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转保(营销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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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住院津贴条款(新)

附加住院津贴条款(新)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2009年9 月向中国保监会备案)阅读指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条款。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本附加合同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附加合同次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扣除工本费外的全部保险费......... 1.3您有按本附加合同条款约定续保本保险的权利.............................................. 2.2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 2.3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被保险人应到我们指定的医院就诊....................................................... 2.3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4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 4.1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的权利..................................................... 4.3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5.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6.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5 合同解除8 释义1.1 合同订立 5.1 犹豫期后解除合同(退保)的8.1 意外伤害1.2 合同生效手续及风险8.2 我们指定的医院1.3 犹豫期8.3 实际住院日数8.4 每次住院8.5 毒品8.6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2 我们提供的保障 6 如实告知病毒2.1 保险期间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7 遗传性疾病2.2 保证续保及保证续保期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8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间届满后的续保色体异常2.3 保险责任8.9 非处方药2.4 责任免除8.10 医疗事故8.11 潜水8.12 攀岩3保险金的申请7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8.13 探险3.1 受益人7.1 年龄性别错误处理8.14 武术比赛3.2保险金申请7.2 职业或工种的变更8.15 特技表演3.3保险金给付7.3 合同效力终止3.4诉讼时效7.4 适用主合同条款4保险费的交纳4.1保险费的交纳4.2宽限期4.3 保险费率的调整阳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合同”。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

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2.1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2;3.2;6.2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2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8)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1.3 投保年龄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责任2.2 责任免除2.3 保险金额2.4 保险期间和续保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的申请3.4 保险金的给付3.5 诉讼时效4.保险费的交纳4.1 保险费的交纳4.2 宽限期4.3 保险费率调整5.合同解除和变更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5.2 合同变更5.3 联系方式变更6.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6.1 明确说明6.2 如实告知6.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7.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7.1 年龄错误7.2 争议处理8.释义附表: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费率表华夏人寿[2013]医疗保险031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和“本公司”指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华夏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3)合同”。

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

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

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为了自己和家人能够得到一个更好的保障,他们决定购买一份保险,在此建议大家选择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下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的相关内容。

解读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被保险人由于意外事故受到身体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住院施行手术,或被保险人因本合同规定的保障疾病住院施行手术,我方按附表《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列明的该手术项目给付比例乘以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住院手术保险金额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

住院手术保险金的给付还须符合以下规定:一、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4 时起60 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

二、被保险人入住医院之日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

三、被保险人在一个保单年度内多次住院施行手术,或一次住院施行多次手术,住院手术保险金可累计给付,但累计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单中载明的本保险项目下的住院手术保险金额。

四、被保险人同一次手术涉及多个手术项目时,不累计给付,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的手术项目的住院手术保险金。

五、对任何在《住院手术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没有列明的手术项目,我方将根据手术所属科别或手术部位参照此表中的相近项目确定手术给付比例。

六、如果被保险人同时因意外伤害和保障疾病住院治疗,我方不累计给付住院手术保险金。

购买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需注意的事项购买招商信诺附加家庭住院手术医疗保险需注意以下几点:1. 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自本合同生效之日24时起60天之后首次发生的疾病和症状才属于保障疾病;但因为意外伤害住院施行手术不受60天的限制。

2.责任免除中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手术,我方不支付保险金。

3.请您留意合同中关于保险期间及合同效力终止的条款。

4. 请您留意自动续保的条件,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请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国寿附加险16页

