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网改造技术规范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6一、概述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是指用于农村地区的电力输配电网,常规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
为了提高农村电力供应质量和可靠性,需要对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进行建设和改造。
本文档旨在规范农村配电网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建设与改造技术要求1.10KV配电网线路:线路选用硬导线导体,导线直径符合规定,线路跨越、穿越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确保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线路的电缆和导线的绝缘层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绝缘电阻达到相应要求。
2.配电变压器:配电变压器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包括额定容量、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等。
变压器的接地和绝缘保护应符合国家电器安全标准。
3.配电开关设备:配电开关设备包括断路器、负荷开关等,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如额定电流、短路开断能力等。
开关设备的操作应方便、灵活,并且具有可靠的电气和机械性能。
4.配电自动化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应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包括监测、控制、保护等功能。
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远程控制、故障检测和智能化管理等特性。
5.通信设备:为了实现配电自动化系统的远程监控和控制功能,需要安装相应的通信设备。
通信设备的选型和布置应符合技术要求,确保通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实施细则1.建设与改造前的调查与设计:在进行配电网建设和改造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设计工作。
调查包括线路勘测、变压器容量计算、电流负荷测量等。
设计要满足电力需求、经济合理和安全可靠的要求。
2.施工工序与工艺:施工包括土建、线路、变压器、开关设备、自动化系统、通信设备等工程。
每个工序都有相应的工艺要求,施工人员要熟悉工艺要求,并按照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包括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控制。
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工程细节应符合设计要求。
农网改造施工工艺标准
一、施工工艺标准化建设管理规范为认真贯彻国网公司、省公司关于深化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做好“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工作,实现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设计精密化,施工精益化,工艺精细化,作业标准化”,统一并推广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建设质量及工艺标准。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标准:(一)中压配电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杆塔组装中压线路杆塔在城镇宜选用12米及以上杆塔,乡村一般选用10米及以上杆塔,15m及以上电杆分段,分段部分应做防腐处理。
直线杆采用预应力电杆,特殊要求时可采用非预应力电杆;转角杆、耐张杆、终端杆、分支杆及城镇路边宜采用非预应力电杆。
2、电杆埋设深度及埋深标识(见图1);电杆埋深标识线下边沿距离地面500mm(见图1)。
3、电杆组立后,回填时应将土块打碎,每回填500mm夯实一次;回填后的电杆坑应有防沉土台,其高度应超出地面300mm(见图1)。
4、自立转角塔、终端塔应组立在倾斜平面的基础上,向受力的反方向产生预倾斜,倾斜值应视塔的钢度及受力大小由设计确定;5、拉线应布臵在转角杆、终端杆、导线不对称布臵的直线单杆,在架线后拉线点处不应向受力侧挠倾。
向反受力侧的偏斜不应超过拉线点的3%;6、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拉线盘应采用带拉线环式,拉线棒露出地面部分长度应为500~700mm。
7、电杆组立好后,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直线杆梢的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梢位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紧线后不应向拉线反方向倾斜。
8、横担安装(见图2):(1)直线杆单横担应装于受电侧,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超过20mm;横担端部左右扭斜不应超过20mm;(2)单回三角排列直线杆,横担安装距离杆梢为650mm,杆顶器距离杆梢150mm;分支杆、90度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质量和稳定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实施管理,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目标是提高农村电力供应水平,尽快实现电网智能化、数字化、高效化。
第四条农村电网改造项目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先进技术、高质量、绿色环保”的指导思想。
第五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设备采购等各个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技术攻关和创新工作,为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基础。
第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进度控制机制,确保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进度符合要求。
