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书村中学心理健康咨询员工作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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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1】
一、心理咨询人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
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三、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四、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咨询人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六、所有咨询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守则,若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2】
高级技工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及专业技能水平。
2.咨询人员在岗期间应言行文明,真诚热情、衣着整洁,仪表端正,举止
稳重,文明礼貌。
中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中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室宗旨中学心理咨询室以“关爱学生,促进成长”为宗旨,致力于提供专业、温馨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形成积极健康的心态。
第三条咨询员守则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积极投身于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2. 具备专业的心理咨询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 保持热情、真诚、同情心的态度,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隐私。
4. 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室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咨询记录和案例讨论总结。
5. 对来访学生的个人信息和案例资料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6. 与来访学生保持客观、专业的咨询关系,不得有超越咨询关系的言行。
7. 若遇自身能力局限,应及时转介学生至其他专业心理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第四条来访者须知1. 来访者应真诚地陈述自己的心理问题,与咨询员进行充分的沟通,以便获得更好的咨询效果。
2. 来访者有权自愿选择是否开始或终止心理咨询,咨询员仅提供专业建议。
3. 心理咨询的目的是助人自助,咨询过程以学生为主角,鼓励学生自主解决问题。
4. 来访者不应将心理咨询视为万能良药,应保持合理的期望值。
5. 来访者有责任遵守心理咨询室的秩序,尊重咨询员和其他来访者。
第五条心理咨询室管理1.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保持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2. 保持心理咨询室内环境整洁、舒适,营造温馨的咨询氛围。
3. 咨询员应及时整理来访者资料,做好分析和总结,严守保密原则。
4. 咨询员若不能当场解决问题,应查阅相关资料并在约定时间给予解决。
5. 心理咨询室应在一定时期内归档咨询情况,便于查阅和跟踪。
6. 爱护心理咨询室内公共财物,离开时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制度
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心理健康咨询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专业性,提高心理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应遵循尊重、关注、平等、客观、真诚、保密的原则,维护来访者的权益。
第三条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应以促进来访者的成长和心理健康为目标,不得使来访者对咨询师产生依赖。
第四条心理健康咨询师应具备专业的资格和素养,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来访者的信任谋取私利。
二、咨询师工作守则第五条心理健康咨询师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地域、民族、宗教信仰、性取向、价值观等因素歧视或不平等对待来访者。
第六条心理健康咨询师在咨访关系建立之前,应让来访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可能的局限性以及来访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心理健康咨询师不得与来访者之间产生和建立咨访以外的任何关系。
第八条心理健康咨询师不得给来访者做精神疾患类诊断。
第九条心理健康咨询师有权拒绝不属于心理咨询服务内容的要求。
第十条心理健康咨询师在实施心理测试时,应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程序、目的及注意事项等,并在测试后对测试结果给予适当的反馈和解释,不得随意夸大心理测试工具的效用。
第十一条当心理健康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位来访者进行咨询时,应向来访者做出明确的说明,并将其转介给更合适的心理咨询师或精神科医生。
三、心理咨询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来访者可以通过电话或前来咨询室提前预约,在咨询登记表上填写自己本次来访的相关信息,并确定面谈专家。
第十三条正式咨询开始前,来访者需签署咨询协议。
第十四条咨询师应准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咨询师对来访者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第十六条咨询师要保持心理咨询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第十七条咨询师要做好登记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第十八条咨询师要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守则2
学校心理咨询的工作守则--------------------------------------------------------------------------------一、心理咨询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咨询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三、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四、咨询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咨询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六、所有咨询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守则,若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学校心理咨询的任务一、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二、通过各种途径向老师、学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
三、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领导、老师工作时参考。
四、对轻度适应不良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
五、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机构去。
学校心理咨询的常用方法一、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或举办有关知识讲座,向学生传授普及心理健康的有关知识,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有效调控自己的心理和行为。
二、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
以学生活动为主,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尤其是学生的情感意志品质。
帮助学生学会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学会调适自己的情绪,以保证有效地创造性地完成学习任务。
三、个别咨询与辅导:常用的方式有个别交谈、电话咨询、信函咨询、个案研究等。
四、团体咨询与辅导:是指一组学生在辅导老师指导下讨论训练并有效地处理他们所面临的共同问题。
学校心理辅导站心理咨询员工作制度
学校心理辅导站心理咨询员工作制度
1、心理咨询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
工作。
6、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7、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8、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9、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10、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1、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13、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对师生全面开放、充分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心理咨询员守则
心理咨询员守则
1.要认真掌握心理咨询的专业理论。
潜心学习、钻研心理咨询的知识,掌握心理咨询的方法和技术,要发展多方面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心理咨询的实践活动,坚决抵制一切违背科学的迷信思想侵袭。
2.要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
要热爱咨询事业,有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要以良好的伦理道德观念指导来访者,使他们在解除心理障碍、获得人格健全发展的同时,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质也得到升华。
