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案例
工伤一级至四级案例
工伤一级至四级案例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意外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伤害,根据伤害程度的不同,工伤可以分为一级至四级。
下面我们将介绍几个工伤一级至四级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认识工伤的特点和处理方式。
一级工伤案例:小王是一名建筑工人,一天在施工现场不慎摔倒,导致手部受伤。
经医院诊断,小王的手部伤情属于一级工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小王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补偿和医疗费用报销。
二级工伤案例:张女士是一名厂里的工人,长期接触有毒化学品,导致慢性呼吸道疾病。
经医院诊断,张女士的病情属于二级工伤,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张女士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补偿和医疗费用报销,同时享受康复护理。
三级工伤案例:李先生是一名机械维修工,一次在维修机器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导致严重的手部伤残。
经医院诊断,李先生的伤情属于三级工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李先生可以获得较高额度的工伤补偿和医疗费用报销,同时享受职业康复服务。
四级工伤案例:王先生是一名矿工,一次在矿井作业时发生坍塌事故,导致双下肢严重受伤,需要进行截肢手术。
经医院诊断,王先生的伤情属于四级工伤,需要长期的康复治疗和生活护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王先生可以获得较高额度的工伤补偿和医疗费用报销,同时享受生活护理服务和康复辅助器具。
以上案例充分展示了工伤一级至四级的不同特点和处理方式,也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希望大家能够加强安全意识,做好自我保护,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
同时,对于已经发生的工伤,及时申请工伤保险,获得合理的补偿和医疗照顾,尽快康复回归工作岗位。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工伤赔偿十大案例分享
工伤赔偿十大案例分享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人受伤或患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赔偿案例层出不穷,其中有一些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启示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分享十大工伤赔偿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案例一:工人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手指受伤,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案例二:一名工人在工作中因长期接触有毒化学品而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未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三:一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因操作不当导致坠落受伤,用人单位未提供安全带和其他安全设施,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强安全管理。
案例四:一名女工人在生产线上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伤人,用人单位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五:一名司机在工作中因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受伤,用人单位未对驾驶员进行规范管理和休息安排,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六:一位保安在工作中因追捕小偷而受伤,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培训,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强安全管理。
案例七:一名服务员在工作中因滑倒受伤,用人单位未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和警示,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八:一名厨师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火灾,用人单位未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和设施配备,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强安全管理。
案例九: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因高温中暑,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十:一名工人在工作中因长时间工作而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未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享,我们可以看到,工伤赔偿案件中,用人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和健康防护责任是造成工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工伤案例800例
工伤案例800例案例1:建筑工人高空坠落背景:张某是一名建筑工人,负责在一栋高楼建筑上进行外墙施工。
在一次工作中,由于安全绳未正确固定,导致张某从高处坠落。
过程:张某在进行外墙施工时,站在离地面50米高的脚手架上。
由于工期紧迫,他没有正确固定安全绳,而是将其随意绑在脚手架上。
突然,一阵大风吹来,张某失去平衡,从脚手架上摔落下来。
结果:张某坠落后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经诊断,他全身多处骨折,脊椎受损,面部严重受伤。
经过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训练,张某恢复了部分功能,但仍然残疾,无法再从事体力劳动工作。
案例2:工厂化学物品泄漏背景:李某是一名工厂化工操作工,负责操作一台化学反应设备。
在一次操作中,由于设备故障,化学物品泄漏导致李某受伤。
过程:李某在操作化学反应设备时,突然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化学物品开始泄漏。
由于紧急情况,他没有及时戴上防护装备,而是试图修复设备。
在修复过程中,化学物品溅到了他的身上,导致皮肤灼伤和呼吸系统受损。
结果: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抢救,他的伤势得到了控制。
然而,由于皮肤灼伤严重,他需要接受多次植皮手术。
此外,他的呼吸系统受到永久性损伤,导致他无法从事原先的工作,只能依赖呼吸机维持生命。
案例3:机械操作工手指被夹伤背景:王某是一名机械操作工,负责操作一台压力机。
在一次操作中,由于操作不慎,他的手指被夹伤。
过程:王某在操作压力机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将手指完全收回,结果被机器夹住。
由于机器的高压力,他的手指立即被严重压伤,造成血管和神经损伤。
结果:王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手术,医生尽力挽救他的手指。
然而,由于伤势过于严重,无法完全恢复功能。
