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律比较

合集下载

区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区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区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在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是三种不同的行政法律文件,它们在管理国家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定义、制定机构、适合范围、法律效力和修改程序等方面,详细介绍如何区分这三种法律文件。

一、行政法规1.1 定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法律授权,为了具体规范行政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普遍适合性的规范性文件。

1.2 制定机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施行。

1.3 适合范围:行政法规适合于全国范围内,对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二、地方性法规2.1 定义: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授权,为了规范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行为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2 制定机构: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经审议通过后发布施行。

2.3 适合范围:地方性法规适合于本行政区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约束力。

三、行政规章3.1 定义:行政规章是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了具体规范行政行为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2 制定机构:行政规章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制定,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施行。

3.3 适合范围:行政规章适合于具体行政机关内部,对该行政机关内的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四、法律效力4.1 行政法规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仅次于法律,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4.2 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仅限于本行政区域内,对该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

4.3 行政规章具有较低的法律效力,其法律效力仅限于具体行政机关内部,对该行政机关内的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五、修改程序5.1 行政法规的修改程序普通要经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的批准,修改程序相对较为复杂。

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对比

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对比

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对比在法律和行政领域,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尽管它们都与违规行为和责任有关,但在性质、适用范围和处罚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差异。

本文将对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

一、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

它是根据国家法律和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来确定的。

法律责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法律适用范围广泛:法律责任适用于每个人和组织,无论其身份、地位和职业。

无论是个人行为还是组织行为,只要其存在违法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责任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责任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即使当事人不同意或不知道相关法律规定,也不能减轻其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不以个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

3. 法律责任以法律程序为依据:法律责任的确立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程序。

只有在程序规定的条件下,才能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进行处理的一种责任形式。

它是国家行政管理制度的一部分,具有以下特点:1. 行政责任适用范围相对狭窄:行政责任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从事行政活动的特定主体。

相比之下,法律责任适用范围更加广泛。

2. 行政责任以行政程序为依据:行政责任的确立需要经过行政程序,包括行政立案、听证、处罚等程序。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责任时必须依法操作。

3. 行政责任的处罚方式灵活:相比于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的处罚方式更加多样化和灵活。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行政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来执行行政责任。

三、法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对比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在性质、适用范围和处罚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首先,法律责任适用范围广泛,而行政责任适用范围相对狭窄。

法律责任适用于每个人和组织,而行政责任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其次,法律责任具有普遍约束力,而行政责任以行政程序为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在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这几个概念,它们在法律体系中各自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本文将从这四个方面进行详细的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1.1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最高的法规,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具有普遍约束力。

1.2 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3 法律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

二、行政法规2.1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2.2 行政法规是在法律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辅助性和细化性。

2.3 行政法规的制定必须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三、地方性法规3.1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地方性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3.2 地方性法规是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特殊情况。

3.3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必须符合上位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四、行政规章4.1 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具有具体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4.2 行政规章是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用于具体指导和管理行政机关的行为。

4.3 行政规章的制定必须符合上位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与上位法、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五、区别总结5.1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最高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地方性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具有具体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5.2 法律的法律效力最高,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依次递减。

5.3 四者之间的关系是上位法下位法的关系,各自的制定、适用范围和效力也有所不同。

通过上述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详细解释,希望读者能更清晰地认识它们之间的区别,从而更好地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

区分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区分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区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区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引言概述: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是三个不同的法律层级。

虽然它们都属于行政法律,但在法律地位、适用范围和制定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三者的区别和特点。

一、行政法规1.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特点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用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

它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依据。

1.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具有普遍适用性。

行政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立法程序,并公布施行。

1.3 行政法规的例子行政法规的例子包括《行政许可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

这些法规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地方性法规2.1 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和特点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用于规范地方行政机关的行为。

它是对行政法规的补充和细化。

2.2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相应地区内的行政机关,具有局部适用性。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需要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并公布施行。

2.3 地方性法规的例子地方性法规的例子包括各省市的《行政处罚法实施办法》、《城市规划条例》等。

这些法规对地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地方行政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行政规章3.1 行政规章的定义和特点行政规章是由行政机关制定,用于规范行政机关内部的行为。

它是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3.2 行政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内部,具有局部适用性。

