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概述

合集下载

独角兽法考2019年民诉法基础讲义-第27节-仲裁法(1)-杨秀清

独角兽法考2019年民诉法基础讲义-第27节-仲裁法(1)-杨秀清

仲裁法第一章仲裁与仲裁法概述一、仲裁的概念与特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仲裁协议,自愿将现在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约定的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居中进行审理并作出有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的争议解决制度。

仲裁作为一种具有民间性的争议解决制度,与诉讼制度相比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自愿性(二)专业性(三)灵活性(四)保密性(五)快捷性(六)经济性(七)独立性二、仲裁的范围(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仲裁法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仲裁法第3条:第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第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一)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独立公正仲裁原则:仲裁法第8条和第14条(二)基本制度1.或裁或审制度2.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法第9条第二章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协会一、仲裁委员会(一)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仲裁法第10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委员会由上述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二)仲裁员的任职条件仲裁法第13条: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

3.曾任法官满8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中国仲裁协会社会团体法人,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会员第三章仲裁协议一、仲裁协议的类型仲裁法第16条: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形式仲裁法解释第1条规定:仲裁法第16条规定的“其他书面形式”的仲裁协议,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司考】考点仲裁法(星考点)

【司考】考点仲裁法(星考点)

基本概念1.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

仲裁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

2.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

重点考点详解一、仲裁法概述(一)仲裁的适用范围(主管问题)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注意】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

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

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协议仲裁,但不得协议管辖法院。

2.不得仲裁的事项:(1)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但是不是仲裁法意义上的仲裁,由法律另行规定。

(二)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自己选择仲裁、仲裁委的选择、仲裁庭的组成、审理方式和形式。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原则;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个人、社会团体的干预;仲裁委之间相互独立而无隶属关系;(三)基本制度1.协议仲裁:仲裁必须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没仲裁协议就没仲裁。

不同于劳动争议仲裁,民商事仲裁的启动前提是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是启动仲裁程序的根本。

2.或裁或审: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行使司法管辖权予以审理。

3.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应当自动执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法

仲裁法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
裁事项;(三)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针对本案而言,双方当事人对仲裁的意 思表示和仲裁事项都是明确的,至于选 定的仲裁委员会也是明确的,因为,本 案仲裁条款中指明的“中国国际贸易促 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与现更 名后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为同一机构。所以,B公司提出的仲裁管 辖异议是不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此案,并依照仲裁 程序进行仲裁
2、仲裁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一)
(1)当事人意愿原则 (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 合理解决纠纷原则 (3)独立公正仲裁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3、什么是仲裁协议?其效力如何?
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 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1)双方当事人就因此丧失了就特定争议向法 院起诉的权利, ( 2 )仲裁机构管辖权受到仲裁协议约定事项的 限制,对仲裁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任何争议都 无权仲裁。 ( 3 )对法院的效力。排除了法院对争议案件的 管辖权;其次表现为仲裁协议是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裁决的依据。
仲裁法
【学习目的和要求】 :了解我国仲裁法概 念和仲裁基本原则,熟悉仲裁程序的原 则和步骤,掌握仲裁协议及仲裁裁决的 效力,认识我国仲裁制度的重要性。 第一节 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自愿协议将纠纷提交给非 司法机构的第三者作出对 各方有约束力裁决。
概念
要素
双方自愿协商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解决争议的第三人是当事人选择的 非司法机构的的裁决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二节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一、仲裁机构
概念
依法成立根据仲裁协议受理一定范围争 议,进行法院外裁决的机构。 我国仲裁机构就是仲裁委员会。

