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种假期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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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伤假工资规定

四川工伤假工资规定

四川工伤假工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规定,在四川省工伤假期间,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假工资。

下面是四川省工伤假工资规定的内容:
1. 工伤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工伤假工资是根据工伤职工在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的。

平均工资是指工伤职工过去12个月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

若工伤职工在工伤前12个月内有没有一个完整月的工资,取最近一个完整月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2. 工伤假工资的计算方式。

工伤假期内,工伤职工享受全额工资的待遇。

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他们的工资应该是工伤前的工资总额。

3. 工伤假工资的支付时间。

工伤假工资应当在工伤期间按照原来工资的发放时间和方式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工伤假工资规定可能会略有不同,工伤职工应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解和申请。

同时,在享受工伤假工资期间,工伤职工应按时去医院接受治疗,同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材料进行备案。

以上是关于四川省工伤假工资规定的基本内容,工伤职工和雇主应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

如果有更多关于工伤假工资规定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劳动法律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目前四川2024产假政策继续沿用之前的政策规定,四川产假最高158天,陪产假20天。下面小

目前四川2024产假政策继续沿用之前的政策规定,四川产假最高158天,陪产假20天。下面小

四川产假2024怎么规定的四川产假最高158天,陪产假20天四川省规定:_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_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即,在原来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60天。

_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_条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成都休完产假还可以休年休假吗可以。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也就是说,女职工休完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产假期间工资是公司发还是社保发产假期间工资是公司发还是社保发要看此职工是否参与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与工资是不能同时享有的。

产假期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发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检不发工资的仲裁时效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开大运会成都通威放假文件

开大运会成都通威放假文件

开大运会成都通威放假文件尊敬的通威员工:大运会即将在成都举行,为了保证员工的参与度和工作效率,通威公司决定在大运会期间给予放假。

以下是有关放假安排的详细内容。

一、放假时间根据大运会的时间安排,通威公司决定放假时间为2023年8月8日至8月18日,共计11天。

期间所有员工可享受休假待遇。

二、放假补偿通威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放假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全勤奖:在放假期间,如果员工能够保持全勤,通威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具体金额将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责任进行确定。

2.基本工资:放假期间,通威公司将按照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3.加班费:如果员工在放假期间需要加班处理紧急事务,通威公司将按照加班工时和加班费标准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三、工作安排为了保证通威公司的正常运营,放假期间将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

1.留岗人员:通威公司将根据各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安排部分员工留岗工作。

留岗人员将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进行工作。

2.值班人员:通威公司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员工进行值班工作,以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3.电话留言:通威公司将在放假期间设立电话留言系统,员工可以通过留言方式提出问题或者留言意见,相关人员将及时回复。

四、放假期间的活动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通威公司将组织一系列的活动,以增强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团队凝聚力。

具体活动安排将在放假前公布。

请各位员工提前做好放假准备,合理安排好个人事务。

在放假期间,希望大家能够尽情享受大运会的盛况,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衷心祝愿大家在放假期间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通威公司日期:2023年7月15日文章总结:本文是关于通威公司在大运会期间放假的文件通知。

文章首先明确了放假的时间安排,包括具体的放假日期和天数。

接着介绍了放假期间的补偿安排,包括全勤奖、基本工资和加班费的支付方式。

然后提到了工作安排,包括留岗人员、值班人员和电话留言系统的设置。

四川省请假制度范文

四川省请假制度范文

四川省请假制度范文一、引言在四川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请假制度是保障员工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管理措施。

为规范员工请假行为,确保工作连续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请假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请假制度适用于四川省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

三、请假类型事假:因私事需暂时离开岗位的假期。

病假:因疾病或非工伤导致的医疗需要而申请的假期。

年假:根据国家规定,员工每年可享受的带薪假期。

婚假:员工结婚时依法享有的假期。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依法享有的假期。

产假/陪产假:女性员工生育时及男性员工陪产时依法享有的假期。

工伤假: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时依法享有的假期。

四、请假程序请假申请:员工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明确请假类型、时间、原因等信息。

审批流程:请假申请需经直接上级审批,并根据请假类型和时长,可能需要更高级别管理人员的批准。

紧急情况:如遇紧急情况无法提前申请,员工应第一时间通知上级,并在事后补交请假手续。

请假记录: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记录员工请假情况,并定期进行审核。

五、请假规定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病假:需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连续病假超过15个工作日需提供复诊证明。

年假:根据工作年限,员工可享受5至15天不等的年假,未休年假可累计或按相关规定折算工资。

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可额外享受10天。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享受3天丧假。

