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晟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员工请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职员工的请假行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员工。
二、请假类型事假: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
病假: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治疗或休养。
婚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教职员工结婚请假。
产假:女教职员工生育请假。
陪产假:男教职员工配偶生育时请假。
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请假。
工伤假:因工作受伤需要请假治疗和休养。
三、请假程序教职员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注明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请假事由等信息。
请假1 天以内(含1 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1-3 天(含3 天)的,由分管校领导审批;请假3 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请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条;请婚假需提供结婚证明;请产假需提供相关生育证明;请丧假需提供亲属死亡证明。
审批通过后,请假申请表交学校人事部门备案。
四、请假期限事假:一次事假原则上不超过5 天,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5 天。
病假:根据病情和医生建议确定请假期限,但一般不超过3 个月。
超过3 个月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病休手续。
婚假:婚假为3 天。
产假:女教职员工产假为98 天,难产增加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 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 天。
陪产假:男教职员工陪产假为15 天。
丧假:丧假为3 天。
工伤假:按照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确定请假期限。
五、请假期间的待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日扣除。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六、销假请假期满,教职员工应及时到学校人事部门销假。
如需续假,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七、其他规定学校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保障教职员工的休息权利,同时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请假行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使用、及时报备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审批第四条教师请假类型包括: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处理家庭事务、照顾家人等;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3. 婚假:结婚可享受婚假,期限不超过一周;4. 产假:生育可享受产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5. 陪护假:直系亲属因病住院可享受陪护假,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6. 丧假:直系亲属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可享受丧假,期限为三天;7. 房屋修建假:因居住需要修建房屋可享受房屋修建假,期限不超过一周;8. 其他假: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评定等。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教导主任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教师请假期间,应尽量调整课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不受影响。
第三章请假流程及要求第七条教师请假流程如下:1. 教师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提交给班主任;2. 班主任审核后,将《教师请假申请表》提交给教导主任;3. 教导主任批准后,将《教师请假申请表》提交给校长;4. 校长批准后,通知教务处安排代课教师。
第八条教师请假要求如下:1. 请假时间应尽量避开教学关键时期,如考试、评优、教学研讨等;2. 请假期间,教师应主动联系代课教师,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3. 请假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请假待遇及处罚第九条教师请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教师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请假期间擅自离岗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学校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___制定了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
以下是请假办法的详细规定:一、请假程序:教师因事或病情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如果遇到住院、外出无法及时归来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的,可以委托其他老师代请。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务处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须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须向校长请假,7天以上须向教育局人事部门请假。
二、公假: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研究、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在公假期间教师工资正常发放。
每位教师每学期还可以享受3天公假,3天公假不扣除工资,但需自行委托顶代课老师,报教务处备案,学校给顶课老师记工作量。
三、事假:教师因事请假的视为事假,在请假期间,每天扣除工资100元,给顶课教师每节课补助20元,教务处按月统计,财务室统一扣除或发放。
教师如果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上班的,可以请病假。
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务处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须经分管教学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须向校长请假。
请假7天以上的,必须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出证明,到教育局请假。
在请假期间,每天扣除工资100元,给顶课教师每节课补助20元,教务处按月统计,财务室统一扣除或发放。
2.教师如有重大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出证明,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费。