第八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要求。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九条农村电网改造项目的立项应当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经过论证、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项目立项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等,必须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项目立项工作,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规划设计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
第十三条项目规划设计应当综合考虑当地的电力需求、资源情况、技术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设备配置、线路布置、施工方案等内容。
第十四条项目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和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第十五条项目规划设计的编制单位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设计质量,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第四章施工建设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合理组织施工建设,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关施工资质,具备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3篇)
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能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分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第六条施工单位是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当组织实施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是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监管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向业主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业主单位是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建设管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经济支持,确保工程安全顺利进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制定安全施工组织措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二)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施工现场的围挡、警示标志、安全帽、安全带等。
(三)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如消防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等。
(四)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农网建设和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综合管理原则,即在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统一、协调的管理。
(二)预防为主原则,即在施工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确定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风险控制原则,即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了解、调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农村电力规范
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1.1 为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1.2 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1.3 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 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总体要求2.1 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
2.2 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3 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4 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重点开展新能源分散接入、配电自动化、智能配电台区、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2.5 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5~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宜取高值。
2.6 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
用户特别分散地区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但应采取适当措施,满足电压质量要求。
2.7 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通信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
第三章高压配电网3.1 具备条件的县域电网应逐步实现或加强与上一级电网联络。
3.2 高压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网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网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1 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福建省新一轮农网改造中10kV及以下配电设施(含接户线、电表箱)规划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和工程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直供直管单位、控股县公司,代管县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新一轮农网改造中的配电工程应在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执行以下文件的技术规定:《农村配网自动化典型设计规范》、《农村配网自动化典型应用模式》(国家电网科〔2010〕126号)《农村电网无功优化补偿技术导则》(Q/GDW 435— 2010)《农村电网完善工程技术要点》(国家电网农[2009]378号)《福建省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闽电发展规〔2010〕155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新农村电气化村供电模式及建设规范(试行)》(闽电农〔2009〕1151号)《福建省电力公司配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闽电营销〔2009〕133号)《10kV单相变压器使用技术导则(试行)》(营配〔2009〕2号)《配电典型设计图册》(2010版)3 技术要求以下条款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满足条款2中涉及的技术要求。
3.1 规划设计3.1.1改造的配电设施应按福建电网三十年重现期基本风速、覆冰密度分布图进行差异化设计;福建电网雷电密度分布图中强雷区的配电线路、设备必须考虑防雷能力(附录1、2、3)。
3.1.2对于配变基础、台架、架空线路等使用寿命在30年及以上的配电设施,应按远期规划的要求配置容量;对于变压器、开关站设备、箱式变、配电室、环网柜、柱上变、XLPE电缆等使用寿命低于30年的设施设备,则按照设施设备寿命期末的负荷水平进行规划设计。
3.1.3设备设施建成投运后,在其正常使用寿命年限内原则上应避免改造。
但因负荷增长超出原先远期预测水平或上级电网、电源规划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造成设备设施需考虑改造时,应进行技术经济专题论证。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村级低压配网改造升级技术规范(试行)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村级低压配电网改造升级技术规范(试行)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福建省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升级的网络设计、供电模式、设备选型等计算标准、方法和安装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单位及控股县公司所管理的农村配电网的综合改造升级工作,代管县公司参照执行。
各供电单位应基于本规范并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村级配电网,实施标准化和系列化建设改造。
本规范未尽部分见相关引用标准。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本导则中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本导则发布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
如被引用的标准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199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054-95)《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关于印发〈配电台区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配〔2007〕8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闽电营销〔2010〕1096号)3 网络设计3.1 10kV配电网村网的10kV配电网宜采用树干型接线,并以负荷开关等合理分段,分段范围应与台区供电范围相匹配。
重要负荷应采用满足可靠性要求的相应接线方式。
10kV线路路径应以优化配变布点为目标,优选深入村中、贴近负荷中心、均匀分割台区供电范围的方案。
3.2 低压配电网..1 接线方式低压架空配电网应采用树干式接线,并利用进户配电箱和计量箱进行分级保护以提高可靠性;架空电缆混合网的架空部分采用树干型接线,电缆部分可采用辐射式或链式接线,利用电缆分接箱适度分级保护;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台区可局部采用电缆环网。
..2 台区供电范围台区应根据供电半径、实测负荷、户数和地形因素,合理划分供电范围,并按“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设置变台,台区供电范围应满足供电半径要求。
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目录第一章配电装置 (1)第二章中压配电线路 (3)第三章低压配电线路 (8)第四章电缆线路 (12)第五章接户线、进户线 (15)第六章电能表及表箱 (17)第七章接地装置 (18)第八章无功补偿 (19)第一章配电装置第一条公用配电台区应根据村庄规划,选择负荷较集中地区设置,避开易爆、易燃、污秽严重及地势低洼地带;高压进线、低压出线方便;便于施工、运行维护。
第二条新安装的公用配电变压器应按“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原则进行建设与改造,一律选用S11及以上系列产品。
推荐使用可调容式变压器和非晶合金变压器,降低损耗,提高变压器使用效率。
配变容量应按3-5年发展规划选择。
第三条安装在室内的配电变压器,室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变压器外廓距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不应小于表1规定。
表1 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室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第四条配电室内应留有维护通道:固定式配电屏为单列布置时,屏前通道为1.5m;固定式配电屏为双列布置时,屏前通道为2.0m;屏后和屏侧维护通道为1.0m,有困难时可减为0.8m。
配电室的长度超过7.0m时,应设两个出口,并应布置在配电室两端,门应向外开启;成排布置的配电屏其长度超过6.0m时,屏后通道应设两个出口,并宜布置在通道的两端。
第五条315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宜采用柱上式安装,315kVA以上的变压器,宜采用室内安装。
当采用箱式变压器时,应综合考虑使用性质、周围环境等条件。
第六条柱上安装的变压器,其底座距地面不小于2.5m。
第七条变压器低压侧至配电盘,应采用铜芯电缆,电缆截面按照变压器容量和负荷大小确定;低压套管侧、低压配电盘侧采用合适的接线端子连接电缆,电缆中间不允许有接头,电缆两端连接前均应途中性凡士林。