3.要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
要把乐观的情绪和热爱生活的心态带进咨询工作中,以自己高尚健全的人格力量给来访者以积极的感染和影响;要善解人意,与来访者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要情绪稳定,头脑冷静,有足够的耐心、灵活和机智来对待来访者的各种问题。
4.要尊重来访者的意愿,不能把个人的情绪带进工作,不向来访者宣泄自己的烦恼和不幸;在整个咨询过程中,要对来访同学充分理解、同情、关怀,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同时要始终保持心理上的独立性,对来访者的关怀与帮助也是无私的。
5.要保护来访者的切身利益,使来访者在咨询室有充分的安全感;要尊重来访者的隐私,保守咨询秘密,绝不能拿来访者的隐私与咨访以外的人议论、取乐,要以真诚和爱心为来访者排忧解难,树立咨询员良好的形象。
心理咨询师工作准则
心理咨询师工作准则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必须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对于来访学生,要特别注意尊重其人格尊严,接纳其知识情感困扰,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生的资料时,必须隐去可能辩认出来访学生的有关信息。
7、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
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8、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
学校心理咨询的工作守则
学校心理咨询的工作守则一、心理咨询员应热爱咨询辅导工作,不断努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咨询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三、咨询人员须有效收集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四、咨询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辅导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会暴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在团体咨询中,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揭露,咨询员必须事先设定守密原则。
六、所有咨询人员必须遵守本工作守则,若有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心理辅导室规则1、保持安静的环境,不允许大声喧哗、吵闹。
2、室内布置给人的安定感、安全感。
3、在心理辅导过程中,与辅导无关人员应主动回避。
4、严格为每一位被辅导者的资料保密。
5、心理辅导老师不得歧视任何一位被辅导者。
6、被辅导者应尽可能地与辅导老师沟通。
中学生心理健康标准1、有正确的自我观念,能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能体验自我存在的价值2、乐于学习、工作和生活,保持乐观积极的心理状态3、善于与同学、老师和亲友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乐于交往,尊重友谊4、情绪稳定、乐观,能适度的表达和控制情绪,保持良好的心境状态5、保持健全的人格6、面对挫折和失败具有较高的承受力,具有正常的自我防御机制7、热爱生活、热爱集体,有现实的人生目标和社会责任感8、心理特点、行为方式符合年龄特征9、能与现实的环境保持良好的接触与适应10、有一定的安全感、自信心和自主性,而不是过强的逆反状态心理辅导室职责1、心理辅导室受学校领导机构管理和监督,教师必须具备心理辅导专业知识的培训和学习并取得相应资格,在辅导学生心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经实践证明,学生认可可以上任的教师。
2、负责制定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及实施。
3、制定心理辅导室辅导的具体工作条例。
4、组织教师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的常识,培训教师,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心理咨询员守则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员守则心理咨询员基本守则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尊重科学,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努力加强自身修养,用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技能。
三、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原则上咨询工作只在心理咨询中心进行。
咨询结束后详细记录来访者的陈述与有关情况,妥善保管好谈话记录本。
四、每学期能至少进行一次面向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五、尊重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个人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料时,应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等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为前提。
六、在咨询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注意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将个人的情感、好恶掺杂在工作之中,不代当事人作决定,不与当事人发生非咨询的关系。
七、在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所在院系和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八、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介给专家或其他有关机构处理,并及时向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
九、在与来访者建立咨询关系或实施心理治疗之前,应告知来访者此次咨询或治疗的目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并与当事人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若治疗属实验性或研究性的,应经当事人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工作伦理守则一、中心的工作必须以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尊重事实,摒弃个人好恶,一切以学生为本,禁止宣扬迷信和采用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二、心理咨询员应积极与同行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当咨询员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本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专家或其它有关机构去处理。
心理咨询员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相互贬低或贬低其它同行机构。
学校规章制度之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一、心理咨询师应该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咨询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三、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漏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师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四、在进入咨询关系之前或同时,如有必要,咨询室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五、咨询师与当事人之间,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必须了解,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六、心理咨询师只能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如果咨询师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议。
七、在团体咨询前必须对参与者进行筛选,尽量避免团体活动开始后,成员间的不适或伤害。
关于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咨询师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八、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咨询室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测验的内
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测试结果必须保密。
九、在一切咨询活动中,咨询师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当事人心理成长,应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师的过分依赖。
十、咨询师应定期参加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十一、按时上班,坚持心理咨询的经常化、规范化。
心理咨询与辅导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与辅导员工作守则一、专业要求1、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做到热爱学生,热爱专业工作,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2、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学生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接纳,牢牢把握,发展性、教育性的辅导原则。
3、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具有较为广博的知识,能广泛的接触各界人士,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
