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招投标租房实施方案
招投标租房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租房需求也日益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招投标租房实施方案,以满足市民的租房需求,提高租房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目标。
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租房市场,提高租房交易的规范性和租房服务的质量,保障租房市场的稳定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租房政策。
政府部门应当制定明确的租房政策,包括租金上限、租赁期限、租房合同规范等内容,以保障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规范租房市场秩序。
2. 招标选房源。
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房源作为政府租赁房源,确保房源的质量和数量能够满足市民的租房需求。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更多的房源,扩大租房市场规模。
3. 建立租房信息平台。
政府部门可以建立一个租房信息平台,将政府租赁房源的信息公开透明化,方便市民查询和选择。
同时,可以在平台上发布租房政策、租房指南等信息,提高市民对租房市场的了解和认识。
4. 审批租房中介机构。
政府部门可以对租房中介机构进行审批,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租客和房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更多的租房中介机构,提高租房市场的竞争度和服务质量。
5. 监督检查。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租房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租房市场的正常秩序。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提高监督检查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四、预期效果。
通过上述实施步骤,预期可以达到以下效果:1. 提高租房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租房纠纷和非法租赁行为。
2. 提高租房服务的质量,满足市民的租房需求,提高市民的租房满意度。
3. 促进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提高租房市场的竞争度和活力。
五、总结。
招投标租房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租房市场的规范性和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租房权益,促进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调整招投标租房实施方案,以适应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的变化,推动租房市场的发展和进步。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及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标人、投标人、中标人以及其他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项目的最佳投标结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前制定招标文件,明确项目的需求、技术规范、预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审和审批。
第五条招标人应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资格要求、报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具体。
第七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资金保证方式及金额,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章投标准备第八条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准确理解项目的需求和要求,确保投标文件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
第十条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保证相关人员的方式畅通,以便招标人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其。
第四章投标评审第十二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专业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估各投标人的资质、能力、价格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过程应记录并留存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五条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复议或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等救济方式。
第五章中标及履约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在及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具体要求、履约期限、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04.0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部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16年5月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财政部2016年4月8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招租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租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租招投标管理行为,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招租、招投标管理,以及外部向单位招租、招投标管理。
第三条招租招投标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招租、招投标过程的公开、公平。
第四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招租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招租招投标的公正透明。
第二章招租管理第五条单位进行招租时,应当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招租。
第六条招租公告应当包括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要求、条件,招租流程、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七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租房者进行资质审查,确保租房者的合法资格。
第八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保障租房者的知情权,向租房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
第九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签订租赁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第十条招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房屋租金调整机制,根据市场行情公平合理调整租金。
第三章招投标管理第十一条单位进行招投标时,应当制定招投标文件,并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第十二条招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范围、要求、条件,招标流程、截止时间等内容。
第十三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确保投标人的合法资格。
第十四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公开招标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项目信息。
第十五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签订合同,确保中标方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确保中标方按照合同履行相关责任。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招租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招租招投标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诚信黑名单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第二十条招租招投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及时解决问题。
房屋招租招投标文件
房屋招租招投标文件WORD文档下载可编辑**房屋租赁招标文件ZB-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年月日专业资料精心整理一、招标邀请函**单位将对**厂房进行招租招标,在此诚挚的邀请具备一定条件且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人员参加。
本次招标我们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开展招标工作。
请参加的单位、人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二、标的综述此次项目标的为**单位位于浦口高科二路的厂房,详见下表。
