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黑人保函[2009]25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09.07.27
【实施日期】2009.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人保函[2009]250号)
各市、地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发[2009]40号)精神,为全面做好2009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一)2009年度全省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和评审工作,
仍按照《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发[2001]92号)执行。
(二)学历破格人员需填写《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提交本专业答辩论文一式7份,并在评委会开评前进行答辩,合格者方可参评。
答辩的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按照黑人发[2007]49号、黑人发[2007]50号、黑人函[2007]87号等文件执行。
(四)为增加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质量,各基层单位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五公开、一展示、一答辩”的推荐程序,并。
河南省关于2009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09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09]4号各省辖市人事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人事(人事劳动)局:为保证2009年度我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商各系列(专业)业务主管部门,现就做好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一)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呈报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
经审查合格后,1份报相应高评会所在部门,1份省职改办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二)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三)中央驻豫单位或外省委托我省代评的人员,须提交主管部(委)或外省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报送相应高评会所在部门的材料(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高评会所在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二)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高评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
(三)《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四)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南教人[2009]43号关于200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南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教人[2009]43号关于200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属学校(单位):根据省教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19号)、《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20号)和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职改领导小组《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南人综[2003]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对象全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符合闽教职改[1998]19、20号、南职改[1999]48号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对象。
二、任职条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初、中、高级申报对象的申报条件,除符合闽教职改[1998]19、20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要求晋升职务的申报对象,任职期内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累计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初级晋升中级每年应完成42学时,中级晋升高级每年应完成72学时),并经市、县(市、区)人事局主管继续教育的职能科(股)审查、验印。
2、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93号)精神和南教人[2005]32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平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制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地处城区的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要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09]49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冀职改办字【2009】102 号关于印发《2009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省直各有关部门职改办:现将《2009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主题词:职称工作意见通知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7月14日印发2009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按照全省人事工作会议关于职称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9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有利于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抓规范、抓完善、抓提高为重点,坚持“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强化管理”的工作原则,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职称评聘管理,大力提升职称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业内认可度,推进职称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1、2009年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严格按照省职改办2003年印发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2007年修订后的高等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卫生技术专业及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技工学校、翻译专业高、中级申报评审条件,《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2007年印发的《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具体规定及要求进行。
严格资格审查,规范申报程序,确保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客观、公正。
2、今年全省事业单位各系列(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数额,依据人事职改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确定。
对高、中级资格待聘人员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暂停申报;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对事业发展起到骨干、领军作用的个别拔尖人才,确需超比例申报的,要从严控制,由单位提出申请,附业绩等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批准后方可申报;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要从严控制申报数量,有计划、有节奏,逐年逐步到位。
闽委宣职200912号
