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监督
船舶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规范船舶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和《海事执法协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国籍船舶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
本制度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三、监督管理职责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统一负责全国船舶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或部门(以下统称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作业安全列入和脱离的审批;负责公布、更新船舶作业安全名单;负责辖区内船舶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3. 分支海事管理机构和地市级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本辖区船舶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监督管理内容1. 船舶作业前的安全检查:船舶作业前,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确保船舶符合安全要求,并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2. 船舶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船舶作业过程中,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确保船舶、设备、人员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3. 船舶作业后的安全检查:船舶作业结束后,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人员符合安全要求。
4. 船舶作业事故的处理:船舶作业发生事故时,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监督管理措施1.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立即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海事管理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3.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作业安全实行信用管理,对船舶作业安全良好的船舶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船舶实施联合惩戒。
六、附则1. 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解释。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船舶是海洋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之一,它们承担着重要的货物运输、人员运输和科学探索任务。
但同时,船只在行驶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船舶的安全,各国陆续出台了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本文将对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概念和意义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是指为了保障船舶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船舶运营的行为准则和操作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可以有效预防船舶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实现船舶安全运营。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是保障航运安全的重要手段,其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包括船舶安全设计规范、船员资格审定、航行规则和安全标准等。
通过不断完善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可以提高航运安全水平,减少船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主要内容1.船舶安全审查船舶安全审查是指通过对船舶的船体、机电设备、航行仪器等方面的检查,评估船舶安全性能的过程。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和适航性,并消除存在的隐患。
船舶安全审查主要分为初审和定期检查两种。
初审是对新船进行的检查,主要包括船舶设计、制造、建造和试航等环节。
定期检查是对已经服役的船舶进行的,定期检查周期通常为两年。
2.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是指一系列有关船舶安全的制度、规定和流程,用于指导船舶的安全生产和管理。
其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预防船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使船舶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计可循。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安全管理手册、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
通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可以实现从预防船舶安全事故到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
3.船舶运行指导船舶运行指导是为了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船舶运营的规范化管理。
其目的是为了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提高船舶的安全运营水平。
船舶运行指导主要包括航行规则、船舶操纵技术、应急演练等方面。
通过船舶运行指导,可以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增强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船舶监督科的职责
船舶监督科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履行相关的国际公约及上级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并组织实施辖区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工作程序、标准。
二、参照授权,负责辖区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污染物回收、排放压载水)等现场监管情况。
四、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船舶监督管理报表的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六、负责船舶监督管理文书、资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
七、参与辖区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为更有效地确保船舶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促进航行的安全,维护海港安全,推行中央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立规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负责监督活动的机构中央领导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中央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及各行政机关派出和分派工作人员到船舶中监督活动。