**招租一览表序号1原承租方原用途厂房坐落位置面积(㎡)底价(元/㎡.天)***招标保证禁止经营金(万元)范围***禁止噪音及环境污染项目等投标人要求法人*********三、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必须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并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招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该文件的各项要求进行招标,对该文件中的各项条款均严格比较执行。
3、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如经营范围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许可证)上述文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另须提供一套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原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单位作废标处理。
4、经营范围:(1)本次招标要求见浦口高科二路厂房招租一览表。
该房屋可以用作简单加工、组装或公司办公,严禁耗水、耗电量大或其他有污染和噪音的项目等以及学校认为不宜从事的其他经营范围。
(2)不得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
(3)如经营规模中涉及特许经营的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营答应证。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详见浦口高科二路厂房招租一览表。
投标单位须提供转账的电汇回单复印件或由投标单位开具的银行转账支票或汇票方可参与投标(现金、现金缴款单及银行本票一律拒收)。
未中标单位如无违规行为给予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转换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租赁招标方案
租赁招标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各类租赁设备和场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提高租赁服务的规范化和效率化,我们决定以招标的方式寻求合适的租赁供应商。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租赁需求:1. 设备租赁: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工具设备、电子设备等;2. 场地租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地、办公场地、会议场地等;3. 车辆租赁:包括但不限于乘用车、商用车、货车等。
三、招标条件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均可参与;2. 具备相关租赁业务经验,能够提供租赁设备或场地的供应商优先考虑;3. 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4. 具备足够的供应能力和服务能力,能够满足租赁需求的供应商优先考虑;5. 参与招标的供应商需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书要求。
四、招标流程1. 招标公告发布:在合适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包括项目背景、招标范围、招标条件等信息;2. 报名登记:供应商按要求进行报名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3. 招标文件领取: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说明、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合同范本等内容;4. 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提交;5. 评标选定: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定中标供应商;6. 中标公告发布:公示中标供应商名单,并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签订;7. 履约验收:执行合同,供应商按时提供租赁设备或场地,并经验收合格。
五、合同管理1. 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需与招标方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2. 合同履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租赁设备或场地,并按时提供相关服务;3. 合同监督:招标方对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4.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对合同进行变更;5. 合同解除:根据合同约定的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投标实施方案
房屋租赁投标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增加,房屋租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开展房屋租赁业务,并计划通过投标的方式寻找合适的房屋租赁合作伙伴,因此需要制定房屋租赁投标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通过本次投标活动,选择合适的房屋租赁合作伙伴,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满足公司房屋租赁业务的发展需求。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投标流程。
1. 发布招标公告,公司将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房屋租赁合作招标公告,明确招标范围、条件、要求、时间等内容。
2. 报名资格审查,对报名参与投标的各方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与投标的各方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
3. 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各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和文件,并按时提交给公司指定的接收人员。
4. 投标文件评审,公司将组织专业评审团队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并确定最终中标方。
5. 中标公示,公司将公示中标结果,并与中标方进行商务洽谈,最终确定合作细节和签订合同。
四、投标文件内容。
1.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信息、业务范围、经营状况等。
2. 项目理解,对本次房屋租赁合作项目的理解和分析,包括对合作需求的理解和解决方案的描述。
3. 合作条件,包括房屋租赁的条件、租金标准、合作期限、服务内容等。
4. 商务提案,提出针对本次合作项目的商务合作提案,包括合作模式、合作方案、服务保障等。
5. 资质证明,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等。
6. 其他补充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提供其他相关的补充材料,以增加投标的说服力。
五、注意事项。
1. 投标文件的准备应当认真、细致,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在投标过程中,应当遵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得违反投标规则。
3.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团队应当公正、客观地对各方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租赁经营是指将一定的资产出租给他人使用,并获取相应租金的经营活动。
为了保证租赁经营的公平、公正、公开,必须制定相应的投标程序和规则。
投标程序和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租赁要求、投标方式、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提交要求、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等内容。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充分考虑租赁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市场状况,确保足够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二、公告招标在招标开始前,应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公告。
公告内容应包括租赁项目的基本情况、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公告的发布应提前充分,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
三、开标评标开标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接收投标文件,评标是指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排名。
开标评标应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应包括有关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的代表。
开标和评标过程应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四、中标公示在评标完成后,应及时公示中标结果。
中标公示内容应包括中标单位的名称、中标租金、租赁期限等。
公示的方式可以是报纸、公告牌、互联网等。
中标公示的时间应充足,以便潜在投标人进行申诉。
第1页/共2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五、签订合同在中标公示后,中标单位与租赁方应尽快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责任和义务等内容。
