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研究
职工薪水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研究
职工薪水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研究摘要本文通过对职工薪水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进行研究,探讨了税务和会计在处理职工薪水方面存在的差异,并分析了其产生的原因和影响。
研究发现,税务和会计在职工薪水的计算、报告和纳税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因是税法和会计准则对职工薪水的定义和要求不同。
这种差异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产生了重要影响,需要企业在薪酬管理、税务筹划和财务报告等方面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引言职工薪水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企业员工的薪酬管理、企业成本控制和税务筹划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税务和会计处理上,职工薪水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企业在薪酬管理、纳税和财务报告等方面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因此,研究职工薪水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筹划具有重要意义。
职工薪水的税务处理差异税务处理是企业在纳税方面需要遵循的规定,税务处理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薪水计算的差异税务和会计对于职工薪水的计算方法存在一定的差异。
税务要求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项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从而确定企业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而会计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成本计算,通过将职工薪水作为一项直接成本或间接成本计入企业财务报告中。
2. 薪水报告的差异税务和会计在职工薪水的报告上也存在差异。
税务要求企业按规定的格式和时间向税务部门报送相关报告,包括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等。
而会计主要将职工薪水作为一项成本纳入企业财务报告中,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薪水税收的差异税务和会计在职工薪水的税收处理上也存在差异。
税务按照相应的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等税款,并由企业代扣代缴。
会计主要关注薪水的财务确认和核算,包括在企业的成本、费用和负债中记录薪水支出和相关税费。
职工薪水的会计处理差异会计处理是企业在财务报告方面需要遵循的规定,会计处理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薪水的确认和核算差异会计准则规定了职工薪水的确认和核算方法,要求企业根据实际发生和应计原则确认和计提职工薪水。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分析
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分析在会计记录方面,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员工的薪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
会计记录的目的是为了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因此会计准则要求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记录。
在处理职工福利费时,会计人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情况,将福利费按照相关准则进行分类和确认,并计入成本或费用。
例如,员工的薪酬应计入劳务成本或直接人工成本,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应计入福利费用。
此外,在会计处理中还需关注相关会计科目的期末结转和调整,确保福利费的准确记录。
而在税收申报方面,职工福利费的处理与会计记录存在一定差异。
税收申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纳税义务和计算纳税金额,征税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规则和优惠措施,有时会与会计处理产生差异。
例如,税务法规定了一些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特定费用,在一些情况下,职工福利费可能被认定为可扣除的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纳税金额。
然而,税法对于可扣除的费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限制,要求企业提供详细的证明材料和符合特定条件的实质。
因此,在税收申报中对职工福利费的处理可能与会计记录有所不同。
企业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在申报过程中进行调整和筛选,确保符合税法要求的费用才能获得相应的优惠。
总的来说,职工福利费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在会计记录和税收申报两个方面存在差异。
会计记录要求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分类和确认,目的是反映企业的真实经济状况;而税收申报则根据税法规定的特定规则和优惠措施,确定纳税义务和计算纳税金额。
企业需要根据不同的要求,在会计和税收申报过程中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处理,确保适用相应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避免出现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
2024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2024年所得税汇算滞机职工薪B1.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一、职工新州的范围会计准则规定,职工薪酬I,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供应的服务而赐予各种形式的州劳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含全职、款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支配和限制卜.,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供应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昭,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职工薪酬,包括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供应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
供应应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研养人的福利等,也属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包括:(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职工福利费。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焚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包括依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脸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依据企业年金支配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脸费。
以购买商业保隆形式供应应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也属于职工薪酬。
(四)住房公枳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化经费。
(六)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以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将企业拥有的资产无偿供应应职工运用、为职工无偿供应医疗保健服务等“(七)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赐予的补偿。