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五、旷课: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擅自不上班或离开课堂者,一经发现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除工资300元。
六、产假:1.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政策初次怀孕,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158天(包括节假日、休息日),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
教师考勤请假制度
教师考勤请假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学校教师考勤管理,规范请假程序,保障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
第三条考勤管理1. 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学校设立考勤记录,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教务处应定期对教师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公示,并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 教师应遵守学校规定的请假程序,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条请假种类及期限1. 事假:因私事需要请假,教师应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报校长审批。
2. 病假:教师因病需要请假,应向教务处提供病历或诊断证明,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病假原则上不超过5天,特殊情况需报校长审批。
3. 公假:教师因公务需要请假,应向教务处提供相关证明,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公假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请假程序1. 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期限等。
2. 教师请假单需经教务处审批。
请假3天以内的,由教务处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3. 教师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学校有事联系。
4. 教师假期结束返回学校后,应及时向教务处销假,并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学习等情况。
第六条违规处理1. 教师未按规定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扣除相应工资,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2. 教师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如国家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教师请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师请假行为,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在校期间的请假管理。
三、请假类型1、病假:教职工因生病需要请假的,属于病假。
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请假的,属于事假。
3、年休假:符合年休假条件的教职工可以享受年休假。
四、请假申请和批准流程1、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时间等信息。
2、所在部门部门负责人审核请假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若属实,需签字批准。
3、请假申请需报送学校人事部备案。
4、请假期间教职工应按请假期限正常履行请假手续。
五、请假管理1、病假:教职工请假需要提供病假证明,病假期间超过规定天数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2、事假:教职工请事假需要提供请假理由和证明材料,并经所在部门批准。
3、年休假:教职工在符合年休假条件的情况下,应提前与所在部门协商好年休假安排。
六、请假期间的工资和工作安排1、病假: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学校规定的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2、事假:事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学校规定的事假工资标准发放。
3、年休假: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学校规定的年休假工资标准发放。
4、请假期间原工作任务由其他教职工代替或者调整工作安排。
七、请假期间的违规处理1、未经批准而擅自请假,属于违规行为,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提供虚假证明或理由请假,属于违规行为,应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3、本制度修改较大时,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实施。
4、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人事部所有。
以上就是教师请假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广大教职工在请假时能按照规定办理。
同时也希望学校能够在管理上做出更加细致的规定,能够更好地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2023年艺术学校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2023年艺术学校教师请假代课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正常研究进程,制定一套艺术学校教师请假代课制度,有效管理教师请假和代课事宜,确保教学工作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二、请假流程1. 教师提交请假申请:教师应提前至少三天向所在学院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并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和代课安排需求。
2. 学院办公室审核:学院办公室负责审核请假申请,确保请假理由合理、请假时间合适,并进行初步代课安排。
3. 学校请假委员会审批:学院办公室将教师请假申请汇总并提交给学校请假委员会审批。
该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将根据教师请假情况和代课安排制定最终决策。
4. 通知教师和代课教师:学校办公室将请假结果通知教师,并与代课教师联系,确认代课事宜。
教师请假时应提供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以便代课教师进行顺利教学。
三、代课安排1. 代课方式:代课教师应具备相应专业背景和教学能力,并严格按照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材进行教学。
代课教师有义务提前研究教学内容和教材,确保代课教学的连贯性和质量。
2. 代课统筹:学院办公室应制定代课教师的统一管理制度,及时安排代课教师的工作,确保代课教学的有序进行。
3. 代课记录:学院办公室应记录教师请假和代课情况,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代课教师、代课内容等。
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并作为教师绩效考核和代课教师工作量评定的参考依据。
四、教师请假事由和时间限制1. 教师请假事由:教师请假事由应合乎公司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包括疾病、个人事务、参加学术交流、培训等。
教师请假事由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教师请假时间:教师的请假时间应提前合理通知学院办公室,并且符合学校规定的时限要求。