第二条监督内容中央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海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海上安全监督管理任务:
(一)实行船舶安全许可和安全监督的制度;
(三)落实国家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审查船舶申请船舶安全许可证时的各项资料和条件;
(四)加强对船舶安全相关设备和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
(五)督促船舶严格遵守海洋公序、运输安全和环境保护有关法规;
(六)实施有关失事、故障事故处置及抢险救助工作。
第三条监督范围
(一)国内船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海洋航行。
(三)船舶靠港出港;
(四)船舶安全许可以及其它事项;
省级、地市、县级政府海事机构应当每年对船舶和有关海洋活动进行至少二次的抽查和监督活动,对申请或经改装加装船舶设施后须实行特别监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船舶,应当及时督促其进行改正,并配合其他相关机构及时实施整改措施。
第五条违规行为
船舶超出安全许可范围或违反安全性能要求以及未经审核通过有关机构因安全性能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其他社会公共安全、破坏海洋环境或明显违反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受到法律责任。
第六条制度完善
中央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持续加强监督能力,解决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监督制度,使其更加规范、科学、便捷。
特此制定。
(此条仅供参考)。
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为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载运危险货物、航行、停泊、作业以及从事内河交通安全有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船舶和人员管理(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建立和实施相应的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编制安全和防污染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护、消防和人员防护等设备及器材。
(3)航行香港、澳门地区的船舶,其技术条件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的有关规范,并持有符合规定的有效船舶证书。
2. 船舶检验与证书(1)船舶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船体结构和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
(2)内河液化天然气燃料动力船舶的通风设备、液化天然气气体探测设备及报警装置等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3. 应急管理(1)船舶应针对碰撞、液化天然气燃料泄漏、火灾等可能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应包括风险的种类、船员的职责、应急操作程序等内容。
4. 法律责任(1)违反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海事管理机构对违反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船舶和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三、制度实施与监督1.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 交通运输部、海事管理机构等部门应加强对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船员和船舶所有人的安全意识。
总之,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是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重要手段。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制度范本
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制度范本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制度是为了加强船舶生产的监督管理,规范船舶生产行为,保障船舶生产安全,维护船舶生产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以下是一篇关于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制度范本的论述,不少于500字。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生产监管,确保船舶生产安全,保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舶生产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原则,保障船舶生产安全,维护船舶生产秩序。
第四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监管执法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全国船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船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二)指导、协调和监督船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三)对船舶生产安全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组织船舶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船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国家船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二)对本行政区域船舶生产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三)对本行政区域船舶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组织本行政区域船舶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船舶生产监管执法机构,负责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三、监管执法内容与方式第八条船舶生产监管执法内容包括:(一)船舶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资质认证、安全条件审查;(二)船舶生产活动的合规性检查;(三)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四)船舶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执法内容。
第九条船舶生产监管执法方式包括:(一)现场检查;(二)查阅资料;(三)询问调查;(四)行政处罚;(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执法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水上设施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及其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而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船舶安全监督分为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
船舶现场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实施的日常安全监督抽查活动。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海事劳工条件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包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船舶现场监督应当由具备相应职责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第八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并不断更新知识。
