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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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

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

免征营业税的保险产品清单免征营业税的人身保险产品清单一、长城人寿保险股份1.长城附加安康重大疾病保险2.长城喜康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二、广电日生人寿保险1.广电日生大藏金投资连结保险2.广电日生康富来两全保险(万能型)3.广电日生附加康富来门急诊医疗保险4.广电日生如意宝团体养老年金保险(万能型)5.广电日生附加额外给付定期重大疾病保险6.广电日生附加提早给付定期重大疾病保险7.广电日生附加提早给付终身重大疾病保险8.广电日生汇金富投资连结保险9.广电日生金至尊两全保险C款(万能型)10.广电日生康福达团体医疗保险三、光大永明人寿保险1.光大永明附加团体公共保额医疗保险2.光大永明嘉瑞两全保险3.光大永明团体治理式医疗保险4.光大永明附加团体生育医疗保险四、国华人寿保险股份1.国华一生关爱两全保险(分红型)2.国华华彩金生理财终身寿险(万能型)3.国华华彩金生理财两全保险(万能型)4.国华一生享有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5.国华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6.国华华瑞丰年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7.国华一生增值终身寿险(万能型)8.国华附加两全保险9.国华附加一生增值提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0.国华两全保险(分红型)11.国华附加教育金两全保险(分红型)12.国华终身寿险(分红型)13.国华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14.国华学生平安一年定期寿险15.国华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16.国华附加两全提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7.国华附加教育金提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8.国华附加终身提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19.国华附加意外损害医疗保险20.国华附加意外损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1.国华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22.国华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3.国华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4.国华意外损害团体医疗保险25.国华住院团体医疗保险26.国华补充住院团体医疗保险27.国华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28.国华综合团体医疗保险29.国华意外损害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30.国华附加学生平安意外损害医疗保险31.国华附加学生平安住院医疗保险五、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国泰财宝经典B款投资连结保险2.国泰金得利C款两全保险(万能型)3.国泰吉利金喜两全保险(分红型)4.国泰财宝经典投资连结保险5.国泰美好人一辈子两全保险(分红型)6.国泰合盛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7.国泰附加美好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六、恒安标准人寿保险1.恒安标准领创财宝投资连结保险(A款)2.恒安标准领创财宝投资连结保险(B款)3.恒安标准团体养老金投资连结保险4.恒安标准黄金标准投资连结保险(B款)5.恒安标准领创财宝投资连结保险(C款)6.恒安标准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7.恒安标准福惠专享投资连结保险8.恒安标准附加女性生育团体医疗保险9.恒安标准黄金标准投资连结保险10.恒安标准领创金生投资连结保险(A款)11.恒安标准领创金生投资连结保险(B款)12.恒安标准领创智富投资连结保险(A款)13.恒安标准领创智富投资连结保险(B款)14.恒安标准福惠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A款)15.恒安标准福惠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16.恒安标准福惠满堂两全保险(分红型)(C款)17.恒安标准附加团体综合医疗保险18.恒安标准附加少儿重大疾病保险19.恒安标准福惠专享投资连结保险七、海康人寿保险1.海康「智通理财」投资连结保险2.海康职员福利团体重大疾病保险3.海康附加职员福利门诊费用团体医疗保险4.海康附加职员福利住院费用团体医疗保险八、恒康天安人寿保险1.恒康天安安享宝(B)两全保险2.恒康天安附加安康宝(B)重大疾病保险3.恒康天安金算盘年金保险(分红型)4.恒康天安鸿运来终身寿险(分红型)5.恒康天安吉祥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6.恒康天安安颐宝(B)两全保险7.恒康天安附加安颐宝(B)重大疾病保险8.恒康天安附加安心宝医疗保险9.恒康天安天天无忧住院补贴医疗保险10.恒康天安永康(B)团体医疗保险11.恒康天安附加团体意外损害住院补贴收入保证保险12.恒康天安附加团体住院补贴医疗保险13.恒康天安附加团体意外住院补贴医疗保险九、海尔纽约人寿保险1.海尔纽约人寿智胜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海尔纽约人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3.海尔纽约人寿附加豁免保费型失能收入缺失保险4.海尔纽约人寿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5.海尔纽约人寿附加女性重大疾病保险6.海尔纽约人寿附加母婴重大疾病保险7.海尔纽约人寿附加特约疾病保险8.海尔纽约人寿健康卫士重大疾病保险9.海尔纽约人寿康佑天使终身寿险(增值版)10.海尔纽约人寿康佑天使终身寿险十、华泰财产保险股份1.华泰学生幼儿意外损害保险附加疾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2.华泰学生幼儿意外损害保险附加意外损害医疗保险3.华泰学生幼儿意外损害保险附加意外损害住院津贴保险4.华泰团体人身意外损害保险附加意外损害住院津贴保险5.华泰附加团体住院医疗费用保险6.华泰附加一年期团体健康保险7.附加意外损害医疗费用保险8.附加意外损害住院医疗费用保险9.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10.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款二)11.附加意外住院津贴保险(款三)12.附加意外损害长期住院津贴保险13.附加意外重病监护津贴保险14.附加住院津贴保险15.附加重病监护津贴保险十一、华泰人寿保险股份1.华泰人寿安心赢利终身寿险(万能型)2.华泰人寿团体住院医疗保险3.华泰人寿附加团体门急诊医疗保险4.华泰人寿附加团体女性职工生育医疗保险5.华泰人寿爱心永恒两全保险6.华泰人寿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2008款7.华泰人寿团体年金投资连结保险2008款8.华泰人寿附加团体交通工具意外损害医疗保险9.华泰人寿附加团体意外损害医疗保险十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1.华夏母婴安康定期寿险2.华夏附加家庭收入保证定期寿险(2008)3.华夏福佑一生团体重大疾病保险4.华夏福馨两全保险5.华夏团体住院医疗保险6.华夏附加长期重大疾病保险7.华夏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8.华夏盛世鲲鹏两全保险(万能型)9.华夏附加同祥保费豁免定期寿险10.华夏附加同心定期寿险11.华夏附加同盛重大疾病保险12.华夏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13.华夏一年期团体定期寿险14.华夏团体定期寿险15.华夏学生平安定期寿险16.华夏同盛终身寿险(分红型)17.华夏两全其美两全保险18.华夏福富有余终身寿险(万能型)19.华夏附加福富有余重大疾病保险20.华夏附加两全其美重大疾病保险21.华夏黄金甲两全保险(分红型)22.华夏附加黄金甲重大疾病保险23.华夏终身寿险(分红型)24.华夏附加家庭收入保证定期寿险25.华夏康定重大疾病保险26.华夏团体住院给付医疗保险28.华夏附加鎏金宝重大疾病保险(A款)29.华夏鎏金宝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30.华夏附加鎏金宝重大疾病保险(B款)31.华夏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32.华夏同庆两全保险(分红型)33.华夏附加同康重大疾病保险34.华夏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医疗保险十三、合众人寿保险股份1.合众团体附加意外损害医疗保险2.合众团体母婴健康保险3.合众康怡人一辈子团体重大疾病保险4.合众附加综合意外损害急救医疗保险5.合众附加学生幼儿补充住院医疗保险6.合众得益人一辈子两全保险(分红型)7.合众附加得益人一辈子提早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合众团体综合医疗保险9.合众团体女性特定疾病保险十四、嘉禾人寿保险股份1.嘉禾团体一年定期寿险(2008)3.嘉禾团体年金投资连结保险4.嘉禾附加团体意外损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5.嘉禾福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6.嘉禾福星高照两全保险(分红型)7.嘉禾附加吉星高照两全保险(分红型)8.嘉禾附加少儿意外损害医疗保险9.嘉禾附加团体意外损害医疗保险10.嘉禾附加团体重大疾病保险11.嘉禾附加团体住院医疗保险12.嘉禾附加意外损害医疗保险13.嘉禾附加住院津贴医疗保险14.嘉禾社会医疗补充团体医疗保险15.嘉禾账户式团体医疗保险16.嘉禾附加门急诊团体医疗保险17.嘉禾附加幸福相伴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十五、金盛人寿保险1.金盛全方位二代两全保险(B款)(分红型)十六、昆仑健康保险股份1.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新视界近视眼护理保险2.昆仑健康保险股份好总管医疗治理团体医疗保险十七、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附加美满人一辈子提早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2.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附加吉祥无忧提早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3.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美满人一辈子定期两全保险4.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吉祥无忧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5.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如意三保定期两全保险6.