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8年对驻村工作队实行月度绩效考评制度的通知 2
驻村工作组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组考勤制度
驻村工作组考勤制度
为加强驻村工作组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组成员的教育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把“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落到实处,结合本工作组实际,经组员共同讨论一致同意,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工作组全体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包括学习、工作、请销假、考勤、会议等。为加强工作组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工作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组长阿不力米提〃吾甫尔,副组长阿布都休克尔〃卡地尔。
二、学习制度
1、凡工作组成员,除请假、外出开会等人员外,均要坚持参加集体学习。采取考勤登记制,学习前5分钟由副组长梁艳群点名登记考勤,考勤结果与年底评先选优相挂钩。
2、学习时间:除上级部门允许的休息日外,每日21:00-22:00为“双语”学习时间,每周三、周五晚22:00-23:00为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如有急重大工作任务时另行调整)。
3、学习内容:“双语”学习内容由组长阿不力米提〃吾甫尔和阿布都休克尔〃卡地尔根据当前工作需要,以实用为原则,共同研究准备,坚持每日学习三句实用“双语”。政治学习内容以驻村工作应知应会、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重要会议精神等为必学内容,并根据驻村工作需要,自
选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为学习内容。
4、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5、要认真做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双语”学习两本笔记,学习笔记每月交工作组组长签字审阅。
三、工作、考勤制度
6、对工作组成员在岗情况采取考勤制,由组长或副组长每日登记,
并由工作组组长或副组长每日中午12点如实向琼库尔恰克乡党委汇报人员在位情况,考勤情况与年底评先选优相挂钩。
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扶贫工作的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措施
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扶贫工作的激励机制与
责任追究措施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扶贫工作成为实现农村全面
小康的重要任务。为了提高扶贫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许多地方采取了绩效考核制度。本文将就绩效考核制度对农村扶贫工作的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措施展开讨论。
一、激励机制的建立
绩效考核制度的建立为农村扶贫工作提供了激励机制。首先,绩效考核将贫困
地区的扶贫任务分解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这使得相关责任人明确自己的任务和目标,强化了责任担当意识,为扶贫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其次,绩效考核制度将财政奖补等激励措施与扶贫工作的完成情况挂钩。那些
在贫困地区工作出色、取得显著成效的地方政府和工作人员可以获得额外的经济奖励,这就增强了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
二、激励机制的作用
激励机制为扶贫工作注入了活力。首先,绩效考核制度可以促使相关责任人更
加努力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因为绩效考核制度可以将工作和个人利益挂钩,使得相关责任人在扶贫工作中付出更多的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贫困地区带来更多的实质收益。
其次,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地方政府和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在绩效考核制度下,有效的创新举措将受到肯定和奖励,这就鼓励了地方政府和工作人员在扶贫工作中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责任追究措施的完善
除了激励机制,责任追究措施也是绩效考核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责
任追究制度可以追踪责任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地政府和工作人员在扶贫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责、违规违纪行为时,可以依据责任追究制度进行惩戒,确保扶贫工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实施细则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实施细则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
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村干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激励保障机制,规范村干部月考评工作,改进村干部报酬发放形式,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一发放”制度细则如下。
一、考评对象
村干部绩效月考评报酬季发放的对象是: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
二、总体要求
1.村干部绩效月考评要本着有利于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有利于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结合各村实际,对村干部每月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评。
2.村干部绩效月考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考评工作程序,每月对村干部考评一次,考准、考实村干部工作实绩,激励村干部履职尽责。
3.村干部报酬按照工资总额分为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实行季发放制度。基础报酬和绩效报酬分别按每季报酬总额
50%的比例落实。
三、考评内容和方式方法
村干部月考评内容由村级组织建设情况、村干部出勤情况、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便民服务情况四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量化考评,其中村级组织建设情况25分,出勤情况18分,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落实情况47分,开展便民服务情况10分。
村级组织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1、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基层党建工作、召开1次党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每年至少发展2-3名入党积极分子,每三年至少发展一名预备党员。支委会每缺少1次扣1分;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召开党员会每缺少一次扣3分。发展党员工作在年底考核,没有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任务的扣3分,超过三年不发展党员的不得分。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2.12