4、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学生。
二、专业职责1、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使每一位学生明确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的性质,以及这一工作的保密性质和学生自身的权利。
2、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进行工作,全面详细地了解咨询学生,及辅导团体的情况,理解对方的需求。
3、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应了解自己专业职能的局限性,对于自己不适合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建议学生去有关部门治疗。
对来访学生提出的超出职能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4、学校心理辅导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学生自己帮助自己,促进其成长,自强自立。
三、其他要求1、保密原则:心理辅导与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学生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档案应另案管理,只有在专业和教育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与其他辅导与教育人员讨论其案例。
如为专业需要,教学或科研需要举例或写作时,应当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对象学生的有关信息。
2、危机干预:在心理咨询与辅导过程中,如发现来访学生,或观察对象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学校心理辅导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心理咨询员守则1、有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2、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咨询技巧;3、积极参加心理咨询中心举办的各项活动;4、保持咨询室安静;5、做好咨询记录、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6、遵循保密守则,不在外谈论来访事情;7、保持咨询关系的纯洁性,不在外与来访者有过多的私人接触;8、保持警惕,发现重大或可疑问题及时上报;9、若因自身局限不能进行咨询时,及时将来访转介其他咨询机构;10、自觉维护心理咨询中心的名誉、不做出有损心理咨询中心的言行。
中小学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第一条:本咨询室本着平等、热情、耐心、坦诚的原则,宗旨是以各种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使学生拥有乐观、自信、幸福的心态,且情绪稳定、适应性强、意志坚定、人际协调、学习高效。
同时本咨询室也为教职工服务。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能居高临下、以不可抗拒的语言说话,不要心不在焉、敷衍了事,不要随意应付、有头无尾,如有违反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
咨询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三条:心理咨询工作者
会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
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四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守则
心理咨询工作人员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不因来访者的性别、民族、宗教信仰、价值观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
3.工作认真负责,作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个案予以保密。
来访者的资料与案例只在本中心存档,不送其他单位或部门。
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5.明确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员产生依赖。
6.应与来访者保持客观的工作关系,不得超越,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
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询工作。
7.若因自身局限而不能进行咨询时,咨询员应及时将来访者转介其他咨询机构或咨询员。
8.在工作中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或危及他人安全的情况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金陵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0年4月1日。
2024年中学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二篇)
2024年中学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一、把尊重来访者的权利放在第一位,不得抱有个人的、组织的、经济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制。
二、来访者的任何资料、案例只在本中心存档,不得泻漏于他人。
必须承担保守来访者秘密的责任。
三、咨询只能在职业范围内进行,和来访者及相关人员不得有任何关系。
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不得满足来访者超越咨询范围的要求。
四、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不得妨碍其它同行的业务工作。
五、来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力争做到,“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六、应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咨询总结。
案例研究不得有损来访者权益。
七、咨询人员应充分理解职责,不得违反。
2024年中学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二)2024年中学心理咨询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中学生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面临着学业压力、人际关系问题、情绪波动等诸多挑战。
中学心理咨询员需要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倾听他们的困惑和焦虑,提供针对性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帮助他们重建自信、解决问题,提升心理素质。
2. 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中学心理咨询员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他们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他们可以组织心理讲座、开展心理测试与评估、举办心理工作坊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心理状态、发展心理调适的技能,提高心理抗压能力。
3. 心理咨询资源整合与引导:中学心理咨询员需要与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外部心理资源进行合作与对接,积极整合校内外心理咨询资源。
他们可以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服务指南,收集整理学校附近的心理咨询机构、专业人员信息,为学生提供准确的心理咨询资源引导,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及时、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4.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与应对:中学心理咨询员需要负责学校心理危机事件的干预与应对工作。
他们需要与学校其他相关人员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迅速响应,为学生提供紧急的心理支持与干预措施。
中学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2篇)
中学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一、把尊重来访者的权利放在第一位,不得抱有个人的、组织的、经济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
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制。
二、来访者的任何资料、案例只在本中心存档,不得泻漏于他人。
必须承担保守来访者秘密的责任。
三、咨询只能在职业范围内进行,和来访者及相关人员不得有任何关系。
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不得满足来访者超越咨询范围的要求。
四、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不得妨碍其它同行的业务工作。
五、来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力争做到,“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
六、应做好咨询记录并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咨询总结。
案例研究不得有损来访者权益。
七、咨询人员应充分理解职责,不得违反。
中学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2)中学心理咨询员的工作职责包括:1.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个别心理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压力、焦虑、情绪困扰等问题。
2. 开展小组辅导活动:组织和参与心理辅导小组,帮助学生学会解决问题、改善心理健康。
3. 进行心理评估:使用合适的评估工具,评估学生的心理状况和发展需求,为学校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4. 制定心理干预计划:根据学生的心理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计划,提供相应的心理支持和指导。
5. 与其他教职员工合作:与学校的教师、辅导员、家长等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提供相关培训和支持。
