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月度验收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DOC)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 引言
为规范井巷工程验收管理,提高验收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巷工程验收,包括新建、改建和拓展等。
3. 井巷工程验收程序
3.1. 验收规范
1.验收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如《煤矿井巷工程验收规程》等。
2.验收前应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如安排验收人员、准备验收材料、检查验收设备等。
3.2. 验收程序
1.现场查勘:验收人员应到现场对井巷工程进行查勘,如对隧洞内部结构、松散物、破碎带等进行检查。
2.试运行:验收人员应对井巷工程进行试运行,如对通风系统、水泵、掘进机等进行测试。
3.检查验收资料:验收人员应对井巷工程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如验收技术文件、验收评价报告等。
3.3. 验收结果处理
1.合格:井巷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填写验收合格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2.不合格:如井巷工程经过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应详细记录不合格原因,并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改正和整改。
4. 规章制度
1.井巷工程验收应由资质合格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2.井巷工程验收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和标准,如《煤矿井巷工程验收规程》等。
3.验收资料应准确、完整,包括但不限于验收技术文件、验收评价报告等。
4.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5.如井巷工程经过验收不合格,验收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并详细记录不合格原因。
5. 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如有调整或变更,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井巷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提高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制定本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井巷工程验收制度适用于所有井巷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三、验收准备工作1、验收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井巷工程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
2、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包括工程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
3、对井巷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设施、材料使用等方面的情况。
4、对井巷工程的验收标准进行确认,明确验收的依据和要求。
五、验收程序1、开展专家论证会议,由相关专家对井巷工程进行评审和讨论。
2、对井巷工程进行现场验收,检查井巷工程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将井巷工程验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确认。
4、对井巷工程进行验收结论的制定,确定井巷工程是否合格。
五、验收标准1、井巷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要求。
2、井巷工程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3、井巷工程的安全设施应完善,确保工人和设备的安全。
4、井巷工程的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六、验收结果1、合格:井巷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可以正常使用。
2、不合格:井巷工程不符合验收标准,需要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七、验收记录1、对井巷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包括验收时间、地点、验收人员等信息。
2、对井巷工程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3、将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归档保存,方便后续的查阅和管理。
八、验收责任1、井巷工程的业主单位负有最终验收的责任,要确保井巷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井巷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有相应的监督和检查责任,要确保工程符合标准要求。
3、井巷工程的设计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九、验收改进1、根据井巷工程验收的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煤矿工程月度验收制度
煤矿工程月度验收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月度验收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计划,工程质量达到标准,同时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制度的实施必须遵循客观公正、重点突出的原则,保证每一项工作都能得到恰当的评价和处理。
二、组织机构成立专门的月度验收小组,成员由工程技术部门、安全监察部门、质量管理部门以及现场施工代表组成。
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月度验收工作,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和上报。
三、验收内容月度验收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程进度:对照施工计划,检查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进度情况。
2. 工程质量: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方面。
3.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状况,包括隐患排查、事故预防措施等。
4. 环境保护:评估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如粉尘控制、噪音管理等。
5. 劳动纪律: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工作效率和纪律遵守情况。
四、验收程序1. 准备阶段:由工程技术部门提前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
2. 实施阶段:验收小组深入现场,对照验收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和问题。
3. 总结阶段:验收小组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讨论,形成月度验收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4. 反馈阶段:将验收报告提交给项目管理层,及时反馈给各责任部门,并跟进整改情况。