仲裁的技巧与策略

仲裁的技巧与策略

保持冷静,合理应对突发情况
保持冷静和专注
在庭审中遇到突发情况时,要保持冷静,专注于 解决问题,而不是被情绪左右。
灵活应对变化
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自己的策略和应 对方式。
寻求专业帮助
如果遇到自己无法处理的问题或困难,可以寻求 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和建议。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05
仲裁策略之调解与协商能力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仲裁定义及作用
仲裁定义
仲裁是一种通过第三方中立机构 (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公正、 专业、高效的解决方式,其裁决 具有法律约束力。
仲裁作用
仲裁作为一种替代性争议解决方 式,能够减轻法院负担,提高争 议解决效率,为当事人提供灵活 、保密的争议解决途径。
仲裁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
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方 式解决争议,并自愿遵
仲裁的技巧与策略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 仲裁概述与基本原则 • 仲裁技巧之沟通技巧 • 仲裁策略之证据收集与运用 • 仲裁技巧之庭审应对能力 • 仲裁策略之调解与协商能力 • 仲裁实践案例分析
目录
CONTENTS
01
仲裁概述与基本原则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构建严密的逻辑链条,确保证据与主 张之间的因果关系得以充分体现。
04
仲裁技巧之庭审应对能力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熟悉庭审流程和规则
了解庭审程序
熟悉仲裁庭审的各个环节,包括 开庭、陈述、举证、质证、辩论

仲裁法律制度

仲裁法律制度

第十四章仲裁法律制度仲裁是一种重要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因其固有的自身特点而受到欢迎,被广泛地应用在民商事领域中。

学习仲裁法律制度,应首先明确仲裁的性质与特点,掌握仲裁法的基本原则,了解仲裁程序的主要阶段。

第一节仲裁与仲裁法概述一、仲裁概述(一)仲裁的概念和特点1、仲裁的概念仲裁是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前或争议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仲裁是一种重要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被广泛地应用于解决民商事财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

以下所指的仲裁,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解决财产纠纷的民商事仲裁。

2、仲裁的特点与其他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协商、调解、诉讼不同,仲裁具有以下特点:(1)自愿性。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给谁仲裁、仲裁庭人员如何组成等等都由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决定。

如无法达成协议,就不能提交仲裁。

因此仲裁充分体现双方自愿的特点。

(2)专业性。

仲裁机构一般都设有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

仲裁员一般都是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能提供专业的服务,同时也保证了仲裁裁决的权威性。

这与一般的民间第三人调解不同。

(3)灵活性。

仲裁的灵活性主要体现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样严格,很多环节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省略。

(4)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

这也是民商事纠纷当事人更乐于仲裁而避免上法庭的原因之一。

(5)快捷性。

仲裁实行一裁终裁制,不像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这样有利于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迅速解决。

(6)经济性。

仲裁的经济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由于时间的快捷性,费用也相对省了;第二,仲裁不能多审级进行,因此费用比诉讼收费要低一些。

(7)独立性。

仲裁机构不是国家机关,审理案件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保证了仲裁裁决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二)仲裁的类型1、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根据提交仲裁的纠纷是否有涉外因素,仲裁可以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仲裁

仲裁

二、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 内,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 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 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开庭和裁决
• • • • 1 开庭:以开庭和不公开为原则 2 查证、质证和辩论 3 和解和调解 4 裁定和裁决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 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 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法律制度
第一节 概 述
一 、仲裁的概念和特征
• 概念: 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 给第三者裁决,双方有义务执行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制 度。 • 特征: 1 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 2 具有灵活性和便捷性 3 一般不公开进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4 具有独立性和约束性
二、基本原则
自愿仲裁原则 独立仲裁原则 不公开原则 一裁终局原则
第二节 仲裁协议
一、概念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自 愿达成的,将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争 议,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解决的一种书面 协议。 二、表现形式 仲裁条款 纠纷发生前订立的仲裁协议 纠纷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内容
(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 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 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 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 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 2 仲裁事项; • 3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议格式

第十九讲 仲裁程序

第十九讲 仲裁程序

第十九讲仲裁程序一、仲裁概述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合意,自愿将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特定的民商事争议交由他们共同选定的第三者裁决,第三者所作出的裁决对他们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或者制度(一)仲裁的范围1、仲裁只能适用于_________主体之间,只能针对________纠纷和其他_________权益纠纷2、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纠纷(1)__________争议(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例题】(1997年律师资格考试真题)陈某于刘某二人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如就祖传字画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则提交双方住所地以外的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并将自动履行其裁决”。

后双方果然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争议,现问双方解决争议的可行法律途径是()A、即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申请仲裁B、只能申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C、只能申请双方或者一方住所地仲裁委员会仲裁D、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答案(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1)当事人之间___________将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由他们自愿协商决定(2)当事人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也由他们协商决定2、一裁终局原则(1)根据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相关机构如何处理?(2)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否上诉或者申请再审?3、或裁或审原则问题:在哪几种情况下,虽然存在仲裁协议,但是法院仍然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1)仲裁协议存在_______________的情形(2)__________管辖(3)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__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三)仲裁的机构和人员1、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设立根据仲裁法第10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__________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国内外仲裁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内外仲裁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国内外仲裁制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介绍的是国内外仲裁制度。

