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0.12•【文号】国土资厅函[2011]908号•【施行日期】2011.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08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它直属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单位:为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提高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预算执行和经费使用效率,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和《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教〔2011〕227号)的要求,部决定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管理,并组织集中开展项目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专项的管理(一)进一步完善组织管理体系部科技、财务主管部门负责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等主管单位为监管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做到职责到岗,精心规划、部署、负责组织实施。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省(区、市)和局属有关单位承担项目/课题的过程管理,组织项目成果和技术交流,参与检查、评估和验收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法人管理责任制要求,对项目、课题任务的实施负责。
按照任务书的要求落实配套条件,完成预定目标,负责实施过程中的经费管理、会计核算及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编报年度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网上)报告和有关信息报表,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接受和配合组织实施部门的指导、检查和验收。
(二)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建立科技经费预算安排与预算执行情况挂钩制度。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政部科技部二○○六年十一月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支持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中央财政设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
为规范和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公益性科研任务较重的国务院所属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围绕《规划纲要》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
主要包括:(一)行业应用基础研究;(二)行业重大公益性技术前期预研;(三)行业实用技术研究开发;(四)国家标准和行业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五)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1 —第三条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的原则:(一)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专项经费支持的项目要有明确的绩效目标,充分体现行业科研的特点与重点,并且与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合理区分层次,做好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衔接。
专项下只设项目层次,项目不分解,避免专项经费分散使用.(二)权责明确,规范管理。
专项经费管理各方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坚持政府决策与专家咨询相结合,实行决策、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三)科学安排,整合协调。
要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安排预算,杜绝随意性。
要加强科技资源的统筹协调和有效整合.(四)专款专用,追踪问效.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四条根据专项经费项目类型特点,一般采取招标或者择优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支持开展公益性行业科研工作,中央财政设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环境保护是其重点支持的行业。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环保科研专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环保科研专项主要支持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围绕《规划纲要》和《国家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环保科技规划》)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开展环保行业的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
主要包括:(一)环保行业应用基础研究;(二)重大环境技术前期预研;(三)环境管理和环境治理实用技术及应急处理技术开发;(四)国家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研究;(五)环境监测监理技术研究。
第三条环保科研专项面向国家环保需求,直接为环境管理服务,为环境科技的发展服务。
环保科研专项突出环保工作的重点和特点,着重环保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一些科研问题,并与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合理区分层次,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现有机衔接。
环保科研专项下只设项目层次,专项经费使用要避免分散。
第四条根据专项经费项目类型特点,一般采取招标或者择优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一般为中国大陆境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
第五条环保科研专项的实施要面向建立环保“统一战线”的要求,充分发挥全社会环保科技力量的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系统外的单位承担专项经费项目的财政资金应当占环保科研专项经费的一定比例。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任务书格式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任务书(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起止年限:2008年1月- 年月国土资源部二〇〇八年月日编写说明本任务书是在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及预算通过甲方组织的论证后,根据财政部预算批复情况填报。
任务书甲方为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写。
1.项目任务书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其各项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填写,篇幅较长者可另加纸。
2. 项目经费的支出预算及科目明细,须与甲方下达的额度一致。
3. 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计财部门的开户行和账号。
4.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任务书分工,与项目协作单位签订分任务书,并将副本送甲方备案。
5.本任务书1式5份,国土资源部2份,项目承担单位2份,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保证单位1份。
6. 要求用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晰。
统一A4纸规格,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正文用四号仿宋字,1.5倍行距。
一、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项目主要研究任务,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技术方案和创新点等。
)二、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需明确项目最终提交成果形式:硬件/软件、文字报告、技术文档、专利等,硬件/软件成果应注明名称、台套数量和主要性能指标等。
)三、研究成果应用、推广的前景预测分析(包括国内外市场现状、市场预测、效益分析和实现产业化的步骤、方式等。
)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五、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六、现有技术基础及条件七、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保障及参加单位任务分工八、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情况九、项目经费计划单位:万元十、项目预算实施方案(项目经费来源、进度安排、费用科目支出等。