国寿附加险16页

3.3 (4)
新人培训之四
岗前培训
住院次数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 疾病,及由此引起的并发症,必须住 院治疗两次以上时,若每次出院日期 与再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90日,本 公司视为一次住院,按保险责任规定 给付医疗保险金。
3.3 (5)
新人培训之四
岗前培训
住院次数
10天 5月19日病毒 性肺炎住院
附 加 险
课程大纲
I.
II. III. IV. V.
销售附加险的意义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介绍 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介绍 其它规定 话术介绍
3.3 (1)
新人培训之四
岗前培训
销售附加险的意义
带动主险销售
使客户保障更完备
增加接触客户的机会
增加客户转介绍的机率
3.3 (2)
新人培训之四
岗前培训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介绍
日生活津贴给付标准
日生活津贴标准=保险金额×1%
3.3 (11)
新人培训之四
岗前培训
给付金额及限额
给付金额=确定的最高给付日数 ×日生活津贴标准 给付限额:每一保险年度累计给付以保险金 额为限,若跨二个年度,以开始住院日当 年度保额为限。(同前)
6天 2000年 1/1生效 26/12 因×××住院 2000年 31/12 3天 2001年 3/1
例:
当年度 2000年 1/1生效 26/12 因×××住院 下年度 2001年 3/1
新人培训之四 岗前培训
2000年 31/12
3.3 (7)
附加住院医疗 生活津贴保险介绍
投保年龄 保险期间 缴费方式 保险责任 各种标准的确定
住院次数 生活津贴给付日数 日生活津贴给付标准 给付限额

新华保险-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

新华保险-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
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可调)费率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可调)费率表
保险费=基准费率×(保险金额÷10000)×保险金额系数
一、基准费率(保险金额:10000 元)
社保状态 年龄(周岁) 出生满 30 天不满 1 周岁 - 5
6 - 10 11 - 15 16 - 20 21 - 25 26 - 30 31 - 35 36 - 40 41 - 45 46 - 50 51 - 55 56 - 60 61 - 65 66 - 70
714
803
348
402
310
342
263
294
298
345
310
365
449
507
502
589
667
719
780
845
926
1109
1179
1411
1603
1865
2065
2351
二、保险金额系数
保险金额 10000 元 20000 元 30000 元 40000 元 50000 元及以上
保险金额系数 1 0.9 0.7 0.6 0.5
首次投保基准费率
参加公费医疗或 未参加公费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 或基本医疗保险
678
762
331
382
295
325
250
279
283
328
295
347
426
43
741
803
880
1053
1120
1341
单位:元
续保基准费率
参加公费医疗或 未参加公费医疗

利保发(2011)75号18-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利保发(2011)75号18-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5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6.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您注意…………………………………………………………6.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5. 5.1
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您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 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 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附加险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 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对已发生过保险 金给付,或已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但尚未支付保险金的,我们 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证续保和续保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金申请 3.3 保险金给付 3.4 诉讼时效 4.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宽限期 7.9 酒后驾驶 4.3 保险费率的调整 5.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与主险合同效力的关系 6.2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 6.3 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6.4 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7.释义 7.1 周岁 7.2 有效身份证件 7.3 意外伤害 7.4 住院 7.5 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 7.6 斗殴 7.7 毒品 7.8 非处方药 7.11 无有效行驶证 7.12 机动车 7.13 遗传性疾病

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final

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final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2009年9 月向中国保监会备案)条款目录1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4 保险费的交纳8 释义1.1 合同订立 4.1 保险费的交纳8.1 周岁1.2 合同生效8.2 团体1.3 投保范围8.3 意外伤害8.4 本公司认可的医院8.5 实际住院日数8.6 毒品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5 合同解除8.7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2.1 保险金额 5.1 解除合同(退保)的病毒2.2 保险期间手续及风险8.8 遗传性疾病2.3 保险责任8.9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2.4 责任免除色体异常8.10 医疗事故8.11 非处方药3 保险金的申请 6 如实告知8.12 潜水3.1 受益人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13 攀岩3.2 保险事故通知 6.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8.14 探险3.3 保险金申请制8.15 武术比赛3.4 保险金给付8.16 特技表演3.5 诉讼时效7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8.17 酒后驾驶7.1 年龄或性别错误处理8.1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2 被保险人变动8.19 无有效行驶证7.3 合同效力终止8.20 净保险费7.4 合同内容变更8.21 未满期净保险费7.5 联系方式变更8.22 未满期保险费7.6 争议处理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本公司”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附加团体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合同”。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1.1 合同订立本附加合同由主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主合同后始为有效。