•【字号】
•【施行日期】2018.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贫困地区经济开发
正文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贫困村驻村工作队是村级脱贫责任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生力军。为更好地发挥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切实解决一些地方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50号),现就进一步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为目标,以改进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为导向,确保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精准、帮扶扎实、成效明显、群众满意,成为村级脱贫责任组的骨干力量,为坚决打
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贡献。
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县级统筹、整合力量。在保持现有驻村工作队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县级党委和政府统筹整合各方工作力量,根据派出单位帮扶资源和贫困村实际需求,科学组建、调整充实驻村工作队,实现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发生率大于20%的深度贫困村一村一队。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2018年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根据市委《关于向农村选派工作指导员的意见》(固党发[2005]1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
1、农村工作指导员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所在单位研究确定、党委组织部门审定的办法。从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机关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中选派。选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吃苦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农村工作指导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驻村期间,党员农村工作指导员只转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仍由派出单位按在职人员对待。
3、农村工作指导员一般每两年选派一次。
二、管理
4、农村工作指导员在所驻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由所驻乡(镇)党委负责管理,派出单位和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协助管理。其驻村情况,由乡镇党委委托村党支部考勤;村党组织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乡镇党委定期、不定期检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所辖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5、农村工作指导员在驻村期间,原则上中途不作调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换的,派出单位必须事先报告,说明具体理由,分别报经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派出单位可与乡镇党委协商调换其他符合条件的干部。
6、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促进乡村振兴,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驻村工作组是指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派驻到农村开展工作的工作团队。
第三条驻村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农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发展。
第四条驻村工作组应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开展工作。
第五条驻村工作组应注重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对接支持农村发展的工作,不断提高对农村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六条驻村工作组应从农民利益出发,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帮助解决农村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第七条驻村工作组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发挥民主作用,广泛动员、组织和引导农民参与农村建设和发展。
第八条驻村工作组应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职责、考核、激励、奖惩等管理制度,促进驻村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
第二章组成与领导
第九条驻村工作组由主任和若干成员组成,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减。
第十条驻村工作组主任由委派单位确定,负责工作组的日常管理和任务执行。
第十一条驻村工作组成员由委派单位确定,负责工作组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驻村工作组应设立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通讯设施和人员。
第十三条驻村工作组应当有定期工作会议、例会,研究农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讨论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驻村工作组应当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考核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挥工作成效。
驻村工作队 考勤管理制度
XXXXXX村村委会
驻
村
扶
贫
工
作
队
考勤管理制度
2018年3月
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天必须签字报到,公示在岗情况和当日工作安排情况。
(一)、上班签到:驻村帮扶干部到村工作出勤以签到为始。工作日及加班日按要求进行签到。早上签到起止时间原则上为8点30分以前,截止时间以外不得再签到,未签到的视情况对待和处理。每周统计签到情况,作为干部到村工作记录。周五下午实行签退制,签退时间为下午五点。
(二)、会议签到: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实行签字签到制度,签到截止时间为通知到会时间。