王某的手指永久性丧失了灵活性和感觉,无法再从事需要精细操作的工作。
案例4:商场保安遭遇暴力袭击背景:刘某是一名商场保安,负责维护秩序和安全。
在一次执勤中,他遭到一群闯入商场的暴徒的暴力袭击。
过程:刘某在执勤时,发现一群暴徒闯入商场,并开始肆意破坏和抢劫。
工伤保险典型案例
工伤保险典型案例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获得经
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关于工伤保险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小李在工厂受伤
小李是一名工厂的普通职工,某天在操作机器时不慎被机器夹到手指,造成手指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损伤。
小李立即向公司报告了事故,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公司应该为小李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和伤残津贴。
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小李得到了保障和赔偿。
案例二:小张患职业病
小张是一名化工厂的职工,长期接触有毒化学品,导致他患上了肺部疾病。
小张向公司申请工伤保险,得到了认定。
公司按照规定给小张支付了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并帮助他申请了职业病鉴定,最终获得了一定的赔偿。
案例三:小王在出差途中发生意外
小王是一名销售人员,他经常需要出差。
某次出差途中,小王在路上摔倒受伤,导致手臂骨折。
小王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保险,但需要证明这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
小王向公司提供了出差行程表和医院的诊断报告,证明这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
公司最终按照规定为小王支付了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和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职工而言,及时了解和申请工伤保险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要措施。
工伤认定复议案例
工伤认定复议案例
案例一:甲公司员工小明在工作过程中不慎摔倒,导致右手臂骨折。
小明向甲公司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被甲公司驳回。
小明不服甲公司的认定结果,提出工伤认定复
议申请。
复议委员会对小明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并查阅了医疗记录和事故调查报告。
经认定,
小明的工伤属于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并且导致了身体伤害。
复议委员会裁定改变
甲公司的认定结果,将小明的伤情认定为工伤,并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
案例二:乙公司员工小红在工作时受到机器的碾压,导致严重损伤。
小红向乙公司提
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被乙公司驳回。
小红不服乙公司的认定结果,提出工伤认定复
议申请。
复议委员会对小红的申请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现场调查和听取了双方的陈述。
经认定,小红的伤情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任务直接相关,并且导致了严重的身
体伤害。
复议委员会裁定改变乙公司的认定结果,将小红的伤情认定为工伤,并要求
乙公司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
这些案例中,工伤认定复议是通过对相关证据的审查和调查来判断伤情是否属于工伤,是否与工作任务直接相关以及是否导致了身体伤害。
复议委员会会综合医疗记录、事
故调查报告、双方陈述等相关材料,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估和判断。
十大典型工伤认定案例
十大典型工伤认定案例第一例:高空作业坠落某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坠落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示我们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执行,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第二例:化学品中毒某工人在操作化学品时,由于未佩戴防护用具而导致化学品中毒。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接触化学品时一定要注意佩戴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例:机械伤害某工人在操作机械设备时,因未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而导致手部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操作机械设备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例:职业病某劳动者长期接触化学物质,导致患上职业病。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第五例:交通事故某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示我们在上下班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确保自身安全。
第六例:工作场所暴力某员工在工作场所遭受暴力袭击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第七例:不合理劳动安排某员工因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而导致身体不适。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要合理安排工作,保护好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八例:工作环境恶劣某员工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长期工作,导致身体健康受损。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例:不当操作某员工因不当操作导致工作中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要加强员工的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操作。
第十例:心理伤害某员工在工作中遭受心理伤害,导致身心健康受损。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建立健康的工作氛围。
以上就是十大典型工伤认定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案例指导
工伤案例指导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
在工伤案例中,员工和雇主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应对措施,以便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同时也能够避免雇主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实际的工伤案例,来指导大家应对工伤事件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案例一:工厂中的机械意外伤害小明是一名工厂的操作工,一天在操作机械时不慎被机械夹到手指,导致手指严重受伤。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首先应该及时向雇主报告受伤情况,并寻求医疗救助。
