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成考法学五年本科复习资料12月份考试资料法理学复习资料
2019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重点复习资料(一)
2019年成考专升本民法学重点复习资料(一)一、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二、民法调整的对象包括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1、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
具体表现为:(1)参加财产关系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2)发生财产关系须遵循自愿原则。
(3)财产关系大都是等价有偿的。
2、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人身关系具有如下特点:(1)人身关系主体牌平等地位。
(2)人身关系是以特定的精神利益为内容。
(3)人身关系与特定主体不可分离。
(4)人身关系在一定情况下与物质利益相联系。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实行民事活动的准则,是制定、解释和适用民法的依据。
(一)平等原则。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平等原则包括下列含义:1、公民的民事权利水平一律平等。
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其民事法律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权利应获得平等的保护。
(二)自愿原则。
《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理应遵循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具体表现为:1、法律保护当事人的起初意愿。
2、当事人民事活动的意志自由。
3、当事人意志自由是相对的。
(三)等价有偿原则。
民事活动理应遵循等价有偿原则。
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取得一方财产或劳务时,应按价值向对方支付相对应的代价,以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等价有偿原则具体表现为:1、当事人在民事权利义务分配上相互对应,一方享有权利,须承担相对应的义务,即取得利益须付出代价。
2、在权利义务的价值会计师上大致相当,不得在经济上显失公平,但当事人有特殊约定的除外,如赠与。
3、当事人共同人事某一民事活动时,各方均应取得相对应的利益,如合伙人共享合伙利益。
4、一方违法行为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应按财产价值予以补偿。
5、值得注意的是,等价有偿仅适用于民法上的财产关系,不适用体现精神利益的人身关系。
(四)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以公平的观点实施民事活动,司法机关应根据公平的观点处理民事纠纷。
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复习资料第一篇:法理学复习资料《法理学》课程习题集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习题【说明】:本课程《法理学》(编号为05001)共有单选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论述题]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1.在古希腊,()主张“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A.亚里士多德B.柏拉图C.德莫克里特D.柏里克利2.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
A.制定法律的部门C.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B.法律的渊源 D.法律的具体内容3.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A.法律事件B.法律事实C.事实行为D.事实关系4.在中国古代,强调“以法治国”的学派是()。
A.法家B.儒家C.道家D.墨家5.在法学中,所有权属于()。
A.对世权B.对人权C.相对权D.救济权6.国家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A.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 C.刑事赔偿和经济赔偿 A.危险责任A.制定法B.民事赔偿和刑事赔偿 D.刑事赔偿和行政赔偿C.刑事责任D.无过错责任 7.下列必须考虑过错因素的是()。
B.公平责任C.习惯法 8.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是()。
B.普通法D.判例法9.法律运转的机制和系统叫做()。
A.法律体系B.法学体系C.法律制度D.法制体系10.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
这种义务属于()。
A.绝对义务B.基本义务C.相对义务D.集体义务11.罚金是()中规定的一种制裁措施。
A.行政法B.经济法C.民法D.刑法12.以责任的内容为标准,法律责任可分为()。
A.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B.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C.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D.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13.王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佣一保姆临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
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成考专升本法律复习资料
成考专升本法律复习资料
简介:本文档为成考专升本考试法律复资料,旨在帮助考生系统地复法律相关知识,提高考试成绩。
一、法律基础知识
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2. 法律体系和法律法规的层级结构
3. 法律主体和法律行为的基本要素
4. 法律责任和法律权利的概念及其种类
二、民法基础知识
1. 民法的概念和作用
2. 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和法律规定
3. 合同法基本原则和法律要素
4. 民事侵权法规定和赔偿责任
三、刑法基础知识
1. 刑法的定义和分类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罚种类
3. 刑法犯罪构成要件和责任形式
4. 刑事责任能力和刑罚限制规定
四、行政法基础知识
1.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2.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违法行为的追究
3. 行政诉讼程序和行政复议制度
4. 行政法规和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
五、宪法基础知识
1. 宪法的定义和作用
2.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保障
3. 宪法修正和宪政制度
4. 宪法组织机构和权力分工
六、法律案例分析
1. 根据实际法律案例,分析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法