产假/陪产假:女性员工产假为98天,男性员工陪产假为15天。

工伤假: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员工可享受相应时长的工伤假。

六、请假证明员工在请假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病假: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

婚假:结婚证复印件。

丧假: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

产假/陪产假:生育服务登记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

工伤假:工伤认定书。

七、请假纪律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编造请假事由。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将视为旷工处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川护理假规定

四川护理假规定

四川护理假规定四川护理假规定近年来,四川省注重发展医疗事业,加大对护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为了保证护士们能够更好地工作和生活,四川省制定了一系列护理假规定,以保障护士们的权益和福利。

首先,四川省规定了护士的年假和带薪病假。

根据工龄的不同,护士们有不同程度的年假待遇。

在完成一定年限后,护士们将享受到15天或以上的年假,以便他们在工作之余有足够的时间去放松和休息。

同时,护士们还享受带薪病假,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生病情况请假,在病期内仍能获得正常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其次,四川省还规定了护士的探亲假和婚假。

护士们在工作中投入了大量的心血,为了能更好地与家人团聚,四川省规定了护士们享受一定天数的探亲假。

这样一来,护士们可以与家人团聚,增进彼此的感情。

同时,四川省还规定了护士们结婚时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婚假,以便他们顺利地安排婚礼和蜜月行程。

此外,四川省规定了护士的产假和陪产假。

对于准妈妈们来说,四川省确保她们有足够的时间去照顾新生儿,为此规定了一定天数的产假,以便她们能够安心地产下宝宝,并给予他们最好的照顾。

同时,为了能更好地照顾孩子,四川省还规定了护士们的配偶有一定天数的陪产假,以帮助准妈妈共同照顾好宝宝。

最后,四川省还规定了一些额外的假期福利。

例如,在特殊的节假日中,护士们有权享受额外的放假天数,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安排和享受假期。

此外,四川省还规定了护士们在参加职业培训或学习时可以享受一定天数的培训假,以便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服务。

总之,四川省制定的护理假规定为护士们提供了一系列的福利和保障,保证了他们的权益和福利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

这不仅提高了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也有助于提高医疗事业的发展水平。

同时,这也是四川省医疗系统关注护士群体发展,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

希望这些规定能够得到全体护理人员的遵守和支持,为四川省的医疗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川地区津贴工资区类别冬雨季区

四川地区津贴工资区类别冬雨季区

四川地区津贴工资区类别冬雨季区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艰苦边远地区划分1、一类区(65-130,人均70元/月):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宜宾市:筠连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攀枝花市:东区、西区、仁和区、米易县;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雅安市:荥经县、石棉县、天全县;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

2、二类区(120-240,人均130元/月):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雅安市:汉源县、芦山县、宝兴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理县、茂县;凉山彝族自治州:宁南县、普格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

3、三类区(215-380,人均230元/月):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攀枝花市:盐边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甘洛县、雷波县。

4、四类区(370-680,人均400元/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松潘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道孚县、炉霍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巴塘县、乡城县;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美姑县、木里藏族自治县。

5、五类区(640-1050,人均680元/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甘孜县、稻城县、得荣县。

6、六类区(950-1400,人均1000元/月):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色达县、理塘。

工资区划分1、十一类区: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自治州的壤塘县、若尔盖、阿坝二县;红原县的麦洼、阿木河河两个区和龙日区的大录乡马尔康县的日布乡,松潘县的毛尔盖区,南坪县日区的四寨、安曲两个乡。

2、十类区:阿坝藏族自治州的马尔康(除日布乡)松潘(毛尔盖区)、黑水等三县,金川县的下集、观音桥两个区和阿柯里乡、国营农场;阿坝藏族自治州红原县的龙日、刷金寺两个区。

四川省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休假守则规定.doc

四川省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休假守则规定.doc

2019年四川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四川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对带薪年休假更加明确的作出了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法规解读:年休假制度不仅是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各种所有制企业员工的法定权利。

这种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企业不能随意地予以取消此权利或缩减此权利所含的内容。

企业应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年休假制度。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法规解读:此条主要有四个要点:其一是责任主体。

应当给与员工年休假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其二是前提要件。

年休假的前提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

其三是法定性质。

年休假权利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企业必须保障。

其四是工资待遇。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与工作的待遇,享受正常工作工资。

企业应对:企业可以调整和改革现有年休假制度。

国家法定标准是1年工龄以上的员工才享有年休假,也就是对于1年以内工龄的员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给予其年休假。

再就是,对于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给予正常期间相同的工资,并非给予最低日工资或基本工资即可。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