同时,雇主也应该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协助小明进行相关的医疗保险报销和伤残评定。
此外,雇主还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安全培训,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案例二:建筑工地高空坠落张师傅是一名建筑工人,因为在高空作业时没有系好安全带,不慎从高处坠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需要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所有作业人员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同时,雇主也需要为受伤员工提供及时的医疗救助和伤残赔偿,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案例三:办公室职员因长时间工作引发职业病王小姐是一名办公室职员,因为长时间对着电脑工作,导致颈椎疼痛、视力下降等职业病症状。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需要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培训,并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员工也需要自我保护意识,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职业病。
总结:在面对工伤案例时,雇主和员工都需要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受伤员工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和合法赔偿。
同时,也要加强安全意识和职业病防护意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工伤赔偿十大案例最新
工伤赔偿十大案例最新
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而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雇主在法定范围内向受害者或其家属支付的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下面我们将介绍十大最新的工伤赔偿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案例一:李某因在工作中受伤,导致右腿残疾,经鉴定为工伤。
公司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金。
案例二:张某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手指受伤,公司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
案例三:王某在工作中因长期接触有毒化学品导致职业病,公司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案例四:刘某在工作中因工作强度大导致腰部受伤,公司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案例五:赵某在工作中因工伤导致严重残疾,公司支付了一定的医疗费用和长期护理费用。
案例六:孙某在工作中因受到他人攻击导致受伤,公司支付了一定
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案例七:周某在工作中因工作环境恶劣导致职业病,公司支付了一
定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案例八:吴某在工作中因工伤导致短期休息,公司支付了一定的医
疗费用和误工费。
案例九:郑某在工作中因工伤导致精神损害,公司支付了一定的医
疗费用和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例十:陈某在工作中因工伤导致死亡,公司支付了一定的丧葬费
和抚恤金。
以上就是十大最新的工伤赔偿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工作中,大家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同时也要了解
自己的权益,合理维护自己的利益。
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健康地工作。
工伤案例汇总
工伤案例汇总
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或健康问题。
下面将列举一些工伤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和防范工伤。
1. 工厂机械事故
小明在一家工厂上班,一天在操作机械时不慎被夹住手指,造成手指骨折和严重的软组织损伤。
经过长期的治疗和康复,小明虽然恢复了健康,但也错过了很多工作时间,给他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2. 建筑工地坠落事故
张师傅是一名建筑工人,他在工地上作业时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腰椎受伤。
经过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虽然张师傅康复了,但他的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3. 化工厂化学品中毒
王女士在一家化工厂从事化学品操作工作,由于操作不当,不慎吸入了有毒化学品,导致呼吸系统受损,严重影响了她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4. 医院护士误伤
李护士在医院工作时,因为疏忽大意,误将错误的药物注射给了病人,导致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不仅给病人带来了伤害,也给医院带
来了不小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5. 超市清洁工人滑倒
赵阿姨是一名超市清洁工人,一天在清洁地面时不慎滑倒摔伤,导
致腰椎受伤和骨折。
经过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虽然赵阿姨康复了,
但她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这些工伤案例提醒我们,工伤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身体和心理上的
痛苦,也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影响。
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
视工作安全,加强安全教育,规范操作流程,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员工的身体
健康和生命安全。
工伤案件争议案例(5篇)
工伤案件争议案例(5篇)工伤案件争议案例(精选5篇)工伤案件争议案例篇1案情介绍赵某1981年8月20出生于莒县棋山镇某村,后曾就读于淄矿集团高级技工学院。
20__年9月,赵某回到县城所在地的山东某能源公司工作,平时住在单位职工宿舍。
20__年1月23日(大年初一)16时30分,赵某驾驶摩托车从山东某能源公司下班回棋山镇某村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0__年3月1日,赵某之妻何某向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其丈夫赵某的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
山东某能源公司对该工伤认定不服,于20__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
争议分歧关于赵某的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是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此情形中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正常路线,赵某平时住职工宿舍,并非下班之后便回老家居住,因此,其死亡不认定为工伤。
