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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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案始末

稀土案始末

1.1998年,中国实施稀土产品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但不构成实质性的出口障碍,出口价格也比较低2.2005年和2008年两次大规模减少出口企业数,特别是2008年,同时减少了配额,国际市场稀土价格由此急剧上涨。3.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就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向WTO上诉4.2011年,WTO裁定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违规。这九种原材料是铝土、焦炭、萤石、镁、锰、金属硅、碳化硅、黄磷和锌,并不包括稀土。但由于这些材料涉及政策,与稀土的高度类似,舆论普遍认为,欧美国家“投石问路”的举动得到WTO的支持后,稀土很有可能是下一个目标。而且与原材料案类似,裁决结果也很可能被裁定违规5.2011年5月,国务院第一次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这也是2000年以来国务院首次单独针对稀土产业出台指导意见,同时首次将稀土上升到国家战略储备高度。6. 2012年3月,美国商务部高级官员透露由于中国限制稀土出口,美国、欧盟、日本已着手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中国。之后, 中国商务部称,已经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的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7.2014年3月26日,WTO宣布美国、日本、欧盟针对中国的稀土贸易诉讼案初步裁决中国败诉。商务部称有权上诉,根据此案进展,中国应该会在一个月之后上诉, WTO再经过大致2个月的审理过程,宣布最终结果。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近年来,美国对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美国一

直在采取行动,试图减少对中国稀土的依赖,并在国际贸易法的框架下对中国进行诉讼。

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出发,对美国诉中国稀土案进行浅析。

一、案件起因

稀土是一类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广泛应用于军事、航天、电子等领域。中国拥有世界

上最丰富的稀土资源,占据了全球稀土产量的80%以上。美国等国家长期依赖中国稀土,

但中国对稀土的出口一直处于严格的管制之下。在2010年,中国突然宣布对稀土出口进行限制,导致全球稀土价格飙升,许多国家的产业链受到了严重影响。

二、诉讼程序

美国政府认为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便向WTO发起诉讼,要求调查中国的稀土出口政策是否违反了WTO的规定。WTO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此案

进行了调查,并最终裁定中国的稀土出口限制违反了WTO的规定,应当立即取消。

三、案件分析

1. WTO规则

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不得对出口实行限制措施,而中国对稀土出口的限制显然与

此相悖。WTO作出了上述裁定,批评了中国的做法。

2. 经济法分析

从经济法的角度看,稀土是一种战略性资源,中国对其出口进行限制,一方面在确保

自身资源供给的也在维护稀土价格的稳定。这种做法在国际贸易法上并不被认可,因为它

违反了自由贸易的原则。

3. 美国的动机

美国诉中国稀土案实际上是美国在争夺稀土资源上的一次行动。美国之所以起诉中国,正是因为中国在稀土领域的垄断地位,一旦中国限制了稀土出口,将严重影响美国的国防

稀土案上诉报告

稀土案上诉报告

稀土案上诉报告

引言

稀土是一类重要的战略资源,广泛应用于高科技领域。然而,由于中国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稀土资源,并且对出口实行了严格限制,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关注和争议。本文将对稀土案的上诉报告进行分析和探讨。

背景

稀土是指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第57至71号元素,以及混合稀土氧化物。在现代科技中,稀土被广泛应用于磁性材料、光电器件、核能技术等领域。然而,由于稀土资源的稀缺性和供需矛盾,中国政府于2010年实施了出口限制政策,对稀土的出口进行了限制。

事件经过

在稀土出口限制政策实施后,一些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采取了行动,其中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他们认为中国的出口限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并对中国提起诉讼。在初审中,WTO裁定中国的出口限制违反了贸易自由化的原则,但中国政府对该裁决提出了上诉。

上诉理由

中国政府在上诉报告中提出了以下几个理由:

1.供应不应该受到限制:中国是全球稀土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出口限制

是为了保护国内资源,并确保可持续发展。这是符合国际法的做法,也是其他国家在战略资源管理上普遍采取的做法。

2.环境保护合理性:稀土的开采和提取过程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和破

坏。中国政府出台出口限制政策,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保护稀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这是符合国际环保法律和国际共识的行为。

3.限制是暂时性的:中国政府表示,出口限制政策是暂时性的,目的是

为了推动国内稀土产业的升级和转型。通过限制出口,中国可以鼓励本土企业增加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最终实现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WTO中国稀土案件的事实及主要争议

