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2014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通知
关于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陕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现就2014年非师范类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我校全体研究生
二、报名时间
陕西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0日8:00至9月24日18:00;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25日。
三、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按照提示和要求报名。
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携带报名规定的相关材料(含身份与户籍信息、学历
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区)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审核、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手续。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相关院、系学科秘书负责及时通知本院、系符合报名条件的研究生,做好网报工作。
2、市(区)信息确认地点请报名考生及时关注宝鸡教育网(www.sxbjedu.c om)和宝鸡招生考试信息网()。
3、咨询电话: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咨询电话:2790616
宝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咨询电话:2790772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2014年9月19日附件1:陕西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附件2:《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3: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政策答疑。
2014年陕西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注意事项
2014年陕西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注意事项
2014年陕西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国考)将于11月2日正式开考,国考地区除山东外,将有12个省份考生参加本次考试。
为了确保考生朋友能够顺利参考,中公教育在此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试日程安排:
二、考试方式
我省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
三、准考证打印
10月27日-11月2日期间,考生可登陆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
准考证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建议考生打印两份,一份备用。
点击进入》》2014陕西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四、考试所需证件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考试纪律
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书写用笔进入考场,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
六、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1日开通查询。
届时,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网()将发布成绩查询通知。
特别提醒考生在开考之前抓紧时间备考,进行全方位的查漏补缺;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提高休息质量;提前查询考场交通路线,准备好需要携带的考试用具。
中公教育预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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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相关规定(注:乙肝项目不作检查),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附件1)。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户籍条件。
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或在陕就业人员(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具体以各市规定为准。
(五)报名范围。
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驻陕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
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
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的精神,为确保驻西安有关高校应届毕业生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报名条件1.户籍条件。
非师范教育类201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应为陕西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或已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
2.学制与专业要求。
报名范围为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
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普通话水平。
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二、报名时间安排1.网上信息注册。
2014年3月1日至5日,申请人员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西安教育网() 或西安市教育局()进入“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自行打印《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
2.高校组织审核。
要负责做好本校考生身份、户籍、普通话等级证、学科、资格种类的审查,并组织照片提取(无身份证现场照相)、收取考试费(25元/科)等相关工作。
3.资格办复核。
资格办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定于2014年3月12日至14日。
高校携带考生信息花名册、个人信息(信息确认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身份证及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每人分别装订)、录取大表(加盖学校公章)到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查,地点: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
办公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三、理论培训各高校应于2月28日前报告是否承担培训的意向。
具备培训条件的高校应于2月27-28日上报培训申报书,方案审核通过取得培训资格。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统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2014年上半年全国统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知
201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笔试)报名工作将于2014年1月6日开始,有关考生请关注本省报名公报,或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了解报名条件和有关政策,并按照公报要求报考。
截至目前,全国统考地区包括(河北、山东、山西、上海、湖北、广西、浙江、海南、安徽、贵州),关于吉林省地区,敬请关注吉林中公教育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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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公教育官方网站:
中公教师考试网站站:。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9.04•【字号】陕教师[2013]31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教师〔2013〕31号)各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普通高校,厅属有关单位:为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意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0〕5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教师培训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加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培训是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从整体上看,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全省教师培训的发展水平不平衡,在培训体系建设、培训能力建设、专项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力度还不能满足教师专业成长发展的需要。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列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最重要的保障措施和基础工作。
