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检修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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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养路机械各修成的检查周期、检修项目

大型养路机械各修成的检查周期、检修项目

大型养路机械各修成的检查周期、检修项目
大型养路机械的检查周期和检修项目根据不同的机械种类和具体的使用情况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大型养路机械的检查周期和检修项目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日常检查:机器每天使用前要进行的检查,如机油、液位、轮胎气压等常规检查。

2. 定期检查:机器定期进行的检查,如车辆的每300小时保养,机器的严格检查,如机油更换,发动机清洗等。

3. 故障检修:当机器出现问题时进行的检查,如机器无法启动,轮胎坏掉等,需要及时修理。

4. 年度大检修:机器每年进行的大检修,如发动机大修、液压系统检修、轮胎更换等,以保证机器的长期使用效果。

总体来说,大型养路机械的检查周期和检修项目是根据机器具体使用情况、机器品牌、机器型号、维修保养手册所规定的。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程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程

<<DC-32捣固车检修规则>>简介
1.6 液压减振器 (1) 无泄漏、异常噪声和卡死,两端的橡胶减振垫无老化和破损,否则 分解检修或更换。 (2) 在液压减振器试验台上进行试验,根据所记录的示功图,分析其技 术状态。性能状态不良的,参照有关规定分解检修。 (3) 两端各销套配合间隙不超过0.6mm,间隙超过限度或拉伤严重时应 更换。连接销与构架上液压减振器耳座孔的径向间隙不超过1mm,超 过时更换销轴或焊修销孔。 1.7 中心销各关节部位转动良好,无卡滞。中心销防尘套破损时更换。 1.8 旁承装置橡胶减振元件老化、龟裂、严重变形及脱胶时应更换。新换 的旁承橡胶减振元件按以下要求选配: (1)检查外观,橡胶块无裂纹、缺损。 (2) 旁承橡胶减振元件在预加载荷为18.6kN时的垂向静刚度为 11.3±3kN/cm。 (3) 旁承的自由高度为119mm~122mm。同一转向架上,旁承的自 由高度差不超过2mm。 (4) 旁承滑板无裂纹,其局部磨耗、拉伤时可修整。旁承滑板的磨耗 量超过2.5mm时应更换。
<<DC-32捣固车检修规则>>简介
5.3 连结器应无变形、裂纹,接合部应平整,接头的丝扣应 无磨损,连结器挡销弯曲者应修理,磨耗超过原形三分之 一时应更换。 6. 检查制动系统各管路泄漏情况,接头、卡套等有泄漏故障 应检修。敲打柴油机至空气干燥器间的管路,以清除锈层, 锈蚀严重时应更换。 7. 制动管路管卡及吊架松动时应紧固。 8. 空气干燥器工作不良时应进行分解检修,并更换空气干燥 剂。 9. 各制动阀的安装座应无裂损,胶垫无腐烂、老化,安装螺 栓丝扣不良时,重新套扣或更换,中间体或安装座吊架无 松动。 10. 重新组装的制动系统,各部件安装牢固,各接头无泄漏。 11. 检修后进行系统调试,并按下列要求进行制动机性能试验。

大机管用修办法(上海)

大机管用修办法(上海)

—1—工大设[2005]114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工务大修段大型养路机械管用修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施工队(车间)、机关科室:现将《上海铁路局工务大修段大型养路机械管用修办法(试行)》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上海铁路局工务大修段大型养路机械管用修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铁道部颁布《大型养路机械管理规则》是大型养路机械(以下简称大机)管理的基本规则,依据铁道部《大型养路机械管理规则》,结合我段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大型养路机械管用修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上海铁路局工务大修段所属的捣固车、动力稳定车、配碴整形车、清筛机、打磨车和大修列车等大型养路机械。

若本办法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或规定相冲突,以上级部门的文件或规定为准。

二管理职能第三条工务大修段对大机实行段、施工队、班组三级管理体制。

上海铁路局工务大修段总工程师代表段,行使对全段大机的领导管理职责。

设备科负责对全段大机的归口管理;施工队负责大机的日常管理;大机班组负责大机的现场管理。

第四条设备科职责一、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对大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二、负责组织新配置大机的接运、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大机《设备履历簿》,做好“机械动力设备台帐”,做好有关技术资料、文件的建档保管工作。

四、做好各类大机的技术消化工作,并负责制定和修订各类大机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与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大机《作业标准》。

五、掌握全段大机的类别、数量、技术状况、动态变化和安全使用情况,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填报有关报表。

六、统一管理大机的调拨、报废、封存、启封。

七、负责大机年检合格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汇总统计大机机械故障和事故情况,组织本段一般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工作。

九、负责向路局填报大机的更新改造计划和总成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更新改造计划和总成换修计划。

大型养路机械验收规则(试行)

大型养路机械验收规则(试行)

大型养路机械验收规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3.03.08•【文号】铁工务[1993]18号•【施行日期】1993.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关于发布《大型养路机械验收规则(试行)》的通知(铁工务<1993>18号)各铁路局,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铁道建筑总公司昆明机械厂,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部驻昆明机械厂大型养路机械验收室:现将《大型养路机械验收规则(试行)》发给你们,于发到之日起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一九九三年三月八日大型养路机械验收规则(试行)总则第一条大型养路机械是进行铁道线路整修作业的专用设备。