2024年四川法定婚假多少天一、婚假是3天还是15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性满22周岁,女性满20周岁,可享有3天法定婚假。

较新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法定婚假为3天,具体规定如下: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

通常都按较长3天计算。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3天的婚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1.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

2.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4、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5、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6、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

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婚假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国家法律和基本人情,让员工在结婚后三天有三天的婚假。

四川省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规

四川省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规

2019年四川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四川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规定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

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

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对带薪年休假更加明确的作出了规定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法规解读:年休假制度不仅是政府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各种所有制企业员工的法定权利。

这种权利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企业不能随意地予以取消此权利或缩减此权利所含的内容。

企业应对: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年休假制度。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法规解读:此条主要有四个要点:其一是责任主体。

应当给与员工年休假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其二是前提要件。

年休假的前提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

其三是法定性质。

年休假权利是员工的法定权利,企业必须保障。

其四是工资待遇。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与工作的待遇,享受正常工作工资。

企业应对:企业可以调整和改革现有年休假制度。

国家法定标准是1年工龄以上的员工才享有年休假,也就是对于1年以内工龄的员工,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决定是否给予其年休假。

再就是,对于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员工,给予正常期间相同的工资,并非给予最低日工资或基本工资即可。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四川凉山2024年全年放假调休48天放假补贴

四川凉山2024年全年放假调休48天放假补贴

四川凉山2024年全年放假调休48天_放假补贴四川凉山2024年全年放假调休48天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

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

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

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民族团结进步节:7月28日放假。

七、火把节:7月29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4日放假调休,共7天。

7月27日(星期六)、8月10日(星期六)上班。

八、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

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九、国庆节、州庆: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调休,共8天。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十、彝历新年: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

11月17日(星期日)、11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凉山退休还有艰险补贴吗凉山退休还有艰险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是指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公务员额外劳动消耗和特殊生活费支出的适当补偿。

凉山州2023年的调休政策是什么?(参考)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凉山州2023年调休政策如下:民族团结进步节:8月9日放假,共1天。

火把节:8月10日至8月16日放假调休,共7天。

中秋节、国庆节、州庆:9月29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9天。

彝历新年:11月20日至26日放假调休,共7天。

11月18日(星期六)、11月19日(星期日)上班。

凉山州退休教师2月份有补贴吗凉山州退休教师2月份有补贴。

在此之前,凉山州政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退休教师发放补贴,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提高比例作为奖励。

退休教师工资之所以差别很大,是因为他们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任教年限不同。

四川成都产假规定2024

四川成都产假规定2024

四川成都产假规定202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_条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男的产假多少天目前我国政策条例并未对男子休产假天数进行统一规定,由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执行。

例如_年颁布实施的贵州省_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生育的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在享受护理假期间的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和晋级、晋职、提薪。

男子休产假流程比较简单,男子在配偶快生育之前,填写陪产假申请单即可。

只要单位允许即可。

部分单位要求男子提供结婚证和小孩出生证明。

为什么男子要休产假男子休产假好处多多,第一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第二有利于新生儿发育;第三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社会关系;第四有利于就业平等。

四川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四川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四川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三)探亲假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

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1、休假天数: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1、休假天数:(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

23类假期规定和待遇

23类假期规定和待遇

23类假期规定和待遇23类假期规定和待遇是对劳动者在特定假期期间获得的法定权益的具体规定和待遇安排。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下是23类假期规定和待遇的具体内容:1. 元旦假期:每年1月1日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2. 春节假期:依据农历放假,连休3天至15天,具体由国家规定,享受正常工资,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能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3. 清明节假期:每年4月4日或5日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4. 劳动节假期:每年5月1日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5. 端午节假期:农历五月初五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6. 中秋节假期:农历八月十五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7. 国庆节假期:每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连休7天,享受正常工资,并根据工作需要可能给予相应的加班费。

8. 春节预备假期:根据具体年份可能有的预备假期,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9. 青年节假期:每年5月4日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10. 妇女节假期:每年3月8日放假半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11. 五一国际劳动节预备假期:根据具体年份可能有的预备假期,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12. 建党节假期:每年7月1日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13. 建军节假期:每年8月1日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14. 教师节假期:每年9月10日放假1天,享受正常工资,如需要上班,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

2024成都产假最新政策

2024成都产假最新政策

2024成都产假最新政策158天在四川省范围内,女方可享受共计188天(98+60+30)的生育假,分别来自于: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产假。

2.《四川省人口与_条例》: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母婴保健法>实施法》:对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1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

2024成都护理假(男职工)规定在四川省范围内,男方可享受20天护理假,来自于:《四川省人口与_条例》:第二十四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生育假、护理假待遇落实。