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够参加高水平的培训学习,已经成为新时期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和迫切要求。
1.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建设教育强省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遵循教师成长发展规律,深化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统筹规划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和全员素质提升,为全省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2.28•【字号】陕教师办[2014]2号•【施行日期】201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2014年陕西省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2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厅属有关单位:依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师〔2014〕3号)精神,对幼儿园教学能手评选办法进行了调整,取消说课答辩,增加基本技能评选环节。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活动的时间、地点:评选活动拟定于2014年5月中下旬在西安举行,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二、评选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1.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本环节活动不指定教材版本,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执行,命题内容属于综合类型。
教材由大会统一提供。
2.专业技能测试: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要求,现场抽取参赛曲目,进行弹唱。
弹唱要求:选手提前5分钟抽取幼儿园歌曲曲目,现场弹唱。
弹唱曲目从幼儿园大、中、小班《音乐》教师用书中选取(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1982)。
三、评选程序1.抽签。
参评教师抽签分三次进行。
第1次,报到当天抽取参评节次签;第2次,按照节次签上的顺序,对照《教师参评分段时间表》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在比赛幼儿园指定地点抽取课题签;第3次,选手提前5分钟抽取幼儿园歌曲曲目。
2.教育教学活动组织与专业技能测试。
参赛教师按照时间表要求,由工作人员引领到指定地点备课,时间为90分钟(备课教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在设定的幼儿园大班教室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时间20-25分钟,之后在技能测试教室进行弹唱比赛,时间为10分钟。
陕西省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模板】
陕西省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须知
一、网报时间为5月28日—31日,通过资格审查及专业技能考试的申请人(见附件)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站,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申请。
申请人须牢记注册密码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作为网报开通期间修改个人报名信息的重要查询条件。
二、申请人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专业技能考试院校作为现场确认点。
填写:“XX大学
三、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所填内容保持一致,所上传的电子照片也应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所贴照片为同一底片。
四、在填写工作单位时应准确填写所在学校全称,无需填写学校二级院系名称;不得出现空格及多字少字情况。
五、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31日—6月5日。
由于省资格办已审核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原件,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只需和本人所在学院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再次确认个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六、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2份)申请人已按省上统一格式填写了,网报时不需再打印教师资格申请表。
2014年陕西西安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通知
2014年陕西西安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通知各位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生: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1号)精神,现就2014年西安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6月30日(星期一);二、考试地点西安欧亚学院(西安市电子城欧亚路1号)。
公交线路:乘坐706路、253路、162路、408路、260路、933路可到西安欧亚学院。
乘地铁2号线到会展中心站下车,转乘162路、408路可达欧亚学院。
咨询电话:87274558三、考试人员2012年、2013年、2014年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四科已全部合格,并体检合格的人员。
四、组别划分本次考试分为55个专业组(语文14个组、数学5个组、英语20个组、物理2个组、化学2个组、思想品德3个组、美术2个组、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心理各1个组)。
五、考试内容专业技能考试分为两部分,满分100分。
1、编写教案(25分)。
考生根据抽取的考试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写一份1000字左右的教案。
2、讲课(65分)和答辩(10分)。
考生按照所抽题目讲课并进行答辩,其中讲课从教学设计、语言表达、板书、教具等方面进行评价。
六、考试程序1.考生按照《2014年西安市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分组顺序表》(附后)安排的考试时间前一天下午13:00到达指定考点(西安欧亚学院),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14:30-16:30到指定的考场抽取考试题目、编写教案。
考生自备教材(不得携带各类教辅材料和教学参考用书)和文具进入指定考场,在专用教案纸上编写教案,完成后交考务人员。
(提醒:前一天是指:安排28号考试的考生,须在27号下午到考点抽题、写教案;安排29号考试的考生,须在28号下午到考点抽题、写教案;以此类推)。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3.17•【字号】陕教师办[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5号)各高等学校: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制度(试行)》(陕教师〔2004〕66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14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和范围凡在高等学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与认定。
申请人员应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考试。
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
(1)高校在职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
(1)品德良好。
须填写《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2)并经学校人事部门鉴定盖章;(2)体检合格。
体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附件3);(3)普通话达标。
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普通话教师和语音教师应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及任教条件。
(1)参加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系统讲授1门次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主要课程,评价良好。
4.补充条件。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申请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与现任教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应不少于两年);(2)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由学校统一委托至市级及以上人才代理机构。
