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
定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行为,保障患者权益,确保医疗安全。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住院患者在医院内使用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
定义
1. 自带药品:患者自己带入医院的药品,用于治疗患者已知的疾病或症状。
2. 自理药品:医院提供给患者以自行处理疾病或症状的药品,如退烧药、维生素等。
管理规定
1. 自带药品审查:
- 患者在住院前需向医院提供自带药品清单,并经医院审核确认。
- 医院将对自带药品进行审查,排除潜在的不安全或不适合患者使用的药品。
2. 使用自带药品:
- 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自带药品。
- 使用自带药品时,患者应按照医生的用药建议和剂量使用,并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3. 自理药品发放:
- 医院将根据患者的需求和病情,发放适当的自理药品。
- 自理药品的发放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规定剂量进行,并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
4. 药品储存:
- 患者自带药品和医院发放的自理药品应分别存放在指定的药品柜中,避免混淆和交叉感染。
- 药品柜应定期清理,确保各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5. 监测和记录:
- 医院将定期监测患者的药物使用情况,包括自带药品和自理药品。
- 监测结果应记录在患者的病例中,以供医生参考和评估治疗效果。
备注
请注意,本规定仅适用于住院患者的药品使用管理,对于特殊情况或需要特殊药物治疗的患者,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与规范。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的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
三、自备药品的定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自行携带并使用的药品。
四、自备药品使用的基本原则1、安全性原则患者自备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来源合法,质量可靠,且在有效期内。
2、必要性原则只有在医院无法提供患者所需药品,且患者病情需要使用该自备药品时,方可使用。
3、知情同意原则在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详细说明使用自备药品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知情同意。
五、自备药品的审核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应询问患者是否有自备药品,并详细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医生应对患者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适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自备药品,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原因,并建议其妥善处理。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审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审核工作的规范和准确。
六、自备药品的使用流程1、医生在医嘱中明确写明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2、责任护士核对医嘱和患者自备药品的信息,确保一致无误。
3、护士按照医嘱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
4、在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或异常情况,护士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七、自备药品的储存和保管1、患者自备药品应由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医院不承担保管责任。
2、如患者或家属要求医院代为保管自备药品,应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委托保管申请表》,并将药品交至医院指定的保管地点。
3、医院保管的自备药品应按照药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八、自备药品的记录和监测1、医护人员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用量、使用时间、用药反应等。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住院期间,病人往往需要用药来控制疾病、减轻症状或加快康复。
然而,由于医院内部的管理和安全考虑,病人在使用药物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下面是关于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的管理规定。
一、自备药物管理规定1.住院病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药物进入医院,但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病人在入院前应事先告知医院有关的自备药物情况。
2.医院会对携带的药物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安全性。
一般来说,禁止携带以下药物:镇静剂、麻醉品、昏迷剂、禁用药物等。
如果医院认为患者有必要使用这些药物,会由医院提供相应的药物。
3.病人在接受医院审核通过的自备药物时,必须向医院提供明确的用药说明,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用法以及已经使用的药品的剩余数量等信息。
医院会将这些信息记录在病历中,以便医生合理评估病人的用药情况。
4.病人使用自备药物时,应按照医生或医院的指导,严格遵守药物的剂量、用药时间和使用方式等要求。
如果病人自行增加或减少剂量,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等情况,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5.病人需要使用自备药物时,应通过护士或医生进行申请,并将药物交由医院储存。
病人在需要用药时,护士会按照病人嘱托的时间和剂量给予药物。
6.在临床上,病人可自备一些非处方药,如感冒药、退烧药等,但仅限于一般疾病,不得自行用药对严重疾病进行治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后果。
1.病人可以携带个人护理用品。
如牙膏、牙刷、毛巾、沐浴液、洗发水、护肤品等,以满足个人卫生和舒适需求。
但这些用品必须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不得带入医院卫生安全的隐患。
2.病人携带自理药品时,必须遵守医院有关的安全规定。
如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漏的物品,不得携带过量或超过使用期限的自理药品。
医院有权对病人携带的自理药品进行检查和查验。
4.病人在使用自理药品时,应保持药品的干净卫生,并采取适当的保存方法,以免药品腐烂或受到外界污染。
5.病人在住院期间发生不适或需要照顾时,可以使用个人自理药品,但必须告知医生或护士,并接受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控。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水平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患者在住院期间会自备一些药品和日常用品,以便更好地进行自我调理和照顾。
然而,由于患者自备药品与医院药品的协调使用存在一些风险,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关规定,明确管理方式,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自备药品的管理规定1.定义:自备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的药品,包括西药、中药、保健品等。
2.发放时间:患者自备药品由患者或家属在入院时提出,经医务人员检查后,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然后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在入院后发放。
3.发放标准:(1)患者自备的药品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具备药品质量合格证明,未过期等。
(2)患者自备药品应与患者的疾病相关,并且与开方药品没有冲突或重复用药的情况。
4.管理要求:(2)患者应将自备药品存放在指定地点,避免与其他患者混淆。
(3)医务人员应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患者是否正确使用自备药品,并提醒患者留意药品的有效期。
三、自理药品的管理规定1.定义:自理药品是指患者使用时不需要医务人员配合的药品或日常用品,如牙膏、牙刷、肥皂、洗发水等。
2.发放时间:自理药品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准备并入院时携带,不需要经过医务人员的检查和登记。
3.标准:(1)自理药品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不得影响其他患者和医院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2)自理药品应具有明显的个人使用特征,不得是对其他患者造成困扰或健康影响的物品。
4.管理要求:(1)患者在使用自理药品时应自行保管好,避免遗失或被他人使用。
(2)患者应按照医院的要求妥善保管和使用自理药品,并遵守相关卫生安全规定。
(3)医务人员有权对患者的自理药品进行检查和整理,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患者沟通解决。
四、其他管理规定1.药品合理使用: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时应严格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和建议使用,避免滥用药品造成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