2. 研究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以上为成考专升本法律复习资料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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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目录第一部分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第三章自然人第四章法人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第六章代理第七章时效和期间第二部分物权第一章物权概述第二章所有权第三章他物权第三部分债权第一章债的概述第二章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第三章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第四章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第五章合同法的一般原理第六章合同法分论第四部分人身权第一章人身权概述第二章人身权的种类第五部分知识产权第一章知识产权概述第二章著作权第三章专利权第四章商标权第六部分继承权第一章继承制度概述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三章遗嘱继承第四章遗产的处理第七部分民事责任第一章民事责任概述第二章侵权民事责任第三章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
1.广义民法与狭义民法广义民法:所有关于民事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其中包括商法;狭义民法:专指除商法之外的民法典。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与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民法典、各项民事法律、法规等。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系统编撰的民事立法,即按照一定体例编撰、以法典方式命名的民法典。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民法典: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撰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传统民法典的典型形式包括:总则、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如:《德国民法典》。
《民法通则》:我国制定民法典条件尚不成熟条件下民事立法的特殊形式,包括民法典的一般原则性内容。
4.民法与商法民商合一的国家:民法范围涉及国家权力不直接介入的整个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领域,其含义与私法相同。
民商分立的国家:商法与民法并列。
商法:规定商人和商业组织的地位及其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
5.公法与私法公法:以政治、公共秩序、国家利益为内容,以权力为中心,以命令和服从为特点的法律;私法:以民事主体的利益为内容,以权利为核心,以平等自愿为特点的法律。
法理学考试复习资料
* 一、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国家制定、认可或解释的社会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3、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实施,具有强制性二、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三、法的本质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的内容最终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3、经济以外的因素也是法的内容必不可少的因素4、法是意志性与规律性、阶级性与社会性、利益性与正义性的统一四、法的局限性①法的作用的范围的有限性②法律作为规范本身的局限性③法律运行的成本巨大④实施法律需要借助的相关条件不完备五、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和空间有效。
法的对象效力法的对象效力是指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也称为对人的效力。
其基本原则是:属人原则、属地原则、保护原则和综合原则我国法律也实行综合原则,其对人的效力表现为:1、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要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要遵守所在国的法。
当两国法律对同一事项规定不同时,按国际条约和惯例处理。
2、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如果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或者是法律另有规定的,不适用中国法律,其他外国人一律适用中国法律;中国领域外,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犯罪的,按照中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但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空间效力是指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
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内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例如,《刑法》第7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其最高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适用中国刑法;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国领域外犯中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中国刑法。
专升本法理复习资料第五版第二编内容
第二编法理学基本概念第四章法、法律第一节法法律的语义分析1.广义的法律与狭义的法律(名词解释)(1)广义的法律:法律的整体。
(2)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第二节法的本质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阶级性(简答)(1)法是意志的体现(2)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3)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4)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简答)(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第四节法的作用1.法的作用的实质(简答)(1)统治阶级或人民的意志影响社会生活的体现(2)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3)社会生产方式自身力量的体现2.法的作用的分类(简答或论述)法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为(1)告知作用(2)指引作用(3)评价作用(4)预测作用(5)教育作用(6)强制作用3.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简答)(1)只是社会调整方法之一(2)作用范围有限(3)社会生活千变万化造成法的作用的局限(4)在实施法律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是,法不可能发挥作用第五节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在阶级对立社会中)统治阶级意志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或人民有利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1.法的理论渊源2.法的历史渊源3.法的文献渊源4.法的本质渊源5.法的效力渊源:法的形式渊源或直接渊源,专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
