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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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时工资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工资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工资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背景和目的为了合理、公平、规范地管理医院临时工资,提高临时工作人员的乐观性和工作效率,特订立本《医院临时工资管理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医院内全部临时工资的管理、发放和调整。

第三条定义1.临时工:指依据工作需要,由医院临时招聘的未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人员。

2.临时工资:指医院为临时工支出的工资。

第二章工资管理第四条工资核定1.医院将依据临时工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工作本领和工作时长等因素,依照相应的标准进行工资核定。

2.医院将进行公平、公正的核定,确保临时工资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工资发放1.医院将依照工资发放制度和流程,定期发放临时工资。

2.临时工资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确保安全和准确性。

第六条工资调整1.医院依据经济情况和内部管理需要,有权对临时工资进行调整。

2.工资调整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工资保密1.医院对临时工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取得或泄露相关信息。

2.临时工不得将本身的工资情况向外部透露。

第三章工资计算第八条工资计算方法1.临时工资的计算方法包含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

2.固定工资依据临时工的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

3.绩效工资依据临时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因素确定。

第九条工资结算周期1.医院将依据实际情况,确定临时工资的结算周期,一般周期为一个月。

2.结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将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

第十条工资税费扣除1.医院将依照国家相关税费规定,对临时工资进行合法扣除并上缴。

2.临时工应搭配医院进行工资税费的扣除和申报。

第四章工资支出第十一条工资支出时间1.医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和工资支出制度,确定工资支出的时间。

2.医院将通过内部通知或公告的方式,提前告知临时工资的支出时间。

第十二条工资支出方式1.医院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临时工资直接支出到临时工的个人银行账户。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完善现行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临聘人员的工资分配要以岗位因素为中心,并与绩效考核挂钩,重点考虑岗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等要素,并考核临聘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一)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资历。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临时聘用人员按所在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累。

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15元。

(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两部份构成。

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200 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1200 元。

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责任等情况,经考核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其中月绩效奖金在100 元—300 元之间拉档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在800元—1600 元之间拉档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心规定执行。

(四)特殊岗位津贴对在本中心特殊性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由卫生防疫津贴、高风险岗位津贴、护龄津贴、护理岗位津贴等构成。

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按国家规定发放,每月发放数额为198元/ 月。

专职从事汽车驾驶等高风险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高风险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每月200 元。

二、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中心工作不满5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15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6——10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1——15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5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6 年以上,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30 元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从第二年的1 月起执行。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精)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精)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和自愿的原则,根据保健院经济效益和现状,特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1、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分为三大体系:医学专业技术体系、医学临床见习人员体系、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

工资实行分级制,各体系由相关人力资源结构组成,岗位学历不同,享受不同工资级别待遇。

2、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

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绩效奖金,其他福利为保健院自定的福利。

3、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实行月薪制,于下月五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根据使用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提供的考勤、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结算工资。

考勤统计由科室提供和医院办公室复核,并在次月三日向财务部提供,财务部拟定工资发放表,交院长审批。

4、医学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工资见保健院规定标准。

5、试用期满或试用期间,根据各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的试用满意度和专业考核合格,由当事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后转聘用。

6、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自费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医保。

7、批准聘用后,由办公室部向当事人作出书面通知,按要求按时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逾期未办,视为辞退处理。

8、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医学专业技术体系1-3年、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1-2年、临床见习人员体系6个月。

9、工资级别标准:(1)专业技术体系按第一学历发放。

试用期,中专400元/月、大专460元/月、本科520元/月,无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聘用后按新毕业人员见习期标准执行一年,中专590元/月、大专655元/月、本科685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50%;一年后的合同期内,未取得上岗证者,经医院考试考核合格,基本工资中专989元/月、大专1023元/月、本科1049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科室平均数的50%;取得上岗证并完成见习期考试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按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聘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医院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国家相关政策,确保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合理。

第二章薪酬构成第四条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补贴等。

第五条基本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工龄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六条绩效工资:根据聘用人员的岗位、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第七条奖金:包括年终奖、项目奖金、突出贡献奖等,根据医院年度考核、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按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发放。

第三章薪酬发放第九条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的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条薪酬发放方式为银行转账,聘用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

第十一条薪酬发放前,医院财务部门对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审核,确保薪酬发放的准确性。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二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情况调整。

