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篇一」1、由秘书组明确专人负责本办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2、建立收发文登记薄,对各种文件、资料及时做好登记、分发、归集。
坚持对密级文件和资料一月进行一次清理,严格借阅登记手续。
3、起草、印发各种文件、资料,必须符合办文程序和质量要求。
4、加强密级文件、资料的保管,不准随意带走、散发、遗失、出售密级文件、资料。
5、对本办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电子文件、磁性载体等原始记录,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丢失或者擅自销毁。
6、年终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清收、整理立卷和归档。
7、档案人员要加强对档案库房的管理,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检查,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高温等,对破损变质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8、建立健全档案借阅登记制度,档案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等情况进行统计,任何个人不得损毁、出卖、涂改、伪造档案。
9、档案人员在岗位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篇二」一、收文制度1、凡公司收到的文件、函、电报均由收发人员统一签收、拆封、编号、登记(函、电报直接分送有关部门),及时送质管部主管领导签批后,分送有关领导阅批,部门阅办,并在文件传阅、处理单上签字。
文件阅后及时收回归档,送各部门的文件,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阅后及时送还。
2、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阅文,凡需收回的文件如数退回,不得积压、丢失。
3、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公文应交文书登记,个人不得保存任何文件。
二、发文制度1、凡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拟稿人必须用规定文稿纸撰稿,由部门领导签字,统一送秘书核稿,经领导审核签发(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由文书统一登记、统一印制。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交两份给文书统一收集管理。
2、公司会签外单位文件,经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后会签。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企业原则Q/6DG02.02-99文书档案管理细则1主题内容与合用范围本原则规定了文献材料旳立卷及归档旳规定,文书档案旳保管、运用、鉴定及进馆等工作规定。
本原则合用于工厂文书档案旳管理,亦合用于有限企业文书旳管理。
2引用原则HB6380 档案卷夹与表格HB6381 航空工业档案著录细则Q/6DG02.02 档案记录管理细则Q/6DG02.21 档案借阅制度Q/6DG02.22档案鉴定、銷毁制度Q/6DG02.23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制度3总则3.1 文书档案是指在党(共产党)务、政(含科研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务、工会、共青团等各项工作中形成旳,具有保留价值旳文献材料。
3.2 文书档案是企业档案旳重要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旳宝贵财富和重要机密,是各项管理工作不可缺乏旳条件和根据。
3.3 文书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其完整、精确、安全,保证其有效运用。
4 文献材料旳立卷归档4.1 凡办理完毕,具有保留价值旳文献材料,应由文书处理部门进行整顿、立卷、归档、档案馆要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2 文献材料旳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4.3文书档案旳保管期限规定为永久(50年以上)、长期(16~50年)、短期(如下)三种。
确定保管期限旳原则是:但凡反应单位重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需要长远运用旳档案,列为永久保管;是反应单位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有查考运用价值旳文献材料,列为长期保管;但凡在较短时间内有参照运用价值旳文献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4.4文献材料旳立卷归档每年进行一次,当年旳文献在次年旳六月底此前归档。
4.5归档旳文献材料,属永久保留旳归档二份,长期、短期旳归档一份,同步归档一套按流水号保管旳文献材料。
4.6文献材料立卷归档旳规定,a、立卷归档旳文献材料要搜集齐全,先按年度——组织机构分类,再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立卷。
对外来普发性旳文献按作者、文号单独立卷,作为资料卷保管。
b、立卷应按照文献形成旳自然规律,保持文献之间旳有机联络,遵照同一问题,同一会议,同一案件旳文献一起立卷旳原则,将正件与附件、打印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献与原件、多种文字类型旳同一文献一起立卷。
部门档案文书管理制度
部门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门档案文书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文书,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
第四条本部门办公文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
第五条本部门领导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本部门档案文书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和安全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文书的生成、编制和归档第七条本部门所有文书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第八条所有文书应当按照规定格式编制,标题明确,内容简洁。
第九条各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文件编号制度。
第十条文书的密级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机密文书应当得到授权才能传送和处理。
第十一条文书的归档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建立详细的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
第三章电子文书管理第十二条本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子文书管理系统,保证信息安全和便捷检索。
第十三条所有电子文书应当备份,并建立定期更新的备份制度。
第十四条禁止个人私自使用或存储单位电子设备上的文书。
第十五条保密等级高的电子文书应当进行加密处理和权限控制。
第四章档案管理第十六条档案室应当定期清点档案,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归档和销毁。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档案应当根据内容和机密等级进行分类和存储。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五章离职和调离处理第二十一条离职或调离的工作人员应当交接其管辖的档案文书,并签署相关责任承诺书。
第二十二条离职或调离的工作人员应当如实交代其处理的档案文书,并合理交接工作。
第二十三条离职或调离的工作人员离职一年内不得处理或销毁其管辖的档案文书。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档案文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十五条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三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文件利用效益,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指以印制、书写、印章、打印、拍摄等方式制成的载体,经过审批、签发、传送、交换或者领导批示、批准、意见等确定的文字、图像、声音等记载事项。
第四条文书档案管理是指对文书档案的收集、鉴定、归档、整理、利用等工作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
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覆盖全面、无缺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分类管理原则。
根据文书档案的性质、用途和状态,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四)统一管理原则。
文书档案应当由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办法。
(五)机动性原则。
文书档案应当在需要时能够方便地调阅和利用,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限制。
(六)保密性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确保文书档案的保密安全。
(七)出移交备查原则。
文书档案根据需要,可以移交相关单位进行查阅或者提供给外事机关、司法机关等有关单位使用。