五、奖惩机制根据月度验收的结果,对于表现优秀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存在问题的部分提出整改要求,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奖惩机制的建立旨在激发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验收内容或程序,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巷工程验收管理,提高井巷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地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下井巷工程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三条井巷工程的验收,是指在工程竣工后对工程质量、设计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条井巷工程验收结果将直接影响工程的质量、安全,对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建立健全井巷工程验收管理机构,明确负有井巷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职责。
负责制定井巷工程验收规范标准和技术指导文件,并对井巷工程验收进行监督。
第六条地方政府机构应组建井巷工程验收组织,负责井巷工程验收的具体工作,包括组织验收人员、流程管理、验收报告审核等。
第七条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井巷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设计单位应按规定制定井巷工程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合格,符合相关要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实施井巷工程建设,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并配合验收工作。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监督井巷工程建设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三章井巷工程验收程序第十一条井巷工程验收应分为初验收和终验收两个阶段。
第十二条初验收是指井巷工程建设竣工后,验收小组对工程的质量、设计方案、安全措施等进行初步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经初验收合格后,进行终验收。
终验收是指验收小组对工程的工艺、设备、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四条井巷工程验收小组应由地方政府机构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包括负责人、专家、技术人员等。
第十五条井巷工程验收小组应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按照程序进行验收工作,制定验收计划和方案,层层审核。
第十六条井巷工程施工单位应全程配合验收小组的工作,如实提供工程相关资料、文件。
第四章井巷工程验收标准第十七条井巷工程验收应符合《井巷工程验收标准》。
第十八条井巷工程验收标准包括工程质量、设计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井巷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井巷工程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井巷工程验收是指对井巷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安全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检查、检验和评价的过程。
第四条井巷工程验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同时要注重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井巷工程验收应当由专门的验收机构负责,验收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实力。
第二章验收准备第六条井巷工程建设单位在开展验收工作前,应当组织编制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并提出相关材料和文件。
第七条井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向地方主管部门申请井巷工程的验收。
第八条地方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接受井巷工程建设单位的申请,并安排专人负责。
第九条验收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工地、了解施工进度等。
第十条验收机构应当根据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制定验收方案,并向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经过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验收程序第十一条井巷工程验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受理申请:地方主管部门应当对井巷工程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查。
(二)成立验收组:地方主管部门根据井巷工程的特点和规模,成立相应的验收组,并指定组长。
(三)验收方案:验收组按照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和文件,制定验收方案,并提交给井巷工程建设单位。
(四)现场勘察:验收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施工进度等。
(五)技术评估:验收组根据现场勘察和相关资料,对井巷工程的技术指标和质量进行评估。
(六)试运行:井巷工程建设单位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进行试运行,并提供相应的运行记录和数据。
(七)综合评价:验收组根据现场勘察、技术评估和试运行情况,对井巷工程进行综合评价。
(八)出具验收报告:验收组应当根据综合评价的结果,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给地方主管部门和井巷工程建设单位。
井下巷道工程验收制度
井下巷道工程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井下巷道工程验收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验收制度。
二、验收范围本验收制度适用于井下巷道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三、验收主体1. 设计阶段: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方案,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2. 施工阶段:由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方案开展施工。
3. 竣工验收阶段:由监理单位对井下巷道工程进行验收。
四、验收流程1. 设计阶段验收(1)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2)设计方案审查需提交相关设计文件和报告,并经专业人员审核通过。
2. 施工阶段验收(1)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2)定期进行工程进度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3. 竣工验收(1)对井下巷道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结构、安全等方面;(2)提交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验收结果和建议。
五、验收标准1. 设计阶段验收标准(1)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2)设计文件齐全,包括设计说明、图纸和计算书。
