(完整版)大学生经济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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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资源优化配置原则;(二)国家适度干预原则;(三)社会本位原则;(四)经济民主原则;(五)经济公平原则;(六)经济效益原则;(七)可持续发展原则.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答: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就其狭义而言,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它主要调整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一定条件下的公民,在经济管理过程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亦即主要调整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由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结合形成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这些关系主要有:第一,经济管理关系。第二,经营协作关系。第三,组织内部经济关系。第四,涉外经济关系。
3.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经济法律关系广泛多样,性质有别,特征为:(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以组织体为主的,公民个人只有在经济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是由国家意志与企业等社会组织的意志直接协调结合而成的法律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和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4.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
答: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特征:
(1)幕股集资的公开性。(2)股东数额的广泛性。(3)股份的等额性(4)股份可自由转让性(5)设立要求相对严格。
5.不正当竞争与不平等竞争的区别。
(1)不平等竞争是经营者的外部条件不平等、不公平所造成的;不正当竞争是由于经营者主观违法、违背商业道德造成的。(2)不平等竞争一般不是违法行为,而不正当竞争必定是违法行为。(3)不平等竞争可能影响其他经营者的积极性,但不一定直接损害消费者利益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不正当竞争则直接损害其他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危害社会。
6.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答:(1)募股集资的封闭型;(2)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3)股东数额的限制性;(4)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可以转让,但转让限制比股份公司多。(5)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7.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答:(1)国家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2)经营者依法提供商品和服务;(3)交易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4)社会监督。
8、合伙企业的特征
答:合伙企业具有下列特征:(1)投资人是两个以上有完全民事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2)合伙企业是非法人企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共同管理、经营合伙企业。
9、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
10、简述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行为。合同履行的原则,是当事人在履行合同债务时所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合同履行的原则主要有(1)全面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
11、简述合同有效的要件具备以下条件的合同,即可生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益;(4)符合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12、简述代位权的概念和成立要件
代位要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这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13、简述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1)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强制实际履行,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的规定予以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根据履行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常见的责任形式,其目的在于通过金钱给付,使遭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能够得到相应的弥补。(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协商约定的,当发生违约时,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14、简述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1)成立与生效条件不同。抵押的成立、生效以书面抵押合同为依据,质押必须待出质人将质物移转给债权人占有才发生效力。(2)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可以是不动产、动产或权利,质押的标的物为动产及权利,不动产和动产用益物权不得为质权的标的物。(3)权利公示方法不同。抵押权的公示为登记,质押一般无须登记公示,因为移转占有本身就是一种公示方法。但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应办理登记。(4)担保作用不同。抵押以优行受偿效力实现其担保作用,质押除以优行受偿效力为其担保作用外,尚具有留置效力,即由质权人占有、留置标的物,对出质人造成心理压力,促使其及时清偿债务。
15、简述知识产权的特点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是物权、债权并列的独立的民事权利。与其他的民事权利相比,知识产权有以下特点:
(1)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即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这是其本质属性。(2)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专有权在窨上的效力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地域限制,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3)时间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有时间上的限制。即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
16、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类: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仅侵犯了注册商标所有制有人的利益,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商标标识是由商标名称或图案组成的物质实体。(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及特征。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 分)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特殊性;(2 分)(2)行为的违法性;(2 分)(3)行为的危害性。
17、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行使条件。
答: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
对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者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2 分)行使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 分)(2)互为对待给付的双务合同规定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应先履行
债务的一方的履行期届至;(2 分)(3)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出现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18、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