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_深圳投资指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结算深圳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2014)【法规类别】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业务管理债券【发文字号】中国结算深业字[2014]6号【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日期】2014.02.14【实施日期】2014.02.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并发布《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201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修订《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的通知(中国结算深业字[2014]6号)各市场参与人:为适应中小企业私募债(含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证券公司次级债的结算模式调整,本公司对《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修订,相关修订内容如下:一、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含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证券公司次级债的交易的结算模式调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平台进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含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证券公司次级债,日间采用实时逐笔全额结算(即RTGS结算);如果交易日间未完成交收,则自动转为日终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
二、将《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2013年5月31日发布)和《关于为证券公司次级债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通知》(2013年7月29日发布)相关内容纳入。
修订后的《指南》于2014年2月17日起实施。
原《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试点登记结算业务指引》和《关于为证券公司次级债提供登记结算服务的通知》同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附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目录第一章登记存管1.1初始登记1.1.1国债、地方政府债的初始登记1.1.2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私募债、可交换私募债、证券公司次级债的初始登记1.2变更登记1.2.1交易变更登记1.2.2其他变更登记1.3托管与存管1.4持有人名册服务1.5派息、兑付1.6回售1.7赎回1.8可转债转股1.9可交换私募债换股1.10退出登记1.10.1兑付、转股、换股、回售或赎回后退出登记 1.10.2终止上市或终止挂牌第二章结算2.1基本结算原则2.2净额结算业务2.2.1清算2.2.2交收2.3实时逐笔全额结算业务2.3.1清算2.3.2交收2.3.3确定不满足交收条件的交易2.4日终逐笔全额结算业务2.4.1清算2.4.2交收2.5债券发行结算业务2.5.1国债、地方政府债网上发行结算业务2.5.2公司债发行结算业务2.5.3企业债网上发行结算业务2.5.4可转债发行结算业务2.5.5分离债发行结算业务2.5.6私募债、可交换私募债和证券公司次级债的发行结算业务第三章回购质押券管理3.1质押库的建立3.2标准券核算3.3质押券出入库处理3.3.1处理原则3.3.2入库处理3.3.3出库处理3.4欠库处理3.5质押券派息、兑付、赎回、转股和回售第四章债券净额结算业务交收违约处理4.1资金交收违约处理4.2证券交收违约处理第五章附则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市场债券的登记结算业务运作,根据《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深府[2014]81号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正文:----------------------------------------------------------------------------------------------------------------------------------------------------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深圳市政府深府[2014]81号2014年10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落实社会投资决策自主权,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投资项目,是指国内企业和在深圳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下统称项目单位)主要利用非政府性资金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项目单位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活动前,向备案机关告知投资项目信息,备案机关依照国家、省和本市的相关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投资项目予以确认,并进行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的行政行为。
上述所称备案机关,是指各级投资主管部门,包括市、区(含新区)发展改革部门。
第四条在本市范围内的社会投资项目除以下投资项目外,依照本办法实行备案管理:(一)《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中明确需报国家、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四)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土地的项目;(五)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项目。
第五条需报国家、省备案的项目,经市备案机关提出初审意见后报国家、省备案。
属我市备案权限内的社会投资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区备案机关进行备案;项目建设地址跨区的项目由市备案机关进行备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证上[2014]378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第三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第一节声明与承诺 (8)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12)第四章保荐机构 (15)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8)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8)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21)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3)第六章定期报告 (24)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8)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30)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30)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32)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3)第十章关联交易 (39)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9)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40)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5)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5)第二节募集资金管理 (46)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7)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9)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50)第六节回购股份 (51)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3)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5)第九节股权激励 (57)第十节破产 (58)第十一节其他 (61)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6)第十三章暂停、恢复、终止上市 (69)第一节暂停上市 (69)第二节恢复上市 (73)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1)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5)第十四章申请复核 (94)第十五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94)第十六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95)第十七章释义 (96)第十八章附则 (99)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1)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6)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11)附件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法人及其他组织版本) (116)附件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自然人版本) (121)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公司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事指南