)十一、任务书各方签署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甲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项目承担单位(乙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帐号:单位盖章年月日项目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中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中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9.17•【文号】•【施行日期】2013.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中评估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科研专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部将于2013年9-12月组织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中评估,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和范围(一)工作依据。
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08号)等。
(二)范围。
对2011、2012年立项的在研项目进行中评估,共73项。
二、目的和主要内容(一)目的。
1.了解项目研究进展、预算执行情况和阶段性研究成果。
2.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提出调整人员、研究内容和预算的,进行评估确认。
3.加强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研究进度,督促项目实现预期目标。
(二)主要内容。
1.检查评估项目进展和阶段成果。
检查项目是否按照任务书开展工作,是否按照进度推进并实现阶段性目标;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检查评估资金使用和成效。
检查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要求填报预算执行进度以及资金使用成效。
3.检查评估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按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要求,落实项目组织管理、财务管理和监管考核机制。
三、方式和时间安排(一)组织管理。
科技合作司会同财务司统筹组织部署中评估工作,充分发挥有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项目依托单位组织管理优势。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22•【文号】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施行日期】2012.11.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首批遴选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2〕1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按照《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依据《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重点人才工程和计划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发〔2012〕25号)的有关要求,开展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工程”)首批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实施创新人才工程,应紧密结合《国土资源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等部署,并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人才与项目、基地有机结合。
坚持与科技项目实施、科研平台建设有机结合,依托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工程实施、重点科研条件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选拔和培养科技人才。
(二)坚持机制创新。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探索人才发现、培养、使用和评价激励的新机制,建立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
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人才,建立人才竞争选拔机制,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三)坚持统筹协调。
坚持与重大专项、重点工程实施统筹推进,坚持与不同层次人才计划协调衔接,力争形成协调有效、落实有力、实施有序、配置合理的科技人才培养工作格局。
测绘地理信息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5年项目指引国家测绘
附件测绘地理信息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5年项目指南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3-18目录一、地球基准维护和应用 (6)1.拟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6)(1)地球重力测量与典型区域示范 (6)(2)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网联合数据处理 (7)(3)全球空间基准一体化的关键问题研究 (7)2.预期目标 (7)二、北斗导航定位和产业化应用 (8)1.拟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8)(1)北斗系统坐标框架应用一致性及可靠性研究 (8)(2)基于北斗的国产化设备及软件研发 (8)(3)北斗卫星产业化示范应用 (9)2.预期目标 (9)三、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建设 (9)1.拟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10)(1)多源数据融合与精细三维建模 (10)(2)机器视觉与立体测图集成化技术 (10)(3)现代测绘仪器装备计量检测新技术与标准 (10)(4)法定测绘服务与测绘地理信息新产品研发 (11)2.预期目标 (11)四、地理信息网络服务和管理 (11)1.拟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12)(1)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云平台构建技术 (12)(2)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 (12)(3)测绘应急数据库构建技术 (13)(4)测绘地理信息电子档案管理 (13)(5)移动互联环境下志愿者地理信息的利用 (13)2.预期目标 (14)五、国产卫星遥感测绘 (14)1.拟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14)(1)卫星检校与多星数据联合处理 (14)(2)国产干涉测量卫星测绘技术 (15)(3)光学遥感地理信息特征库建设 (15)2.预期目标 (15)六、智慧城市地理空间智能体系建设 (15)1.拟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16)(1)智慧城市地理信息空间智能体系建设 (16)(2)地理信息与物联网的融合发展 (16)2.预期目标 (16)七、地理国情世情监测 (17)1.拟开展的主要研究方向 (17)(1)重要地理国情监测框架与指标体系 (17)(2)重要地理国情时空变化监测、统计分析与预测 (17)(3)地理国情专题监测技术 (18)(4)地理世情监测技术 (18)2.预期目标 (18)八、其它 (19)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意见》、《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纲要(修编,2013-2020)》《测绘地理信息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根据“构建智慧中国、监测地理国情、壮大地信产业、建设测绘强国”的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战略要求,遵循需求牵引、问题导向、重点突出、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测绘地理信息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和经费管理规定,围绕“3+1”平台建设、支撑和引领测绘地理信息转型升级的科技需求,特制定本指南,作为2015年专项项目建议的依据。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简介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简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下简称专项)是财政部、科技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于2006年新设立的中央财政专项,选择公益特点突出、行业科研任务较重的10个部门作为先行试点,包括农业部、水利部、气象局、林业局、环保局、海洋局、地震局、质检局、中医药局。
专项主要围绕《规划纲要》的重点领域和优先主题,组织开展行业内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提高行业发展科技支撑力度。
主要内容包括:( 1)行业应用基础研究;(2)行业重大公益性技术前期预研;(3)行业实用技术研究开发;(4)国家标准和行业重要技术标准研究;(5)计量、检验检测技术研究。