第九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对船舶安全状况的社会监督机制,公布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守秘密。
第二章船舶进出港报告第十条中国籍船舶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应当按照规定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
第十一条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管理,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渔业生产秩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渔业船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水域内从事渔业生产的各类渔业船舶,包括渔船、渔工船、渔业辅助船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一)渔业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船东)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对渔业船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船舶安全适航;3. 配备合格的船员,并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4. 配备必要的救生、消防、通讯等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5. 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6. 指导、监督船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二)渔业船舶船长是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主持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行;3. 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4. 定期检查船舶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5. 指导、监督船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渔业生产安全。
(三)渔业船舶船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有关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接受船长和船东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渔业生产安全;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船长和船东,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隐患。
四、监督管理(一)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2. 对渔业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3. 对违反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4. 定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二)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 渔业船舶是否取得合法的船舶证书;2. 渔业船舶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3. 渔业船舶船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4. 渔业船舶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是保障船舶安全运行的重要法规,它对船舶的安全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海洋环境、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促进航运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船舶必须符合一定的安全性能标准。
船舶在设计建造过程中,必须符合国际航海公约的相关规定,包括船舶结构强度、防污染设施、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对船舶的建造、改装、维修等各个环节都有详细的规定,确保船舶在各种极端环境下都能保持安全稳定的状态。
其次,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船舶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对船舶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确保船舶在运营过程中能够做到安全第一。
再次,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船舶必须遵守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际航海公约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包括航行安全、船舶防护、船舶通信等方面的要求。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对船舶的操作规程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船舶必须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做到安全可靠。
最后,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船舶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审查。
船舶必须接受船检机构的定期检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对船舶的检查和审查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船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检查,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能够保持安全状态。
综上所述,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是保障船舶安全运行的重要法规,它对船舶的安全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规范,保障船舶安全,维护船员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是指国家对船舶设计、建造、修理、检验、维护、操作、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则所称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内河船舶、海洋船舶、渔船、客船、货船、客货船、工程船、拖轮、驳船、客运轮渡、油轮、化学品船、气体运输船、集装箱船、旅游船等。
第五条国家对船舶进行安全监管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规定,注重维护船舶建造企业和船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管措施合法、公正、公开和及时有效。
