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
如何监督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
如何监督县委书记手中的权力作者:秦汉雄风来源:《决策探索》2010年第20期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成员的日常工作,特别是可能涉及权力滥用、以权谋私的活动很难及时跟踪、及时了解,这从客观上导致了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成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很难及时制止。
郡县治,天下安。
县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对推进基层改革发展负有直接而重大的领导责任。
当前,中央力推省管县体制,县委书记将由省委直接任命,并对县委书记进行了轮训,中组部还颁布《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将县委书记队伍建设提升到战略高度。
但当前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县委书记往往处于基层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甚至在一些地方,几乎无人监督县委书记,县委书记岗位成了腐败重灾区。
主要表现为,一些县委书记自我监督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县委书记大搞“家长制”、“一言堂”,独断专行,唯我独尊,一手遮天,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甚至打击报复不同意见或提批评意见者,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上级党组织和监督部门由于鞭长莫及而疏于监督,存在重提拔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的现象;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级监督部门本身就处于县委书记的直接领导之下,根本不敢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不畅,既无权力又不知情,往往无法监督等等。
监督县委书记难的原因在于:一是县委书记自身政治素质本身有问题。
由于放松了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往往经受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私欲膨胀,把权力商品化,大肆为自己为亲友为情人牟利,成了十足的“两面人”。
二是县委书记的权力高度集中。
这是对其监督难以到位的根本原因。
县委书记权力过于集中,根源是体制和机制问题。
县委书记居于县级政权的权力中心位置,集财权事权人权于一身,其权力很大。
不仅干部的提拔任用,就连重大工程的决策,都是县委书记“一锤定音”。
由于书记一言九鼎,干部提拔中的组织考察、常委会、书记碰头会等程序看似“关卡重重”,其实最终体现的多是书记的“个人意志”。
如果县委书记思想和行为不端正,那就很容易成为“土皇帝”。
防控县委“一霸手”有办法
一
度设 计 的第 一 步 , 更具 实 质意 义 的步 而 骤 , 是 后 来 为 媒 体 广 为 注 意 的 “ 后县 便 今 纪 委 可 以将 掌 握 的 县 委 书 记 腐 败 迹 象 直 接向上级纪委报告” 。 虽 然 制 度 设 计 颇 有 新 意 , 在 现 实 中 但 的推 行 难 度 和 可 能 的 反 弹 亦 无 法 轻 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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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问题的调查与建议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以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人民服务。
首先,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
这个机制应该包括多个方面,例如对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以及对他们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纪律审查。
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等问题的发生。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和教育。
这些培训和教育应该包括领导干部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管理知识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这些培训和教育,可以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使他们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另外,我们还需要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信息平台。
这个平台可以让公众了解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行为表现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对他们进行监督和评价。
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领导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也可以增强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惩处力度。
对于那些滥用职权、贪
污腐败等问题的领导干部,应该严格依法惩处,以起到震慑作用。
同时,对于那些工作不力、不负责任的领导干部,也应该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总之,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采取多种措施来解决。
只有通过不断地努力,才能够建立一个更加公正、透明、高效的政府机构,为人民服务。
落实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落实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作者:黄学权来源:《决策探索》2013年第24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任务。
对权力的运行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让握有权力的领导干部不愿、不敢、不能滥用权力,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课题,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重大课题,也是一个长期没有解决好的难题。
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尤其重要和困难的是对领导班子正职即“一把手”的监督。
领导干部滥用权力的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就是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既是权力滥用、腐败问题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根源。
无论从“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所处的重要地位,还是从其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所造成的影响来说,“一把手”都理应成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最重要的对象。