2. 施工阶段验收标准(1)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2)工程进度符合计划,安全措施到位。
3. 竣工验收标准(1)井下巷道工程结构完好,符合设计要求;(2)安全设施齐全,保证工作人员安全。
六、验收结果1. 设计阶段验收结果:(1)通过:设计方案符合要求,可以进入施工阶段;(2)不通过:设计方案存在问题,需重新修改。
2. 施工阶段验收结果:(1)通过: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可以进入竣工验收阶段;(2)不通过:工程质量有问题,需整改后重新验收。
3. 竣工验收结果:(1)合格: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可以正式投入使用;(2)不合格: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整改后重新验收。
七、验收责任1. 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方案的编制和提交;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保证施工质量;3. 监理单位负责对井下巷道工程进行验收,并提出验收结论。
八、验收记录1. 验收过程中需做好验收记录,包括验收报告、工程照片等;2. 验收记录需妥善保存,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依据。
验收管理办法
第四十六章井巷工程质量(进尺验收)管理制度一、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各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调度、技术科、安监站、通风区、机电区、考核办等单位正职及分管副职为成员的验收组织机构。
二、验收时间及参加验收人员(一)每月23日—25日由验收人员去各掘进巷道进行正式验收,并于26日下午将各队进尺数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
(二)由技术科和考核办负责进尺验收工作。
三、验收方式井巷工程日常动态管理由区队进行,部门进行抽检、月度验收、竣工验收。
(一)区队管理作业区队必须设专人负责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并且必须设专职的验收员。
制定出本区队的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积极配合部门做好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部门抽检有关部门应经常派井巷工程质量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深入区队作业工作面进行抽检,掌握现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队组进行处理。
(三)月度验收月度验收是对各队组当月进尺(包括进尺完成情况、煤岩情况、支护的质量和数量、辅助工程、施工工艺、文明生产等方面)的验收,同时对上月遗留问题进行复查落实,以此作为队组结算工资依据。
月度验收由技术科组织,考核办、生产区队参加,对本月所有进尺上尺、上线,详细验收,参加验收人员汇总问题并签字留档,技术部门根据验收问题进行扣罚,经验收领导组签字后生效。
(四)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为巷道竣工或掘进现场变更交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施工队组不得撤退。
三、验收要求(一)验收要按设计、规程和《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要求,且辅助设施到位。
所有巷道验收要上尺、上线、上表,规定普掘巷每5米一测点,机掘巷每8米一测点,测点间存在的问题要准确记录其位置及详细情况,以便复查。
问题严重的要在当天的作业会上进行通报。
对井巷技措工程的验收,要分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三部分进行。
(二)标准化执行“32714”巷道施工法,即要求各掘进队组施工时必须做到“三齐、二平、七条线、一畅通、四无”。
三齐指:物料码放整齐、设备排列整齐、工具摆放整齐;二平指:巷壁平齐无凸凹、巷道平坦无杂物;七条线指:锚杆布置一条线、轨道铺设一条线、皮带稳装一条线、管路敷设一条线、风筒吊挂一条线、电缆吊挂一条线、巷道掘进一条线;一畅通指:排水系统畅通;四无指:巷道内无不安全隐患、无不完好设备、无违章行为、无跑冒滴漏现象。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附1: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化验收及定级办法一、验收定级组织:1、井巷工程验收定级暂定每月29日,由生产技术部牵头,安监部、机电部、通风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队组派人参加,无故不参加罚款200元。
2、验收时,被验收单位必须有一名队干参加,并备齐各种量器具,否则视为不合格品,只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标准化排名检查。
量器具不完好或不可使用,有一件考核被检队组1000元。
3、作面月末验收范围应覆盖当月全部进尺,每月进尺起始点由施工队组负责标注。
4、技术部要建立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档案,坚持谁定级谁负责工程质量和谁定级谁负责问题整改的原则。
二、巷道验收标准:各类巷道严格按原部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
三、其它:1、对在检查中查处的问题,被检队组必须按规定按时处理,定为不合格品的巷道必须停工整改,待处理完问题后,报请生产技术部、安监部复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凡因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而发生的成本及工资费用由队组自行承担。
2、喷浆巷道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喷浆试块打压实验。
试块由队组技术员、生产技术部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取样,并按规定养护,同时到指定实验室做试块打压实验,质量不合格者,当月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品。
3、锚杆锚索支护巷道,锚索合格率必须达到100%,锚杆合格率必须达到90%,否则试为不合格品。
凡发现一根锚杆不合格,扣罚施工队组500元。
4、锚喷巷道由于不实行光面爆破或由于施工原因造成成型不好,在超挖部分充填矸石、木头等时,凡发现一处,扣罚施工队组1000元。
5、当月施工巷道不论何种原因,凡发现巷道高度、宽度不够要求,一律定为不合格品。
6、顺槽机掘巷道,轨道滞后掌头距离不大于80米,否则当月巷道工程质量定为不合格品。
7、锚索穿皮或锚索与钢带、短接弯曲受力,每发现一处扣罚500元。
8、凡属掘开定额之外的非进尺工程或地质构造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如塌顶、大面积片帮、设备倒装等工程,施工队组应提前按实际情况申报生产技术部,并由生产技术部、计财部、人力资源部现场核实,审批报量。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1
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强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确保安全高效生产,特制定XXX公司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一、验收办法1. 每月24日由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牵头对矿井所有当月施工的井巷工程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向后顺延。
2. 参加验收单位: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区队。
3. 验收项目:当月煤岩巷掘进工程质量。