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验收工作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机械及配件质量,确保行车及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部颁各类大型养路机械及配件的制造、修理的有关规程、设计图纸和规定的技术标准,以确保大型养路机械及配件的制造、修理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条验收工作要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岗位责任制的作用,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保证验收规则的正确贯彻执行。

验收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既要坚持原则认真把关,又要积极攻关,协同有关单位搞好全面质量管理。

第一章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第四条为了加强大型养路机械及配件的质量管理,铁道部工务局负责大型养路机械的验收管理工作,经部批准在有关工厂设立铁道部驻厂验收室。

验收室是部派驻工厂的专业验收机构,负责管理与执行大型养路机械及配件的验收工作。

验收人员是代部验收大型养路机械及配件的代表。

第五条驻厂验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团、工会的组织关系和活动,人事档案管理等,委托所在工厂党委领导。

驻厂验收室的技术业务工作,由铁道部工务局领导。

第六条驻厂验收室人员的任免、调转、奖惩等事宜,由铁道部工务局负责办理(其中验收室主任由部人事司任免)。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养护质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

第三条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我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分为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管理两个方面。

第五条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范围包括:摊铺机、压路机、沥青混合料搅拌机等。

第二章日常使用管理第六条使用大型养路机械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操作证件,并经过技术培训合格。

第七条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机械功能正常,操作平稳。

第八条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必须符合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机械,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

第十条大型养路机械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切勿疲劳驾驶或操作。

第十一条大型养路机械使用期间,如发现机械存在异常操作,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第十二条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清洁和维护机械,保持机械的使用寿命和工作效率。

第十三条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过程中严禁酒后驾驶或使用,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维护保养管理第十四条大型养路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和保养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大型养路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专职维护人员负责,必须定期检查和保养。

第十六条大型养路机械的维护保养内容包括:润滑、清洁、紧固、更换易磨损的零部件等。

第十七条大型养路机械的维护保养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或跳过。

第十八条大型养路机械的维护保养记录必须清晰完整,包括维护保养人员、时间、内容等。

第十九条维护保养工作过程中,如发现或预见机械存在故障或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大型养路机械使用人员,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标准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标准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标准根据现阶段我国铁路养路机械化的发展方针,大型养路机械主要应用于繁忙线路、快速线路(含快速以上线路)及作业特殊困难的线路。

另外,根据我国铁路运输形势及技术发展的需要,今后新线建设要优先考虑应用大型养路机械作为线路修理手段;既有一般线路的也要积极推广应用大型养路机械。

拟装备的养路机械及线路检测设备的技术规格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其性能要先进、可靠、型号要尽量统一,数量要以拟作业线路相匹配。

一、维修机组的装配标准双枕捣固车(或连续式捣固车)2台单机效率0.8~1.2KM/H 动力稳定车1台单机效率0~2.5KM/H配碴整形车1台单机效率0~10KM/H捣固车、稳定车、整形配碴车配合可完成线路综合维修的起道、拨道、抄平、拨正曲线、全面捣固以及道床稳定、边坡整形等作业。

机组采用2台捣固车平行作业是为提高封锁天窗的利用率和确保捣固作业的实施。

二、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施工作业标准1 作业内容1.1大型养路机械线路维修作业的主要内容包括起道、拨道、捣固、碴肩夯拍、轨道稳定、道床配碴与整形与钢轨打磨.2 作业条件2。

1维修作业必须封锁线路,封锁时间一般每次不少于180MIN,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和线路开通后的整理作业若有碍行车安全时,可办理慢性手续.2.2大型养路机械的驻站与作业地段的距离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5KM。

2.3捣固作业时应设置不少于10MM的基本起道量。

当起道量为10—50MM时捣固一遍,起道量超过50MM时捣固两遍,接头处应增加捣固遍数.2。

4在需要变更曲线超高地段,当里股起道量大于20MM 时,应分两次进行起道。

2。

5线路方向的整正可采用四点近似法,用GVA或GVA486自动拨道或查表输入修正值用手动拨道。

当线路每隔2.5M有准确的拨道量时,可按精确法进行拨到。

在长大直线地段,应采用激光准直系统进行拨道。

2.6一次最大拨道量按下表规定进行:对拨道量大于一次最大拨道量的地段应分多次拨道。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规则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规则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规则1. 引言大型养路机械是指用于道路维护和养护的大型机械设备,如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等。

为了确保大型养路机械的安全运行,保证道路维护和养护工作的质量,制定本使用规则。

2. 操作前准备在操作大型养路机械之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检查机械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检查机械设备的电源和燃料是否充足;•确保操作人员已经接受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穿戴好必要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3. 操作安全规范在操作大型养路机械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范:3.1 操作前检查在操作前,必须进行以下检查:•检查机械设备的控制台、仪表盘是否正常;•检查机械设备的液压油、冷却水、润滑油等液体是否充足;•检查机械设备的刹车、转向、油门等控制装置是否灵活。

3.2 操作过程中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规范:•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行驶;•注意道路情况,避免行驶到有坑洞、沟渠等危险区域;•避免突然刹车或急转弯,以免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事故发生。