直接投资外汇业务办事指南(本业务办事指南及业务表格仅在深圳适用,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相关内容会根据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政策的调整,不定期进行更新,请以最新公布材料为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自2015年6月1日起,除下面清单所列直接投资业务外,其余的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新设登记、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清算等;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新设登记、增资、减资、股权转让、清算等)下放到银行办理,企业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直接向银行递交申请材料,由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后为企业办理,无需再向外汇局申请。
各类业务操作指引可参照2015年汇发13号附件。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业务办理 (2)业务一:超规定额度的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2)业务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注册币种变更 (2)二、境外投资业务办理 (4)业务一:超规定额度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4)业务二: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5)业务三: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 (6)业务四: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 (7)业务五: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居民个人购付汇核准 (8)业务一:超规定额度的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业务流程:外国投资者拟在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前期费用超过等值30万美元的,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可向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外汇局申请办理。
需提交申请材料:1.《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提示:1、前期费用登记金额不超过等值30万美元的,直接到银行办理。
2、前期费用外汇账户有效期为6个月(自开户之日起)。
如确有客观原因,6个月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2]59号)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汇发[2013]21号)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4]2号)5.其他相关法规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最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2014)2014-10-15一、总体要求投资是企业为了获得收益或实现资本增值向被投资单位投放资金的经济行为。
企业对外进行的投资,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从性质上划分,可以分为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等。
权益性投资按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划分,可以分为对子公司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和对联营企业投资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等相关准则。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权益性投资不包括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类金融资产即使符合持有待售条件也应继续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一般而言,企业对外投资的法律形式要件都体现了其实质的投资意图和性质。
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模式日趋多元化除传统的纯粹债权或者纯粹权益投资外,不少企业的投资模式同时具备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的特点,增大了识别和判断的难度。
例如,A公司于2011年1月出资12亿元对B合伙企业进行增资,增资后A公司持有B合伙企业30%的权益同时约定B合伙企业在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两个时点分别以固定价格6000万元和1.2亿元向A公司赎回10%、20%的权益。
上述交易从表面形式看为权益性投资,A公司办理了正常的出资手续,符合法律上出资的形式要件。
然而,从投资的性质而言,该投资并不具备权益性投资的普遍特征。
深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深圳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十、文化、卫生和体育全市有各类公共图书馆621座,公共图书馆总藏量3056.44万册(件),比上年增长7.1%。
全市拥有博物馆、纪念馆37座,拥有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2座,广播电视中心3座,有线广播电视站20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达100%。
全年报纸出版印数68036万份;杂志2103.20万册;图书1026.50万册。
年末全市有卫生医疗机构2532个,比上年增加304个,其中医院122个,增加5个。
卫生机构拥有床位31042张,增长6.1%,其中医院病床28853张,增长6.6 %。
全市有卫生技术人员69936人,增长6.3%。
全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成诊疗量8852.63万人次,增长2.9%,其中处理急诊709.22万人次,下降3.0%。
入院人数119.40万人,增长9.1%。
病床使用率85.5%。
全市国民体质综合评定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简称“综合达标率”)为89.8%。
其中,19-59岁成年人达标率为89.7%。
成年人达到优秀、良好和合格的比例分别为9.6%、39.6%和40.4%。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和安全生产全年基本建设投资中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597.73亿元,比上年下降11.8%。
全年全市用电量788.68亿千瓦时,增长8.1%。
其中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20.37亿千瓦时,增长15.8%。
全市自来水日供应能力674.50万立方米,全年供水总量16.41亿立方米。
其中居民家庭用水量5.66亿立方米。
全市自来水普及率达100%。
全市年末公共汽车营运线路886条,比上年末增加5条。
公共交通营运线路总长度20269.80公里,增加1182.80公里。
年末实有公共汽车营运车辆31349辆,增加2.5%。
其中,公共汽车15074辆,增加3.1%;出租小汽车16275辆,增加1.9%。
全年公共汽车客运总量26.96亿人次,增加2.3%。
PPP指南-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PPP项目的指导意见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12月2日目录一、充分认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意义 (1)二、准确把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主要原则 (1)(一)转变职能,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责定位 (1)(二)因地制宜,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1)(三)合理设计,构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1)(四)诚信守约,保证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 (1)(五)完善机制,营造公开透明的政策环境 (2)三、合理确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范围及模式 (2)(一)项目适用范围 (2)(二)操作模式选择 (2)1.经营性项目 (2)2.准经营性项目 (2)3.非经营性项目 (2)(三)积极开展创新 (3)四、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工作机制 (3)(一)健全协调机制 (3)(二)明确实施主体 (3)(三)建立联审机制。