二是认定为工伤。
赵某家庭住址在棋山镇某村,其父母妻子均在该村有固定住所。
20__年1月23日又适逢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赵某下班后自单位回家过年合情合理,其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要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法院在审理涉及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要体现保护职工权利的原则,正确理解《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
上下班途中应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上下班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赵某的父母妻子均在棋山镇某村居住。
在农历春节期间,赵某返回棋山镇某村,符合民俗常理,赵某回棋山镇某村家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应确定是在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典型案例汇总
工伤典型案例汇总
1、某村委会工作人员梁某在上班途中被车辆碾压,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
经诊断,梁某需要进行大量手术和恢复治疗,工作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公司承认责任并支付了梁某的医疗费和赔偿金。
2、某工厂的工人小张在工作时因机器故障被机器夹住手臂,造成手臂骨折和全身多处受伤。
经过手术和治疗,小张的手臂功能受到很大影响,也无法从事体力活。
工厂为此承认了责任并支付了医疗费和赔偿金。
3、某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坠落,造成多处骨折和脊椎损伤。
他需要接受长期治疗和康复训练,无法继续从事体力劳动。
工程承包公司承认责任并支付了他的医疗费和赔偿金。
4、某餐厅的服务员小李在上班时滑倒并摔伤了手脚,导致手臂和脚踝骨折。
由于受伤严重,小李需要停工接受治疗。
餐厅承认责任并支付了她的医疗费和赔偿金。
5、某电子厂的工人在清理机器时,不慎手指受伤。
虽然伤势不大,但因为无法握紧力度,导致其无法继续从事电子厂的工作。
公司承认责任并支付了他的医疗费和赔偿金,并为其提供了适合的岗位。
6、某鞋厂的工人小王,因为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和缺乏足够的休息时间,导致其手部肌肉过度劳累。
最终,小王患上了手部肌肉萎缩。
鞋厂承认责任并支付了他的医疗费和赔偿金,并采取措施确保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工伤认定案例
工伤认定案例工伤认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发生在劳动者工作期间、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事故、职业病进行鉴定和认定的过程。
下面列举了10个工伤认定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
1. 案例一:李某在工作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导致右膝盖受伤。
经医院诊断,李某右膝盖半月板撕裂,需要手术治疗。
根据李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2. 案例二:王某在工作时使用电焊机时,不慎触电,导致右手受伤。
经医院检查,王某右手多处电击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王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3. 案例三:张某在工作时长时间操作电脑,导致颈椎病发作。
经医院检查,张某颈椎间盘突出,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张某工作期间发生的职业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4. 案例四:刘某在工作时进行重物搬运,不慎被重物砸中,导致胸部受伤。
经医院检查,刘某胸部多处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刘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5. 案例五:赵某在工作时长时间站立,导致腰椎病发作。
经医院检查,赵某腰椎间盘突出,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赵某工作期间发生的职业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6. 案例六:陈某在工作时长时间操作机器,导致手部受伤。
经医院检查,陈某手部多处切割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陈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7. 案例七:黄某在工作时进行高空作业,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腿部受伤。
经医院检查,黄某腿部多处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黄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8. 案例八:杨某在工作时长时间操作振动工具,导致手臂受伤。
经医院检查,杨某手臂肌肉拉伤,需要进行物理治疗。
根据杨某工作期间发生的职业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9. 案例九:郭某在工作时进行重型机械操作,不慎被机械划伤,导致手部受伤。
工伤真是案例
工伤真是案例工伤真实案例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导致的身体损害。
工伤案例屡见不鲜,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真实的工伤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工伤的危害和防范措施。
案例一:小王是一名建筑工人,一天在工地上作业时不慎从高处摔落,导致腰部受伤。
经医院诊断,小王的腰部椎间盘突出,需要接受手术治疗。
这是一起典型的工地高空作业工伤事故,也给小王的身体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负担。
案例二:小李是一名化工厂的工人,长期接触有害化学品。
慢慢地,他开始出现头晕、恶心、皮肤过敏等症状,最终被诊断为职业中毒。
小李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而且职业中毒的后果往往是不可逆转的。
案例三:小张是一名快递员,每天骑着摩托车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
一天,他在繁忙的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倒,造成多处骨折和软组织损伤。
这是一起典型的交通事故工伤案例,也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这些工伤案例告诉我们,工伤不仅会给受害者带来身体上的痛苦,还可能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负担。
因此,我们要重视工伤预防,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首先,雇主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最后,劳动者本人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工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总之,工伤是一种严重的职业伤害,给受害者和社会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只有重视工伤预防,加强安全管理,才能有效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而努力奋斗!。
