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学基础第三章
监狱学基础理论学习指导
69个简答,33个监狱学基础理论学习指导第一章一、简答题:1、什么是监狱学,其研究对象是什么?2、监狱学是一门什么性质的学科?3、新中国监狱学的发展经历了哪些历史阶段?4、我国监狱学有哪些学科体系?5、为什么说监狱学基础理论是监狱学的方法论?6、学习监狱学基础理论的意义是什么?二、论述题:1、中外监狱学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2、监狱学基础理论是一门怎样的学科,为什么要学习监狱学基础理论?3、监狱学的发展过程如何?其学科体系如何?第二章一、名词解释:1、行刑理论:是监狱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革的理论基础。
2、赎罪刑思想:这种利用的赎罪的观念来诠释犯罪与刑罚之间关心的,在理论上被称为赎罪刑思想。
3、一般预防理论:又被称为立法威慑论,其核心是以法律的形式确立刑罚,以对社会公众产生威慑,使之不再犯罪。
4、特殊预防理论:强调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特定的人再犯罪,即个别预防。
5、折衷刑理论:又被称为综合性理论,是将报应刑和预防性理论观点相结合的产物。
二、填空题:1、在我国古代,威慑刑理论的代表人物是法家的非子、商鞅和斯。
2、以奥古斯丁为代表的基督教教父学派提出了原罪理论。
3、报应刑理论,可以分为原始报应论和国家报应论两大体系。
4、预防刑理论,根据其作用的对象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一般预防理论与特殊预防理论两种。
5、从我国的刑罚种类来看,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三、选择题:1、西方赎罪刑理论的代表人物是 A 。
A、奥古斯丁B、龙勃罗梭C、斯特D、马克思2、资产阶级行刑理论的思想基础来源于 C 。
A、改革运动B、文艺复兴运动C、法国资产阶级革命D、英国君主立宪运动3、启蒙主义刑罚思想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强调 A 。
A、刑法的理性B、刑罚的威慑力C、刑罚的强制力D、刑罚的神秘性4、提出了剥夺犯罪能力论的犯罪学家是 D 。
A、菲利B、加洛法罗C、斯特D、龙勃罗梭5、刑罚的本质是权利的剥夺,是以 B 为基础的。
第三讲 监狱的类型
• 3、孙晓雳编著《美国矫正体系中的罪犯分类》,中国 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在Horserød监狱,犯人可以享受到设施齐全的舒适的生活环境,不仅可 以住在个人独立的房间,使用公共厨房自己买菜做饭,如果男女犯人相 互看中还可同居,生儿育女。
厨房
牢房
Horserød监狱给予犯人很多自由,但犯人也并非无拘无束,不良的行为 表现会使他们失去现有的很多“特权”甚至被转至封闭式监狱。
狱; • (4)按照监狱开放程度分为:封闭型监狱、半开放
式监狱、开放式监狱。
• 美国波特兰 • 未成年犯羁押场所
2.日本监狱的主要类型
• (1)按照执行刑罚种类的不同分为:惩役监、禁锢监、拘留 场;
• 禁锢刑,是汉为禁止官史结党,对有朋党行为的官吏及其亲属, 实行终身禁为官的政策。
• 惩役刑就象我们的徒刑一样要把犯人拘禁到监狱里边进行 强制劳动。
• (2)按照年龄标准,分为成年犯监狱和少年刑务所
网走监狱博物馆:原为网走监狱,日本最著名的监狱,始建于1890年, 在北海道道路开通后,为了安置来自日本全国的重刑犯所设置的。后经 移建、改建成为网走监狱博物馆,对外公开开放。
五翼放射状牢房,看守只需站在这个亭子中就能看到5条走道 内的情况。从1912年~1984年,这里226间牢房一直被使用。
这是日本第一座也是唯一一座,对大众公开的实际使用过 的狱所设施,是一处相当有历史与教育意义的展示中心。
3.法国监狱的主要类型
• (1)按照刑罚种类轻重:中央监狱、监禁中心、羁押所 • 中央监狱:十年以上刑期罪犯; • 监禁中心: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罪犯; • 羁押所: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罪犯。 • (2)按照监狱开放程度的标准:封闭型监狱、半开放式监狱、
第三章监狱的工作方针和原则第四章监狱人民警察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新时期。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给监狱工作带来了重大影响。
20世纪80年代初至今,罪犯构成较之20世纪50、60年代又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
1995年在国务院国发〔1995〕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管理和劳动教养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监狱工作要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方针。
五、个别化的原则
(一)监狱工作个别化原则的含义
监狱工作的个别化原则是指我国监狱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要针对每一个罪犯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改造的方法和措施,它是刑罚个别化的组成部分之一。
(二)监狱工作个别化原则的基本精神
监狱工作的个别化原则的基本精神是:针对改造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进行管理、教育。
2.“三个为了”方针的基本内容
(二)“两个结合”的方针
1.“两个结合”的方针产生的历史背景
1952年6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会议重点解决了监狱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确定了监狱设置和监狱组织罪犯的生产劳动项目逐步走向集中的发展方向。在监狱组织罪犯生产劳动项目上决定今后主要从事兴修水利、筑路、开荒、开矿等国家基本建设。
(四)社交能力
社交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过程中,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罪犯教育改造工作的能力。
(一)组织管理能力
组织管理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工作中,对服刑罪犯进行组织管理的能力。
(二)分析判断能力
分析判断能力是指监狱人民警察在监狱执行刑罚的工作中,对服刑罪犯的思想行为及其有关事项问题能够正确认知的能力。
第三章 犯罪心理学研究方法
四、整体研究与分析研究
• 整体研究(holistic study)是把犯罪心理作为一个整 体,对犯罪人的心理全貌进行系统分析,如犯罪心理 结构、需要结构、动机体系、智力特点等。整体 研究可以揭示犯罪人犯罪心理的整体,以及各部分 的相互关系,从中找出犯罪心理和行为的规律。 • 但该类型的研究十分复杂,必须保证理论上和设计 • 上的全面、充分才行,因此容易顾此失彼,并且可能 出现遗漏和缺失。
横断研究
• 是在同一时间内对某一类或某几类犯罪人心理进 行并列和比较的研究。可同时研究不同个体或群 体的心理特点,发现相互间心理活动的共性与差异。 • 例如,对不同类型犯罪人心理特征的比较研究,了解 影响犯罪心理的个体心理因素的作用。 • 横断研究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资料,大大降低了研 究成本,省时省力易实施而成为许多学科的主要研 究类型。但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无法理解犯罪心 理形成和发展的过程;难以确定各变量的内在相互 关系。
二、内省研究与客观观察研究