(八)其他与获得职工供应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没有运用职工薪酬的概念,但在《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工资薪金进行r界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全部现金形式或者#现金形式的劳动册劳,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3号)其次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辙”,是指企业依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化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会计实操经验】职工薪酬: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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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职工薪酬:会计与税收处理差异调整
财政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职工薪酬新准则”)。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63号公告),将原纳税调整表中的职工薪酬等项目单列附表,增加了股权激励,细化了职工教育经费等内容。
纳税人应重视新准则下职工薪酬会计与税收差异的处理。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法的概念差异
会计上职工薪酬的概念。
职工薪酬新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务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职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税法上工资、薪金的规定。
税法没有职工薪酬的明确概念,只对工资、薪金进行了界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工资薪金总额”作出界定,企业按照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金 形式 或 者非 现金 形 式 的劳 动报 酬 , 基本 工 资 、 金 、 如 奖 津
贴 、 贴 、 终 加 薪 、 班 工 资 , 及 与 员 T 任 职 或 者 受 雇 补 年 加 以
W e h r b s u h s d c me t r d t i o r f v r a a l e e y i s e t i o u n mT c e i n y u a o v i —
措 施 , 些则 是恶意欺 诈 的“ 奏 曲”但无 论其初 衷如何 , 有 前 , 这
单 单 相 符 , 要 求 信 用 证 下 同 时 提 交 的 单 据 之 间 的 内 即 容 不 得 自相 矛 盾 。 比 如 , 装 单 据 的 毛 重 和 体 积 的 总 和 必 包 须 与 运 输 单 据 上 的 毛 重 和 体 积 相 符 : 单 据 的 m 具 日期 应 各 该符 合 它 们 逻 辑 上 的 先 后 关 系 。 另 外 , 单 证 实 践 中 , 作 在 操 规 则往 往 也会 要求 单 据 和单 据 存 在不 一致 的情 况 . 提单 如
业 的单 证员 应该 在业 务 中灵活 处理
些 限制 性 条 款 都 有 可 能 对 出 口 企 业 的 安 全 收 构 成 极 大 威
胁 , 口 企 业 的 单 证 员 应 当 练 就 “ 眼 金 睛 ” 以 免 给 企 业 造 出 火 , 成不必要 的损失 。
( ) 二 审单 全 面 , 到 “ 单 相 符 、 证 相 符 ” 做 单 单 。单 证相
“ 货 人 ( o s n e ” 为 “ oO d r , 原 产 地 证 明 的 “ 收 C ni e)栏 g T re” 而 收 货 人 ” 一 般 必 须 填 实 际 进 口 人 的 名 称 和 地 址 : 如 各 单 栏 再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业务与技术】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四)新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还包括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他非货币性福利等。
本文试围绕上述费用比较分析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及纳税调整问题。
一、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一)工会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下称《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会计核算中计提的工会经费能否在税前扣除,取决于两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否将提取的工会经费拨缴给工会组织;第二,是否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及此后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中规定: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执行,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内的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均计算在内。
《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监制和印制的收据,由工会系统统一管理。
各级工会所需收据应到有经费拨缴关系的上一级工会财务部门领购。
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没有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家未对票据形式作出新的专门规定。
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55号)中规定:“对新税法实施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法规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
第八章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中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 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 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
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税函【2009】3号
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扣除;
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准予扣除。 2. 已经计提而未缴的 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期 间 ,根 据工 资
总 额 的一 定比 例 计 算 ,并 按照 受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 本期实际缴纳数超 过了提取数的部分,允
种保险待遇,属于职 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 额时,应将不符合扣除条
工薪酬的范围,计入 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 件的商业保险费金额调增
相关资产或成本费用 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应纳税所得额。
中。
不得扣除。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第五节 非货币性福利的差异分析与纳税调整
一、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第一节 职工薪酬范围的差异分析
一、职工范围的差异分析
(一)会计处理
青岛大学国际学院会计教学部
主讲人:张园园
第一节 职工薪酬范围的差异分析
一、职工范围的差异分析 (二)税务处理
–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 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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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张园园
职工教育经费的据实扣除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引言在企业管理中,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了解并分析这些差异对企业的薪酬管理和税务规划至关重要。
本文将讨论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并分析其对企业的影响。
1. 薪酬项目的确认与会计处理1.1 薪酬项目的确认在薪酬管理中,薪酬项目的确认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
根据劳动合同和企业制度,确定了职工薪酬的各项支付标准。