第二章船舶设计、建造和修理的安全监督第六条船舶的设计、建造和修理应当符合国家的《船舶设计规则》《船舶建造规范》《船舶修理技术规范》等法规及其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七条船舶建造企业在设计、建造和修理船舶时,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力量,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执行,并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第八条船舶建造企业在建造和修理船舶过程中,应当按照建造方案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船体各部件的质量和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第九条船舶建造企业应当在船舶建造或修理完成后,提交相关船舶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船舶的尺寸、结构、装配工艺、设备安装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达到规范要求,并出具相应的证书。
第十条船舶检验是指国家对船舶安全性能的检查和评估,主要包括船舶的初检、定期检、特别检和期满检等。
第十一条船舶初检是指船舶初次注册或重新登记前的检验,包括设计、建造、装备和性能的全面检查,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符合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第十二条船舶定期检是指每一定期时间,对已经注册或登记的船舶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查,以保障船舶运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三条船舶特别检是指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对船舶进行全面检查的情况,比如发生了重大事故、船舶造成了较大的财产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4.03.29•【文号】海船检〔2024〕33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船检〔2024〕33号各直属海事局:为加强船舶检验监督管理,提升船舶检验质量,我局研究制定了《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4年3月29日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船舶检验质量,根据《船舶检验管理规定》《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及其开展的船舶检验活动的监督。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检验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并且不断进行知识更新。
第二章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监督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监督包括日常监督和年度监督检查。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由船舶检验机构所在地直属海事局负责,所在地无直属海事局的,由负责船舶检验区域协调的直属海事局负责。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日常监督包括对投诉、举报、海事监管等涉及的船舶检验有关工作的监督,由直属海事局结合具体监督事项按有关规定实施。
第六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的年度监督检查由所在地直属海事局实施;所在地无直属海事局的,由负责船舶检验区域协调的直属海事局实施。
原则上每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船舶检验机构进行一次年度监督检查。
本年度开展或者拟开展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复核或者省级渔船检验机构业务范围核定的,当年可不开展年度监督检查。
A类船舶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督和年度监督检查由中国海事局组织实施。
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总结汇报
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总结汇报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XX公司的一名船舶监督员,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负责进行了一系列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这段时间的工作经验和总结汇报如下:一、工作背景和目的在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的背景下,船舶运输作为货物运输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货物安全和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
我所负责的船舶监督检查工作,旨在确保船舶具备良好的航海安全记录,满足国际航行安全标准,并能够有效执行国际相关的海事法规。
通过检查船舶的船体结构、航行设备、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情况,确保船舶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事故和损失。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我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1. 船舶检查:对被监督船舶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了船舶的船体结构、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消防安全设备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和良好的实施能力。
2. 航行记录审查:对船舶的航行记录进行审查,了解船舶的航行轨迹、航行时间、船员交接班记录等情况,以确保船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船员培训情况检查:对船舶的船员进行培训情况的检查,包括了船员的应急演练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岗位责任等方面的情况,以确保船员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
三、工作成果和发现问题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共进行了多次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取得了以下成果:1. 发现问题: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船舶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设备维护不及时、部件老化、人员培训不到位等。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航行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人员失误等安全隐患。
2. 指导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及时向被监督的船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进程进行了跟踪和督促。
确保了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消除。
3. 审查合格:经过整改后,我对船舶进行了再次检查,发现问题得到了解决,并且船舶的相关设备和人员状况都符合国际航行安全标准。
四、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在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解决方案:1. 效率问题:由于船舶数量众多,工作任务繁重,导致效率不高。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7.05.23•【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4号•【施行日期】201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已于2017年5月17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2017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规范船舶安全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和水上设施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管辖水域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全国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和授权开展船舶安全监督工作。