3.3 操作后在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以下处理:•关闭机械设备的电源,切断动力源;•清理机械设备和工作区域的残余物;•检查机械设备是否有损坏,及时报修或更换。

4. 紧急情况处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必须采取以下应急措施:•紧急刹车:迅速踩下刹车踏板,尽量避免与其它障碍物碰撞;•关闭机械设备:立即切断机械设备的电源,避免进一步危险;•按规定报警:在必要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并按照其要求采取其他措施。

5. 事故处理在发生事故时,必须采取以下处理措施:•确保人员安全:保护好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尽量避免二次事故;•寻求帮助:及时向相关部门报警,并请求救援;•保护现场:确保事故现场不被扩大,防止进一步损失;•提供有效信息:向相关部门提供准确的事故信息,配合相关调查。

6. 建议和注意事项•定期维护:对大型养路机械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接受培训: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操作规范;•遵守规定: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操作安全。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标准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标准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作业标准根据现阶段我国铁路养路机械化的发展方针,大型养路机械主要应用于繁忙线路、快速线路(含快速以上线路)及作业特殊困难的线路。

另外,根据我国铁路运输形势及技术发展的需要,今后新线建设要优先考虑应用大型养路机械作为线路修理手段;既有一般线路的也要积极推广应用大型养路机械。

拟装备的养路机械及线路检测设备的技术规格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其性能要先进、可靠、型号要尽量统一,数量要以拟作业线路相匹配。

一、维修机组的装配标准双枕捣固车(或连续式捣固车)2台单机效率0.8~1.2KM/H 动力稳定车1台单机效率0~2.5KM/H配碴整形车1台单机效率0~10KM/H捣固车、稳定车、整形配碴车配合可完成线路综合维修的起道、拨道、抄平、拨正曲线、全面捣固以及道床稳定、边坡整形等作业。

机组采用2台捣固车平行作业是为提高封锁天窗的利用率和确保捣固作业的实施。

二、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施工作业标准1 作业内容1.1大型养路机械线路维修作业的主要内容包括起道、拨道、捣固、碴肩夯拍、轨道稳定、道床配碴与整形与钢轨打磨。

2 作业条件2.1维修作业必须封锁线路,封锁时间一般每次不少于180MIN,封锁前的准备作业和线路开通后的整理作业若有碍行车安全时,可办理慢性手续。

2.2大型养路机械的驻站与作业地段的距离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25KM。

2.3捣固作业时应设置不少于10MM的基本起道量。

当起道量为10—50MM时捣固一遍,起道量超过50MM时捣固两遍,接头处应增加捣固遍数。

2.4在需要变更曲线超高地段,当里股起道量大于20MM时,应分两次进行起道。

2.5线路方向的整正可采用四点近似法,用GVA或GVA486自动拨道或查表输入修正值用手动拨道。

当线路每隔2.5M有准确的拨道量时,可按精确法进行拨到。

在长大直线地段,应采用激光准直系统进行拨道。

2.6一次最大拨道量按下表规定进行:曲线半径(m)圆曲线正矢连续差(mm)圆曲线正矢最大最小差值(mm)一次最大拨道量(mm)四点式三点式≤250 14 21 84 43 251--3512 18 72 36351--4510 15 60 30451--658 12 48 24≥651 6 9 36 18对拨道量大于一次最大拨道量的地段应分多次拨道。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管理办法2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管理办法2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管理办法2大型养路机械检修管理办法按照铁道部《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内容要求,我局大型养路机械设备包括各种捣固车、动力稳定车、配碴整形车、清筛机等机种,为保证大型养路机械正常使用,保证大型养路机械的检修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包括日常检查保养、定期检查保养、针对性检查保养、半年修、年修、全面检修、入厂大修。

其中大型养路机械日常检查保养、定期检查保养、针对性检查保养、半年修和年修由工务机械段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检修和入厂大修由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一、日常检查保养大型养路机械每日作业前后由各车队副队长或专职技术员安排、指导大型养路机械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对一般机械故障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大型养路机械日常检查保养记录》的填写工作。

各车机长根据号位分工负责的原则,具体指挥本车操作人员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工作,每台设备每日保养检修时间应不少于2h,日常检查保养应做到“四勤”,即勤清洗、勤检查、勤紧固、勤调整。

大型养路机械日常检查保内容包括:通用部分:(不包括QSS300、QS400-2型全断面道碴清筛机)(一)司机日常检查保养内容:1. 发动机1.1 按要求检查润滑油油位,磨合期(新发动机或解体检修后50h内)应每天检查两次,正常运用中每天检查一次。

当润滑油油位为油标尺下刻度时,必须立即补油。

1.2 按要求检查清洗空气滤清器,并检查进气管法兰及接头处的紧固状态:11)集尘器内不允许集满一半以上的灰尘。

清理时,要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

清理完毕安装时,要注意使顶盖上的凹槽和集尘器上的凸榫对准,当空气滤清器水平安装时,应注意“上”字记号要向上;2)滤筒不得频繁拆卸,其保养应根据保养指示器或指示灯的显示进行。