一般情况下,教师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五、违规处理1. 教师未按照规定程序请假,或无正当理由请假影响教学进程的,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违规处理,包括扣减绩效工资、停职或辞退等。
2. 代课教师未按照教学计划和教材进行教学,导致教学质量下降的,学院办公室将与相关部门协商并采取相应纠正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艺术培训教师请假制度范本
艺术培训教师请假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艺术培训教师请假行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二、请假类型1. 事假: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临时离开岗位的请假。
2. 病假:因病需要休息或治疗而暂时离开岗位的请假。
3. 公假:因学校或上级安排的工作需要外出学习、开会、培训等而暂时离开岗位的请假。
三、请假程序1. 教师如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及工作安排。
2. 部门负责人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审核批准,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3. 请假期间,教师应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校与教师保持联系。
4.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并重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
四、请假时间限制1. 事假、病假每次请假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 公假时间根据具体工作任务确定,但不应超过一个月。
五、请假待遇1. 事假、病假期间,教师工资按学校规定比例扣除。
2. 公假期间,教师工资待遇不变。
六、请假纪律1. 教师应按时上下课,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2. 教师请假应如实报告原因,不得虚报、谎报。
3. 教师请假期间,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兼职工作,不得泄露学校机密。
4. 教师请假期间,学校有权对教师进行工作调整,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七、附则本请假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请假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艺术培训教师请假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有助于规范艺术培训教师请假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艺术培训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老师临时请假管理制度
老师临时请假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规范老师临时请假的管理制度,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学校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的临时请假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病假、事假、婚假等。
三、请假流程1. 教师若有临时事由需请假,应当提前向所在学院的教务处请假,写出请假原因、时间等相关信息。
2. 学院教务处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批。
对于病假等需提供医疗证明的请假申请,学院教务处应当要求相关教师提供医疗证明后再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后,学院教务处应当给予教师请假批准,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调整。
4. 请假期间,教师应当按照规定时间返校,并向学院教务处提供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5. 请假结束后,学院教务处应当对教师的请假情况进行总结,并存档备查。
四、请假规定1. 病假:教师因病需要请假时,应当提供医疗证明,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医疗假。
2. 事假:教师如因特殊事由需请假,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并提供请假事由。
3. 婚假:教师如需请婚假,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4. 其他假期:教师如需请其他特殊假期,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请假。
五、请假期间的安排1. 教师在请假期间,应当尽量减少对学校的影响,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教师应当在请假期间保持联系,及时向学院教务处反馈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
3. 请假期间如有变故,教师应当及时通知学院教务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教师超过规定期限未返校的行为,学院教务处应当视情况对其进行违规处理。
2. 对于假期期间私自外出、私自离校等违规行为,学院教务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教务处。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以上为老师临时请假管理制度,敬请遵守执行。
如有违规行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愿大家都能尊重制度、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师请假与休假管理制度
教师请假与休假管理制度近年来,教育事业的发展迅猛,教师的工作压力不断增加。
为了保证教师们的身心健康,学校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请假与休假管理制度。
一、请假的种类请假可以分为病假、事假和年休假三种。
病假是指教师因疾病需要休息治疗而请假的情况。
学校应要求教师提供病假证明,并在请假期间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事假是指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情况,如重要事务或家庭紧急情况。
学校应鼓励教师提前请假,并要求提供请假理由。
年休假是指教师按照规定时间享受的休假。
学校应按照教师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来确定休假的长度。
二、请假的程序教师请假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以便学校能够及时做好调整工作的准备。
首先,教师应提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期限。
其次,学校应及时审核请假申请,并根据教师的请假原因和期限进行批准或驳回。
最后,学校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教师同事,做好工作调度,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请假的时间限制学校应根据具体情况,为教师规定请假的时间限制。
对于病假,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疾病情况,给予不同的请假期限。
一般来说,轻微疾病可以请假几天,重大疾病可以请假数月。
对于事假,学校可以根据请假的原因和教师的工作表现,给予不同的请假期限。
但是,过长的请假时间可能会影响教师的工作进度。
对于年休假,学校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来确定休假的时间长度。