在解决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这一复杂的矛盾中,“一把手”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
解决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问题,必须从“一把手”开始。
落实对“一把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必须面对的诸多难题在现行领导体制中,“一把手”手中的权力能否得到正确运用,主要取决于“一把手”自身的德才素质,尤其是德的素质状态及其能否持续。
由于“一把手”地位的特殊性,对其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则常常处于失效状态。
也就是说,如果“一把手”在主观上自觉或不自觉地要滥用权力,几乎可以做到为所欲为。
正如一些因滥用权力而深陷泥潭的前“一把手”所说,他们所要办的事情,是“没有办不到的”。
“一把手”处事的决定权使得权力滥用有较大的便利性。
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所处理的日常事务和审批事项,包括常规性事项与非常规性事项、一般事项与重大事项等。
一般来说,常规性和一般性事项,最终决定权在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甚至在中层机构负责人。
而对于非常规性和重大事项,则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有的非常规性的一般事项,也可由“一把手”拍板。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
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
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
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
“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
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
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
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
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
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
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
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
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
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精)
“一把手”加强监督的暂行办法2012/11/14 19:5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党政“一把手”的从政行为,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教育和保护干部,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好发展、快发展和大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通过强化监督,全面提高党政“一把手”的综合素质,提升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证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第三条监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由县纪委牵头组织实施,重点加强对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党政“一把手”(包括负责人)的监督。
第四条监督工作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内容第一节决策和执行第五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要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制定内部决策规则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备案,在讨论决定事项时要严格按照规则进行,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表明态度,然后作出决定。
党政“一把手”要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对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不得实施。
第六条各党委(党组、总支)、各单位对涉及民生等重要问题作出决策前,应当根据需要,充分利用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示和问卷调查等形式,直接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实行党政“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资产处置等问题时,首先由分管领导提出,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党政“一把手”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防止“一言堂”问题发生。
第八条领导班子集体做出的决策,班子成员应当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党政“一把手”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防止发生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等问题。
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县委书记权力公开运行的监督机制研究
县委书记权力公开运行的监督机制研究【摘要】本文以县级政府的第一把手县委书记的权力公开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现状分析,针对其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原因阐述并提出完善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具体措施:首先,完善县级政府行政法律、权利、道德监督机制;其次,用制度规范县委书记选任干部的权力,对县委书记权力运作过程中的制约强化,建立和完善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制度。
【关键词】权力公开;权力制约;监督机制一、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现状分析1、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内涵及意义(1)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内涵。
行政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照法律对政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所实施的监察和督导活动。
县级政府行政权力制约机制的涵义是指在县一级单位通过运用权力与法治途径来建立一个监督主体多元化、监督形式多样化、监督规范全面完备的特定约束结构。
目前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以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行为为指向的全面制约体系。
(2)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意义。