发动机工作时,空气滤清器黄色指示灯亮。

发动机排气冒黑烟或功率下降时,应按操作要求清洗或更换滤筒。

滤筒保养5遍后,须更换六角螺母和安全筒。

滤筒的保养次数应在安全筒上规定的标记区域内表示出来;3)安全筒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定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全国铁路系统的养路机械使用和管理工作。

本规定是为了加强养路机械的管理,提高养路机械使用效率,保证养路机械的安全使用,降低养路机械损坏率,削减对应急抢险的影响,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快速、高效。

二、养路机械使用管理机构养路机械使用管理机构由铁路系统中央管理机构、地方铁路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铁路工务段和机械化工区的养路机械使用管理部门、养路机械库房等构成。

三、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范围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范围包括:养路机械的规划、采购、库房管理、补贴、保养维护和修理、调拨、借用、退役、报废等环节及流程。

四、养路机械的采购1、养路机械的采购应依照实际需求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进行。

采购时,需综合考虑价格、品质、性能、使用寿命、保障服务等因素。

2、对于纳入铁路行业标准的养路机械,必需依照标准要求进行采购;对于未纳入铁路行业标准的养路机械,应当经过技术鉴定后方可采购。

3、采购养路机械应依照公开、公正、公正原则进行,采购程序应经合法授权、公开招标、评标、定标等环节。

5、养路机械库房管理1、养路机械库房应有专人管理,库房内应规划合理、管控严密,依照规定标准,加强保安防范,保证库房的安全管理。

2、养路机械库房应建立完善的台账制度,实行入库检验、出库复核、库存核算、日清、周清、月清等制度,确保库存数据的真实精准。

3、对于库存时限已到或存放期间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养路机械不再适用或需要维护和修理,应适时提交申请,上报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审批。

4、养路机械库房应加强管理,保证库房内的设施设备、机械设备的陈设、保管、维护和修理、日常清洁及废品、污染物等的有效处理。

6、养路机械的保养、维护和修理1、养路机械的保养、维护和修理应依照《养路机械保养、维护和修理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

2、养路机械除了在制造厂或经过维护和修理、保养后方可进入使用外,还应依照标准的检查程序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机械的安全性能、使用寿命符合要求,同时在机械在使用前和使用过程中,要开展好流程中的各项安全检查。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一、使用前检查1.观察大型养路机械是否有明显的磨损或破损,如有,则必须进行维修或更换。

2.检查发动机是否有异常声音、异味或冒烟现象,如有,则需进行维修。

3.检查液压油、润滑油是否处于正常水平线之内,如不足,则加注相应油品。

4.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如不足,则需要加气。

二、使用中注意事项1.使用大型养路机械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机械设备应在干燥、平坦、无杂物的驳岸场地进行使用。

3.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超负荷使用设备,以免损坏设备。

4.在设备工作前,应检查轮胎和履带是否有异物如铁丝等硬物卡住,以免因此而损坏轮胎和履带。

5.设备工作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机器的状态,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

6.设备在完成工作后应进行全面清理,将附着在机械上的泥土和杂物及时清除干净,防止造成维修和故障。

三、保养维护1.每次做完工作以后,应对大型养路机械进行彻底的清洗,清洗完毕后应对机器表面进行涂油处理,在机器以及轮胎或履带上涂抹适当的防锈膏,以保证机器不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

2.日常保养:定期对机器进行保养,清理机器边角区域的灰尘以及残留物,更换机械上的润滑油和刹车油。

还应对机器的空气滤清器和燃油滤清器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3.维护保养周期:设备维护保养的周期不得超过设备说明书上所规定的保养周期和使用寿命。

四、设备故障处理1.机器无法启动时,应检查电池电压是否正常,电路是否损坏,还应检查发动机的燃油滤清器和燃油泵是否正常。

还应检查机械的液压油是否够量和适合机械的类型。

2.机器在启动后,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机器是否出现堵塞或卡住的机会。

还应检查机器的电器系统是否有故障产生,是否需要进行更换或修理。

3.机器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抛锚,出现降电和系统出现错误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且使用紧急开关开关切断所有的电源,尤其是电池的电源等。

五、使用岗位职责1.设备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需要具备操作证,掌握设备的操作技能和相关维修知识,理解重要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程,同时,设备的操作人员需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每日填写使用日志及时向公司上报设备使用情况和设备损坏情况。

大型养路机械车钩缓冲装置检修规则

大型养路机械车钩缓冲装置检修规则

大型养路机械车钩缓冲装置检修规则大型养路机械车钩缓冲装置检修规则(试行)1 总则1.1 车钩缓冲装置是大型养路机械A类主要部件,为保证其检修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D08,32型自动抄平起拨道捣固车、SRM80型全断面道碴清筛机、WD,320型动力稳定车和SPZ,200型双向道床配碴整形车所使用的13号、6G型车钩和MX,、MT2/3型缓冲装置(以下简称车钩缓冲装置),其它大型养1 路机械的车钩缓冲装置可参照执行。

1.3 车钩缓冲装置的检修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实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1.4 本规则未做规定者,按铁道部其它有关规定或产品设计规定执行。

1.5 本规则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昆明机械厂起草,由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提出并归口。

2 基本要求2.1 修程分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年修和全面检修。

各修程周期为:2.1.1 日常维护在每日施工时进行,内容按《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1.2 定期检查在机械施工期间每3个月进行1次。