(3)(四)规范价格管理 (3)(五)提升专业能力 (3)五、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规范管理 (4)(一)项目储备 (4)(二)项目遴选 (4)(三)伙伴选择 (4)(四)合同管理 (4)(五)绩效评价 (4)(六)退出机制 (5)六、强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保障 (5)(一)完善投资回报机制 (5)(二)加强政府投资引导 (5)(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5)(四)做好综合金融服务 (5)七、扎实有序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5)(一)做好示范推进 (6)(二)推进信用建设 (6)(三)搭建信息平台 (6)(四)加强宣传引导 (6)附件1:PPP项目进展情况按月报送制度 (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现就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2014年11月基金分析数据(上)
Date:2014.11.031.逾3000亿优先股如箭在弦公募基金先围观链接:/2014/11-3/zNMDA1MDNfMTMzMTczNA.html投资指南:上周,农业银行率先拉开境内优先股的发行大幕,光大银行也在上周六发布优先股预案。
据中国基金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加上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康美药业、广汇能源、中国建筑等已经发布的预案,优先股发行规模将超过3000亿元。
作为偏债券性质的优先股,无疑也将成为公募基金的一大投资品种。
不过,在境内首单优先股正式步入发行之时,公募基金目前对于能否投资及是否投资还在观望。
2.基金收获2110亿最赚钱季伊利重夺第一重仓股链接:/2014/11-3/yNMDA1MzVfMTMzMTYyNA.html投资指南:据统计,三季度基金公司整体交出了2110亿元的盈利成绩单,创下了四年来最赚钱季度。
随着基金三季报新鲜出炉,各基金在三季度的动作得以一窥究竟,加仓几乎成为了基金经理们在三季度的一致选择。
被增持最多前十个股是国电电力、中国重工、中国建筑、交通银行、东吴证券、长江证券、金螳螂、中信证券、伊利股份以及隆平高科。
3.三季度债基继续“满仓”骑牛绩优债基看好明年债市链接:/2014/1103/11821783.shtml投资指南:基金三季报日前披露完毕,统计数据显示,债券型基金继续以接近满仓的状态操作,充分分享了报告期内的债市整体上涨收益。
对于明年债基,基金经理代宇持续乐观态度并认为,债券价格涨跌归根到底与整个市场的供求有关。
今年央行对市场的流动性的态度与去年不同,始终保持一定程度宽松的,目前看央行的态度不会有大的转折。
现在来看,债券的牛市还会持续。
4.市场“意外”强势反弹基金紧盯资金面链接:/20141103/c568115487.shtml投资指南:就在多数人对市场谨慎之际,上证指数却在短短一周内出现了百点大反弹,轻松越过2400点。
基金经理坦言,赚钱效应下,增量资金入市凶猛,似乎形成了“正循环”,在基金经理看来,增量资金虽然能够推升市场上行,但飙涨过后,最终还是要回归经济基本面的正常轨道。
(2014年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4年本)序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联合编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出版两年多来,对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构建“能评”制度体系,推动“能评”深入开展,发挥了相当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资源环境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能源资源对外依存度快速攀升,能源控总量、调结构、保安全面临全新的挑战;与先进国家相比,能源利用效率仍有待提高。
同时,随着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形势愈加严峻,已经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节能降耗,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牛国。
此后,国务院密集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
《国务院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在减少微观事务管理的同时,也要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在这种形势下,“能评”作为促进能源资源合理配置的前置、强制、独立的行政许可,作为能源“双控”的重要手段,作为完善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新抓手,被赋予更高的使命,寄予更多的期望。
为适应形势需要,挖掘“能评”制度潜力,促使“能评”规范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国家节能中心历时一年有余,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克服缺陷和不足,积极探索、反复推敲,精心编写,推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2014年本)。
新版《指南》更加突出工作重点,聚焦核心环节,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科学规范的“能评”制度方法体系。
对于“能评”工作者来说,更有实用性和针对性。
希望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深入学习和吃透新版《指南》精神,并按其思路和要求开展“能评”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质量,提高报告编制水平,促进“能评”全面发挥应有作用。
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为保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质量,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现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政部2014年11月29日附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规范地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适用于规范政府、社会资本和其他参与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活动。
第四条财政部门应本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以制度创新、合作契约精神,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全面统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应积极设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或指定专门机构,履行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等职责。
第五条各参与方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规范、高效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第二章项目识别第六条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8月19日商务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0月6日起施行。
部长高虎城2014年9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和规范境外投资,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第三条企业开展境外投资,依法自主决策、自负盈亏。
第四条企业境外投资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二)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地区)关系;(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四)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出口的产品和技术。
第五条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境外投资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备案和核准第六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
企业其他情形的境外投资,实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是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建交的国家、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