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的构建与完善的理论意义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监督客体的公开化可以充分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和公开监督原则。
其次,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有效结合可以形成覆盖面广泛的监督网络体系,从而提高监督效能。
2、县级政府行政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1)监督机构内在动力不足,缺乏权威地位和独立性。
监督机构和人员的监督效能取决于责任机制、激励机制和道德机制。
目前我国的专职监督机构如行政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大都设置在政府机关内部。
从领导体制上看,这些部门一方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另一方面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在双重领导的影响下,专职的监督机构的监督能力受限。
其领导权力结构不合理,纪检委依附于党委会,党内权力监督和分权制衡机制不协调。
(2)监督法治化程度低影响监督的实际操作。
行政监督立法是实现监督机制有效运行的前提和保障。
“十二字良药”防治官员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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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县委书记监督管理的实践与探索
强化县委书记监督管理的实践与探索作者:向辉礼来源:《四川党的建设》2011年第08期县委书记是一个县级执政团队中的“主心骨”,是党在当地各级组织的领导人,处于权力的“核心区”,手中权力很大。
这使得县委书记这个岗位既是“最容易有作为的大舞台”,又是“最容易出问题的重灾区”。
如何确保县委书记真正将手中的权力为民所用也成了公众所关注的话题。
本期我们将关注的目光投向“县委书记”。
县委书记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地位十分特殊,作用十分重要。
宜宾市高度重视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督管理,针对县委书记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难点、薄弱环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针对县委书记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从制度、机制上加强和改进对县委书记的监管。
一把手"权力如何去规范一是规范决策权。
2008年,宜宾市在所辖10个区县委建立健全一系列领导和工作制度,形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学习制度、会议制度、沟通协调制度、行文制度、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公务活动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县委工作规则,将县委包括县委书记的基本权力行使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二是规范用人权。
2009年,宜宾市在长宁县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的基础上,创新制定了《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暂行规定》,从规范权力分配、权力运行和强化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对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进行规范。
在规范权力分配方面,实行县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考察结果书面分析报告制度、干部提名受理审核制度和民意淘汰制度,将县委书记在用人上的“隐性权力”显性化,并对其进行科学界定和合理分配,进一步明晰监督范围。
在规范权力运行方面,进一步完善以干部调整报告制度、党政正职领导岗位出缺报告制度、特殊程序报告制度和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报备制度为重点的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在规范监督管理方面,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党委全委会监督职责,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赋予全委会委员联名质询权,在全委会闭会期间,1/5以上的全委会委员联名,可以对本地区干部选任问题提出质询案。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范文
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方案范文一、方案背景及目标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推进,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团结统一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并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工作方案势在必行。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体系,推动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持续创新和提高,确保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忠诚干净担当,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方案内容(一)加强制度建设1. 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依法严格选派和考核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确保领导班子的专业化能力和担当精神。
2. 建立健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定期评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业绩、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加强监督和约束。
3. 健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党建工作机制,推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加入党的组织,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1. 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信息的高效管理和共享,方便监督和审查工作的开展。
2. 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工作报告和决策文件的电子化收集和归档,提高工作透明度和信息留存率,便于监督和审查。
3. 引进先进的监督技术手段,如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实现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工作的精细化监督和分析。
(三)加强内部监督1. 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互联互通机制,通过定期召开集体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提高信息共享和对工作的协同性。