第八条敷设电缆时,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上摩擦拖拉,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的10倍,电缆应排列整齐、不交叉、固定良好、并装设标示牌,电缆终端头应由熟悉人员来做,并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电网(含县城电网,以下简称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顺利进行,达到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农网建设与改造.第三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为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原则安排.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五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必须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统一规划,纳入电力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第六条农网建设与改造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指导规划编制与计划立项审查、协调平衡和监督实施。
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结合农网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实行逐级上报、分级审核、分级管理。
第八条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要编制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0千伏及以下工程以县为单位制定规划,编制项目计划。
第九条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项目确需调整时,应按原申报渠道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生效。
第十条建立农网建设与改造项目报表统计制度,跟踪农网项目的执行情况并按规定时间报国家电网公司。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由项目法人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负责还本付息。
第十二条各网、省(市、区)电力公司要建立严格的农网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并认真监督实施.第十三条国债资金项目,要实行农网改造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第十四条根据工程计划和工程进度编制资金配置计划,保证资金及时准确拨付。
第十五条加强工程审计监督,定期检查资金的使用情况,严禁截留、滞留和挪用工程资金。
第十六条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项目,要停工整顿,暂停拨付工程款;对连续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的项目单位,要核减下年度投资,并暂停上报新项目。
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一、导言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是指对农村电网进行升级改造,提高供电能力和质量,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
为确保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能够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流程,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二、施工前准备1.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程施工方案,包括工程范围、施工流程、工期安排等内容。
2.资源调配:组织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材料等资源,确保施工需要的各项资源齐备,并进行调度和管理。
3.项目招投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的招标、投标,确保选择到具备施工能力和经验的承包商。
三、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人员管理:招聘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经验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工程任务的能力。
2.施工计划管理: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的先后顺序和施工数量,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施工进度的延误。
3.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制度,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4.安全管理: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四、施工验收1.施工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施工安全验收: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验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是否达到要求。
3.竣工报告编制:编制工程竣工报告,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记录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
五、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机制1.制定管理计划:明确施工管理制度的执行范围、责任和要求,制定具体的管理计划。
2.职责分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施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施工过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效果评估:定期评估管理制度的执行效果,通过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
农网改造有什么规定
农网改造有什么规定农村电网改造是农村电力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造提高农村电力的供应能力,提升供电质量,创造更好的农村生活环境。
我国农村电网改造有以下几项规定。
首先,要加强电网规划。
农村电力改造要进行全面规划,根据农村用电需求和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布局供电设施。
要考虑到各地农村电力消费的特点,区别对待。
在规划中要充分考虑电网的承载能力,确保供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其次,要加强电网设备升级。
农村电网改造要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新升级。