2.1.3 年修在每年冬检时进行。

2.1.4 全面检修每10年进行1次。

2.2 日常维护工作由机组人员实施;定期检修由专(兼)职检修人员和机组人员共同完成;年修和全面检修应在机械段或委托由铁道部认可具有大修资格的单位施修。

在各种修程中,施修人员必须对检修过程与内容做出详细记录。

2.3 根据检修工作需要,机械段应配备钩缓拆装小车、缓冲器分解与组装用工装等必备设备和工具。

检修设备中的仪表、量具等应按规定校验合格。

2.4 机械段应配备专门的检修人员和质量检验员,并按本规则制订相应的检修细则,编制检修工艺,同时加强检修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方法,努力提高检修效率,降低检修成本。

2.5 年修、全面检修竣工后,由验收人员按本规则验收,并在检修记录上签章。

2.6 所用检修配件必须是合格品,并符合《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原则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原则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原则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期维护保养
大型养路机械使用频繁,如果不进行定期的保养维护,就会出现
故障或受损,影响其正常使用。

因此,需要定期对机器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电器、更新软件等等。

2. 维修及时
遇到机器故障时应该及时进行维修,以免延误工作进度,导致更
大的经济损失。

在进行维修时,需要让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对于一些
大型、复杂的机器,应找到生产厂家或专业的修理站进行维修。

3. 注意使用环境
大型养路机械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例如长期使用在恶劣的条
件下,会导致机器元件的腐蚀脆化、机器结构变形、电器老化等问题
发生。

因此,需要注意使用环境,保持机器干燥、清洁,同时也要注
意对环境的保护。

4. 建立档案记录
对于每一台机器,都应该建立档案记录,包括购买时间、保修期、维修记录、故障问题以及维修措施等内容。

这些记录能够为机器维护
提供有用的信息,也可以为下一次故障时提供指导。

5. 常用备件储备
在进行维修时,需要使用各种不同的备件,建议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储备一些常用备件以备突发情况。

同时,客户也可以与生产厂家或者维修商合作,建立备件储备方案,以便更快捷地进行维修。

以上就是大型养路机械维修的原则,要想保障机器的长期稳定使用,并优化机器的管理,建议管理员在平时工作中按照以上原则进行维护,搭建一个完善的机器维修体系,以保障机器的长期稳定使用。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程.29页文档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程.29页文档

60、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 走到底 ,决不 回头。 ——左

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56、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 去和未 来文化 生活的 源泉。 ——库 法耶夫 57、生命不可能有两次,但许多人连一 次也不 善于度 过。— —吕凯 特 58、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 朱熹 59、我的努力求学没有得到别的好处, 只不过 是愈来 愈发觉 自己的 无知。 ——笛 卡儿
大型养路机械检修规程.

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自 己关在 里面。 ——博 莱索

27、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范本(2篇)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范本(2篇)

新版大型养路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范本一、前言本文旨在明确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管理规范,确保机械的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所有使用大型养路机械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以保障道路养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机械使用管理规范1. 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须经过合格的操作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2. 在使用大型养路机械前,必须对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各项部件正常运转,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液压系统、操控系统等。

3. 在机械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机械参数或进行非法改装。

4. 操作人员必须全程保持机械的稳定性,不得超过机械的工作载荷范围,以免造成机械的损坏。

5. 机械操作期间,必须随时关注机械运行状态,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并报告相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6. 在机械使用过程中,禁止随意离开操作位置,必要时应找到合适的地点停机。

7. 机械操作结束后,必须停机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切断电源、刹车锁紧、器具归位等。

8. 机械维护保养工作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期间,必须关闭机械并断开电源。

9. 机械维修期间,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维修技能,并穿戴必要的防护装备。

10. 机械维修后,必须经过测试验证,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11. 在机械存放期间,必须选择干燥通风的地点进行存放,避免暴露在雨水、阳光等恶劣环境中。

12. 对于出现严重故障的机械,必须立即报告并停止使用,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13. 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记录必须详实并及时保存,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日期、使用地点、故障情况、维护记录等。

14. 所有使用大型养路机械的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及时更新相关知识。

15. 严禁拆卸或修改机械上的安全装置,如发现有人违规操作,必须立即制止并举报。

三、结束语大型养路机械的使用管理是道路养护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有严格遵守管理规范,才能确保机械的安全运行和高效使用。

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检修规则(试行).

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检修规则(试行).

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检修规则(试行)1 总则1.1 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用以传递柴油发动机的动力,实现机械高速走行与作业走行的功能。

为了规范其检修工作,保证检修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D08-32型自动抄平起拨道捣固车、SRM80型全断面道碴清筛机、WD-320型动力稳定车和SPZ-200型双向道床配碴整形车传动系统(不包括液力机械变速箱和车轴齿轮箱)的检修,其它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的检修可参照本规则。

1.3 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的检修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实行检查保养、计划性修理和状态监测修理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本规则暂按计划性修理的原则制定检修修程,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状态监测修理。

1.4 本规则未做规定者,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或产品设计要求执行。

1.5 本规则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昆明机械厂、上海铁路局起草,由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提出并归口。