合同的签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六、履约监督租赁合同签订后,租赁方应对中标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如果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约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租赁项目能够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在租赁经营的投标程序和规则中,公平、透明是基本原则。
招标文件的编制、公告招标、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签订合同和履约监督等环节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投标人的平等参与和公正竞争。
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租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doc
附件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租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租赁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租赁(以下简称土地租赁)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本办法。
前款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土地(以下简称土地),是指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所有土地及水域,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及其配套的设施农用地。
第三条土地租赁公开招标工作应当通过政府集中采购平台或者土地房产交易平台进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土地租赁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政策;(二)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租赁招标投标工作;(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各区(新区)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编制本区年度土地租赁计划;(二)编制本区土地租赁项目公开招标方案(以下简称招标方案);(三)作为招标人组织实施本区土地租赁公开招标工作;(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区(新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统称招标机构)负责以下工作:(一)受理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方案并对不符合规定的招标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二)根据招标方案和招标项目的特点编制招标文件;(三)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四)接受投标;(五)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六)公示中标结果;(七)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招标第七条区(新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区基本农田变动的情况和本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功能分区规划编制年度土地租赁计划,报市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 2 -市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区(新区)主管部门报送的年度土地租赁计划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工作并书面反馈意见。
第八条区(新区)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市主管部门反馈的年度土地租赁计划审定意见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编制招标方案,报市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租赁投标实施方案范本大全
租赁投标实施方案范本大全一、引言。
租赁投标实施方案是指在租赁业务中,为了达到最佳的投标效果,制定的一套详细的操作方案。
它包括了租赁投标的准备工作、实施步骤、风险控制、合同签订等内容。
一个完善的租赁投标实施方案,能够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降低风险,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租赁投标实施方案范本大全,以供参考。
二、租赁投标实施方案范本。
1. 准备工作。
1.1 确定投标目标和范围。
在制定租赁投标实施方案之前,首先需要明确投标的目标和范围。
包括确定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条件和范围,以及明确投标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1.2 收集信息和资料。
在确定了投标目标和范围之后,需要对投标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和了解,收集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包括对租赁市场的行情分析、竞争对手情况、投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
1.3 制定投标方案。
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资料,制定租赁投标方案。
包括确定租赁方案、报价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同时需要对投标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2. 实施步骤。
2.1 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投标项目的要求,进行报名参与投标,提交相关的资格证明、资料和报名费用。
2.2 编制投标文件。
根据投标项目的要求,编制租赁投标文件。
包括投标函、技术方案、商务方案、报价单等内容,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准确、合规。
2.3 提交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照投标文件的要求,准时提交投标文件,并确保提交的文件完整、清晰、规范。
3. 风险控制。
3.1 风险评估。
在制定投标方案和实施投标过程中,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包括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合同风险等内容。
3.2 风险应对。
针对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包括降低风险的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确保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可控。
4. 合同签订。
4.1 中标通知。
在投标截止后,根据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中标单位将收到中标通知。
4.2 签订合同。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中标单位需要与投标项目方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招标实施方案
租赁招标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办公场地需求,公司决定对部分办公场地进行租赁招标,以期能够获得更加适合公司发展需求的办公场地。
二、招标范围本次租赁招标的范围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的办公场地,具体位置和面积将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三、招标条件1. 租赁场地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
2. 租赁期限为三年,租赁费用以及押金标准将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说明。
3. 参与招标的单位需具备合法的办公场地租赁资质,无不良经营记录。
4. 参与招标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四、招标流程1. 发布招标公告:公司将通过合法渠道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范围、条件、流程等详细信息。
2. 报名资格审核:招标单位需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公司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
3. 发放招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将获得公司发放的招标文件,文件中包括租赁场地的具体要求、租金标准等信息。
4. 投标:参与招标的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公司。
5. 评标:公司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
6. 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公司将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租赁合同。
五、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报名申请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等。
2. 招标文件将通过指定渠道发放,参与招标的单位需按照要求进行索取。
六、其他事项1. 参与招标的单位需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 公司将保证招标流程的公平、公正,确保最终选定的租赁单位是符合公司需求且具备良好信誉的单位。
七、总结本次租赁招标实施方案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确保租赁场地的选择能够更好地支持公司的业务发展。