(六)项目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1、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体现行业科研的特点与重点,与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合理区分层次,做好衔接,避免重复交叉。
专项只设项目层次,不分解。
2、权责明确,规范管理。
3、科学安排,整合协调 4、专款专用,追踪问效。
项目采取招标或择优委托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七)组织管理方式:成立专项经费管理咨询委员会(外系统人员占40%以上)。
委员会主任由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担任。
(八)项目立项程序: 1、项目建议的提出:专项委员会根据行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项目建议,并提出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
2、项目建议的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对专项委员会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审核。
3、审核查重:科技部对行业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查重,将意见反馈行业主管部门,同时抄送财政部。
4、项目的调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科技部的反馈意见,委托委员会进行调整,同时委员会提出项目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
5、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行业主管部门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方式(择优委托或招投标),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8年部署项目265项
项 ,参 与研究 的项 目承手 I 1 单 位达 7 6家 ,总预 算经 费达 1 6 . 4 2 9亿 元 . 【 { l 1 已经有 9 6个项 日完 成 了财 务验 收和 、 l 务 验 收 ,形 成 了 一批 科技 创 新 成 果 ,涌 现 出 一批 优 秀
国 土 资 源
LAND &RESOURCES
僧 属
工, I ' q F 口 只 N E T
国 土 资 源 部 :公 益 性 行 业 科 研 专 项 8 年 部 署 项 目2 6 5 项
l 2 J 1 l l j ,从 2 0 1 0 - 2 0 1 3年 度 国 土 资 源 公 益 性 行 的 完 成情 况 、创 新 点 和难 点 问题 的 突 破 情 , 以 及 考 核
指标的执行情况进 行伞面的验收 :此次验收 ,强调 注重 项 目成果集成 以及质量 ,特别是成果宣传 和科 普丁作完 成情况 ,要求 行业 々项 不仪要…成果 、m成绩 ,更要实
现 成 果 落 地 ,提 高 公 益 性 行 业 科 研 专项 影 响 l 力 ,加 快 项 日成 果 在 行 业 内 的转 化 应用
浙 江 省 计 划 用 3年 时 间 ,对 全 省 I 1 9 1个 乡镇 ( 部
分街道 ) 开 展小城 镇环境综合整治行 动、 f - 1 前 ,浙汀省 国土 资源厅 发出 《 关于支持推进 伞省 小城镇环 境综合整 治T作 的通知 》,要求 各地 国土资源部 门在六个 打而 支 持整治 行动 .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 引领作用 .浙汀厅 要 求各 地积 极探 索土 地利 川总 体 规划与 村镇 建设 规划 “ 两 规合 一”T作机制 。通过 乡镇 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渊 整完 善 、局 部 修 改 和 土 地 整 治 规 划 实 施 ,在 镇 域 层 f } i = 『 形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的函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7.09•【文号】科合[2012]116号•【施行日期】2012.07.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预算、决算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的函(科合〔2012〕116号)各有关单位: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正由科技部组织查重。
近期,部将根据科技部的查重意见进行调整,并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论证工作。
为确保按时报送到财政部,现请你单位提前对正由科技部审查的项目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并做好专家审查等准备工作。
有关要求如下:一、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是项目监管责任主体,请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08号)的要求,精心部署和组织好项目实施方案和预算编制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函》(科合〔2012〕85号)的要求,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
二、请项目申报单位和协作单位组织专家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12号)中各类项目的支持重点,对照条件要求,遴选项目负责人,梳理重要科技问题,明确研究内容和任务分工,研讨技术路线,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申报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科技部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1〕947号)要求,科研任务需求与经费相匹配,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报项目预算。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3.08•【文号】•【施行日期】2010.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严格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及经费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财教便函〔2010〕12号),加强对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在研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
(一)主要内容。
项目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包括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季报和科技进展简报3个部分。
其中,2008年度项目需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2008、2009年度项目均需报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季报和科技进展简报。
(二)工作安排。
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季报和科技进展简报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具体填报,项目(课题)协作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材料的阶段总结和提供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省(区、市)有关材料的组织填报、审核和报送。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有关材料的组织填报、审核和报送。
部其它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有关材料的组织填报、审核和报送。
(三)填报要求。
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是行业专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请各单位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阶段总结,确定科技进展简报和预算执行情况填报工作联系人(见附件4),按要求及时认真填报。
1.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填报要求。
按照行业专项管理的有关要求,请各承担单位总结项目执行以来的阶段性进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的格式及编写要求填报(见附件2),报告时间范围是项目执行起至2009年12月31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20•【文号】国土资厅发[2012]12号•【施行日期】2012.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武警黄金部队,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2]9号),现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立项工作。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一)各单位应紧密围绕《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以及国土资源部中心工作,落实徐绍史部长在2012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国土资源行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技问题,根据《2013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支持重点》的要求组织申报科技攻关、科研平台、青年科技人才项目。