行政规章的制定需要经过相应行政机关的程序,并在内部公布施行。

3.3 行政规章的例子行政规章的例子包括各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规程》、《办事流程规定》等。

这些规章对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行为进行了具体规定,保障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规范性。

四、区分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依据4.1 法律地位的依据行政法规具有国家层面的法律地位,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层面的法律地位,而行政规章则是行政机关内部的规章制度。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简版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简版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是在国家和地方层面上制定的法律法规,它们在法律体系中各自具有不同的作用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这四者之间的区别,包括法律的权威性、适用范围、制定程序、法律效力以及适用优先级等方面。

正文内容:1. 法律的权威性1.1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性,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1.2 法律是国家权力的表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代表国家的意志,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准则。

2. 适用范围2.1 法律适用于整个国家的范围,具有普遍适用性,对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具有约束力。

2.2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行政关系。

2.3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地方行政区域内的行政管理活动和行政关系。

2.4 行政规章是由国务院部门或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适用于特定领域或特定行政管理活动。

3. 制定程序3.1 法律的制定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经过多个审议阶段,需要通过全体代表的表决才能生效。

3.2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由国务院决定,一般需要经过起草、审议、批准等环节。

3.3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也需要经过起草、审议、批准等环节。

3.4 行政规章的制定程序由国务院或地方政府部门决定,一般需要经过起草、审议、批准等环节。

4. 法律效力4.1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优先适用于其他法律法规,具有排他性。

4.2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具有次于法律的法律效力,其内容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5. 适用优先级5.1 当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冲突时,法律优先适用。

5.2 当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冲突时,行政法规优先适用。

5.3 当地方性法规与行政规章发生冲突时,地方性法规优先适用。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名词,但很多人并不清楚它们之间的区别。

本文将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定义、制定机构、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些法律文件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1.1 定义: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1.2 制定机构: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1.3 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性。

二、行政法规2.1 定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2 制定机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2.3 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或特定地区的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三、地方性法规3.1 定义: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地方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2 制定机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3.3 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相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管理范围内,具有地方性约束力。

四、部门规章4.1 定义:部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部门规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2 制定机构: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或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制定。

4.3 适用范围: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应部门或机关内部,具有局部性约束力。

五、效力比较5.1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依次递减。

5.2 在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当以法律为准。

5.3 各类法律文件之间存在协调关系,相互之间应当保持一致性和统一性。

总结:通过以上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进行详细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了解它们之间的定义、制定机构、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不同层级的规范文件,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四种规范文件的区别,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体系的结构和运作方式。

一、法律1.1 法律的制定法律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具有普遍适用性。

1.2 法律的内容法律主要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重要规范,是国家的根本法律。

1.3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普遍适用性,是其他规范文件的依据和基础。

二、行政法规2.1 行政法规的制定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文件,由国务院批准发布。

2.2 行政法规的内容行政法规主要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职权、程序和行为,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2.3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普遍适用性,对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都具有约束力。

三、地方性法规3.1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具有地方性适用范围的规范文件,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发布。

3.2 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地方性法规主要规范了地方政府的组织、职权和行为,是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

3.3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具有地方性适用性,对本地区内的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都具有约束力。

四、部门规章4.1 部门规章的制定部门规章是各部门、各级政府机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范文件,由相应的部门负责发布。

4.2 部门规章的内容部门规章主要规范了各部门、机构的内部管理事务,是具体行政管理的规范文件。

4.3 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应的部门、机构内部,对外部单位和个人一般不具有直接约束力,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产生间接影响。

五、总结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是法律体系中不同层级的规范文件,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同级别的法规,它们在立法水平、适用范围以及制定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下面将详细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法律是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直接约束全国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法规。

法律是国家立法的最高形式,居于我国法律体系的最顶层,其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审议和通过。

法律的颁布是整个国家法律秩序的基石,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和约束力。

二、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在国家行政管理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直接约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法规。

行政法规是法定机关在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行政管辖职权时,为更好地履行行政权力制定的,其立法机关多为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

行政法规既体现了法律的要求,又具有明确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对行政管理具有很强的约束力。

三、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在本行政区域内制定的为行政管理工作所必需的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基于国家法律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需求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地方性法规在本地区具有普遍适用的功能,并对行政行为产生约束力。

