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4版
2-1-1 人工一般石方开挖
3
2-1-2 一般石方开
挖人工打孔
3
2-1-3 人工一般石方开挖风钻、电钻钻孔
3
适用范围:一般明挖。
工作内容:撬移、解小、翻碴、清面。适用范围:潜孔钻钻孔,风钻配合。
工作内容: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适用范围:一般明挖。
工作内容:风(电)钻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
2-1-4 一般石方开挖潜孔钻孔
3
2-1-5 100型潜孔钻钻孔一般石方开挖
3
型潜孔钻钻
适用范围:一般明挖。
工作内容: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6
适用范围:一般明挖。
工作内容: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
2-1-6 150型潜孔钻钻孔一般石方
3
型潜孔钻钻
6
6
适用范围:一般明挖。
工作内容: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型潜孔钻钻
2-2-1 坡面一般石
方开挖风钻、电
钻钻孔
适用范围:潜孔钻钻孔,风钻配合。
工作内容:风(电)钻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
3
2-3-1 坡面保护层
石方开挖人工打
孔
适用范围:潜孔钻钻孔,风钻配合。
工作内容: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
3
材料
2-3-2 坡面保护层
石方开挖电钻、
风钻钻孔
适用范围:潜孔钻钻孔,风钻配合。
工作内容:人工打孔、爆破、撬移、解小、翻碴、清面、修断面。
3
2-4-1 底部保护层
石方开挖人工打
孔
适用范围:潜孔钻钻孔,风钻配合。
工作内容:人工打孔、爆破、撬移、解小、翻碴、清面、修整断面。
3
2-4-2 底部保护层
石方开挖电钻、
风钻钻孔
适用范围:潜孔钻钻孔,风钻配合。
工作内容:人工打孔、爆破、撬移、解小、翻碴、清面、修整断面。
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勘测方案设计设计
土地整治重大项目
规划设计、勘测、预算编制方案
4.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勘测方案
4.1 规划设计方案
4.1.1土地利用布局
项目区大部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粮食主产区的范围。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情况,按照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进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兼顾各类用地,形成合理的用地布局。通过土地整治,将原来的旱地整理配套为水浇地,项目区适宜可开发整理的荒草地、沙地、废弃沟渠以及道路和其他未利用土地整理配套为水浇地。
4.1.2 工程平面布局
4.1.2.1 土地平整
平原区土地平整主要对地势起伏较大田块、废弃沟渠所在田块、零乱田块归并后的田块、未利用地所在田块、沙丘分布的田块进行平整。
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结合道路工程和灌排工程布局田块。标准田块的长度×宽度定为250~400m×200~350m,呈长方形田块进行耕作。田块设置本着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原则,尽可能利用原有的道路,保持耕地布局的基本稳定,农地整理增加的耕地应尽量与原有耕地集中连片;以农田防护林围构成的田块为基本单元,相对均匀分布。基本农田划定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力较好,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产量较高的区域。
4.1.2.2 灌溉与排水
a)灌溉工程布局
项目区根据前期可研的要求,从灌溉模式上分为渠灌区和井灌区。渠灌区是在黄灌区的基础上规划;井灌区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现状基本无大型水利设施。
b)排水布置
项目区在排水规划布置时,应力求做到经济合理,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安全可靠,综合利用,效益显著,规划的布置原则为: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标准)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
定额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土地开了整理项目预算执行的实际清况,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三部分构成。
二、中央投资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按照本《标准》进行编制;地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附件: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试行)
2005年4月21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方投资的土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预算书
农林行业乙级
编号:XXXXXX
XXX县XXX镇南庄村等29个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预算书
承担单位:XXX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XXX土地环境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XX年XX月
目录
1项目概况 (1)
1.1项目规模 (1)
1.2项目预算总投资 (1)
1.3项目建设工期 (1)
2预算编制依据 (1)
3 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2)
3.1工程施工费 (2)
3.2设备费 (5)
3.3其它费用 (5)
3.3不可预见费 (12)
4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12)
4.1 各单项工程投资及实物工作量 (12)
4.2 效益分析 (13)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3)
预算表格:表 1 总预算及分年度预算表
表2 预算总表
表3 工程施工费预算汇总表
表3-1 工程施工费预算表
表3-2 工程施工费单价汇总表
表4设备购置费预算表
表5其他费用预算表
表6 不可预见费预算表
附表01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附表02 主要材料运杂费计算表
附表03次要材料运杂费计算表
附表04 主要材料价差表
附表05机械台班预算单价计算表
附表06 混凝土及砂浆单价计算表
附表07 单价分析表
附表08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附表09人工及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预算编制说明
1项目概况
1.1项目规模
项目名称为:XXX县XXX镇南庄村等29个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
项目区涉及XXX县XXX镇涧底村、留村、刘家岭村、王湾村、苗村、东寨村、大原村、南苏村、南沟村、大峪村、阳坪村、柳泉村、西庄村、南庄村、里甫村、冯家岭村、关道村、窑上村、东岭村、清涧村、干沟村、三门村、白玉沟村、马跑泉村、何窑村、三门岭村、蔡家骨垛村、庙坪村、小岭壕村,共29个行政村,73个地块,总规模17.2199 h m2,其中村庄17.0805 h m2,占总面积99.19%;农村道路0.1394 h m2,占总面积0.81%。
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勘测方案设计设计
土地整治重大项目
规划设计、勘测、预算编制方案
4.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勘测方案
4.1 规划设计方案
4.1.1土地利用布局
项目区大部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粮食主产区的范围。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情况,按照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进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兼顾各类用地,形成合理的用地布局。通过土地整治,将原来的旱地整理配套为水浇地,项目区适宜可开发整理的荒草地、沙地、废弃沟渠以及道路和其他未利用土地整理配套为水浇地。
4.1.2 工程平面布局
4.1.2.1 土地平整
平原区土地平整主要对地势起伏较大田块、废弃沟渠所在田块、零乱田块归并后的田块、未利用地所在田块、沙丘分布的田块进行平整。