第十三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政策、医院经济效益和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每年度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调整:因聘用人员晋升、职称评定、工龄增长等情况,可进行一次性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保密第十五条医院薪酬管理实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聘用人员薪酬信息。

第十六条聘用人员有权查询本人薪酬情况,但不得泄露他人薪酬信息。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暂行方案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聘用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医院整体经营绩效,制定本暂行方案。

二、薪酬管理原则1.公平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水平、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确定薪酬,保证薪酬公平合理。

2.激励原则:通过薪酬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灵活原则: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灵活的薪酬政策,以适应岗位的不同特点和需求。

4.提高原则:根据医院绩效和员工表现等因素,不定时地进行薪酬调整,提高员工的收入水平。

三、薪酬管理流程1.岗位评估与薪酬等级划分:医院将对不同岗位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岗位级别和工作重要性划定薪酬等级。

2.岗位薪酬标准确定:根据岗位级别和市场行情,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标准,保证薪酬水平合理。

3.部门经理审批: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员工的薪酬进行审核和审批。

4.薪酬发放:医院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薪酬政策进行薪酬计算和发放。

四、薪酬构成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工作经验,确定基本工资水平。

2.绩效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金。

3.职务津贴:对于担任特定职务的员工,给予相应的职务津贴。

4.加班补贴:对于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按照加班时间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5.假日津贴:对于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员工,发放假日津贴以鼓励其在连续工作期间的付出。

6.其他福利:根据医院的财力状况和员工需求,给予相应的其他福利,如年终奖金、职称评定、职业培训等。

五、绩效考核1.考核指标: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

2.考核周期:医院将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员工的工作绩效。

3.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绩效等级评定,并确定相应的绩效奖金水平。

六、薪酬调整1.定期调整:医院将每年根据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薪酬水平,对薪酬进行定期调整。

2.岗位晋升:员工根据自身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通过晋升岗位来提高薪酬水平。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

医院人事薪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体员工。

二、薪酬构成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按照员工的岗位、级别和工作年限确定,每月固定发放。

2.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并且绩效工资将作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

3.奖金:医院设立各类奖金,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岗位津贴等,奖金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结果等确定。

4.福利待遇:医院为员工提供各类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年假等。

5.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医院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6.其他:其他薪酬构成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薪酬调整1.定期调整:医院将定期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定结果等确定调整幅度。

2.特殊调整:对于特殊情况下表现优秀的员工,医院将给予额外的薪酬调整。

3.薪酬公开:医院将对员工的薪酬设定公开透明的原则,员工可随时查阅自己的薪酬情况。

四、福利待遇1.医疗保险:医院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员工可享受医疗保险的各项权益。

2.住房补贴:医院为城市外来员工提供住房补贴。

3.带薪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假,年假天数根据工作年限确定。

4.节日福利:医院为员工提供节日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节日福利金、节日礼物等。

5.其他:其他福利待遇视具体情况而定。

五、薪酬管理1.绩效评定:医院将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将作为确定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2.薪酬激励:医院将建立薪酬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3.薪酬监督:医院将建立薪酬监督机制,监督薪酬的发放情况,确保薪酬的公正合理。

4.信用评估:医院对员工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薪酬等级。

六、违纪处罚对于违反医院规定的员工,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降低薪酬等级、停发奖金等。

七、附则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高陵县崇皇中心卫生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3、建立年度考核制度4、建立薪酬体系(1)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2)包含了奖惩工资(3)调资常态化(4)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5、续聘、解聘规定明确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榕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 (试行)榕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聘任制就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得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管理得科学化、制度化与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得职责就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与有关方面得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招聘实施小组得职责就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得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就是否正式录用与续聘提出意见与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合同.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1、专业技术岗位:就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得正规专业学校毕业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得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财会等工作岗位。