闽委宣职…2009‟12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企业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职改办、市委宣传部,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为了认真做好政工专业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现将2009年度政工专业职称推荐工作和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今年全省企业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办法,仍按《关于福建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经常化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宣干…1995‟111号)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人员任现职时间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
三、报送材料要求:1、由省直厅(局)主管部门或设区市职改办开具的委托书1份。
- 1 -2、由省直厅(局)主管部门或设区市委宣传部职改办填报的《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
3、申报人员报送的材料项目及份数详见“材料清单”(附件3)。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
提交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高级4000字、中级3000字、初级2000字)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注是否属实的意见后加盖公章。
4、属于首次申报评审的,必须提交本人履历情况的原始档案材料及有关任职通知等文件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必须将经申报者本人填写并拟上报的《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
群众意见大或有弄虚作假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各单位上报材料时,要将公示情况在《评审简表》单位意见栏中注明。
6、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律要经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并加盖公章。
7、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3月12日前,过期一律不予办理。
四、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750元,中级650元,初级300元。
五、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加强对申报人员送审- 2 -材料的审核把关,经报批、盖章后,由各设区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处)、各单位主管部门人事处统一报送。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
槐荫区教育局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聘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加快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的进展,充分调动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和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实施范围我区教育系统2009年12月1日在编、在岗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期:三年,即2009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0日。
三、工作原则(一)针对首次岗位聘任的总体原则是: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责任和业绩,不拘一格选人用人。
(三)向长期在教育教学一线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倾斜。
四、相关要求(一)岗位聘任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要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各单位要成立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协调监督小组。
1、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
全面负责对岗位聘任工作的领导,负责审核量化赋分办法,审定综合量化赋分结果,审核拟聘任人选等工作。
2、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校级副职任组长,由部分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50%。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征求意见,组织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的各要素量化赋分,并进行汇总,向领导小组提出推荐意见。
3、岗位聘任协调监督小组:书记任组长,由党组织、民主党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骨干教师等组成。
对竞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接受申诉,保证客观、公平、公正,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政治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岗位聘任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贵阳市职称改革
贵阳市职称改革文件工作领导小组筑职改字…2009‟145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2009年贵阳市中学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学校: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2009]107号)、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高校、中专、中小学和实验系列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09]145号)和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筑职改字[2009]39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贵阳市中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基本要求2009年申报评审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本次评审申报范围、对象、程序、办法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和•贵阳市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今年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一律要求现场答辩,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评审对象原则上要求现场答辩。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从2009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时,须提供•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
申报中、高级任职资格需72学时,初级任职资格36学时。
参加中学高级、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的人员其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必须达到省、市人事部门规定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后才能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从今年起参加到基层支教、支医、支农、扶贫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西部特色教师岗位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首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经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可提前一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新疆大学人事处文件