特殊工伤案例
特殊工伤案例在工作中,特殊工伤案例是不可避免的。
特殊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严重伤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特殊工伤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特殊工伤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案例一:工厂事故小明在一家工厂工作,因工作需要需要操作机器,不慎被机器夹住手指,造成手指骨折和严重切割伤。
经医院诊断,小明手指丧失了正常功能,无法再从事原工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小明可以申请特殊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康复待遇。
案例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张师傅长期从事建筑行业的水泥工作,由于长期吸入粉尘,导致慢性支气管炎和肺部疾病。
经医院诊断,张师傅的职业病属于特殊工伤范畴,可以向单位申请特殊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治疗费用报销。
案例三:交通事故王先生在上班途中,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严重受伤,需要长期休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医疗费用报销。
案例四:医护行业意外护士小玲在医院工作时,因照顾重病患者不慎被感染,导致严重传染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医护人员因工作受到感染,可以申请特殊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和治疗费用报销。
特殊工伤案例的处理,不仅需要员工本人的申请和医院的诊断,还需要用人单位的配合和相关部门的审核。
特殊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比较复杂,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来进行申请和处理。
总之,特殊工伤案例的处理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用人单位、员工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避免虚假申请和不当处理,保持特殊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希望以上案例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让我们共同关注特殊工伤问题,为员工的权益保驾护航。
工伤认定典型案例解析与实务指南
工伤认定典型案例解析与实务指南以工伤认定典型案例解析与实务指南为题,以下列举了10个符合要求的案例和指南,总字数超过800字。
一、工伤认定典型案例解析1. 案例一:张某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导致手腕骨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导致的意外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张某的摔倒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因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2. 案例二:李某在工作时被机器刮伤,导致手臂受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工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等原因导致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李某的伤害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因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3. 案例三:王某在工作时因过度使用电脑,导致颈椎病发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工作过程中长期或过度使用某种器官或器官组织导致的疾病,应认定为工伤。
王某的颈椎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且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4. 案例四:赵某在工作时被同事故意推倒,导致腰部受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工作过程中他人故意伤害导致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赵某的伤害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且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5. 案例五:陈某在工作时不慎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导致的死亡,应认定为工伤。
陈某的窒息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且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二、工伤认定实务指南1. 实务指南一:在工伤认定时,应充分收集和审查相关证据,包括事故发生经过、现场照片、医疗记录等,确保认定结果准确。
2. 实务指南二:在工伤认定时,应注重与职工和雇主的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确保认定结果客观、公正。
3. 实务指南三:在工伤认定时,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事实和法律判断,确保认定结果合理、合法。
4. 实务指南四:在工伤认定时,应积极运用科技手段,如视频监控录像等,获取证据,有利于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工伤认定的法院判决案例
工伤认定的法院判决案例在职场生活中,工伤是一种经常发生的意外事件,造成工伤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工作环境、疏忽大意等,对员工的身体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工伤认定是指通过法院的判决,确认工伤事件的发生和员工的权益保障。
下面将介绍几个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法院判决案例,以展示工伤认定的关键性和其对员工的重要意义。
案例一: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2018年,某公司的员工小李在工作期间与同事前往客户单位时,因路况不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小李受伤。
小李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公司因认为该事故发生于上下班途中,并非工作时间,拒绝认定为工伤。
在此案例中,小李认为自己在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外出,属于工作状态,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法院认定该交通事故发生在小李工作期间且与工作相关,判决认定为工伤。
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法院对工伤认定的重要性和确保员工权益的决心。
案例二:职工由于工作原因导致职业性病某公司的员工小张在长期从事有害气体环境下的工作,患上了职业性病。
小张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公司却拒绝认定。
