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禁断水断电逼迁
拆迁时可以断水断电断路吗造成损失怎么办
一、拆迁时可以断水断电断路吗?造成损失怎么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此外,为了实施断水、断电等强迫搬迁方式的违法行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还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所以,在拆迁中采用断水、断电、断路的情况是违法的,被拆迁人遇到这种情况,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采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1、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主要涉及《刑法》中有关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财产的犯罪。
3、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对失职、渎职的公务员给予的惩罚性处理措施。
依照《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我国处分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4、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拆迁时可以断水断电断路吗?造成损失怎么办?二、拆迁时断水断电断路的相关案例:90年代,本案委托人牟先生经合法审批在江苏省启东市某镇建造了一栋商住楼。
2008年8月1日,因崇启大桥建设项目上述建筑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
2008年12月6日,牟先生接到镇政府《通知》,公布了本次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
牟先生认为前述补偿标准太低,未能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008年12月6日,镇政府向牟先生作出《告知书》一份,要求其于12月19日前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否则不得享受专项奖励,且由于施工需要,届时将停电、停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发布日期:2013-06-0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实行征收以及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公共利益的需要,包括:(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二)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公共事业的需要;(三)国家重点扶持并纳入规划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保护、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为改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组织实施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建设的需要;(五)为改善城市居民居住条件,由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的需要;(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四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证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举报人通报。
第二章征收程序第八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收房屋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修订)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17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7.04.1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施行日期】2017.06.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7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7年4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四)可持续发展,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第五条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全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移民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拆迁断水断电应急预案
一、预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拆迁改造项目日益增多,拆迁过程中断水断电现象时有发生,给被拆迁人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甚至影响社会稳定。
为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处理拆迁断水断电事件,确保被拆迁人生活不受影响。
2. 依法依规处理拆迁断水断电事件,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3. 做好舆情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拆迁断水断电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落实等工作。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处置组、舆情引导组、后勤保障组等。
(1)办公室: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工作。
(2)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调查、协调解决、应急措施落实等工作。
(3)舆情引导组:负责舆情监测、引导、回应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保障、人员调配、车辆调度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发现拆迁断水断电事件后,现场处置组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现场处置组迅速赶赴现场,调查事件原因,采取以下措施:(1)核实断水断电原因,是否属于拆迁原因。
(2)与供水供电部门沟通,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3)为被拆迁人提供临时生活用水、用电保障。
(4)协助被拆迁人进行维权。
3. 舆情引导:舆情引导组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走向。
4. 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根据现场需求,提供物资、人员、车辆等保障。
五、应急终止1. 供水供电恢复正常,被拆迁人生活得到保障。
2. 舆情得到有效引导,社会稳定。
3. 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六、后期处理1. 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2. 对被拆迁人进行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的不足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拆迁断水断电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1.03.22•【文号】国务院令第78号•【施行日期】1991.06.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01年6月13日实施日期:2001年11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一九九一年一月十八日国务院第七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
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拆迁管理一般规定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
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规定的拆迁期限。
征地拆迁中,遭遇断水断电等暴力逼迁手段怎么办
征地拆迁中,遭遇断⽔断电等暴⼒逼迁⼿段怎么办断⽔断电是拆迁⽅常⽤的逼迁⼿段之⼀,之所以使⽤这些⼿段,就是为了逼迫那些不愿意搬迁的被征收⼈妥协,如果征收过程中遭遇断⽔断电等暴⼒逼迁⼿段怎么救济?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欢迎阅读了解。
征地拆迁中,遭遇断⽔断电等暴⼒逼迁⼿段怎么办问:我的房⼦正在⾯临拆迁,可是⼀直与拆迁部门不能达成⼀致,最近我的房⼦已经被断⽔、断电了,对我的⽣活造成了很⼤的影响,他们的这种⾏为违法么?我可以告他么?答:这种⾏为是严重违法的,你完全可以依法对这种⾏为进⾏相应的法律程序,来维护⾃⼰的合法权益。
因为根据《国有⼟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不得采取暴⼒、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供热、供⽓、供电和道路通⾏等⾮法⽅式迫使被征收⼈搬迁。
禁⽌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所以你可以将作出该⾏为的部门或个⼈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程序来维权。
具体救济途径:1、申请查处。
被拆迁⼈可向房屋拆迁⾏政主管部门申请查处相关断⽔断电的违法⾏为。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对打着利民旗号⾏暴⼒拆迁的政府⾏为,百姓束⼿⽆策往往是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
国家给了我们权利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3、提起复议或者诉讼。
如果对拆迁过程中的⼀些决定、程序或政府部门不作为等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要注意时效复议60天内,诉讼6个⽉内。
4、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确认断⽔断电的⾏为违法,同时⼀并请求法院要求对⽅对因断⽔断电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这是最有效的救济途径。
5、报警⽴案。
如果断⽔断电的⾏为导致其他⽅⾯的损害,触犯刑法的,被拆迁⼈还可向公安机关报警⽴案。
通过合法有效的法律途径终⽌拆迁⽅的违法逼迁⾏为,⽤法律武器化被动为主动。
⽣活中遇到的具体情况更加复杂,本⽂不能详尽。
针对不同部门的⾏为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帮助。
欢迎到店铺进⾏在线法律咨询,也可以阅读相关法律知识进⾏了解。
非法断水断电,这你都能忍?