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7.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真心关爱定期两全保险(分红型)8.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附加提早给付长期重大疾病保险9.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财宝策略平稳投资连结保险(A款)10.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财宝策略平稳投资连结保险(B款)11.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财宝动态平稳投资连结保险十八、美国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1.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A款)2.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B款)3.友邦住院门诊急诊共用保额团体医疗保险4.友邦附加公共保额医疗给付团体医疗保险5.友邦少儿财宝通B款投资连结保险6.友邦利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7.友邦金世无忧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8.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9.友邦金世无忧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世无忧D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世无忧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2.友邦金世无忧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4.友邦金世无忧D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5.友邦康安终身寿险16.友邦附加康安终身医疗保险17.友邦永青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19.友邦阳光保III两全保险20.友邦附加阳光保III防癌疾病保险21.友邦康爱III两全保险22.友邦附加康爱III防癌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防癌I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4.友邦守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25.友邦附加守御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26.友邦附加遗体送返团体医疗保险27.友邦附加运送团体医疗保险28.友邦利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9.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30.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1.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2.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33.友邦金中金精选组合投资连结保险34.友邦聚财宝投资连结保险35.友邦附加兴安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36.友邦附加兴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聚财宝B款投资连结保险38.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39.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遗体送返医疗保险十九、美国友邦保险东莞支公司1.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A款)2.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B款)3.友邦住院门诊急诊共用保额团体医疗保险4.友邦附加公共保额医疗给付团体医疗保险5.友邦少儿财宝通B款投资连结保险6.友邦利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7.友邦金世无忧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8.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9.友邦金世无忧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世无忧D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世无忧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2.友邦金世无忧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4.友邦金世无忧D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5.友邦康安终身寿险16.友邦附加康安终身医疗保险17.友邦永青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19.友邦阳光保III两全保险20.友邦附加阳光保III防癌疾病保险21.友邦康爱III两全保险22.友邦附加康爱III防癌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防癌I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4.友邦守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25.友邦附加守御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26.友邦附加遗体送返团体医疗保险27.友邦附加运送团体医疗保险28.友邦利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9.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30.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1.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2.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33.友邦金中金精选组合投资连结保险34.友邦聚财宝投资连结保险35.友邦附加兴安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36.友邦附加兴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聚财宝B款投资连结保险38.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39.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遗体送返医疗保险二十、美国友邦保险广东分公司1.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A款)2.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B款)3.友邦住院门诊急诊共用保额团体医疗保险4.友邦附加公共保额医疗给付团体医疗保险5.友邦少儿财宝通B款投资连结保险6.友邦利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7.友邦金世无忧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8.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9.友邦金世无忧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世无忧D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世无忧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2.友邦金世无忧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4.友邦金世无忧D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5.友邦康安终身寿险16.友邦附加康安终身医疗保险17.友邦永青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19.友邦阳光保III两全保险20.友邦附加阳光保III防癌疾病保险21.友邦康爱III两全保险22.友邦附加康爱III防癌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防癌I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4.友邦守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25.友邦附加守御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26.友邦附加遗体送返团体医疗保险27.友邦附加运送团体医疗保险28.友邦利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9.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30.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1.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2.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33.友邦金中金精选组合投资连结保险34.友邦聚财宝投资连结保险35.友邦附加兴安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36.友邦附加兴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聚财宝B款投资连结保险38.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39.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遗体送返医疗保险40.友邦附加永利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一、美国友邦保险江门支公司1.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A款)2.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B款)3.友邦住院门诊急诊共用保额团体医疗保险4.友邦附加公共保额医疗给付团体医疗保险5.友邦少儿财宝通B款投资连结保险6.友邦利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7.友邦金世无忧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8.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9.友邦金世无忧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世无忧D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世无忧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2.