WTO中国稀土案件的事实及主要争议

WTO中国稀土案件的事实及主要争议

——“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

回顾及分析(之三)

2014-9-23 14:52:51 来源:中国矿业报作者:钱学凯

争议的提起

WTO中国稀土案开始于2012年3月。当时,美国、欧盟和日本分别根据《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第1条、第4条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4)第22条规定,向中国政府提出磋商请求。各方于2012年4月25日~26日进行了磋商,但磋商没有取得结果。2012年6月27日,上述3个成员根据DSU第6条提出组成专家组请求。WTO争端解决实体(DSB)在2012年7月23日例会上决定根据DSU第9.1款规定设立专家组,审理由各成员提出的争议。

本案中,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哥伦比亚、欧盟、印度、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挪威、阿曼、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台湾、土耳其、美国、越南根据本国(地区)申请作为第三方参与审理。其中,美国、欧盟和日本既是本国起诉案件的起诉方,又分别作为非由其起诉的相关案件的第三方。

起诉事实

本案中,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国家起诉中国对各种形式的稀土、钨及钼(原矿物以及初级加工产品)采取出口配额,征收出口关税。起诉内容还包括出口许可证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

(1)出口关税

原告认为,中国对各种形式的稀土、钨及钼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并没有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这些措施包括在《关税法》、《进出口关税条例》、《21号公告(2012年关税实施细则)》和《79号公告(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细则)》等4个文件中。欧盟和日本的投诉内容还包括上述措施的替代及延续措施。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涉及国际贸易、投资、金融等方面的

规则和制度。在国际经济法的视角下,我们来浅析一下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稀土是一类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矿产品,广泛应用于高科技、军事和工业生产等领域。据统计,全球稀土储量中,有95%以上位于中国境内。中国在稀土资源的开采、生产和出

口方面拥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消费国之一,对于稀土的需求也非

常巨大。美国认为中国在稀土出口方面存在不公平的贸易行为,于是将此事诉诸国际经济法。

从贸易的角度来看,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定,成员国在贸易活动中应当遵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的原则,即不应当对不同国家的产品有差别对待。美国指

控中国在稀土出口配额和出口关税等方面采取了歧视性措施,限制了美国等国家对稀土的

进口,违反了上述原则。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美国的指控似乎是站得住脚的。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根据国际投资法的规定,投资国和接受投资国应当遵守公平和公

正的待遇原则,不得实施歧视性措施。如果美国企业在中国稀土市场遭受歧视待遇,那么

根据国际投资法来看,中国可能会面临国际投资仲裁的风险。中国在处理稀土出口问题时,需要考虑到国际投资法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引发投资纠纷。

从竞争政策的角度来看,根据国际竞争政策的规定,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违法

的行为。如果中国在稀土出口领域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那么将面临来自美国等国家和地

区的反垄断调查和诉讼。中国在稀土出口政策方面需要考虑到国际竞争政策的相关规定,

我国稀土案败诉的法律思考

我国稀土案败诉的法律思考

我国稀土案败诉的法律思考

一、案件概况并简要分析争议所在

2012年3月13日,美国、欧盟和日本因为中国稀土出口配额限制出口导致稀土供应不足,就此事向世贸组织提出诉讼。他们认为中国对稀土、钨矿和钼矿三类产品进行的限制出口和开采的措施不符合中国当年入世的承诺,也违反国际贸易准则。在2012年7月10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的现场,中国拒绝了由美国欧盟日本主张的对稀土出口案件的调查。2012年7月23日,由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家的再次要求,世贸组织召开会议,对中国稀土、钨、钼等原材料的开采和中国国内的出口限制展开调查。内容包括出口关税、出口配额等多项内容。而在本次诉讼中,上诉机构判决中国无权引用GATT20的第20条一般例

外条款为《中国入世协定书》第11.3条进行辩护。本案中所涉及的问题主要是如何解释人类、动物、生命、健康、必须等词汇。在本案中对稀土的认定为必须的,从而引起中国在诉讼中的不利地位。