新疆大学人事处文件新大人字〔2009〕20号关于我校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二OO九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新人办〔2009〕29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二○○九年度自治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教人办〔20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定于9月下旬开始进行今年的职称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聘工作原则“211工程”建设规划,结合学科建设的需要,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2.通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促进人才队伍的培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4.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按需设岗。
岗位职数按自治区职称主管部门给我校核定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并依据学科建设的需要切块分配。
主系列高级职务的评审根据结构比例实行限额推荐。
对已到达或超过规定结构比例的教学单位和系列,不再下达推荐名额。
5.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以考核和教学、科研业绩认定结果为依据,未通过教学、科研业绩认定的,不得推荐评审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期间考核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得推荐评审;申报晋升中级职务,其任现职以来应有四年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申报晋升高级职务,其任现职以来应有五年考核为优秀或合格;凡有未参加考核或考核定等为告诫、基本合格或不定等次的年度,应从任职年限中扣除。
6.根据自治区人事厅《关于二○○六年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安排的及职称有关政策的通知》〔新职称办〔2006〕40号文件〕要求:“在自治区所属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不再进行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按照相应系列〔专业〕评审条件并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在自治区所属单位工作的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博士后经历人员,今后不再授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经单位考核推荐,按照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报相应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渝职改办〔2009〕136号
渝职改办…2009‟136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全市人事局处长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为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按《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有关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并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三、申报程序㈠由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申报材料须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上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直接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
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或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㈡各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在申报材料收齐后,须将全部申报人员《送审名册》(一式二份)集中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组织专家评审。
四、评审时间㈠各高级职务评委会须严格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发的《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所规定的时间完成评审工作,不得无故拖延评审时间,更不得跨年评审。
太原市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太原市人事局文件太原市教育局并人职字…2009‟47号关于太原市2009年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及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2009年全市中小学(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市人事局的统一管理、指导下,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按照《山西省人事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度全省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职字[2009]50号)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实际,现将太原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普通中学,普通小学、幼儿园,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少(青)年宫、少年之家,电化教育及其他教育管理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各级教研室的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二、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明理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2、教师资格要求具有与申报职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须提供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修满当年的学分,并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证书)。
校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供校长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
晋升中学教师职务必须2004年以来参加市教育学院组织的教师职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晋升小学教师职务必须2004年以来参加县(市、区)进修校组织的教师职务培训,培训结果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并经市教育局培训部门审核备案。
市直属学校(单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须参加市人事局、市教育局有关部门组织的公需课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教程》的培训和考试。
合政评办字[2009]01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合政评办字[2009]01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市属高校:按照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现就我市2009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严格掌握职评政策今年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工作,应继续本着认真、审慎的方针,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皖宣字[2000]45号)和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经常性评定工作的意见》(皖政评字[2006]2号)的规定执行。
二、积极组织申报凡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具备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政工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程序申报评定相应的任职资格。