(三)、有紧急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要电话通知村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人员和由第一书记(队长)确认后予以备注。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的按相应规定对待处理(迟到、旷工以签到情况记载和统计为准)。
(四)、签到情况纳入干部个人年终考核,与干部到村工作补助等发放相挂钩。
二、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驻村扶贫工作队的请销假制度,确保驻村持贫工作严格执行驻村时间要求,保证驻村扶贫工作正常开展,根据《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驻村扶贫工作队必须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请銷假管理制度》,工作队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因公、因私确需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假期结束及时销假。
(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不得随意离岗,如因公、因私确需请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严格请假审批程序,并经所在村委会证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请假必须有书面假条,如有特殊情况临时以电话或其他方式请假的,需委托他人代填请销假审批表并经过审批同意,归队后及时完善补写请假条手续。请假人请假结束返回后,要在请销假审批表上签字销假,并告知准假审批人员。
如何进行驻村书记的绩效考核与管理
如何进行驻村书记的绩效考核与管理驻村书记是中国农村中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岗位。为了提高驻
村书记的绩效以推动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需要进行绩效考核与管理。本文将从设置绩效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以及加强
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进行驻村书记的绩效考核与管理提
供有效的参考。
一、设置绩效考核指标
绩效考核指标的设置直接关系到考核的公正性与科学性。针对驻村
书记的工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核指标的制定:
1. 扶贫攻坚工作:考核驻村书记在农村扶贫攻坚中的贡献,包括贫
困村开展的扶贫措施、帮扶对象脱贫情况、产业发展等。
2. 经济发展:考核驻村书记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表现,包括
农产品产量增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收入提升等。
3. 村务管理:考核驻村书记在村务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村级组织
建设、卫生环境整治、道路修建等。
4. 建设乡风文明:考核驻村书记在传统文化传承、乡风社风正常、
群众道德提升等方面的表现。
二、制定考核办法
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是确保绩效考核公正性的重要环节。具体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多元评价:建立由综合考核评价、群众评议、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相结合,多方参与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听取驻村书记自身的申诉,并定期与群众座谈,了解他们对驻村书记工作的评价。
2. 定期考核:每年对驻村书记进行定期考核,形成绩效考核报告。考核结果要经过公示,并及时反馈给驻村书记,引导其改进工作、提高绩效。
3. 考核权威化:考核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或专业组织来负责,避免出现人情主义、随意性等问题。同时,要建立考核结果的权威性,确保考核结果具备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队考勤管理制度
一、背景
为了规范驻村工作队成员的出勤情况,提高驻村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此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驻村工作队成员。
三、考勤方式
驻村工作队考勤采用人脸识别考勤方式,考勤机采用统一的一体化设备,设备维护由县人民政府责任人负责。
四、考勤管理
1.每日考勤时间:
–早晨7:30-8:00为签到时间;
–中午12:00-13:30为签退时间;
–下午17:30-18:00为签到时间。
2.勤务管理:
–工作队报到:每个月初的第一个工作日,工作队成员需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并提交本月工作计划;
–工作日报:每天下班前,各个工作队成员需向工作队长发送当天
的工作日报;
–职业规划:工作队成员需每月向工作队长提交个人职业规划。
3.出勤管理:
–休假:工作队成员可以向工作队长提出休假申请,经过批准后方
可休假;
–请假:工作队成员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需及时向工作队
长请假,并请销假;
–迟到/早退:工作队成员出现迟到或早退情况,需在当天晚上向
工作队长报告原因,并写出情况说明。
4.处分管理:
–迟到/早退:工作队成员连续3次迟到或早退或者当月累计3天
以上的,需向工作队长写出情况说明,并报告工作原因;
–旷工:工作队成员出现旷工情况的,需向工作队长写出情况说明,并做出相应的补偿措施。连续旷工3天的工作队成员,将会被视为自
动辞退。
五、考勤记录处理
1.工作日报:
–工作队长每天晚上对工作日报进行汇总;
–工作日报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前提交人力资源部门。
2.月度考勤:
–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底对考勤记录进行汇总统计,形成考勤报表。
驻村工作队员绩效考核标准
驻村工作队员绩效考核标准
驻村工作队员的绩效考核标准通常会涵盖多个方面,以确保全面、客观地评估其工作表现。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绩效考核标准,仅供参考:
1. 工作态度和职业精神:评估驻村工作队员的工作态度、职业精神和道德品质,例如是否按时完成任务,是否对工作细致入微,是否对村民热情友好,以及是否具备团队协作精神等。
2. 工作完成情况:评估驻村工作队员是否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完成了工作,包括扶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的工作成果。
3. 工作能力:评估驻村工作队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例如对农村发展的理解、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4. 村民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了解村民对驻村工作队员的满意度,包括对其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5. 工作创新和改进:评估驻村工作队员在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改进能力,例如提出新的扶贫措施、改进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等。
6. 学习和成长:评估驻村工作队员在工作中学习和成长的情况,例如参加培训、提升专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等。
在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标准时,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考核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同时,需要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并