主要包括变电站、配电站、配电变压器等设备的更新换代。
对于一些已经过时的设备要及时更换,以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同时,要加大对农村电力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力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再次,要加强电网安全管理。
农村电网改造要重点加强电网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力设备的巡检和检修制度。
加强对电力设备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问题,避免电力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加强对农村电线杆、电缆、开关等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另外,要加强电网建设资金的保障。
农村电网改造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为了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加强资金的保障。
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电网改造的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通过多方合作筹集资金,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要加强电网改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农村电网改造的工作要有统一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建立健全农村电网改造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改造工作的有序进行。
同时,要加强对改造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改造工作的质量。
综上所述,农村电网改造有一系列的规定,包括加强电网规划、设备升级、安全管理、建设资金保障以及组织和管理等方面。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电力的发展,提升农村电力供应的能力和质量,建设美丽宜居的农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要求
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安全管理要求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要求是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中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的一系列要求和措施。
农网升级改造工程是指对农村供电网线路、设备、变压器等进行升级改造,以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
在农网升级改造工程中,安全管理是十分重要的,能够有效预防和降低事故风险,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顺利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安全管理的要求。
一、组织管理要求1.成立安全管理小组: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管理方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小组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工作内容,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工作流程。
3.加强宣传教育: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并向相关人员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4.建立安全档案:对施工人员的岗前培训、证书等资料进行归档,做好人员的安全档案记录。
5.制定施工方案:安全管理小组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的方法、工艺和注意事项,保证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安全可控性。
6.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安全管理小组应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二、现场管理要求1.划定施工区域:安全管理小组应通过标志、警示牌等方式明确划定施工区域,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性。
2.保障通道畅通:安全管理小组应保障施工通道的畅通,维持施工现场的秩序,防止人员和车辆交叉作业。
3.临时设施设置:根据施工需要,安全管理小组应设置临时设施,如防护栏、临时停车场等,保障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施工道具管理:安全管理小组应对施工道具进行管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道具。
5.防护措施落实: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范,例如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6.应急救援准备:安全管理小组应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如配备消防设施、提供急救药品等,应急措施要做到科学、合理、有效。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模板
农网改造项目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网改造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农网改造项目是指为了提高农村电网的运行效率和供电质量,改造和升级农村电力配电设施的项目。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农网改造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各级电力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农网改造项目管理,落实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明确项目管理责任,合理分配项目资源,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立项、编制、实施、验收和结算等整个过程。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建立项目管理档案,记录项目进度、质量、资料等信息,确保项目管理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章项目实施第九条项目实施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