2. 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机制,定期组织对其工作进行评议,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3. 建立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经验交流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促进工作的互鉴和提高。
(四)加强外部监督1. 加强政府监察机构的建设和职能发挥,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力度,确保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行和法律法规的执行。
如何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
如何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第一篇:如何加强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理论论文: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文章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有不少企业党政领导相继因经济问题出现职务犯罪。
究其原因,除了他们主观上放松学习改造,法制观念淡薄之外,更重要的因素是客观上对他们手中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因而导致私欲膨胀,为官一方,大势敛财,走向犯罪深渊。
大量事实证明,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
而腐败对社会是一种巨大的破坏力量,随着腐败的恶性发展,其后果必将丧失民心、丧失政权,最终亡党亡国。
【关键词】权力运行;监督;遏制监督;一、进一步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
新形势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事关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是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措施。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像监督意识不强、监督机制不全、监督力度不大等,此外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尚未有效全程监督,以及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惩处尚未达到应有力度等等,也是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从社会系统观的角度来选择对策路径。
首先,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强化全民监督意识,要着力克服监督工作中的“三种不良心态”。
要克服“不能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名位观、权利观、监督观,奠定自觉接受监督、从严规范行为的思想基础;要克服“不敢监督,不必监督”的心态,要赋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权限,使监督部门充分认识到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既是一种职权,更是一种职责;要克服“难以监督,监督不了”的心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等形式营造民主健康、扶正祛邪、勇于监督、监督光荣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管好市县委书记
管好市县委书记作者:冯志峰来源:《领导之友》2015年第02期市县是我国政权体系的基本单位,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
市县委书记作为党治国理政的骨干力量,是一个地方的带头人,权力大、责任重、风险高。
加强市县委书记队伍管理和权力监督,是建设高素质执政队伍的需要,事关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定。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们党加大对市县委书记的管理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但从实际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总体而言,市县委书记“管理难”,既有市县委书记个人素质问题,也有权力运行机制存在的缺陷。
个人政治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市县委书记的个人素质还有待提高,确实存在着政治学习不够、解决矛盾能力不足的问题。
有的在执政思路上缺乏长远战略规划,表现在推进工作中,注重追求职务的升迁,有求稳怕乱的心态,怕承担责任,怕触及矛盾,怕影响稳定,喜欢搞“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形式主义”;还有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缺乏接受监督的意识,往往是个人意见高于集体意见,存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倾向。
选拔任用机制不够健全。
构建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始终是我们党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市县委书记选拔任用工作中,主要存在着民主不够的问题,存在着“唯资历、唯学历、唯年龄、唯票数”等不良现象。
这既压缩了一些市县委书记晋升的空间,又为投机取巧获取最快升迁的人提供了机会,导致一些市县委书记绞尽脑汁“跨台阶、谋升迁”,往往没有干满一届就离任,执政缺乏连续性。
权力运行机制需要优化。
权力运行是否科学有效,是判断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现有管理机制赋予市县委书记过于集中的权力,同级的其他机构必须接受其统一领导,市县委书记居于权力中心。
权力运行过程中,市县委书记职权大,容易滋生“一言堂”问题。
一些地方虽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议事决策制度,但也过于宽泛,缺乏刚性设计,还没有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县委书记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县委书记监督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摘要:县委书记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对推进基层改革发展负有直接而重大的领导责任。
当前对县委书记的监督存在着疏于监督、监督不力、监督渠道不畅等问题。
县委书记监督难既有县委书记个人的党性修养问题,也有着体制机制、监督制度缺陷的问题。
使用好、管理好、监督好县委书记,必须从科学分权和强化监督入手。
关键词:县委书记;监督;科学分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按照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要求,选准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
”①在中国的管理层级上,县的地位非常重要。
过去它一直是最基层的政权单位,直到现在它也是我们国家管理的基础,而县委书记又是县级政权中的核心人物。
县委书记作为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骨干力量,一头代表执政党形象,一头连接着基层百姓。
建设好县委书记队伍,事关县域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2009年4月,中组部颁布《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这是我国数十年来第一份专门针对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下发的中央文件,县委书记队伍建设被提升到战略高度。