4. 参加验收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在井下现场共同验收打分评级并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拖延或拒绝签字,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
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提交分管专业领导裁定。
经分管专业领导裁定并签字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5. 生产技术科在验收前一天通知相关单位。
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不得缺席,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200元/次。
6. 地测科负责提供月度进尺界限。
7. 如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或经专业领导裁定后,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将验收结果于2个工作日内统计并汇报完毕。
8. 施工区队负责现场提供相关验收工具和验收基础资料,对不合格的点做好标记供复查。
积极配合验收人员做好相关验收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推诿,否则予以降级或不予验收。
9. 安全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施工区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安全隐患排查。
施工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暂不予结算当月工程款,并由安全科负责下达隐患整改治理方案。
10. 验收结论: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二、考核办法1.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优良品的,奖励区队5000元。
2.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品的,不奖不罚。
3.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不合格品或施工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暂不结算当月工程款。
区队在按要求整改复查合格后予以结算工程款。
复查验收必须由区队先自验合格后再向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由生产技术科按初次验收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制度
为努力提高我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及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矿长对井巷的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总工负责对井巷的设计、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
二、总工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井巷工程质量管理计划。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编制行之有效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监理部门部负责人对井巷工程质量进行现场监督。
三、井下作业人员必须服从质量检查员的管理,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编制的规程、措施及图纸进行施工,对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负责到底。
四、掘进巷道内必须做到:1躲避硐室的长度、宽度、高度和超前支护的数量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2保持行人、通风、运输畅通;3要求无瓦斯积聚及煤尘积存:;4充分保证掘进工程中的安全作业。
五、各采掘队必须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当班质量验收员必须严格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掘进工作面毛断
面质量、炮眼布置、临时支护的质量、巷道支护质量必须达到作业规程的要求。
六、生产技术科负责对井巷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要求返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制度制定之日起必须严格执行。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确保煤矿井巷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制定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四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于合格的井巷工程给予验收合格,对于不合格的井巷工程予以整改或者拒绝验收。
第二章井巷工程验收单位第五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由煤矿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立专门的验收部门或者验收小组。
第六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技术经验和资格;(二)具有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仪器设备;(三)具备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资料和文件。
第七条煤矿井巷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八条煤矿井巷工程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配合验收单位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三章井巷工程验收范围第九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井巷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二)井巷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三)井巷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质量;(四)井巷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内容和验收标准,并制定具体的验收办法和程序。
第四章井巷工程验收程序第十一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提出验收申请;(二)组织验收小组;(三)进行实地验收;(四)出具验收报告;(五)确定验收结果。
第十二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申请应提交验收单位,包括井巷工程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第十三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小组由验收单位组织成立,包括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煤矿井巷工程的实地验收应当在井巷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小组应当认真核查井巷工程的各项内容。
第十五条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报告应当真实反映井巷工程的验收情况,包括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井巷工程验收制度(试行)为了加强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根据《乌吐布拉克井巷掘进质量管理制度》并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分为月验收和井巷工程竣工验收两种验收方式。