四、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国家机关及地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制定的为履行具体行政管理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所必需的规章。

行政规章是具体落实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政法规。

行政规章的制定由具体的行政机关负责,其制定权限和程序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

行政规章对特定领域或特定对象具有规范和约束的作用。

总结起来,法律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的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的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法规;而行政规章是国家机关及地方行政机关为落实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制定的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四个重要概念,它们在法律层级、适用范围、制定程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分别对这四个概念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一、法律1.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法律是国家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法律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可以约束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法律的制定程序一般需要通过立法机关的讨论、表决和批准等程序。

1.2 法律的层级- 法律分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多个领域,层级关系由上至下逐渐细化。

-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 其他法律在宪法的框架下进行制定,各个法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协调关系。

1.3 法律的适用和效力- 法律具有普遍适用的特点,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法律的效力具有强制性,违反法律规定将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二、行政法规2.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特点-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地方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主要用于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具有一定的细化和具体化特点。

-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一般需要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审议等程序。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 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行政法规对行政管理行为具有直接约束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具有间接约束力。

2.3 行政法规与法律的关系- 行政法规是法律的一种补充和细化,必须依据法律的授权进行制定。

- 行政法规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三、地方性法规3.1 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和特点-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 地方性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地方行政管理行为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法律层级、适用范围、制定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四者之间的区别,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制度。

一、法律1.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1.2 法律的层级和适用范围1.3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二、行政法规2.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作用2.2 行政法规的层级和适用范围2.3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三、地方性法规3.1 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和特点3.2 地方性法规的层级和适用范围3.3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程序4.1 行政规章的定义和作用4.2 行政规章的层级和适用范围4.3 行政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五、区别总结5.1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层级和适用范围的区别5.2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的区别5.3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作用和权威性的区别正文内容:一、法律1.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

法律具有统一性、普遍性、强制性等特点。

1.2 法律的层级和适用范围法律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等层级。

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1.3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立法机关的审议和表决,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相对较为繁琐,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讨论和决策。

2.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作用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用于具体规范行政管理活动。

行政法规可以填补法律的空白,对特定领域进行具体规定。

2.2 行政法规的层级和适用范围行政法规属于法律的下位法,适用于全国范围。

行政法规在适用范围上比法律更具体,对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具体规范。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我们的社会中,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是四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尽管它们都属于法律体系的一部分,但它们在适用范围、制定程序和效力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四个概念的区别,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体系的组成和运作。

一、法律1.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 法律是国家行使权力的基本工具,对公民和组织具有约束力。

- 法律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立法机关的讨论、表决和公布等环节。

1.2 法律的适用范围- 法律适用于整个国家的所有公民和组织。

- 法律对于个人权利、财产权益、社会秩序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1.3 法律的效力-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规范都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 法律的效力一般不受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限制。

二、行政法规2.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特点-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 行政法规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以便更好地实施法律。

-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行政机关的研究、起草、审议和公布等环节。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 行政法规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行为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

- 行政法规对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2.3 行政法规的效力- 行政法规的效力属于次于法律的层次,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 行政法规的效力一般不得超过法律的范围。

三、地方性法规3.1 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和特点-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 地方性法规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以适应地方特殊情况的需要。

-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一般包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研究、起草、审议和公布等环节。

3.2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相应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

- 地方性法规对于地方行政管理、地方行政执法、地方行政许可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在法律体系中,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是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各自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和适合范围。

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对于正确理解和遵守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一、法律的定义和特点1.1 法律是国家制定的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普遍适合性和强制性。

1.2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3 法律是国家的根本法,对国家机构和公民具有普遍约束力。

二、行政法规的概念和作用2.1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2 行政法规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是法律的补充和发展。

2.3 行政法规是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三、地方性法规的特点和适合范围3.1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法规。

3.2 地方性法规适合于本行政区域内的事务,具有一定的地方性和特殊性。

3.3 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法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和协调性。

四、行政规章的定义和作用4.1 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

4.2 行政规章是对行政法规的具体化和细化,是行政管理的重要工具。

4.3 行政规章适合于具体的行政管理领域,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和专业性。

五、四种法律规范的关系和区别5.1 法律是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普遍适合性和强制性,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是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