2、非专业技术岗位:就是指第一学历非正规专业学校毕业,通过(自考、函授等)从事非第一学历专业得岗位,或经过各种培训即可从事得岗位,包括财务、信息、水电、120驾驶员、门卫、导医等岗位3、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护工、垃圾清运工等.三、新进工作人员得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得人员均可报名.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具有一定得学习能力与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得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就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就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她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得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5-28周岁,本科适当延长);(6)岗位所需要得其她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3、招聘程序:院综合办公室(按照招聘领导小组得意见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受理申请、资格审查)→有关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意见组织考核、考试、面试、体检,提出初录意见)→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院综合办公室(公示初聘结果)→相关职能科室(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手续)4、新聘人员试用期待遇及期限:试用时间:见习期2周后试用期为6个月(清洁工除外).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执行生活补助800元,绩效工资按30%.经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能独立工作者,由聘用科室或部门提出就是录用得意见,并建议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签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完善现行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临聘人员的工资分配要以岗位因素为中心,并与绩效考核挂钩,重点考虑岗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等要素,并考核临聘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一)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资历。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临时聘用人员按所在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累。

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15元.(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实绩和贡献.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两部份构成.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200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1200元.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责任等情况,经考核适当拉开档次发放.其中月绩效奖金在100元-300元之间拉档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在800元—1600元之间拉档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心规定执行。

(四)特殊岗位津贴对在本中心特殊性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由卫生防疫津贴、高风险岗位津贴、护龄津贴、护理岗位津贴等构成.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按国家规定发放,每月发放数额为198元/月。

专职从事汽车驾驶等高风险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高风险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每月200元.二、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中心工作不满5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15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6——10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1——15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5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6年以上,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30元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二)正常调整岗位工资1、临时聘用人员由较低等级的技术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技术岗位的,从聘用的次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

最新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资料

最新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资料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编写说明】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3、建立《岗位说明书》制度4、建立年度考核制度5、建立了薪酬体系⑴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⑵包含了奖惩工资⑶调资常态化⑷保洁员设立了“工作量工资”⑸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6、续聘、解聘规定明确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总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为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水电、锅炉、电梯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

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合集五篇]第一篇: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工资管理制度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和自愿的原则,根据保健院经济效益和现状,特制定本工资管理制度。

1、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分配分为三大体系:医学专业技术体系、医学临床见习人员体系、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

工资实行分级制,各体系由相关人力资源结构组成,岗位学历不同,享受不同工资级别待遇。

2、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结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

其中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绩效奖金,其他福利为保健院自定的福利。

3、保健院的临时聘用人员工实行月薪制,于下月五日前发放上月工资。

根据使用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提供的考勤、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考核情况结算工资。

考勤统计由科室提供和医院办公室复核,并在次月三日向财务部提供,财务部拟定工资发放表,交院长审批。

4、医学临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6个月,试用期工资见保健院规定标准。

5、试用期满或试用期间,根据各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的试用满意度和专业考核合格,由当事人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用人科室或分管的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院长批准后转聘用。

6、临时聘用人员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自费办理了城镇居民医保或农医保。

7、批准聘用后,由办公室部向当事人作出书面通知,按要求按时办理临时聘用劳动合同,逾期未办,视为辞退处理。

8、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医学专业技术体系1-3年、其他技能及工勤体系1-2年、临床见习人员体系6个月。

9、工资级别标准:(1)专业技术体系按第一学历发放。

试用期,中专400元/月、大专460元/月、本科520元/月,无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聘用后按新毕业人员见习期标准执行一年,中专590元/月、大专655元/月、本科685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正式职工的50%;一年后的合同期内,未取得上岗证者,经医院考试考核合格,基本工资中专989元/月、大专1023元/月、本科1049元/月,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发科室平均数的50%;取得上岗证并完成见习期考试考核合格者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按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

医院招聘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招聘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招聘工作,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招聘的全过程,包括招聘需求提出、招聘流程、薪酬结构、福利待遇等。

第三条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到适合岗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才。

第二章招聘需求与流程第四条招聘需求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五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录用通知等环节。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六条医院薪酬结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三部分。

第七条基本工资:1. 根据岗位级别、学历、职称等因素确定,确保员工基本生活需求。

2. 基本工资占薪酬总额的60%。

第八条绩效工资:1. 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考勤、团队合作等因素确定,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原则。

2. 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30%。

第九条津贴补贴:1. 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住房补贴等,根据员工实际需求发放。

2. 津贴补贴占薪酬总额的10%。

第四章福利待遇第十条医院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待遇:1. 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工龄和岗位级别,享有相应的带薪年假。

3. 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

4. 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假期。

第五章薪酬调整与晋升第十一条医院定期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调整幅度根据医院经营状况和员工绩效表现确定。

第十二条员工晋升:根据员工工作表现、能力提升、岗位需求等因素,提供晋升机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决定。