1.法的渊源的类别(简答)(1)成文法(制定法)成文法,或称制定法,是现代国家主要的法的渊源。
既包括一国内部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包括国际协定和国际条约。
规范性法律文件(名词解释)专指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力范围,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有约束力的、要求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019年法理学期末复习材料总结
法理学期末复习材料总结纯属按照个人理解来整理。
一、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该具备的职业素质,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a掌握法律概念能力b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c 法律推理的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力。
法律思维能力是核心。
二、法律思维能力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1、准确掌握法律概念的能力2、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3、法律推理能力4、对即将做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三、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中的重要环节。
对法律事实的分析和认定,直接决定着适用法律的最后结果。
四、逻辑分析方法在法学研究中四个层次:1法律概念与法律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2、法律规则之间的逻辑关系3、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4、法律原则之间的逻辑关系。
五、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六、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理论之所以具有基础性,不仅因为它们是关于法的根本性、普遍性问题的理论,而且因为它们是一定时代法的精神、理念的表达。
法的精神、理念是各种具体的法律制度的内在灵魂,是整个法律体系大厦的精神支柱。
法的精神、理念的变化,必然导致法律制度和法学的变革。
七、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从法理学的本质属性来看,正是因为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这也决定了法理学的终极意义在于它是法学的意识形态。
从法理学的价值方面来看,法理学作为一种法学意识形态,其不仅是对法律显示及相关社会关系的简单、被动的观照与反映,而且对法律现实具有渗透性的甚至是主导性的影响和作用。
八、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九、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理学期末复习》法学基础复习范围整理.doc
法学基础复习范围一、名词解释1、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它是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指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法律清理:乂称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内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做出继续使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2、法律体系:是指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法律部门:乂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Z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3、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rti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
4、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法律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导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自己在某种情况下应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法律的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任何行为以及自己应任何行为。
5、法律解释:指司法者在具体适用法律时,对法律规定所进行的旨在使法律文本与案件事实产生明确指向和关联的司法活动的过程,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一系列原则、规贝I」、技术和方法。
6、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的基木性原理和重要准则的综合体。
法理学复习材料.doc
法理学期末复习材料简答一、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基本特征是法的本质的外化,是法与其他现象或事物的基本关系的表现。
1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2.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社会规范泛指在人类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之间交互行为的准则。
3. 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动机,指引人们的行为,调节社会关系。
4.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任何一种社会规范,都有保证其实施社会力量,即都有某种强制性。
二、法的局限性法以其特有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对社会生活发生着深刻的影响,正如以上所述,法是当代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所必不可少的因素。
第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中的一种。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方法,但不是唯一的方法。
第二,法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也并非在任何问题上都是适当的。