2 基本要求2.1 传动系统的检修修程分为日常检查保养、定期检查保养、年修和全面检修。

各修程的周期为:2.1.1 日常检查保养在机械施工期间每日进行。

2.1.2 定期检查保养在机械施工期间每3个月进行1次。

2.1.3 年修在每年进行1次。

2.1.4 全面检修每5年进行1次。

2.2 日常检查保养由机组人员实施,定期检查保养、年修和全面检修由专职检修人员和机组人员共同完成。

年修和全面检修在机械段修理车间进行。

在检修过程中,施修人员必须对检修内容做出详细记录。

2.3 根据检修工作需要,机械段应配备必要的检修设备及工具。

检修设备中的仪表、量具等应按规定校验合格。

2.4 机械段应配备专职检修人员和质量检验员,并按本规则制订相应的检修细则,编制检修工艺,同时加强检修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方法,努力提高检修效率,降低检修成本。

2.5 年修、全面检修竣工后,由验收人员按本规则验收,并在检修记录上签章。

大型养路机械检查保养规程

大型养路机械检查保养规程

Q/ZZT 0434-0241-2001YDZ32 捣固车检查保养规程1 日常检查保养1.1 大型养路机械日常检查保养要求1.1.1 大型养路机械的日常检查保养工作应做到“四勤”,即勤清洗、勤检查、勤紧固、勤调整。

1.2 柴油机的日常检查保养1.2.1 按要求检查润滑油油位,磨合期(新发动机或解体检修后50h内)应每天检查两次,正常运用中每天检查一次。

当润滑油油位为油标尺下刻度时,必须立即补油。

1.2.2 按要求检查清洗空气滤清器,并检查进气管法兰及接头处的紧固状态。

a)集尘器内不允许集满一半以上的灰尘。

清理时,要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

清理完毕安装时,要注意使顶盖上的凹槽和集尘器上的凸榫对准,当空气滤清器水平安装时,应注意“上”字记号要向上。

b)滤筒不得频繁拆卸,其保养应根据保养指示器或指示灯的显示进行。

发动机排气冒黑烟或功率下降时,应按操作要求清洗或更换滤筒。

滤筒保养五遍后,须更换六角螺母和安全筒。

滤筒的保养次数应在安全筒上规定的标记区域内表示出来。

c)安全筒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安全筒不得清洗,换下的不得再用。

d)滤筒安装前,须用手电照亮仔细检查,不得有任何缺陷和损伤,其粘贴的密封垫不得有裂缝或其他损坏。

1.2.3 检查驱动发动机和制冷压缩机的三角皮带张紧状况。

在皮带中间用手指下压10~15mm为正常。

1.2.4 每周清洗一次柴油粗滤清器芯。

1.2.5 按要求检查蓄电池电解液面高度,当液面太低时,应补充蒸馏水。

每周检查一次蓄电池电解液比重,其在全充电状态下应为1.28~1.30;在半放电状态下应为1.25;在全放电状态下应为1.10~1.15。

冬季当发动机停止运转后,应将蓄电池拆下,放在温室内保存。

Q/ZZT 0434-0241-20011.3 动力传动系统及走行机构的检查保养1.3.1 检查车钩及缓冲装置,检查制动风管有无异常。

1.3.2 检查车轮、车轴、轴箱等有无异常。

1.3.3 检查各传动轴有无裂纹,联接法兰、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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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检修规则(试行)1 总则1.1 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用以传递柴油发动机的动力,实现机械高速走行与作业走行的功能。

为了规范其检修工作,保证检修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D08-32型自动抄平起拨道捣固车、SRM80型全断面道碴清筛机、WD-320型动力稳定车和SPZ-200型双向道床配碴整形车传动系统(不包括液力机械变速箱和车轴齿轮箱)的检修,其它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的检修可参照本规则。

1.3 大型养路机械传动系统的检修工作贯彻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方针,实行检查保养、计划性修理和状态监测修理相结合的检修制度。

本规则暂按计划性修理的原则制定检修修程,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状态监测修理。

1.4 本规则未做规定者,按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或产品设计要求执行。

1.5 本规则由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昆明机械厂、上海铁路局起草,由铁道部运输局基础部提出并归口。

2 基本要求2.1 传动系统的检修修程分为日常检查保养、定期检查保养、年修和全面检修。

各修程的周期为:2.1.1 日常检查保养在机械施工期间每日进行。

2.1.2 定期检查保养在机械施工期间每3个月进行1次。

2.1.3 年修在每年进行1次。

2.1.4 全面检修每5年进行1次。

2.2 日常检查保养由机组人员实施,定期检查保养、年修和全面检修由专职检修人员和机组人员共同完成。

年修和全面检修在机械段修理车间进行。

在检修过程中,施修人员必须对检修内容做出详细记录。

2.3 根据检修工作需要,机械段应配备必要的检修设备及工具。

检修设备中的仪表、量具等应按规定校验合格。

2.4 机械段应配备专职检修人员和质量检验员,并按本规则制订相应的检修细则,编制检修工艺,同时加强检修管理,严格质量控制,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方法,努力提高检修效率,降低检修成本。

2.5 年修、全面检修竣工后,由验收人员按本规则验收,并在检修记录上签章。

2.6 传动系统检修用配件必须是合格品,并符合《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 日常检查保养3.1 日常检查保养主要是对传动系统各部件的紧固、密封及工作状态等进行检查,并及时对发现问题的项点进行保养,以保证其正常工作。