征地拆迁一直是近年来比较敏感的话题。
在城镇建设以及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虽然国家已经三令五申过,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严禁单位或者个人以断水断电断气等方式对拆迁户威逼利诱。
但是为了背后隐藏的巨大利益和压低拆迁的成本,在拆迁过程中,以断水断电等暴力的方式进行逼迫搬迁的违法行为仍在一些地区时有发生。
在这样的胁迫下,很多被拆迁户只能被迫的选择与拆迁方妥协。
现在,我们告诉你,碰到这样的情况坚决不妥协!非法断水断电违反了哪些法律盛廷律师为我们提供了以下法律支撑: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6条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前述法律第29条也规定:供电企业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户供电,不得中断。
因供电设施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户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户。
3《城市供水条例》第22条规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4从上面条例可以看出,在征收方与被征收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
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面对断水断电这种情况,如果是供水供电公司的问题,盛廷律师建议您:1及时拨打报修电话询问断水断电的原因,并要求他们尽快抢修,在拨打电话时最好能够录音采证,以备供水供电公司不作为。
2023年房屋拆迁新规是什么(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2023年房屋拆迁新规是什么(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导读:征地拆迁中的权利救济和人们认知其他事物一样,都遵循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道理。
故此,在明律师隔三差五就要以不同的“排列组合”逻辑给大家重申一下征收维权的关键原则、要领,这对于刚刚碰到征拆的朋友而言是“入门”,对身处征拆旋涡中多年的被拆迁人而言则是重要的“回头看”。
那么,结合2023年的征收拆迁全局,被拆迁人必须要掌握的权利救济原则都有哪些呢?下面要谈的可都是城市、农村通用的大原则,各位可一定要看清楚、记牢靠。
【原则一:公共利益需要不能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和2023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45条都规定了“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征收房屋、土地的原则。
究竟何为“公共利益”,法条上有列举,大家可以自己去看。
有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公共利益需要”的表述略显抽象、概括,实践中并不容易客观审查。
这种感受无疑是有道理的。
但从凡事都是“虚”“实”结合的观点上看,公共利益需要这一条原则虽然看上去有些“虚”,但在具体个案中却也能够被依法通过证据来审查,这一点已为最高法的相关裁判所确认。
总之,若被拆迁人觉得自己遇到的项目是为了建高档别墅区或者所谓的“商业综合体”,不符合法条列举的公共利益标准,将你的想法告知代理律师,并在协商谈判中向征收方提出你的质疑,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拆了你的房,占了你的地,以后要干嘛?这个问题的答案,弄清楚了对大家的维权很有用。
【原则二:无公告不征拆】凡是征拆行为都必须有公告、公示和通知,都得明着来,而不能来阴的。
完整项目全程可能会有不下10种不同作用的通知公告,缺哪一个都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这里在明律师想强调的,是标志着征收项目启动的第一份公告,城市叫“房屋征收范围公告”,农村叫“征地预公告”,这两个是法条上规定的征收的开始。
牢记它们的最大意义在于,一旦见到了叫这个名字的公告,你就该进入到“全面维权”的状态中了,该固定证据要固定证据,该找律师要找律师,不能继续躺在待拆迁的房子里睡大觉了。
国务院《禁止非法强拆紧急通知》全文
国务院《禁止非法强拆紧急通知》全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期,一些地区在农村征地和房屋拆迁(以下简称“征地拆迁)中,相继发生多起致人死伤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为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征地拆迁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坚决制止乱占滥用耕地,严格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妥善处理城市发展和征地拆迁的关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城乡建设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要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下大力气化解征地拆迁中的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
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朴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lO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房屋被征收,不搬迁被断水断电合法吗?