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结合道路工程和灌排工程布局田块。标准田块的长度×宽度定为250~400m×200~350m,呈长方形田块进行耕作。田块设置本着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原则,尽可能利用原有的道路,保持耕地布局的基本稳定,农地整理增加的耕地应尽量与原有耕地集中连片;以农田防护林围构成的田块为基本单元,相对均匀分布。基本农田划定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力较好,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产量较高的区域。
4.1.2.2 灌溉与排水
a)灌溉工程布局
项目区根据前期可研的要求,从灌溉模式上分为渠灌区和井灌区。渠灌区是在黄灌区的基础上规划;井灌区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现状基本无大型水利设施。
b)排水布置
项目区在排水规划布置时,应力求做到经济合理,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安全可靠,综合利用,效益显著,规划的布置原则为:
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勘测方案设计设计
土地整治重大项目
规划设计、勘测、预算编制方案
4.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勘测方案
4.1 规划设计方案
4.1.1土地利用布局
项目区大部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粮食主产区的范围。根据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情况,按照农业现代化的要求,进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兼顾各类用地,形成合理的用地布局。通过土地整治,将原来的旱地整理配套为水浇地,项目区适宜可开发整理的荒草地、沙地、废弃沟渠以及道路和其他未利用土地整理配套为水浇地。
4.1.2 工程平面布局
4.1.2.1 土地平整
平原区土地平整主要对地势起伏较大田块、废弃沟渠所在田块、零乱田块归并后的田块、未利用地所在田块、沙丘分布的田块进行平整。
在土地平整的基础上,结合道路工程和灌排工程布局田块。标准田块的长度×宽度定为250~400m×200~350m,呈长方形田块进行耕作。田块设置本着有利于作物的生长发育,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有利于水土保持的原则,尽可能利用原有的道路,保持耕地布局的基本稳定,农地整理增加的耕地应尽量与原有耕地集中连片;以农田防护林围构成的田块为基本单元,相对均匀分布。基本农田划定在耕地集中连片,土壤肥力较好,农田水利设施较完善、产量较高的区域。
4.1.2.2 灌溉与排水
a)灌溉工程布局
项目区根据前期可研的要求,从灌溉模式上分为渠灌区和井灌区。渠灌区是在黄灌区的基础上规划;井灌区由于受地形条件限制,现状基本无大型水利设施。
b)排水布置
项目区在排水规划布置时,应力求做到经济合理,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安全可靠,综合利用,效益显著,规划的布置原则为:
《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国土资发【202x】
8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明将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整合,对田、水、路、林、村统筹规划,综合整治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一)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项目管理政策、计划下达、项目规划及设计审查论证以及省级重大项目审查、验收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省级重大项目的组织及申报工作,负责省级重大项目以外所有土地综合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批准、规划设计批复与概算审查,指导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三)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工作。对项目管理和实施的合法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项目选址,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审查、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组
织实施权属调整,组织项目初验等工作;
(四)县级国土资源土地整理机构为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建设履行法人责任,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等工作;
(五)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项目法人可委托项目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第二章项目库管理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后备资源状况和国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政策,制定本地区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阶段性整治方案。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土地开了整理项目预算执行的实际清况,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三部分构成。
二、中央投资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按照本《标准》进行编制;地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本《标准》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附件: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试行)
2005年4月21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一、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txt你出生的时候,你哭着,周围的人笑着;你逝去的时候,你笑着,而周围的人在哭!喜欢某些人需要一小时,爱上某些人只需要一天,而忘记一个人得用一生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适应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几年来土地开了整理项目预算执行的实际清况,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由《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三部分构成。二、中央投资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按照本《标准》进行编制;地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三、本《标准》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四、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给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附件: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试行)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试行)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试行)2005年4月21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一、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制定本规定。二、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或中央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方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或单位进行编制,预算编制单位对其编制质量负责。四、本规定由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章 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一、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及附件组成。二、预算文件的封面应按规定格式制作(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预算编制单位须加盖印章,负责人、编制人、复核人员姓名须加盖印章或签字,编制日期等内容。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三、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16