1.2 合同生效本附加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后开始生效,生效日载于保险单或批注单上。

本公司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1.3 投保范围凡十六周岁以上(含十六周岁)六十五周岁以下(含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的团体在职人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2016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2016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

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4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 ……………………………… 第1.6条 本保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6条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第 6 条我们对可能影响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 仔细阅读正文加粗的部分。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4.1 保险金受益人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的申请5.基本条款5.1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6.释义6.1 基本医疗保险 6.2 现金价值 6.3 认可医院 6.4 住院6.5 医疗必需且合理 6.6 床位费6.7 器官移植手术 6.8 手术费6.9 癌症放化疗 6.10 放化疗费用 6.11 其他住院费用 6.12 高风险运动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效力 1.5 合同内容变更1.6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7 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障计划类别2.2 保险金额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补偿原则 2.6 责任免除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保和保证续保 3.3 险种转换新华保险[2016]医疗保险013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2016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条款1.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 附加2016住院费用医疗保险(B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

6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转保(营销员版)

6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转保(营销员版)

1 【课程名称】附加住院医疗险转保【课程目标】1、让营销员了解附加险转保的背景;2、学习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主要保险责任;3、掌握附加险转保的流程、技巧、话术;【授课对象】主管和营销员【授课时间】50分钟【授课方法】讲授【教学工具】电脑、投影仪、随堂讲义(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条款(基本条款及利益条款)、附加险转保流程说明、致客户的一封信、转投保确认书等);7 区间-固定值(上下浮动)10 我们刚才了解到附加住院医疗险升级后的产品是《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接下来的单元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这个新产品。

11 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投保范围。

我们可以看到《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投保范围比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有所扩大。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的投保范围是6岁至65岁;12 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和续保;《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13 Φ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和续保;⇐我们可以看到《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经本公司同意方缴纳续保保险费;;14 Φ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和续保;⇐《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的最长续保期限为至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15 Φ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期间和续保;⇐条款中明确说明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16 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这部分的阐述,首先是界定了住院费用补偿的前提,是因意外伤害或疾病(有九十天的观察期)在二级以上医院诊疗;17 Φ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我们可以看到《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在保险责任这一条文中明确指出支付范围除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外,还应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再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条款说明更准确、详尽;18 Φ讲师介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责任。

中信保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条款

中信保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条款

中信保诚人寿[2017]医疗保险063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中信保诚中信保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1 1 我们保什么我们保什么我们保什么、、保多久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1.1 本附加合同(指您购买的《中信保诚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以保险单位为基础,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如果该金额有所变更,以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为准。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1.2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7名词释义)或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在我们认可的我们认可的医院医院(见7名词释义)住院(见7名词释义)接受治疗,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保险金: 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30天为等待期。

如果主合同有新增保险金额,则自新增保险金额生效日起30天为该部分保险金额的等待期。

在等待期届满前,若被保险人因发生的疾病或症状入住我们认可的医院治疗,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 住院津贴保险金 住院津贴保险金=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25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住院天数(实际住院天数(见7名词释义)-2天) 同一次住院累计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天数以180天为限。

(2) 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 如被保险人住院期间须入住重症监护室(见7名词释义)接受治疗,我们在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同时,按以下约定计算给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每日给付额(50元/单位/天)×保险单位数×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的天数同一次住院累计给付重症监护室津贴保险金天数以30天为限。