友邦金世无忧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4.友邦金世无忧D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5.友邦康安终身寿险16.友邦附加康安终身医疗保险17.友邦永青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19.友邦阳光保III两全保险20友邦附加阳光保III防癌疾病保险21.友邦康爱III两全保险22.友邦附加康爱III防癌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防癌I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4.友邦守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25.友邦附加守御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26.友邦附加遗体送返团体医疗保险27.友邦附加运送团体医疗保险28.友邦利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9.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30.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1.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2.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33.友邦金中金精选组合投资连结保险34.友邦聚财宝投资连结保险35.友邦附加兴安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36.友邦附加兴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聚财宝B款投资连结保险38.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39.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遗体送返医疗保险40.友邦附加日日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二、美国友邦保险江苏分公司1.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A款)2.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B款)3.友邦住院门诊急诊共用保额团体医疗保险4.友邦附加公共保额医疗给付团体医疗保险5.友邦少儿财宝通B款投资连结保险6.友邦利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7.友邦金世无忧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8.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9.友邦金世无忧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世无忧D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世无忧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2.友邦金世无忧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4.友邦金世无忧D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5.友邦康安终身寿险16.友邦附加康安终身医疗保险17.友邦永青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19.友邦阳光保III两全保险20.友邦附加阳光保III防癌疾病保险21.友邦康爱III两全保险22.友邦附加康爱III防癌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防癌I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4.友邦守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25.友邦附加守御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26.友邦附加遗体送返团体医疗保险27.友邦附加运送团体医疗保险28.友邦利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9.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30.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1.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2.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33.友邦金中金精选组合投资连结保险34.友邦聚财宝投资连结保险35.友邦附加兴安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36.友邦附加兴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聚财宝B款投资连结保险38.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39.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遗体送返医疗保险40.友邦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41.友邦附加手术费补偿医疗保险42.友邦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43.友邦附加日日无忧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二十三、美国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1.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A款)2.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B款)3.友邦住院门诊急诊共用保额团体医疗保险4.友邦附加公共保额医疗给付团体医疗保险5.友邦少儿财宝通B款投资连结保险6.友邦利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7.友邦金世无忧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8.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9.友邦金世无忧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世无忧D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世无忧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2.友邦金世无忧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4.友邦金世无忧D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5.友邦康安终身寿险16.友邦附加康安终身医疗保险17.友邦永青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19.友邦阳光保III两全保险20.友邦附加阳光保III防癌疾病保险21.友邦康爱III两全保险22.友邦附加康爱III防癌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防癌I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4.友邦守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25.友邦附加守御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26.友邦附加遗体送返团体医疗保险27.友邦附加运送团体医疗保险28.友邦利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9.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30.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1.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2.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33.友邦金中金精选组合投资连结保险34.友邦聚财宝投资连结保险35.友邦附加兴安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36.友邦附加兴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聚财宝B款投资连结保险38.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39.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遗体送返医疗保险二十四、美国友邦保险深圳分公司1.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A款)2.友邦附加牙科医疗补偿团体医疗保险(B款)3.友邦住院门诊急诊共用保额团体医疗保险4.友邦附加公共保额医疗给付团体医疗保险5.友邦少儿财宝通B款投资连结保险6.友邦利富宝终身寿险(万能型)7.友邦金世无忧A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8.友邦金世无忧B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9.友邦金世无忧C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0.友邦金世无忧D款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1.友邦金世无忧A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2.友邦金世无忧B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3.友邦金世无忧C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4.友邦金世无忧D款二十年年金保险(分红型)15.友邦康安终身寿险16.友邦附加康安终身医疗保险17.友邦永青养老团体年金保险(万能型)18.友邦附加永青养老团体投资连结保险19.友邦阳光保III两全保险20.友邦附加阳光保III防癌疾病保险21.友邦康爱III两全保险22.友邦附加康爱III防癌疾病保险23.友邦附加防癌III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24.友邦守御人一辈子两全保险25.友邦附加守御人一辈子重大疾病保险26.友邦附加遗体送返团体医疗保险27.友邦附加运送团体医疗保险28.友邦利财宝终身寿险(万能型)29.友邦伴我无忧两全保险30.友邦附加伴我安康重大疾病保险31.友邦附加伴我无忧重大疾病保险32.友邦附加十种重大疾病团体疾病保险33.友邦金中金精选组合投资连结保险34.友邦聚财宝投资连结保险35.友邦附加兴安意外住院给付收入保证保险36.友邦附加兴安意外医药补偿医疗保险37.友邦聚财宝B款投资连结保险38.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39.友邦附加一年期境外遗体送返医疗保险。