2.安全监控:医院应加强对患者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监督,设立专人负责患者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登记、审核和发放工作,并建立相关的监控和报告机制。
医院住院自备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住院患者的用药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院住院的患者及其家属。
三、管理制度1. 自备药品的界定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入院前自行购买,且在住院期间使用的药品。
2. 自备药品的申报患者入院时,应主动向责任护士申报自备药品,并提供药品说明书、购买凭证等相关资料。
3. 自备药品的审查责任护士收到患者申报的自备药品后,应认真审查药品的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合法、合规、安全。
4. 自备药品的存放自备药品应存放在指定的药品存放柜中,并由责任护士负责管理。
存放柜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5. 自备药品的使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遵医嘱,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标签上的用法用量进行。
6. 自备药品的更换与补充患者自备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应立即更换或补充:(1)药品过期或变质;(2)药品用量不足,影响治疗;(3)患者病情变化,需要调整用药。
7. 自备药品的退回患者出院时,未使用的自备药品应退回,并由责任护士核对药品数量及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回。
四、违规处理1. 患者未按规定申报自备药品,或申报的药品信息与实际不符,一经发现,将暂停使用自备药品,并要求患者补办相关手续。
2. 患者擅自使用自备药品,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患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责任护士未按规定审查、管理自备药品,导致患者用药不安全,将追究责任护士的责任。
五、监督与检查1. 医院设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药品管理小组定期对自备药品的申报、审查、存放、使用、更换与补充、退回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3. 患者有权对自备药品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医院将认真听取并改进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药品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住院患者在医院期间用药的安全、合规,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管理规
定
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住院病人在医院期间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的管理,确保病人合理使用药物并减少潜在风险。
定义
- 自备药物:指住院病人携带进入医院的非处方药物或慢性病治疗所需的药物。
- 自理药品:指住院病人携带进入医院的日常使用的非药物类物品,如个人卫生用品或辅助治疗器械等。
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的规定
1. 住院病人须在入院时向医院详细说明携带的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清单,并经医生审核确认。
2. 医院将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治疗计划,决定是否允许病人在住院期间使用自备药物。
3.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物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不得随意更改药物剂量或频次。
- 在使用自备药物前,需征求医生意见,并告知所使用的药物种类、剂量和用法。
- 必要时,住院病人应将自备药物交由医务人员保管,由医务人员按照医嘱分发。
4. 医院将对住院病人携带的自理药品进行审核,不得携带有损他人健康或医院秩序的物品,如酒精类、尖锐刺激器具等。
5. 住院病人在使用自理药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 自理药品的使用不得干扰其他病人的正常治疗或医院秩序。
- 自理药品无需征求医生意见,但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适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汇报。
- 如发现携带的自理药品出现数量不足或过期等问题,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6. 医院将保留随时检查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的权利,如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据医院管理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修改,将另行通知。
以上为《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物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三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是医疗机构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对患者携带和使用药品的管理进行规范的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1. 首先,患者携带药品需提前向医疗机构申报,并经医护人员审核和记录。
医护人员会核对患者携带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2. 只有符合医疗机构规定的药品才可自带,不得携带禁止使用的药品,尤其是麻醉药、精神类药物等。
3.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为个人合法合规购买使用的,不得私自携带他人药品。
4.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外观无损、包装完好,药品有效期内,不得使用过期的药品。
5. 患者携带的药品应当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不得私自调整剂量、频次等,以免对治疗产生不良影响。
6. 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应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和调整。
7. 医护人员可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停用或调整患者携带的药品,患者应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决策。
8. 患者出院时,剩余的药品必须由专人进行清点和封存,以确保用药安全。
这些是一些常见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因医疗机构和地区而有所差异,患者在携带药品前最好询问相关医护人员,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第四条患者有权自带药品管理,但需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
第五条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医院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的咨询、指导和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第七条患者自带药品的管理应由医院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有关部门要配合。
第八条患者和医院应建立合作关系,共同管理患者自带药品的问题。
第二章患者自带药品的要求第九条患者在自带药品前应咨询医院医生或药师,了解患者自带药品的适用情况和使用方法。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一、患者自备药品的范围住院患者可以自备常用的急慢性疾病常规用药,如降压药、降糖药、抗生素等。
但是,对于特殊性或复杂性的疾病用药,需要经过医院药师或医生的审核和同意。
二、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流程1.患者在入院前应将自备药品清单报告给临床医生,经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入院。
2.入院后,医护人员会将患者的自备药品交给药房,由药师审核和登记。
3.药师会核对患者所携带的药品和处方的一致性,如果发现问题或药品不规范,将会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
4.患者需要在每次用药前与医生沟通,医生会确认是否需要使用自备药品,由护士或药师开具医嘱,并记录在医嘱单上。
5.患者在用药时,应按照医嘱的要求使用药品,并将剂量和时间记录在病历中。
6.在患者出院时,未使用完的自备药品将由药师退还给患者或家属,并在出院医嘱中予以说明。
如有剩余药品需要继续使用,患者应在出院后及时购买。
三、患者自备药品的合理使用原则2.患者应按照医嘱的要求使用药品,不可超量、超频或随意改变用药方式。
3.患者应自行保管好自备药品,避免与其他患者的药品混淆或被他人使用。
4.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时,如出现不良反应或病情恶化,应及时向医生或护士报告,以便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5.患者不可将自备药品借给他人使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风险。
四、医院的责任和义务1.医院应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建议,帮助患者选择适合的自备药品。
2.医院应有专门的药学专家进行审核,确保所携带的药品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4.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的用药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是为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的需要。