2024成都育儿假规定在四川省范围内,夫妻双方可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来自于:《四川省人口与_条例》: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目前成都产假政策继续沿用之前的政策规定。

成都育儿假最新政策关于《四川省人口与_条例》实施中“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四川省人口与_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_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现就《条例》实施过程中“育儿假”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

二、“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三、“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

四、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

四川省产假最新规定

四川省产假最新规定

四川省产假最新规定四川省产假最新规定(篇1)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性在职场地位的日益提升,产假政策成为了保障女性权益的重要一环。

四川省近期对产假政策进行了调整,下面我们将从多个方面详细解读这一新规定。

一、产假时长调整四川省新规定中,对产假的时长进行了合理的调整。

正常分娩的产假由原先的98天增加至158天,其中包括产前15天的休假。

如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这一调整能更好地满足新妈妈们的身体恢复和育儿需求。

二、陪护假规定新规定中明确提出了陪护假的概念。

为鼓励家庭共同参与育儿,规定男性员工在妻子分娩后可享受15天的陪护假。

这一假期的设置有助于增强家庭凝聚力和育儿责任感。

三、弹性工作时间为了平衡新妈妈们的工作与家庭,新规定推行了弹性工作时间制度。

允许新妈妈们在产假期间选择在家办公或者调整工作时间,以便更好地照顾新生儿。

四、福利待遇保障在福利待遇方面,新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在产假期间全额支付女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确保新妈妈们在产假期间的经济权益不受影响。

五、健康检查措施为了保障新妈妈们的身体健康,新规定要求在分娩前后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后的复查等,以确保新妈妈们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关怀。

六、哺乳假与哺乳时间为了支持母乳喂养,新规定中明确了哺乳假的安排。

新妈妈们在工作日内可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一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此外,新妈妈们还有权申请哺乳假,以便在需要时能够专心哺乳。

七、产假与职业发展新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在女员工产假期间为其提供职业发展的支持和机会。

包括保持与女员工的沟通、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资源等,以确保新妈妈们在产假结束后能够顺利回归职场并继续发展自己的职业生涯。

八、违法处罚机制对于违反新规定的行为,新规定中明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包括警告、罚款、责令改正等,以确保新规定的有效实施和女员工权益的保障。

2024年假期日历与调休安排

2024年假期日历与调休安排

2024年假期日历与调休安排1. 引言1.1 概述2024年是一个备受期待的年份,人们在迎接新的一年时通常都会关心假期日历和调休安排。

了解假期日期和调休情况,能够帮助人们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和生活,充分利用节假日进行休息、旅行或者与家人朋友团聚。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的假期日历与调休安排。

首先会给出整体概览,包括所有假期日期以及相关的调休安排信息。

然后将重点介绍国家法定假期安排,包括春节假期、清明节假期和劳动节假期等等。

接着会阐述地方性节日和特殊调休安排,主要涉及各省市特色节日的调休情况、民俗节庆活动推荐以及区域性调休规定梳理等内容。

最后,在文章的结论部分,将对2024年假期日历的特点与政策变化进行总结,并对其对民众生活所产生影响进行思考与建议。

同时也会展望未来年份假期管理的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应建议。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一个详尽而综合的2024年假期日历与调休安排信息,并分享有关不同节假日和纪念日的背景知识、风俗习惯以及推荐活动等。

通过阅读本文,读者将能够更好地了解2024年的节假日安排,合理规划自己的时间,在工作与生活之间取得更好的平衡。

此外,我们还希望通过对假期管理政策变化和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为相关部门提供一些建议,以便更好地满足民众对放假休息和文化娱乐需求的期待。

2. 2024年假期日历总览2.1 假期日期:在2024年,我们将有许多令人期待的假日和长周末。

以下是2024年中国的主要节假日和放假日期:- 元旦: 2024年1月1日(星期一)- 春节: 2024年2月5日至11日(星期一至星期日)(7天长假,其中包括2天法定假期和5天调休)- 清明节: 2024年4月5日至7日(星期五至星期六)(3天长假)- 劳动节: 2024年5月1日至3日(星期三至星期五)(3天长假)- 端午节: 2024年6月14日至16日(星期五至星期六)(3天长假)- 中秋节: 2024年9月22日(星期二)(1天公众假期)- 国庆节: 2024年10月1日至7日(星期二到下个星期一)(7天长假,其中包括3个公休,需调休)2.2 调休安排:在2024年,我们有几个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以实现较长连续假期的机会。