附加紧急医疗救援保险A款条款

附加紧急医疗救援保险A款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紧急医疗救援保险A款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保险责任第二条医疗紧急救援保险责任在本附加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病,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按照下列约定承担救援服务责任及由此产生的费用:一、医疗救援保险责任(一)救援热线电话向被保险人提供24小时救援热线电话服务。

(二)递送必需药物和医疗用品在有医疗必要的情况下,救援服务机构尽力协助安排为被保险人递送该被保险人护理、治疗所必需的而在该被保险人所在地无法获得的药物、药品及医疗用品。

药物、药品或医疗用品的递送须遵守当地的法律规定。

前述药物、药品及医疗用品的成本及其递送的费用需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三)紧急医疗转运及送返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从医疗角度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治时,救援服务机构将以事发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接受治疗,保险人将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

救援服务机构的授权医生从医疗角度认为有运送回居住地必要的,或经授权医生和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共同认定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且可以运送回居住地时,救援服务机构将安排被保险人搭乘普通航班(经济舱)或以其他更经济的交通方式运送回境内其居住地或距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医院,保险人将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

在此情况下,保险人将尽量使用被保险人原先购买的返程票;返程票失效的,保险人将收回处理。

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并参考医生建议,有权决定运送和送返手段和运送目的地。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 款)利益条款利益条款第一条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 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 款)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第二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期间和续保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与主合同相同。

第三条第三条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或特定门诊诊疗,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或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等待期、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特定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附加款通知书