3.2 各传动轴应无裂纹、变形现象,连接螺栓、螺母紧固良好。

3.3 传动轴转动时无异常。

3.4 各齿轮箱(包括分动箱、减速箱、过桥箱,下同)箱体应无裂纹、漏油现象,连接螺栓紧固良好。

各齿轮箱运转时应无异响,每次运行停止时,检查其表面温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3.5 各齿轮箱的油位不足时,按规定补油。

3.6 液压泵、液压马达应工作正常,液压传动部分无泄漏。

3.7 主离合器、液压马达离合器的脱、挂动作应灵活可靠,作用良好。

4 定期检查保养4.1 定期检查保养主要检查传动系统组成部件的外观和性能,对状态不良的零、部件实行换件,以消除故障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4.2 传动轴的检查内容与要求:4.2.1 传动轴各部出现裂纹及变形时,应更换传动轴总成。

4.2.2 传动轴连接螺栓、螺母应紧固牢靠,防松装置应作用良好。

4.2.3 传动轴转动出现异常时应更换。

4.2.4 发动机每运转100h,应向各传动轴的万向节头加注钙基润滑油脂。

4.3 齿轮箱的检查内容与要求:4.3.1 齿轮箱箱体出现裂纹时应更换;各接合部位有较严重漏油现象时,应更换相应部位的密封件。

4.3.2 齿轮箱各部连接螺栓紧固良好。

4.3.3 按规定取样化验各齿轮箱的润滑油,并做好化验、分析记录,对齿轮箱进行状态监测。

更换质量指标不符合要求的润滑油。

4.3.4 齿轮箱应运转平稳,无异响,箱体温度正常。

4.4 液压泵、液压马达应工作正常,液压传动部分无泄漏。

4.5 传动轴防护装置出现裂纹时,应焊补修复。

4.6 主离合器、液压马达离合器的脱、挂动作应灵活可靠,作用良好。

5 年修5.1 年修时应对传动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状态不良的零、部件实行检修或更换,以恢复其技术性能5.2 传动轴的检修要求:5.2.1 将传动轴从传动系统中分离,解体并清洗其总成。

5.2.2 探伤检查花键轴、花键套、万向节叉、十字轴及联接焊缝,发现裂纹时应更换相应零部件或总成。

5.2.3 花键轴、套上花键部分的径向圆跳动不得大于0.15mm,其它部分径向圆跳动应不大于1mm,变形超过限度时应调校。

花键轴、套配合侧隙大于0.3mm及花键齿面严重拉伤时,应更换传动轴。

5.2.4 万向节叉两轴承孔轴线与传动轴轴线的垂直度误差不得大于Ф0.3mm。

5.2.5 滚针轴承、轴承盖、油封等损伤时应更换。

5.2.6 十字轴润滑油道应保持畅通;轴承安装面径向磨耗量超过限度要求时应更换。

5.2.7 滚针轴承与十字轴及万向节叉轴承孔的配合间隙应符合限度要求,超过时更换部件或总成。

5.2.8 防尘罩应完好,变形、腐蚀时更换。

安装防尘罩时,两只卡箍收口应互为180°。

5.2.9 重新组装传动轴时,在花键轴、套间应注入适量的润滑脂。

5.2.10 传动轴组装后应进行动平衡试验。

5.2.10.1 在转速为3000r/min时,传动轴每侧的不平衡量应不大于1290 g·mm。

5.2.10.2 用来校正不平衡量在轴管两端所焊的平衡片数目,每端不多于3片。

5.2.10.3 平衡后,在两端的万向节叉与花键轴、套上做标记,以便拆装时保证原来的相对位置。

5.2.11 传动轴往车上安装时,伸缩端应位于动力输入端;拆下的连接螺栓、螺母及锁定片应更换,应选用10.9高强度螺栓,螺母符合DIN980要求。

螺栓紧固扭矩符合表1规定要求。

表1 螺栓紧固扭矩5.2.12 传动轴万向节叉凸缘与其它配合凸缘结合面间隙符合限度要求。

5.2.13 传动轴检修过程中不允许锤击轴身。

5.3 齿轮箱的检修要求:5.3.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对齿轮箱作进一步检查,必要时解体箱体。

5.3.1.1 化验齿轮箱润滑油,发现有零、部件异常磨损现象。

5.3.1.2 箱体有裂纹或较严重漏油。

5.3.1.3 齿轮箱运转不正常、有异响或箱体温度超过规定限度。

5.3.2 齿轮箱解体检修可按全面检修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5.3.3 齿轮箱箱体各接合部位渗、漏油时,应更换相应部位的密封元件。