国内仲裁制度指的是我国在处理国内纠纷时采用的仲裁机制,而国外仲裁制度则是指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各个国家所采用的仲裁制度。

在国内,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它通过独立、公正的仲裁机构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裁决。

国内仲裁制度已经得到了相对完善的建设和发展,其中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为代表的仲裁机构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这些仲裁机构在起草仲裁规则、组织仲裁程序和解决纠纷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而在国外,仲裁制度的运作与国际贸易和投资密切相关。

国外仲裁一般分为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两个方面。

在国际贸易方面,广泛应用的仲裁规则有国际商会仲裁规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等。

在国际投资方面,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中心仲裁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等也提供仲裁服务。

这些国外仲裁机构和规则的建立,为跨境商业和投资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更多选择和便利。

总的来说,国内外仲裁制度在目的和运作方式上有所不同。

国内仲裁强调对国内争议的解决,注重维护国家法律和社会秩序;而国外仲裁则更加注重国际商业和投资的便利性,强调国际化和专业化的仲裁机构和规则。

虽然存在差异,但两者都是为解决争议提供一种高效、公正和有保障的方式。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外仲裁制度的发展和合作已经成为推动国际商业和投资的重要力量。

文章结构部分内容如下: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国内外仲裁制度展开深入探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们将在引言部分对国内外仲裁制度进行概述,介绍其基本定义和作用。

同时,我们还将明确本文的研究目的,以便读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其次,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分别是国内仲裁制度和国外仲裁制度。

在国内仲裁制度部分,我们将对其进行概述,包括其基本运作机制和法律依据。

同时,我们还将重点关注国内仲裁制度的特点,比如程序简便、执行效率高等。

第13章 仲裁法

第13章 仲裁法

(二)受理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 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 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 理由。 受理的法律效果。 三、答辩与反请求 《仲裁法》第2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 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 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第十三章 仲裁法 第一节 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 (一)仲裁的含义 仲裁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将纠纷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 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 制度。 仲裁具有如下要素:(1)当事人自愿协商通过 仲裁方式解决纠纷;(2)解决争议的第三人是当 事人选择的;(3)非司法机构的第三人为争议作 出的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对于涉外仲裁裁决,《仲裁法》第70条规定,当事人 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 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 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进行仲裁程序的 通知;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4、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 权仲裁的。
五、仲裁庭的组成 我国《仲裁法》第30条规定,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 员组成,也可以由1名仲裁员组成;由3名仲裁员组成 的,设首席仲裁员;首席仲裁员负责主持案件的仲裁。 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 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 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 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 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 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当事人 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 或者选定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一章 仲裁基础理论

第一章 仲裁基础理论

2013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第一章)第1页 第一章 仲裁基础理论第一节 仲裁概述一、仲裁范围根据《仲裁法》第2条、第3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可以仲裁,但不适用仲裁法的纠纷:(1)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涉及到我国的就业制度,国务院就此专门颁布过《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有些规定如非协议仲裁、地域管辖及对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与《仲裁法》的规定不同。

(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第二节 仲裁原则一、仲裁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称当事人自愿原则,是《仲裁法》最基本的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当事人是否将他们之间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由他们自愿协商决定。

(2)当事人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哪一个仲裁委员会仲裁,也由他们自愿协商决定。

2.一裁终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是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仲裁原则,仲裁法对此原则进行了确认:(1)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对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存在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问题;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3.或裁或审原则一项纠纷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能申请仲裁。

这也涉及人民法院主管与仲裁解决纠纷的关系。

仲裁协议排除了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注意:或裁或审原则的补充:①如果仲裁协议存在无效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处理;②如果当事人起诉时没有申明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也应诉答辩的,即使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发现了仲裁协议,也应当继续审理;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者被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制度概述

仲裁制度概述

第一讲仲裁制度概述一、仲裁和商事仲裁1、仲裁(居中公断):发生争议的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适用于多个领域,民商事仲裁较为普遍。