一、被征收人拒绝搬迁,被断水断电合法吗?
征收房屋时双方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如果协议无法谈妥,被征收人有权不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都是不允许的。
但是,被征收人得到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二、征收补偿的其他知识
1、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需要钱的可以选择货币补偿,需要房屋的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的调换,但要注意房屋产权调换的差价。
2、房屋被征收补偿的项目
(1)房屋价值
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来评估,其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房屋的价值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
核结果还是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搬迁、临时安置费用
因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因征收被停产停业的损失。
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
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政府或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行政协议等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强制措施,限制其用水和用电,以达到强制执行的目的。
这是一种行政手段,也是一种强有力的管理方式。
断水断电是一种极端手段,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采用。
比如,某些个人或单位长期违反水、电用量计量法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需要借助这种措施来进行管理和纠正。
此外,断水断电也可用于强制执行法定的行政处罚决定,对不能按时履行处罚决定的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保证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
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需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程序规定,不得随意滥用职权。
一般而言,政府或相关部门应当在采取断水断电措施前,先予以警告并开出书面通知。
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采取断水断电措施还涉及多部门的协调配合,要求其行政机关要依法、合规操作。
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的使用在大多数情况下是被认为有必要的。
许多个人和机构不遵守法规和规章制度,也有一部分是刻意逃避缴纳水电费用,这对整个社会都会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采取强制措施来纠正这些不当行为是必要的。
但是,在实际执行中,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也会出现一些问题和风险。
第一,如果操作不当,可能会影响一定数量的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在采取强制措施前,行政机关必须做好工作,通过外交途径尽可能让涉事方自愿遵守法律法规或履行法定义务。
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并随意使用行政强制措施,可能会引起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给社会带来极大的损害。
综上可见,断水断电行政强制措施是一种严格依法行政的手段,必须严格依照程序和法律法规来执行。
当然,在特定情况下,为了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在行政强制措施施行时,除了使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外,还应该做好协调处理,尽可能避免给公民生产、生活造成困难,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拆迁断水断电协议书范本
拆迁断水断电协议书范本甲方(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拆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因城市发展需要,对乙方所在区域进行拆迁,为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就拆迁过程中断水断电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断水断电时间1. 甲方将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对乙方所在区域进行断水断电。
2. 乙方应在断水断电前完成搬迁工作,确保不影响甲方拆迁进度。
二、断水断电范围1. 甲方将对乙方所在区域的供水供电设施进行拆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水管、电缆等。
2. 乙方应提前做好断水断电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储备生活用水、准备应急照明等。
三、拆迁补偿1. 甲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乙方进行了合理的拆迁补偿。