一般来说,教师在工作满一年后可以享受5天的年休假。
四、假期的管理学校应建立起假期的管理制度,以确保教师合理享受休假的权益。
首先,学校应要求教师在休假前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并将工作交接给其他老师。
其次,学校应设置假期值班制度,以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最后,学校应加强对教师休假情况的监督,如果发现教师有私自违规请假行为,应及时进行处理。
五、请假与教师评优学校应将教师的请假情况纳入教师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中。
一方面,出色的请假记录可以成为教师评优的一项参考标准。
另一方面,频繁请假或请假时长过长的教师,可能会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这也应成为教师评优的负面指标。
舞蹈机构老师请假规章制度
舞蹈机构老师请假规章制度一、请假申请1.1 老师若有请假需求,必须提前至少3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具体时间以及联系方式。
1.2 提交请假申请时,老师需要保证请假时间内的工作安排得以妥善处理,确保不会对学员的学习和活动安排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1.3 请假申请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若请假原因不充分或无法得到批准,老师需重新调整计划。
二、请假条款2.1 病假:若老师因生病无法正常上班,需提供病假证明,根据疾病情况可享受带薪病假或调休。
2.2 事假:若老师因特殊事由需请假,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享受带薪事假或调休,具体天数由部门负责人酌情决定。
2.3 婚丧假:若老师因结婚或家庭成员丧亡需请假,可享受带薪婚丧假,具体天数由部门负责人酌情决定。
2.4 产假:女老师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具体天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医院证明材料。
2.5 公假:老师在特殊节假日或公司安排的公共活动期间需请假,可享受带薪公假,具体天数由公司统一规定。
三、请假管理3.1 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表格,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批,老师需签字确认接受规定。
3.2 请假期间,老师需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回应工作相关事宜,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3.3 请假结束后,老师需提交假期报告,说明请假期间的安排和进展,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4 若老师请假期间有重大突发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需及时补充请假理由和提供更多证明材料,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生效。
3.5 若老师违反请假规定,擅自离开岗位或无故缺席,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包括视情况扣除工资、取消福利或采取其他相应措施。
四、特殊情况处理4.1 若老师因工作需要临时加班或延时上班,需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调整工作计划。
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短期调整排班,需尽快就近联系人员或部门协调安排。
4.2 若老师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上班,需提前通知部门负责人,并提供证明材料,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学校艺体教师出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学校艺体教师的工作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艺体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艺体教师。
三、管理制度1. 出勤时间(1)艺体教师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上课前10分钟到达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3)上课期间,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需向备课组长请假。
2. 请假制度(1)艺体教师因事、因病需请假,须提前向备课组长请假,并填写请假单。
(2)事假:一般事假不超过3天,超过3天需经校长批准。
(3)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4)婚假、丧假、产假等特殊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考勤记录(1)备课组长负责记录艺体教师的考勤情况,每月汇总上报教务处。
(2)考勤记录作为教师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
4. 值班制度(1)艺体教师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得无故缺席。
(2)值班期间,负责艺体教室、场地等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学生活动安全。
(3)值班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学校处理。
5. 检查与考核(1)学校定期对艺体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工资等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具体要求1. 艺体教师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2. 艺体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3. 艺体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 艺体教师应关爱学生,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我校艺体教师的出勤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制度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师请假行为,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在编教师的请假事项。
第三条学校所有在编教师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请假类型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和其他特殊事项请假。
第二章请假流程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说明请假类型、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
请假时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天。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及时审核请假申请,在申请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第七条教师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病假需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婚假需提供结婚证等。
第八条教师请假期间如遇上班日需代课,则由部门安排代课教师。