6. 组织心理教育活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自我调节能力。
7. 保障学生安全:与学校和家长一起关注学生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学生可能面临的心理健康危机和紧急情况。
8. 进行学术研究和专业发展:参与心理学术研究和专业发展活动,保持专业知识更新和提高工作水平。
总体来说,中学心理咨询员的工作职责是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和指导,促进学生的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
心理咨询员职业守则
心理咨询员职业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学生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来访者建立平等友好的辅导关系。
2、不因任何原因歧视来访者。
无条件接纳来访学生。
3、在与来访者建立辅导关系前,必须让来访者了解心理辅导工作的性质、特点、可能出现的局限性及来访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4、关心来访者,热心为来访者服务,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向来访者提供帮助,对来访者提出的特殊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尽可能协助解决。
5、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辅导人员的信任谋取任何私利,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6、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1)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工作者的保密原则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辅导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材料、信件、录音、录象和其它材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一旦有辅导人员泄密,来访者有诉诸法律的权利。
(3)心理咨询人员的记录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负有保密义务。
- 1 -/ 2
- 1 -
(4)心理咨询人员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假陈述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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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中小学心理咨询员工作制度
中小学心理咨询员工作制度1、心理咨询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2、对师生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3、心理咨询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
4、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花卉盆景等装饰物要不断更新,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台帐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网络咨询工作。
7、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8、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9、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11、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12、对非工作人员,非咨询人员要阻挡入室。
13、充分利用课内和课外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对师生全面开放、充分开放,提高“心理咨询室”的开放率、使用率。
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1、在进入正式咨询时,如有必要,咨询员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
2、咨询员与来访者之间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双方都必须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咨询员如果发现无法帮助来访者,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议。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咨询员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在一切咨询活动中,咨询员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6、心理咨询员必须根据工作安排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
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中心工作人员。
7、咨询员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
其内容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咨询员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0分钟之内。
9、咨询员应积极主动地参加中心举办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0、咨询员未经许可,不得以中心兼职咨询员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学校心理咨询室守则
学校心理咨询室守则心理咨询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专业工作,为了使这项工作在学校中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为参考)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11、心理咨询员应以满腔的热情、真诚的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者。
工作中须以心理学、医学、哲学、社会学等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禁止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2、心理咨询员应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合作关系,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利与意见,有责任对当事人的姓名及有关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予以保密,确保当事人的隐私等民事权不受侵犯。
3、在实施有关人格测量、情绪评定等心理测量的时候,应向测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及注意事项,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向受试者解释测试结果,不得夸张心理测试工具的效用。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积极与同行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当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时,应终止咨询关系,并建议其去其他机构或同行处咨询。
5、当来访者的行为可能对其自己或他人造成伤害时,咨询员有责任进行干预,并及时告知学校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帮助当事人。
6、咨询员在咨询工作中必须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代当事人作决定,防止当事人对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不与当事人发生一切非咨询的不正当关系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2一、心理咨询师应该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的发展。
二、咨询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并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三、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漏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伤害时,咨询师可以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四、在进入咨询关系之前或同时,如有必要,咨询室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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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扒镇书村中学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
1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将求助者的资料泄露给他人。
2 尊重每一位求助者,平等对待每一位来访者,不对求助者有任何偏见、歧视。
3 不与求助者建立咨询以外的关系。
4 对所有求助者负责,以完成咨询目标为己任。
5 应保持坦诚、关爱、尊重的工作态度。
6 应认清自己的能力范围,在必要情况下做转介处理。
7 应保持中立态度,但对来访者(特指发展变化的中学生)明显的错误价值观给予对质、澄清和引导。
8 应主动与同行交流,积极提高自身的专业修养和咨询能力。
学校心理咨询室道德准则:
(1)、我们不对学校其它机构、部门和同行进行负面评价。
(2)、我们肩负着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发展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任务。
(3)、我们坚持做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