当前,中央力推省管县体制,县委书记将由省委直接任命。
这些都传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那就是中央对县级政权建设越来越重视。
从全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强县扩权、省管县等措施的实施,无疑可以巩固基层政权,提高行政效率。
但在现有体制下,县委书记往往处于基层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
这些年来,县委书记这一群体屡屡出现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据报道,近年来,仅安徽省就有18名县(区)委书记因卖官受贿等原因被查处,县委书记岗位成了腐败重灾区。
对县委书记进行考核、监督,需要有相应的、具体有效的办法。
一、县委书记监督难的主要表现近年来,上级党组织对县委书记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的高度,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县委书记监督工作的力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如何“盯住”县委书记
如何“盯住”县委书记
刘佑林
【期刊名称】《国风》
【年(卷),期】2005(000)006
【摘要】县(市、区)委书记,掌握着一方的人事、经济、财政等大权,如果对其监督不严,就很容易造成权力乱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近两年,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了14起县(市、区)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所有这些案件都指向了一个焦点:
【总页数】2页(P34-35)
【作者】刘佑林
【作者单位】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62.3
【相关文献】
1.盯住问题解决,而不是盯住责任
2.新时代县委书记坚守初心的路径探析——基于114起被查县委书记案例的实证分析
3.优秀县委书记的典型特征
——以148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候选人为分析样本的实证研究4."就图让百姓过上好日子"
——记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突泉县委书记屈振年5.什么样的县委书记与县长组合治理效能高?——基于全国百位优秀县委书记的面板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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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
科学规范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县20年10月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形成了一系列理论、制度和实践成果,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创新科学选任机制,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被市委组织部评为全市组织工作创新成果奖,玉环、百色、平江等省内外十多个市、县来交流学习,中组部《党建研究》、社《高管信息》、《通讯》、《组工信息》等多家媒体介绍了我县的做法。
通过两年多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组织实践者与被规范监督者的关系。
县委书记既是被规范监督的对象,又是调研试点工作的组织实践者。
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不是削弱县委书记应有的用人权,而是为了防止用人权被滥用。
县委书记只有深刻理解调研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才能激发调研试点工作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作为被规范监督者,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视约束为保护、视监督为帮助,把纪律要求转化为自我修养的内在要求,模范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因自己身份特殊而游离于监督之外,违规操作,甚至违法乱纪。
作为组织实践者,县委书记必须把握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给组织部门定思路、交任务、压担子,按照“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的思路,始终把工作立足点放在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上,确保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进行探索和实践。
二是要正确处理好规范监督与保证权力充分行使的关系。
县委在全面工作中负有“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责任,县委书记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
用人权是县委书记权力的核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全力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就必须保证书记充分行使用人权。
一旦削弱了用人权,必然弱化党委的重要职能,影响书记关键作用的发挥。
但由于对县委书记的用人权没有明确的规范,弹性过大,缺乏可以控制的界限和衡量的尺度,从而无法监督,权力滥用就很难避免。
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实施意见
县委常委会监督县委书记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县委常委会的监督作用,保证县委书记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经县委研究,制定本意见。
一、监督内容县委书记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是县委书记在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决策等议题的确定和干部任免工作方面履行职责情况。
二、监督措施(一)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确定方面1.常委会议题提出应按常委会议事规则执行;县委书记直接提出常委会议题的,应在会前主动与分管常委进行沟通。
2.常委会研究议题,应先讨论后决策。
县委书记不首先表态,在参会常委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集思广益最后表态,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形成决议。
3.县委书记在常委会召开过程中一般不临时动议增加新的议题。
如遇紧急工作议题,须经参会常委半数以上同意后方可列入常委会议题;县委书记不得临时动议研究干部议题。
4.推行常委会研究重大事项表决制。
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必要时通过投票表决做出决定。
5.常委会研究决定的议题在执行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需提请常委会重新审议。
(二)行使用人权力方面县委书记在干部任用工作中,要带头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模范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德才兼备标准行使用人权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坚持行使权力与履行责任相结合。
县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正确行使以下权力:(1)调整动议权。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提出干部调整动议的意见。