第三章文书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家机关应当设立文书档案管理机构或者设立专门的文书档案管理岗位,负责组织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文书档案管理部门,也可以由行政人事、办公服务等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文书档案的收集与登记第九条文书档案的收集范围应包括涉及本单位工作范围和业务的各类文书档案。
第十条文书档案应当在制作完毕后及时收集,并填写登记表,记录档案的名称、编号、文件日期、制作人员等基本信息。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4篇)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书档案管理效能,保障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单位和个人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三、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
2. 统一管理原则:本单位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由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管理,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 确权负责原则:对文书档案的拟制、核发、收集、整理、存储等工作应明确责任人并且由责任人进行负责。
4. 规范操作原则: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
五、文件档案的分类和编排1. 文件档案按照文种、用途、时间、地点等特点进行分类编排。
2. 文件的分类编排采用数字、字母、字母数字或字段的组合方式,确保能够快速检索和定位。
六、文书档案的编制和管理1. 拟制文书须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确保文书的统一性和规范化。
2. 文书档案在经过核发后,应当及时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3. 文书档案采用电子方式存储,同时也要保留纸质文件,以备查阅。
4. 文书档案的存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地点进行,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性。
七、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1. 所有的文书档案必须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泄露。
2.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书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机密保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文书档案,必须按照有关商业机密保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文书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对文书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八、文书档案的销毁和归档1. 对于已经失效的文书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销毁,确保文书档案的及时清理。
2. 对于需要长期保留的文书档案,应当及时归档,确保文书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存性。
3. 文书档案的销毁和归档工作必须经过核实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九、文书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文书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5篇)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1、立卷归档(1)立卷范围。
上级机关发来的、本机关形成的、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以及下级机关上报的需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执法文书中需立卷归档的资料。
(2)立卷方法。
文秘人员在收集齐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对所需立卷归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拟写标题、确定保存期限,交专门档案业务人员签订后,填写卷内目录,进行整理装订。
所立成的案卷要材料齐全、完整、准确、分类合理、标题规范、目录清楚、装订牢固。
2、登记保管(1)登记。
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保管期分别编号、抄写案卷目录,然后入橱上架。
(2)保管。
案卷一经归档,要严格保管,确保万无一失。
档案室门窗要保持坚固,关闭上锁要及时;拒绝无关人员进入档案室。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做到防鼠、防盗、防尘、防虫、防潮等;档案室内橱(柜)排列整齐,布局合理,案卷排列科学,便于查找。
3、提供利用(1)档案查阅。
凡到本室查阅档案的,均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按规定为利用者提供所需档案资料。
(2)注意事项。
本机关的同志查阅档案由管理人员随时提供;外来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查阅档案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提供。
4、办理移交档案在本室保存满____年后,向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
(1)签定。
所移交的案卷均须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2)移交。
移交的档案要抄写案卷目录一式两份,保证移交手续齐全。
局机关自身档案每年整理一次,需存档的重大活动资料由各科室提供,局办公室负责汇总存档。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是指机关依法规范和管理其产生的各类文书和档案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机关文书和档案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机关信息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和效能。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机关文书的定义和分类:明确机关文书的概念、种类和分类,如公文、函件、报告、备忘录等。
2. 机关文书的起草、审批和签发:规定机关文书的起草程序、审批程序和签发程序,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4篇)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书档案管理,规范文书档案的建立、使用、保管和销毁工作,提高机关、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文书档案管理是指对机关、单位内产生的文书档案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督导、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第三条文书档案管理应坚持的原则是:(一)法律、法规原则: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三)全面规范原则:按照规范的要求做好文书档案管理。
(四)服务中心原则:以用户为中心,满足用户需求。
(五)信息化管理原则: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条文书档案范围包括机关、单位内的各类纸质文书档案和电子文书档案。
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类文书档案的管理责任和流程。
(二)严格分类归档:对文书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文书档案的组织和检索的便捷性。
(三)及时归档备案:对机关、单位内产生的文书档案,要及时进行归档备案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阅读性。
(四)保密措施:对涉密的文书档案加强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五)定期检索整理:定期对文书档案进行检索整理,及时处理过期文件。
(六)合理利用档案资源:合理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文书档案的查询和服务功能。
(七)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加强对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由机关、单位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
(三)配备相应的档案管理设施和设备。
(四)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率。
第二章文书档案的建立和登记第七条机关、单位内产生的各类纸质文书档案和电子文书档案,经过正式审核和签字后,即为有效文书档案。
第八条机关、单位内产生的纸质文书档案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号,制作文书档案封面,并在文书档案封面上登记以下事项:(一)文号;(二)文件标题;(三)发文单位和发文日期;(四)收文单位和收文日期;(五)主题词;(六)文件的密级;(七)文件的分类号;(八)文件的保管期限;(九)文件的存放位置。
文书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文书类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文书类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电子文档等。