第五条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依法对船舶及其从事的相关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和港口国监督区域性合作组织的规定而实施的安全监督管理活动。
船舶安全监督分为船舶现场监督和船舶安全检查。
船舶现场监督,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实施的日常安全监督抽查活动。
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海事劳工条件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包括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第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资料等,以满足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海事船舶监督的定义
海事船舶监督的定义海事船舶监督是指对船舶及其运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以确保船舶安全、环保、合规和有效地运营。
海事船舶监督涵盖了以下方面:1.船舶检验和注册管理船舶检验是对船舶的结构、设备、机械、电子电气、航海仪器等进行检查、测试、试验和验证,以确保其满足有关法规和规范的要求,保证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
注册管理是指对船舶进行登记和船籍管理,以确保船舶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要求。
2.船舶航行和作业管理船舶航行和作业管理包括对船舶的航行、作业、停泊、进出港口等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这涉及到对船舶的航行设备、通讯设备、航海仪器、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转,保证船舶的航行安全。
3.船舶污染防治管理船舶污染防治管理是指对船舶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管理和控制,以防止船舶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
这包括对船舶生活污水、垃圾、油污等的管理,以及对船舶压载水的处理等。
4.船员资质和培训管理船员是保证船舶安全和正常运营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海事船舶监督也包括对船员的资质和培训进行管理。
这包括对船员的证书、资格、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等进行审核和管理,以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能够胜任其工作。
5.海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海事安全管理体系是一套完整的制度和管理流程,旨在确保船舶运营的安全和稳定。
海事船舶监督包括对海事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要求,提高船舶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海上应急和搜救管理海上应急和搜救管理是指在海上发生紧急情况时,如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和搜救。
海事船舶监督包括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以及对搜救行动进行协调和管理,以确保应急处置和搜救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7.航运公司和船舶运营的合规性管理合规性是指船舶运营必须符合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和国际公约的要求。
海事船舶监督包括对航运公司和船舶运营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公约的要求,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船舶安全监督案例分析
船舶安全监督案例分析船舶安全监督是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工作。
通过对一系列船舶安全监督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完善船舶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船舶运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案例一:船舶消防设备故障一艘货轮在航行途中,船员在进行日常消防检查时发现,部分消防栓无法正常出水,灭火器也存在过期未检的情况。
经进一步检查,发现消防管道存在严重锈蚀,导致消防水无法正常供应。
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包括:船舶管理公司对消防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重视不足,未制定完善的维护计划和监督机制;船员在日常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对消防设备的检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报告设备存在的问题。
这一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船舶管理公司应加强对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管理,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船员应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二、案例二:船舶超载运输某散货船在装货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超过核定载重线装载货物。
在航行过程中,船舶稳性下降,遭遇风浪时发生倾斜,险些酿成重大事故。
该船超载运输的原因主要是船东和船长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忽视了超载对船舶稳性和航行安全的严重影响。
同时,港口监管部门在装货过程中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超载行为。
此案例提醒我们:船东和船长应严格遵守船舶载重规定,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港口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船舶装货过程的监管,严格把关,杜绝超载行为的发生。
三、案例三:船舶导航设备故障一艘客轮在夜间航行时,导航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导致船舶偏离航线。
幸好船员及时发现并采取紧急措施,才避免了与其他船舶碰撞的危险。
经调查,导航设备故障是由于设备老化,且长期未进行有效的维护和更新。
此外,船员在使用导航设备时操作不当,也加速了设备的损坏。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认识到:船舶应定期对导航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性能良好;船员应熟练掌握导航设备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港口的船舶安全管理与监督
港口的船舶安全管理与监督港口是国际贸易的重要枢纽,船舶安全在港口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船舶以及港口的安全,船舶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措施不可或缺。
本文将从港口的船舶安全管理以及监督的角度进行探讨。
一、船舶安全管理船舶安全管理是指在港口内对船舶进行全面管理,以确保船舶的安全。
船舶安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港口的运营秩序。