二、稀土案败诉的原因分析

(一)早在2009年与墨西哥的原材料案中,中国就曾经引用GATT20条款中充分保护本国资源作为抗辩理由,当时就被拒

绝引用。这次稀土案像是这次原材料案的重现一样,而上诉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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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可能受到前案的影响。并且此次中国依然援用GATT20的条款,这样种种因素可能使得上诉机构产生既定观点,因此使得中国处于不利地位。另外本次稀土案中国在控制出口进行出口配额限制和征收出口税额的方面的确存在不合理之处,中国加入WTO组织之时签订的入世协定中明确列出了84个税号可以征收不超过约束水平的关税,但是稀土并不在其中,所以这一限制出口采取配额的方式实际上是存在漏洞的。而且在GATT11的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不允许采用出口配额和提高关税的方式来限制出口。同时也不满足该条的例外条款。所以从条约上来看,是违反条约内容规定的。

简论稀土案初裁败诉的法律原因探究

简论稀土案初裁败诉的法律原因探究

简论稀土案初裁败诉的法律原因探究

论文摘要当今世界范围内,各国之间的自然资源争夺战日趋激烈,稀土案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产生的。2014年3月26日,WTO发布了美日欧诉中国限制稀土出口案的初裁报告,裁定中国败诉。目前稀土案正处于上诉机构的审理阶段,然而国内对此普遍持悲观态度,稀土案的最终裁决结果不容乐观。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各国对自然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因自然资源贸易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稀土案绝不会是中国在资源类商品国际贸易纠纷中的最后一案。本文试图通过仔细研读WTO发布的稀土案初裁报告,对中国败诉的法律原因进行探究,并据此提出WTO框架下中国稀土资源保护的若干完善建议,以期中国在今后的资源类商品出口纠纷中做好充分准备,从而有效维护中国的正当利益。

论文关键词稀土案败诉法律原因

一、稀土案主要法律争议焦点回顾

根据WTO官网发布的稀土案初裁报告书,现将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争议焦点归纳为如下两点:

(一)中国的出口限制措施是否与中国入世文件以及WTO规则相符

1.出口关税措施

申诉方指出,中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12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规及其附件、修正案、补充、执行方案等,体现了中国施加的出口关税措施。申诉方认为,根据以上法规执行的出口关税措施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1条第3款的要求不符。中国在《入世议定书》第11条中明确承诺:除附件六所列产品外,中国应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而涉案的稀土并不在附件六所列的产品范围内,因而中国不能对其征收出口关税。专家组最终裁定中国对稀土,钼和钨征收出口关税的行为违背了中国应承担的WTO义务。

稀土案败诉对中国稀土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稀土案败诉对中国稀土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最近两天,国内外媒体不断报道,中国稀土案败诉,尤其是西方媒体大声欢呼:这是美、欧、日在对中国的稀土案中取得的重大胜利。因为在2014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专家组报告,裁定中国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采取的出口关税、配额管理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定。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表示:“裁决表明,没有哪个国家能够从全球市场囤积稀土,而让其他WTO成员国付出代价。”美国贸易代表弗罗曼说,美国制造商为同样的稀土支付的价格比中国竞争对手高出3倍,“裁决将意味着美国制造业企业和工人将能够公平竞争了”。这意味着,中国稀土案初裁败诉了,未来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可以申诉。但是笔者认为,此案胜诉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有奇迹发生。

那么,为什么美日欧如此看重稀土?为什么中国是稀土大国,却没有掌握话语权,以致在这次案件中败诉?

现在大家都清楚,稀土不仅是一种重要的矿产资源,而且具有重要的科技和军事战略意义,它是发展高新技术不可缺少的战略性资源,是从智能手机到导弹制导都离不开的“工业维生素”。由此可见,美日欧如此重视稀土不是空穴来风。近年来,日本在购得大量稀土后,并不急于使用,而是将之存于海底,以应对未来能源之所需。美国是仅次于中国的第二大稀土资源国,但是美国储而不采,采取只探不采的策略。据统计,美国稀土储量为1300万吨,占世界稀土储量的13%,而产量为零,所需稀土资源主要从中国进口。过去多年,中国以仅占

全球总储量23%的稀土储备向世界供应了95%的稀土产量,不仅价格低得犹如“黄金卖了土豆价”,而且由于开采技术含量低,盲目开采,以致造成国内巨大的环境成本。当中国意识到问题严重开始限制稀土出口时,美日欧却极为不满,寻找大量证据来起诉中国,最后如其所愿,使得中国在稀土案中败诉了。