在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需要患者、医生、药师和医院共同配合,遵守管理规定,以保证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知丁。
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自备药品管理规定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规定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也不允许患者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2012年9月11日制订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
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5篇)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
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来源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
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自带药品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自行购买或者获得的药物,并自行携带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第三条进行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应遵循安全、合规、便利原则。
住院自备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患者用药安全,防止药物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2. 合法原则: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规范;3. 透明原则: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过程进行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章自备药品的定义及分类第四条自备药品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非本医疗机构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第五条自备药品分为以下两类:1. 必需药品:患者病情所需,医院内无此药或同类药物,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2. 非必需药品:患者病情所需,医院内有此药或同类药物,患者自愿使用。
第三章自备药品的管理第六条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遵守以下规定:1. 患者或家属应向主管医师说明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效期等信息;2. 主管医师应核实自备药品的合法性、安全性,确认其符合患者病情需要;3. 经核实无误后,主管医师应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注明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4. 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核对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效期等信息,确保用药安全;5. 自备药品应在病房内指定位置存放,并由护士负责管理。
第七条自备药品的管理要求:1. 主管医师应将患者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用法等信息记录在病历中;2. 护士应定期检查自备药品的存放情况,确保药品安全、有效;3. 不得擅自更改自备药品的剂量、用法等;4. 对过期、变质、破损的自备药品,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医院应设立药品管理小组,负责对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进行监督。
第九条药品管理小组应定期检查自备药品的管理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导致患者用药安全问题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部负责解释。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预防医疗纠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行为管理。
第三条本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的监督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合理使用药品,不得滥用或者自行更换药品。
第二章患者自备药品的来源与管理第五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来源可靠,符合国家药品质量管理要求。
第六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由患者或者家属提供,并提供药品的说明书、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提供的自备药品进行审核,确认药品的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自备药品档案,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患者自备药品进行清理,对过期、变质、不符合储存条件的药品应当及时清理,并告知患者或者家属。
第十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应当遵守药品的使用规定,按照医嘱或者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药品。
第三章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使用程序、使用责任等。
第十二条原则上,医疗机构不允许使用患者自备药品。
在特殊情况下,如患者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第十三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应当由医生开具医嘱,并由护士按照医嘱执行。
第十四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护士应当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方法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给予患者。
第十五条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时,护士应当观察患者的用药反应,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报告医生。
第四章患者自备药品的储存与保养第十六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或者潮湿。
第十七条患者自备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易串味的药品应当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加强医疗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制定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与自理药品管理规定如下:一、自备药品管理1.患者可根据病情需要自备药品,但需向医护人员报告并经医院药剂科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2.患者自备药品应为非处方药品,且不包含国家禁止患者自带的药品。
3.患者应详细填写自备药品清单,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和用量等,并由患者本人签字确认。
二、自理药品管理1.患者可自行携带适量的自理药品,但应报告医护人员,并经医院药剂科审核同意后才可使用。
2.自理药品应为非处方药品,且患者需能正确自行使用。
三、使用原则1.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应遵循医院的管理规定,且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
2.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应紧密配合医护人员的治疗计划和医嘱,不得擅自增减药物的用量和频次。
3.患者在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或者药物失效,应立即报告医护人员,并按照医嘱调整药物使用方式或停止使用。
四、药品保管1.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医院不负责保管。
2.患者应妥善保存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避免受潮、变形或超过有效期等情况。
3.患者在入院和出院时,医院工作人员应核对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清单,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规定。
五、不得自带药品住院患者不得自带禁用药品、管制药品、毒性药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患者带入的药品。
如发现患者携带禁用药品等情况,医护人员有权没收,并依法处理。
六、责任追究如患者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或者药物失效导致不良反应,将由患者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并自行负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对于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患者,医院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终止医疗合作关系等。
七、组织实施1.医院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的管理程序和责任。