小张随即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其职业性病为工伤。
在此案例中,小张通过法院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职业性病是由于长期从事有害气体环境下的工作所导致的。
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法院依法认定小张的职业性病为工伤,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三:雇主拒绝劳动者工伤认定引发的纠纷某公司的员工小王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过程中受伤,向公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公司却拒绝认定小王的伤情属于工伤,并未提供相应的帮助和赔偿。
小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公司告上法庭。
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审查了小王提供的证据和公司的相关材料,最终认定小王受伤属于工伤,并责令公司赔偿医疗费和相应的赔偿金。
这个案例表明法院在工伤认定中的重要作用,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工伤认定的法院判决对于员工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无论是因交通事故、职业性病还是雇主拒绝认定工伤,法院都能依法公正地处理这些纠纷,并保障员工的权益得到合理的保护。
天津三中院发布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天津三中院发布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其他,其他,其他•【公布日期】2023.08.16•【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典型案例一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影响工伤认定——某清洁公司诉某区人社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基本案情】2021年12月1日,务工农民张某与某清洁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员工入职表》,工作内容为保洁主管,合同期限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
张某为某区村民,不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入职清洁公司时已经56岁。
2022年6月15日上午7时25分左右,张某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自行车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经诊断,造成腰1椎体骨折、骨盆骨折、右肺挫伤。
经认定,机动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2022年7月20日,张某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022年9月19日,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清洁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书》。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被诉《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同时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制度并没有明确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并不必然影响工伤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本案中,张某进入清洁公司工作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张某为某区村民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故张某属于外出务工农民,其在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根据上述答复精神,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认定。
企业工伤案例汇总
企业工伤案例汇总1. 工人失足摔伤在某工厂生产车间,一名工人在操作设备时不小心失足摔倒,导致腰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被诊断出腰椎骨折。
工人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企业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并加强了安全培训。
2. 操作不当导致眼部受伤在一家制造业公司,一名工人在操作机械设备时未佩戴护目镜,导致金属碎片击中其眼部。
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但右眼视力受到了永久性损害。
工人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企业赔偿工人医疗费用和损失。
3. 高空坠落造成严重伤害在一家建筑公司,一名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正确使用安全绳索,不慎从高处坠落。
工人因此受到严重的骨折和内脏损伤,需要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企业被判定违反了安全规定,需要赔偿工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4. 化学品泄漏导致中毒在一家化工厂,由于管道泄漏,有害化学品散发到了厂房内。
多名工人因此中毒,出现呼吸困难、恶心、头晕等症状。
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并被要求赔偿工人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5. 机械故障导致手部受伤在一家机械加工厂,一名工人在操作设备时,由于设备故障导致手部被机械夹住。
工人的手指被严重压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工人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企业承担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并加强了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6. 劳累过度引发心脏病在一家物流公司,一名员工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心脏病发作。
员工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确认为劳动过度引发的心脏病。
员工向公司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并要求公司改善工作环境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7. 交通事故导致工人伤亡在一家建筑工地,一名工人在上下班途中被交通事故撞倒,不幸身亡。
工人的家属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同时要求工地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和提供合适的交通工具。
8. 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在一个夏季特别炎热的建筑工地,由于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多名工人出现中暑症状,包括头晕、恶心、呕吐等。
劳动工伤案例汇总表