同时,根据劳动关系、工资规定和劳动保障法等法规,确保薪酬的合法性。
1.2 薪酬项目的会计处理薪酬项目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记账、核算和报表编制等环节。
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将薪酬项目按照不同性质和所属部门进行分类,并记录在会计账簿上。
同时,根据税法规定,计提应交税费等。
2. 薪酬项目的税务处理2.1 税务政策与薪酬项目税务政策对薪酬项目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雇佣关系的工资、奖金和津贴等属于企业的税前成本,而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津贴需要进行一定比例的代扣代缴税款。
2.2 薪酬项目的个税处理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处理,企业需要进行代扣代缴。
职工的工资、奖金和津贴等以及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各类个人福利,均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的个税计算规则和税率进行个税的代扣代缴。
3.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及影响3.1 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的差异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会计处理中,薪酬项目会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记账和核算,而在税务处理中,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税的计算和代扣代缴。
3.2 会计信息与税务报表的差异会计信息和税务报表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会计信息主要用于内部管理和决策,而税务报表主要用于纳税申报和税务审核。
因此,在编制会计信息和税务报表时,需要满足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报表要求。
3.3 差异对企业的影响职工薪酬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对企业薪酬管理和税务规划产生一定影响。
首先,差异的存在增加了企业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
其次,差异可能导致薪酬成本的估计与计算的误差,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状况评估。
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q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提取的福利费没有实际发生的部分 一律不得扣除。
q 国税函【2008】264号: q 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
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 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 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 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 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 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二、工资薪金支出对象的差异
n 工资薪金支出的对象是在本单位任职或受雇的员工, 与独立劳务相区别。
n 雇佣关系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q (1)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q (2)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 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
三、职工薪酬支出范围的差异
n 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务处理:
q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扣除。没有限 额限制。
q 发生的含义:当年实际支付的工资薪金可以扣 除。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
q 当年提取但没有支付的工资必须纳税调增缴纳 企业所得税,以后年度支付时,根据国税函 【2008】1081号文件规定,允许纳税调减。
q 由于在2007年及以前年度已扣除58万元,若2008年实际使 用80万元,计税工资总额300万元,当年允许扣除的福利费 限额为300 x14%=52万元,由于22万元(80 - 58)小于52万元, 因此本年度只需调增58万元。
【热门】职工薪酬的税务与会计差异
职工薪酬的税务与会计差异《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的职工薪酬与税法对应的费用支出在税前扣除的限额是有区别的,本文主要介绍了职工薪酬的税会差异与调整方法。
●工资、薪金差异与调整会计准则上的工资,是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物价补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提示:尚未发放的工资薪金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工资薪金不包括“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的支出应计入保险费。
)●“三项费用”的差异与调整“三项费用”指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福利费支出必须是实际发生的且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4%。
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实际发生的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三项经费的计算基数,均为能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的金额。
)其中,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在以后年度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属于税务与会计的永久性差异;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可以结转以后无限年度税前扣除,属于税务与会计的暂时性差异,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与税法扣除的差异分析
的所有现金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 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对工资支出合理性的判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 雇员实际提供了服务;二是报酬总额在数量上是合理的。 这种支出的合理性,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1.企业制订 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 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 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财会[200913号文对财会函[2008]60号文作了改进。 在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直接将计提金额计入专项储备中。
Commercial Accounting 201 1・6・1 7期
万方数据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
职工购买防暑降温用品。作为生产资料看待.纳入劳动保
护费用处理。如果以现金发放则作为职工福利费。3.按照其 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值得注意的是。职 工集体福利部门在福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成本并没
偿金可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人员范围与税法规定的区别 会计中的职工包括与企业签订合同的所有人员。未签 订合同的但由企业正式任命人员。未签订合同也未任命、
但为企业提供与职工一样服务的人员。税法上强调在本单 位任职或受雇的员工。任职就是法人代表、董事会、监事会
有被要求纳入福利费核算.比如职工食堂购买米面油菜等
原材料的支出。这些原材料支出是否可以扣除,不可一概