第三条文书类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依法、科学、规范、公开原则;3. 保密原则;4. 利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文书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以下职责:1. 制定、修订和完善文书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3. 指导、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4. 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和销毁档案;5. 为单位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档案查阅服务;6.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以下职责:1. 制定本部门档案管理细则;2. 组织本部门档案管理培训;3. 指导、监督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4. 指派专人负责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文书档案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第八条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标准;2. 具有查考价值;3. 无损毁、褪色、霉变等。
第九条文书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科学、层次分明;2. 编号规则统一;3. 案卷标题简明扼要;4. 档案材料顺序排列合理。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文书档案保管应做到安全、完整、整洁。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2. 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3. 档案材料应定期检查、维护。
第十二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档案查阅规定办理;2. 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摘抄档案;3. 档案利用不得损害档案安全。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三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鉴定档案的查考价值;2. 鉴定档案的保管期限;3. 鉴定档案的销毁条件。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精选16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精选16篇)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篇1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档案法》、中国科学院《档案管理工作标准》及文书档案建档规范的有关规定,提高归档质量和档案管理水平,促进归档文件整理更加规范,有效地为我所各项工作服务,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文书档案管理体制1.建立以综合档案室为核心,以各职能部门兼职档案员为基础的档案管理体系,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实行文书处理部门(即各处、室职能部门)整理归档制度.2.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以下称为文书兼职档案员)管理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并完成整理归档工作.二、文书档案管理职责1.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遵守各项档案,忠于职守,维护党和国家的机密,保证本所档案的完整与安全.2.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本所文书档案.3.指导、组织完成本所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4.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服务,提供档案信息资料,为科研、管理及各级领导服务.5.负责本所文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定期向上级档案馆移交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档案.三、文书档案兼职档案员职责1.了解本部门工作业务,掌握文书归档文件整理的基本方法.2.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统一集中保管.3.主动做好预立卷工作,按归档范围类目及时"对号入座",专柜存放文件并遵守保密制度.4.认真做好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完整、准确、系统,按时移交档案室.四、文件材料的收集和归档1.各部门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并已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的、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文件材料,必须收集齐全,分类整理.2.各职能部门平时建立预立卷,按年度归档.3.每年6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文书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五、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1.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原则:凡是反映本所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所有应归档文件的电子版文件材料)和照片、录音、录像(以下简称声像材料)均属归档范围.2.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20xx年至50年,短期为20xx年以下.3.确定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3.1 凡是反映本所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所、对社会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存.它主要包括:本所制定的属于法规政策性的文件,处理重要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召开重要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重要问题的请示、报告、总结、批复,计划、规划,综合统计报表,机构设置及演变、本所干部任免、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构颁发的属于本所主管业务并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材料和非直属上级机关针对本所主管业务并要贯彻实施的重要文件材料.3.2 凡是反映本所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所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它主要包括:本所科研、管理活动中形成的一般工作问题的文件材料,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人事管理工作中形成的一般文件材料,直属上级机构颁发的属于本所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3.3 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所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本所各职能部门一般事务性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颁发的非本所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下级单位报送的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材料.3.4 根据本所各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实际,文书档案按问题归纳为六大类:⑴综合管理类, ⑵党群工作类, ⑶人事教育类, ⑷科研管理类, ⑸基建资财类, ⑹后勤企业类.六、文书档案整理要求1.整理原则归档文件整理应遵循文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2.质量要求2.1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准确.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以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2.2 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3.整理方法3.1 本所文书档案分类方案采用"年度m问题m保管期限"方法;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2 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纸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各为一件;重要文件(如法律法规)须留历次修改稿的,其正本与历次稿(包括定稿)各为一件.3.3 归档文件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3.4 归档文件按所属年度区分,一般以文件签发日期(落款日期)为准.