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豫政 〔2011〕70号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豫政〔2011〕70号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豫政〔2011〕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2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9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7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全国各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统计表(7月31日更新)
威县、巨鹿县、平乡县、 南皮县、东光县、献县、
海兴县、盐山县、孟村回族自治县、 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阜城县、
1040
丰宁县、隆化县、围场县、 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阳原县
、怀安县、万全县、蔚县、张北县、赤城县、崇礼县、张家口
郑州市市区(含上街区)、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
、中牟县;洛阳市 市区(含吉利区)、新安县、栾川县、偃师
湖 济市南、市桐:乡历市下、区嘉、善市县中、区海、盐槐县荫区、天桥区、历城区 ;青岛
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黄岛区、崂山区、 李沧区、城
阳区 ;淄博市:张店区、临淄区、淄川区 ;东营市所辖县
(区) ;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 1380
、 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 ;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
、吴江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太仓市;南通市区、 1320
启东市、通州市、海门市;镇江市区;
溧水县 、高淳县;徐州市区;金坛市、溧阳市;海安县、如东
14
江 苏 省
县、如皋市;连云港市区;淮安市区(不含楚州区、淮阴 区);盐城市区、大丰市、东台市;扬州市区;丹阳市、扬中 市、句容市;泰州市区; 新沂市、铜山县、丰县、沛县、 邳州市、睢宁县;灌南县、灌
1080
县、蒙阴县、临沭县 ;德州市所辖县(市、区);聊城市所辖
县(市、区);滨州市:沾化县、无棣县、阳信县、惠民县 ;
石家庄市(不含井陉矿区)、保定市、廊坊市、唐山市(含高新区
、港口开发区、南堡开发区、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曹妃 甸新区)、秦皇岛市市区及郊区;涿州市、三河市、霸州市、迁
1320
安市、遵化市、滦南县、迁西县、玉田县、乐亭县、滦县、唐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完整版
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在2009年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览表
一、北京市——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9.6元/小时。
二、上海市——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8.0元/小时。
三、天津市——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标准:820元/月,非全日制最低小时工资7.6元/小时。
四、重庆市
五、河北省
六、山西省
七、内蒙古自治区
八、辽宁省
九、吉林省
十、黑龙江省
十一、江苏省
十二、浙江省
十三、安徽省
十四、福建省
十五、江西省
十六、山东省
十七、河南省
十八、湖北省
十九、湖南省
二十、广东省
二十一、广西省
二十二、海南省
二十三、四川省
二十四、贵州省
二十五、云南省
二十六、西藏自治区
二十七、陕西省
二十八、甘肃省
二十九、青海省
三十、宁夏自治区
三十一、新疆自治区。
2007-2012 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均为一类地区数据 2012 2011 2010 2009 1260 1160 960 800 北京市 京 北京 1450 1280 1120 960 上海市 沪 上海 1310 1160 920 820 天津市 津 天津 1050 870 680 680 重庆市 渝 重庆 880 880 880 680 黑龙江省 黑 哈尔滨 1000 1000 820 650 吉林省 吉 长春 1100 1100 900 700 辽宁省 辽 沈阳 1050 1050 900 680 内蒙古 蒙 呼和浩特 1100 1100 900 750 河北省 冀 石家庄 1160 1160/960 960/670 670 新疆 新 乌鲁木齐 980 760 760 620 甘肃省 甘 兰州 920 920 770 600 青海省 青 西宁 1000 860 760 600 陕西省 陕 西安 1100 900 710 560 宁夏 宁 银川 1080 1080 800 650 河南省 豫 郑州 1240 1100 920 760 山东省 鲁 济南 1125 980 850 720 山西省 晋 太原 1010 1010 720 560 安徽省 皖 合肥 1100 1100 900 700 湖北省 鄂 武汉 1020 1020 850 665 湖南省 湘 长沙 1320 1140 960 850 江苏省 苏 南京 1050 850 850 650 四川省 川 成都 930 930 830 650 贵州省 黔 贵阳 950 830 830 680 云南省 滇 昆明 1000 820 820 670 广西省 桂 南宁 950 950 950 730 西藏 藏 杭州 870 720 720 580 江西省 赣 南昌 1300 1300 1030 860 广东省 粤 广州 1200 1100 900 750 福建省 闽 福州 830 830 830 630 海南省 琼 海口 / / / / 台湾省 台 台北 / / / / 香港 港 香港 / / / / 澳门 澳 澳门 备注:当年内上调两次以上的以最后一次为准 城市 Unit:元) 2008 2007 800 730 960 840 820 740 680 580 680 590 650 650 700 550 680 560 680 520 670 580/480 620 430 600 460 600 540 560 560 650 650 760 610 610 550 560 560 700 580 665 635 850 750 650 450 650 550 680 540 580 580 730 495 960 850 580 580 860 780 750 750 630 580 / / / / / /
河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作为中国中部地区的重要省份,其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是备受关注
的话题。
根据最新发布的数据,河南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有了一定的提高,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河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情况。
首先,河南省省会郑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500 元,其中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 600 元。
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其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反映了城市发展水平的提高,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保障。
其次,洛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400 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每人每月 550 元。
作为河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洛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为城市居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提高了生活水平。
再次,开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 1300 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
每人每月 500 元。
作为河南省的重要文化古都,开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此外,河南省其他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这些提高反
映了河南省经济发展的稳步增长,也为城乡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改善。
总的来看,河南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是对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一种保障,也是对城市发展水平的一种体现。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河南省各地能够继续努力,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最低⼯资标准是多少?河南省的最低⼯资标准根据⾏政区的划分来定。
按照区域划分⼀类为1900元,⼩时最低⼯资19元。
每个⾏政区域减少200元,⼩时⼯资标准降低2元。
每个企业的最低⼯资必须达到该数⽬才⾏。
省是多少?《河南省》对河南省的最低⼯资标准有如下规定:第⼀条为实施保障制度,维护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活,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本规定适⽤于本省⾏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企业单位、有雇⼯的个体⼯商户(以下统称⽤⼈单位)和与之形成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