(二)项目应面向国土资源工作的实际需求,解决科技难题,有实用性和创新性;应与国家科技计划合理区分层次;组织查重,避免与国家科技计划、国土资源调查评价工程和在研科技项目重复。
(三)应明确项目的总体目标、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3年。
(四)要强化项目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与基地建设相结合,通过项目实施增强国土资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实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制和设立青年科技人才项目是选拔、培养国土资源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杰出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措施,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地组织开展项目首席专家、青年人才的遴选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1.29•【文号】国土资厅发〔2015〕5号•【施行日期】2015.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奖励正文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中国土地学会、中国地质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根据《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做好2015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和方式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1.推荐项目应是在2012年12月31日(国土资源管理类项目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完成综合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或验收)的成果。
按国土资源管理类推荐的项目,如不符合相关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报奖项目。
对不符合此项要求的推荐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申报2014年度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未获奖,或经批准退出2014年度评审的项目,以及已获得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予受理。
4.所有报奖项目应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推荐单位对报奖材料应严格进行审核,经推荐单位科技专家委员会审查合格,在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分别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后,由推荐单位以正式函形式统一推荐。
推荐单位正式函应包括组织推荐过程、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并附推荐项目汇总表两份。
二、推荐指标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推荐(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
各单位可在指标外推荐1套科普作品和1项由青年科技人员(1974年12月31日后出生)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任务书格式
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任务书(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起止年限:2008年1月- 年月国土资源部二〇〇八年月日编写说明本任务书是在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及预算通过甲方组织的论证后,根据财政部预算批复情况填报。
任务书甲方为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任务书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写。
1.项目任务书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其各项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填写,篇幅较长者可另加纸。
2. 项目经费的支出预算及科目明细,须与甲方下达的额度一致。
3. 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计财部门的开户行和账号。
4.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任务书分工,与项目协作单位签订分任务书,并将副本送甲方备案。
5.本任务书1式5份,国土资源部2份,项目承担单位2份,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保证单位1份。
6. 要求用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晰。
统一A4纸规格,标题用黑体小三号字,正文用四号仿宋字,1.5倍行距。
一、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项目总体目标、年度目标;项目主要研究任务,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和问题,技术方案和创新点等。
)二、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需明确项目最终提交成果形式:硬件/软件、文字报告、技术文档、专利等,硬件/软件成果应注明名称、台套数量和主要性能指标等。
)三、研究成果应用、推广的前景预测分析(包括国内外市场现状、市场预测、效益分析和实现产业化的步骤、方式等。
)四、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包括工艺流程)五、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六、现有技术基础及条件七、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保障及参加单位任务分工八、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情况九、项目经费计划单位:万元十、项目预算实施方案(项目经费来源、进度安排、费用科目支出等。
)十一、任务书各方签署国土资源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甲方):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项目承担单位(乙方):项目承担单位法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开户银行、帐号:单位盖章年月日项目承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推荐单位:法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5年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提供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2015年)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5年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提供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2015年)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5.12.28
•【文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15年第31号
•【施行日期】2015.12.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15年第31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提供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2015
年)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地质资料信息作用,进一步推进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借阅利用,国土资源部组织全国地质资料馆、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等单位开发了一批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包括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成果、全国重要地质钻孔数据库(2015年)、全国重要岩心图像信息数据库等(见附件)。
上述资料从即日起向社会提供公开利用,需查询借阅利用地质资料的用户,可登陆相关网站检索查阅或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馆借阅。
如有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全国地质资料服务监督电话:************
部储量司监督邮箱:****************
特此公告。
2015年12月28日附件:公益性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品(2015年)。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和《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91号)有关规定,2008年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部分项目应于2010年8月中旬到期,部将于2010年8月底到10月组织项目验收。