中国教师资格网 2014年陕西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通知
中国教师资格网2014年陕西安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通知推荐信息: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全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报名地点与时间。
全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点设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育才路校区)。
本次报名范围为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安康户籍或在安就业人员)和驻安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在职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在安就业人员凭安康市内企事业单位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和学历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2月25—3月5日。
三、培训与考试安排。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进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培训使用省教育厅指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采用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安康学院负责对申请参加高中(含职中)、初中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进行培训;安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申请参加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进行培训。
教师资格理论知识培训时间为2014年3月5日报到,3月6日—13日培训。
全省基础理论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所有考生于4月17-19日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领取准考证。
全市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于5月17至18日在安康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原安师)举行。
四、有关要求1.教师资格考试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科);二是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相应层次的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
2.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
首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须参加全部学科的理论考试。
凡参加2012、2013年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证的考生成绩继续有效,只需参加不合格科目的考试。
陕西省2014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教师职业道德》真题
陕西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教师职业道德》试卷一、单选题(每小题1分,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20题。
共20分)1.决定教师职业能否有所作为的根本是( )。
A.教师的能力B.教师的文化素质C.教师的职业道德D.教师的教研水平2.( )是教学工作的内在需要,是教师必须具备的必要的道德规范。
A.爱岗敬业B.热爱学生C.廉洁从教D.严谨治学3.保持教师队伍稳定是一个系统工程,最重要的一环是( )。
A.提高教师工资B.国家政策导向C.加强教师培训D.教师个体的职业道德修养4.教师在如何对待自己的职业和职责上,存在着四种不同的境界,其中( )是我们应该大力肯定和倡扬的。
A.厌教B.功利C.热爱D.乐教5.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关键一环是( )。
A.加强教师的理论学习B.能忍受乏味清苦C.培养爱岗敬业精神D.模糊个人利益得失6.对社会制度的维护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是( )。
A.教师劳动B.教育能力C.教师观念D.教师形象7.师德的灵魂是( )。
A.关爱学生B.严谨治学C.依法执教D.廉洁从教.8.影响教育质量和决定教育事业发展的决定因素是( )。
A.教师的素质B.学生的学习态度C.校长的管理水平D.国家的教育政策9.从培养人和社会择师的要求来说,( )是社会对教师职业所赋予的特殊要求。
A.渊博知识B.高超技艺C.为人师表D.坚定信念10.师生关系是学校教育中的( )关系。
A.首要B.主要C.重要D.次要11.一个人在独立工作、无人监督的时候,不做坏事,这就叫做( )。
A.顾忌B.高尚C.内省D.慎独12.所谓( ),是指教师通过自身高尚人格力量给学生以良好的榜样示范。
A.教书育人B.人格示范C.潜移默化D.以身作则13.师德的( )是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处理各种关系,调节和评价道德行为的根本要求,是建立和评价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依据。
A.基本内容B.基本原则C.基本要求D.基本精神14.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关键在( )。
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公告信息
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公告信息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真题、模拟题尽收其中,千名业界权威名师精心解析,精细化试题分析、完美解析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22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陕教规范〔2014〕13号)文件精神,我省自2014年下半年起进入国家中小学(含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对象(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缴纳保险)在陕西省的申请人。
(二)陕西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应为四年级及以上)和在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我省普通中职学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不含成人和技工学校)。
(二)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我省2014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采取纸笔考试方式。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五、报名程序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现场确认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信息输入。
考生应在2014年9月20日08:00至9月24日18:00期间登录官网,点击“网上报名”陕西入口,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报名,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2014教师综合素质测试通知附件
附件12014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测试考试说明Ⅰ考试性质与目的西安市教师综合素质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创新教师考核评价制度的新探索,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的新举措。
开展教师综合素质考试的主要目的:一是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积极推进并有效落实素质教育,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实施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引导教师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三是引导教师终身学习,加强师德修养,提升人文素养,促进专业发展。
Ⅱ考试范围与命题依据2014年西安市教师综合素质考试的范围为: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了解、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是中小学教师应知应会的内容。
2014年西安市教师综合素质考试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西安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并结合我市新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教师的实际进行命题。