必要时,商务部可另行公布其他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实行核准管理的行业是指涉及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第八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理备案和核准,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并向获得备案或核准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样式见附件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的通知【法规类别】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与业务管理【发文字号】中国结算深发字[2014]44号【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日期】2014.03.04【实施日期】2014.03.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201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的通知(中国结算深发字〔2014〕44号)为做好协助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法定有权机关(以下简称“执法机关”)办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转让的证券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防范法律风险,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工作实践,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执法机关在本公司营业大厅办理的查询、冻结、扣划业务。
执法机关在证券公司等证券托管机构办理的流通证券冻结、扣划业务,仍按照本公司之前发布的有关协助冻结流通证券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由本公司发布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工作程序》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二○一四年三月四日附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指南第一章总则 1.1 为规范协助执法业务,明确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防范法律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1.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法协助执法机关办理证券的查询、冻结、过户(即扣划,下同),适用本指南的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盘后定价⼤宗交易的通知
⽂号:深证会[2014]40号
颁布⽇期:2014-05-16
执⾏⽇期:2014-05-19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各会员单位:
本所⾃2014年5⽉19⽇起正式实施盘后定价⼤宗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股、B股、基⾦、债券可以采⽤盘后定价⼤宗交易⽅式,但《交易规则》第3.6.1条第(五)、(六)、(七)、(⼋)项规定的证券交易除外。
⼆、本所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即时发送盘后定价⼤宗交易的交易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价格、当⽇累计成交数量、当⽇累计成交⾦额以及实时买⼊或卖出的申报数量等。
三、当天全天停牌或停牌⾄收市的证券,本所不接受其盘后定价⼤宗交易申报。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技术实施及业务培训等相关准备⼯作。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4年5⽉16⽇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14.05.19,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12.03。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
附件2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合同主体第三章合作关系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第六章工程建设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第八章运营和服务第九章社会资本主体移交项目第十章收入和回报第十一章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第十二章合同解除第十三章违约处理第十四章争议解决第十五章其他约定使用说明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编制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有关要求,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2014年版)》。
一、编制原则1.强调合同各方的平等主体地位。
合同各方均是平等主体,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建立互惠合作关系,通过合同条款约定并保障权利义务。
2.强调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政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市场机制,促进重点领域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3.强调社会资本获得合理回报。
鼓励社会资本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降低项目运作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获取合理投资回报。
4.强调公开透明和阳光运行。
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关键环节,明确政府监管职责,发挥专业机构作用,提高信息公开程度,确保项目阳光运行。
5.强调合法合规及有效执行。
项目合同要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做好衔接,确保内容全面、结构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6.强调国际经验与国内实践相结合。
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总结国内成功实践,积极探索,务实创新,适应当前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需要。
二、主要内容项目合同由合同正文和合同附件组成,《合同指南》主要反映合同的一般要求,采用模块化的编写框架,共设置15个模块、86项条款,适用于不同模式合作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移交等阶段,具有较强的通用性。
原则上,所有模式项目合同的正文都应包含10个通用模块:总则、合同主体、合作关系、项目前期工作、收入和回报、不可抗力和法律变更、合同解除、违约处理、争议解决,以及其他约定。
投行产品法规手册(更新至2014年9月15日)副本
投行产品专题研究投行产品法规手册更新至2014年9月15日郑达鑫前言本手册包括七个板块,分别是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收购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新三板挂牌与融资,涉及投行产品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则、细则、通知、指引、办法及备忘录,统称“法规”。
投行业务相关法规来自证监会、证券业协会、股转系统和交易所的官方网站,整理的思路参考了春晖投行在线。
本手册会继续更新与完善,建议和意见请发邮件至zhengdaxin063@。
备注:本次更新的版本在2014年7月23日的版本上加入了17条新的法规,在正文中用橙色表示。
[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试行)(2014年7月25日)[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1号: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指南》(2014年7月25日)[3]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南第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报送指南》(2014年7月25日)[4] 《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办理指南》(深交所,2014年8月1日)[5] 《创业板上市公司小额快速定向增发股份业务办理指南》(深交所,2014年8月1日)[6] 《证券法》(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订)[7]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交所,2014年9月)[8]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深交所,2014年9月)[9]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2014年9月6日)[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签工作规程》(证券业协会,2014年9月9日)[11]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2014年8月21日)[12]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1号,2008年10月17日)[13]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14]41号,2014年6月17日)[14]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14〕282号,2014年8月11日)[15] 《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上交所,2013年12月27日)[16]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2009年6月24日)[17]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国资发产权[2009]123号,2009年6月16日)本次更新的版本在2014年7月23日的版本上删除了3条新的法规,在正文中用蓝色表示。