劳动工伤案例汇总表劳动工伤案例汇总表案例一:李某的房屋坍塌李某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从事高空作业。
一天,由于工地管理不善,导致他所在的房屋坍塌,致使他摔下悬空的高处,造成严重头部和脊柱受伤。
经过鉴定,该工伤事故属于工地管理不善导致违章搭建,使李某受伤。
李某向雇主提起劳动工伤赔偿诉讼,最终获得了一定的赔偿金。
案例二:王某的烧伤事故王某是一名厨师,在繁忙的餐馆从事炒菜工作。
一天,炉灶发生故障,造成火焰突然蔓延,导致王某身体大面积烧伤。
经过调查,该事故是由于餐馆疏于维护厨房设备,使炉灶发生故障,并且没有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培训工作人员如何应对火灾紧急情况。
王某通过法律途径向餐馆索要劳动工伤赔偿,成功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案例三:张某的机器压伤事故张某是一名工厂工人,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操作机器。
一天,由于机器没有及时维修,导致一块重物突然脱落,使得张某的手和腿部被重物压伤,造成严重骨折。
经过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工厂未及时修理机器导致的,工厂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张某向工厂提起劳动工伤索赔诉讼,最终获得了一定的赔偿金额。
案例四:赵某的化学品中毒事故赵某是一名实验室技术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各种化学品。
不幸的是,由于实验室管理混乱,导致化学品泄漏,使得赵某不慎吸入有毒气体,产生中毒反应。
经过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实验室管理不善,未按照规定进行化学品储存和操作,导致工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赵某通过法律途径向实验室索要劳动工伤赔偿,最终得到了相应的赔偿款。
以上是劳动工伤案例的汇总表,这些案例展示了因为工作环境不安全或者管理不善,导致劳动者受伤的情况。
在这些案例中,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
同时,这些案例也提醒了雇主和企业重视劳动保护,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案例
巴彦淖尔市工伤认定案例
嘿,大家知道吗?在巴彦淖尔市发生过一个超特别的工伤认定案例呢!就说有个小李吧,他在工地干活的时候,不小心被掉下来的砖块砸到了脚。
哎呀,那当时得多疼啊!(例子:这就好像你走在路上突然被一个球砸中一样。
)他疼得直咧嘴,工友们赶紧把他送去了医院。
后来啊,小李就开始申请工伤认定了。
他心里那个忐忑哟,不知道能不能认定成功呢。
(例子:这不就跟咱考试等成绩的时候一样紧张嘛。
)他提交了各种资料,什么医院的诊断书啦,事故发生时的见证人啦。
这时候,就有一些人在旁边说风凉话了,说什么“哎呀,你这肯定认定不上,别白费力气啦”。
哼,这些人真讨厌!(带着反感的情绪)小李可没管他们,他就坚信自己能行。
负责工伤认定的工作人员可认真了,一点点地审核资料,还去工地调查呢。
就像侦探在寻找线索一样!(使用了类比的修辞)最后,结果出来啦,小李成功被认定为工伤啦!哇,他真的太高兴了,简直要乐疯了。
(例子:这就好像你中了大奖一样兴奋。
)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工伤认定可不是随便糊弄的事,是要非常严谨的呢。
哪怕有一点点不符合规定,可能都认定不了。
但是只要咱按照规定来,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还是很有希望的呀!大家说是不是呢?所以呀,咱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轻易放弃,要像小李一样坚持到底!认定成功了,咱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呀!
以上内容为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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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张成兵与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上诉案
--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或者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一)基本案情
南通六建公司系国基电子(上海)有限公司A7厂房工程的承包人,其以《油漆承揽合同》的形式将油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李某某,约定李某某所雇人员应当接受南通六建公司管理。
李某某又将部分油漆工程转包给自然人王某某,王某某招用张成兵进行油漆施工。
李某某和王某某均无用工主体资格,也无承揽油漆工程的相应资质。
2008年3月10日,张成兵在进行油漆施工中不慎受伤。
11月10日,松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确定张成兵与南通六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该裁决书未送达南通六建公司。
12月29日,张成兵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了劳动仲裁裁决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立案审查后,认为张成兵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且南通六建公司经告知,未就张成兵所受伤害是否应被认定为工伤进行举证。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于2009年2月19日认定张成兵受伤为工伤。
南通六建公司不服,经复议未果,遂起诉请求撤销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二)裁判结果
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本案中,南通六建公司作为建筑施工单位将油漆工程发包给无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李某某,约定李某某所雇用的人员应服从南通六建公司管理。
后李某某又将部分油漆工程再发包给王某某,并由王某某招用了上诉人张成兵进行油漆施工。
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述规定及事实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具有劳动关系的理由成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张成兵在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厂房建设项目中进行油漆施工不慎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据此,维持上海市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被诉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2
孙立兴诉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劳动局工伤认定行政案
--工作原因、工作场所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是否在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一)基本案情
孙立兴系中力公司员工,2003年6月10日上午受中力公司负责人指派去北京机场接人。
其从中力公司所在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国际商业中心(以下简称商业中心)八楼下楼,欲到商业中心院内开车,当行至一楼门口台阶处时,孙立兴脚下一滑,从四层台阶处摔倒在地面上,经医院诊断为颈髓过伸位损伤合并颈部神经根牵拉伤、上唇挫裂伤、左手臂擦伤、左腿皮擦伤。