公司欢迎具备相关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与本次招标,期待与各位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租赁招投标方案
租赁招投标方案1. 引言该文档旨在描述租赁招投标的方案,帮助参与投标的各方了解流程和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各类租赁项目的招投标过程。
2. 目标本招投标方案的目标是选择适合的租赁服务提供商,以满足租赁需求并获得最佳的服务和价格。
3.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3.1 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将通过合适的渠道广泛发布,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媒体、社交媒体等。
•公告中需包含招标项目的基本信息,如租赁要求、量化指标、投标截止时间等。
3.2 报名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投标书,并支付相应的报名费用(如有)。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文件、经验证明和信用证明等。
3.3 开标及评审•开标会议将公开举行,投标人和代表机构将出席会议。
•开标过程中会对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之后进行技术和商务评审。
3.4 中标通知•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中将包含中标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和后续合同谈判的安排。
3.5 合同签订•中标候选人须与招标方就租赁合同进行详细谈判。
•谈判一致后,中标候选人将与招标方签署正式的租赁合同。
4. 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投标文件:4.1 投标信封•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并放入一个密封信封中。
•投标信封上需标明项目名称、招标标号、投标人名称等基本信息。
4.2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公司简介:包括公司背景、经验和专业能力等。
•技术方案:详细说明租赁方案、设备提供、维护保养等。
•价格报价:明确给出租赁费用和相关费用。
•合作条款:包括服务级别协议、合同期限和续签等。
4.3 投标文件备份投标人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投标文件备份,以备查阅和备份。
5. 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可通过指定渠道购买,需提交购买申请并支付相应费用。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
6. 招标评标标准•招标评标标准将根据项目需求和具体情况而定。
房屋(场馆)租赁招标管理办法
房屋(场馆)租赁招标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房租(场馆)赁招标管理,规范经营性用房(场馆)招租行为,维护学校房产安全和权益,实现保值和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权的经营性用房(场馆)的招租行为。
第二条资产处代表学校负责管理经营性用房(场馆)招租相关工作,确保招租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合规、合法,全过程应做到规范、透明、严谨,主要职责是:1、制定出租方案;2、制定房屋招租规则和流程;3、确定中标承租人;4、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除学校另有规定和用途外,经营性房屋出租应公开招租。
第四条竞租人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竞租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能够良好履行合同,无不良信用记录;2、能够严格遵守学校房产管理规定,爱护所租房屋。
第五条公开招租程序如下:1、确定招租底价。
预估招租底价约十万元及以上者,须经社会评估机构出具租赁价格评估报告;十万元以下者由资产处及房产(场馆)使用权所属单位组成价格评估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根据周边市场价格进行最终定价。
2、发布招租公告。
招租信息在资产处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络等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开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
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拟出租房屋的位置、数量、面积、租赁期限、用途限制、转租限制、招租底价、竞租保证金、竞租时间、地点、竞价方式和交租方式等。
3、竞租人报名。
报名前,竞租人可到现场查看竞租房屋,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
报名时,身份为法人的竞租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持法人证书)原件或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单位正常运营的证明材料,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身份为自然人的竞租人应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竞租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竞租保证金。
(不要求缴纳的项目除外)4、竞租登记。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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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2021.04.30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完善招标采购方式,财政部研究起草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1年5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网址:/lisms)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一式两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处(邮政编码100820),并在信封上注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财政部
2021年4月30日。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投标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告方式进行,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核、评定和公示。
第四条招投标活动的主体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有欺诈、贿赂、串通投标、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涉及的项目应当具备合法、合规、有效的资质和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资格预审。
第六条招投标活动应当充分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七条招投标活动的文件和信息应当及时公示,并且应当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建立健全电子投标系统,确保投标文件的保密性和可审查性。
第九条招投标活动应当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评价制度,对参与招投标活动的主体进行信用评估,并纳入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十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保护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标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招标文件,并发布招标公告。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项目背景、要求、标的物、投标条件、评标办法等内容,并明确评标标准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招标公告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公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明确投标截止日期和接收方式等信息。
第十四条招标人应当组建招标评标委员会,由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组成,并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当定期公布已中标的结果,并接受投标人的监督和申诉。
第三章投标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投标。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包括技术方案、报价等内容,不得携带任何虚假信息。
第十八条投标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2024年(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二篇)
(完整版)招投标管理办法(二)招投标管理办法(二)一、前言招投标管理办法是现代企业重要的管理工具之一,旨在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保障企业的利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招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招投标的基本概念、招投标的程序与环节、投标保证金的管理、评标与中标、以及违规处理等方面。
二、招投标的基本概念1. 招投标的定义招投标是企业采购商品、工程或服务的过程,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从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中选择最具竞争力的合作伙伴。