各单位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政工职评政策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申报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做好申报、公示、群众评议和考核推荐工作。
要坚持评审条件和标准,严格履行申报程序。
全市高级政工师及政工师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其中县以下企事业单位需设岗申报评定高级政工师的,应于2009年8月10日之前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核准后,方可申报。
三、几点工作要求1、要规范报送材料。
今年申报政工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原则上仍按皖政评办字[2001]03号文件规定的目录和要求报送(具体要求及样表附后)。
其中,申报对象的学历应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学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2]4号)和《中组部<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组厅字[2002]9号)等文件规定办理;申报高级政工师的三篇代表作品应是在任中级职称期间公开发表的;转评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政工职称的,其作品应是在转任政工岗位后公开发表的。
关于公布200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9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中国钢研职评字【2009】第01号集团各研究院(中心)、所属公司、职能部门、基地、京外所(站):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精神,经集团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集团公司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徐同旺等16名同志为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杨锋等34名同志具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张敬霖等116名同志具备工程师任职资格,苗蔚等13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现将人员名单公布如下:1. 享受教授级待遇高级工程师(16人)徐同旺高增雪兰孝建李文兵赵国新刘忠诚包耀宗王海林马惠萍王莹于涛罗德兴武英刘宗滨高怡斐周萍2. 获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34人)杨锋冯猛唐广波曹文全孙永庆颜晓峰邵冲屈永杰丁军邱焕勇胡砚斌王明海孙焱佟艳春唐本玲程桂玲马红权陈征张健琼卢广峰刘桂荣刘文昌刘天成刘志坚李生勇俞江任庆荣宋向荣赵宏王成胜李和张玉洁孟利明刘苏3. 获得工程师任职资格(116人)张敬霖卢凤双赵晓丽李南兰凌王卓赵进宣陈峰杨勇刘杰侯全师赵亮丁国清周敏刘鹏张旭孝张薇薇曹栩鞠泉陈兴福刘明东童金涛朱黎冉陈远清邸久海张艳娟周军兰思东杨媛媛王霞杨亚晴刘茹王莉魏文龙杨粉荣王一成滕永刚严石安俊博任璐连志强于兆斌侯红霞胡月王冬梅史玉涛唐东兰魏云建陆翌欣陈景华沈海红赵容超吴朝辉罗晓丽聂常海郑直李山红李娟于宏新王玲鲍学进秦思贵杨海兵王志承唐作章吴诚陈海峰董凯杨伟亮张辉王瑶钟海林夏建华赵传德郭峰薄希辉邓俊民刘迎春刘德宋伟夫程星华刘涛杜世举刘奇凡刘永刚龚小南张军陈利军赵同春程东凯李科李强徐伟光徐雅洁张彦毛凌郭琦刘鑫张冬信栗欣任兆华沈梁王海涛左雷张晶张贵袁彬田聪晏鹏飞张景霖邝洪亮于龙刘鸿樊庆舰吴玉玲李小黎4.获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13人)苗蔚曹冲王莹张雪凌刘宗波梁媛王大维冯建金呈高冀深路巍薛冲非张景波上述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7月8日起计算,特此通知。
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人[2009]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等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比例现状以及聘任情况,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机制,认真开展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原则(一) 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省职改办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评审和推荐。
根据《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具备合格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河北省职改办制订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二) 学校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省职改办下发的《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关于转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七个文件的通知》(冀教人[2007]46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人[2008]24号)规定进行(上述文件在学校人事处的网站上均有刊载)。
在评审推荐过程中确保做到评聘政策公开、评审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负责,逐级把关,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推荐结果客观公正,评审工作按时完成。
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相应资格或所聘职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 学校将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审查。
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渝职改办…2009‟136号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全市人事局处长会议精神,结合我市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为确保申报评审及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各地、各部门须严格按《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有关要求组织申报。
二、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并经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三、申报程序㈠由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审核、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申报材料须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上报。
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申报材料直接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
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或先评后补等),须由区县人事职改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送相关系列高级职务评委会参加评审。
㈡各高级职务评委会挂靠部门在申报材料收齐后,须将全部申报人员《送审名册》(一式二份)集中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后,再组织专家评审。
四、评审时间㈠各高级职务评委会须严格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印发的《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所规定的时间完成评审工作,不得无故拖延评审时间,更不得跨年评审。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各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现就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评审工作体制1、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组建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
继续授权济南、青岛等市组建工程技术、卫生技术、中学教师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授权山东师范大学、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组建相应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范围内,组织评审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各专业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调整、授权情况详见附件1。
