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准入制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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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教师是一个国家的栋梁,对于培养和教育下一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教育质量和教师队伍的素质,各级教育部门纷纷实行了

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本文将探讨教师岗位准入的必要性和具体管

理办法。

一、教师岗位准入的必要性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在学校和社会中具有巨大的影响力。

优秀的教师能够带给学生良好的教育体验和学习效果,提高整个社会

的发展水平。而一旦招聘到不合格或不称职的教师,将直接影响学生

的学习成果和未来发展。因此,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的出台变得尤

为重要。

首先,教师岗位准入可以确保教师的专业素养。教师是知识的传递

者和引导者,需要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专业技能。通过准入考试和

资格认证,可以筛选出具备丰富知识储备和教学能力的教师,并确保

他们能够胜任所分配的教学任务。

其次,教师岗位准入可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选拔合格

的教师,可以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同时,准入管理办法也

为教师提供了广阔的专业发展和成长空间,使其能够不断学习和成长,适应教育领域的变革和发展。

最后,教师岗位准入可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教育是一

项高尚而神圣的事业,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从业者,应该具备高度的

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准入管理办法对教师进行严格的道德和职业素养考核,能够筛选出胸怀师道、学识渊博、潜心教书的合格教师。

二、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

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分为两个环节:准入考试和资格认证。

准入考试是对教师应具备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进行考核的环节。考试内容应覆盖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教学能力的要求。同时,考试方式可采用答题、口试、演示教学等形式,以全面评估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是指在招聘教师时,制定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教师岗位的准入资格。这是保障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机制,也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措施。下面将从教师岗位准入制度的目的、内容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教师岗位准入制度的目的是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招聘到适合岗位的优秀人才。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成长。通过教师岗位准入制度,可以筛选出具备教学能力、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的人才,提高整个教师队伍的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

1.定义准入条件。制定明确的准入条件,包括教育背景、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教师具备必要的知识和素质。

2.设计考核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估体系,包括笔试、面试、教学演示、教育教学能力评估等环节,全面评估应聘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3.设立准入标准。明确准入标准,制定详细的评估指标和评分标准,评估各个方面的能力和素质,确保准入的教师具备一定水平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素养。

4.加强师德教育。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教育,强调教师的职业操守和教育责任,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

5.建立评估机构和专家团队。成立独立的评估机构和专家团队,负责教师岗位准入的审核和评估工作,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1.招聘程序的规范化。明确教师招聘程序,确保招聘程序公平、公正、透明,避免人情主义和非专业因素的干扰。

2.评估标准的科学化。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确保评估结果有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

1. 引言

为了提高我国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教师队伍的

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制定并实施教师准入制度至关重要。本制度

旨在规范教师招聘、选拔、培训和评价过程,确保每一位进入教师

队伍的人员均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资质和能力。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教师岗位的招聘、选拔、培训和评价。

3. 准入条件

3.1 基本条件

以下为教师岗位的基本准入条件:

- 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持有相应学位证书);-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 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和技能。

3.2 优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 有教育教学经验,且教学成绩显著;

- 具有教育行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参与过教育科研项目,取得一定成果;

- 具备双语教学能力;

- 具备特殊教育技能,能够满足特殊教育需求。4. 招聘与选拔

4.1 招聘渠道

学校可通过以下渠道招聘教师:

- 校园招聘:针对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

- 社会招聘:针对已毕业或在岗人员;

- 引进人才:针对具有特殊教育教学能力或学术背景的人员。

4.2 选拔流程

-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条件、岗位、人数等信息;

- 报名与资格审查:收集应聘者资料,筛选符合基本条件者;

-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等环节,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 体检与政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学校思政教师准入制度范本

学校思政教师准入制度范本

学校思政教师准入制度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

高思政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政治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学校思政课教师的准入管理工作。

第三条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的核心任务是确保思政课教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教学

能力,严把教师入口关,保障思政课教学质量。

二、思政课教师资格条件

第四条思政课教师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具备一定的哲学、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等专业知识;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第五条思政课教师还需满足以下专业条件:

(一)从事思政课教学的专职教师,应当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背景;

(二)兼职思政课教师,应当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哲学、政治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准入程序