第十条项目实施应当根据项目计划,合理组织施工队伍,保证施工进度。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应当加强现场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材料使用符合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项目管理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十三条项目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专家组进行,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应当按照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进行结算和移交。
第五章项目结算第十六条项目结算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
第十七条项目结算应当认真核实工程量和工程质量,避免超标超额。
第十八条项目结算应当及时支付施工单位款项,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项目保修第十九条项目完成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修,确保工程质量和设施持续运行。
第二十条项目保修期内如遇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保修工作应当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及时有效。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091116
Q/GDW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湖北省电力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I)1 总则 (1)2 建设改造原则 (1)3 一般技术要求 (3)4 施工技术要求 (8)5 附件 (11)前言为科学实施农村配电网工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及施工质量。
以推广国网公司典型设计、全面贯彻标准化建设为导向,认真落实“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的要求,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农网建设改造中的应用为目标,针对农村配电网工程的特殊性、建设改造中所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配电网工程标准化建设,加强工程项目技术原则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提出。
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省电力公司科技信息部归口管理。
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农电工作部负责起草,咸宁、宜昌、武汉、襄樊、荆州、荆门供电公司参与有关章节编写工作。
本实施细则起草人:熊伟、杨继业、钟万良、郭铃、张先伟、朱卫东、张勇军、戴亮、杨宇环、陈军、邱建军、谢晓宣。
本实施细则审核人:傅军、詹必川、万青、郑晓利、喻子易、季斌、关卫军、陈维新、钱刚、彭明江、李世伟、徐勇。
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批准。
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省电力公司农电部负责解释。
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一般技术要求及实施细则1 总则1.1 范围1.1.1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湖北省电力公司管辖的10kV及以下农村配电网建设与改造应遵循的主要技术方案原则和技术要求。
1.1.2 本实施细则是《380V—500kV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的补充性文件,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管辖的农村10kV及以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1.1.3 本实施细则是对《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及省公司已发布典型设计的相关标准部分条款作出明确细化规定,针对部分条款重新校核计算后提出相关要求。
本实施细则是对引用的文件、规程规范部分条款进行细化设计和补充设计,在应用以下的文件、规程规范时可参考本实施细则执行。
农村电力规范
农村电力规范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1.1为搞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以下简称农网改造升级)工作,达到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的目的,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1.2农网改造升级应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的原则,变(配)电站的布局及高、中、低压配电网主干线路的建设应满足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1.3农网改造升级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适用、减少维护,节能环保”的原则,采用成熟先进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及不合格的产品。
1.4农网改造升级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规程和规范。
第二章总体要求2.1农网改造升级应充分考虑城镇、乡村等不同类别区域负荷特点、供电可靠性要求和区域发展规划,合理优化网架结构。
2.2农网改造升级应积极采用“三通一标”(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标准工艺),统一建设标准,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2.3对于特殊地段、具有高危和重要用户的线路、重要联络线路,可实行差异化设计,提高农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4农网改造升级应适度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重点开展新能源分散接入、配电自动化、智能配电台区、农村用电信息采集等试点建设。