2、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和授权评审的要求组织评审,不得超越权限跨系列(专业)受理申报材料和进行评审。
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一律不得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二、严格标准条件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注重基层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
要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使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人才优先得到培养和重用。
4、认真执行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
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受委托承担高级评审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办事机构(以下简称为高评委办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测试或答辩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
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
委托申报材料挂靠部门受理时间1出版专业高评委市新闻出版局柳世平675026238月上旬7.6-7.172工程技术(仪器仪表)高评委四联集团谭显述688601058月下旬7.13—7.313体育专业高评委市体育局赵燕638658318月下旬7.6-----7.314高校教师(重医)高评委重医大陈新山684854449月上旬7.6-7.205卫生(计划生育专业)高评委市计生委罗昭红890752039月中旬7.20-7.246工艺美术专业高评委市职改办王小平868687059月中旬7.20-7.247经济专业高评委市职改办王小平868687059月中旬7.20-7.248工程技术正高评委市职改办王小平868687059月下旬7.20-7.249工程技术(综合)高评委市职改办王小平868687059月下旬7.20-7.2410工程技术(机械电气)高评委市职改办王小平868687059月下旬7.20-7.2411工程技术(水利水电)高评委市水利局孙建伟891875959月下旬7.20-7.2412高校教师(西政)高评委西政黄健672582799月中旬7.6-7.1713工程技术(规划测绘)高评委市规划局刘晓瑜679597659月下旬8.1-8.2914高校教师(交大)高评委重庆交通大学黄警秋626527439月下旬9.1-9.2015卫生(外科)高评委市卫生局谢悦峰677065809月下旬8.3-8.2116卫生(内科)高评委市卫生局谢悦峰677065809月下旬8.3-8.2117卫生(中医药)高评委市卫生局谢悦峰677065809月下旬8.3-8.2118卫生(药护技)高评委市卫生局谢悦峰677065809月下旬8.3-8.2119卫生(综合)高评委市卫生局谢悦峰677065809月下旬8.3-8.2121工程技术(市工商联)高评委市工商联徐祖国6751671010月中旬8.17-8.2822审计专业高评委市审计局杨勤康6751917910月中旬7.20-7.3123高校教师艺术学科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0月中旬9.15-10.1524高校教师外语学科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0月中旬9.15-10.1525中学研究员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0月下旬9.15-10.1526实验技术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0月下旬9.15-10.1527中职学校教师高评委(中专)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0月下旬9.15-10.1528工程技术(建筑专业)高评委市建委李文媛6367133310月下旬7.13-7.2429律师专业高评委市司法局陈燕6708603110月下旬7.13-7.2430公证人员专业高评委市司法局陈燕6708603110月下旬7.13-7.2431翻译专业高评委市外办张学辉6363981110月下旬9.17-9.2632社会科学研究高评委市社科院毛文志8685642010月下旬8.20-9.1033农业技术高评委市农业局汤传平8913318311月中旬10.10-10.2034畜牧兽医技术高评委市农业局汤传平8913318311月中旬10.10-10.2035工程技术(农机林业水产)高评委市农业局汤传平8913318311月中旬10.10-10.2036高校教师(重邮)高评委重邮大学宋秀红6246138811月上旬9.1-9.3037工程技术(重邮)高评委重邮大学宋秀红6246138811月上旬9.1-9.3038工程技术(北部新区)高评委北部新区人事局李芸6730846911月上旬9.1-9.2639统计专业高评委市统计局张元6763723011月上旬10.10-10.1640卫生(药学专业)市药监局邓宁6881317911月上旬9.17-9.3041档案专业高评委市档案局袁兵6389646711月上旬9.1-9.26附件1: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序号评委会联系人联系电话开评时间9月下旬陈瑜7.6-7.2420工程技术(矿山专业)高评委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67039067委托申报材料挂靠部门受理时间2009年全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序号评委会联系人联系电话开评时间42高职高专(成人高校)教师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1月上旬9.15-10.1543工程技术(煤炭专业)高评委市经委母泽森6389740511月上旬10.10-10.3044自然科学研究高评委市科委向兰6751202011月上旬9.17-9.2645艺术专业高评委市文广局陶幸6770520511月上旬9.17-9.3046播音专业高评委市文广局钟燕6770501711月上旬9.17-9.3047高校教师(自然科学)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1月上旬9.15-10.1548高校教师(社会科学)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1月上旬9.15-10.1549文学创作专业高评委市作协文彩6389863311月中旬9.20-10.1050工程技术(冶金专业)高评委重钢集团周敏6884622811月中旬7.6-7.1751工程技术(交通专业)高评委市交委陈浚柳8918314511月中旬8.1----8.3052图书资料专业高评委市文广局陶幸6770520511月中旬9.17-9.3053群众文化专业高评委市文广局陶幸6770520511月下旬9.17-9.3054文物博物专业高评委市文广局陶幸6770520511月下旬9.17-9.3055会计专业高评委市财政局孙纯全6757512911月下旬10.26-11.656中学教师(文科)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1月下旬9.15-10.1557中学教师(理科)高评委市教委牟大志6387579411月下旬9.15-10.1558党校教师(政治与法律类)高评委市委组织部韦大友6857785911月下旬9.15-10.1559党校教师(经济与管理类)高评委市委组织部韦大友6857785911月下旬9.15-10.1560技工校教师高评委市人社局罗美敏6387361311月下旬9.15-10.1561新闻专业高评委市委宣传部林剑波6389918711月下旬8.4-8.2962工程技术(社会人才)高评委市人才中心贺莉6776533511月下旬10.10-10.3163工程技术(园林专业)高评委市园林局罗丽辉6367377112月上旬11.23—11.27。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日期】2009.11.01【实施日期】2009.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厅属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2009〕44号)精神,为做好厅属单位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职数核定工作,切实加强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管理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发[2007]28号)精神,各事业单位要认真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结构情况进行统计,现有职数已达到省里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原则上不再增设职数。
各事业单位组织申报推荐时,要认真研究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岗位需求情况,结合岗位设置情况组织申报。
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已超过按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应设置的相应岗位位数15%的,要从严掌握,一般不再推荐申报。