第六条思政课教师的准入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核、面试、考察和公

示等环节。

(一)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向学校提交报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考核。学校组织专业考核,主要测试报名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政治素质;

(四)面试。学校组织面试,主要测试报名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是指对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和认定的制度。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参与者,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因此,建立健全的教师准入制度对于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教师准入制度应包括教师资格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两个方面。教师资格考试是指通过一定的考核方式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测试,以确保教师具备基本的教育教学素养。而教师资格认定是指通过审核教师的学历、资历、工作经验等信息,最终认定教师是否具备教师资格。

教师准入制度的建立需要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教育机构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对教师准入制度的立法和监督,确保教师准入制度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教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师准入制度的指导和管理,确保教师准入制度的执行;教育机构应积极配合,落实教师准入制度,为教师的准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总之,建立健全的教师准入制度有利于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准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幼

儿园教育质量,保障幼儿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的准入管理工作。

第三条幼儿园教职工准入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稳定性。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教职工准入的监

督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二、教职工准入条件

第五条教职工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关爱幼儿,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规定的学历和专业资格,能够胜任本职

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幼儿园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幼儿园园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从事幼儿教

育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二)取得幼儿园园长资格证书;

(三)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幼儿园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中

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幼儿教育专业培训;

(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幼儿园教师专业合格证书;

(三)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保健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卫生保健专业培训;

(二)保育员应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并接受保育职业培训;

(三)后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四)具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师的准入管理。

第三条学校教师准入管理的目标是选拔具备优秀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教师,为学校实现教育教学目标提供良好的师资支持。

第四条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遵循政策法规,注重实践能力和职业操守。

第五条学校将建立健全教师准入管理的程序,确保教师准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教师准入的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成为学校教师:1.取得国家认可的教育学、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第七条申请成为学校教师的人员必须通过一系列的考试和面试,包括但不限于教育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考试、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教育心理学等。

第八条申请成为学校教师的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申请成为学校教师的人员还需提供学术论文、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设计方案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教师准入流程

第十条教师准入的流程如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考试和面试:通过教育学知识考试、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面试等环节进行综合评价;

4.体检:经过初步审核和考试面试合格的人员需要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校教师准入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确保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准入标准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3.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

7.其他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条件。

三、录用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学校招聘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面试。

4.体检:通过笔试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

5.综合评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定,确定录用名单。

6.签订合同: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教师合同。

7.入职培训:录用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入职培训。

四、教师准入管理

1.定期评估:学校对在职教师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能力、课堂表现、学生评价等。

2.教师培训:学校组织各类培训活动,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3.师德考核:学校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评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教育工作。

4.教研活动:学校鼓励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5.奖惩管理:学校对教师进行奖惩管理,对教育教学工作出色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对教育教学工作不力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五、教师准入管理制度的监督

1.内部审核: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对教师准入管理制度进行内部审核。

2.外部审核:学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教师准入管理制度进行外部审核。

3.监督检查:学校对教师准入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执行情况。

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教师资格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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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宁江区小太阳幼儿园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园全面推进幼儿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从事本园幼儿保育、教育人员,包括幼儿教师(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合格人员)、保育员。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一)专任教师需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园从事教育教学

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除保育员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一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

(四)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园内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本园的园情园史及发展概况、幼儿园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7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业务园长组织实施。

1、实行新教师导师制。新教师对应指定导师。指导教师需按照园内关于新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有关要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新教师必须熟悉保教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适应学院职业教育的要求,学院制定了教师岗位准入制度,以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管理对象包括今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他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等新调入学院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从本院非教师岗位要转为教师岗位人员,兼任教师岗位人员,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外聘企业技师)。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包括:

1.理论教师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实指导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

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企业外聘教师除外)实行持证

上岗。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4.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学

院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了解学院的校情校史及发展概况、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学院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入职与岗前培训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5.教学技能培训。师在见期应完成教学技能培训任务。见

时间为半年。除有连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经历达三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外,其余师均应参加此项培训。

为了确保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水平,学院实施了师导师制,对师指定导师,进行“传、帮、带”式的教学指导,熟悉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实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