劳动争议则先仲裁,才能诉讼。

2、商事仲裁:对商事争议进行的仲裁。

二、仲裁制度的特点和优点1、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共性与区别:(1)共性:①立法上,同属于民事程序法的范畴;②仲裁裁决与民事诉讼的终审判决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③仲裁与民事诉讼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民事诉讼对仲裁起着协助保障的作用,仲裁过程中离不开法院的协助、支持,eg:证据、强制力;仲裁对诉讼起补充作用。

(2)区别:①两者性质不同。

仲裁机构是民间机构,其裁决不是国家意志的体现;②两者对案件管辖权取得的依据不同;③适用的程序规则不同;④实行的具体制度存在差异。

仲裁以公平为基本规则,除非当事人同意;⑤两者的审级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

2、仲裁与调解的共性与区别:(1)共性:①非官方性质的机构解决纠纷;②程序灵活、简便、省时、快捷。

(2)区别:①调解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仲裁要严格遵守规则进行;②调解协议是双方的合意体现,仲裁裁决不一定是双方合意的体现;③调解协议与仲裁裁决的效力不同。

3、商事仲裁与行政仲裁的区别:(1)性质上;(2)效力上;(3)行政仲裁作出后还可以复议。

4、仲裁的特点与优点:(1)仲裁具有当事人自愿、自主的特征;(2)仲裁具有民间性、独立性;(3)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性;(4)专门仲裁,更为客观公正;(5)程序简便、方式灵活、温和、?;(6)仲裁具有保密性。

三、仲裁的类型:1、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以是否存在常设的仲裁机构来划分;2、友好仲裁和依法仲裁:以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不同来划分;3、国内仲裁与国际商事仲裁:以争议的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来划分;4、民间仲裁与行政仲裁:以仲裁机构的性质来划分。

四、仲裁的性质:1、关于仲裁制度性质的争议与分析(1)契约说: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2)司法权说:国家审判权的一部分;(3)混合说:仲裁来源于当事人的契约,但是不能超出法律的体系;(4)自治说:仲裁是商业社会自发形成的规则,是商人实践中摸索的结果;(5)准司法权说:仲裁权来源于国家法律的确认和当事人的授权,当事人授权要符合国家法律范围。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二、我国仲裁法的基本原则
(一)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1、概念:也称当事人自愿原则、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 仲裁法最基本的原则,也是仲裁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2、体现: 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第 4条); 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由当事人协商选定(第6条);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及仲裁员,由当事人直接或间接确定 (第30条); 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由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可约定开庭形式、审理方式等程序事项(第39、40 条)。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第二节 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法的定义: 规定仲裁的范围和基本原则、仲裁机构的地位及设立、仲 裁员、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参与人和仲裁 机构或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的权利与义务、仲裁裁决的效力 等内容以及调整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仲裁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一)狭义:1994年8月3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 会议通过的《仲裁法》,该法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二)广义:所有涉及仲裁制度的法律规范。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二、我国仲裁法的仲裁范围:
(一)仲裁范围的概念 指可仲裁的事项或争议的范围,即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 虽然各国关于仲裁范围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但当事人有无 和解的权利几乎是公认的判断可仲裁性的试金石。 (二)我国的有关规定 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 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3条:下列纠纷则不能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扶 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77条: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 同纠纷的仲裁问题,另行规定,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仲裁与仲裁法 PPT课件

仲裁与仲裁法 PPT课件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二、我国仲裁法的仲裁范围:
(一)仲裁范围的概念 指可仲裁的事项或争议的范围,即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 虽然各国关于仲裁范围的规定不完全相同,但当事人有无 和解的权利几乎是公认的判断可仲裁性的试金石。 (二)我国的有关规定 第2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 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3条:下列纠纷则不能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扶 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77条: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 同纠纷的仲裁问题,另行规定,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五、仲裁与民事诉讼 (一)共同点: 1、都是民事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2、解决的纠纷性质相同; 3、都由第三方作为纠纷的公断人; 4、所遵循的某些规则和制度是一致的; 5、仲裁裁决书、调管辖权基础 具体程序
仲裁
民间性、 仲裁委员会: 司法性 民间机构 法院: 国家审判机构
双方当事人授 权 主管权与管辖 权
灵活快捷 一裁终局 法定 两审终审
民事 司法性 诉讼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三)联系 1、法律渊源上的联系性; 2、纠纷解决方式的独立性; 3、功能优势的互补性; 4、司法对仲裁的支持与监督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 5、制度与程序的互鉴性。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仲裁委员会 宣传片1
仲裁委员会 宣传片2
我国仲裁制度 发展史
第一章 仲裁与仲裁法
三、仲裁的分类 (一)以仲裁案件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为标准 国内仲裁 国际仲裁 (二)以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标准 临时仲裁 机构仲裁 奥运会临时仲裁庭 (三)以仲裁裁决的依据为标准 依法仲裁 友好仲裁
趁热打铁