如果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疾病或症状需间歇性住院治疗,当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间隔时间少于90天的,则视为同一次住院。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1.3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华泰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华泰人寿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约定..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您有退保的权利..............................................................5.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6)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及生效1.3 投保年龄2.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基本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和续保 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 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金申请3.3 保险金给付3.4 诉讼时效4. 保险费的交纳4.1保险费的交纳5. 合同解除5.1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释义6.1周岁6.2意外伤害事故6.3管制药物6.4毒品6.5酒后驾驶6.6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6.7无有效行驶证6.8 机动车6.9 医疗事故6.10性传染疾病6.11医疗必需6.12先天性疾病6.13遗传性疾病6.14潜水6.15攀岩6.16探险6.17武术比赛6.18特技表演6.19现金价值6.20有效身份证件6.21未到期保险费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附加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介绍不含健享人生

11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型医疗保险产品介绍不含健享人生
险种限制 • 住院日额(516)可以重复投保,但同一险种仅能投保一次 • 507、508、516不可附加于交费期小于5年的主险。做新增附 约时不可新增在主险剩余交费期小于5年的主险上
注:未成年人另有投保规定,不受此规则限制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1展2示
你问我答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1展3示
内部培训资料,仅供学员学习使用,严禁用于对公众和客户1展0示
案例分析
小明,10岁,父母为其投保了2份附加住院日额医疗保险,合 同生效半年后,小明不幸遭遇车祸,送至医院后需住院治疗, 共住院100天,问共能够得到多少赔付?如果是因为胃炎住院 100天呢?
保险利益: • 车祸住院 10元/份/天× 2份× 100天=2000元 • 胃炎住院 10元/份/天× 2份×(100-3)天=1940元

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20.11.1720.11.17Tuesday, November 17, 2020

防火比救火更重要。12:30:3612:30:3612:3011/17/2020 12:30:36 PM

违章违纪不狠抓,害人害已害大家。20.11.1712:30:3612:30Nov-2017-Nov-20
非器官移 植手术费
器官移植 手术费
诊费为住院期间前后 手术费用的80%手术费用的80%
10000
赔付天数
每一保单年 度最多给付
180天
注:在B款中,被保险人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的,按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 合理且必要的上述各项费用的65%给付保险金。
赔付额度
每份给付限额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赔付额度(A款) 赔付额度(B款) 限额

保险销售技巧如何销售附加保险产品

保险销售技巧如何销售附加保险产品

保险销售技巧如何销售附加保险产品保险销售是一个有挑战性的工作,销售人员需要兼顾客户的需求和公司的目标。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销售附加保险产品可以提高保险公司的业绩,并且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在销售附加保险产品时,以下几点技巧可以帮助销售人员取得更好的效果。

首先,了解客户的需求是销售附加保险产品的关键。

在初始接触客户时,销售人员应该注重倾听客户的问题和关注点,并通过提问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客户的金融状况和保险需求。

只有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才能有针对性地推荐适合的附加保险产品。

其次,销售人员需要清晰地解释附加保险产品的优势和价值。

附加保险产品通常提供特定的额外保障,例如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旅行保险等。

销售人员应该详细介绍这些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和优势,并与客户讨论这些保险产品如何满足他们的具体需求。

通过清晰地传达附加保险产品的价值,销售人员可以提高客户的意识和兴趣,从而增加销售机会。

此外,销售人员需要运用故事讲述技巧来吸引客户的注意力。

附加保险产品的购买决策通常是情感驱使的。

销售人员可以通过讲述真实的案例来展示附加保险产品的实际收益,并解释这些案例是如何帮助他人应对风险和困境的。

通过故事讲述技巧,销售人员可以使附加保险产品更有情感共鸣,提高客户的购买意愿。

销售人员还应该善于利用现有客户资料来寻找附加保险销售机会。

对于已有的客户群体,销售人员可以通过分析他们的保险组合和保单到期日期等信息,找到合适的时机向客户介绍附加保险产品。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销售效率,还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保险解决方案,增强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最后,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是销售附加保险产品的关键要素。

销售人员需要保持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回答客户的疑问和解决问题。

定期的客户关怀和维护,可以增加客户对销售人员的信任和对附加保险产品的认可。

同时,销售人员还可以通过定期更新客户的保险需求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推荐附加保险产品的机会。