第三,法对千姿百态,不断变化的社会生活的涵盖性和适应性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局限。
第四,在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资源、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法不可能充分发挥作用。
总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法的局限性,并要以对法的局限性的认识为基础,把法的调整机制与其他社会调整机制有机的结合起来,建立良性社会秩序,并以此保障改革开放,保障小康社会建设。
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1 •宪法宪法是我国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不仅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和胜利成果,而且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纲领。
2法律!去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这里是作为当代中国法的渊源的角度,也是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法律的含义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法律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中国法的渊源体系中,其他地位仅次于宪法。
第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它的地位仅次于宪法和基本法律。
成人高考法学本科复习资料
标准民法第一部分总论(四)民法的适用围1一、民法概述,时间上:实施之日起,废止之日止,无前溯力(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2,空间上:我国驻外有效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3,对人:在我国的外国人有效(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五)民法的基本原则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系和人身关系禁止权利滥用(三)民法的渊源:制定法,习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观事实(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2,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1指经由民事法律,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事件(人的生死、不可抗力、意外等),行为(签合同、代理规调整、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容的社会关系等)产生在平等主体2,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3之间的社会关系,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容,,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引起某一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变更或者消灭的几个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3,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自然人、(三)民事权利社会组织、法人、国家)(物、客体,行为、1 智力成果、人身权益),容(权利与义务),民事权利的概念: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根据自(二)民事法律事实指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1己的意愿实施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文案.标准2,民事权利的分类2,私力救济(1)自卫行为:正当防卫(不法侵害正在人身权:财产权:物权、债权、继承权发生针对侵害人不过度)、紧急避险(重大人格权(生命健康名誉)、身份权(抚养监危机人身财产紧迫不得已不过度)护)支配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2 )自助行为:自己权利受损且时间紧迫请求权:债权、人身权上请求权等来不及请求适于请求权的实现不过度(五)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形成权:撤销权、追认权、解除权、抵销权1 抗辩权:永久抗辩、延期抗辩,概念:指依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等民事主体为满足权利人的某种利益而实施所有权、人身权相对世权,绝对权:或不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对人权,债权对权:2(四)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分类: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1,公力救济:请求国家进行保护三、自然人事义务的资格(一)自然人概述特征:概念:具有自然平等性,权利义务统一性,围容的广指一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泛性,不可转让性,普遍性生命形式的人时效:始于出生(户籍证明确认,次者医院住所:户籍所在地为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出生证明)终于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经常居住地指最后连续居住满住地为住所,(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年以上的居住地概念:(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概念:是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文案.标准特征:由法律进行规定,与公民的年龄智力面形式效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状态相联系,非法定条件程序不得限制取消婚姻关系自然解除,财产按遗产继承,有民(种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岁以上,16-18事行为能力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岁有劳动收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法律行为有效岁以上未成年,不能完全辨认精神病)与无撤销:被宣告死亡期间进行的民事行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岁,不能辨认精神效,有权返还财产,病)配偶没有再婚的可以恢复,子女在被宣告死亡期间被收养的不能自(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行恢复宣告失踪(五)监护2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年,经利害关系概念: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人申请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特定财产权利而由不明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书程序:公民或社会组织予以监督、管理、保护的制3附公安机关书面证明,公示个月度效力:财产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代管,或法设立:院指定代管人(重新出现,应撤销宣告归还法定监护、指定监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财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宣告死亡兄弟姐妹或居委会村委会同意的其他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2年(意外为年),利配偶、父母、成年子女4下落不明满条件:监护人职责:害关系人申请(第一,配偶;第二,父母、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管理财产,代理参加民事活动,教育和照顾,子女;第三,兄弟姐妹,祖父母等),法院宣告代理进行诉讼利害关系人申请书程序:住所地法院提出,文案.