Ⅲ考试内容及命题要求一、命题要求2014年西安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考试要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重视自身的人文素养、实践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教师树立“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基本理念,引导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命题的主要原则有:(1)试题将有利于引导教师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目标,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实施水平和质量;(2)试题力求客观、公正、全面、有效,使不同年龄阶段、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教师均能表现出自己的综合素质;(3)试题以能力考查为主,回避死记硬背的知识性考查;(4)试题力求体现实践性、应用性、探究性和开放性,引导教师重视自身人文素养、实践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2014西安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通知【陕西华图】
陕西公务员 | 事业单位招聘 | 大学生村官 | 卫生医疗 | 党政公选 | 军转干 | 政法干警考试
国家公务员 | 选调生考试 | 教师考试 | 三支一扶 | 农信社 2014西安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通知【陕西华图】 参加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
西安市201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已于2014年7月12日全部结束,成绩登记、核查工作也已完成。
现将成绩予以发布,考生可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信息查询”栏目(网址:/jszgzycj.aspx?date=2014年),进入查询页面,按照要求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点查询按钮查询考试成绩。
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请近期关注西安市招生考试网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3.05•【字号】陕教职[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3.0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预通知(陕教职〔2014〕1号)各市(区)教育局、人社局,韩城市教育局、人社局,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按照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年规划(2013-2015)》和中组部、人社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15)》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和项目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项目设置原则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分为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中职教师组等3个组别。
中职学生组、教师组比赛拟定为15个专业大类,57个比赛项目,部分项目按照中级工、高级工职业标准内容组织竞赛,获奖选手由大赛组委会授予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职学生组技能大赛拟定为13个专业大类,23个比赛项目。
具体竞赛专业、工种、项目见附件。
二、时间、地点2014年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定于2014年3月下旬举行。
大赛组委会根据历年大赛举办情况,按照学校自愿、省级补贴的原则,通过形式审查和实地考察,研究确定赛点学校后,于3月中旬印发正式通知予以明确。
三、报名方式本次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由各地、各职业学校登陆陕西职成教育网(),点击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办法见《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网上报名办法〉的通知》陕职成函〔2012〕8号),报名系统将于2014年3月10日启用,各校即可开展报名工作,报名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字号】陕教师[2008]1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08〕13号)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各有关高校: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陕教师〔2007〕39号,以下简称《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为认真做好2008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对象本次受理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是指通过参加全省普通中考或高等学校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经正式录取入学,取得中师、大专或本科学历的2008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008年毕业的研究生和通过夜大、电大、自考或成教(包括函授和脱产)获取相关学历者,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按社会人员对待。
二、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4科)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对符合相关免试条件的,按《考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一)认真完成师范教育类专业的资质认定。
各有关高校应在3月底前完成对本校所开设的相关专业师范性质的自查与认定工作,按照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分别报当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备案;同时,应将自查报告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经汇总后商厅高教处审查确认。
对确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将由省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在4月中旬发文予以公布,以便及时纳入本次认定范围。
(二)认真做好相关课程的培训与考试工作。
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考试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开设《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课程,参照必修课的规定,组织专门师资开展培训,确保培训的课时和质量。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陕西省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2013〕41号)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根据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2010〕1号)要求,为加强对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的督导和监测,发挥中小学考试工作对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作用,现就做好陕西省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我省《实施意见》精神,把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工作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大力倡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命题要依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总目标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有利于对基础教育课程评价新体系的建立和教学质量的监测,充分发挥中考在基础教育中的积极导向作用,推动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1.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120分钟;物理与化学合卷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钟。
2014年陕西渭南市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公示
2014年陕西渭南市教师资格专业技能考试公示县市区教育局、渭南师范学院、省电大渭南分校:为了做好我市201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技能考试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2014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及网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资函认定〔2014〕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地点2014年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含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技能考试由市教师资格办统一组织实施。