第三章请假管理第九条教师请假期间,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教师请假期间,不得利用请假的时间进行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教师请假期间,不得私自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章请假审核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教师请假申请进行审核,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教学安排进行综合评估。
如果请假不影响课程进度和教学质量,应批准请假申请。
第十三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长期假的教师,需向学校请示批准,由校领导决定是否批准。
第十四条请假申请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或取消。
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3天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五章请假记录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假勤管理系统,对教师请假记录进行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教师请假记录应包括请假类型、请假原因、请假起止时间、请假审批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教师应按规定流程填写请假申请,学校应保留对应的请假记录材料,以备查实。
第六章请假奖惩第十八条教师请假行为不规范,未经请假或擅自更改请假时间的,应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九条教师请假期间从事其他工作或私自外出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可能影响职称评定等事项。
第二十条学校对请假行为规范且未违反校规校纪的教师,可进行相关奖励措施。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1]
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一、背景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教师的请假行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也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企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请假申请流程1.教师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管递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请假周期。
2.部门主管审核请假申请,确认请假原因是否合理、请假时间是否合适。
3.若请假时间超过3天,部门主管需将请假申请报告给上级主管并征得其批准。
4.上级主管审核请假申请,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
5.部门主管将请假申请及审核结果告知教师,并在人事系统记录相关信息。
三、请假类型及权益1.病假:教师因病需要请假时,需提交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病假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不会超过每年12天。
管理标准:教师需在请假的第一天起连续向部门主管报告病情,并提供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如初次请假时未能提供病假证明,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超过3个工作日未提供的,其后的请假将不予批准。
考核标准:教师请病假时,其请假次数、请假周期及提供病假证明的及时性将作为考核依据,连续请假超过3天的,需向上级主管作出解释。
2.事假:教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事情需要请假时,需提前3天向部门主管递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管理标准:教师需请假时提供充分的且合理的事由,部门主管以及上级主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若教师请假时间超过5天,需在请假期满前提前2天向部门主管说明当前情况及假期结束后的工作安排。
考核标准:教师请事假时,其提前递交请假申请的及时性、请假事由的合理性和假期结束后的工作表现将作为考核依据。
3.年假: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工龄享受相应的年假。
具体年假的申请流程、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另行制定。
四、请假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1.病假:教师请病假期间,需将相关教学工作交由其他教师代理完成。
若无法找到代理教师的,教师需提前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方案。
管理标准:教师在请病假前需将教学工作安排和相关材料准备妥当,确保代理教师可以按时顺利完成教学工作。
艺晟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艺晟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出勤与请假
1、每月允许病假1天,展示病假证实或病历,不扣工资,但不享受全勤奖事假经批准按天天的工资扣除,未经同意请假以旷工旷课处理,扣天天工资的5倍并扣除全勤奖
2、按规定时光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5元,10分钟内扣10元,15分钟以上扣20元,以此类推旷职小时罚金50元;上班时光无故外出超出30分钟,每分钟罚金1元不享受全勤奖
3、全部小学会议计入全勤奖,一次未到扣30元,不享受全勤奖
4、请假必需提前1天书面告诉,每月请假合计天数不能超过3天
5、上班时光途中有事耽误,立刻电话告诉,否则以旷职论
6、一个月内未请假,迟到早退等现象,赋予全勤奖每月100元工作满两年以后为200元/月
7、检查工作方案时未完成的,第一次扣20元,其次次扣40元,第三次扣80元……以此类推
8、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补充事项
1、签订合同的老师及职工,每月上交培训费100元,至1000元为止合同期满,退还1000+1000X10%;未满两年,培训费由本人自己担当
2、工装由小学统一购买,在合同期内辞职,工装费用由本人自己担当
3、辞职须在合同期满提前1个月,将书面辞职报告递交校长,经小学同意,工作交接顺当,不影响大局的前提下,归还小学领取的物品资料,一次性结清工资和妥当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学校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请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规的原则,确保请假事项真实、合理。
第二章请假类型及流程第四条教师请假分为以下类型:(一)病假:因疾病原因需休息的,需提供医院证明。
(二)事假:因家庭、个人等原因需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产假:女教师生育期间,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产假。
(四)婚假:教师结婚,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婚假。
(五)丧假:教师直系亲属去世,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丧假。
(六)调休: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教师可在一定时间内调休。
第五条教师请假流程:(一)教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三)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请假批准后,教师需按时向教务处提交请假证明。