以下是船舶安全管理的一些主要方面:1. 人员安全培训:港口应该建立完善的人员安全培训体系,确保所有与船舶相关的人员都接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
这些培训包括航海知识、安全应急措施以及使用船舶设备的操作技能等。
2. 船舶检查和维护:港口应定期对进入港口的船舶进行检查,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并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以防止潜在的安全隐患。
3. 操作规范和安全程序:港口应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和安全程序,确保船舶的安全操作。
这些规范和程序应包括船舶的停靠和离港程序、货物装卸作业的安全要求、危险品管理等内容。
4. 通讯和信息系统:港口应建立有效的通讯和信息系统,确保船舶与港口之间的及时沟通。
这样能够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船舶安全监督船舶安全监督是指对港口内的船舶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以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和国内的安全法规和标准。
船舶安全监督的主要目标是保障船舶的操作安全,防止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的事故。
以下是船舶安全监督的一些主要措施:1. 船舶检查和审查:港口应派遣专业人员对进入港口的船舶进行检查和审查,包括船舶的结构、设备、通讯系统、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核查。
同时,还应审查船舶的证书和文件,确保其合法合规。
2. 安全检测和监测:港口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摄像头、传感器等,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测和监测。
这些设备能够帮助发现潜在的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 安全培训和教育:港口可以组织船舶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船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船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船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注册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四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由船舶管理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船舶管理机关应设立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配备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负责船舶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船员培训机构应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八条船员应严格遵守船舶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督检查内容第九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一)船舶基本情况调查:包括船舶类型、构造、设备、载重线等;(二)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应急预案等;(三)船舶设备检查:包括动力设备、辅助设备、导航设备、安全设备等;(四)船舶安全操作检查:包括船员操作技能、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五)船舶安全记录检查:包括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设备维护记录、船员培训记录等;(六)船舶环境检查:包括生活环境、工作环境、船员生活设施等;(七)其他与船舶安全有关的检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程序第十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时间、人员等。
第十一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时,应按照检查计划进行,对船舶设备、文件记录等进行实地查看、测试和审核。
第十二条船舶安全监督检查结束后,应编制检查报告,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第十三条船舶管理机关应根据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的船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船舶管理机关应依法对船舶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五条船员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船舶现场监督报告
船舶现场监督报告一、引言船舶现场监督是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营和遵守相关法规而进行的监管活动。
本报告旨在对某船舶的现场监督情况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以便确保船舶运营符合规范要求。
二、船舶基本信息1. 船名:某船舶2. 船籍国:某国3. 船舶类型:货船4. 船舶注册号:123456785. 船舶所有人:某公司三、船舶现场监督情况1. 船舶检查在本次现场监督中,对船舶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包括船体外观、船舶设备、航行设备、机舱、甲板等方面。
检查结果显示,船舶整体状况良好,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任何严重的安全隐患。
2. 船舶文件审查对船舶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包括船舶登记证书、船舶安全装备证书、船员证书等。
审查结果显示,船舶所有必需的证书和文件齐全,并且有效期内。
3. 船员情况对船舶的船员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核实。
船舶船员数量符合相关要求,船员证书和培训记录完备。
同时,船员在船舶运营过程中的工作纪律良好,未发现违规行为。
4. 航行记录对船舶的航行记录进行了仔细查阅和分析。
船舶的航行记录清晰完整,符合航行规范和要求。
未发现违规航行、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的记录。
5. 船舶维护情况船舶维护是保障船舶安全运营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船舶的维护记录进行分析,发现船舶维护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
船舶的定期维护和修理工作按时完成,并有相应的维护记录和维修报告。
6. 安全设备检查对船舶的安全设备进行了仔细检查,包括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
检查结果显示,船舶的安全设备齐全、完好,并且经过了定期维护和检修。
7. 船舶油水分离设备检查船舶油水分离设备是保护海洋环境的重要设备。
检查结果显示,船舶的油水分离设备正常运行,并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8. 船舶污水处理设备检查船舶污水处理设备对于保护海洋环境和船员健康至关重要。
检查结果显示,船舶的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正常,并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结论与建议根据对船舶现场监督情况的调查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1. 本船舶在现场监督中表现良好,船舶运营符合规范要求。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
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17.07.20
•【文号】海船舶〔2017〕372号
•【施行日期】2017.07.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