2. 乙方对拆迁补偿无异议,并同意在断水断电后不再提出额外补偿要求。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1. 甲方负责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范围进行断水断电,并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乙方应在断水断电前完成搬迁,并配合甲方的拆迁工作。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进行断水断电,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 如乙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完成搬迁,影响甲方拆迁进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拆迁政策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拆迁政策国家是人民的土地是农民的,增地权利不是农民的,征地权利却是开发商与政府利益的联合欺压掠夺强占没有国法的,全国各个部门都号称是人民的公仆,在农民征地拆迁问题上公仆都上哪去了呢?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新东村五组被政府拆迁,在没有任何手续的前提下以诱导,空挂,恐吓,威胁,牵驴,关照,捆绑,急拆,断水,断电,断路,欺骗,暗箱操作等方式榨取老百姓的房地产,掏空老百姓的存款,损害国家名誉,玷污政府行为.有法不依,以权谋私,敲诈掠夺老百姓的钱财.我们是海城市新东村失地农民,因政府拆迁以盈利为目的,补偿不合理,造成我们无法生活。
其表现如下:其一、诱导式,动员拆迁起在20日内走,每户得奖金一万元,预期超限者奖金取消。
其二、空挂式,先交房者,可按顺序号得到好楼层,后者只能住顶楼和一楼。
且不知回迁楼的时间、地点、质量,何时交给被动迁居民居住。
其三、恐吓式,动员拆迁人员,时常在居民中散布,不走就强迁,老百姓斗不过政府,小胳膊拧不过大腿。
蒋介石八百万军队都被共产党打败,何况几户不走的被动迁居民。
其四、威胁式,你们不走,我们就交给法院判,法院听谁的,不也听政府的吗?那时你们哭都来不及啦。
其五、牵驴式,查找在被动迁居民中,有一定影响的几户居民,给他们足够的货币,让他们先行,从而带动其他住户随行。
其六、关照式,排查被动迁居民中,有亲属在上级任有重要职务和影响的,暗中多给补偿资金,免除后患。
其七、查税式,动迁居民有经商、办企业、从事第三产业的,动用税务部门查你偷税、漏税、补税等,胁迫你搬迁。
其八、捆绑式,确定动迁户几十户为一组,每组全部在一定期限内走完,每户得奖金五千元,要有一户不从,势必影响其他住户奖金分配。
株连式拆迁,挑动居民之间不合,唯恐天下不乱。
其九、急拆式,每动员走一户居民,签字不足五分钟,房门、窗户等设施即将被毁。
次日,房屋被铲车、抓沟机夷为平地,使被动迁居民没有反悔的余地。
同时,也给其他左邻右舍不走的居民造成心里压力,动摇民心,造成恐慌,这就是海城的文明拆迁。
最新拆迁规定
最新拆迁规定推荐文章拆迁补偿规定热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热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热度: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解读热度: 2017国家最新经济政策规定热度: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国家出台了最新拆迁规定。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拆迁规定。
欢迎阅读!最新拆迁规定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2020年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2021年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立顺利进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关于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条例。
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全文,仅供参考!20xx年最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立顺利进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立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立单位或者个人。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撤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撤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四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有利于城市旧区改建。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立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国务院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领导。
对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中有突出奉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拆迁管理一般规定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拆迁房屋,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拆迁方案和拆迁方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拆迁申请,经批准并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拆迁。
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必须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实施房屋拆迁不得超越经批准的拆迁范围和规定的拆迁期限。
第九条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统一拆迁,也可以由拆迁人自行拆迁或者委托拆迁。
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被委托人应当是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的单位。