财金[2014]156号 附件 PPP项目合同指南
附件:PPP项目合同指南(试行)编制说明本指南所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方(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与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
在PPP项目中,除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PPP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PPP项目的合同体系。
PPP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PPP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PPP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
PPP从行为性质上属于政府向社会资本采购公共服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同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行PPP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行政法律关系。
因此,我国PPP项目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调整依据,主要是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行政诉讼法》、《会计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环境保护法》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PPP实践,编制本指南,以帮助PPP项目各参与方全面系统地认识PPP项目合同,指导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深证会[2014]13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深证会〔2014〕1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资产证券化业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具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且具备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子公司担任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或者其他特殊目的载体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并申请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的,适用本指引。
《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所列金融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的,参照适用本指引。
本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所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以及信息披露提供服务,并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不表明本所对资产支—1—持证券的投资风险或者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
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判断和承担。
第五条管理人应当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单只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第六条本所与专项计划备案机构建立挂牌转让与备案的沟通衔接机制,并建立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自律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和结算,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按照其业务规则办理。
第二章挂牌、停牌、复牌、终止挂牌第八条资产支持证券在本所挂牌转让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基础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负面清单的规定,权属明确,可特定化,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二)产品结构设计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本指引的相关要求;(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登公司 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20140909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一四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证券账户开立业务 (7)第一节 证券公司自营证券账户 (7)第二节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 (8)第三节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15)第四节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账户 (16)第五节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证券投资产品专用证券账户 (17)第六节 私募基金证券账户 (21)第七节 商业银行证券账户 (23)第八节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证券账户 (24)第九节 保险产品证券账户 (26)第十节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产品证券账户 (28)第十一节 信托产品证券账户 (29)第十二节 期货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 . 30第十三节 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证券账户 (31)第十四节 企业年金(养老金)计划证券账户 (32)第十五节 合格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QFII账户) .. 34第十六节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RQFII账户) (36)第十七节 外国战略投资者证券账户 (39)第十八节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41)第十九节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42)第二十节 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43)第三章 其他账户业务 (46)第一节 证券账户信息查询业务 (46)第二节 证券账户信息变更业务 (47)第三节 证券账户注销业务 (51)第四节 休眠账户激活业务 (53)第五节 证券账户关联关系维护 (54)附 录附录 1证券账户开立申请表 (56)附录 2 证券账户业务申请表 (63)附录 3证券公司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71)附录 4基金公司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76)附录 5托管人名称全称简称对照表 (80)附录 6 证券公司自营账户自律管理承诺函 (82)附录 7 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转换申请表 (83)附录 8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合伙人信息采集表 (84)附录 9 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配号申请表 (85)附录 10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承诺函 (86)附录 11 保险产品开户确认函 (87)附录 12证券投资基金承诺函 (88)附录 13 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函(商业银行) (89)附录 14 商业银行同意函 (90)附录 15 理财产品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函(商业银行) (91)附录 16 境外投资者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 (92)附录 17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承诺函 93附录 18 证券账户自律管理承诺书(做市商适用) .. 94第一章 总 则1.1【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特殊机构及依法设立的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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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位置│优越深圳是中国对外交往的重要国际门户,拥有全国最多的口岸,综合交通优势明显,在粤港澳区域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突出的地缘优势为深圳加强开放型经济建设提供了良好基础,也成为全球投资者进入庞大中国内地市场的首选之地。