2.医护人员应对患者使用自备药品和自理药品进行细致的指导和监督,并定期进行药物使用情况的评估和记录。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1:职工医院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一、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住院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医院内而非我院药械科供应的药品。
三、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我院无法提供此药或同类药物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但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
四、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药品清单的;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3.无药品说明书的;4.所带药品标签不清的;5.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6.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7.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8.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9.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10.存在其他不适宜使用问题的。
五、特殊情况下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处理: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患者应向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3.主管医师负责审查患者的自带药品,对符合规定的,报科室主任、医务科审批。
4.主管医师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并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药品来源、用法用量、用药目的、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纳入患者病历存档。
5.自带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的,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患者申请由病房护士保管,需与病区协商,病房护士同意保管者应在《职工医院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代保管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自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企业等。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与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与个人药品管理规
定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以及个人药品的管理,以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和医疗质量。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住院病人及相关医务人员。
定义
- 自备药品:指住院病人自行购买并带入医院使用的药品。
- 个人药品:指住院病人个人所有的,但非治疗所需的药品。
住院病人自备药品使用规定
1. 住院病人如有必要使用自备药品,应在入院时向医生报告,并提供药品清单。
2. 医生会对自备药品进行评估,并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和治疗方案决定是否允许使用。
3. 住院病人须按照医生的建议和用量使用自备药品,并定期向医生汇报使用情况。
4. 自备药品的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或病情变化,应立即向医生报告。
个人药品管理规定
1. 住院病人携带的个人药品必须经过医生审查,并在住院期间交由医院药房管理。
2. 个人药品由医院药房统一保管,并按需发放给住院病人。
3. 住院病人不得擅自使用个人药品,必须按照医生的指示和药房发放的用药记录使用。
4. 个人药品禁止与其他病人共享使用,以避免交叉感染。
5. 住院期满或出院时,未使用的个人药品将由医院药房返还给病人。
备注
本规定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标准进行制定,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医院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结论
住院病人使用自备药品和个人药品时必须遵守本规定,以确保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医务人员应加强对住院病人的用药指导和管理,确保规定的执行和医疗质量的持续提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5篇)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
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2)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或医生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品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和规定:1. 医生指导:医生或药师应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了解患者是否需要自备药品以及选择何种药品。
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关于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药物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指导。
2. 自购程度:患者在医生的指导下可以自行购买一些常用且无处方限制的药品,包括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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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特制订本规定。
一、为确保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二、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满足使用条件的,方可申请使用。
三、使用条件:
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使用,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如因为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并提供购药发票、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药品说明书,否则医院有权拒绝。
四、使用程序:
1、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应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表》,将由患者或其家属在空白处签字后购药发票、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药品说明书粘贴于《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表》背面。
2、主管医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自负的责任,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最后由药剂科审核。
3、药剂科负责审核患者或家属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发票、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药品说明书,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并在签署审批意见。
4、经过审批同意后,主治医师方可按照说明书或者诊疗规范下
达自备药品医嘱
,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5、若需要病区护士保管、配制使用的“自备药品”,应详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标示、有效期、数量,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保管使用登记表》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自备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效期,并做好使用记录,由责任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双签字确认。
6、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五、使用要求:
1、无药品购买发票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一律不得使用。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表》纳入病历永久保管。
4、因使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完整的自备药品引起纠纷,或影响举证导致需要赔偿的责任科室或个人,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本规定只适用于住院患者,门诊患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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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文档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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