仲裁法律制度

仲裁法律制度

第三节 仲裁协议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 二、仲裁协议的类型和内容 (一)仲裁协议的类型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三、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一)效力的确认机关 (二)仲裁协议的有效无效 (四)仲裁协议的法律意义
第四节 仲裁程序
一、申请和受理 (一)有无仲裁协议 (二)是否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 (三)是否属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 二、组成仲裁庭 (一)合议仲裁庭 (二)独任仲裁庭 三、开庭裁决
经济法
第一节 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及含义 (一)当事人应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二)仲裁范围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三)由发生争议的当事人自愿请求第三方作出裁决 (四)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二、仲裁的特征 (一)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性
(二)具有灵活性和快捷性 (三)具有较强的保密性 (四)具有独立性 (五)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仲裁的基本原则 (一)自愿的原则 (二)独立的原则 (三)不公开原则
(四)一裁终局的原则 (五)司法监督的原则 四、仲裁时效和仲裁费用 (一)仲裁时效 (二)仲裁费用
第二节 仲裁机构
一、仲裁委员会 (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条件 (二)仲裁委员会的组织机构 (三)仲裁员 (四)仲裁庭 二、仲裁协会 (一)仲裁协会的概念 (二)仲裁协会的职能
其内部成员签订的合同 (三)多数涉及不动产的承包 (四)农业承包合同性质上属于行政合同
经济法Βιβλιοθήκη 第六节 劳动仲裁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概念 二、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与管辖 (一)劳动仲裁组织 (二)劳动争议案件管辖 三、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二)仲裁庭处理案件须先行调解 四、劳动仲裁的效力
第七节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一、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的概念 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 (一)主要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合同 (二)农业承包合同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与

仲裁法律法规

仲裁法律法规

仲裁法律法规一、仲裁的定义及概述仲裁是指由当事人达成协议,委托第三方公正机构或个人对纠纷进行审理并做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

仲裁作为一种替代传统诉讼的争议解决手段,具有高效、保密和灵活等特点,在各类民商事争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二、仲裁法律法规的基础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是我国仲裁制度的基本法律,规定了仲裁的适用范围、程序规定、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等内容,为仲裁活动提供了法律基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条例》仲裁法实施条例是对仲裁法进行细化和具体规定的法规,其中包括了仲裁机构的资格条件、仲裁员的资格条件、仲裁费用的计算方式等内容,为仲裁实践提供了操作指导。

3. 《关于仲裁委员会设立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法院审批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保障了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同时规范了仲裁活动的进行。

三、仲裁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仲裁法律法规适用于我国各类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所有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当事人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仲裁。

四、仲裁法律法规的程序规定1. 仲裁申请及受理当事人可以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依法受理,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仲裁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成立仲裁庭,开始仲裁程序。

2. 仲裁裁决的作出仲裁庭在听取当事人申请及答辩意见后,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并执行裁决的内容。

3. 仲裁裁决的申请确认及执行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如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裁决的有效性。

一旦裁决被确认,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裁决,如拒不执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仲裁法律法规的意义及启示仲裁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为民商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为高效和便捷的方式,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仲裁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仲裁法教案

仲裁法教案

第一节仲裁与仲裁法概述一、仲裁概述(一)仲裁的概念一般认为,仲裁就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第三者就纠纷居中评判是非,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的裁决的二种解决纠纷的制度、方法或方式。

基于上述定义,仲裁具有如下要素:1.各方当事人自愿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相互间的争议;2.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的第三者是非司法机构;3.第三者为解决争议所作出的裁决,对各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

与调解和诉讼一样,仲裁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但仲裁却是非经司法诉讼途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争议解决方式。