以深圳为中心,1小时车程内能采购到各种产业配套要件;产品制造出厂后,1小时内即可通过深港口岸发往世界各地。
○ 外贸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均居内地大城市榜首,出口实现21连冠。
○ 港口吞吐量居世界集装箱港口第3位;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是中国境内第4大空港。
○ 《外国直接投资》(FDI)杂志 “亚太十大未来城市”之一。
An important gateway to the outside world for China, Shenzhen boasts the biggest number of checkpointsin the country and has a distinctive edge in comprehensive communication. Its geographic location is of strategic importance in the area of Guangdong, Macau and Hong Kong, which makes the city a highly open economy and a first choice for overseas investors eager to tap into the huge Chinese market. Most manufacturers in Shenzhen can find suppliers of all necessary supporting materials within an hour ’s drive and can efficiently ship their products all over the world through Shenzhen and Hong Kong ports.○ The total volume of Shenzhen ’s imports and exports and the volume of Shenzhen ’s exports both ranked top among Chinese mainland cities in 2013. Shenzhen has led the export category for the past 21 years.○ Container traffic at Shenzhen Port is the third-heaviest in the world. The overall strength of Shenzhen ’s international airport ranks fourth among airports of Chinese mainland cities.○ FDI magazine ranked Shenzhen as one of the Top 10 Asia-Pacific Cities of the Future.AN ADVANTAGEOUSLOCATION深圳是世界上发展最快,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过去30多年GDP 年均增长达2013年GDP 超过2300亿美元,经济总量继续居内地大中城市第四位,人均GDP 目前基本建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
同时致力法治政府建设,独具特区立法权优势,市场环境公平、透明、宽松。
〇《福布斯》杂志“中国大陆最佳商业城市”排名第2。
〇美国布鲁金斯学会“深圳经济总量位列全球城市30强”。
〇《麦肯锡全球研究院调查报告》“深圳总部企业数量在全球370个新兴市场城市”A MATUREMARKET ECONOMY市场经济│成熟Global Institute Survey Report.A CITY OFINNOVATION○ The number of Shenzhen ’s PCT applications has topped China for 10 consecutive years. ○ Shenzhen was ranked first among Chinese mainland innovative cities by Forbes magazine.○ Shenzhen was one of the top 10 cities with strong R&D capacities, according to Nature magazine.Shenzhen is one of the first cities of innovation in China and one ofthe first Chinese cities deemed as a "model city for IPR protection." It encourages innovations and has a sound IPR protection system. Shenzhen ’s R&D investment accounted for 4% of its GDP in 2013, a greater portion than that of some European and American cities. The high-tech industry is its foremost industrial pillar. It is the birthplace of many internationally renowned high-tech enterprises, such as Huawei, ZTE, and BYD.深圳是改革开放的窗口和新兴移民城市,从3万多人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拥有上千万人口的现代化大都市。
95%常住人口是外来移民,在深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居民超过15缘特点,形成开放、包容和创新的多元文化特质。
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全球全民阅读典范城市”称号。
〇注册志愿者超过90万人,社区服务中心364家,有“志愿者之城”的美誉。
〇钢琴总拥有量超过28.5万架,每百户居民钢琴拥有量10架以上,被誉为“钢琴之城”。
多元文化│交流〇 UNESCO named Shenzhen a global model for the promotion of reading in 2013.〇 Shenzhen is known as a city of volunteers as the number of registered volunteers has exceeded 900,000. There are 364 community service centers.〇 Shenzhen has a reputation as a city of pianos as it has more than 285,000 pianos, with over 10 pianos for every 100 households.A MELTING POT OFCULTURES〇联合国环境保护“全球500佳”,中国首个“国际花园城市”。
〇拥有“中国最美的八大海岸线”之一,被《纽约时报》评为全球必到31个旅游胜地之一。
〇《国际人才交流》杂志“最受外籍人才欢迎的3座内地城市之一”。
深圳地处山海之间,气候温润宜人,拥有清新优美的自然环境,是中国最美的城市之一。
绿色低碳成为城市新特质,万元GDP 能耗和水耗处于中国内地城市最低水平。
拥有869个公园,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是全球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最多的城市之一,已投入使用的新能源汽车超过6000辆。
A BEAUTIFULECOLOGICAL CITYTucked away between the sea and hills, Shenzhen is green year-round and is one of themost beautiful cities in China. The city is doing its utmost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with energy and water consumption rates per 10,000 yuan GDP that are the lowest in the country. Shenzhen has 869 parks, with the greenbelt coverage reaching 45%. Shenzhen has put into use more than 6,000 vehicles powered by new energies, one of the largest fleets in the world.〇 Shenzhen is named on the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 ’s Global Top 500 Laureate Roll of Honor. It is also China ’s first city to win the Nations in Bloom Award. 〇 It boasts one of China ’s eight most beautiful coastlines and was named one of the world ’s 31 must-see tourist destinations by The New York Times.〇 Shenzhen is one of the Chinese mainland ’s top three most favorable cities for expatriates, accord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Talent magazine..生态环境│优美重点产业深圳大力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发展战略。
生物、新能源、互联网、文化创意、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速,2013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5002亿元,增长20.5%,比经济平均增速高10个百分点。
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高速发展,在国内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