附加款通知书

附加款通知书篇一:划款通知书划款通知书我司已于XXXX年XX月XX日发放贷款,根据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规定每月21日收息,由于已支付了一个月(X-X)的费用,因此这个月应交利息(计算期间为X-X)X万元。

本月支付贷款利息X 万元。

分别从X个借款人账户支付或现金缴存(分别注明借款人名称)X万元。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XX有限公司201X年X月XX日篇二:转款通知书经协商由转入卡金额(大写)(小写)篇三: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6条?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2.4条?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4.3条?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5条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的合同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1.1合同构成4.1保险金受益人1.2投保范围4.2保险事故通知1.3合同成立与生效4.3保险金的申请1.4合同效力5.释义1.5合同内容变更5.1现金价值1.6投保人解除合同的5.2认可医院手续及风险5.3住院1.7合同终止5.4合理医疗费用2.我们提供的保障5.5每次住院2.1保险金额5.6社会基本医疗保险2.2保险期间5.7高风险运动2.3保险责任2.4责任免除3.您的权利和义务3.1保险费的交纳3.2续保和保证续保3.3险种转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条款(20XX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您与我们的合同1.1合同构成1.2投保范围1.3合同成立与生效1.4合同效力1.5合同内容变更1.6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

人保寿险附加安心呵护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附加安心呵护住院费用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人保寿险附加安心呵护住院费用医疗保险人保寿险[2017]医疗保险020号条款目录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1. 您与我们的合同 4.4 诉讼时效 6.16 酗酒1.1 附加合同订立 6.17 毒品1.2 附加合同成立与生效 5. 您需要关注的其他事项 6.18 酒后驾驶5.1 投保范围6.19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2. 您获得的保障 5.2 效力终止 6.20 无有效行驶证2.1 基本保险金额 6.21 潜水2.2 保险期间 6. 您需要了解的重要术语 6.22 空中运动2.3 保险责任 6.1 保单生效对应日 6.23 攀岩2.4 补偿原则 6.2 意外伤害 6.24 探险2.5 责任免除 6.3 我们认可的医院 6.25 武术6.4 住院 6.26 特技表演3. 您的义务和权利 6.5 社会医疗保险 6.27 牙齿治疗3.1 保险费的交纳 6.6 住院费用 6.28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3.2 续保和保证续保 6.7 床位费 6.29 特定传染病3.3 保险费率调整 6.8 药品费 6.30 精神疾病3.4 宽限期 6.9 材料费 6.31 战争3.5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10 治疗费 6.32 军事冲突6.11 护理费 6.33 暴乱4. 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6.12 检查检验费 6.34 遗传性疾病4.1 受益人 6.13 特殊检查治疗费 6.35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4.2 保险金申请 6.14 手术费 6.36 周岁4.3 保险金的给付 6.15 救护车使用费 6.37 现金价值条款特别提示本条款特别提示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利✧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3✧您有续保的权利………………………………………………………………………………3.2✧在附加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解除附加合同…………………………………………………3.5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主合同条款也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条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为准……………………………………………………………………………1.1✧对某些情形造成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解除附加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3.5✧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6)人保寿险附加安心呵护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保险-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

新华保险-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
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可调)费率表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住院安心医疗保险(费率可调)费率表
保险费=基准费率×(保险金额÷10000)×保险金额系数
一、基准费率(保险金额:10000 元)
社保状态 年龄(周岁) 出生满 30 天不满 1 周岁 - 5
6 - 10 11 - 15 16 - 20 21 - 25 26 - 30 31 - 35 36 - 40 41 - 45 46 - 50 51 - 55 56 - 60 61 - 65 66 - 70
714
803
348
402
310
342
263
294
298
345
310
365
449
507
502
589
667
719
780
845
926
1109
1179
1411
1603
1865
2065
2351
二、保险金额系数
保险金额 10000 元 20000 元 30000 元 40000 元 50000 元及以上
保险金额系数 1 0.9 0.7 0.6 0.5
首次投保基准费率
参加公费医疗或 未参加公费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 或基本医疗保险
678
762
331
382
295
325
250
279
283
328
295
347
426
43
741
803
880
1053
1120
1341
单位:元
续保基准费率
参加公费医疗或 未参加公费医疗

新华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新华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新华人寿保险险种介绍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按照人数的不同分为个人险和团体险。

个人险又根据不同的需求分为理财保险、养老保险、少儿保险、健康险、意外险、终身寿险以及定期寿险。

理财保险中以分红,两全险居多,在提供理财保障的同时提供人身保障,既有身故赔付又有满期返还,还有专门的健康理财计划,如福家安康终身健康理财保障系列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设计。