教师准入制度

1. 简介

教师准入制度是为了确保优秀教师的聘任和职业发展,保障教

育质量的一种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准入标准和程序,选拔和评估

教师的能力和素质,以确保他们具备适当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

2. 准入标准

教师准入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和专业背景:教师应具备相关学历和专业背景,以确保

他们能够传授正确的知识和技能。

- 教学经验:教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以能够有效地组织

和实施教学活动。

- 教学能力: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授课技巧、教

育方法和学生评估等方面。

- 专业素养:教师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包括熟悉相关课程、关注学生发展和与同事合作等方面。

3. 准入程序

教师准入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教师通过提交申请表格,提供个人信息、学历证明和教学经验等材料。

2. 资格审核:学校或教育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教师是否符合准入标准。

3. 能力评估:教师参加面试或考试,评估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4. 考核结果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向教师通知准入考核结果,包括是否通过以及可能需要改进的方面。

5. 培训与发展:教师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培训和发展,改善自身的教学能力和素养。

6. 继续评估:定期对准入教师进行评估,以确保其继续符合准入标准。

4. 目的与意义

教师准入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教育质量,确保教师的专业能力和素质。通过准入制度,能够合理选拔和评估教师,提高教育机构的整体教育水平。同时,教师准入制度也为教师提供了发展和成长的机会,促进其不断提升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

5. 总结

教师准入制度是确保优秀教师的聘任和职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一种制度。通过建立准入标准和程序,选拔和评估教师,能够确保教师具备适当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这对于提高教育机构的整体教育水平和促进教师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___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

___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

___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

为了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___制定了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

为确保教师队伍的质量,___加强了思想教育,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同时,违反教师资格和准入法规、制度是不可触碰的,所有教师必须自觉按照法规和制度办事。

___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并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一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一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教师。

具备教学经历的师,经过入职和岗前培训、考核和审定,合格者可直接聘任到教师岗位。

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教师准入管理制度

一、教师准入管理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教师准入管理制度是指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即将成为教师或者准备从事教师工作的

人进行选拔、考察和资格认证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教师队伍的素

质水平,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准入管理制度的主要意义在于:

1. 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水平。通过制定准入管理制度,可以对教师的专业知识、教育能力、道德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筛选出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教师,提高整体师资素质。

2.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建立严格的准入管理制度,可以逐步推动教师队伍的结构优化、专业化发展,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3. 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关键因素,通过准入管理制度,可以确

保学校拥有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二、教师准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教师准入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程序和标准。包括招聘教师的程序、程序的合理性、透明度和公平性,以及招聘标

准的依据、选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内容。

2. 资格认定和评估。包括教师资格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依据等方面的内容。

3. 岗位分配和培训。包括岗位分配原则和程序、培训计划和实施等内容。

4. 管理监督和反馈机制。包括教师准入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机构的设置、监督程序和监

督结果的反馈等内容。

5. 完善机制。包括对教师准入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机制、加强沟通和反馈的机制、

建立教师准入管理制度的长效机制等内容。

教师准入管理制度要求的主要是科学性、规范性、公平公正性和全面性。只有这样,才能

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教师岗位准入管理办法

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院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资格条例》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当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它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等新调入学院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从本院非教师岗位要转为教师岗位人员;兼任教师岗位人员;在职专任教师或教练员(包括外聘教师、外聘教练员)。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一)理论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练员需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四)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除外聘教练员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四)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学院的校情校史及发展概况、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学院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5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教务处(新进教练员由驾培中心)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院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当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它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等新调入学院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从本院非教师岗位要转为教师岗位人员,兼任教师岗位人员,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外聘企业技师)。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1、理论教师需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企业外聘教师除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4、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学院的校情校史及发展概况、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学院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5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5、教学技能培训。教学技能培训是新教师在见习期应完成的培训任务。见习时间为半年。除有连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经历达三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外其余新教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院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当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它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等新调入学院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从本院非教师岗位要转为教师岗位人员,兼任教师岗位人员,在职专任教师(包括外聘企业技师)。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1、理论教师需具有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企业外聘教师除外)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4、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学院的校情校史及发展概况、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学院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5天。入职与岗前培训