正文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的通
知
海船舶〔2017〕37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长江海事局,江苏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船舶安全监督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有关要求,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制定了《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以下简称《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迅速组织《程序》的宣贯和培训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熟悉程序要求。
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加快船舶动态管理系统升级和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
三、各单位在执行《程序》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四、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的通知》(海船舶〔2010〕614 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17年7月20日附件:船舶安全监督工作程序。
船舶监理的检检验要求
船舶监理的检验要求1. 船舶监理的意义和作用1.1 船舶监理的定义船舶监理是指对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过程中的技术、工艺、质量与合同履行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和鉴定等工作,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法性。
1.2 船舶监理的作用•保证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过程的合规性,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促进船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形象和竞争力。
2. 船舶监理的检验内容2.1 材料检验•检查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所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材料的质量、强度、耐腐蚀性等特性。
2.2 施工工艺检验•检查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的施工工艺是否合理、科学,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检验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连贯性。
2.3 质量检验•对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验,如焊缝质量、涂料涂层质量等。
•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2.4 安全检验•检查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操作人员是否配备个人防护装备。
•检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流程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 船舶监理的检验方法3.1 抽样检验•根据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的特点,采取适当的抽样方法进行检验。
•根据抽样结果评估整体的质量和合规性。
3.2 试验检验•在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过程中,对关键部件进行试验,验证其性能和可靠性。
•检验方法可以包括物理试验、化学试验、金相分析等。
3.3 检测仪器检验•利用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对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过程中的关键指标进行检验。
•检测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3.4 现场观察检验•对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现场进行实地观察,了解实际情况。
•观察工作环境、工作流程、工人操作等,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 船舶监理的检验标准4.1 国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船舶建造、修理和维护过程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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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监督.txt32因为爱心,流浪的人们才能重返家园;因为爱心,疲惫的灵魂才能活力如初。
渴望爱心,如同星光渴望彼此辉映;渴望爱心,如同世纪之歌渴望永远被唱下去。
船舶监督习题库一、是非题1、船舶在内河航行,应当悬挂国旗,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适用于所有航行国际航线、200总吨或750KW 以上航行国内沿海航线的中国籍机动船舶。
除此以外,规则不适用。
(X)(删除)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规定的船舶配员是保证船舶安全操作所必须的最低数额。
(√)4、客船及客滚船担任三副的船员必须持有二副及以上的适任证书。
(√)5、根据《99规则》(非国际)规定,航行于沿海航区的客船,船长大于和等于60M,每舷至少应配备机动救生艇1艘。
(√)7、《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留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薄》内,一份寄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一份由海事部门存查。
(√)8、一般情况下,对于船舶安全检查,应于船舶在港停泊期间或港内航行(作业时)时进行。
(X)9、国际吨位证书,一般有效期不超过5年(长期有效)。
(X)10、船舶货船构造安全证书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5)年。
(X)11 、根据《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无论何时,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都不得离船。
无论何时,500总吨及以上(或者750千瓦及以上)海船、600总吨及以上(或者441千瓦及以上)内河船舶的船长和大副,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X)12、政府公务、军事、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X)13、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14 、五类海船的强制报废船龄为34年以上。
(√)15、《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相同;但使用的编号与国籍证书编号不同。
(X)《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编号应与船舶国籍证书的编号一致。
《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相同。
16、船舶国籍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应随时在船。
(X)17 、二分之一(三分之一)及以上的船舶被列为重点跟踪船舶的公司的所有船舶可被列为重点跟踪船舶。
(X)18 、除另有规定外,船舶在港停泊时间不超过96小时的,进、出港签证可以在出港前同时办理。
(X)19、船舶签证薄用完后,应由船舶或船舶所有人保留二年。
(√)20、滚装船舶在航行中,司机和旅客不得留在车内,也不得在装货处所和装车处所走动、停留。
(√)21、船上应保存一份DOC(符合证明)正本(副本),以便船长在接受主管机关查验时出示。