这一方式广泛运用于民商事的争议解决过程中,也同时成为解决劳动争议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即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但以下所讲述的仲裁,如无特别说明,均仅指民商事仲裁。

(二)仲裁的特点仲裁具有以下特点:1.自愿性一项纠纷产生后,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给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和实体法,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故仲裁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这一点,即使是诉讼中的协议管辖也难以与之相提并论。

实践中,常有强制仲裁的做法,如1907年海牙《限制用兵索债公约》第1条规定的仲裁和中国的劳动争议仲裁等。

其实,仲裁而云强制,可谓是观念的矛盾,故强制仲裁一般不存在于民商事领域。

在其他领域,强制仲裁现象是其他法律部门汲取仲裁制度优点的结果,不同于民商事仲裁,也不从本质上否定仲裁的自愿性特点。

2.专业性由于仲裁的对象大都是民商事纠纷,常涉及复杂的法律、经济贸易和技术性问题,所以,各仲裁机构大都备有按专业设置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而仲裁员一般也是各行各业的专家。

在有些不设仲裁员名册的仲裁机构或进行临时仲裁时,当事人也会从所涉行业的行家中指定仲裁员。

这样,就能保证仲裁的专业权威性。

3.灵活性由于仲裁充分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中的诸多具体程序都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与选择的,因此,与诉讼相比,仲裁程序更加灵活,更具有弹性。

国际仲裁法律制度

国际仲裁法律制度

05 国际仲裁法律制 度的挑战与改革
国际仲裁法律制度面临的挑战
管辖权争议
不同国家法律体系对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和仲裁庭的管辖权认定存 在差异,导致管辖权争议频发。
仲裁程序透明度不足
国际仲裁程序通常不公开进行,缺乏透明度,可能引发公众对仲裁 结果公正性的质疑。
仲裁裁决的执行难题
一些国家对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存在诸多限制,影响仲裁裁 决的跨境执行效率。
04 国际仲裁法律制 度的实施与监管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程序
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程序
根据《纽约公约》等国际条约和各国国内法规定,外国仲裁裁决需要在承认国进行申请, 经审查符合承认条件的,予以承认并执行。
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通常包括提交原裁决书或经认证的裁决书副本、仲裁协议、证明裁决已经生效的文件等。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拥有申请权等 。
06 国际仲裁案例分 析与实务探讨
典型案例介绍与剖析
案例一
某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投资争端
案件背景
某跨国公司在东道国投资建厂,因东道国政府政策调整导致公司遭 受重大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国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就 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辩论,最终仲裁庭作出了裁决。

仲裁庭的职权
仲裁庭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调 解和裁决。在审理过程中,仲裁 庭可以调查取证、传唤证人、组
织庭审等。
仲裁庭的义务
仲裁庭应当公正、独立地行使职 权,遵守法律规定和仲裁规则,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程序规则
仲裁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应当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附相 关证据材料。仲裁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 决定是否受理。

仲裁基础知识点汇总

仲裁基础知识点汇总

仲裁基础知识点汇总引言仲裁是一种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提供了一种快速、灵活、成本较低的方式去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仲裁作为一项专门领域的法律实践,有着自己独特的基础知识点。

本文将概述仲裁基础知识点的核心内容,以期帮助读者了解仲裁的基本原理和程序。

一、仲裁的定义仲裁是指当事人通过委托于仲裁机构或仲裁人的方式,将争议交由仲裁机构或仲裁人依法处理和裁决的行为。

仲裁通常以仲裁协议的存在为基础,即当事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二、仲裁与诉讼的区别1.程序灵活性: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更加灵活。

仲裁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见进行调整,使得双方更容易达成一致,并在更短的时间内作出裁决。

2.保密性:诉讼程序是公开的,而仲裁程序的保密性更高。

仲裁庭的裁决不会公开披露,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3.执行力:仲裁庭的裁决与国家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强制执行力,但是执行程序更简单便捷。

三、仲裁协议的要素为了在未来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当事人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通常包括以下要素:1.争议解决方式:明确约定当事人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并放弃通过诉讼解决争议的权利。

2.仲裁机构选择:当事人应约定选择专门的仲裁机构,或者列举出他们认可的仲裁机构,以便在发生争议时委托该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仲裁人任命:当事人可以约定由某个特定的仲裁人进行仲裁,也可以同意由仲裁机构选定仲裁人。