中美稀土贸易争端案例分析

中美稀土贸易争端案例分析

背景(略)

2010年,中日钓鱼岛“撞船事件"是中美稀土贸易争端的导火索。9月8日,中日船只在两国争议海域发生冲突,日本当局扣押中国船员。此后,中国立即停止对日稀土出口。根据中国统计数据,中国对日本出口的稀土数量在2010年10月份和11月份出现大幅度下滑,由原来的2000多公吨下滑为200公吨左右,直到12月份出现大幅回升,数目接近2700公吨。①2010年10月19日,美国《纽约时报》(ne New Yo呔Times)指出,“中国对日本的稀土出口禁令有可能波及美国和欧洲国家,”@由此引发美国国内广泛关注。

中国对稀土出口管理支持的调整不仅引发了美国国内的讨论,这一问题也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和安全角度,受到专家学者和政治家的广泛关注。2010年10月17日,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在《纽约时报》发文称,“中国政府表现了其在收到轻微挑衅时即会发动经济战的倾向,中国政府会利用其在原材料供给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为其谋求特定利益,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并不遵守国际规则。”③与此同时,至少有14项与稀土产业和贸易政策有关的提案被提交到美国国会,就确保美国稀土供应稳定,维护国家安全提出建议。2011年3月3日,众议院议员迈克·考夫曼(Mike Co腼an)与27位两党议员共同致信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Ron Kirk),要求美国应针对中国不公平的稀土贸易出口向WTO提出申诉。同年3月,国会参议员凯斯(caSe)、舒默(Schumer)、史戴布诺(Stabenow)和怀特豪斯(Whitehouse)联名致信,要求奥巴马政府授意所有多边银行组织(包括世界银行组织)的执行董事,反对中国新提出的一切关于中国境内稀土产业的融资计划。同时提出,就中国限制美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进行稀土投资的政策,美国政府应当在美国境内给予中国公司同样的限制。④2011

稀土案

稀土案

三、稀土的贸易状况



中国的稀土储量和产量均位居全球第一,是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生产、应用 和出口国。但其应用技术和研发水平落后,稀土资源和产品的出口依存度 逾年攀升。我国以23%的稀土资源承担了世界90%以上的市场供应。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际市场所形成的“中国廉价稀土冲击波”旷日持 久,延续时间达20多年。在这期间,世界各稀土需求国,特别是美国、欧 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很容易且不间断的从中国进口大量的廉价稀土 资源和原材料,或用于发展本国的高新技术,或用于军事产品和高端武器 的研发制造,或用于战略资源储备。根据有关数据分析,1985年到2007 年,中国每年的稀土出口量都在5万吨以上,其中1990年到2005年的15 年间,中国稀土出口贸易量增长了800.65%,世界各国稀土需求总量的 90%以上都来自于中国。同时,中国的国内稀土应用量也由原来的每年 1000吨增长到每年的7.26 万吨,净增了72.6 倍。 中国稀土资源的过度出口和国内应用量的与日俱增,从而造成中国国内的 稀土储藏量急剧减少,目前状况不容乐观。根据“2010国际稀土峰会”的 有关数据,中国现有已探明的稀土资源储藏量仅能维持未来15至20年的国 内需求。
五、启示

参照WTO规则,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 完善《对外贸易法》,制定《稀有矿产资源保障 法》。 依据GATT1994规定,进一步调整国内稀土贸易 政策。尽快开征稀土资源税,建立稀土储备制度。 借鉴世界各国经验,进一步规范国内稀土管理和 生产秩序。 运用国际法准则,进一步营造和谐双赢的国际贸 易环境。 培养精通国际贸易规则和谈判的高级人才。

稀土案败诉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稀土案败诉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稀土案败诉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光明日报

日前,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上诉机构报告。上诉机构维持专家组关于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裁决,中国最终败诉。这意味着,中国稀土出口限制措施可能将退出历史舞台。

未来中国稀土行业何去何从?稀土管理措施应有怎样的新思路?

稀土案为何会败诉?

稀土案败诉,是败在中国抗辩团队不给力吗?