第三条各级⼈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最低⼯资保障⼯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资源社会保障⾏政部门负责本⾏政区域最低⼯资的监督管理⼯作。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最低⼯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作时间或者依法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单位依法应当⽀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婚、⽣育(产)假、节育⼿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五条最低⼯资标准采取⽉最低⼯资标准和⼩时最低⼯资标准形式。
⽉最低⼯资标准适⽤于全⽇制就业劳动者,⼩时最低⼯资标准适⽤于⾮全⽇制就业劳动者。
实⾏计件、提成⼯资等⼯资形式的⽤⼈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并确定合理的计件(提成)⼯资标准和计算办法,⽀付给劳动者的⼯资不得低于本省公布的最低⼯资标准。
第六条⽤⼈单位⽀付给劳动者的最低⼯资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点⼯资;(⼆)中班、夜班、⾼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单位通过贴补伙⾷、住房等⽀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收⼊;(四)⽤⼈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费和;(五)⽤⼈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0)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长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适用范围见附件)1、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8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小时);2、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7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7.9元/小时);3、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6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8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各省辖市的县(市、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附件: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 件 号】豫劳社劳资[2007]16号【颁布部门】河南省其他机构【颁布时间】2007-09-26【实施时间】2007-09-26【时 效 性】有效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5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5元/小时、6.5元/小时、5.5元/小时,从2007年10月1日起实行。
现将各省辖市市区、县(市)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发布,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1995〕48号)第三条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1995〕48号)第六条规定,对部分劳动条件艰苦的劳动者,其月最低工资标准在高于所在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5%的幅度内分别确定。
部分劳动条件艰苦的劳动者是指体力劳动强度达到四级;高温作业达到四级;粉尘作业达到四级;毒物危害达到三级以上;噪音达到100分贝,累计日工作6小时的劳动者。
四、月最低工资标准650元/月的市区,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5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550元/月的市区、县(市),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5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450元/月的县(市),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元/小时。
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
河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与2011年所做的调整相比,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调整后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
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
同时,将漯河市市区由二类行政区域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
这是河南省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与2011年所做的调整相比,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调整后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
此前,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0.2元;二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8.9元;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7.7元。
13年最低工资变动之前明细如下:
13年最低工资变动之后明细如下:。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2013年,我国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根据国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国家规定的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它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确保劳动者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使劳动者能够获得合理的工资收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其次,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有效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通过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消费能力,促进市场需求的扩大,推动经济的增长。
同时,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最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
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
总之,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调整河南省XXXX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长令第21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保障低收入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三、根据我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各省辖市的县(市、区)划分为三个行政区域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下发后30日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应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范围。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附件: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各省辖市市区、县(市)行政区域类别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薪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激励有力、约束有效的工资分配机制,切实发挥工资的保障和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关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分配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合理体现员工岗位差异以及对经营绩效的贡献度。