2.5高压电网的容载比宜控制在1.5?2.1之间,负荷增长较快地区宜取高值2.6中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应根据负荷密度来确定,一般中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4km乡村不宜超过15km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城镇不宜超过250m乡村不宜超过500m用户特别分散地区供电半径可适当延长,但应采取适当措施,满足电压质量要求。
2.7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架空线路杆塔上禁止搭挂与电力通信无关的广播、电话、有线电视等其他弱电线路。
第三章高压配电网3.1具备条件的县域电网应逐步实现或加强与上一级电网联络。
3.2高压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
3.3线路导线截面选择应满足负荷中长期发展要求,根据规划区域内饱和负荷值,按经济电流密度一次选定。
农网建设改造工程技术要求
农网建设改造工程技术要求(台区、低压部分)一、配电变压器和配电装置1、变压器容量选配合理,一般为用电负荷的2-3倍,坐落3位置靠近负荷中心,利于运行维护方便。
2、户外式配变台架:变压器底座距地面高度不小于2.5米;护栏高度不低于0.6米,台架两杆之间中心距离不小于3.5米。
3、配电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盘情况前通道为1.5米,盘后及侧面通道为0.8米,房高在3米以上,房门向外开。
4、配电装置低压进出线穿墙时,必须使用穿墙套管,导线必须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选择按额定电流的1.5倍选用。
二、低压电力线路1、低压电力线路建设、改造中所选用的导线,电杆、绝缘子等应选用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合格产品。
2、架空低压电力主干线路,根据用电负荷大小可选25平方毫米以上的导线,在一档线内每根相线只允许一个接头,禁止用单股、破股线和铁丝。
3、拉线截面要不小于25平方毫米钢绞线,拉线对地夹角为60度,拉线上头2.5米处要装隔离绝缘子。
4、杆坑深度不少于杆长的六分之一,坑宽一米,长一点五米。
5、立杆可采用吊车、稳车、人工拉,要注意施工安全。
6、立杆要安全快速,杆立直后杆子外摆不得超过杆稍的三分之一。
7、线路走向要顺应负荷发展的需要,螺丝的穿向要面向受电侧,螺丝由下往上,由左往右,结合部件要牢固可靠。
8、放线时严防导线扭劲,打死鼻,紧线根据气候条件,档距大小、导线型号保持一定弧垂。
9、横担距杆稍不小于0.15米,令克担距地面4米以上,避雷器担距令克担不小于1米。
10、接地极引出导体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电阻100KVA以上的变压器不得大于4欧姆,100KVA以下的变压器不得大于10欧姆。
11、避雷器引下线与外壳接地应直接接地,严禁间接接地。
12、十千伏线路相间最小距离为0.25米,0.4千伏线路相间最小距离为0.15米。
跳线接头长度不小于0.15-0.2米,跳线要美观有序。
13、低压线路供电半径,平地为0.5公理,山地负荷分散地区可延伸至0.7-1.5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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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配电网改造升级技术规范(试行)1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行政村配电网改造升级的网络设计、供电模式、设备选型等的计算标准、方法和安装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直供直管供电单位及控股县公司所管理农网的行政村配电网的综合改造升级工作,代管县供电单位参照执行。
各供电单位应基于本规范并结合本实际情况推进村级配网的优化、标准化和系列化。
未尽部分见引用相关标准。
2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导则中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文。
本导则发布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
如被引用的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220-2005)《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199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关于印发〈配电台区标准化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营配〔2007〕8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农配电设施改造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闽电营销〔2010〕1096号)3网络设计3.110kV配电网村网的10kV配电宜采用树干型接线,并以负荷开关等合理分段,分段范围应与台区供电范围相匹配。
重要负荷应采用相应接线方式以满足可靠性要求。
10kV线路路径应以优化配变布点为目标,优选深入村中、贴近负荷中心、均匀分割台区供电范围的方案。
3.2低压配电网3.1.1接线方式架空导线低压配网应采用树干式接线,并利用进户配电箱和计量箱进行分级保护以提高可靠性;架空电缆混合网架空部分采用树干型接线;电缆部分可采用辐射式和链式接线,利用电缆分接箱适度分级保护;可靠性要求较高的可采用局部电缆环网。
3.1.2台区供电范围根据供电半径、实测负荷、户数和地形因素,合理划分台区供电范围,并按“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原则设置变台,台区供电范围应满足供电半径要求。
3.1.3低压台区供电半径(1)按闽电发展规[2010]155号规定的低压供电半径。
表1 各类供区低压供电半径(2)对于特殊偏远点负荷,供电半径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可参照DL/T44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第3.3.1款规定,但应校验在最大电流下,供电电压偏差能满足要求,不能满足要求者需另取措施。
4村网低压典型供电模式为标准化和系列化提高村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效益,Ⅲ类供区应采用CW-1、CW -2、CW -3典型供电模式,以适应村网建筑密度、线路通道条件和负荷密度的差异化条件,各供电模式的要素如表2表2 村网供电模式类型和要素5配电变压器和台架设备5.1配变容量。
一般按5年发展考虑,以测定的台区年最大用电负荷和新待接入负荷为依据,按如下方法计算和校核。
⑴按S=R S×P计算。
R S取1.6-2.0;S为配变容量,R S为容载比,P为台区目前计算负荷;⑵当户表负载率较高时,可采用需求系数法估算:配变容量(S)=[P(每户容量)×户数(N)/COSΦ]×需求系数(K x);需求系数(K x)见表3;⑶投运后负载率宜高于40%。
5.2 容量标准化。
大于100KVA柱上配变,宜按100KVA、200KVA、315kVA选取,并合理划分供区与容量匹配,单台供电村网或小于100KVA供电容量的村网可以按负载率实际要求选择。
5.3配变台架设备。