对此,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代表中国政府抗辩的团队已作了最大努力。要说败诉是因为中方不努力,这是不客观的。”陈卫东表示,自2012年3月13日起,监管机构及各企业为稀土案作了长达两年多的努力。此次败诉主要是受此前“原材料案”结果的影响,因为原材料案没有最终形成有利于我国的规则解释,才造成了稀土案中方获得胜诉的机会不大。所谓“原材料案”,是指2009年美国、欧盟、墨西哥就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向WTO提交的上诉案,WTO于2011年裁定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违规。2012年,我国在原材料案败诉后认真执行了相关WTO裁决,取消了适用于涉案原材料的出口税和出口配额。这无疑成为本案的“预演”。

在本次稀土案中,中国被诉的稀土出口管理措施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出口税,另一种是出口配额。

“在我国加入WTO时,我国曾承诺只对《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列出的84个税号的产品征收不超过约束水平的出口关税。美国等国家起诉中国稀土出口关税,也正是因为中国向58项稀土产品征收出口税违反了《中国加入WTO议定书》的第11条第3款。而在出口配额方面,美国则认为中国违反了《关贸总协定》第11条。”陈卫东解释称。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引言

稀土是一类拥有丰富的电磁、磁性和光学性能,被广泛应用于电子、通信、能源、环

保和军事等领域的17种金属元素。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产国,其稀土储量占据全球的80%以上,稀土产量占据全球的90%以上。美国对中国的稀土出口采取了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引发了一场关于稀土贸易的国际经济法诉讼。本文将从国际经济法的视角对美国诉中

国稀土案进行浅析,探讨其背后的国际经济法问题。

一、案件背景

2010年,美国对中国提起了关于稀土出口限制的贸易争端案,指责中国采取出口税、配额和许可证等措施限制了稀土的出口,迫使美国企业购买高价稀土或在生产中受到严重

的供应短缺。美国认为中国的这些贸易限制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损害

了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利益,要求WTO对此进行裁决。

中国在此案件中认为,稀土是有限资源,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必须对稀

土资源进行有效管理。中国认为其稀土限制措施符合WTO的相关规则,不应受到美国的指责。双方就此展开了长时间的商谈和协商,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二、国际经济法问题分析

从国际经济法的角度来看,美国诉中国稀土案涉及了多项重要的国际经济法问题。

1. WTO贸易规则

WTO作为全球贸易的规则制定者和裁决者,其《关于贸易与出口限制措施协定》(GATT)和《关于贸易与出口限制措施的规则和程序》(SCM)等多项规则对本案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WTO规则,成员国不得采取出口限制措施,以保障贸易自由和公平竞争。中国对稀土

采取的出口限制措施是否符合上述WTO规则,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国际经济法视角下浅析美国诉中国稀土案

稀土简介

稀土是指化学元素周期表中的一组金属元素,包含有15个元素,常见的有镝、铕、钆、铽、镧等。这些原素被广泛应用于磁体、光学玻璃、电子设备、新能源等领域,属于高科

技产品、战略性产业。中国是全球稀土储量最丰富的国家,占全球总储量的90%以上,并

且拥有较先进的生产技术。2010年,中国出口的稀土占全球总出口量的90%以上,市场份

额几乎垄断。

2012年,美国政府以中国涉嫌限制稀土出口的行为为由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起诉讼,称中国稀土出口配额和关税限制措施违反了国际贸易规则,严重扰乱了全球稀土市场,损害了美国稀土行业的利益。2013年,WTO裁定中国在稀土出口限制措施上违反相关规定,并要求中国取消该措施。根据裁决结果,中国已于2015年取消了对稀土出口的配额限制措施。

国际经济法分析

1.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一项基本原则是非歧视原则,即不得对不同来源国家的产品采取不同