标准四、法人成立终于解散撤销(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一)概述1,概念:1,法人概念: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指法人以自己的意愿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取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资格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2,义务的组织特征:与民事权利能力时效时间上一致,与民事权利能力围上一致,社会组织,独立财产,具有由其机关或法定2,法人特征:代表人实现民事行文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独立承担民(五)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责13,法人应具备条件:依法成立,必要财产,法人变更概念:指法人存续期间,发生组织机构、活动宗旨、经营围等方面的变化独立承担民事经费,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2,法人变更类型:分立、合并(权利义务责任由变更后的法人承受)4,法人机关:对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3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一定机构或个人的总,法人终止概念:法人资格的消灭4称,法人终止原因:依法被撤销,解散,依法宣告破产,其他(二)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5,法人清算概念: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指法人消灭时,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三)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关系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概念:16,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清算终结:清算事务处理完毕后既终结,2法人一经消灭,其民事主体资格不复存在法人可以享有名称权荣誉权,不,特征:始于能享有人格权,权利容具有不一致性,文案.标准五、合伙6,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先协商,不成则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比例的,2个以上的人(自(一)合伙的概念:指由平均分,然人与法人)根据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不得全部利润或亏损只让部分合伙人承担益,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共担风险,7,普通合伙债务的承担:先以全部财产进任的组织行清偿,(二)普通合伙不能到期清偿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超过自己出资比例,有权向其他合由1,普通合伙的概念:2个或2个以上的伙人追偿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8,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全体一致同意,书面协议,如实告知经营财务状况,入伙后享,普通合伙的特征:2自愿成立,共同经营,有同等权利承担同样责任,个以上,无限责任对入伙前的债务2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32 个以上,书面9协议,认缴出资,名称场所,其他条件,普通合伙人的退伙:包括自愿退伙、除名退伙和法定退伙。
专升本考试备考法理学背诵材料
法理学背诵材料1.法的概念争议(口诀:实证无道德,分析社会学。
非实必道德,自然和第三)a)法与道德无联系:实证主义【恶法亦法】i.分析实证主义(权威制定为主,社会时效为辅)ii.法社会学(社会时效为主,权威制定为辅)b)法与道德有联系:非实证主义【恶法非法】i.自然法学派(内容正确性)ii.第三条道路2.法的特征(口诀:归国便利强制程序可诉)a)规范性→①针对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②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区别于技术规范】b)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或认可【区别于道德】i.原则1.广义的法律:一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2.狭义的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ii.例外: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和对国家机关职权的设定只能是狭义的法律c)普遍性→①普遍有效、②普遍平等、③普遍一致【区别于宗教】i.凡是法律规定的都是我们能做到的√ii.凡是我们能做到的都是法律应当规定的×d)权利义务性i.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法律上权利义务具有一致性】。
ii.我国权利本位,义务的存在是为了更好的享有权利。
e)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所有规范都具有强制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力f)可诉性3.法的本质a)阶级性:法律只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绝不反映任何被统治阶级的意志,但可以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某些要求。
b)物质制约性i.社会决定法律,法律反映社会(法对社会有积极的反作用)ii.立法者只能表述法律,不能创制法律(但要受物质生活条件制约)4.法的作用a)规范作用(口诀:教育尹志平)i.指引---自己;ii.评价--他人(合法、违法);iii.预测--对方(合理安排好自己的生活);iv.强制--违法者;v.教育--大家;b)社会作用:①政治作用;②社会作用5.法的价值a)秩序是基础,自由是最高价值b)价值位阶原则(完全抛弃另一价值)VS比例原则(保留必要限度)c)自由受到制约的原则(口诀:家伤容冒限自由)i.伤害原则(对象是他人的合法权益);ii.冒犯原则(对象是社会公序良俗);iii.法律家长主义(管的严);iv.容忍原则(管的宽)。
2019级成考法学五年本科复习资料12月份考试资料法理学复习资料