一、月度井巷工程验收月度井巷工程验收工作由采矿车间组织地测科、生产技术科、监察室、计财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井巷工程掘进量验收工作,井巷工程掘进量以验收报表为准。
1、每月井巷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内部预验收,并提交内部预验收报表,开拓工程需提供断面检测报告,验收前将报表交付采矿车间项目负责人审核,然后进行现场验收,质量合格、报量属实后方予结量。
2、每月井巷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当月已完工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工程及正在施工工程的井巷工程实测图、实测支距、控制点坐标等资料,按要求在24日前及时完成并提交地测科审核通过方能予以验收。
3、必须做到资料与工程同步,每月井巷验收前先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核,要求具备:施工措施、分项报验、工程试验、原材料检验、施工日志、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及会议记录、班前会记录等资料。
4、每月报验的巷道,必须在需要验收段挂中、腰线(检测点不少于两个,检测点距离不超过20m)。
5、在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现施工单位只赶进度,不按规定标定中、腰线,导致井巷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在工程验收时,不予验收。
6、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井巷工程,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当月不予验收并责令返工,待达到《乌吐布拉克井巷掘进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后予以验收;对于偏离设计中心线,无法返工修整的巷道一律不予验收,且在竣工验收中扣除该巷道的所有工程量。
二、井巷工程竣工验收井巷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地测科负责组织,并应在施工单位自查和监理单位核查达到约定的各项内容基础上进行,并将验收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1、井巷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井巷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质量,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制定本验收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煤矿井巷工程的验收。
煤矿井巷工程包括:矿井开拓井巷、矿井维修井巷、矿井瓦斯回采井巷等。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执行时应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工程验收的合法、公正、真实。
第四条本验收制度由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小组管理和执行,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验收工作。
第五条工程验收小组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代表、煤矿生产负责人等,以确保全方位的验收。
第六条工程验收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及工作经验,熟悉煤矿井巷工程相关规定,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当立足于实际情况,结合煤矿现状制定验收方案,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八条本验收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执行过程中有异议,请提出并由工作验收小组讨论决定。
第二章工程验收流程第九条煤矿井巷工程验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工程竣工——报备验收——验收方案制定——现场验收——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竣工后,项目负责人向验收小组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验收申请书等。
第十一条验收小组根据报备内容制定验收方案,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准备好验收工作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二条现场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应认真查看工程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重点关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第十三条现场验收过程中,双方可针对问题进行讨论,及时解决存在的疑问,并及时记录问题和解决过程。
第十四条验收工作完成后,验收小组应编制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现场检查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案等,确保验收过程的全面记录。
第十五条验收报告应在验收结束后的一周内完成,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矿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工程经审核合格,方可办理竣工手续,验收结束,结果公示,并进行相关档案归档。
井巷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井巷验收管理工作,确保井巷建设质量,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井井巷建设、改建、拓展等工程的验收管理工作。
三、井巷验收管理的责任部门1. 矿井管理人员应当对井巷验收管理负总责,并派专人负责具体的验收工作。
2. 矿井技术部门应当根据井巷建设的需要,组织编制验收方案,并进行验收工作。
3. 矿井安全监督部门应当对井巷验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验收工作的有效实施。
四、井巷验收管理的要求1. 井巷的建设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
2. 井巷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井巷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井巷的验收记录需要详细完整,包括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五、井巷验收的内容1. 井巷的外观质量包括井壁、井底、井口等的平整度、光洁度等。
2. 井巷的内部结构包括支护设施、瓦斯抽放设备、通风设备等的安装质量。
3. 井巷的使用功能包括通风、瓦斯抽放、供水、供电等功能的正常运行。
4. 井巷的安全措施包括瓦斯检测、通风、防火等措施是否完善。
5. 井巷的环境卫生包括井巷内部的清洁程度和卫生设施的完善情况。
六、井巷验收管理的流程1. 制定井巷建设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的标准和内容。
2. 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井巷建设工程,按照方案进行验收。
3. 进行井巷建设工程的验收,填写验收记录。
4. 对井巷建设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评估,确定验收结果。