孙立兴向园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园区劳动局于2004年3月5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孙立兴的摔伤事故是在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决定不认定为工伤。
(二)裁判结果
经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该案焦点问题是孙立兴摔伤地点是否属于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该规定中的“工作场所”,指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场所,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形下,还应包括职工来往于多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
本案中,位于商业中心八楼的中力公司办公室,是孙立兴的工作场所,而其完成去机场接人的工作任务需驾驶的汽车,是其另一处工作场所。
汽车停在商业中心一楼的门外,孙立兴要完成开车任务,必须从商业中心八楼下到一楼门外停车处,故从商业中心八楼到停车处是孙立兴来往于两个工作场所之间的必经的区域,应当认定为工作场所。
园区劳动局认为孙立兴摔伤地点不属于其工作场所,将完成工作任务的必经之路排除在工作场所之外,既不符合立法本意,也有悖于生活常识。
孙立兴为完成开车接人的工作任务,从位于商业中心八楼的中力公司办公室下到一楼,并在一楼门口台阶处摔伤,系为完成工作任务所致。
上诉人园区劳动局以孙立兴不是开车时受伤为由,认为孙立兴不属于“因工作原因”摔伤,理由不能成立。
故判决撤销被告园区劳动局所作的《工伤认定决定书》,限其在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案例3
何培祥诉江苏省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
--关于“上下班途中”的认定
(一)基本案情
原告何培祥系原北沟镇石涧小学教师,2006年12月22日上午,原告被石涧小学安排到新沂城西小学听课,中午在新沂市区就餐。
因石涧小学及原告居住地到城西小学无直达公交车,原告采取骑摩托车、坐公交车、步行相结合方式往返。
下午15时40分左右,石涧小学邢汉民、何继强、周恩宇等开车经过石涧村大陈庄水泥路时,发现何培祥骑摩托车摔倒在距离石涧小学约二三百米的水泥路旁,随即送往医院抢救治疗。
12月27日,原告所在单位就何培祥的此次伤害事故向被告江苏省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后因故撤回。
2007年6月,原告就此次事故伤害直接向被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历了二次工伤认定,二次复议,二次诉讼后,被告于2009年12月26日作出《职工工伤认定》,认定:何培祥所受机动车事故伤害虽发生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上,但不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不认定为工伤。
原告不服,向新沂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了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之后,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二)裁判结果
经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一审,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是两种相互联系的认定属于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情形的必不可少的时空概念,不应割裂开来。
结合本案,何培祥在上午听课及中午就餐结束后返校的途中骑摩托车摔伤,其返校上班目的明确,应认定为合理时间。
故判决撤销被告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职工工伤认定》;责令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就何培祥的工伤认定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案例4
邹政贤诉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行政案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一)基本案情
宏达豪纺织公司系经依法核准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住所位于被告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辖区内。
邓尚艳与宏达豪纺织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006年4月24日邓尚艳在宏达豪纺织公司擅自增设的经营场所内,操
作机器时左手中指被机器压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中指中节闭合性骨折、软组织挫伤、仲腱断裂”。
7月28日邓尚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被告申请工伤认定时,列“宏达豪纺织厂”为用人单位。
被告以“宏达豪纺织厂”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
邓尚艳后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最终确认与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宏达豪纺织公司。
2008年1月16日,邓尚艳以宏达豪纺织公司为用人单位向被告申请工伤认定,被告于1月28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邓尚艳于2006年4月24日所受到的伤害为工伤。
2008年3月24日,宏达豪纺织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销。
邹政贤作为原宏达豪纺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09年3月10日收到该《工伤认定决定书》后不服,向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该工伤认定决定。
邹政贤仍不服,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宣判后,邹政贤不服,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宏达豪纺织公司未经依法登记即擅自增设营业点从事经营活动,故2006年7月28日邓尚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禅城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时,错列“宏达豪纺织厂”为用人单位并不存在主观过错。
另外,邓尚艳在禅城劳动局以“宏达豪纺织厂”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为由不予受理其工伤认定申请并建议邓尚艳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后,才由生效民事判决最终确认与其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宏达豪纺织公司。
故禅城劳动局2008年1月16日收到邓尚艳以宏达豪纺织公司为用人单位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从《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考量,认定邓尚艳已在1年的法定申请时效内提出过工伤认定申请,是因存在不能归责于其本人的原因而导致其维护合法权益的时间被拖长,受理其申请并作出是工伤的认定决定,程序并无不当。
被告根据其认定的事实,适用法规正确。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判决维持被告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