二、申报、呈报的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2、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件;3、单位公开进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评议推荐结果;4、单位组织整理填报有关申报材料;5、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重点审查其申报材料、证书和证明等是否真实,齐全,内容格式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要求;6、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
将填好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在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的"推荐意见"栏中填写推荐意见。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事厅•【公布日期】2009.06.12•【字号】粤人发[2009]164号•【施行日期】2009.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9〕16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做好今年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时间(一)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省直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省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分别待《高级统计实务》、《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省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参照省直中级评委会受理材料的时间执行。
各市县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至10月,具体时间由各市人事局确定。
(二)全省各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于10月份开展评审工作,12月31日前完成。
(三)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正高级会计师、小学高级教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并将启动中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和深圳市知识产权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有关事项另文通知。
二、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一)今年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继续执行1998年以来我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其中地质勘查工程、轻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分别执行《广东省地质勘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4号)、《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高、中、初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8〕185号)。
(二)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
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09年度职评通知
淮煤职改字…2009‟2号关于开展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矿、处、厂、公司、中心、院、队、项目部: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办发…2009‟50号)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就200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备晋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且符合集团公司和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规范的专业技术人员。
按照专业技术岗位设岗规范,岗级不符,但岗职相符,到2009年12月31日,年满50周岁,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煤矿主体专业大学生在二级管理单位的班长、副班长和三级管理单位的副队长岗位上锻炼,视同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
二、评审条件(一)基本条件1.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忠诚企业,敬业爱岗。
2.勤学习,钻业务,熟悉本岗位业务技术知识,积极创新,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任期内年度考核、任期考核称职及以上。
4.身心健康,适应本专业岗位工作。
(二)学历、资历、论文及工作业绩等条件1.各系列评审条件严格按国家及原省人事厅和有关业务主管厅(局)的文件规定执行(见集团公司职改办《2009年职称评审政策摘编》)。
任职年限(从聘任时间算起)和学历年限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其他人员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学历和资历条件按照淮煤职改字…2008‟2号文件规定执行。
2.取得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申报政工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取得原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继续教育合格证。
3.发表符合要求的论文。
论文必须正式公开发表在“CN”、“ISSN”等刊号学术性刊物上(学术性刊物指正刊,不包括副刊、增刊、论文集等),由本人独自撰写(或第一撰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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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经2009年9月2日校务会研究决定,2009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于10月中旬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意见通知如下:
一、评聘机构
1.学院(附属医院、所、中心)组建由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学科专家代表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小组,负责本学院、本单位申请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推荐;学校党政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以所在党委(总支)为单位组建推荐小组;海外教育学院单独组建推荐小组;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系列由所在单位推荐;老干部总支和社区总支在机关党委推荐。
2.学院(附属医院、所、中心)组建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负责本单位所属学科教学、科研、工程、实验和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系列人选的聘任评议;由学工部牵头组建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出版总支牵头组建出版编辑系列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图书馆党总支牵头组建图书档案管理系列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后勤集团党委牵头组建幼教系列学科评议组。
3.学校组建文、理、工、医、工程实验、国防军工和其它专业技术系列七个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全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评审工作。
二、聘任范围
1.校内外(包括学校编制内聘用人员)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教学科研、医疗技术人员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应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各级聘任评审组织严格按学校所下达的岗位数进行推荐评聘。
2. 符合相应条件,因岗位变动需转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
3.按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7]4号)文精神,全校管理人员(双肩挑干部和按国家规定可设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外)统一纳入教育职员系列管理,不再新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成果统计时间