2017-2018河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7-2018河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等12个市地市区作为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上调为1400元;二、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分别调整为1250元和1100元,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2018河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2018河南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行政区类别月最低工资标准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1400元(1240元) 13.5元二类 1250元(1100元) 12元三类 1100元(960元) 10.5元对比:今年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上调,河南暂排第9位根据统计,今年以来,包括我省在内,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本月,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刚刚上调。
在已经调整的16个省(区、市)中,在一类行政区域的工资数额上,上海以1820元/月位列第一,我省凭借1400元/月,暂时名列第9位。
提醒:如工资低于标准可投诉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郑重提醒:用人单位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各级人社部门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
温馨提示:1、根据《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河南省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文张路羽)分析
河南省历年最低薪资标准依照2004年3月1日起实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宣布的?最低薪资规定?第十条“最低薪资标准每两年起码调整一次。
〞河南省地域最低薪资标准到现在已经调整了九次。
调整后实行日期月最低薪资标准小时最低薪资标准2 021年7月1日一类160015二类1450三类1300122021年7月1日一类1400二类125012三类11002021年10月1日一类1080二类950三类8202021年7月1日一类8009二类700三类6002007年10月1日一类650二类550三类4502005年10月1日一类4807二类4006三类3205 2004年10月1日一类3805二类3004三类2403 1999年7月1日有点复杂,详见下方文件注:?最低薪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供给正常劳动的状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薪资在剔除以下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一〕延伸工作时间薪资;〔二〕中班、晚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别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例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推行计件薪资或提成薪资等薪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根基上,其支付劳动者的薪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薪资标准。
劳动者因为自己原由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署的劳动合同商定的工作时间内未供给正常劳动的,不合用于本条规定。
附:历年调整时的文件。
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对于调整河南省最低薪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1〕3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依据?最低薪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薪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展开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员工均匀薪资等要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薪资标准,请仔细贯彻履行。
一类行政地区月最低薪资标准1600元,小时最低薪资标准 15元;二类行政地区月最低薪资标准1450元,小时最低薪资标准元;三类行政地区月最低薪资标准1300元,小时最低薪资标准12元。
河南省 2013年 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与2011年所做的调整相比,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调整后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
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
同时,将漯河市市区由二类行政区域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
这是河南省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与2011年所做的调整相比,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调整后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
此前,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0.2元;二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8.9元;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7.7元。
河南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1820元全国最高
河南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海1820元全国最高9省市已上调,上海1820元为“最高”
□记者王迎节
本报讯最低工资标准,一直以来都是民众关注的焦点。
据统计,截至4月21日,全国有9个省市已宣布再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是否会紧跟全国脚步?昨天上午,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第一季度工作情况通气会上了解到,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测算拟定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河南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测算拟定工作正在开展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自2010年以来已经连续3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后一次调整是在2013年1月1日。
当日起,我省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240元、1100元、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1.7元、10.4元、9元。
昨天,记者走访了解到,目前郑州的环卫工、绿化工、协管员等临时工只能拿到这一标准的最低限。
随着物价的上涨,这些钱够花吗?55岁的环卫工侯师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月拿到工资后,老伴儿吃药得花去七八百块,剩下的钱只勉强够吃喝。
侯师傅很希望工资能再涨一些。
这一心愿或许能很快达成,省人社厅第一季度工作情况通气会通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测算拟定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而且,今年1月,省长谢伏瞻向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表示,今年我省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全国
今年有9省市调整,上海以1820元成为“最高”
根据统计,截至4月21日,今年全国已有重庆、陕西、山东、北京、上海、天津等9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从工资数额上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均为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重庆最低,为每小时不低于12.5元、每月不低于1250元。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11-10-1
市区
确山县、西平县、汝南县、
正阳县、泌阳县、平舆县、
上蔡县、遂平县
济源市
济源市
省直管试
点县(市)
巩义市
汝州市、永城市
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豫政〔2011〕7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
市区、义马市、渑池县、
灵宝市、陕县
卢氏县
南阳市
市区
淅川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
商丘市
市区
民权县、虞城县、睢县、
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
信阳市
市区
罗山县、商城县、淮滨县、
光山县、息县、新县、潢川县
周口市
市区、项城市
西华县、扶沟县、沈丘县、郸城县、商水县、太康县、淮阳县
宝丰县、郏县
叶县、鲁山县
安阳市