新华人寿的养老险也以分红型居多,具有代表性的有: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荣享人生养老金保险(分红型)。

新华人寿的健康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重大疾病保障,一类是住院医疗保障,具有代表性的有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以及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

新华人寿的意外险种类相对较少,主要有:吉瑞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新华人寿还有保障和理财兼具的终身寿险,以及一年一消费的定期寿险。

新华人寿针对团体的险种有很多,根据需求分为员工福利系列、学生平安系列、建筑工程系列、金融贷款系列、出行保障系列以及旅游景点系列。

分别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保障。

新华人寿的这些险种主要是以意外险为主。

保险的意义在于防范未知风险,未雨绸缪及早做好规划,有助于建立起优质为生活。

理财保险:吉祥至尊两全保险(分红型)、百年好合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盈宝通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盈宝利两全保险(分红型)、荣耀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好利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至尊荣御年金保险(分红型)、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计划、荣享人生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福禄相随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金富贵年金保险(分红型)、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福家安康终身健康理财保障A计划、福家安康终身健康理财保障C计划、红双喜两全保险(D款)(分红型)、红双喜保利盈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喜来顺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喜福汇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喜得利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新A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新C款两全保险(分红型)、红双喜金钱柜年金保险(分红型)、红双喜两全保险(A款)(分红型)、红双喜两全保险(C款)(分红型)、福如东海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福如东海B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福如东海A款终身寿险(分红型)养老保险: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富贵人生两全保险(A、C款)(分红型)、荣享人生养老金保险(分红型)少儿保险:附加成长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成长快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成长绿荫定期寿险健康保险: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附加成长天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附加09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附加08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康健荣尊定期防癌疾病保险、附加荣康重大疾病保险、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附加红双喜重大疾病保险、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住院补贴医疗保险(2007)、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7)、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吉瑞综合意外伤害保障计划、借贷安心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终身寿险:福如东海A、B、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福寿安康终身健康保障计划、福家安康终身健康理财保障计划定期寿险:附加定期寿险、定期寿险(A款)、定期寿险(B款)、附加借贷安心定期寿险企业保险的险种有员工福利系列、学生平安系列、建筑工程系列、金融贷款系列、出行保障系列以及旅游景点系列。

国泰附加康乐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国泰附加康乐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自变更次日起,根据保费差额,按日数比例退 /补未到期保费
附加康乐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商品特色 • 商品内容 • 投保规定 • 保全规定 • 给付示例
给付示例—基本说明
• 30 岁男性附加保额 1 万 5 千元「国泰附加 康乐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 保费
• 以有医保身分投保:
–30 岁男性第一个五千元保额之保费 336 元、第二个五千 元保额之保费 168 元,保额 1 万 5 千元保费总计 672 元
• 保险期间:1 年
– 投保满两年后每五年保证续保 – 被保险人本人、配偶达到 66 周岁,子女达到 26 周岁时终止
保额上限
– 最低投保金额为 5 千元,最高为 2 万 5 千元
职业类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保额限制
保额 5 千元以上, 以被保险人的主险基 本保额 0.2 倍为限
保额上限 2万5千 2万5千 2万5千
– 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总额 的 80% 给付。
– 按住院期间住院医疗费用中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合
理且必要的『基本医疗外药品费』的 80% 给付。
• 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保险金
– 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内的实际门急诊医疗费用总 额的 80% 给付。
保险责任定义
• 床位费:指住院期间使用的医院床位的费用。不包括观察病房、
本险 第一次 本险 限额 住院花费 补偿
剩余 限额
第二次 本险 住院花费 补偿
床费 药品费 其它治疗费
住院前后门急诊费
医保范围外药品 合计
900 4,500 5,700
900 3,000 15,000
250 3,000 5,000 1,000 2,500 11,750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 详细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健享人生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投保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 .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2.3、3.2、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 在某些情况下本附加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3 .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6 .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本附加险合同的有效期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1.6 . 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6.4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医疗保险(A 款)条款

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医疗保险(A 款)条款

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医疗保险(A款)条款(平保寿发[2010]34号,2010年2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提示:条款正文中加粗显示的文字内容为免除本公司保险责任的条款,请注意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被保险人名册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第三条投保范围团体可作为投保人,为其成员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参保成员的配偶与子女也可参加本保险。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内容执行。