2. 招投标的原则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个供应商和投标人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同时,应当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招投标的程序与环节1. 招标文件的准备招标文件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等,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的编制。
2. 投标人的报名与资格审查投标人需要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并进行资格审查,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
3. 开标与评标开标公示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应当在公开场合进行,并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确保开标的公正公开。
评标是招投标活动的核心环节,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预先制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综合考虑价格、技术、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4. 中标与合同签订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与中标人进行合同商谈并签订合同,确保双方权益的落实。
四、投标保证金的管理1. 投标保证金的定义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人为确保其投标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交纳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在投标过程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按时退还。
五、评标与中标1. 评标标准的制定评标标准应该符合实际需要,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评标标准一般包括价格、技术、质量、服务等几个方面。
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职责评标委员会由项目的负责人和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应当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新整理版
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新整理版1.引言为了维护租赁经营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规范租赁经营活动,提高租赁经营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本文旨在对租赁经营投标程序及规则进行新的整理,以保证市场秩序和利益双赢。
2. 投标程序2.1 投标公告发布租赁经营投标公告应当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发布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招标公告平台上,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招标项目的内容和招标条件进行明确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招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招标的标的物或服务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要求•投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标准、证明文件等一系列要求•投标的具体方式、时间安排、投标文件编制规定等2.2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单位的说明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其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书等附加材料•投标书2.3 投标文件审查招标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递交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一般分为资格预审和正式评审两个阶段。
资格预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在初审阶段,提交有关资格的证明文件,以保证投标人具备一定资质和能力,进入正式评审环节。
正式评审:针对符合初审条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专家评审,综合考虑其投标文件质量、报价标准、技术方案等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数。
2.4 中标及之后中标结果一经确定,招标方承诺不再加以更改,中标人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合约。
未中标的投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公示其中标报价,并对其进行监督。
同时,中标人也应当履行承诺,遵循合同约定的各项规定,以保障合同所承诺的服务和质量。
3. 投标规则3.1 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开展租赁经营活动所需的技术、经济和管理能力,符合有关政府部门对该类项目投标者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3.2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当合理,按照招标规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算,并满足相关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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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房产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房产租赁的管理工作,规范房产租赁招标投标行为,保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房产租赁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房产租赁是指纳入港强公司及其托管单位管理的各类办公性用房、商业(生产)性用房、仓储性用房、场地、居住性用房及临时性构筑物等空置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行为。
居住性用房及临时性构筑物合同租金估价在2万元及以上,办公性用房、商业(生产)性用房、仓储性用房、场地租赁合同租金估价在5万元及以上;且其估价已偏离职能部门拟定的指导性价格,由公司组织进行招投标;其他情况由公司租赁部门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第三条房屋出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将其拆分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特殊项目,需填写特殊项目审批表,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出租人应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权属清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租赁项目不予受理:(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无法提供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精品(四)属于违法建筑的;(五)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房产租赁招标一般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出租受理1、出租人应当向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出租申请(详见附件一《房产租赁招标申请单》),提供房屋出租所需相关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2、出租人提交的材料符合齐全性要求的,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予以受理。
(二)发布出租信息1、房产出租公告中应当披露出租房产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出租房产用途、租金底价、承租人资格条件、竞价方式的选择、竞价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等内容(详见附件二《房产租赁信息发布公告》)。
2、房产出租信息应当在公司宣传栏内、该出租房门面醒目处、股份公司内网或相关地方网站上进行发布。
首次信息公告的期限应当不少于7日,并以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首次信息公告之日为起始日。
3、房产出租首次信息公告时的挂牌价不得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租金底价。
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经出租人书面要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可再次发布房屋出租公告或进行竞争性谈判。
第三章投标第六条拟参加投标人按照以下情况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精品提供相关资料:(一)企业: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④其它相关资料。
(详见附件三《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单位)》(二)个人: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暂住证复印件;③其它相关资料。