• 内省(introspection)是以个体报告并记录自己的意 识内容为资料的研究。 • 个体心理活动带有极大的主观性,个体的内省体验, 特别是犯罪心理,他人难以全面觉察。 • 心理测验中的自陈问卷、现代认知心理学的口语 报告法等都属于内省研究,以内省方式可以获得个 体的主观资料,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 • 其局限性在于,一是自我报告受研究者自身理论构 思和主观解释的影响二是无法作定量分析
• 纵向研究的优点很突出:便于了解犯罪心理 的形成、发展和持续变化的进程;所得结果 详尽、系统,有助于揭示量变、质变规律;易 于发现犯罪心理形成、发展、变化中变量 间的因果关系。 • 但成本高,样本少而使结论不一定具普遍性; 同时,因时间较长,样本易流失,环境变化大而 出现不易控制的新变量;而且,同一方法的重 复使用,产生实验效应,影响结果的可靠性。
监狱基础知识判断题
一、判断题。
1.封建制国家其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
()2.监狱是国家暴力机器之一,因此从一诞生就代表国家执行刑罚。
()3.监狱行刑理论和监狱管理制度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将朝着更加理性、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
()4.我国驾驭工作创建阶段的基本特称是确立了监狱工作方针、政策、原则。
()5.监狱是管家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机构,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6.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7(18)世纪。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监狱工作进入了创建阶段(初步发展)。
()8.我国监狱工作在改革发展阶段中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监狱工作秩序拙逐渐恢复。
()9.监狱法颁布后,我国监狱工作提出了依法治监、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建立现代化监狱制度、实行狱务公开等改革措施。
()10.三个延伸是在第八次全国劳改工作会议以后推行的。
()二、单选1.新中国监狱工作的初步发展阶段是()A1949年-1954年B1954年-1966年C1976-1981 D1981至今2.监狱起源于()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颁布于()A1951年5月B1954年9月C1964年7月D1994年12 4.关于组织全国凡人劳动改造的决议是有()亲自修改和审定的。
A毛泽东B周恩来C邓小平D刘少奇5.监狱历史类型是根据监狱所以来的()及其阶级本质所作的划分。
A社会基础B经济基础C物质基础D阶级基础6.我国监狱系统彻底清楚了各种思潮的不良影响,正常的监狱监管工作逐渐恢复和全面展开是指我国监狱工作发展的哪一阶段。
( )A创建阶段B初步发展阶段C拨乱反正阶段D改革发展阶段7.下列哪项不属于监狱法颁布后提出的改革措施()A依法治监B建设现代化文明监狱C建立现代化监狱制度D实行狱务封闭8.全国劳动改造罪犯工作展览会是在()阶段在北京举办的。
A创建B初步发展C遭受破坏D改革发展二、多选。
第三章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三章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是指监狱系统在管理和执行职责时所遵循的准则和规定。
这些方针和原则旨在确保监狱能够有效地实现惩罚和改造犯人的目标,同时保障他们的基本权利和尊严。
下面将详细探讨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
第二,依法执法。
监狱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法。
监狱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执法知识和法律意识,严守职业道德,遵循职业操守,维护正义和公平。
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犯人,不得滥用职权和刑罚,不得侵犯犯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监狱应该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纪律,确保监狱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安全第一、监狱是一个特殊的场所,有很高的安全风险。
因此,安全是监狱工作的首要任务。
监狱应该配备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安全队伍,确保监狱内部的安全和秩序。
监狱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监控和控制措施,防止犯人脱逃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同时,监狱也要确保监狱工作人员和犯人的人身安全,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四,科学管理。
监狱工作需要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监狱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和权力,并进行科学的分工和协作。
监狱工作人员要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和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水平。
监狱应该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能力。
同时,监狱还应该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五,公正公平。
监狱工作必须公正公平,对待所有犯人一视同仁,不偏不私。
监狱工作人员要秉持公正、客观、中立的原则,不受个人感情、利益和关系的影响。
监狱应该确保对犯人的惩罚和奖励都是公正合理的,避免任意打压和偏袒。
同时,监狱也要加强监督和审查机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不当行为,保持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综上所述,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的制定是为了保障监狱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执行职责。
以人为本、依法执法、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和公正公平是监狱工作方针和原则的核心内容。
只有遵循这些原则和方针,监狱才能实现惩罚和改造犯人的目标,同时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及相关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狱第三章刑罚的执行第一节收监第二节对罪犯提出的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第三节监外执行第四节减刑、假释第五节释放和安置第四章狱政管理第一节分押分管第二节警戒第三节戒具和武器的使用第四节通信、会见第五节生活、卫生第六节奖惩第七节对罪犯>刑期间犯罪的处理第五章对罪犯的教育改造第六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
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