台架设备按配变最终容量设计,主要设备可简捷调整,适应村网负荷增长主要采用更换配变、插入新变台、加挂配变方式增容。
5.3.1村网变台最终容量宜按315kVA、200KVA、100KVA规格配置,各单位结合经济、人口增长等参数合理选择。
10kV线路优选深入村中心、贴近各负荷区块路径时,应选择终期小容量配变,并可预架变台双杆保护台址,实现配变“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布置。
5.3.2 综合配电箱箱体尺寸、隔离开关、断路器的框架电流和开断容量应按终期容量选择,断路器选择可调整定电流器件以根据容量调整保护,电容器应预留加装位置。
5.4变台位置。
变台选址应避开低洼、洪涝、冲沟、塌方等地点,选择靠近台区负荷中心,可出2回低压线路、均匀负荷的地点,有地面操作位置,并遵守DL/T5220第11.0.2款规定。
5.5 变台低压出线。
5.5.1杆上变低压出线按如下配置。
5.5.2 变台架设宜顺高压线路或横线路方向,低压线路不应横贯变压器上方,变台典型低压出线和不应出线方式如图1所示。
2方案4禁止采用的出线方案1J -150J K Y J -150L Y J -150L Y J -150终端J -150直线禁止采用的出线方案211方案15.6 10kV线路高差允许或单独T接变台,宜采用15米杆架,以保证对综配箱及引线电缆对地高度≥2.5米,便于低压出线,节省栅栏。
6 低压干线6.1干线线型。
低压干线包括配变低压侧至综合配电箱的低压引线电缆和变台低压分路出线,均按变台最终容量选择。
低压引线电缆按《台区安装工艺标准(试行)》第8款规定。
低压干线导线一般架空绝缘电线(JKLYJ-1),架空绝缘电线用于居住区、树竹生长区和污秽区,铝绞线用于空旷地带;在大跨越、重要跨越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线段可用于钢芯铝绞线。
6.2 干线线径。
⑴按I G=1.3I n/(K t1×N1)(A);I G为干线最大工作电流;I n为配变最终额定电流;K t为分路出线最大负荷同时率;N为出线回路数(考虑分路供区均匀);2出线回路时,推荐K t=0.85。
⑵村级配网干线典型线规:变台最终容量为315KVA,采用JKLYJ-1-150两回;变台最终容量为200KVA,采用JKLYJ-1-95两回;⑶供电半径超标或采用单侧供电时另行计算。
6.3 线路架设。
6.3.1 低压380/220V线路导线同回路采用水平排列。
双回路上下布置,严禁不同电源低压线路同杆架设。
集束式双回路采用左右布置。
6.3.2 三相四线零线应靠近电杆或靠近建筑物侧。
排列方式按面向杆号大号侧,一般从左到右宜按A、B、N、C排列。
6.3.3 零线瓷瓶应区分与相线瓷瓶颜色,相线用白色瓷瓶,零线用棕色瓷瓶。
6.3.4低压线路可与10kV配电线路同杆架设,与中压架空线同杆架设时,低压架空线路不得越过中压架空线路的分段开关。
6.3.5 同杆架设横担间距最小值见表3-2。
表2 同杆架设横担间距最小值列表(m)注:裸导线转角或分支线如为单回路,则分支线横担距主干线横担为0.6m;如为双回路,则分支线横担距上排主干线横担为0.45m,距下排主线横担为0.6m。
7 分支线7.1分支线线型。
分支线采用JKLYJ-1、BS集束导线,受地形限制可选用YJLV-1钢绞线悬吊架设。
7.2 分支线线径。
按支接最大电流选取,并应控制分支线长度使出线断路器能保护支线末端短路;Ⅲ类供区村网分支线典型线径为JKLYJ-1-70和JKLYJ-1-50,采用BS集束导线YJLV-1电流按相同电流选择,同村网仅用一种规格。
8 接户线和计量箱8.1改造升级范围内,农村住宅每户按《福建省农村配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试行)》规定,I类供区、Ⅱ类供区≥8kW ,Ⅲ类供区≥6 kW。
一般Ⅲ类供区按6 kW作为基准值,对建筑面积超限、用电设备装见容量大的,应进行负荷校核。
8.2 接户线和进户线计算电流(I j)均按最大接表数(N)相选择线径,功率因数取0.9,需要系数K x按表3。
对有新增户数的接户点,应适当提高线径预留。
按每户均按6 kW基准值装设,则: 单相接户I j=30×N1×K t (A);三相接户I j=(10×N3+30×N1)×K t (A),其中N3为平衡装于三相表,N1为不对称装于单相表;表3 需要系数K x推荐值8.3接户线安装。
8.3.1低压接户线统一选用铝芯线缆,CW-1型接户线采用BLV绝缘线,CW -2型接户线采用BS-JKLYJ,CW -2型接户线采用YJLV-1电缆。
8.3.2为保障公用变负荷的三相平衡同时减少接户线线损,接户线应三相平衡搭接,对三位及以上的单相表箱应采用三相供电,以平均负荷分配,农村地区照明表箱宜采用三相供电的四位、六位表箱。
8.3.3低压接户线档距应小于25米,档距超过25m时,应按架空配电线路设计。
同一根电杆的接户线不应超过两对,不足应采用低压分接箱进行分路,分接箱安装高度应符合规定;有扩展接入应预留分接箱接线位和表位位置,避免建成后随意乱接。
8.3.4 接户线电缆采用不小于GJ-16钢绞线悬挂。
8.3.5农网表箱宜选用非金属外壳表箱,如采用金属外壳表箱,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计量表箱应装设在建筑物墙上,安装高度符合规定,不应在杆上挂接。
8.3.6 接户线宜按电源→负荷前进方向顺向搭接,不宜迂回供电。
8.3.7 绝缘接户线受电端的对地面距离,不应小于2.5m。
8.3.8 跨越街道的绝缘接户线,至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a)通车街道,6m;b)通车困难的街道、人行道,3.5m;c)不通车的人行道、胡同(里、弄、巷), 3m。
8.3.9 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建筑物有关部分的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a)与接户线下方窗户的垂直距离,0.3m;b)与接户线上方阳台或窗户的垂直距离,0.8m;c)与阳台或窗户的水平距离,0.75m;d)与墙壁、构架的距离,0.05m。
8.3.10 低压绝缘接户线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a)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上方,0.6m;b)低压接户线在弱电线路的下方,0.3m。
如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应采取隔离措施。
8.3.11接户线不应从中压引下线间穿过,且严禁跨越铁路。
8.3.12自电杆上引下的低压接户线,应使用低压蝶式绝缘子。
8.3.13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接户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跨越通车街道的接户线,不应有接头。
8.3.14 接户线与主干、分支绝缘线如为铜铝连接,应有可靠的铜铝过渡措施。
8.3.15 户连线一般沿墙体布设,其安全距离应满足要求,原则上户连线的总长度不大于50m。
8.3.16 进户线和弱电线路应分开进线。
9 低压系统接地方式9.1村网低压配网宜采用TT接地系统,以裸线为主或计量箱和配电箱金属外壳接地较不完善的村网低压配网应采用TT接地系统,并装设分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采用TT系统时,中性线和相线应截面并同等绝缘。
9.2城镇和线路全部绝缘化的低压网络应采用TN-C接地系统。
中性线应在电源点接地。
为保障用电安全,低压系统采用TN-C-S接地型式时,配电线路主干线和各分支线的末端中性线应重复接地,且不应少于3处,该类系统不宜装设剩余电流总保护和剩余电流中级保护,应装设终端剩余电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