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不得承受拆迁委托。
第十条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或者其他形式予以公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新拆迁条例 I , 断水断电逼迂 , : ,
偿 、 于 非 因 公 共 利 益 的 需 要 实 施 的拆 关 引发矛盾 冲突的“ 制拆 迁” 题 , 求 强 问 征
三是房屋征 收部门负责组 织对被征
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 , 拟定补偿方案 , 并 征求被征收人的意见 , 经修改完善 , 报有
收国有 土地上单位 、 人 的房 屋与拆 迁 个
强 制搬 迁 。
口新
京
补偿制定行政法规。 据此 , 国务院 法制办会 同住 房城 乡
建 设 部 在 多 次 征 求 各 方 面 意 见 的 基 础
征 求意见 稿 同时 规定 , 实施 强制搬 迁前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 ,
关 政府部 门批准后 公告 ; 中危 旧房改 其
造补偿方案在批 准前还应 当征得三分之
二 以上被 征 收 居 民 的 同意 。
迁等问题予以了明确规定 。 20 年 1 月 1日起 施行 的《 07 O 中华人 民共和 国物权 法》 规定 :为 了公 共利益 “
意见稿予以了明确规定 。
偿, 也可 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或者实行 货 币补偿 与 房屋 产权 调换 相 结合 的形 式 。被征收人可 以选择补偿方式。
二是 货 币补 偿 的金 额 , 由房地 产价 格 评估 机 构 以房地 产 市场 评估 价格 确
定 , 不得低 于房屋征 收决定生效 之 日 但
类似房地产 的市场交易价格。房地产价 格评估 机构 , 由被 征收人 以投票或 者抽 签等方式确定。
偿都是合 目的的、 法的, 合 但还有一些人
不愿搬 走 。 这时公共 利益就很 难 实现 。 ”
北 京 大 学 法 学 院 教 授 王锡 锌 认 为 , 个 这
时候 强制 措 施 的存在 是 有一 定合 理性
《 国有 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征求意见稿)1 9日起向公众 》 月2
征 求意见 。条例规 定, 强制搬 迁前应先 予以补偿 , 补偿金不得低 于市场 价 。同时规定 , 房屋征收部 门及其委托单位 不得 采取 中断供 水 、 电等 供
对被 征收人先 予货 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
调 换 房屋 、 用 房 。 周转
1 2 月 9日, 备受社会各界关 注的《 国 有 土地上房屋 征收 与补偿条 例 ( 征求意
上, 经反 复研究 、 改 , 成 了征求 意见 修 形
稿
见稿 ) ( 》 下称征求意见稿) 正式 向公众公
开征求意见 。
人 民 法 院 提起 行 政 诉 讼 、 不 履 行 的 , 又 由 作 出房 屋征 收决 定 的 县 级 以 上 地 方 人 民
五是补偿 协议 订立后 , 一方 当事人
未 履 行 补偿 协 议 的 , 一 方 当 事 人 可 以 另 依法 向人 民法 院提 起 诉 讼 。
议并通 过 了《 国人 民代表 大会常务 委 全
员会关 于修改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城 市 房
地产管理 法 ) 的决定》 授权 国务院就 征 ,
政 府强制搬迁 , 或者依 法 申请人 民法 院
六是政府应 当为征收个人住宅 的被
政府法制2 1 年 00
征 收人提供 适 当房源 , 符合住 房保 障条 件的应当为其提供保障性住房 。
房 屋 征收应 广 泛 听取意 见
征求意 见稿 规定 , 县级 以 上地 方人
民 政 府 在 组 织 有 关 部 门 论 证 后 , 当 将 应 房屋 征 收 目 的 、 屋 征 收 范 围 、 房 实施 时 间 等 事 项 予 以 公 告 , 采 取 论 证 会 、 证 会 并 听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征 求 被 征 收 人 、 众 和 专 公
征 求 意 见 稿 规 定 , 征 收 人 以 及 与 被
房屋征收决定有关 的利害关系人对补偿 决定不服 的, 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 复议 , 也 可 以依 法 向人 民法院提 起行政诉讼 ; 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期 间, 不停止补偿决
四是房屋征收部 门按照补偿方案与
的需要 , 依照 法律规定 的权 限和程序可
迁。
补偿金 不得低 于市场价
征求意见稿对政府征 收房屋 的补偿 问题予 以了专章规定 。要求被征收房屋 的房地产市 场评估 价格 , 不得低 于房屋
征 收决定生效之 日类似房地产 的市场交
易价格。
征求意见稿对征收补偿规定了六个
方 面 的 主要 问题 :
一
是 补偿 的方 式 可 以实行 货 币补
条例 , 并对“ 公共利 益的需要 ” 作了界定 。
根 据 征 求 意 见 稿 , 公 共 利 益 的 需 “ 要 ” 括 七 种 情 况 : 防 设 施 建 设 的 需 包 国
的同意。
非 因公 共利益 拆迁 应 自愿公 平
根 据征 求意 见稿 的规定 , 因公共 非 利 益 的 需 要 , 迁 国有 土 地 上 单 位 、 人 拆 个
【 解读 】
“ 果 政 府 部 门 对 房 屋 的 征 收 和 补 如
国务 院法 制办在其 网站 上公 布征求
意见 稿 的全 文 。征求 意见稿 共 五章 4 1 条, 分别对适 用范 围 、 收程序 、 收补 征 征
强制搬迁 应先 予以补 偿
对 于 政 府 收 房 屋 过 程 中 , 容 易 最
以征收集体所 有 的土地 和单位 、 人的 个
房屋及 其他不动产 。20 年 8 3 ” 07 月 0日 ,
被 征收人订 立补偿协议 ; 中危 旧房改 其
造 的补 偿协议 , 签约期 限内签约率 达 在
到三分之二以上的 , 方可生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定 的执行 ; 期不 申请行政 复议也 不向 逾
的, 因为所 有的 法律 实施都有 一个强制
问题 。 但 同 时 , 制 是 法 律 设 定 的 一 种 强
手段 , 它本 身必须符合 法治的基 本的原
则, 不能够和暴 力 以及 一些野 蛮的方式
画等 号 。
方式实施 搬迁 。任何 单位和 个人 不得 以暴力、 胁迫等非 法手段 实施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