《法理学》复习资料1一、单项选择题1.对法的强制力理解不正确的是A.法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B.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C.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D.法的强制力显现于法的实施过程2.关于法的本质的理解错误的是A.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B.统治阶段的意志是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各成员意志的相加C.法的本质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 历史传统、民族、科技等因素都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影响3.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是 A.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 C.法律概念 D.法律标准4. 下面关于法的效力冲突解决的原则,论述有误的是A.根本法优先普通法B。
违宪审查时解决法效力冲突的有效方式之一C.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D .新法优于所有的旧法5.关于两大法系论述正确的是A.在大陆法系的国家,不存在判例法B.英美法系的国家几乎不制定成文法C .大陆法系采取归纳的推理方式,采取的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D. 英美法系的法律部门缺乏统一的分类,制定法多表现为单行法6. 立法体制的核心是 A.立法权限制度 B.立法权运行制度 C.立法权载体制度 D.立法监督制度7.关于执法的特点,论述有误的是A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 B有的执法活动具有双方性C执法行为具有被动性 D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8.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属于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执行解释9.对法律行为理解有误的是A.不包含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B.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C.以意志性为前提D. 认知能力属于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10.对法的价值理解不正确的是A.对于积极自由以积极保障为基本原则B.对法的价值位阶很难列出一个固定的公式C.效率和公平是相互冲突的价值D.人权是古往今来的基本法律价值二、多项选择题1 下面关于法理学论述正确的是A.法理学研究的法律现象是一般性、普遍性的问题;B.法理学不关注法律生活中的具体问题C.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重要的研究内容;D.法理学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色彩2 关于法的基本特征论述不正确的是A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B法调整的是人的行为,与思想不产生联系C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是规定权利的社会规范3. 关于法律原则论述正确的是A.适用法律原则,必须严格说明理由B.当两个法律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有所取舍,择其一而用C. 法律原则只适用于法运行的某些阶段D 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优先适用法律规则,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4. 关于法律推理论述正确的是A.实质推理主观性很强,没有固定的有效的推理方法遵循B.辩证推理,是指在两个相互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选择其一的推理。
《法理学》复习题A后附答案(专升本)
《法理学》复习题A后附答案(专升本)一、名词解释1衡平法2地方性法规3非正式解释4刑事责任5社会监督6法律渊源7法律监督8法系9法律移植10法律责任二、单项选择题1. 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2. 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3.法系划分的标准是()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4.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A.习惯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相抵触的,就具有正式的法律渊源的意义B.交易习惯的效力优先于合同法C.我国法律规定习惯在特定情况下具有正式的法律渊源地位D.习惯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依据5.《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
该条款所体现的是下列哪一原则?A.属人主义原则B.属地主义原则C.保护主义原则D.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的混合主义原则6. 我国的司法解释一类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另一类是()A.全国人大的解释B.人大常委会的解释C.人民法院的解释D.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7.下列哪一情形属于法律关系的范畴?A.无行为能力人与完全行为能力人之间的法律权利义务关系B.某研究会章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C.甲某因赌博欠乙某5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D.未婚男女同居关系8.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称为()A.立法体系B.法律体系C.法规体系D.法律部门9.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有违法行为必然产生法律责任B.有违法行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C.法律责任必然产生于违法行为D.任何法律规则中都包含法律责任10.授权性法律规范的指引作用在于()A.鼓励人们从事某种行为B.命令人们从事某种行为C.禁止人们从事某种行为D.防止人们从事某种行为11. 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客体C.法律关系内容D.法律事实12. 属于法的本质属性的是()A.阶级性B.公开性C.普遍性D.规范性13.法系划分的标准是()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历史类型C、法的阶级本质D、法的立法体制14.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019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备考讲义整理
【民法考试第一章备考讲义】第一部分总论第一章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一)民法的概念及其理论分类1.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理论分类(1)广义的民法与狭义的民法广义的民法是指所有的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名为民法的法律规范,如《民法通则》,存在于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民事法律规范,如《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规定,名称不叫民法但性质上属于民法的法律如《公司法》、《票据法》、人民法院的民事司法解释、地方性民事法规、国家认可的民事习惯等。