待遇。此外,WTO也禁止成员国采取对外出口的数量或税率限制,这是限制国际贸易自由

的做法。

2.中国的贸易限制措施

中国对稀土的出口实行了配额和关税限制措施,对此美国政府认为是一种歧视措施,

因为中国对国内稀土用途的出口并没有采取类似的限制措施。此外,这种限制措施也违反

了WTO的规定,因为它随意限制了出口数量,并提高了出口税率。这种做法对全球稀土市

场造成了扭曲效应,不利于全球稀土贸易的自由化,对国际经济秩序造成了不利影响。

3.应对稀土危机的建议

稀土属于战略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稀土资源是各国共同的责任。解决稀土危机的

WTO稀土案中国败诉后或封矿西方立刻傻眼

WTO稀土案中国败诉后或封矿西方立刻傻眼

WTO稀土案中国败诉后或封矿:西方立刻

傻眼

北京时间3月26日晚9时,世贸组织公布了有关“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的专家组报告,给出了对于本案的初裁结果,认为,中国对稀土等产品实施出口税和出口配额限制违反WTO框架规定。有关专家表示,此项裁决的合理性有待商榷,实际上相当于强迫中国放弃出口限制手段,转而选择成本较高、效率较低的其他方式保护本国的资源和环境,而在同时,又对有着全世界出口管制体系最严密的美欧自身所实行的类似政策视而不见。只约束别国,不约束自己。专家指出,尽管中国不能拒绝执行,但仍可寻找变通规避之道,打破西方的“规则歧视”。

WTO裁定中国限制稀土等出口违反有关框架规定。败诉之后,可以上诉,但更应反思自身稀土生产、出口方面的弊病。如果没有长时间乱挖滥产,没有出口的恶性竞争,会有今天的苦果吗?在这方面倒是可以学学双重标准的西方,以断腕的勇气,果断封矿、严格限产,没“土”可供出口。

资源出口管制面临冲击

2012年3月,美日欧将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双方磋商无果,WTO于同年7月成立专家组作为该案裁决机构。根据商务部消息,今年3月26日,WTO此案的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

根据专家组的初裁报告显示,专家组认可中方对稀土、钨、钼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驳回了欧盟关于申请钼出口配额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歧视外国企业的主张;但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WTO的承诺。

陈占恒:“稀土案”值得我国稀土行业反思

陈占恒:“稀土案”值得我国稀土行业反思

晰的把握 。 ” 薛群基说 , 这就需要审慎态 度和创造性思 维结合 。 护办法 ?”杨裕生提 醒 , “ 纳 米材料是双 刃剑 ,希望在石 墨
烯 发 展 过 程 中 ,早 点 重 视 环 境 问题 。 ”
O 相 关规 定 。 4月 2 5目, 我 世 贸组织 ( WT O)在 3月底发布有 关中国稀土出 口争端 口关 税 、配 额 管 理 措 施 违 反 W T
程院 院士 、特 种润滑材料专 家薛 群基认为 ,石 墨烯要进入 产 型 中有 l~ 2个产品能爆发就很好 了。
业化 、工程化 ,精 细研 究非常重要 , “ 4个分 子层 的石墨烯 “ 工业卫 生也要作 为重要 问题 来研究 。”杨 裕生认为环
起到 的润滑效 果最好 ,6层石 墨烯能起 到防腐效 果 ,这些 理 境 影 响 是 产 业 发展 必 须 要 提 的 一 环 , “ 目前 已 经 发 现 同 为 纳 论上 的精细研究是产业化得 以科学实现的基础”。 “ 对 规律的研究还 处于朦胧状态 时 ,在产业上很难 有 明 米材料的碳化硅生产厂周 围的肺癌 发病率 明显提 高”。 “ 石 墨烯是很 轻的粉体 ,如 果作为干粉 使用 ,有 没有 防
的专家组报告 ,裁 定中国对稀土 、钨 、钼相 关产 品采取的 出
国作 为应诉方 向 WT O的上诉 机构 ( Ap p e l l a t e B o d y )提 交

中国稀土案对我国的启发和借鉴

中国稀土案对我国的启发和借鉴

中国稀土案对我国的启发和借鉴

一、中国稀土案案件始末

中国稀土案源于我国在生态环境逐步恶化的背景下,对稀土等珍贵自然资源出口的逐步限制。1985年,针对稀土的出口退税政策开始实施,在出口量方面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三年后,又对稀土实施了出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并且在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中增加了稀土原料一项。2021年,稀土的出口退税被取消,同时还大大减少了出口配额企业的名额。2021年,我国的国土资源部停止了新的稀土矿开采许可证的发放。2021年4月,我国再次发布了新的《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目标》,继续压缩新的开采许可证,从源头上控制稀土矿的开采。2021年,我国提出了要在六年之内将稀土出口配额的总量控制在3.5万吨/年以内的目标。