及时反馈结果,以帮助驻村工作队员发现问题、改进不足,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驻村干部月考勤制度
驻村干部月考勤制度
驻村干部月考勤制度
驻村考勤制度
2013-01-15 11:54
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
驻八宿县拥巴村工作队(地区质监局派驻)
考勤制度
按照自治区“强基惠民”活动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作组织性、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工作队全体人员均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5天。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岗、脱岗。
二、签到制度。考勤签到时间为上午9:00以前,下午3:30(时间如有变则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签到必须是本人亲自签,不得代签。具体工作由工作队队长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在保证三分之二人员在岗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强基惠民”驻村人员请假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1、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
2、工作队队员请假3天(含3天)之内的由队长和村签字同意,并报拥巴乡党委、政府批准;3天以上15天(含15天)之内的以书面形式由队长和村签字,经质监局党组、拥巴乡党委同意,报八宿组织部和县强基办批准后,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地、县强基办备案;
3、工作队队长请假必须得到拥巴乡党委、地区质监局党组、县强基办和县组织部同意,报组织部和县强基办批准后,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区、地、县强基办备案;
4、请病假需出具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病情证明。
四、休假制度。在保证工作队三分之二的人员在岗前提下,由工
作队队长统筹安排队员休假时间,严格履行驻村人员休假手续,在经得乡党委政府、地区质监局党组、县强基办、县组织部同意下,方能休假。如有其他要求,严格遵守地区、县强基办相关文件执行。
驻村扶贫工作制度
驻村扶贫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驻村工作组成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含因工出差、开会、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每天个人签到规定。
二、请销假制度:工作组成员请假1天以内由驻村工作组组长批准,请假3天以内由乡党委批准,请假3-7天由县驻村管理办公室批准。驻村工作组组长请假2天以上由乡党委批准,县驻村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三、学习培训制度:定期参加市县乡开展的集中培训,按时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学习活动,做到集体集中学习与个人日常学习想结合。
四、民情调研制度:通过入户走访,座谈交谈,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全面掌握村情民意,并记好《民情日志》、《工作日志》,对村“两委”干部、离任干部、党员、致富能手、孤寡老人、优抚对象必访。
五、工作例会制度:每周五召开“两委”班子参加的工作总结会,总结本周工作、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并将本周工作、执行纪律情况上报乡组宣部。
六、联系群众制度:建立“1+5”联系制度,每个驻村干部联系一名村干部、一个党员、一名群众代表、一名致富能人和一名生活困难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执行纪律制度:严格按着省、市、县对驻村干部提出的各项要求,从严管理,脚踏实地的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水务局驻碱房乡榆树川村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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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帮扶管理办法
篇一: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加
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同步建成小康目标。现根据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富宁县板仑乡平纳村实际,制
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学校34名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为单位,分解下达结对帮扶贫困户任务,确
保联系的88户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名干部结对、1条发展思路、1个增收项目。
2、学校指派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驻村时间不少于200天。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学校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帮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及时向校党委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驻村干部按时完成党委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反馈活动成果。
[实用参考]2018年精准扶贫驻村扶贫工作组工作制度
驻村扶贫工作组长职责
一、向本单位和州驻村办负责,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农村驻村扶贫工作。
二、加强本单位、州县市相关部门衔接协调,为驻点村争取项目资金,促进驻点村发展。
三、组织工作队员和驻点村干部群众抓好驻点村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支柱产业建设及社会事业建设。
四、工作组长挂村扶贫,每月到驻点村一次以上。
第一支书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行“三制一卡”党建工作法,切实加强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载体、基本制度、基本保障“五个基本”建设,进一步强化村支两委及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做好扶贫村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衔接、协调好项目资金,并组织实施好扶贫项目。
三、协助村支书做好扶贫村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
四、在工作组长的领导下,做好扶贫村驻村扶贫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宿村不少于10晚。
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村第一支书抓好村级基层组织建设。
二、协助村第一支书做好扶贫村各项扶贫项目建设。
三、完成好工作组长和村第一支书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宿村不少于10晚。