•【字号】豫政办[2009]38号
•【施行日期】2009.04.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豫政办【2009】3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我省“两保一高”(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设用地需求,努力实现土地高效利用)财政约束激励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土地专项资金整合和土地高效利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保护耕地保障科学发展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若干
意见》(豫政〔2008〕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通知的意见》(豫政〔2006〕7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豫政办〔2007〕33号)精神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土地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下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以及国土资源部门征收的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和土地闲置费等行政性收费收入。
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共90页
5人工预算单价—调研(省(区、市)最新建筑工程 )
省、自治区 河北 山西 吉林 江苏 安徽 河南 广东 四川 陕西
调整情况 调整为23~45元/工日
调增为20% 调整为46~56元/工日 调整为37~40元/工日
调整为39元/工日 调整为43元/工日 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参考价 各县人工费调整系数从59%到126%不等 调整为36~42元/工日
更改了原项目划分表中“技术经济指标”部分单位错误。
gjland
3 《预算编制暂行规定》—预算项目划分
单项工程:单项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的 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如: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单位工程: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不能独立发 挥生产能力,单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一般以建筑物及 安装来划分。如农田水利工程中的排灌工程、农用井工程等。
财建[2005]169号
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材料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
直接费
临时设施费
措施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工
夜间施工增加费
程
规费
施工辅助费
施 间接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工
企业管理费
费 利润
税金
gjland 税金
4 《预算编制暂行规定》—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即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 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一、设备原价
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5)工程监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公式为:工程监理费=工程施工费×费率(0.5-1%)。
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5%计算。公式为: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2、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3%计算。公式为:竣工验收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财〔2001〕41号,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财〔2001〕4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规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则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项目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
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学习内容 《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一、总则; 二、预算文件的组成 ; 三、预算项目的划分 ; 四、预算费用构成 ; 五、预算的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 ; 六、预算的表格及格式。
学习内容 《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总则 1.《预算编制暂行规定》
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 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 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等制定本规定;
1重要意义
《预算定额标准》是我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预算管 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对于加强我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项 目全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建设 规模,严格控制建设投资,推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 具有重要意义 。
《预算定额标准》是为规范项目投资规模控制、估算、 概算、预算、决算编制等一系列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 度化提供基础保障,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引导地方科 学合理使用土地开发整理资金,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发挥投 资效益,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46.06 45.45 52.42 48.88~62.02 42.81~79.29 59.79~119.81 65~89 45.1 45.38
原标准 16.58 16.84 16.8 17.02~17.94
16.78 16.02 20.1~23.87 15.87~21.89
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一、背景与意义
浙江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经济大省,其土地资源的管理与利用对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业现代化技术的推广,浙江省的土地整治工作逐渐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为了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的预算编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相关部门制定了《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二、定额标准的内容
该定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土地整治项目的分类与界定。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将土地整治项目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等不同类别,并对每类项目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2、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明确了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等;同时,规定了预算编制的方法,如工料测量法、概算法等。