随着这些限制措施的出台,触动了国际社会上以美日欧为代表的长期依赖中国稀土的这些国家的利益。2021年3月13日,美日欧针对我国对钨、钼、稀土的规制措施提出了磋商请求,并诉诸了WTO 争端解决机制。起因就在于这三类资源首先在各国的重要领域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次是这三类资源的开采又对环境破坏极大,因此我国对此实行了严厉的管制措施。同月15日,我国正式收到了美日欧的磋商请求,就此被称为“美国诉中国稀土案”(以下简称中国稀土案)。日内瓦时间2021年3月26日,WTO公布了关于此案的的专家组报告,裁定中方的规制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定。2021年4月17日,在商务部的新闻发布会上,中方表示会就此案提出交叉上诉。2021年8月7日,WTO公布了中国稀土案的上诉报告,最终裁定我国对稀土的出口规制措施不符合WTO的规定。对于这个案件,商务部发言人表示:“这个结果跟大家最初所预料的一样。出口税的征收,不在我国加入WTO时所列举的清单当中。出口配额方面,在使用时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它有一个保护资源或者是环境的前提,而且国内国外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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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美国诉中国限制稀土出口案”简介

2012年3月15日,中国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的出口管制问题的磋商请求。此次诉讼涉及的稀土、钨、钼均为稀有资料,但是由于稀土生产、加工过程对生态环境影响巨大,均被中国列为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就中国对稀土、钨、钼的出口管制措施,美国向WTO争端解决机构提起诉讼.

稀土一般是以氧化物状态分离出来的,虽然在地球上储量非常巨大,但冶炼提纯难度较大,显得较为稀少,得名稀土。

第二张稀土是制造被称为“灵巧炸弹”的精密制导武器、雷达和夜视镜等各种武器装备不可缺少的元素。因其天然丰度小,又以氧化物或含氧酸盐矿物共生形式存在,故叫“稀土”。

稀土作为电子、军事科技领域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是中国重要的贸易砝码。据了解,稀土是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开发新能源、环保和国防尖端技术等不可缺少的新材料。稀土镍氢可充电,已广泛应用于移动电话、笔记本电脑、电动工具等方面。各种稀土材料在航天、航空和国防尖端技术中,如雷达、侦察卫星、激光制导和自动指挥系统等方面都获得了广泛应用。

第三张近年来,随着资源对一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影响的日益重要,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美元贬值的大背景下,发展中国家开始从以出口资源换取外汇的经济战略逐步转向对出口的限制;而发达国家在自身储备战略资源的同时,反对发展中国家对资源的出口限制。我国作为世界上稀土储量大国,也是稀土产品生产和出口大哥,因此我国的稀土资源出口成为欧美等国家争夺的焦点。

过去多年,中国以仅占全球总储量23%的稀土储备向世界供应了95%的稀土产量,不仅价格低得犹如“黄金卖了土豆价”,而且由于开采技术含量低,盲目开采,以致造成国内巨大的环境成本。当中国意识到问题严重开始限制稀土出口时,美日欧却极为不满。自我国制定政策来管理后,国际上便一直争端不断。

第四张从中国的角度上说,中国的稀土储量,一直稳居全球第一。但11年7月底美国能源政策分析家汉弗莱斯公布的一组数据却令人震惊:近年来,中国稀土储量已从世界储量的90%下降到36%,产量则仍占全球产量的97%。而同为储量前三甲的美国和俄罗斯,稀土产量却为零。

14年最新的数据显示稀土储量仅为23%。从90%到23%,尖锐地反映出国内稀土生产行业的混乱与无序现状。为防止稀土限制出口配额撤销后带来的国际需求量加大,国内地方发展急功近利以“白菜价“出口稀土资源,钱学明认为应该设置”环境壁垒“,增设环保税、资源税,拉高稀土出口门槛以限制国际市场购买力。

据悉,近几年,中国稀土出口配额稳定在3万吨/年左右,然而因全球市场对中国稀土需求大幅下降,致使近两年我国稀土出口配额利用率趋低。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为30996吨,使用率为48.75%;2011年为30184吨,使用率为52.01%;2013年稀土配额为29322吨。(完)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沈骥如表示:

世界上有稀土的国家基本上都不生产,这个现象是不正常的。

就是因为中国的稀土太便宜了,又便宜又多。他的稀土就可以不开采,买中国的就行了。封存了他的稀土矿,可以未来来使用。我们更应该关心中国可持续的增长,不以环境为代价。

美国媒体称,中国表示当前寻求削减稀土出口,这是该国过去两年来首次旨在削减稀土出口。

第五张中国稀土出口配额争议,肇始于2008年,中间经历了“中国原材料WTO争端”,美国、欧盟、墨西哥曾就中国多种化工、金属等原材料出口限制措施向WTO 上诉,由于这些材料涉及政策,与稀土的高度类似,所以此次贸易争端也在舆论意料之中,终于在2012年全面升级为WTO层面的贸易争端。