请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做好验收准备,并提出验收申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申请要求请项目承担单位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向部科技、财务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省(区、市)有关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所属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部其它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验收材料的审核和报送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未提出验收申请的,部将视情形严重程度,对有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
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部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项目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
二、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工作由部科技、财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分业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两部分,财务验收是业务验收的前提。
验收依据《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实施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任务书》,重点对项目研究取得的重要进展、创新点及其科学意义、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进行考评。
部将组织验收专家组,集中审查项目书面材料,听取项目负责人多媒体汇报并进行质询,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2015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14-4-28
附件12015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张高丽副总理和姜大明部长在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有关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2014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部署,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有关要求,紧密围绕《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土资发〔2006〕58号)、《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土资发〔2011〕137号)目标任务,以“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以下研究领域为2015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重点研究内容。
一、土地科技创新领域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提升耕地质量和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在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下,以开发实用技术为重点,支撑土地管理全面深化改革发展。
(一)重要类型耕地质量提升技术研究与示范目标任务:针对重要类型耕地质量、生态的具体问题,综合分析相关研究已有基础和先进技术,研究补充耕地质量监测技术,分析质量、生态、影响作用机理,开发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修复污染的土地整治技术;将以上研究技术融合集成,形成成套技术系统,开发相应信息系统,结合土地休耕等用地方式调整等政策实践,优选典型区进行技术综合、集成示范。
申报要求:国土资源系统事业单位牵头,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根据情况参与,形成产学研用结合的团队。
研究工作需与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土地整治工程紧密结合。
(二)重要区域土地优化利用技术研究目标任务: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发展政策(国家级新区、改革开放试验区和区域发展规划)要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前提,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开发基于土地调查融合自然社会经济信息的国土空间大数据技术,提升区域土地规模结构布局方式强度优化调整技术,基于“生命共同体”,改进土地用途管制技术,研究融合公众认知和在线模式的地价智能评估技术,基于“多目标优化技术”,研究考虑经济、社会、环境平衡发展的可持续土地利用规划模型与方法,开发相应信息分析系统。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国土资源部
附件2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建议书(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二〇一四年—1—填写说明1.本建议书为申请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主要文件.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
2.“项目名称"要简洁、明确,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
3.“项目基本信息表”的“内容摘要"包括项目的目标、工作内容及预期成果。
4.建议书总篇幅建议控制在8000字以内。
—2—项目基本信息表—3—推荐负责人简历—4——5—一、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及需求分析1.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围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组织开展本行业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解决行业科技发展问题的必要性分析.)2.分析说明项目实施能够产生的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目标及主要任务1.主要目标及预期成果(项目目标的涵盖范围要与项目名称相对应;目标应该明确具体,预期成果应符合立项指南要求,量化、可考核,并在项目实施周期内能够完成。
)2.研究与开发任务与内容(主要包括研究重点与开发内容,以及相应的考核指标.其内容应与项目目标有直接对应关系,为实现项目目标所应进行的重点研究内容不应有遗漏,也不应包括与项目目标关系度不大的内容。
)3.项目技术路线(技术关键、研发难点、创新点。
)三、相关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国内现有工作基础1.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与现状、专利等知识产权及相关技术标准情况分析。
2.国内现有工作基础(主要从国内技术基础、研发力量等方面—6—阐述项目的可行性.)四、技术、经济效益及成果共享方式1.技术、经济、社会效益分析(重点阐述对行业发展及部门业务工作发挥的作用。
)2.成果转化及社会共享方式和范围。
五、实施年限、经费概算与资金筹措1.年度计划、阶段目标(应与研究任务及成果产出进度匹配)2.经费概算(概要说明项目经费概算情况,列出预算总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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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
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资源
【发文字号】国土资厅函[2014]352号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2014.04.28
【实施日期】2014.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武警黄金指挥部,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4〕85号)要求,我部现启动2015年度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申报工作。
为确保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部在广泛征集各方面科技需求的基础上,紧密围绕《国土资源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土资发〔2006〕58号)、《国土资源“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土资发〔2011〕137号)目标任务,以“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
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2015年度国土资源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必须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财教〔2006〕219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