3、定额标准的说明与应用。对各项定额标准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各项费用的标准与计算方法;并提供了实际应用案例,方便预算编制人员理解和使用。
4、注意事项与附件。对预算编制过程中的一些常见问题进行了说明,并提供了一些必要的附件,如工程量清单、工程验收单等。
三、定额标准的实施与效果
为了确保定额标准的顺利实施,浙江省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编制的监督与指导。同时,通过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预算编制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意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该定额标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提高了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通过制定统一的定额标准,使得预算编制更加规范、科学合理。
2、减少了资金浪费和滥用现象。通过严格的预算控制,有效减少了资金浪费和滥用现象的发生。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四)部门规章
《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七条 补充耕地的责任单位是:
依申请变更:
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导致原批准方案无法实施需调整的,应按照新办的审批条件要求,重新上报项目调整后的方案。
六、审批数量
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形式标准
同时上报书面材料、电子数据(通过行政审批系统上报)。无特殊要求。
纸张:A4;
装订方式:无特殊规定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市批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项目)方案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方案审批(0476)
分项名称:新办、依申请变更。
三、办理依据
(一)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第四十一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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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工出差、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办公费,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簿、会议、水、电等费用;
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指企业在施工期间按规定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及维修费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或国家参与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编制,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应根据项目计划、设计(即施工图设计)的工程量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方法,参照国家或省最新颁布实施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等预算标准,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财政预算体制改革和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土地开发整理标准》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3、业主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和预算标准编制费等。业主管理按不超过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合计2%计算(其中预算标准编制费率为0.04%~0.15%)。公式为:业主管理费=(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费率。
(三)项目规划设计
项目规划设计是指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项目规划设计。主要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
(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确定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图及主要技术措施等内容,合理组织施工的重要文件。
(五)编制项目预算所依据预算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第二章项目预算文件的组成
第五条预算文件由封面、目录、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第六条预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按规定格式制作,扉页应有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编制、复核人员姓名并加盖印章,编制日期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一)。目录应按预算表的表号顺序编排。
第七条预算编制说明的文字力求简明扼要。主要内容包括: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摘要书,是对项目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的简要摘录,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项目立项批准单位、项目背景、项目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项目投资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及费用构成、资金筹措、财务分析、预期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项目实施条件(含人员、资金和基础条件)结论及建议等内容。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四。
(1)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公式为:人工费=工程量×定额人工费。
材料费,指用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用量。材料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公式为:材料费=工程量×定额材料费。
(3)现场经费,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的费用。
临时设施费,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现场管理费,指现场管理人员为组织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工资、办公费用、差旅交通费等费用。
2、间接费用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三)其他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拆迁补偿费等。
1、前期工作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土地清查费和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工程监理费等。
(1)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立项及报批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设备购置费预算表,是针对项目各单项工程涉及到的设备购置价的预算汇总,不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等费用的预算表格。
(七)前期工作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审查及报批费、土地清查及项目勘察费、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和工程监理费等前期工作费的预算表格。