第四条保险责任本合同保险责任包括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癌症住院医疗津贴和住院手术医疗津贴三部分,保障程度分为三档(见附表1),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投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一般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自被保险人每次住院的第4日起每日按约定的每日住院津贴给付一般住院医疗津贴,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为合理住院日数减3日。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日数超过15日的,须事先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后,保险人方对超过15日的住院日数部分给付住院医疗津贴,否则,保险人对每次住院的住院医疗津贴给付以15日为限。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的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日,累计给付一般住院医疗津贴的日数达到180日时,对该被保险人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癌症住院医疗津贴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90日后因初次患癌症,经医院确诊必须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其实际住院日数乘以每日癌症住院津贴给付癌症住院医疗津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癌症住院医疗津贴累计给付日数最多为180日。

(三)住院手术医疗津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因疾病,经医院确诊且施行手术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所施行手术项目按附表2标准给付手术医疗津贴,手术医疗津贴给付金额以5000元为限。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

平安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2011-09-26 15:53:23 向日葵保险网[导读]:产品特色: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爱家人健康是福产品特色费用有补偿,疾病有保障;多份更优惠,省心更省钱;保证续保期,保障不间断;犹豫期设计,贴心关怀您;人性化设计,满足您需求。

产品简介投保年龄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50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对象不享有社会医疗保险(见释义1)或公费医疗保障的人群可作为本附加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您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续保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自您首次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非连续投保本附加险合同的生效日起,每5年为一保证续保期间。

若于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最高续保年龄;(2)主险合同交费期满。

在您每个保证续保期届满时,我们会审核被保险人是否符合续保条件。

如果我们审核同意,在此后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时向我们交纳续期保险费,则本附加险合同将延续有效;审核后如果我们不接受续保,我们会以书面形式通知您。

保险金额本附加险合同每份的保险金限额见附表。

投保份数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该保单年度内将不能变更。

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

您可以单独投保基本部分,也可以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基础上增加可选部分,但不能单独投保可选部分。

您在投保可选部分时必须同时投保该部分的两项责任,不能只选择其中一项。

在本附加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一)等待期您首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被保险人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发生疾病,由此而导致的住院(见释义2)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条款

平安安康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条款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 5 日内作出核 定;情形复杂的,在 30 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 10 日内,履
3.5
诉讼时效
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 后第 30 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 31 日起按超过天数 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 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 利率。若我们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 则上述的 30 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 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60 日内,对给付保 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 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我们对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作了特别提示,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1、2.2、2.3、3.2、6.2、7、附表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2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7.10 费用型医疗险是适用补偿原则的…………………………………………………………2.2 在某些情况下本主险合同应当进行险种转换,请您注意………………………………6.5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7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若保险期满时续保成功,本主险合同将延续有效 …1.5

100_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

100_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与主合同相同。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续保保险期间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或特定门诊诊疗,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或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等待期、住院医疗保险金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及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特定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本公司给付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二、被保险人对本附加合同生效前已遭受的意外伤害、已患未治愈疾病或已有残疾的治疗;三、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四、被保险人的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五、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整容或矫形手术;六、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七、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八、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条款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条款

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A款)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保险期间和续保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与主合同相同。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本公司继续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门诊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十五日为限,住院治疗以保险期间届满的次日起九十日为限。

本公司给付的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责任:一、保险单中特别约定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事项;二、被保险人的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三、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诊疗;四、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五、主合同列明的其他责任免除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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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无社保,均可投保平安医无忧产品。

投保年龄0-55周岁,可续保至64周岁;
2.被保险人45周岁以上必须体检,不超过45周岁,公司抽检;
3.可接受工行、中行、招行存折或借记卡转帐;
4.如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外籍,需提供其在京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证明。

3)费率表:
注1:56-64周岁的费率仅适用于续保。

注2:本合同所称的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保障项目。

注:不包括特需病房、干部病房及外宾国际医疗部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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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受本保险合同提供的保障……………………………………第2.3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解除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请慎重决策………………………………第1.6条 ❖ 在某些情况下,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第 2.4条 ❖ 申请保险金给付时,应当提供的证明和资料……………………………第 4.3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第 5 条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4.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4.1 保险金受益人4.2 保险事故通知 4.3 保险金的申请5.释义5.1 现金价值 5.2 认可医院 5.3 住院5.4 合理医疗费用 5.5 每次住院5.6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 5.7 高风险运动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投保范围1.3 合同成立与生效 1.4 合同效力 1.5 合同内容变更 1.6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7 合同终止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3.您的权利和义务 3.1 保险费的交纳 3.2 续保和保证续保 3.3 险种转换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住院费用A款医疗保险条款(2009年8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构成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是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

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变更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1.2 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范围:凡1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不享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保障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本合同最高续保年龄为64周岁。