狭义的民法指名为民法的法律规范。
(2)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和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实质意义上的民法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也包括判例法和习惯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成文的、以民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3)民法典与《民法通则》民法典是按照一定的体例,系统地把民法的各项制度编纂在一起的立法文件。
传统民法典,如《德国民法典》,一般包括总则、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及继承法五编内容。
《民法通则》是在我国制定民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条件下,关于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则的法律规范。
《民法通则》把总则和分则贯通加以规定,只包括民法典的一般原则性内容。
(4)民法和商法商法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在大陆法系国家,有“民商合一”和“民商分立”两种立法模式。
在“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中,民法和商法合为一体,在民法典之外不存在独立的商法典,商法规范是民法的特别法。
在“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下,民法典之外另有商法典,商法典有不同于民法典的特点。
我国基本上采取了“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没有专门的独立的商法典,但有如: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单行商事法。
(5)公法和私法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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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资料1一、单项选择题1.对法的强制力理解不正确的是A.法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B.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C.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的实施的唯一力量D.法的强制力显现于法的实施过程2.关于法的本质的理解错误的是A.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B.统治阶段的意志是就是统治阶级内部各成员意志的相加C.法的本质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 历史传统、民族、科技等因素都会对法律制度产生影响3.构成法律的主要元素是 A.法律规则 B.法律原则 C.法律概念 D.法律标准4. 下面关于法的效力冲突解决的原则,论述有误的是A.根本法优先普通法B。
违宪审查时解决法效力冲突的有效方式之一C.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D .新法优于所有的旧法5.关于两大法系论述正确的是A.在大陆法系的国家,不存在判例法B.英美法系的国家几乎不制定成文法C .大陆法系采取归纳的推理方式,采取的是职权主义诉讼模式D. 英美法系的法律部门缺乏统一的分类,制定法多表现为单行法6. 立法体制的核心是 A.立法权限制度 B.立法权运行制度 C.立法权载体制度 D.立法监督制度7.关于执法的特点,论述有误的是A执法主体具有特定性 B有的执法活动具有双方性C执法行为具有被动性 D执法权的行使具有优益性8.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属于A.立法解释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D.执行解释9.对法律行为理解有误的是A.不包含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B.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C.以意志性为前提D. 认知能力属于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10.对法的价值理解不正确的是A.对于积极自由以积极保障为基本原则B.对法的价值位阶很难列出一个固定的公式C.效率和公平是相互冲突的价值D.人权是古往今来的基本法律价值二、多项选择题1 下面关于法理学论述正确的是A.法理学研究的法律现象是一般性、普遍性的问题;B.法理学不关注法律生活中的具体问题C.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重要的研究内容;D.法理学具有强烈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色彩2 关于法的基本特征论述不正确的是A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B法调整的是人的行为,与思想不产生联系C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是规定权利的社会规范3. 关于法律原则论述正确的是A.适用法律原则,必须严格说明理由B.当两个法律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必须有所取舍,择其一而用C. 法律原则只适用于法运行的某些阶段D 在适用法律的时候,优先适用法律规则,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4. 关于法律推理论述正确的是A.实质推理主观性很强,没有固定的有效的推理方法遵循B.辩证推理,是指在两个相互矛盾的、都有一定道理的陈述中选择其一的推理。
C.法律没有规定或固定比较模糊的情况下,会适用实质推理D.在刑事司法领域,可以有条件的适用类比推理5.下列哪些属于正当法律程序的构成要件A程序的分化B对立面的设置C自由平等的参与D及时性和终结性三、简答题1简述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原则 2 简述法律移植应该注意的问题四、论述题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分析如何在保障司法独立的前提下有效地对司法权进行监督和制约?五、材料分析题个人的自由必须制约在这样一个界限上,就是必须不使自己成为他人的妨碍。
但是如果他戒免了在涉及他人的事情上有碍于他人,而在仅仅涉及自己的事情上依照自己的意向和判断而行动,那么,凡是足以说明一件应有自由的理由,也同样足以证明他应当得到允许在其自己的牺牲之下将意见付诸实践而不遭到妨害。
(1)上述言论出自何处(2)分析法律与自由的关系(3)结合以上论述分析,基于何种理由可以对自由进行限制?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CBADD ACCDD二、多项选择题ACD BD AD BC ABCD三、简答题1简述法律责任认定和归结的原则(1)法责任法定原则(2)因果联系原则(3)责任于处罚相当原则(4)责任自负原则2 简述法律移植应该注意的问题(1)国外法与本国法的同构性与兼容性(2)要注意外来法律的本土化(3)法律移植的优选性(4)法律移植的超前性四、论述题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分析如何在保障司法独立的前提下有效地对司法权进行监督和制约?(1)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