5. 如有不合格或存在问题,要求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七、井巷验收的监督检查1. 定期对井巷建设工程的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发现井巷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求整改并进行再次验收。
3. 对违反井巷建设和验收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和警告。
八、井巷验收管理的考核评定1. 对井巷验收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定验收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效果。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井巷工程验收工作,提高井巷工程验收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井巷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三、验收程序1.提交验收申请:井巷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提交井巷工程验收申请。
2.审查材料:相关部门对井巷工程验收申请进行审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3.验收准备:相关部门通知工程建设单位做好井巷工程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清理现场、准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等。
4.验收现场勘察:相关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对井巷工程进行现场勘察,检查施工质量、安全设备、消防措施等是否合格。
5.检测评估:相关部门将对井巷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6.验收报告编制:根据现场勘察和检测评估结果,相关部门将编制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列明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
7.审核验收报告: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其真实有效。
8.验收结论:相关部门根据井巷工程验收报告,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并向工程建设单位通知结果。
9.整改不合格部分:如井巷工程存在不合格部分,工程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复验。
10.发放验收证书:如井巷工程通过验收,相关部门将发放井巷工程验收证书给工程建设单位。
四、验收标准和要求1.施工质量:井巷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井巷壁面平整度、安全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等。
2.环境保护:井巷工程应符合环保要求,包括噪音和扬尘控制、废水和废弃物的处理等。
3.安全措施:井巷工程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和标识,包括疏散通道、紧急照明、消防设备等。
4.防火措施:井巷工程应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如设置防火墙、配备灭火器等。
5.消防设备:井巷工程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如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等。
6.人员培训:井巷工程建设单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井巷工程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井巷工程验收的法律责任1.对于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掩盖井巷工程存在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井下工程月度验收制度
井下工程月度验收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井下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落实施工单位的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月度验收制度。
二、验收范围本月度验收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工程,包括煤矿、煤层气、地下隧道等井下工程项目。
三、验收标准1、安全标准:井下工程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2、质量标准:井下工程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施工要求,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3、进度标准:井下工程应按照工期计划和进度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成本标准:井下工程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成本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预算不超支。
四、验收流程1、制定月度验收计划:施工单位应在每月初制定月度验收计划,明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时间。
2、组织实施验收:施工单位应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井下工程的月度验收,包括安全验收、质量验收、进度验收和成本验收。
3、书面汇报:施工单位应在验收结束后,书面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提交验收报告,说明验收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4、整改措施:如果验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进度延误或成本超支等情况,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并在下月验收中重新验收。
五、验收内容1、安全验收: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安全生产记录等内容。
2、质量验收:包括施工技术符合要求、工程材料符合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等内容。
3、进度验收:包括施工进度符合工期计划、项目节点完成情况等内容。
4、成本验收:包括工程成本预算达标、工程投资有合法合规、经费使用合理等内容。
六、验收考核1、监理单位应对井下工程的月度验收结果进行考核,并作出评价。
2、业主单位应对井下工程的月度验收结果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于验收合格的井下工程,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应予以肯定和表扬。
4、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井下工程,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要求重新进行验收。
七、责任追究1、对于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质量问题或进度延误的井下工程,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追责。
井巷工程月度验收规定