而论.要结合食堂的组织形式、票据管理等具体判断。2.为 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 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 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 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这里需要说明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一税法实施以来,关于职工薪酬的税前扣除政策一直是实务界尤其是内资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基于新会计准则和新税法的相关规定,对职工薪酬会计核算与纳税处理中产生的财税差异进行比较分析。
一、关于“职工薪酬”与“工资薪金”范畴的比较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何谓“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随之进行了概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相对于“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由此可见,税法中的“工资薪金”近乎于会计准则中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会计准则讲解中将其解释为: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关于“职工”范围的比较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对于职工范围的界定同样比较宽泛,包括: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还包括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
企业职工薪酬的税会处理差异分析
论文导读::职工薪酬内容从时间范围上看。
税会处理差异和趋同并存。
金”范畴的差异分析。
论文关键词:职工薪酬,税会处理,差异分析一、“职工薪酬”与“工资薪(一)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所提供的服务,在其在职期间和离职之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
包括提供给本人的薪酬和提供给职工的配偶、子女及其他被赡养人的按照准则规定,职工薪酬内容从时间范围上看,包括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产生的所有义务;从项目内容上看,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各种保险费,含医疗保此外,企业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该内容按(二)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这里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41、42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三)税会分对比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职工薪酬的税会差异主要包括:(1)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要比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支出”范围更广。
税法中的“工资薪金”的只是近乎于会计准则中的“职工工资、奖金、二、非股份支付的职工薪(一)非股份支付的企业职1、企业职工薪酬企业职工薪酬应按货币性职工薪酬与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区分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和国家无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分别予以确认。
(1)对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应按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按期计提毕业论文的格式,如应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费等;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向总工会缴付的工会经费;另外还有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2)对国家未规定计提基础和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根据历史资料,考虑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薪酬的实际发生2、企业职工薪酬企业职工薪酬的计量方法有一般计量方法和特殊计量方法两种:(1)一般计量方法。
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法最新差异分析_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
《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法最新差异分析_会计和税法上的差异》摘要:职工薪酬计划是企业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我国在新准则前对这一重要的概念没有一个整体的明晰的框架,对职工薪酬的理解比较狭隘,一般仅指工资和福利费,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规定也散见于各相关规定,实施条例统一了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主要是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工或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内设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机构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财政部2006年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准则)中对职工薪酬的解释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首次对职工薪酬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了系统的规范,随之职工薪酬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处理的方法和信息披露都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条例)对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又重新作了内外资企业统一的规定。
会计和税法的差异进一步加大,现作简要归纳整理和分析如下:一、新准则职工薪酬内涵职工薪酬计划是企业经营活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我国在新准则前对这一重要的概念没有一个整体的明晰的框架,对职工薪酬的理解比较狭隘,一般仅指工资和福利费,有关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规定也散见于各相关规定。
新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
09号─职工薪酬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准则将企业因获得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对价,全部纳入职工薪酬的范围。
主要包括构成工资总额组成部分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五险一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传统意义上的薪酬;增加了如辞退福利、带薪休假等职工薪酬形式,同时明确不包括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和企业年金,这是会计准则中首次如此明确定义了职工薪酬的内涵。
(课后)职工薪酬准则会计与税法差异
职工薪酬的内容 :
(1)短期薪酬 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
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 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 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②职工福利费;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 社会保险费; ④住房公积金; 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借:生产成本
在建工程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住房公积金
---职工教育经费
代扣代缴职工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工会 经费和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住房公积金