市区
林州市、汤阴县、安阳县
内黄县
鹤壁市
市区
淇县
浚县
新乡市
市区
辉县市、新乡县
卫辉市、延津县、获嘉县、
原阳县、封丘县
焦作市
市区、沁阳市、孟州市
修武县、武陟县、博爱县、温县
濮阳市
市区
濮阳县、清丰县、范县、
台前县、南乐县
许昌市
市区、长葛市
禹州市、鄢陵县、许昌县、
最低工资标准 2013
最低工资标准 20132013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将从政策制定背景、标准制定依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政策制定背景。
2013年,我国经济持续稳步增长,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城乡收入差距拉大、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政府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消费水平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政府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既能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又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过大负担。
这样一来,既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又能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我们来看一下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
2013年,各地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如何呢?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各地区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一些地区还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最低工资标准对劳动者和企业的影响。
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无疑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障,能够有效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也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综上所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也能够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河南郑州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河南郑州最低⼯资标准是多少核⼼内容:河南郑州最低⼯资标准是多少呢?河南的⼯资标准依然还是沿⽤最新调整的标准,下⽂店铺⼩编为您详细介绍。
调整:根据标准,郑州、洛阳、平顶⼭、安阳等12个市地市区作为⼀类⾏政区域,⽉最低⼯资上调为1400元;⼆、三类⾏政区域的⽉最低⼯资分别调整为1250元和1100元,时最低⼯资分别调整为13.5元、12元、10.5元。
从河南省⼈社厅获悉,⽇前,省⼈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7⽉1⽇起调整最低⼯资标准。
根据标准,郑州、洛阳、平顶⼭、安阳等12个市地市区作为⼀类⾏政区域,⽉最低⼯资上调为1400元;⼆、三类⾏政区域的⽉最低⼯资分别调整为1250元和1100元,时最低⼯资分别调整为13.5元、12元、10.5元。
此前,我省三类区域的最低⼯资标准分别为1240元、1100元、960元。
⾏政区类别⽉最低⼯资标准时最低⼯资标准⼀类1400元(1240元)13.5元⼆类1250元(1100元)12元三类1100元(960元)10.5元对⽐:今年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上调,河南暂排第9位根据统计,今年以来,包括我省在内,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宣布上调最低⼯资标准。
本⽉,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的最低⼯资标准也刚刚上调。
在已经调整的16个省(区、市)中,在⼀类⾏政区域的⼯资数额上,上海以1820元/⽉位列第⼀,我省凭借1400元/⽉,暂时名列第9位。
提醒:如⼯资低于标准可投诉1、根据《河南省最低⼯资规定》,河南省最低⼯资标准包含“三险⼀⾦”中的职⼯个⼈缴纳部分,即职⼯个⼈缴纳的养⽼、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2、职⼯在下述情况下所取得的收⼊,不能算到最低⼯资标准⾥⾯:⽤⼈单位⽀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资;中班、夜班、⾼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住房等⽀付给劳动者。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各地区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制定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促进。
首先,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在我国,城乡差别较大,一些劳动者因为工资水平低下,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因此,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让劳动者获得基本的收入保障,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这对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增加劳动者的收入,从而刺激居民的消费需求,促进市场的繁荣。
劳动力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可以提高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发展水平。
最后,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减少劳动者的不满情绪,减少社会的阶级矛盾,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同时,提高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可以减少社会的贫富差距,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综上所述,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出台,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让劳动者获得应有的收入,共同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2)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2)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13
•【字号】豫政[2012]104号
•【施行日期】2013.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资福利
正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豫政〔2012〕10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河南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省政府决定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
漯河市市区由二类行政区域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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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河南省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与2011年所做的调整相比,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调整后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
河南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再次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1.7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0.4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9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9元。
同时,将漯河市市区由二类行政区域调整为一类行政区域。
这是河南省从2010年起连续三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与2011年所做的调整相比,此次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调整后的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游水平,在中部六省居领先地位。
此前,河南省一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10.2元;二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8.9元;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是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