5.2 行政法规是对法律的补充和发展,具有普遍约束力,地方性法规是对法律的具体化和细化,具有地方性和特殊性,行政规章是对行政法规的具体化和细化,具有局部性和专业性。

5.3 四种法律规范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层级关系和协调性,各自在不同领域和范围内发挥着重要作用。

结语:通过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进行深入分析,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各种法律规范的性质和作用,从而正确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标题: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区别引言概述:在社会生活中,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是常见的法律规范。

它们在法律体系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

本文将详细阐述这四种法律规范的区别。

一、法律1.1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法律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规范。

- 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规范,是最高法律权威。

1.2 法律的制定和适用:- 法律由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宪法制定,如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刑法、民法等。

- 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最高法律规范。

1.3 法律的法律效力:- 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全国范围内的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

- 法律可以通过司法机关进行解释和适用,违反法律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二、行政法规2.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特点:- 行政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规范。

- 行政法规是对法律进行具体化、细化和补充的法规。

2.2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适用:- 行政法规由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制定,如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 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对法律的具体规定。

2.3 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 行政法规具有次于法律的法律效力,对全国范围内的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

- 行政法规可以通过行政机关进行解释和适用,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将受到行政机关的制裁。

三、地方性法规3.1 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和特点:- 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性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般规范。

- 地方性法规是对法律进行具体化、细化和补充的法规。

3.2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适用:- 地方性法规由地方性立法机关根据法律制定,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

- 地方性法规适用于地方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是对法律的具体规定。

3.3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 地方性法规具有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对地方范围内的行政行为具有约束力。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标题】文档模板范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正文】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1. 法律法律是国家的基本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通常有以下特点:- 首先,法律具有普通性和普遍性,合用于整个国家的范围;- 其次,法律在其制定过程中,具有非常严谨的程序,例如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讨论、审议和通过;- 最后,法律的内容比较宏观,通常只对某些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做出规定,具有较高的抽象性。

2.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其主要特点有:- 首先,行政法规是对法律的补充和细化,对法律的具体执行提供指导和依据;- 其次,行政法规的制定权普通由国务院及其授权的部门行使;- 最后,行政法规的范围和效力较为有限,普通只合用于行政机关所管辖的特定领域和对象。

3.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主要特点如下:- 首先,地方性法规是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基础上制定的,是对中央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 其次,地方性法规的制定范围仅限于地方自治机关的管辖区域内;- 最后,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相比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但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4.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由各个部委或者机关制定的具有局部性约束力的法规,其主要特点有:- 首先,部门规章是对行政法规的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以发挥更加具体和细致的管理作用;- 其次,部门规章的制定权限属于各个部委或者机关,其效力通常仅限于该机关所管理的特定领域或者对象;- 最后,部门规章必须依法依规制定,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文档结尾】1、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法律》全文- 附件二:《行政法规》全文- 附件三:《地方性法规》全文- 附件四:《部门规章》全文2、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法律:国家的基本法规,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区别一、法律的定义法律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保障公民权益而制定的普遍强制性规则的总称。

法律的形式可以是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

二、行政法规的定义行政法规是机关为实施法律,对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具体规范的文件。

行政法规的形式可以是公告、命令、规定等。

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通常是国务院或其他地方机关。

三、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性机关制定的,为了解决本地区特定问题而制定的法律规范。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通常是省级、市级、县级人民,也可以是自治区、自治州等地方机关。

四、部门规章的定义部门规章是由各个部门或委员会制定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各自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部门规章通常是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或行政法规,规范本部门内部事务而制定的。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全文、解释、修订意见等相关文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和国民的根本权利和义务。

2.民法:规定民事关系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范,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3.刑法:规定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性质和刑罚的适用等内容,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利益。

4.商法:主要包括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商事合同、公司法人等内容,调整商业活动。

5.公告:机关发布的公开宣布事项的文件。

6.命令:机关发布的具有立法性质,对特定行政行为作出强制性规定的文件。

7.规定:机关为实施法律规定的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和要求的文件。

8.省级人民:中国各省级行政区域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本省级行政区域的管理和决策。