医院招聘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招聘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招聘工作,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确保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招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全职、兼职、实习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医院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

第二章招聘原则第四条公平公正原则:对所有应聘者一视同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

第五条能力优先原则:优先录用具备相应专业能力、技能和素质的人才。

第六条结构优化原则:优化医院人才结构,提高医院整体竞争力。

第七条合理薪酬原则: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第三章薪酬结构第八条薪酬构成:医院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

第九条基本工资: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确定基本工资标准。

第十条岗位工资:根据岗位等级、职责、要求等因素确定岗位工资。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工作绩效、团队绩效和医院整体绩效确定绩效工资。

第十二条津贴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薪酬调整第十三条薪酬调整分为定期调整和特殊调整。

第十四条定期调整: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薪酬政策,每年进行一次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特殊调整:因个人能力提升、岗位变动、职务晋升等原因,可进行特殊薪酬调整。

第五章薪酬支付第十六条薪酬支付方式:实行月度支付,每月底支付上一个月的薪酬。

第十七条薪酬支付时间:确保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薪酬。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提出,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后实施。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编写说明】1、成立招聘组织,明确职责2、对临聘人员实行技术岗位和非技术岗位分类管理3、建立《岗位说明书》制度4、建立年度考核制度5、建立了薪酬体系⑴与正式职工比照合理⑵包含了奖惩工资⑶调资常态化⑷保洁员设立了“工作量工资”⑸体现了“同工同酬”思想6、续聘、解聘规定明确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临时聘用人员规范化管理工作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总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院综合办公室主任为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科长,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相关职能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试用期满后和常规年度考核;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附件1)并拟签劳动合同。

二、临时聘用人员岗位分类:1、技术岗位:指按照国家规定,必须有上岗证书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药剂、护理、医技、水电、锅炉、电梯等工作岗位。

2、非技术岗位:指未明确要求有上岗证书,具有一般文化,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从事此项工作的岗位,包括门卫、洗衣房、被服库、护理员、保洁员等工作岗位。

三、新进临时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2)品行端正;(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条例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条例

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条例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条例医院聘用人员都是有合同的,关于薪酬的方法也是很多。

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的医院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和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的正规专业学校毕业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 1 能的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财会等工作岗位。

2、非专业技术岗位:是指第一学历非正规专业学校毕业,通过(自考、函授等)从事非第一学历专业的岗位,或经过各种培训即可从事的岗位,包括财务、信息、水电、120驾驶员、门卫、导医等岗位3、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护工、垃圾清运工等。

三、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5-28周岁,本科适当延长);(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完善现行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临聘人员的工资分配要以岗位因素为中心,并与绩效考核挂钩,重点考虑岗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等要素,并考核临聘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一)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资历。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临时聘用人员按所在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累。

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15元。

(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两部份构成.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200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1200元。

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责任等情况,经考核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其中月绩效奖金在100元—300元之间拉档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在800元-1600元之间拉档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心规定执行。

(四)特殊岗位津贴对在本中心特殊性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由卫生防疫津贴、高风险岗位津贴、护龄津贴、护理岗位津贴等构成.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按国家规定发放,每月发放数额为198元/月。

专职从事汽车驾驶等高风险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高风险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每月200元。

二、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中心工作不满5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15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6—-10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1——15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5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6年以上,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30元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

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制度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完善现行的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管理,切实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岗位绩效薪酬的组成:本中心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

岗位绩效薪酬由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和特殊岗位津贴四部分组成。

临聘人员的工资分配要以岗位因素为中心,并与绩效考核挂钩,重点考虑岗位的责任大小、难易程度、工作强度及工作环境等要素,并考核临聘人员在其岗位上实际完成的工作数量、工作质量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一)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资历。

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临时聘用人员按所在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累。

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15 元。

(三)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两部份构成。

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200 元,年终绩效奖金标准为人均1200 元。

根据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岗位责任等情况,经考核适当拉开档次发放。

其中月绩效奖金在100 元—300 元之间拉档发放,年终绩效奖金在800 元—1600 元之间拉档发放。

绩效工资发放时间按中心规定执行。

(四)特殊岗位津贴对在本中心特殊性岗位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

特殊岗位津贴由卫生防疫津贴、高风险岗位津贴、护龄津贴、护理岗位津贴等构成。

专职从事传染病、结核病、血吸虫等寄生虫病防治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卫生防疫津贴,按国家规定发放,每月发放数额为198 元/ 月。