(2)提名推荐权。
根据岗位需要和对干部德才表现的了解情况,以个人名义向党组织提名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既可以向本级党组织推荐,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推荐。
(3)组织酝酿权。
对干部调整方案和人选建议,在召开党委常委会(全委会)讨论前,组织开展沟通酝酿。
(4)主持决策权。
召集和主持县委常委(全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任免决定。
(5)监督管理权。
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委其他成员、干部人事工作职能部门遵守和执行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必要时提出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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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 中组部还 颁布《 关于加强县委书记 队伍建设 的若 干规定 》 将县 ,
委 书 记 队 伍 建 设 提 升 到 战 略 高 度 。 当前 形 势 依 然 不 容 乐 观 , 委 但 县 书 记 往 往 处 于 基 层 监 督 体 系 的 薄 弱 环 节 , 至 在 一 些地 方 , 乎 无 甚 几 人 监 督 县 委 书 记 , 委 书 记 岗位 成 了 腐 败 重 灾 区 。 县 主 要 表 现 为 ,一 些 县 委 书 记 自我 监 督 意 识 淡 薄 ,不 愿 接 受 监 督 , 的县委书记 大搞 “ 有 家长 制 ” “ 言 堂 ” 独 断 专 行 , 我 独 尊 , 、一 , 唯
f = 级纪 委对下 级党 委成 员的 E常工 作 , 别是 可能 涉及权 力 滥用 、 『 特 以权 谋私 的
党 委 经 常 在 任 期 中对 下 级 主 要 领 导 进 行 调 整 , 样 做 的结 果 是 官员 只 对 上 负 责 , 这 只 做 让 上 级 看 得 见 的 政 绩 , 上 级 主 要 领 把 导 巴 结好 、 候 好 、 买 好 , 可 以 继 续 升 侍 收 就
世 界 观 的 改 造 , 往 经 受 不 住 物 质 利 益 的诱 惑 , 欲 膨 胀 , 权 力 往 私 把
商 品 化 , 肆 为 自 己 为 亲 友 为 情 人 牟 利 , 了 十 足 的 “ 面 人 ” 大 成 两 。
二 是 县 委 书 记 的 权 力 高 度 集 中 。 这 是 对 其 监 督 难 以 到 位 的根 本 原 因。县 委 书 记 权 力过 于 集 中 , 源 是 体 制 和 机 制 问 题 。县 委 书 根 记 居 于 县 级 政 权 的 权 力 中 心位 置 , 财 权 事 权 人权 于 一 身 , 权 力 集 其 很 大 。 不 仅 干部 的 提 拔 任 用 , 连 重 大 工 程 的决 策 , 是 县 委 书记 就 都
强权 力运 作 过 程 中 的透 明度 。 第 二 ,用 制度 规 范 县 委 书 记 用 人 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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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 众 监 督 。建 立举 报 受 理 制 度 , 通 民 意 畅
渠道 , 分 利 用 互 联 网 、 众 举 报 意 见 箱 , 充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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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之 下 , 本 不 敢 监 督 ; 众 监 督 的 渠 道 不 畅 , 无 权 力 又 不 知 根 群 既 情 , 往无法监督 等等。 往
救懵县 委 书记堆 的 原 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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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县 委 书 记 自身 政 治 素 质 本 身 有 问 题 。 由于 放 松 了学 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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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或 不 会 引 起 误 解 和 矛 盾 的重 要 事 项 ,
必须 通 过 一定 形 式 在 一 定 范 围 内公 开 增
政 协 以及 执 纪 执 法 、 织 部 门干 部 监 督 机 组 构 的 监 督 , 立 多部 门 相 互 配 合 、 调 运 建 协 作 的 监督 格 局 , 成 监 督 合 力 。 三 要 健 全 形
乃 民族 未来 。 人 腐 败 对 社 会 公 布 干 部 任 用 监 督 举 报 电话 、 用 任用 四是 监 督 制 度 存 在 缺 陷 。 行 的 监 督 成 长 , 至 国 家 前 途 、 现 收 并 体制 , 面上疏而不漏 , 表 实则 难 以到 位 。 监 是 最 大 的 腐 败 。 县 委 书 记 买 官 卖 官 案 件 , 结 果 公 示 等 形 式 , 集 民 意 , 向 举 报 人 更 使 督 和 约 束 机 制 原 则 性 规 定 多 但 缺 乏 可 操 不 仅 严 重 损 害 选 人 用 人 的公 信 度 , 动 摇 反 馈 举 报 事 项 调 查 处理 结 果 , 群 众 监 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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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锤 定 音 ” 由于 书记 一 言 九 鼎 , 部 提 拔 中 的 组 织 考 察 、 委 会 、 。 干 常
书 记 碰 头 会 等 程 序 看 似 “ 卡重 重 ”其 实 最 终 体 现 的 多 是 书 记 的 关 , “ 人 意 志 ” 如 果 县 委 书 记 思 想和 行 为 不 端 正 ,那 就 很 容 易 成 为 个 。
“ 皇 帝 ” 土 。 三 是 干 部 委 任 制 度 有 待 完 善 。 多 年 来 , 各级 党 委 、 府 主 要 对 政
领 导 的 任 命 , 直 采 取 的 是 自上 而 下 的 考 察 任 免 制 , 届 选 举 前 将 一 换 拟 任 命 的干 部 委 派 下 去 , 织 部 门还 要 出 面 做 代 表 的 工 作 , 证 其 组 保
当 选 。 管 也 走 了考 察 、 议 、 举 等 程 序 , 党 员 代 表 或 人 民代 表 尽 评 选 但 对 其 任 免 缺 少 实质 性 的决 定 权 。 了 树 立 上 级 组 织 的权 威 性 , 为 上级
决策 探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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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领 导 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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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遮 天 , 方百 计 拒 绝 监 督 或 逃 避 监 督 , 至 打 击 报 复 不 同 意 见 千 甚
或 提 批 评 意 见 者 , 了 名 副 其 实 的 “ 皇 帝 ” 上 级 党 组 织 和 监 督 部 成 土 ;
门由于鞭长 莫及而疏于监督 , 存在重 提拔轻管 理、 重使用轻监 督的
领导科学 Q
如 何 监 督 县 委 书 记 手 中的权 力
◎文/ 秦汉雄 风
郡 县 治 , 下安 。 县 委 书 记 是 我 们 党 执 政 治 国 的 展 负 有直 接 而 重 大 的领 导 责 任 。当前 , 央 力 推 省 中 管 县 体 制 ,县 委 书 记 将 由 省 委 直 接 任 命 ,并 对 县 委 书 记 进 行 了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