国家四川和成都休假规定对比表

国家四川和成都休假规定对比表

错误!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错误!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1条: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错误!四川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第1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以根据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未含按规定应享受的晚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错误!四川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第2条: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错误!成都市企业职工执行丧假的时间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错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1款: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错误!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4条:女职工正常分娩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提前分娩的;提前的天数与产后假合并使用;超期分娩的;超出产前假的时间按病假处理;保证产后休息75天..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5条: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增加产假15天..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6条:难产、施行剖腹产术、产错术、臀位助娩术等手术的;在正常产假的基础上增加15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3条: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4条第2款: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错误!成都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13条第1款:对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一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三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四年满二十四周岁以上含二十四周岁生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务院规定中规定的九十天产假外;另增产假二十天..五以纯母乳喂养婴儿的女职工;其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错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第2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错误!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17条: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因意外而流产的含人工终止任娠;用人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按下列规定给予产假;一怀孕三个月以下的;产假15天;二怀孕三个月至四个月的;产假30天;三怀孕四个月至七个月的;产假42天;四怀孕七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假处理..错误!成都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13条第2款: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应根据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意见;给予产假十五天至三十天;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二天..错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第2款: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错误!四川省贯彻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第22条:对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在婴儿未满周岁前;应照顾其每班劳动期间给予二次哺乳时间;每次每个婴儿30分钟;亦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错误!成都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14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下同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育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暂行办法-川府发〔1986〕1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暂行办法-川府发〔1986〕1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暂行办法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暂行办法(1986年3月28日川府发〔1986〕16号)为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繁忙紧张工作中有适当的休息,保持身体健康,保持旺盛的精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做贡献,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满十年的,均可享受休假待遇。

二、休假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满十年的工作人员,每年休假十天,以后每增加工龄一年,增加假期一天,假期最多不得超过二十五天。

工龄计算办法:按年度计算,上年参加工作的,从下年一月一日起开始计算。

上述假期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三、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又符合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除探亲假外,可折半给予享受其应休假的天数,原则上同探亲假合并使用。

四、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三十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应休假天数的工作人员,当年不享受休假待遇。

如在休假后,再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不再给予休假。

由组织上安排疗养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但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休假天数的,可补足休假天数。

工作人员在各类学校学习、培训、进修一年以上者,在学习期间不享受休假待遇。

五、凡受开除留用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开除留用期间,不享受休假待遇。

六、工作人员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内安排。

可以一次性休假,也可以分几次安排。

个别人员因工作需要,在当年不能休假者,经组织批准,可将假期移至下年使用,但不准发给加班工资或以其他形式发给补贴。

七、工作人员在休假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作人员利用休假时间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其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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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假期及待遇一、职工带薪年休假)①《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一)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 号)第二条二款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七条二款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

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③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事局、凉山州财政局关于贯彻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凉人发[2009]40号)一条二款计算方法为:职工领取本人应休假天数的正常工资收入后,每天=【(基本工资+边津艰贴+93年工改后超64元保留津贴)×12个月+年终一次性奖金】÷261(天)×200﹪注:以当年12月的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

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

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二、探亲假①《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②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81】劳总险字12号 19810326颁布)一、《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

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二、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三、《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七、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

③省劳动局印发我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劳险[81]23号 1981年6月5日)5、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条件允许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参照《探亲规定》办理;经济条件较差的,也可按低于《探亲规定》的办法办理;如经济条件有困难的,也可暂缓实行探亲制度。

三、婚假:《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婚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1993]3号)规定:一、工作人员本人结婚,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予五个工作日的婚假。

二、工作人员结婚,若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工作人员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奖励工资)是否扣发,由各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工作人员自理。

四、丧假《省人事厅关于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川人福[1993]4号)规定:一、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个工作日的丧假。

二、工作人员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工作人员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单位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工作人员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奖励工资)如何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工作人员自理。

四、工作人员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五、产假:(一)常规产假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一款①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④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

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3、《省人事厅印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川人福[1998]1号)、《省卫生厅、劳动厅、妇联、工会关于确保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的通知》(川卫妇发〔1998〕004号)文件规定,⑤对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

(二)产假期满《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第三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二款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节育术后假卫生部、国家计生委《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 1984年2月1日)之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规定:①放置宫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1周不作重劳动。

②取宫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

③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④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⑤人工流产:休息14天。

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节育器:休息16天。

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1个月。

⑥中期终止妊娠:休息1个月。

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休息40天。

⑦产后结扎输卵管:按产假另加14天。

说明:上述规定,如遇特殊情况,由医师决定。

以上休假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五)哺乳《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六)怀孕保护《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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