四、仲裁程序的主要阶段1.仲裁申请:一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同时需向对方当事人提供仲裁申请书副本。

2.仲裁答辩: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仲裁庭提出答辩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

3.证据交换: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需提供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当事人可以交换证据材料。

4.仲裁庭听证:仲裁庭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意见,组织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并对对方的观点进行质询。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章
仲裁概述
裁概述
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仲裁的含义和类型 仲裁的性质 仲裁与民事诉讼
第一节 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仲裁制度产生的基础 西方仲裁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中国仲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一、仲裁制度产生的基础
(一) 诉讼机制的局限性 社会冲突的加剧和复杂化 商品经济是仲裁制度产生和发展的重要背 景
以仲裁机构的组织形式为标准,即基于当事人是 否在常设的专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依据我国《仲裁法》,我国不承认国内仲裁中临 时仲裁的合法性,机构仲裁时我国仲裁的唯一合 法形式。即在我国当事人只能通过选择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但是对于这外国通过临时仲裁方式作 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承认和执行时,由于 我国是《纽约公约》的参加国,因此不能以上述 理由拒绝承认和执行。
四、商事仲裁者网络环境下的新发展: 在线仲裁的产生(OA)
ADR → ODR(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 0nline Arbitration,OA
第二节 仲裁的含义和类型
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仲裁的类型
一、仲裁的含义
(一)商事仲裁的概念 商事仲裁(commercial arbitration),是指当 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将有关的商事争议提交 给第三者(即仲裁员或公断人)进行审理,并 依据法律或公平原则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均有拘 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商事仲裁具有以下要素: ① 用来解决私人间商事争议(→国际仲裁) ② 合意、协商、民间性(→民商事诉讼、行政仲 裁) ③ 中立第三人(→谈判、协商) ④ 裁决具有法律拘束力( →调解)
1923国际联盟《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 1958联合国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 《纽约公约》) 1976《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1985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① 从范围上看。仲裁逐步由一国国内的民商事仲裁 扩展到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海事仲裁和解决国家 间争端的仲裁。 ② 从裁决的执行上看。早期是单纯依靠当事人自动 履行,后来各国通过仲裁立法对仲裁法律地位予 以确认,裁决执行有了保障。 ③ 从仲裁形式上看。单纯的临时仲裁发展到机构仲 裁、及至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并存。 ④ 从仲裁机构的发展阶段上看。纯粹的国内仲裁机 构发展到具有世界影响的国际仲裁中心。
三、中国仲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仲裁制度的建立始于20世纪初, 1912年国民政府《商事公断处章程》被 看作我国第一个关于仲裁的专门规定。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逐步建立了涉外仲裁 制度和国内仲裁制度。
1956.4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 1959.1海事委员会成立
国内仲裁制度: 只裁不审阶段(1950~1966) 先裁后审(两裁两审)阶段(1978~1982) 一裁两审阶段(1983~1993) 1983 1993 或裁或审,一裁终局阶段(1993至今) 以往的国内仲裁实质上还是一种行政性质的仲 裁,其主要表现为由设在政府行政部门内部的 仲裁机构行使仲裁裁决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 纠纷。这不仅违背了仲裁的独立性、自愿性、 快捷性等特点,也与仲裁的性质相去甚远。
A. B. C. D.
仲裁可以分为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下列不属 于涉外仲裁的是: 香港某公司与南京某公司关于技术转让合同争 议的仲裁案件 山东省某外贸公司与深圳某中外合资企业关于 产品销售合同争议的仲裁案件 广东省两家企业在日本投资办厂所产生争议的 仲裁案件 中国某公司与德国某公司关于在华投资争议纠 纷仲裁案件 B
根据仲裁当事人、所发生纠纷提交仲裁的法律关 系等要素是否具有涉外因素 涉外仲裁:涉及外国或外法域 涉外仲裁与国际仲裁、外国仲裁:涉外仲裁属于 国际仲裁,国际仲裁还包括外国仲裁。【1958 《纽约公约》,将在一国领土内作出,在另一国 请求承认和执行的仲裁裁决称为外国仲裁裁决。】 三资企业 港、澳、台