5.3.4 清洗并检查齿轮箱内部及放油螺塞、通气器组件,各零、部件应状况完好。

更换密封不良的放油螺塞密封垫。

5.3.5 清洗箱体,更换润滑油。

5.3.6 齿轮箱各部连接螺栓、螺母应紧固良好。

5.4 各齿轮箱安装支脚、支架出现裂纹时焊补修复;各支脚橡胶减震垫出现明显的变形、龟裂、老化时应更换。

5.5 传动轴防护装置出现裂纹时焊补修复。

5.6 液压传动部分的检修参照其它相关检修规则执行。

5.7 弹性联轴器各组件有损伤时应更换。

5.8 主离合器、液压马达离合器的脱、挂动作应灵活可靠,作用良好。

5.9 适当调整离合器摩擦片间的间隙。

6 全面检修6.1 全面检修应对传动系统进行全面解体检查,彻底修理,重新组装、调整,使其基本恢复到新造的技术状态。

6.2 传动轴的检修按5.2条款执行。

6.3 齿轮箱的检修要求:6.3.1 箱体6.3.1.1 上、下箱体出现裂纹时,应在裂纹两端钻Ф3mm~Ф4mm截止孔,铲坡口消除原有裂纹后再焊补修复;裂纹严重者或在一处存在两条50mm以上的裂纹,应进行挖补焊修处理,焊修后不得有泄漏。

箱体开裂破损整修时,应加焊补强板,其搭接量不得少于10mm。

箱体不允许有鼓包、凹陷变形,否则应调平或挖补处理。

轴承孔、轴承座孔及上、下箱体接合面出现裂纹时,应更换箱体。

6.3.1.2 清洗齿轮箱箱体内部,去除污垢。

6.3.1.3 轴承孔、轴承座孔有轻微划伤、拉伤及锈蚀时,允许用00号砂布或细油石修磨后使用;划伤、拉伤及锈蚀较严重时,应更换箱体。

6.3.1.4 轴承孔、轴承座孔间的同轴度要求不大于0.05mm,孔端面与轴线的垂直度误差不大于0.08mm,超过时应更换箱体。

6.3.1.5 上、下箱体合拢后,拧紧螺栓,检查合口间隙,用0.05mm塞尺塞入的深度不得大于结合面宽度的三分之一。

6.3.2 齿轮6.3.2.1 探伤检查齿面、齿根、轮毂孔、键槽,发现裂纹时更换齿轮。

6.3.2.2 齿轮非工作面上的裂纹不许超过一条,探伤检查出的裂纹消除后,其深度不许超过1mm,长度不许超过10mm。

6.3.2.3 齿轮轮齿弯曲、折断及齿根台阶深度大于0.5mm时,应更换齿轮。

6.3.2.4 齿轮单侧齿面腐蚀超过齿面积的15%时应进行修理;超过30%时应更换。

齿轮齿面碰伤面积超过5%时应修理;超过10%时应更换。

6.3.2.5 齿轮疲劳点蚀面积超过单侧齿面工作面积的30%、深度超过0.3mm时,应更换。

6.3.2.6 齿轮允许有局部轻微疲劳剥落,但一个单侧齿面2上不得多于3处;单个剥落面积不得大于6mm、深度不得大于0.3mm,超过时应加修。

6.3.2.7 各齿轮轮齿的齿顶崩角应不超过3个,各齿不超过1处。

崩角尺寸沿齿高方向不大于1/6、沿齿宽方向不大于1/14时,允许打磨后继续使用,超过以上限度时应更换齿轮。

6.3.2.8 齿面点蚀、剥落、碰伤、腐蚀等损伤,即使面积未超过限度规定,若在同一齿面存在两种及以上不同的损伤,该齿轮应更换。

6.3.2.9 齿侧啮合间隙超过0.2mm时应更换。

6.3.2.10 圆柱齿轮检修后,齿面接触斑点在齿高上不得大于30%,在齿宽上不得小于40%。

6.3.3 齿轮轴6.3.3.1 探伤检查齿轮轴,发现裂纹时更换。

6.3.3.2 各轴的径向圆跳动不得大于0.08mm,超过时加修或更换。

6.3.3.3 轴身轻微划痕、拉伤及锈蚀时,允许用00号砂布或细油石修磨;划伤、拉伤及锈蚀较严重时应更换。

6.3.3.4 花键齿面严重拉伤时,应更换齿轮轴。

花键崩齿可参照6.3.2.7条款中齿轮齿顶崩角规定执行。

6.3.3.5 花键配合处最大侧隙超过0.2mm时,应更换齿轮轴。

6.3.3.6 轴颈和内、外花键定位圆及齿轮轴上的齿形分度圆之间,同轴度误差不得大于Φ0.02mm。

6.3.4 滚动轴承6.3.4.1 轴承的滚道、滚动体应无锈蚀、麻点、热变色、明显的碰伤和擦伤、坑点、压痕、裂纹及剥离。

6.3.4.2 轴承的保持架应无折损、严重磨耗、卷边、裂纹。

6.3.4.3 轴承内、外圈直径磨耗不得大于0.01mm。

6.3.4.4 轴承内、外安装面上允许存在轻度擦伤、碰伤及锈蚀;保持架上允许存在不影响滚动体正常工作的擦伤凹痕和腐蚀痕迹。

6.3.4.5 更换滚动体后重新组装的轴承,同一轴承内的滚动体直径差,同列滚子不超过0.01mm,两列滚子不超过0.02mm。

6.3.4.6 轴承的径向间隙和轴向间隙须符合运用要求,在自由状态下,径向间隙球轴承允许比标准规定值增大20%~30%,滚子轴承允许比标准规定值增大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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