今年技能考试于6月11日—6月16日进行,分为两个阶段实施: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技能考试:6月11日(8时—12时)考生到省电大渭南分校报到、缴费、抽签。
6月12日—6月13日考生按时按序参加考试。
初中、小学、幼儿园技能考试:6月14日(8时—12时)考生到省电大渭南分校报到、缴费、抽签。
6月15日—6月16日考生按时按序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省电大渭南分校(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师范学院新校区东邻)。
二.参加对象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能考试网报现场确认合格者,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思想品德鉴定、体检合格人员。
三.考试标准及程序(一)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的规定和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的标准组织实施。
(二)考试程序1、命制试题:在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根据申报考生任教学科,在考试工作开始前命制技能考试的课题。
申报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参考教材为当前临渭区各学段使用教材(详见附件),命题范围:高中:高一各学科必修课教材;初中:初一各学科教材;小学:小学三年级各学科教材;幼儿园:幼儿园高段各学科教材。
中职为目前自用教材,由各相关县市区教育局提供对应专业用书。
2、抽签:考生携带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同时将参加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时相同底版的两张照片(用于测试合格后办理教师资格证),用双面胶并排粘贴于准考证左下方,按规定时间段内到达考试地点报名注册缴费,并按照申报任教学科分类抽取讲课顺序并现场登记签名,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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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2014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2014陕西教师资格证考试通知,陕西省教师资格2月25日至3月10日,各市(区)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以《教师法》规定的学历为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相关规定(注:乙肝项目不作检查),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附件1)。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户籍条件。
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原则上应为陕西户籍(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或在陕就业人员(与陕西省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具体以各市规定为准。
(五)报名范围。
本次报名只受理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和驻陕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
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
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项目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2。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组织宣传。
2014年1月15日至2月25日,各市(区)、各高校宣传教师资格制度,公布咨询电话、工作信箱及主要工作流程,让社会广泛了解我省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
2.报名及资格初审。
2月25日至3月10日,各市(区)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以学校为单位集中报名,报名具体事宜由各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韩城市考生报名与考试工作仍由渭南市教育局负责受理。
3.培训与考试。
3月上旬至4月18日,各市(区)教育局安排组织培训,培训要充分考虑报考人员实际,尽量安排在周末和假期进行。
各市(区)应于3月20日前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Excel格式,见附件3)、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及承担培训任务院校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及时核发准考证。
全省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考点由各市(区)教育局确定,具体考试安排及准考证制作见附件4。
4.成绩公布。
5月中旬起,考生和各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自行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单。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人员,经体检、思想品德鉴定、普通话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证件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
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由各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各市(区)咨询电话见附件5。
五、准考证编号规则
准考证为全省统一格式,共11位号码。
其中1至4位为年度号,5至6位为各市(区)行政名称缩写(西安—XA、宝鸡—BJ、咸阳—XY、渭南—WN、铜川—TC、榆林—YL、延安—YA、汉中—HZ、安康—AK、商洛—SL、杨凌示范区—YS),第7位为资格种类代码(A为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代码、B为小学教师资格代码、C为幼儿园教师资格代码),最后4位为报名顺序码。
如西安市第1
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准考证号码应为2014XAC0001;宝鸡市第2位参加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准考证号码应为2014BJA0002。
六、考试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七、有关事项
(一)各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至属地普通高校,统筹安排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培训及考试等相关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把好资格审查关,严禁任意放宽条件和借机乱收费。
各普通高校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结合起来,落实专门机构与人员,积极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毕业生教师资格报名、培训与考试等相关工作。
广大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要提高认识,认真研读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
(二)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必须坚持属地化原则,并确保学用一致。
驻陕高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向属地教育局提交申请。
非因特殊情况,驻陕高校不得拒绝本校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申请。
(三)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
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
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
凡取得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参加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四)关于教育部试点省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
国有效问题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问题,请按照我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教师〔2012〕7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教师资格考试属我国法定职业资格考试,做好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确保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高校应充分认识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把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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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2014年1月2日
本文由中公教师考试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