(二)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关于仲裁的类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根据仲裁当事人、所发生纠纷提交仲裁的法律关 系等要素是否具有涉外因素,仲裁可分为国内仲 裁和涉外仲裁。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 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B. 根据是否在常设的专门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可分 为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 规定,我国既存在机构仲裁,也存在临时仲裁 C. 根据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不同,仲裁可以 分为民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承包合同 纠纷仲裁 D. 友好仲裁是以公平的标准和商业惯例作出的对当 事人有约束力的仲裁 D
(二)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非诉争议解决方式 ADR特点:协议性;灵活性;专业性;友 好性;国际性;互融性 ADR种类:单一型/混合型;有无中立者参 与;机构/临时
二、西方仲裁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仲裁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始于中世纪 17世纪末,英国议会制定了第一个仲裁法案, 正式承认仲裁制度 19 19世纪末20世纪初仲裁制度逐渐被世界各国的 20 各国的法律所确认 20世纪以后,仲裁国际化:
(三)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根据作出仲裁裁决所依据的实体规范的不同 依法仲裁:仲裁庭严格依据一定的实体法律规范 进行裁决。 友好仲裁(亦称友谊仲裁、依原则仲裁):依据 双方当事人的授权,仲裁庭不以严格的法律规范 为依据,而是以其所认为的公平的标准作出裁决。 这种公平的标准包括自然公正的原则、商业惯例、 公平善良的精神等。友好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 的授权为前提,必须遵循仲裁地法的公共政策和 强制性规定。
(二)仲裁的司法属性 1. 仲裁权来源于国家法律授权 2. 仲裁程序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 3. 仲裁裁决是与法院判决具有同等效力的法律文 书 (三)仲裁的民间属性与司法属性的融合
第四节 仲裁与民事诉讼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相同点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联系
一、仲裁与民事诉讼的相同点
1.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民事程序的重要组成 部分 2. 仲裁与民事诉讼解决的纠纷性质相同 3.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由第三方作为纠纷的 公断人 4. 仲裁与民事诉讼所遵循的某些规则和制度 是一致的 5. 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调解 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A. B. C. D.
仲裁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 下列关于我国仲裁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仲裁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由双方 当事人协商是否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员只能是高素质的专门法律人士 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程序应当 严格遵照诉讼程序进行 仲裁机构由行政机构组建,隶属于仲裁机构所 在地的行政机关 A
习题
A. B. C. D. 以下选项中关于仲裁的表述正确的是: 仲裁是一种以诉讼程序为基础的纠纷解决方式 和制度 仲裁是一种独立于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制度 仲裁具有一定的行政性质,是一种行政性的纠 纷解决方式和制度 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相比,仲裁是一种最快捷、 最经济、最专业、最公正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制 度 B
1. “商事”的含义 2. “国际”的含义
(二)仲裁的特点
1.优点: ① 自愿性 ② 专业性 ③ 灵活性 ④ 经济性 ⑤ 保密性 ⑥ 国际性 ⑦ 独立性 2.缺点: ① 仲裁庭权力的有限性 ② 仲裁公正的不确定性
二、仲裁的类型
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机构仲裁和临时仲裁 依法仲裁和友好仲裁
(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
第三节 仲裁的性质
关于仲裁性质的理论 对仲裁性质的认定
一、关于仲裁性质的理论
仲裁的司法权理论 仲裁的契约理论 仲裁的混合理论(契约+司法) 仲裁的自治理论 仲裁的准司法权理论(我国) 仲裁的行政性理论(我国) 仲裁的民间性理论
二、对仲裁性质的认定
仲裁的性质是包含了民间性与司法性因素在内, 并以民间性为基础,融入了一定的国家司法权 性质的混合性纠纷解决方式。 (一)仲裁的民间属性 1. 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 2. 仲裁权行使的主体是仲裁庭 3. 仲裁是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为目的的 4. 仲裁的运作过程贯穿了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志
二、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1. 2. 3. 4.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性质不同 仲裁机构与法院的性质不同 案件管辖权的基础不同 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具体程序不同
三、仲裁与民事诉讼的联系
1. 民事诉讼是保证仲裁裁决公正性的必要手 段(仲裁监督) 2. 仲裁与民事诉讼在法律渊源上具有联系性 3. 仲裁裁决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中的执行程序 来实现(仲裁支持) 4.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由 法院行使(仲裁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