10年开始欧美以及日本抗议我国稀土资源保护措施之后,要求中国放宽稀土出口限制。对此,商务部部长

陈德铭曾表示,限制措施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国提出自己的稀土发展战略是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据悉,2010年,商务部已下达的稀土产品出口配额为30258吨,其中内资企业共分配到22512吨,外资企业共获得7746吨。限制出口符合规则。

面对欧盟、美国、日本的反对,陈德铭强调,中国不只是对稀土出口进行限制,而是对开采、生产、贸易的整个链条进行限制,这样的做法符合世贸规则。

业内专家认为,中国对稀土出口进行限制符合世贸规则,因此短期内不会因其他国家反对而妥协。中国限制稀土出口,不仅符合世贸规则,而且也是基于对中国环境的保护。陈德铭表示,大量提取稀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损害,考虑到保护环境和国家安全等因素,限制出口是不得已而为之。据悉,在现有条件下,大量提取稀土对生态环境有很大的破坏。大量稀土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仍是以资源的过量消耗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代价的。例如包头市白云鄂博大量的稀土经过选矿流进了尾矿坝,尾矿坝因不断加高容量扩大,又处在干燥、少雨、多强风的高原地区,加剧了尾矿扩散成为砂尘源。南方风化壳淋积型稀土矿矿山的整体资源利用率低,造成大面积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的破坏较为严重。等

第六张起诉理由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中国对稀土、钨和钼实施了不公平的出口管制,包括征收出口关税、制定出口配额和价格要求,以及在出口程序上进行限制,所涉制度规则包括商务部、海关总署在2011年12月30日公布的98号令《201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在2011年11月11日公布的80号令《关于2012年稀土出口配额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的公告》。。。这些措施违反了一些世贸法律文案。

第二,中国对稀土、钨和钼的出口管制违反了《中国入世协定书》中的国民待遇原则。美方认为中国对国外实体的稀土进口进行出口管制时,国内实体的却没有相应的限制。

第三,中国违反了WTO的政策透明度原则。美国认为中国对稀土、钨、钼实施的出口限制和程序要求违反了《中国入世协定书》中规定的以统一、公正、合理方式实施有关贸易的法律法规。

第七张13年数据

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12月13日报道指出,尽管竞争对手加紧稀土开采,导致中国所占全球产量的比例持续萎缩,但这17种矿产的世界供应量有大约八成目前仍控制在中国手中。北京一直通过出口配额控制供应量,虽然中国过去两年的稀土出口量因需求减弱并未达到配额水平。

中国商务部13日表示,2014年首批稀土出口配额为15110吨,比去年首批稀土出口配额减少2.5%。明年上半年的配额基本上可确定全年走势,因为首批配额一般约占全年配额的一半。中国政府通常在7月左右公布第二批稀土配额。

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中国今年前十个月稀土出口量只占全年配额的57%。去年,中国出口商也只使用了52%的商务部配额。

第八张14年数据中美稀土贸易诉讼进入白热化阶段。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公布了美国、欧盟、日本诉中国稀土、钨、钼相关产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专家组报告,初步裁决中国败诉。4月8日,为扩大胜利果实,美方进一步主动,就该稀土案提出了上诉,迫使中国在稀土案上必须迎战。17日,在商务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中国决定就“中国稀土出口政策案”向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提出交叉上诉。若仍维持目前裁决,中国将不能采用出口配额的方式,对相关企业进行限制。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专家组认可中方对稀土、钨、钼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驳回了欧盟关于申请钼出口配额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歧视外国企业的主张,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方感到遗憾。

第九张败诉的评论;;;

西方国家:最近,国内外媒体不断报道,中国稀土案败诉,尤其是西方媒体大声欢呼:这是美、欧、日在对中国的稀土案中取得的重大胜利。在2014年3月26日,世界贸易组织(WTO)公布专家组报告,裁定中国对稀土、钨、钼相关产品采取的出口关税、配额管理措施违反WTO相关规定。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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