第三章请假时间及待遇第六条教师请假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病假:根据医院证明,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二)事假: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三)产假、婚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四)调休: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第七条教师请假期间,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八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二)未经批准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理由虚假的,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师请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请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老师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请假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和聘用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应遵循实事求是、合理申请、及时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教师请假分为以下类型:1. 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要请假,如家庭事务、病假等;2. 病假:因身体原因需要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3. 丧假:因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请假;4. 婚假:教师本人结婚需要请假;5. 产假:女教师生育需要请假;6. 培训假: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或进修需要请假;7. 其他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如因公出差、参加会议等。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教师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对教师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请假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请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
第七条教师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需报送学校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教师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请假结束后,教师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汇报,说明请假期间的工作情况和后续教学安排。
第四章请假期限第十条教师请假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事假:原则上不超过3天,累计不超过10天;2. 病假:根据医院证明,按实际情况给予批准;3. 丧假:根据直系亲属与教师的关系,给予3至7天的丧假;4. 婚假:女教师给予3天婚假,男教师给予1天婚假;5. 产假:女教师给予90天产假;6. 培训假:根据学校培训计划给予批准;7. 其他请假: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准。
第五章请假审批第十一条教师请假审批权限如下:1. 事假、病假、丧假:部门负责人审批;2. 婚假、产假:学校领导审批;3. 培训假、其他请假: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教师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请假期间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教师 请假 管理制度
教师请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师请假行为,保障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
三、请假类型1.因病请假:指教师因病或身体不适需要请假的情况。
2.事假:指教师因私事需要请假的情况。
3.探亲假:指教师因探望长辈或亲属需要请假的情况。
4.公假:指依法享受公假的教师。
5.年休假:指依法享受年休假的教师。
四、请假流程1.教师在请假前须提前向所在院系或部门提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原因和时间。
2.院系或部门负责人接到请假申请后,应及时审批并报校领导审批。
3.请假审批流程完成后,教师需按时离校并履行相关手续。
五、请假期限1.因病请假期限不得超过15天,超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2.事假、探亲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
3.公假、年休假请假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执行。
六、请假批假1.因病请假一律由所在院系或部门负责人批假。
2.事假、探亲假由所在院系或部门负责人批假,涉及较长时间者需报校领导审批。
3.公假、年休假由校领导批假。
七、请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请假期间教师的工作由所在院系或部门安排其他教师代为履行。
2.如请假期间有特殊任务或工作需要教师本人完成的,需提前向领导提交请假计划,并得到批准。
八、请假违规处理1.教师未经批准请假的,一律视为旷工处理。
2.教师虚假请假的,依据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教师无故缺勤违反相关规定的,应扣除相应工资并记录违纪情节。
九、附则1.学校可根据特殊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补充、修改或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教师请假管理制度,请广大教师严格遵守,提高假期管理水平,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
学校教师请假制度管理规定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第二条请假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的请假管理。
第三条请假原则1. 教职工应以教育事业为重,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 教职工请假应遵循实事求是、合理请假的的原则。
3. 请假手续应严格规范,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请假程序1. 教职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2. 教职工因病请假,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3. 教职工请假期间,应安排好工作交接,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连续性。
4. 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所在科室负责人处办理销假手续。
第五条请假时间规定1. 教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
2. 教职工请事假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
3. 教职工请事假三天或三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4. 教职工因病请假,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校长室批准。