工作组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每周五下午,如有重要事情应及时会议。
二、会议的参加人员:工作组全体队员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工作,统一思想,部署工作任务;
2、研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3、讨论制定工作目标和发展计划;
驻村工作队考核办法
**县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
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两包三到”精准帮扶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开发办〔2016〕62
号)和**市《印发<关于实行市县乡村四级干部脱贫攻坚责
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办发〔2016〕1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农村第一书记“三位一体”精准帮扶队伍的作用,因村因户施策,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做实做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精准落实帮扶责任,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省市县单位帮扶,确保每户贫困户有一名帮扶干部,确保每户贫困户有脱贫计划和帮扶措施,确保每一个贫困人口如期实现预定脱贫。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县直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承担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对象
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驻村帮扶工作队进入该村时的贫困状况为考核基点,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考核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二)科学规范。根据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干部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指标体系,严格标准,落实程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人为干扰等,让整个考核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驻村工作组管理制度
工作日志制度.工作组坚持每天据实记录学习、工作、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乡镇党委每月、县活动办每2个月对驻村工作日志进行一次调阅,调阅情况作为考核驻村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示公开制度.驻村干部的相片、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要在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认识和沟通;工作组要定期公布驻村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考勤请假制度。驻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20天,工作组长负责本组成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组长的考勤,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报县活动办。工作组成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驻村干部因病因事请假要逐级报批,并报县活动办备案。
调查研究制度。工作组要认真落实上级规定的职责任务,深入走访调研,广泛联系群众,了解掌握村情民情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活动办。
目标责任制度。工作组要因村制宜研究制定工作目标和帮扶计划,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报县活动办。工作目标要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具体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务求活动实效.
干部召回制度。对工作不尽职、基层不满意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省、市、县实施召回,并重新选派驻村干部,召回情况记入本人档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干部本人
和派出单位的责任.
监督管理制度.县活动办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电话询查、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驻村干部出勤、履职、目标完成、日志记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活动办对驻村干部实行动态管理,并建专项工作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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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8年对驻村工作队实行月度
绩效考评制度的通知
各驻村工作队:
为一步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有效落实驻村工作队职责,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石榴坪乡县直驻村帮扶单位2018年度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石发〔2018〕17号),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对驻村工作队实行月度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占工作队驻村扶贫考核工作量化评分20分(平日检查20分),现将考评事项通知如下:
1、对驻村工作队实施月度考评制度,每月20日前对辖区驻村工作队员上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2、作风纪律方面:未严格落实工作队队员全员在岗、离岗请假制度的,每次扣0.1,(第一支书请假以书面形式向乡党委书记请假获批为准,其它队员以书面形式向乡扶贫办请假获批为准,周二、周三、周四为工作队必须驻村日,非请假离岗扣分翻倍);我乡组织的会议每少参加一次扣0.2分,非请假替会一次扣0.1分。
3、做好乡扶贫办安排的各项与精准扶贫相关的工作,未按规定时间上报资料、报表的每次扣0.2分。
4、“三个一”制度落实。落实“帮扶一月一走访、问题一月一清零、情况一月一报告”制度,每月按时上报“一簿两表”,不按时上报的,每次扣0.2分,全年帮扶责任人未到户开展5次以上走访帮扶活动的每户扣0.2分。
5、被国务院扶贫办督查考核通报的,属原则性问题的,直接定为第七名,其它非原则性问题每例扣0.3分;被省扶贫办督查考核通报的,属原则性问题的,直接定为第七名,其它非原则性问题每例扣每例扣0.2分;被州扶贫办督查考核,排名在全州倒数十名的,直接定为第七名,其它排名的,每例通报问题扣0.1分;巡查发现问题每例扣0.2分,被约谈每次扣0.5分,被问责每次扣1分;巡查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每例扣0.4分,被约谈每次扣1分,被问责每次扣2分。
石榴坪乡党委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