1057(原1033)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

1057(原1033)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

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条款(2006年3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目录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2)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2)第二条投保范围 (2)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2)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2)第四条保险责任 (2)第五条责任免除 (2)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2)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3)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3)第八条续保 (3)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3)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3)第十条申请时效 (3)第十一条申请所需的材料 (3)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3)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3)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4)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4)附表一:退还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比例表 (4)附表二: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费率表 (4)第1页,共1页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太平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006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

主合同的条款中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如果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内容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二条投保范围本附加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60天至60周岁1。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10元的整数倍,具体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四条保险责任住院津贴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2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3入住医院4治疗,我们从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后的第4天开始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实际住院5天数6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即住院津贴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天)×基本保险金额。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转保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转保

02
转保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
通常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是 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您当 前的保险状态。
健康告知表
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填写健康告知表,评估 是否符合投保要求。
其他文件
根据保险公司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 相关文件,如财务证明等。
填写申请表
保险公司会对您的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 同约定进行理赔处理。如果您的理赔申请被批准,保 险公司会支付相应的理赔款。
05
转保注意事项与建议
注意转保前后的保障差异
01
02
03
保障期限
转保后,新保险的保障期 限可能会与之前的保险不 同,需要注意衔接。
保障范围
新保险的保障范围可能与 之前的保险存在差异,需 要仔细比较。
根据自己的年龄、健康状 况、职业等因素选择适合 自己的转保方案。
考虑预算
转保方案的价格可能因保 险公司、保障范围等因素 而有所不同,需要考虑自 己的预算。
咨询专业人士
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 的保险顾问或代理人,获 取更详细的建议和指导。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住院医疗费用
转保后,保障范围包括被保险 人在医院因病住院时产生的医 疗费用,包括床位费、医生诊 疗费、治疗费、护理费、药品
费、检查费等。
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转保后,保障范围还包括被保 险人在医院因特殊疾病门诊时 产生的医疗费用,如恶性肿瘤
门诊治疗等。
异地就医
转保后,保障范围还涵盖了被 保险人在异地就医时产生的医 疗费用,但需提前通知保险公
转保的条件与限制
条件
投保人进行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转保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原保险合同必须到期满或在保险期 间内没有发生过理赔等。此外,投保人还需要了解新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条款,确认是否符合其投 保要求。

《泰康附加如意宝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全规则

《泰康附加如意宝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全规则

泰康附加如意宝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保全规则1、职业或工种变更(1)申请时间:保险合同有效(2)申请人:投保人(3)业务规则:A、变更时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签字同意认可。

B、同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有一张以上保险单的,应同时申请变更。

C、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工种依照职业分类其危险程度降低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变更前后保险费差额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其危险程度增加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按变更前后保险费差额增收未满期净保险费。

但被保险人所变更的职业或者工种依照本公司职业分类在本合同拒保范围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所承担保险责任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终止,并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当职业风险降低时,需提供单位出示的证明、被保险人姓名开户的结算型存折或银行卡、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5)变更生效日:受理日次日零时2、新增/取消附加险(1)申请时间:投保人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且未发生保险事故(2)申请人:投保人(3)业务规则:A、本附加险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申请新增/取消,新增后本附加合同保额与主险合同保额的比例关系需满足《泰康附加如意宝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投保规则》的规定。

B、申请取消本附加合同,本公司将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C、申请新增本附加合同,需提供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或体检报告,并通过核保,同时需被保险人签字同意。

(4)应备文件:保险单原件、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被保险人的健康告知书及体检报告(新增附加险)、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5)变更生效日:下一保险费应交日本险种保全规则中未涉及的其它一般保全项目的规则以公司《保全业务手册(2004版)》为准。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1999·8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第一条附加合同说明附加住院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

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如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附加合同构成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住院次数的计算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及由此引起的并发症,必须住院治疗两次以上时,若每次出院日期与再入院日期间隔未超过90日,本公司视为一次住院,按第五条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后因患疾病(续保不受如日疾病观察期的限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诊断必须且已住院治疗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住院之日起90日内所支出的住院期且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一、药品费。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药品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45%。

