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施工过程管理中的变更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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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施工过程管理中的变更与索赔目录前言一、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重要性二、引起变更与索赔的原因分析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四、完善有序的文档管理是实现成功索赔的关键五、变更索赔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六、索赔工作应注意事项七、结束语正文在当今竞争十分激烈的建筑承包市场上,施工企业要想以高价中标非常困难,“低中标,高索赔”是许多施工企业采取的办法,但现在的建设项目业主变得越来越专业,对变更与索赔工作的管理程序更加严格细致,施工企业需要高度重视这一变化,施工过程中不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变更与索赔是承包商在建筑市场上保护自身权益、弥补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以其本身花费较少、经济效果明显而受到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施工企业变更索赔的成效如何,是与施工企业的变更索赔策略、计划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经验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的。一、工程变更与索赔的重要性工程变更与索赔是施工企业减少风险损失的有效途径。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隐含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自然条件的风险以及施工本身的风险等。工程变更索赔与风险有着密切的联系,对利润极低或负利润的项目进行有利的变更,增

加造价,从而降低施工企业亏损风险;对承担了本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损失而向业主索赔,是充分利用合同条款,通过工程索赔的途径将损失尽可能多地从业主方补偿回来。因此,工程变更与索赔是施工企业减少风险损失、获取经济收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如果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缺乏变更与索赔意识,对变更及造成索赔的事件反应迟钝,那么就等于主动放弃了应该得到的利益。工程变更与索赔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体现。承揽工程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项目的经营管理自然也就围绕这一中心展开。任何一个有实力的施工企业不仅应具备施工技术和施工能力上的优势,还应该具备很强的合同管理和工程变更索赔的能力。只有既能优化内部施工

管理以降低施工成本,又善于运用工程变更索赔的手段减少损失的施工企业,才能使自身的竞争力不断发展强大,企业效益提高。工程索赔是施工企业维护其合同权益的重要手段。合同条款是规定业主和施工企业双方权益以及应承担义务的关键性文件,它阐明了业主及施工企业之间风险的划分。施工企业只有提高灵活运用合同条款的能力,通过工程变更索赔来减少经济上的损失,才能维护其合理的合同权益。因此,工程变更索赔实际上是施工企业维

护其合同权益的最基本的管理行为。二、引起变更与索赔的原因分析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工程市场,要想中标,首先要有一个极具竞争力的商务报价。如果不敢承担任何风险,则在招投标过程中难以中标。不能设想在报价时把各种因素、各类系数都考虑得足足的,按自身条件要求去获得项目。因此,所报价格,一般都有一定的风险。在合同的谈判过程中,一要把好合同谈判和签订关,对未确定因素保持协商调整的弹性,避免合同中写进不公平或不利于自己的争端解决条款;二要靠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管理,其中变更索赔就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管理。没有哪个项目业主或施工企业能完完全全按合同条款全部执行的,总会有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给项目的执行带来条件的变化,使得一方受到利益损害,这就存在索赔问题。具体到变更与索赔的关系,是同一体中的两个方面,又存在不可割裂的相互联系,在工程施工中,二者的结果均表现为对工程进度、费用的要求。并不是有变更就有索赔,例如工程某个部分的删减或对项目有利的变更,即不存在索赔;业主对质量要求提高或工期加快,就存在索赔。在工程项目中,能够引起变更与索赔的原因很多,FIDIC合同条款和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1),对引起变更、索赔的事项做了归纳,可操作性比较强。现对引起变更与索赔的主要原因做以下提纲式的归纳:(一)引起变更的主要原因从对合同的改变程度上来看,变更可分为:工程范围变更和工程量变更两大类,具体归纳如下:——额外工程——附加工程——工程某个部分的删减——配套的公用设施、道路连接和场地平整的执行方与范围、内容等的改变——工程量增加——技术条件(如:工程设计、地质情况、基础数据、工程标高、基线、尺寸等)改变——质量要求(含技术标准、规范或施工技术规程)改变

——施工顺序的改变——设备和材料供货范围、地点、标准的改——服务范围和内容的改变——加快/减缓进度(二)引起索赔的主要原因引起索赔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对方违反合同规定——变更——不可抗力事件——不可预见的风险——工地条件改变——地下隐藏的自然条件与招标文件中所注明的存在很大的差别——法律的修改——暂停部分工作、停工(全面暂停)、终止合同——合同缺陷或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并造成损失——行使权利过当、增加特殊要求(如:增加检验项目且检验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对方原因导致项目

缺陷(包括对未最终移交的工程不恰当使用)而发生损失——支付延误造成的损失——物价上涨——汇率变化对于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单价极低或利润为负的,从一开始进入施工现场,在项目经理牵头下,项目总工程师和计划合同工程师就要积极想办法,主动寻求变更此分项过程的结构形式或施工工艺,然后通过“公关”活动确保变更成功并商定有利润的新单价。对业主变更项目“业主给出的单价是否合理”、“该不该提出索赔要求”和“索赔费用金额是否合理”,这就需要计划合同人员与技术人员密切协作,深刻理解签订的合同文件各项条款,充分利用有利的条款来争取最大的项目利润。三、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一般规定的时限为28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索赔报告的内容至少应包括索赔事项和要求、支持其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和附带证据材料等主要方面。关于时效性问题,有一个极特殊的情况需要提出:如果在提出索赔要求时,已经超出合同规定的时效,但是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一般

事件法律时效2年,机械租赁事件时效1年),则由

于索赔事件本身的事实依然存在,因此要求索赔方依然可以继续提出索赔要求,但是要承担未按时提交索赔报告的责任,例如有些工程项目合同条款规定,超出合同规定时效的索赔,业主只赔偿该索赔事件中监理工程师签证部分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不赔偿。一般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①业主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也未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由于为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用索赔[通常情况,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但如果投标书的机械设备投入表中,注明有租赁机械的,则按市场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这个区别在编制投标书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有所考虑]。②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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