高头窑煤矿井巷工程月度验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高头窑煤矿井巷工程月度验收程序,简化报表报送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施工队的工作量,集中精力组织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矿建工程质量和进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标准的依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关于对外施工单位实施综合量化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验收程序:1、各施工单位要将本月(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需要验收工程量及上报工程和内业资料(技术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工程自检资料、施工日志、地测资料)上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对各施工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查(工程部各专业人员参加)。
审查后确定本月能够满足验收条件的工程量,对于内业资料缺失严重、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工程不予验收结算。
2、各施工单位必须将地质测量资料上报审批,否则视为资料严重缺失。
上报验收工程量包括本月发生的变更、签证和工程委托。
3、监理单位根据15日审查的结果,于15日18:00前向各施工单位下达验收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验收的部位和验收需要具备的条件,通知参加验收人员验收时间及集合地点。
4、监理单位每月16日组织工程部、机电部、安监部、调度室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分2个小组,工程部参加验收人员不得少于4人,监理单位不少于4人,其他部室参加验收人员不得少于2人。
5、参加验收人员由监理单位分为2组对各施工地点进行现场实测验收。
6、每月16日下午3:00由监理单位组织月度验收会议,提出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各施工单位本月上报的工程量,并出具会议纪要。
三、工作量报送程序1、各施单位根据验收会议确定的工作量编制本月的工作量报表,经监理单位审查后18日前报送工程部。
2、各施工单位的月度工作量报表由工程部指定专人统一报表送至筹备处各部室和领导会签,工程部每月20日前将会签完毕的报表报筹备处经管部,经营部指定专人到公司办理后继的付款程序。
3、各综合量化考核管理部室要于每月18日前将月度考核结果报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汇总后连同工作量报表一同报送至筹备处经营部。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井巷工程质量管理,强力推进质量标准化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确保安全高效生产,特制定XXX公司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考核管理办法。
一、验收办法1. 每月24日由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牵头对矿井所有当月施工的井巷工程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如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向后顺延。
2. 参加验收单位:生产技术科、安全科、施工区队。
3. 验收项目:当月煤岩巷掘进工程质量。
4. 参加验收人员根据验收标准在井下现场共同验收打分评级并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拖延或拒绝签字,否则罚责任人100元/次。
如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提交分管专业领导裁定。
经分管专业领导裁定并签字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5. 生产技术科在验收前一天通知相关单位。
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不得缺席,否则罚责任单位主管200元/次。
6. 地测科负责提供月度进尺界限。
责将验收结果于2个工作日内统计并汇报完毕。
8. 施工区队负责现场提供相关验收工具和验收基础资料,对不合格的点做好标记供复查。
积极配合验收人员做好相关验收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推诿,否则予以降级或不予验收。
9. 安全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施工区域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安全隐患排查。
施工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暂不予结算当月工程款,并由安全科负责下达隐患整改治理方案。
10. 验收结论: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二、考核办法1.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优良品的,奖励区队5000元。
2.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合格品的,不奖不罚。
3. 当月工程质量验收等级为不合格品或施工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暂不结算当月工程款。
区队在按要求整改复查合格后予以结算工程款。
复查验收必须由区队先自验合格后再向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由生产技术科按初次验收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查验收。
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对区队予以5000元处罚,并对区队主管罚款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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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井巷工程月度验收的管理办法
(试行)
为使国泰公司隶属各矿井巷工程验收进一步规范化,参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施工特点,特制定《井巷工程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如下:
一、井巷工程验收时间:
1、甲方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于每月25号进行井巷工程月度
成巷验收。
2、施工单位于每月23号前进行自验,对不合格的巷道进行
整修。
3、施工单位每月23号前将合格待验的巷道应报资料报甲方
及监理。
二、井巷工程验收依据
1、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国家煤矿工程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2、《煤矿安全规程》
3、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
4、行业规定及公司有关规定
5、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措施
三、井巷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及监理依据验收依据对成巷进行实测实量断面尺寸及长度,并在巷道墙上用漆作出明显标记,以利下月验收实测,并用
漆将本月验收成巷长度及单位工程累计长度标明,最后注明日期。
2、喷射砼支护应按照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打一定数量的探孔,实测喷厚并检验砼试块检验单和砼材水泥、黄砂、石子等合格证。
3、锚杆锚索支护应按照GB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实测实量间排距,锚杆锚索突出砼体的长度,一定数量锚杆锚索的拉力试验,并检验锚杆锚索合格证。
4、金属网铺设:应破孔,测金属网的钢筋直径、网孔尺寸及搭接长度,并检验金属网的合格证或金属网钢筋的合格证。
5、支架支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