第六条请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1. 教职工请假期间,根据请假时间长短,相应扣除工资待遇。
2. 教职工因病请假,经核实后,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病假工资待遇。
3. 教职工请假期间,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
第七条请假违规处理1. 教职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2. 教职工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3. 教职工请假期间,未经批准私自调整课务的,按旷工处理。
4. 教职工请假理由不实,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特殊情况下请假1. 教职工遇特殊情况,如家庭紧急事务等,需临时请假的,应尽快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办理请假手续。
2. 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应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解释权本规定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教师请假制度管理规定
教师请假制度管理规定一、请假的类型和流程1.常规请假:教师需在离岗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所在学院主管签字,后送至人事处备案。
减少不必要的影响,建议教师提前向学院主管请假。
2.突发请假:突发情况,教师无法及时向学院请假,需在返岗后在请假单上填写情况说明,并由所在学院主管签字确认。
3.加班请假:教师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请假需经所在学院主管同意,签字后方可执行。
4.探亲请假:教师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请假申请,学院主管审批后,由人事处备案。
5.婚丧请假:教师如需要婚丧事由请假,应向所在学院提前请假,学院主管审批后,由人事处备案。
6.病假:教师如要请病假,需在请假单上填写请假原因和时间,由所在学院主管考勤员进行考核,到所在医院(或其他二级及以上医院),由医院确认,请假时长。
二、请假单的内容和填写要求1.请假单应由教师本人填写,填写内容如下:申请人姓名、所在学院、联系电话、请假事由和原因、请假日期、请假时间、返岗日期等。
2.请假单应填写清晰,字迹工整,以免影响备案。
3.请假时间应尽量避免影响教学和工作秩序。
4.请假单应在离岗前24小时内送达学院主管,未经主管同意离岗或离岗时间过长,将扣除考勤分数。
三、教师请假的考勤管理1.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否则将扣除考勤分数。
2.突发情况需及时通知所在学院,确保学院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工作安排和事后管理任务。
3.请假时间内,教师应按学院规定保持联络,并积极协助学院进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请假管理流程1.教师请假需先填写请假单,由所在学院主管签字,并送至人事处备案。
2.教师病假需前往二级或以上医院证明,一次不超过3天,连续两次一定要去医院验证,超过三天须在所在学院的学生辅导员处申请。
3.经学院或人事处的审核批准后,回复教师请假是否成功,备案后,告知所在学院,教师开始请假。
4.教师请假时间结束后,及时返岗,如未如期返回,将扣除考勤分数。
五、请假制度管理的考核和奖励1.按时制度考勤教师,以及积极为学院做贡献的教师,学院将予以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美术培训教师请假制度模板
美术培训教师请假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美术培训教师队伍的管理,规范教师请假行为,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制定本请假制度。
二、请假类型1. 事假:因私事需要暂时离开岗位的请假。
2. 病假: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请假。
3. 公休假: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
4. 婚假:依法享受的婚假。
5. 产假:依法享受的产假。
6. 其他特殊原因的请假。
三、请假程序1. 教师需提前向校区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时间及工作安排。
2. 校区负责人对教师的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代课教师。
3. 教师在得到校区负责人批准后,应及时通知所在班级班主任,并做好课程交接工作。
4. 教师请假期间,如遇重大教学活动,应主动参与,确有困难应提前向校区负责人说明。
5.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到校区负责人处销假,并恢复正常教学工作。
四、请假时间规定1. 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如需延长,应提前向校区负责人申请。
2. 病假:提供医院证明,一般不超过1个月,如需延长,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公休假、婚假、产假等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 其他特殊原因的请假,由校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
五、请假待遇1. 事假、病假期间,教师工资按学校规定发放。
2. 公休假期间,教师工资照发,福利不受影响。
3. 婚假、产假期间,教师工资、福利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 教师请假期间,如遇重大教学活动,应主动参与,确有困难应提前向校区负责人说明。
六、请假纪律1. 教师请假须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得虚构请假理由。
2. 教师请假期间,不得无故缺课,影响教学进度。
3. 教师请假结束后,应及时恢复正常教学工作,不得拖延。
4. 教师请假期间,如有违反请假规定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校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解释权归校区负责人所有。
注:本请假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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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与请假
1、每月允许病假1天,出示病假证明或病历,不扣工资,但不享受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按每天的工资扣除,未经同意请假以旷工旷课处理,扣每天工资的5倍并扣除全勤奖。
2、按规定时间上班,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5元,10分钟内扣10元,15分钟以上扣20元,以此类推。
旷职小时罚金50元;上班时间无故外出超出30分钟,每分钟罚金1元。
不享受全勤奖。
3、所有学校会议计入全勤奖,一次未到扣30元,不享受全勤奖。
4、请假必须提前1天书面告知,每月请假合计天数不能超过3天。
5、上班时间途中有事耽搁,立即电话告知,否则以旷职论。
6、一个月内未请假,迟到早退等现象,给予全勤奖每月100元。
工作满两年以后为200元/月。
7、检查工作计划时未完成的,第一次扣20元,第二次扣40元,第三次扣80元……以此类推。
8、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补充事项
1、签订合同的教师及职工,每月上交培训费100元,至1000元为止。
合同期满,退还1000+1000×10% ;未满两年,培训费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装由学校统一购买,在合同期内辞职,工装费用由本人自已承担。
3、辞职须在合同期满提前1个月,将书面辞职报告递交校长,经学校同意,工作交接顺利,不影响大局的前提下,归还学校领取的物品资料,一次性结清工资和妥善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