(X)22、150总吨及以上油轮和200(400)总吨及以上非油轮应备有《油类记录薄》。
(X)23、当天气预报的风力超过客滚船的适航风级时,海事主管机关不予办理船舶的出港签证手续。
(√)24、无人驳船可不配备《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薄》。
(√)25、国际吨位证书一经颁发,长期有效,永不失效。
(X)二、单选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于( A )起施行。
A.1984年1月1日B. 1984年7月1日C.1986年1月1日D. 1986年7月1日2、根据《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老旧海船、河船各分( C )类。
A.3B.4C.5D.83、( A )类海船、河船的强制报废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执行。
A.一类、二类B.三类、四类C.三类、五类D.五类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于( C )起实施。
A.1994年1月1日B. 1995年7月1日C.1995年1月1日D. 1996年1月1日5、定期签证的有效期自签证之日起不超过( D )天。
A.60B.70C.80D.90短期定期船舶签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6、办理出港签证后( 48 )小时内未能出港的应重新办理签证。
A.36B.24C.96D.727、气胀式救生筏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应进行检验,公约规定可延长( B )。
A.3个月B. 5个月C.9个月D. 12个月8、国籍证书有效期5年,临时国籍证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B )。
A.1年B.2年C.半年D.3年9、国内海上航行的(B ),应备有船舶检验簿。
A. 大于等于12米的商用船舶B. 大于等于20米的商用船舶C. 大于等于20米的所有船舶D. 大于等于12米的所有船舶10、《油类记录簿》应在进行最后一项记录后保留( C )以备主管机关检查。
A.1年B.2年C.3年D.5年11、拖轮的适拖证书有效期为( A )。
A.1航次B. 1年C.5年D. 与适航证书有效期相同12、在船舶安全检查中,下列哪个项目不是必查项目?( D )A.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件资料B. 船员及其配备C.救生设备D. 无线电设备D.载运20000总吨以上散货油船13、根据《99规则》(非国际)规定航行于沿海航区的客船船长大于和等于( C )每舷至少应配备机动救生艇一艘。
A.40米B.50米C.60米D.80米14、中国籍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海事机构对违法船舶处以( B )元罚款,并责成限期改正。
A.500元B. 1000元C.200元D. 100元15、船舶安全检查中,对救生艇的降落装置要求其应保持备用状态,并可使2名艇员在不到( A )分钟内完成登乘和降落准备工作。
A.5B.10C.15D.2016、《99规则》(非国际)规定,500总吨及以上但小于2000总吨的国内航行货船应配备消防员装备( D )套。
A.4B.3C.2D.117、船舶签证簿用完后,应当在船保存( B )年。
A.1B.2C.3D.518、在对海船实施安全检查时,哪些项目为必查项目( D )1、船舶、船员证书2、消防救生设备3、无线电设备4、防污染设备A.1.2.3B.2.3C.3.4D.1.2.419、DOC证书有效期为( D ),临时DOC证书有效期为( )A.5年、3-6月B. 2年、12月C.4年、12月D. 5年、6-12月20、按照我国《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C )年以上化学品船、油船为超龄船。
A.10B.12C.15D.182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其立即离岗,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D )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聘用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A.1万 5万B. 3000 1万C.1万 10万D. 2000 2万22、未按《船舶安全检查通知书》或《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处理意见纠正缺陷,海事管理机构对违法船舶处以( D )元罚款,对违法人员处以20元至1000元罚款。
A.1000至3000B. 750至5000C. 1000至5000D. 750至1000023、《99规则》规定,货船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 )年。
A.5B.1C.2D.324、改建老旧船舶,必须向( C)申请建造检验。
A.海事局B.船检局C.海事机构认可的船检机构D.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25、下列哪些船舶需配备垃圾管理计划。
( C )A.400总吨及以上B.载运15人或以上C.A+BD.总长12米或以上26、客船应在( D )内将所有救生艇和吊架式救生筏放到水面。
A.5分钟B. 10分钟C. 20分钟D. 30分钟27、每艘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至少配备( C )台双向无线电话。
A.1B.2C.3D.428、载重线标志圆环的中心至甲板线上边缘的垂直距离为( A )A.夏季干舷B. 冬季干舷C.船舶吃水D. 核定干舷29、船长大于及等于60米的货船应配备( D )具抛绳器。
A.1B.2C.3D.430、500总吨以下船舶应配备( B )枚火箭降落伞信号。
A.8B.6C.12D.1031、船舶被列入重点跟踪名单( D )后,船公司可向船籍港海事机构提出脱离重点跟踪名单的申请。
A.三个月 B.一年 C.九个月 D.半年32、高速客船应( A )进行一次应急消防演习和应急撤离演习。
A.每周 B.每个月 C.每二周 D.每天33、航行于A2海区的船舶应配备( B )A.1名GMDSS限用操作员B.1名GMDSS通用操作员C.兼职1名GMDSS限用操作员D.2名GMDSS通用操作员34、老旧运输普通货船改为液化气船、油船、化学品船、散装水泥船、客滚船、滚装船、高速客船、省际运输普通客船,应当报( A )批准。
A.交通部 B.省级交通主管部门C.交通部海事局 D.中国船级社35、经特别定期检验合格、继续经营水路运输的老旧运输船舶,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每隔( A )年申请一次特别定期检验。
A.1 B.2 C.3 D.436、船舶在港时间不超过( D )小时的,进、出港签证可以同时办理。
A.24 B.48 C.72 D.3637、下列那项不属于消防员装备中个人配备的内容?( A )A.呼吸器B.防护服C.头盔及太平斧D.防爆手电38、救生筏存放地点距船艏或船艉超过( C )米的货船,除配备要求的救生筏外还应配备1只救生筏。
A.70B.80C.100D.9039、船舶开航前( D )小时之内,应由船员对操舵装置进行核查实验?A.6B.8C.10D.1240、( C ) 总吨以上的任何船舶,油水分离器应装有15PPM的报警装置,并能自动停止排放?A.400B.1000C.10000D.500041、船舶安全检查中滞留船舶的行动代码是什么?( C )A.17B.19C.30D.1842、《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用完应在船上保存( A )。
A.1年B.2年C.3年D.半年43、客船适航证书的有效期限不超过( B )年。
A.1年B.2年C.3年D.5年44、10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应设置独立驱动的消防泵数量为( B )台?A.1台B.2台C.3台D.4台45、航行于近海航区的国内货船,船上配备的救生艇、筏的总容量至少应为船上总人数的( B )。
A.110%B.150%C.200%D.120%46、船舶在码头系泊期间,按规定留足的值班人员占全船总人数的( A )。
A.1/3B.1/4C.1/5D.1/247、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船舶驶离口岸前( C )小时内(在口岸停泊时间不足( )小时的,在抵达口岸时),到检查机关办理必要的出口岸手续。
A.12、12B.24、24C.4、4D.8/848、船舶领取出口岸许可证后,情况发生变化或( A )小时内未能驶离口岸的,船方或其代理人应当报告海事机构,由海事机构商其他检查机关决定是否重新办理出口岸手续。
A.24B.36C.48D.1249、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缉私、维护航标等原因,需紧急进、出港的,签证可以( 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