9.市级人民:中国各市级行政区域的行政机关,负责本市级行政区域的管理和决策。

10.县级人民:中国各县级行政区域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本县级行政区域的管理和决策。

11.自治区:中国的一种行政区域划分,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力。

【重要知识点】司考答疑精选:行政法渊源间的效力等级

【重要知识点】司考答疑精选:行政法渊源间的效力等级

【重要知识点】司考答疑精选:行政法渊源间的效力等级司考答疑精选:行政法渊源间的效力等级。

【问题】如何判断不同行政法渊源间的效力等级?【回复】(1)宪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各项立法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效力仅次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行政规章: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5)地方性法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没有效力等级之分。

(6)民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7)其他渊源:国际条约和国际协定中涉及国内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行政活动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结语:司考大致的时间轴:3月份感性认识司考——4月份开始备考——5月份公布大纲——6月份网上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8月份打印准考证副证——9月考试。

选择适当的方法可以节省很多时间,使你走上成功的捷径;但如果选择方法错误,可能会使你误入歧途,导致失败。

司法考试不仅仅是智力的考验,同时还是一个方法的较量。

煮水要不间断地持续加热,直到煮开,这样才省时、省力。

司法考试就像煮开水一样,要集中火力,一鼓作气、直到突破。

否则,不论上一年考多少分,只要没通过就都是没有烧开的水,在第二年的备考中又都得“回零”从常温开始煮,基础基本一样,如果在第二年不加倍努力,仍然会“烧不开”。

最后祝同学们都能顺利通关,大家下载学习也是对我们的支持!谢谢。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知识讲解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各自具有不同的效力和适用范围,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讲解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区别。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概念和特点: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国家行使权力的产物。

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适用、长期稳定等特点。

1.2 法律的效力等级:我国法律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级。

宪法是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效力;法律是国家制定的一般性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体规范,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

1.3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具有普遍约束力,对所有公民和法人都具有法律效力。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定义和特点: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行政权力的具体体现。

行政法规具有相对性、特殊性和可变性等特点。

2.2 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行政法规的效力位于法律和行政规章之间,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全国范围。

2.3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具有约束力,对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的定义和特点: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和各部委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行政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行政规章具有相对性、特殊性和可变性等特点。

3.2 行政规章的效力等级:行政规章的效力位于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之间,适用于全国范围。

部门规章是各部委为了执行行政法规而制定的规范,具有相对性和特殊性。

3.3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部门规章适用于相关部门,对部门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的定义和特点: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是地方行政管理的具体要求和规范。

法律与行政法

法律与行政法

法律与行政法一、引言在当今社会,法律与行政法在维护社会秩序和正常运转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而行政法则是管理行政机关的法律体系。

本文将探讨法律与行政法的关系、重要性以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应用。

二、法律与行政法的关系法律与行政法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相互依存又有所区别。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普遍适用的规范,它对全体公民的行为具有规范效力。

而行政法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而制定的具体规则和程序,用于管理公共事务。

行政法的存在使得法律更具体、更可操作。

三、法律与行政法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法律与行政法的合理运用可以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的存在和实施保证了公民的权益和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而行政法的管理对社会事务的规范管理和有序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2. 保障公正与公平法律与行政法的内容与程序都体现了公正和公平原则。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当公正无私,而行政法的执行也应当公平合理,保障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保护人民利益法律与行政法的制定和执行都以保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

法律通过保护公民权益、规范经济行为等方面保护人民利益,而行政法则则通过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保护人民免受滥用行政权力的侵害。

四、法律与行政法在现代社会的应用1. 经济领域在经济领域,法律与行政法的应用十分重要。

法律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进行规范,行政法对企业经营和市场监管进行具体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

2. 公共事务管理法律与行政法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法律中规定了公共事务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法规,在行政法的执行中,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保障公共利益和市民权益。

3. 社会稳定和治安维护法律与行政法对于社会稳定和治安维护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通过对犯罪行为的规定和制裁来维护社会秩序,而行政法则能够帮助行政机关有效管理社会治安,维护公共安全。

五、结论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与行政法的作用不可或缺。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标题: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引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们在法律层级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它们的效力也有所不同。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些法律文件的效力。

一、法律的效力:1.1 法律的法律效力: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最高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对全国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