跨年度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放在会议闭幕年整理归档;跨年度处理的非诉讼案件形成的文件材料放在结案年整理归档.3.5 归档文件的排列方法,在分类方案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文件形成时间顺序排列.3.6 归档文件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制室编件号.根据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3.7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3.8 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针对同一问题的来文与复文,应在备注栏内,互作备注.3.9 责任者:填写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3.10 文号:体系文件的发文字号.填写时应照实抄录,不能省略.3.11 题名:填写文件标题.文件没有题名或题名不规范的,应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拟写或补充,并外加" [ ] ".会议记录须重拟题名时,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和重要内容.3.12 日期:填写文件形的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中间以短杠隔开,如20xx-01-09.3.13 页数:填写每一件归档文件的总页数.计算页数时以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位一页,空白页不计.3.15 备注:注释文件需要说明的情况.3.16 备考表: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填写盒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并填写归档文件的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3.17 不同归档年度、不同类别、不同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不应放入同一档案盒.3.18 档案盒应标明全宗名称全称.填写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项目.3.19 归档文件整理完毕,应按年度填写"年度归档文件整理说明".七、文书档案的归档1.文书档案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按规范整理后,才能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归档.2.归档时间:归档部门应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档案室移交归档.3.归档时,应编制好归档文件移交目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和综合档案室履行签字手续后,各存一份.移交档案时,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仔细查点和验收.4.文书档案归档后,综合档案室要进行再整理,按有关工作程序进行分类与编目,使之便于查找和利用.八、文书档案的保管和利用1.本所各类文书档案由所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2.档案部门要配置适宜档案安全保存的专用库房,落实"八防"措施,保持库房整洁,保证档案存放安全.3.定期检查清点库存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4.建立必要的文书档案检索工具,积极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的服务.5.自觉遵守档案借阅及保密制度,严格履行查、借阅手续.6.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必须爱护档案,自觉维护档案本来面目,任何人都不得涂改、损毁档案.违者将追究其有关责任.7.档案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时,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九、文书档案的鉴定和销毁1.根据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定期进行档案鉴定.2.文书档案必须经文书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销毁,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3.档案销毁,须编制销毁清册;销毁时,应指定两名以上人员监销,监销人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十、奖励和处罚1.把档案归档工作纳入所年度考核工作之中,半年检查一次部门预立卷情况,每二年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能完整、准确、系统和及时完成文书整理归档工作的部门和兼职档案员,予以表彰和奖励.2.凡没有完成年度归档任务或归档不符合要求的部门及个人,取消年终评先资格.由档案室提供归档证明,通报人事处和所综合办公室,由人事处负责把关执行.十一、本细则适用于本所文书档案工作,由综合档案室解释.十二、本细则与上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不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篇2第一条为加强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执法文书档案在水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文书档案管理,维护机构的文书档案秩序,保障信息安全,提高文书档案管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与文书档案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包括电子文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文书档案管理办法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实事求是、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文书档案的管理范围第四条本单位的文书档案范围包括各类文件、报告、合同、凭证、函件、申请书等文书档案,以及相关备忘录、会议记录和电子文书档案。
第五条本单位对于文书档案的管理分为档案保管和档案利用两个方面,对不同类型的档案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文书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文书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执行。
第七条文书档案管理部门有权对各部门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章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文书档案管理应遵循保密、完整、准确、时效的基本原则,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九条文书档案管理应加强电子文书档案的安全防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书档案数据泄露、篡改或损坏。
第五章文书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条建立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文书档案的分类、编目、存档、借阅、销毁等管理环节,并制定相应规范。
第十一条对于机密级别较高的文书档案,应采取加密措施并限制访问权限,确保机密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二条建立文书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文书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便捷查阅,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章文书档案管理的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定期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文书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便是关于文书档案管理的办法,希望各位同仁认真执行,共同维护文书档案的安全与秩序。
文书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文书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书档案工作,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内的文书档案工作,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文书档案工作应遵循规范、严谨、保密、便捷的原则,确保文书档案的权威、完整和准确。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文书档案工作有序开展。
第五条文书档案工作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书归档、保密、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七条文书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分类、编号、存档,建立健全文书档案管理系统。
第八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保证文书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不得私自篡改或销毁文书档案。