专职从事汽车驾驶等高风险岗位的临时聘用人员,执行高风险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每月200 元。

二、建立正常薪酬增长机制(一)正常增加工龄工资临时聘用人员在本中心工作不满5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15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6——10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0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1 ——15 年,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25 元工龄工资;在本中心工作16 年以上,每增加一年每人每月增发30 元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从第二年的1 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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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实施办法(试行)
榕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
一、成立招聘组织: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主任。

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和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
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的正规专业学校毕业
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财会等工作岗位。

2、非专业技术岗位:是指第一学历非正规专业学校毕业,通过(自考、函授等)从事非第一学历专业的岗位,或经过各种培训即可从事的岗位,包括财务、信息、水电、120驾驶员、门卫、导医等岗位
3、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护工、垃圾清运工等。

三、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
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5-28周岁,本科适当延长);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3、招聘程序:
院综合办公室(按照招聘领导小组的意见制定计划、发布信息、受理申请、资格审查)→有关职能科室(按照招聘实施小组意见组织考核、考试、面试、体检,提出初录意见)→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院综合办公室(公示初聘结果)→相关职能科室(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手续)
4、新聘人员试用期待遇及期限:试用时间:见习期2周后试用期为6个月(清洁工除外)。

试用期待遇:试用期执行生活补助800元,绩效工资按30%。

经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能独立工作者,由聘用科室或部门提出是录用的意见,并建议报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签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

5、对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依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考核工作由招聘实施小组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调资的依据。

四、聘用人员的考核、工资待遇(基础工资+绩效工资):(一)临床医、药技专业岗位:
1、考核:由医务科按照招聘实施小组的意见,根据岗位说明书进行。

2、工资待遇: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二本)且具有临床医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将纳入非编制在编人员,按照县人才政策
和县人民医院规定,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定聘用合,享受正式职工工资待遇(参照当年正式新进职工工资标准,扣除“五险一金”中贵州省确定的最低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养老金部份)。

(二)非二本医、护、药、财会专业技术人员:其工资构成:1、基础工资:聘任的医护技大本、大专,中专初定待遇依次为1000元、950元、900元,只认定第一学历。

其中还另加以下部分:
(1)职称工资:取得上一级职称者,医药技(师)月增加工资50元、中级职称增加100、副高增加300元,正高增加500元(或参考当年职称差额部分)。

(2)院龄工资:对全体聘用医药技实行年度考核,工作满一年后,凡考核合格达标后,每年增加院龄工资30元/月,逐年累加,连续在我院工作满10年以上,考核合格后,可转为非在编正式人员工资(参照相关岗位、等级待遇),至到退休。

退休后转为社保领取工资。

(3)五险一金:签定合同者,养老保险、公积金、失业保险由医院、个人按现行贵州省确定的最低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比例交纳,参加医疗农合(居民医保)可凭个人交款,到医院领取;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完全由医院交纳。

(4)其他:各种津补贴。

2、绩效工资:按县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关科室或部门的绩效。

(三)财务、信息、120驾驶员、保卫等非专业技术工勤岗位:1、基础工资:财务、信息、行政后勤等非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人员,基础工资均按900元。

其中还包括以下部分:
(1)职称工资:取得上一级职称者,中级技师月增加工资50元、高级技工师月增加100。

(2)院龄工资:对全体聘用医药技实行年度考核,工作满一年后,凡考核合格达标后,每年增加院龄工资30元/月,逐年累加,连续在我院工作满10年以上,考核合格后,可转为非在编正式人员工资(参照相关岗位、等级待遇),至到退休。

退休后转为社保领取工资。

(3)五险一金:签定合同者,养老保险、公积金、失业保险由医院、个人按现行贵州省确定的最低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比例交纳,参加医疗农合(居民医保)可凭个人交款,到医院领取;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完全由医院交纳。

(4)其他:各种津补贴。

2、绩效工资:按县医院相关规定享受相关科室或部门的绩效。

(四)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等,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定商,其工资包括:
1、基础工资:基础工资按900元(或双方商定包干),还包括以下部分:
(1)院龄工资:每年增加院龄工资20元,逐年累加,至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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