(八)竣工验收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的预算表格。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使用工程机械进行施工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台班费预算价格按照地方最新颁布实施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按单项工程分别填表列报。公式为:工程机械使用费=工程量×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2)其他直接费,Baidu Nhomakorabea工程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所需增加的费用。
(2)项目可行性研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3)土地清查、勘察费,指土地开发整理对土地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土地评估及项目勘察所发生的费用。其费用按照土地管理部门及相关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编制。
(4)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的
通知
豫财综[2010]110号
为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编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以部颁定额为基础,综合几年来我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执行的实际情况,河南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工程施工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预算表,是对各单项工程预算的汇总,具体反映项目施工阶段投资额度的预算表格。
(四)直接费预算表、其他直接费预算表和间接费预算表,是对工程施工费预算表中内容细化说明的预算表格。
(五)人工费预算表、材料费预算表和施工机械使用费预算表,是直接费具体说明的预算表格,各预算表中应包含各单项工程中设备安装、调试所发生的费用。
(十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表,是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分年度预算及项目实施进度编制的项目按季分月用款计划表格。
以上表格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二。
第九条附件由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编制预算依据的预算标准等组成。
(一)项目申请书,是项目预算文件的重要补充文件。其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性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申请的理由、项目总预算和项目预期成果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主要说明项目的建设优势及预算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其他与预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的事项。
第八条项目预算应按统一的预算表格计算和填制。预算表格主要包括:
(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预算及分年度预算表,是汇总项目总投资和编制分年度投资预算的预算表格。
(二)总预算汇总表,主要反映完成一个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并列出了项目各个阶段投资金额的预算表格。
第三章项目预算的组成和项目划分
第十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包括资金来源和支出预算。其中: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投入和其他投入;支出预算内容包括项目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一)工程施工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组成。
3、计划利润,指按照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利润。公式为:计划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费率(3%)。
4、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按照所套用的定额计取)。公式为: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税率。
(二)设备购置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中设计的设备所发生的费用。设备购置价不参与费率计取而设备安装及调试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参与相应费率计取。
(九)拆迁补偿费预算表,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预算表格。
(十)业主管理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的预算表格。
(十一)不可预见费预算表,是汇总反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计因素等发生变化而增加费用的预算表格。
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工会经费,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2)财务费用,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短期贷款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级投标和承包工程发生的保函手续费等。
(一)项目概况
说明项目的性质、类型、地点及地貌类型,开发整理总面积、预计净增耕地面积及其占总面积的比例,项目预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分期进度安排,分年度说明项目实施内容及分年度投资计划等。
(二)预算编制依据
说明项目预算编制所依据的项目规划、设计图件及说明、图纸资料批准文号,就采用的指标、定额、费用标准及价差调整等有关文件的依据或来源进行详细说明。
(三)取费标准和计算方法的说明
简要说明预算表格中各项数据的计算方法和定额换算关系。
(四)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
着重投入与产生经济效益分析,内容主要包括实物工作量的部署、增减调整因素分析,施工方案与技术需要与可能分析,单项工程技术手段、生产组织对工种成本的影响分析等。其中,投入指标重点分析项目总投资和总成本;对产出指标,重点分析产量指标(整理面积、新增耕地面积)、工程质量指标和经济效益指标等。
(一)土地平整工程,主要由土石方开挖、土石方回填、土石方运输和平整土地等组成。
(二)农田水利工程,是指对洪、涝、旱、渍、盐、碱等进行综合治理和水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对水土资源、灌排渠系统及其建筑物等进行的建造。主要由排灌工程、喷滴灌工程、竖井工程、排灌电气工程组成。
1、排灌工程由支沟渠、田间排灌渠、地下排灌工程及排灌系统的其他工程组成。
(5)工程监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公式为:工程监理费=工程施工费×费率(0.5-1%)。
前期工作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5%计算。公式为: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2、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及决算的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重划及标记设定费等;竣工验收费按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3%计算。公式为:竣工验收费=工程施工费×费率。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费等。其中: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指项目在施工过程用于定位测量和复测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4、拆迁补偿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需拆迁的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按不超过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三项费用合计3%计算。公式为:不可预见费=(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费率。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具体组成内容如下:
第十一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按工程可划分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