(2)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解决越位与缺位并存的现象(3)法院上下级及同级之间的监督。
上下级法院之间是监督而非领导(4)其他社会组织的监督及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一把双刃剑,把握度。
五、材料分析题(1)密尔《论自由》(2)法律与自由的关系法律以自由为目的;法律确定自由的范围法律保障自由的实现;法律防止自由被滥用(3)法对自由进行限制对滥用自由可适当限制原则;公益干预原则;积极自由之有限干预原则。
《法理学》复习资料2一、名词解释1.第二性权利2.校正正义3.准用性规则二、简答。
1.简述法与道德的区别。
2.中国近现代选择与继受大陆法系的原因?三、论述法律移植是我国法律发展非常重要的途径,但移植的法律有成功例子,也有也可以看到法律文化和制度结构不支持移植来的规则的不成功的例子。
后者如环境保护法的移植。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大部分是从国外或者国际规则中移植过来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等,其制度设计和内在逻辑与西方发达国家没有什么不同,但这些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法律,在中国则很难实行。
结合材料回答以下问题:(1)法律移植的必要性?(2)结合材料分析,法律成功移植要具备那些条件?四、案例分析1.“只用1毛钱就可以在网上买到一个微博粉丝;如果花上1万元,就可以买到10万个粉丝”。
在电子商务领域通过买卖粉丝,代刷信誉已经发展成产业链。
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由刷信誉公司冒充买家进行大量购买,网店不断修改价格、出货和确认等,整个流程的资金为内部循环,利用网络平台的管理漏洞使网店信誉飞速上升。
但这样的互联网“注意力经济”的虚拟欺诈行为由于属于新生事务,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这样的交易属于违法。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以下问题:(1)法都存在哪些局限性?(2)该案体现了法的哪种局限性,应如何有效解决?2.一位叫“胡倒戈”的网友制作的短片《闪闪的红星之潘冬子参赛记》,潘冬子摇身变为选秀青年,整日大做其明星梦;他的红军父亲变成了“地产大鳄”潘石屹;烈士母亲一心想参加“非常6+1”,梦中情人是李咏;胡汉三则成了一个名叫“老贼”的评委。
据报道广电总局将出台有关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称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总之,网络恶搞越来越盛行,而恶搞可能侵犯他人权利、颠覆传统道德。
结合案件分析法律应该如何防止自由的滥用。
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第二性权利也称补救权利,是在原有权利受到侵害时产生的权利,如诉权,恢复合法权益的请求权。
2.校正正义:涉及对被侵害财富、荣誉或权利的恢复和补偿,指不论什么人都同等对待,伤害者补偿受害者,受害者从伤害者那里得到补偿。
3.准用性规则是本身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规则内容,但明确规定可以或应当依照、援用、参照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规则。
二、简答。
1.简述法与道德的区别。
(1)生成方式不同:建构性与非建构性。
(2)表现形式不同:确定性与模糊性。
(3)调整的内容不同:权利义务的侧重点不同。
(4)调整对象不同:外在侧重与内在关注。
(5)实现的方式不同:外在强制与内在约束。
2. 中国近现代选择与继受大陆法系的原因?(1)文化背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2)审判方式:法官职权主义的传统(3 )传统影响:制定法发达(4)难易程度:判例需要长期发展的过程三、论述结合材料回答以下问题:法律移植的必要性?法律移植是必要性,原因:(1)社会发展与法律发展的不平衡性(2)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3)国际一体化的时代背景和法制现代化的需要(4)法律效益最大化的考量结合材料分析,法律成功移植要具备那些条件?(1)国外法与本国法的同构性与兼容性(2)要注意外来法律的本土化(3)法律移植的优选性与超前性四、案例分析1.结合上述材料分析以下问题:(1)法都存在哪些局限性?法的局限性第一,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一种。
第二,法的作用范围是有限的。
第三、法具有稳定性、概括性、滞后性,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易变性。
第四,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作用的正常发挥需要一定的辅助条件。
(2)该案体现了法的哪种局限性,应如何有效解决?材料中主要体现了法的稳定性、滞后性不能适应社会生活的易变性。
(解决方案:第一,制定法律时应有一定的前瞻性。
(第二,充分发挥法律原则的作用。
第三,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发挥。
2.结合案件分析法律应该如何防止自由的滥用。
(1)自由是人类追求的重要目标,是法的价值之一。
(2)法律对自由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3)自由必须在合理的界限内行使,自由的行使受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他人合法权利的限制。
《法理学》复习资料3一、名词解释1.法律体系2.衡平法3.分配正义二、简答1.法律解释的必要性2. 我国的立法体制3.中国近现代选择与继受大陆法系的原因?4.简述人权国内法保护的内容三、论述法律移植是我国法律发展非常重要的途径,但移植的法律有成功例子,也有也可以看到法律文化和制度结构不支持移植来的规则的不成功的例子。
后者如环境保护法的移植。
我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大部分是从国外或者国际规则中移植过来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清洁生产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等,其制度设计和内在逻辑与西方发达国家没有什么不同,但这些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法律,在中国则很难实行。
结合材料回答以下问题:(1)法律移植的必要性?(2)结合材料分析,法律成功移植要具备那些条件?四、案例分析“只用1毛钱就可以在网上买到一个微博粉丝;如果花上1万元,就可以买到10万个粉丝”。
在电子商务领域通过买卖粉丝,代刷信誉已经发展成产业链。
目前比较流行的做法是由刷信誉公司冒充买家进行大量购买,网店不断修改价格、出货和确认等,整个流程的资金为内部循环,利用网络平台的管理漏洞使网店信誉飞速上升。
但这样的互联网“注意力经济”的虚拟欺诈行为由于属于新生事务,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这样的交易属于违法。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以下问题:(1)法都存在哪些局限性?(2)该案体现了法的哪种局限性,应如何有效解决?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法律体系,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衡平法是英国法传统中与普通法相对称的一种法,它是14世纪后在英国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并与普通法相对称、平行发展的一种判例法。
3.分配正义:根据出生、贡献分配财富、荣誉和权利,指对不同的人给予不同的对待,对相同的人给予相同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