第九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守文书档案的机密性,严格控制文书档案的借阅和复制,防止泄露。
第十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文书档案进行检查、整理、更新,确保文书档案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文书档案利用第十一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负责为需要利用文书档案的人员提供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
第十二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配合有关部门的审批和调阅工作,确保文书档案的合法、规范使用。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利用时应注意保护原始文书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损坏或篡改文书档案。
第十四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文书档案利用统计制度,定期分析文书档案利用情况,为进一步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第四章文书档案保管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书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存储和长期保存。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文书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防止文书档案的损坏或丢失。
第十七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文书档案进行分类存储,定期整理,确保文书档案的整洁和易查性。
第十八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制定文书档案灾难恢复预案,防范可能发生的灾害,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
第五章文书档案销毁第十九条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文书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文书档案的不可逆转性。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档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落实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管理是指组织对档案的采集、整理、保存、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各级组织和领导人员应当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细则所称档案包括:全国公文、文件、合同、协议、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电子文档等载体的记录材料。
第二章档案的采集第六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
第七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档案采集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的采集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不断完善档案采集制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化管理,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系统,对档案的采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归档处理。
第十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档案调查和遗产档案收集工作,完善档案的收集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整理第十一条档案整理是指对采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修复和鉴定等工作。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整理制度,明确档案整理的程序和要求。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设定档案整理的工作标准,统一整理档案的工作流程和标准。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整理档案的专门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整理的档案保管要求,并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保管。
第四章档案的保存第十六条档案保存是指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妥善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档案保存的制度和规定,并根据档案的不同性质制定对应的保存措施。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对保存档案的安全环境进行监控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定期的档案保管方法和制度,对档案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整。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2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一、绪论文书档案是组织和机构生产活动的重要产物和重要信息载体,对于保障组织和机构的正常运转及其历史记载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组织和机构的信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
二、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规范原则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的标准进行,确保文书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3. 统一原则各部门或单位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必须符合上级组织和机构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统一要求。
4. 分类原则文书档案需要根据其性质、用途和保存期限进行分类管理,避免混淆和混杂。
5. 保密原则文书档案涉及机构的权益和涉密信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进行妥善保密。
三、文书档案管理的内容1. 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文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2. 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各级部门或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专责化。
3. 档案管理流程规定文书档案的接收、登记、归档、借阅等流程,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文书档案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4. 档案管理设施提供适当的档案管理设施,如文书档案柜、保险柜、档案室等,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和防火防灾措施的落实。
5. 档案管理技术手段采用适用的档案管理技术手段,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等,提高文书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6. 档案管理培训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推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文书档案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 上级组织和机构上级组织和机构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工作中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2. 部门或单位负责人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有效运行。
3. 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和流程,保证文书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3篇)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是对企业内部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
下面是一份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的示例:1. 负责人1.1 设立文书档案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1.2 文书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和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2. 文书档案分类2.1 制定文书档案分类标准,按照相应分类进行文书档案归档。