2.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1.3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生效日即为保单生效日。

1.4合同效力主险合同中的保险金的给付、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地址变更、争议处理事项以及释义适用于本合同。

本合同内容与主险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无效,本合同亦无效。

1.5合同内容变更您和本公司可以协商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您和本公司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1.6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1.本合同生效后,本公司为您提供10日的犹豫期,犹豫期指您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的期间,您在上述期间内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在扣除工本费后退还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2.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本公司自本合同解除之日起1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详见释义)。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您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3.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时,应填写合同解除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本公司收到合同解除申请书及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本合同终止。

4.如您解除主险合同,本合同需同时解除。

1.7 合同终止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本合同终止: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解除本合同的;2.本公司已经履行完毕保险责任的;3.被保险人身故的;4.本合同因条款所列其他情况而终止的。

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金额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但须符合本公司当时的投保规定,约定的保险金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保险金额最低为人民币一万元,最高为人民币五万元。

2.2 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时开始,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后(保险期间届满时按本合同第3.2条续保以及按第3.3条进行险种转换的,不受本条规定的60日限制)发生疾病并因该疾病在本公司认可医院(详见释义)住院(详见释义)治疗所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保险金:(1)住院床位费保险金本公司按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详见释义)实际发生的住院床位费用给付住院床位费保险金,但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180天。

(2)住院前后门诊费保险金对每次住院期间前后各30天内因同一原因而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按80%的比例给付住院前后门诊费保险金,每一保险期间给付限额为300元。

(3)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险金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发生的杂项费及手术费,本公司对其超过500元的部分,按附表中所规定的比例给付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险金。

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

2.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医疗费用,本公司均按本条前款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3.如被保险人所发生的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详见释义)、其他商业医疗保险保障计划或其他任何途径获得补偿或赔偿,本公司仅对剩余部分按上述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1.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详见释义);(2)先天性疾病及其并发症、被保险人在投保本合同前已患的疾病;(3)被保险人妊娠、安胎、流产、分娩、节育;(4)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之一导致住院的。

2.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护理(陪住)费、取暖费、伙食费、误工费、停尸费、救护车费等;(2)在国外或中国台湾地区、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发生的医疗费用;(3)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含公费)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支付费用的药品、检查项目、治疗项目、手术项目和其他项目。

❸您的权利和义务3.1 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交费方式为一次交清,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各年龄对应的保险费率详见费率表。

3.2 续保和保证续保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5个保险期间为保证续保期间。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当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您未做不续保声明,且已交纳了续保保险费,本合同自动续保,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最高续保年龄;(2)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2.每一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如您未向本公司提出不续保声明,则本公司将对被保险人做续保审核。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且您已交纳了续保保险费,本合同将进入下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如本公司审核不同意,将书面通知您不再续保。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住院且当保险期间届满时仍未出院,经本公司同意续保或在保证续保期间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根据住院天数在两个保险期间的分配分别承担保险责任;不满足本条第1、2款所述续保条件或不在保证续保期间的,本公司对其保险期间届满后30天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仍按第2.3条规定给付保险金。

4.本公司有权调整本合同的保险费率。

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及时告知您,新费率自下一次续保起适用。

3.3 险种转换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障,请您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合同”。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您已申请将本合同转换为“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合同”,且已向本公司交纳“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合同”所对应的保险费,则“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附加住院费用B款医疗保险合同”转换生效时,保证续保期间按转换后的合同规定重新计算。

❹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4.1 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4.2 保险事故通知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通知本公司。

如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本公司,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本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本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在非认可医院治疗,必须事先征得本公司同意。

如因急诊未在认可医院就诊,应及时通知本公司。

4.3保险金的申请1.申请保险金时,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本公司认可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门诊/急诊病历原件、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病历专用章)、医疗费用收据原件和费用明细清单;(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2.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本公司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

释义5.1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保险费×(保险期间月数-保险期间已经过月数)÷保险期间月数×0.75,不足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5.2 认可医院指二级及以上非盈利性医院、二级及以上社保定点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院,具体可登陆本公司主页()查询或咨询本公司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567。

5.3 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本公司认可医院的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正式办理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急诊观察室、非正式病房以及挂床住院。

挂床住院:指被保险人在办理住院手续并正式住院期间,很少用药或接受治疗,或经常不在医院住宿等情况。

主要表现为:(1)无病住院,即不是为了治疗所需而办理住院手续;(2)小病住院,即因无需住院治疗的疾病而办理住院;(3)住院期间有意延长,即治疗某种疾病已处于康复阶段或治愈阶段仍住院。

5.4 合理医疗费用指在本合同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该费用须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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