论文、著作出版和科研项目的统计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09年6月30日。
四、评聘程序
1.公示招聘信息:各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于2009年10月15日前在校园网、公告栏等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名称、要求、个人应准备的材料、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2.个人申报:从各单位公示招聘信息之日起至10月20日为个人申报时间,个人申报除填写申报表格外,还必须在人事数据信息系统申报。
3.材料展示:学院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于同一场所进行为期一周的公开展示。
4.学院党政班子和同行专家代表组建的推荐小组对申请者的综合素质、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进行审议,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提出候选者名单,于10月29日前将推荐结果报学校人事处,送相应系列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评议,并缴纳评审费。
5. 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由学院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送校内外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
同时于10月29日前将所有晋升高级职务候选人的教学评估材料交人事处分送教务处、研究生院审核,研究项目情况、研究成果代表作送科技处、社科处审核。
(1)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相关的材料送5位(至少校外3位)专家匿名评审;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相关材料送4位(至少校外2位)专家匿名评审;申请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其相关材料送2位专家匿名评审。
申请者可提出2名以内不宜对本人进行评审的专家名单。
(2)为保证公平公正,申请人指导教师、申请人代表作合著者或共同研究者、与申请人有亲属关系者应回避。
6. 学院专家评议:各单位在2009年11月31日前组织教授委员会(学科
评议组)会议,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向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进行竞聘答辩(10分钟左右),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根据推荐小组审议的结果和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核,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教授委员会(或学科评议组)必须2/3及其以上的委员到会方为有效,到会委员2/3及其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并将审议结果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
7.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对学院推荐的高级职务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必须2/3及其以上的委员到会方为有效,到会委员2/3及其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8.公示聘任结果。
9.校长批准。
五、申报人员的资格
1.学历条件、资历条件
按照川大人[2009]32号文件的基本条件执行。
2. 1994年1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青年教师,申报相应的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必须获得《青年教师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3.申报主治医师必须获得《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
4.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其他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条件见川大人[2007]15号文)。
5.计算机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者和暂不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计算机考试者,其他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试条件见川大人[2007]15号文)。
6.业务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因各系列、各等级的要求不同,具体要求详见川大人
[2009]32号文件。
六、评审费用
1. 根据川价字费【1999】265号文件规定,学校收取申报各级专业技术
职务的评审费标准如下表:
2.送审材料的专家鉴定费用:请校内专家鉴定晋升正高人员材料:140元/人;晋升副高人员材料:120元/人;晋升中级人员材料:100元/人;如有外文材料需另加收40元/人。
请校外专家鉴定材料,按专家所在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3. 申报人员由单位推荐出后交纳评审费和参加下一步的评审。
评审费和专家鉴定费原则上由本人自己支付,若经单位同意,可由本人或单位的预算外经费予以支付和报销。
七、时间安排
八、各单位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1. 每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均需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二份、《四川大学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打印件)一份,并必须通过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2.《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要贴好照片,并将以下材料装订入该表内。
(1)专家鉴定意见(原件)
(2)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免试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4)青年教师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复印件)(1994年1月1日以后到我校工作,申报教学科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5)相关卫生技术中级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申报卫生技术系列人员)。
(6)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在《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
中一律不准添加附页。
3.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和越级),须准备答辩材料,并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上公开答辩。
4.论文或科研成果送请校外专家评审鉴定,必须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送请校内专家评审鉴定的,必须盖专家所在单位(学院)公章。
5.申报正、副高职务人员的全部材料要装入材料袋,材料袋上要写明单位、姓名、应聘岗位的具体职务、学科系列(教学科研、思想教育、卫生技术、编辑、图书资料、工程、实验等)。
同时,在材料袋上写明申报人的全部材料目录。
6.各单位学科组(或教授委员会)的评议结果,要附推荐人员名单的电子文档。
上述所有表格和材料均需打印或用钢笔填写,保持规格一致,装订整齐。
各级盖章处均需盖鲜章。
各教授委员会(或学科组)向学校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推荐人选时,必须将被推荐人员的材料按《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和附件材料分类整理,并将《四川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简表》复印30份报学校人事处师资办(行政楼353办公室,联系电话:85401823),
九、评聘纪律
为保证整个评聘工作公正、有序地进行,凡有情况反映的单位和个人,均需通过正常的渠道,采取正确的方式,并将有关材料送纪检部门、校工会或人事处师资办。
对通过不正常的渠道,采取不正确的方式四处散发材料、
干扰评审工作的参评人员,一经查实均取消评聘资格。
由于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涉及学科门类较多,人员数量较大,因此各单位及相关申报人员应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以确保学校评聘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川大学
200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