2.2 对于重要文书档案,设立专门的保密存储区域,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3. 文书档案存储3.1 归档文书档案时,应标注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归档时间等信息,并制作文书档案目录。
3.2 文书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文书档案柜中,定期清理和整理文书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4. 文书档案借阅4.1 设立文书档案借阅手续,借阅人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上级审批后方可借阅。
4.2 文书档案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7天,逾期需重新提交借阅申请。
4.3 借阅人应妥善保管文书档案,不得私自涂改或损毁,借阅完毕应及时归还。
5. 文书档案销毁5.1 按照文件保管期限,定期清理和核对需销毁的文书档案。
5.2 对于需销毁的文书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单并进行上级审批。
5.3 文书档案的销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6. 文书档案备份6.1 对于重要的文书档案,建议进行定期备份,保障档案的安全性。
6.2 备份的文书档案应存放在离散的地点,与主要档案分开存放。
7. 审计与检查7.1 定期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和检查。
7.2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以提高文书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
以上是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的一个示例,具体的细则内容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2)是指企业或机构对于文书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文书档案的使用、归档、借阅、保管等工作。
下面是一份简要的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供参考:一、文书档案的定义和分类1. 文书档案是指机构、部门或个人行为和活动所产生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商务文件、报表、合同、备忘录等。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6篇)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范文:文书档案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指本单位产生的各类文件和档案资料。
第四条文书档案的管理原则应当依据合法、科学、规范、保密、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的目标是保证文书档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完整性和便捷的应用性。
第六条本单位的文书档案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其安全和保密。
第七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文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和存储工作。
第二章文书档案的归档和整理第八条文书档案的归档和整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新建文书档案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相关文件,并进行编号和分类。
(二)将已经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归档。
(三)归档的文书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存储方式进行存放,并做好相应的标识和防护工作。
(四)对于特定的敏感信息,应当采取特殊措施进行管理和保密。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借阅和利用第九条文书档案的借阅和利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借阅人应当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注明借阅的目的和时间。
(二)借阅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并经过文书档案管理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借阅。
(三)借阅人在借阅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文书档案,不得私自带出或丢失。
(四)借阅人在借阅完毕后应当及时归还文书档案,并填写借阅归还表,并由文书档案管理人员确认。
第四章文书档案的销毁和转移第十条文书档案的销毁和转移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文书档案到期后应当进行鉴定,依法进行销毁或转送档案馆存放。
(二)销毁的文书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擅自销毁。
(三)转移的文书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管理。
(四)对于需要永久保存的文书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
2023年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2023年文书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效率,保护文书档案的安全、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和归档,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社会团体等部门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书档案指的是各种书面、电子形式的文件、函件、通知、公函、报告、备忘录、决策及解决方案、会议记录等书面资料。
第四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件流转、归档、检索、销毁等环节。
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文书档案管理机构或岗位,负责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规范性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来管理文书档案,确保合法、合规。
(二)完整性原则:保证文书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删改、毁损或遗漏。
(三)保密性原则:文书档案管理涉及的信息应遵守保密法和有关规定,保护信息的安全。
(四)便捷性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文书档案管理系统,方便检索、利用和归档。
(五)责任性原则:各单位应明确文书档案管理的责任,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第二章文件流转管理第七条文件流转管理是指文件从发文单位到收文单位的流转过程,包括文件的传达、接收、登记和交办等环节。
第八条文件的传达应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传达时间、传达人、传达内容等信息。
第九条收文单位应及时接收并登记文件,并按照要求进行交办。
第十条文件的交办应当明确责任人和处理时限,并确保及时办理。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文件流转登记制度,并定期进行文件流转登记的核查。
第三章归档管理第十二条归档管理是指对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目、存储和保管,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应按照文件分类原则进行整理,建立分类编目系统,并明确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
第十四条文书档案的保管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虫等措施保障其安全。
第十五条文书档案的保管应采取定期检查、整理和阅读,确保档案的可读性和保存。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的借阅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保留借阅记录,严禁私自带出单位。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保障文书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文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的文书档案包括:函件、送达材料、会议记录、内部通知、备忘录、报告、计划、合同、协议、决议、规章制度、档案等。
第四条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原则是:全面性、合法性、安全性、统一性、留存性、便利性。
第五条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责任单位是:机构管理部门、文件工作部门、档案管理部门。
第六条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由文件工作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协同完成。