---应付工会经费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带薪缺勤 (1)带薪缺勤的内容 ①累积带薪缺勤 是指带薪缺勤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
②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 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享计划
(三)离职后福利 1.离职后福利的概念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
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 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
2.离职后福利的内容 (1)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
【案例解析1】甲公司是一家生产笔记本电脑的企 业,共有职工2000名。2×14年1月15日,甲公司
决定以其生产的笔记本电脑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 公司每名职工。每台笔记本电脑的售价为1.40万 元,成本为1万元。甲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2000名职 工中170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0名为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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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上的差异研究
1 职工薪酬与工资薪金范畴的差异分析
1.1 职工薪酬的范畴
职工薪酬是企业为了获得职工所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从时间范围上看,包括企业因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产生的所有义务。
从项目内容上看,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各种保险费,包含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各种商业性保险等;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其他与职工提供服务的相关支出等。
此外,企业对职工的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的范围,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加以规范。
1.2 工资薪金的范畴
税法中没有职工薪酬的明确概念,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对工资薪金进行了界定,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
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如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1.3 差异分析
职工薪酬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主要包括:首先,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要比税法中的“工资薪金支出”范围更广。
税法中的“工资薪金”近乎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奖金、津贴和补贴”部分,而会计准则中的“职工薪酬”除上述内容外,还包含了社会保险费、辞退福利、带薪年假等形式,且增加了股份支付等内容;其次,会计准则对职工范围的界定比较宽泛,会计准则上所指的职工,包括几个层次,一是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二是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三是指与企业未签订劳务合同、未被企业任命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的人员等,都属于准则所说的职工范畴。
而税法中的“职工”特指有任职或受雇关系的劳动者。
2 非股份支付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2.1 企业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按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职工薪酬根据其支付方式(是否货币)并区分国家有无统一规定分别确认。
首先,对国家有统一规定的职工薪酬。
按国家规定的计提基础和比例按期计提,如应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的医疗保险费;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向总工会缴付的工会经费;另外还有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其次,对国家未规定计提基础和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根据历史资料,考虑企业当前的实际情况确认,并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职工薪酬的实际发生金额对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2.2 企业职工薪酬的计量
企业职工薪酬的计量方法有:一般计量方法和特殊计量方法两种。
一般计量方法是指职薪酬按应付金额或交付金额进行计量的方法,如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等按职工生产的产品数量或劳动工时和工资标准计算的应付金额;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按职工工资和一定比例计算的应付金额;非货币性福利,按提供商品或资产的成本加相关税费计量,或按实际支付的租金金额计量。
特殊计量方法是指对特殊的职工薪酬采用例外的计量方法,如辞退福利的计量。
对于职工无选择权的辞退福利,根据辞退计划的辞退职工人数和每个职位的辞退补偿额计算
确定:对于职工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按预计接受裁减建议职工人数和每个职位辞退补偿额计算确定;部分款项推迟到1年以后支付的辞退福利,按辞退福利的现值计量。
3 股份支付的企业职工薪酬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分析
3.1 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和费用。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存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需进行调整。
并存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
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需进行调整。
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企业要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2 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明确规定股份支付职工薪酬的内容。
但从企业所得税原理看,可得出如下结论:其一,企业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增加资本公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费用扣除。
无论是授予后立即可行权,还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都应进行纳税调整。
企业以回购股份方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也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相关的成本费用也不能扣
除。
其二,企业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属于增加应付职工薪酬,即实施条例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税前扣除。
3.3 差异分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由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所以税法确定的扣除时点与会计准则不同。
按照税法规定,应当在行权时确认费用扣除。
对按照会计准则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已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
在行权以前应进行纳税调整。
对按照会计准则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的。
在行权以前也应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