1.2 法律的适用范围:法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和事物,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民等。

1.3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法律的修改和废止需要经过国家立法机关的决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公布和生效。

二、行政法规的效力:2.1 行政法规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文件,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但高于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2.2 行政法规的适用范围: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但不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

2.3 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国务院的决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公布和生效。

三、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效力:3.1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法律效力: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的法规文件,具有对特定行政机关和特定对象的约束力,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3.2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适用范围: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适用于特定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具有一定的局部性和特殊性。

3.3 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行政规章和部门规章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过相应的行政机关的决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公布和生效。

四、地方性法规的效力:4.1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文件,具有对本地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普遍约束力,其法律效力次于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地位(1)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地位(1)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地位(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法律地位(上)一、概述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是中国法律体系中的四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它们在法律层级上存在一定差异,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

本文将分别对这些法规的法律地位进行解析与比较。

二、法律的法律地位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或授权制定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范。

它是国家法律体系的最高统治者,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

法律的制定需要经过一系列立法程序,包括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表决和公布等环节。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都必须依法执行和遵守法律,任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都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如果存在与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或废止。

三、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或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一般是为了实施法律、规范行政行为而制定的,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和约束力。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相对于法律而言属于次一级,其制定需要依据法律进行,并且行政法规的内容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

即行政法规的制定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不能擅自对法律进行修改或超越法律的规定。

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也相对简化,一般是由国务院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自行作出,无需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四、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授权订立的规范性文件。

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特点,一般适用于特定行政区域。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与行政法规相同,都属于法律的次一级。

其制定程序与行政法规类似,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自行订立,无需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地方性法规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其所属地区,不得越权影响其他地区的行政行为。

五、部门规章的法律地位部门规章主要是国务院及其各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3、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有权行政机关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但罚款的限额必须由“国务院”规定(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明确四项内容: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
2、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至2人代理参加听证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所获得的当事人违法事实和证据,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对此可提出申辩并质证。双方可以进行辩论
7、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给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盖章;听证笔录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2、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如,强制进入公民住宅和限制公民通信自由)
不可设定
地方性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听证程序
1、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先行告知当事人具有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3、行政机关作出听证决定后,应当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4、听证应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如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其回避
2、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2、集中实施: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1)委托机关(2)受委托的组织
“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规章)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①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②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
③只能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2、依申请举行听证
①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②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的期限是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听证申请后20日内组织听证。
3、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公告或通知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有关听证时间、地点等;
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
5、其他(先行登记保存;交通管制;通信管制)
税务行政许可、处罚种类
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2、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使用经营地发票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3、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4、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1、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
4、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5、审查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回避);
6、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案卷排他性制度)
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
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不包括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3、较大数额的罚款
【解释1】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的罚款”【解释2】并非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都必须适用听证程序:(1)应属于上述类型的案件;(2)经当事人申请(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不主动举行听证)。
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解释】并非所有的行政主体均具有(自行)强制执行权;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主体,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主体
一般规定:
1、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其他依法应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便民和效率原则
3、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指定一个内设机构或者设置固定窗口,统一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听证程序
1、主动举行听证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解释】行政机关主动举行的听证应当向社会公告;行政机关依申请举行的听证,没有强制公告制度。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指定一个内设机构或者设置固定窗口,统一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处罚的适用(掌握)
1.不予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
4、救济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7、监督原则
1、法定原则
2、公开、公正、过罚相当原则(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保护相对人权益原则(无救济即无处罚原则)
5、监督制约、职能分离原则
6、一事不二罚(款)原则
1、行政强制合法性原则(法定原则)
2、行政强制适当原则(合理性原则)
3、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
4、禁止利用行政强制权谋取利益原则
5、保护当事人程序权利和法律救济权利原则
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分类
1、普通许可—安全活动
2、特许—资源利用
3、认可—资格赋予
4、核准—技术审定
5、登记—组织设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行政许可设定权
行政处罚设定权
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
行政强制执行设定权
法律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设定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有关国家基本制度的事项、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设定
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来设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行政法规
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
费用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包括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罚)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其他(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
行政强制措施
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以及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国务院决定
①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
②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③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实施主体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2、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行政强制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3、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