第七条文件工作部门负责本单位文书的编制、传递、存档和销毁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文书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工作。
第九条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
第十条建立文书档案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二章文书档案的编制第十一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十二条编制文书档案时,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文件的种类、名称、编码和属性。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应有明确的起草、审批和承办程序,必要时应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必须按照文件册、号、题名、页码、日期等要素进行标注。
第十五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应按照文件管理规定签署文件,并附上有效期、保密等级、密级等标识。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应注意防止涂改、伪造等行为,确保文书安全、真实。
第十七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审批人对文书档案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负有责任,应对文书档案进行严格审查。
第十八条文书档案的编制完成后,应及时进行相关备份,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保存。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传递第十九条文书档案的传递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自转交或遗失、灭失文书档案。
第二十条文书档案的传递应填写传递单,并由发文部门和收文部门共同签字确认。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范文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文书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文书档案的安全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单位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书档案是单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工作的依据和证明,是单位工作过程的记录和反映,是单位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材料。
第四条文书档案管理是指对单位产生的各类文件和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交接、借阅、销毁等工作的过程,是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第五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分类存档、定期清理、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文书档案的分类和归档第六条单位产生的文书档案按照功能、性质、用途等不同属性进行分类,分为行政文书档案、财务文书档案、人事文书档案、技术文书档案等。
第七条单位应根据文书档案的实际情况,在档案室设立相应的文书档案柜,确保文书档案的分类存放和归档。
第八条文书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单位内部的规定进行,每个类别的文书档案应有明确的归档规则和程序。
第九条归档人员应按照归档规定对文件和资料进行编目、编号,确保归档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文书档案归档后,应填写相应的归档登记表并存入档案室。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第十一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书档案收集和整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文书档案应在文件产生后及时归档,不得滞后。
第十三条文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确保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找性。
第十四条文书档案的整理应注重时效性,对于长期不用的文件和资料,应及时进行归档或销毁。
第四章文书档案的交接和借阅第十五条文书档案的交接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交接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交接登记表。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的借阅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借阅人员必须提供借阅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十七条借阅人员在借阅文书档案时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
第十八条借阅期限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借阅期满应及时归还,并填写借阅归还登记表。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所指的文书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合同管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等活动中形成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档等历史记录(工程类档案以外范围)。
三、集团公司实行各子公司文书档案分级管理制度。
总部文书档案管理部门为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下称“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子公司档案管理归口部门为各自的行政部门(或档案室),重要的文书档案资料应同时在集团公司归档备案。
四、档案管理部门设置档案资料室,配备文书档案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协调、组织、管理集团公司总部文书档案工作和对下属单位文书档案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各子公司须成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各项工作计划、工作议程中,同时,纳入到有关人员岗位职责内。
五、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文书档案材料的形成与归档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集团公司在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直接记述和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现实和长远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列入归档范围,主要内容有:1、集团公司在组建、改制、重组、重构、兼并、破产过程中行成的可行性研究、申请、报告及上级的批准文件,企业章程等文件材料。
2、集团公司高管(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成及其变更,内部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及变更形成的文件材料。
3、集团公司高管(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开展各项活动形成的文字、声像、影音等文件材料。
4、集团公司综合性行政事务及文秘、机要、保密、信访、档案、史志、印鉴管理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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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
Q/6DG02.02-99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件材料的立卷及归档的要求,文书档案的保管、利用、鉴定及进馆等工作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文书档案的管理,亦适用于有限公司文书的管理。
2引用标准
HB6380 档案卷夹与表格
HB6381 航空工业档案著录细则
Q/6DG02.02 档案统计管理细则
Q/6DG02.21 档案借阅制度
Q/6DG02.22档案鉴定、銷毁制度
Q/6DG02.23 档案库房技术管理制度
3总则
3.1 文书档案是指在党(共产党)务、政(含科研生产、经营等各项管理)务、工会、共青团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3.2 文书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和重要机密,是各项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和依据。
3.3 文书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维护其完整、准确、安全,确保其有效利用。
4 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4.1 凡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应由文书处理部门进行整理、立卷、归档、档案馆要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