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5、教学技能培训。教学技能培训是新教师在见习期应完成的培训任务。见习时间为半年。除有连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经历达三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外其余新教师均应参加此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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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技师学院

教师岗位准入制度(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觉悟高、职业道德好、专业能力强,适应我院全面推进职业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要求,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

当年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从其它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行业企业等新调入学院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从本院非教师岗位要转为教师岗位人员;兼任教师岗位人员;在职专任教师或教练员(包括外聘教师、外聘教练员)。

二、教师岗位准入要求

(一)理论教师需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实习指导教师需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教练员需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四)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除外聘教练员外),

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四)入职与岗前培训。要担任教师岗位人员,必须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入职与岗前培训,了解学院的校情校史及发展概况、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思想及发展规划、学院机构设置及专业建设改革情况;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与要求;教师的基本业务要求;班主任工作要求;观摩示范教学等,为期3-5天。入职与岗前培训由教务处(新进教练员由驾培中心)组织实施。

(五)教学技能培训(见习期)

教学技能培训是新教师在见习期应完成的培训任务。见习时间为半年(教练员见习期为一期教学时间)。除有连续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经历达三年以上的新进教师外,其余新教师均应参加此项培训。

1、实行新教师导师制。各系部或驾培中心应对新教师指定导师,经教务处或驾培中心审定,由教学副院长批准,签订新教师指导协议。指导协议由各系部或驾培中心存档。指导教师需按照学院关于新教师业务培训提高的有关要求,对新教师进行“传、帮、带”。新教师必须熟悉教学工作的全过程,熟悉备课、上课、作业、辅导、答疑、考试、实验、实训及实习教学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2、实践教学技能培训。入职与岗前培训合格后,除具有行业企业经历的新教师外,要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必须参加实践技能培训。新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在系部或驾培中心所属实训基地,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培训内容以实践、教育、教学等技能培训为主。

(六)实行岗前考评制度。

新教师经过半年见习(教练员见习期为一期教学时间)后,导师根据其能否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向系部或驾培中心提出考核申请,合格后,由系部向教务处提出推荐其成为正式教师资格考核申请,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并报院办审定(新进教练员可由驾培中心直接报院办审定),合格者取得教师资格,可聘任教师岗位,对不合格者延长见习期半年(新进教练员延长一期)或不予聘用。

(七)教学管理实践。凡新进教师均要完成教学管理实践,协助教务员,参与教学管理工作。累计时间不少于半年。

(八)同时具备教学经历和行业企业经历的新教师,经入职和岗前培训,经教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报院办审定(新进教练员可由驾培中心直接报院办审定),合格者可直接聘任到教师岗位。

三、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四、本规定由院办负责解释。

一、统一思想,明确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目前,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师资规模稳步扩大,师资水平逐步提高,师资结构不断优化,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基本建立,师德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师管理制度不断创新。但从总体上看,我院教师队伍建设仍然是学院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双师型教师紧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偏低; 部分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偏弱;师资培养培训的规模、结构、质量还不能满足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十一五”期间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推动我院快速健康发展。

(一)、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我院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为促进我院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

1、扩大师资队伍规模。根据我院发展规模,逐步扩大师资队伍数量,不断完善教师队伍的补充机制。到2010年,我院师比例力争达到 1:16 左右,外聘教师占教师队伍总量的比例达到30%。

2、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一是逐步优化学科结构。到2010年,专业教师基本能满足技能型和实践性教学的要求。二是逐步优化

学历结构。教师学历达标率达到 90%,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逐步提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中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人数达到 100%。三是逐步优化年龄结构。大力提高中青年教师在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所占比重。

3、健全师资培训体系。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硬件设施和师资条件建设,建立以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为龙头、省级培训基地为主体、校本培训为基础、灵活开放的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实践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4、完善教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进修制度和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完善符合中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职工编制、教师资格、教师职务、教师评价制度。深化我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加强岗位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一)、严把准入关口,依法实施教师资格制度

1、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凡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必须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对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教师资格,若两年之内还未取得教师资格原则上要调整教学岗位,不准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外聘教师。

2、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新补充的教师必须符合《教师法》的规定和要求,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新教师的录用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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