(详见附件四《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个人)》第七条投标人需要更正、补充已提交的投标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向招标人提交正式的更正、补充文件。
第八条投标人应按规定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章开标、定标第九条开标活动在公司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做好开标监督记录备案。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书无效:(一)逾期送达的;(二)未按规定密封(包括补充函件)、加盖封口章的(单位);(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四)未加盖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的;(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精品(六)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七)其他违反法规的情形。
第十一条开标、报价汇总由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并拟定中标单位(或个人)候选人名单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投标工作小组签发向中标单位(或个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单位(或个人)。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内容,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签订合同,同时签订租赁合同及治安、安全、消防、计生责任承诺书。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是指对拟租赁的房产通过与投标人就租金及租期等进行谈判,以最终确定最优投标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一)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单位紧急需要的;(三)开、评标过程中因投标书无效导致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四)竞争性谈判必须在公司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本实施细则或发生违纪行为的,按照党纪政纪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精品附件一:房产租赁招标申请单附件二:房产租赁信息发布公告附件三: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个人)附件四: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单位)附件五:租赁投标报价汇总表附件六: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附件七:治安、消防安全、计生责任承诺书(范本)精品附件一房产租赁招标申请单精品附件二房产租赁信息发布公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我公司决定将位于(详细地址)房产出租并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和个人认真阅读本标书并做好投标准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招标单位:。
二、房屋基本情况:此招标房屋位于(详细地址),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使用性质。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四、此次房产租赁期限为年。
五、投标方式:1、投标资格:本次投标底价为人民币万元。
2、投标时须同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
未中标者原数退还,中标者转为租赁押金;中途退标者和中标后以任何理由退标者,保证金将作为本次投标活动的补偿概不退还。
3、当两个投标价格相同时,进入竞标。
4、投标人投标书需注明经营项目及报价及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由招标单位有关人员开、评标,投标单位不参加开标。
精品6、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签时,租赁押金无息退回(人民币)。
六、投标人承诺: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2、不得擅自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3、不得改变房产使用性质及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经营的项目;4、按时缴纳房租费;5、以上为合同的基本条款,具体条文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附合同样本)。
七、投标截标及开标时间、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地址:。
如有变动,招标机构将另行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待定)。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0:30,下午1:00至3:30(北京时间),持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到(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同时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机构: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精品年月日附件三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个人)房产地址:建筑面积:精品说明:1、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视听费及其他各种费用由租户直接按相关规定向收费单位缴纳。
2、租户报价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临时居住证(复印件)。
附件四房产租赁投标报价单(单位)房产地址:建筑面积:精品说明:1、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视听费及其他各种费用由租户直接按相关规定向收费单位缴纳。
2、租户报价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租赁投标报价汇总表日期:精品附件六房产租赁协议书编号:甲方(出租方):宁波港强实业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557号乙方(承租方):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概况:甲方将座落于的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附属物为:电、水,有线电视等。
二、租赁期限:1、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1、租金:租金为元整(小写:元),每季度缴付一次,先付后租。
精品首期租金(精品元)在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6天内付清。
2、房屋押金:本协议自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缴付元整(小写:元)作为房屋、设备设施的押金。
该押金至租赁期满后由甲方认定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将该押金作为房屋、设备的维修费或赔偿金抵扣。
3、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视听费及其他各种费用由乙方直接按相关规定向收费单位缴纳。
若因乙方延期缴纳,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若因此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或被有关部门停止、中断、终止提供相关服务的,则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或办理相关手续恢复相关服务。
四、房屋使用:1、本租赁房屋仅限于乙方作住宅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甲方应保证房屋结构安全,适于使用,做到通水、通电。
甲方对房屋进行必要维修时,乙方应给予配合。
3、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投资由乙方自理。
退房时,乙方的装修依照“来修去丢”的原则,甲方不予负责,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或拼租。
5、租赁期间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失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及政府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各项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或被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单位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还应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做到人员证件(如身份证、暂住证、计划生育证明等)齐全。
7、本协议到期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后,乙方遗留、存放在甲方出租房屋内的货物、设施,均视为乙方的抛弃物,甲方有权任意处置。
五、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且不退还乙方已缴付的租金及房屋押金。
造成甲方损失,还应由乙方负责赔偿:(1)签订协议后又悔约的;(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或水、电费累计达半个月以上的;(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6)未办理工商登记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