二、住院费。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住院费用按8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6%。

三、治疗费。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治疗费用按80%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30%。

四、检查费。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检查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14%。

五、材料费。

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材料费用按75%给付,但此项目的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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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至30岁
35
25
31岁至40岁
40
28
41岁至50岁
48
34
51岁至55岁
60
42
56岁至60岁
70
49
61岁至65岁
75
53
66岁-70岁(续保)
14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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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给付标准
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被保 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0元, 给付比例为90%;
三、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 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九十日后因疾病(按 本合同约定续保的,不受九十日的限制) 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 的其它医疗机构住院诊疗。
个险渠道产品清理改造培训班
三、保险责任
对被保险人住院之日起九十日内所实际发 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 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 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 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 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比 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个险渠道产品清理改造培训班
课程大纲
I. 附加险转保背景

II.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III. 新老产品比较 IV. 附加险转保流程 V. 附加险转保技巧 VI. 附加险转保话术
个险渠道产品清理改造培训班
一、投保范围 投保范围: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
某地市 44 40 50 60 70 80 100
某地市 44 40 50 60 70 80 100
某地市 66 60 75 90 105 120 150
个险渠道产品清理改造培训班
平均值 55 50 62.5 75 87.5 100 125
该部分客户类型分析
有保险意识 有支付能力 身体健康,利润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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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险主要附加险的改造升级一览
原个险主要附加险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 附加住院医疗生活津贴保险 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型) 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B型)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生活津贴保险
升级替代产品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渠道产品清理改造培训班
目前相关的监管规定
附加险保证续保条款
关于健康险的特批,2006年健康险办法出 台后公司申请对99版附加住院医疗和补贴 的续保特批,按保监会人身保险最新管理 办法要求上述规定不予继续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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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一管理的要求
各地费率差异表现,无法统一核算
六、责任免除
明确下列情况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 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被 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给付的免赔额为 150元,给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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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责任免除
明确下列情况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的未愈疾病;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
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的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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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于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延续有效 一年。本合同可按上述方式续保至被保险 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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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公司保留终止本合同续保的权利,并有 权调整保险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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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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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 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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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期间和续保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 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经本公司同意后, 向本公司交付续保保险费。
年龄 6岁至15岁 16岁至30岁 31岁至40岁 41岁至50岁 51岁至55岁 56岁至60岁 61岁至65岁
年交保险费 16 8 16 28 40 48 56
16
55
6岁至15岁 16岁至30岁 31岁至40岁 41岁至50岁 51岁至55岁 56岁至60岁 61岁至65岁
某地市 66 60 75 90 105 120 150
附加住院医疗险转保
个险渠道产品清理改造培训
培训目标
了解附加险转保的背景 掌握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保
险责任以及新老产品的区别 掌握附加住院医疗保险转保的流程、技巧
及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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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I. 附加险转保背景 √ II. 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III. 新老产品比较 IV. 附加险转保流程 V. 附加险转保技巧 VI. 附加险转保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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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相关监管规定
1、《人身保险产品定名暂行办法》(保 监发[2000]42号)
人身保险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一般格式: 保险公司名称+吉庆、说明性文字+承保方式+产 品类别 +(设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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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相关监管规定
2、《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06.9
第二十二条规定 “保险公司设计费用补偿 型医疗保险产品,必须区分被保险人是否拥有 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不同情况,在保险 条款、费率以及赔付金额等方面予以区别对 待”;
当被保险人住院治疗跨二个保单年度时, 本公司以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日当年度本合 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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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费率简表
保险金额:1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年龄
被保险人身份
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 医疗保险
参加公费医疗、社 会医疗保险
0岁至5岁
57
44
6岁至15岁
4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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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责任
住院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分 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当地公费医疗、 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 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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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责任
在每一保单年度内,本公司累计给付的医 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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