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
罪犯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从管理,接受教育,参加劳动。
第八条国家保障监狱改造罪犯所需经费。
监狱的人民警察经费、罪犯改造经费、罪犯生活费、狱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
国家提供罪犯劳动必需的生产设施和生产经费。
第九条监狱依法使用的土地、矿产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以及监狱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第十条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监狱工作。
第二章监狱第十一条监狱的设置、撤销、迁移,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监狱设监狱长一人、副监狱长若干人,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必要的工作机构和配备其他监狱管理人员。
监狱法学 知识点
第一章导论监狱法学是以监狱法和监狱行刑实践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监狱法学与监狱学的关系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监狱法学的研究对象是1、监狱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2、监狱的行刑实践即监狱法的实际运用3、有关监狱和监狱行刑的学说和理论。
监狱法学的学科性质属于刑事执行法学国家刑事法律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是监狱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通常包括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阶段监狱学诞生的标志是霍华德于1777 年出版的《监狱的状况》一书1954 年9 月政务院颁布的《劳改条例》1994 年12 月颁布了《监狱法》第二章监狱法监狱法是调整监狱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改造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监狱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监狱法、封建制监狱法、资本主义监狱法、社会主义监狱法我国监狱法与剥削阶级监狱法的区别答1、建立的经济基础不同剥削阶级的监狱法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我国监狱法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之上2、反映的阶级意志代表的阶级利益不同剥削阶级的监狱法反映剥削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我国监狱法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首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3、是什么性质的工具不同剥削阶级监狱法是少数剥削者镇压广大人民群众的暴力工具而我国监狱法是惩罚和改造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犯罪分子的重要工具。
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四种类型的监狱法:奴隶制监狱法、封建制监狱法、半殖民地半封建制监狱法、社会主义监狱法我国监狱法的几种表现形式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规章4、地方性法规、规章5、法律解释6、国际条约我国监狱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惩罚和改造相结合2、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监狱改造罪犯的三个基本手段监管、劳动、教育论述监狱工作的方针答监狱工作方针是指监狱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我国监狱工作方针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先后有过四种提法1、“三个为了”方针为了改造这些犯人为了解决监狱的困难为了不让判处徒刑的犯人吃闲饭。
监狱专业基础知识(九章全)
第一章导论第一节监狱的起源1、监狱的产生条件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2、监狱的产生时间奴隶社会3、监狱的演变过程。
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
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始于18世纪。
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刑罚人道化的原则,对监狱的改良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英国人约翰霍华德《英格兰及威尔士的监狱状况》(《监狱事情》),对监狱的建筑、矫正目的、矫治手段以及奖惩措施都作了详尽而科学的论述。
被称为西方国家监狱改良运动的鼻祖。
20世纪后,教育刑、改造刑理论占据了监狱行刑理论的主导地位,监狱逐步摆脱了野蛮、残酷、无序的形象,出现了行刑社会化、法治化、人道化、技术化等趋势。
第二节监狱的历史类型4、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监狱历史类型是根据监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阶级本质所作的划分。
5、监狱的几种历史类型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6、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用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实行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7、奴隶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奴隶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1)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2)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3)监狱是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机构,监狱不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8、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上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封建主阶级用来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封建主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实行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
监狱的类型(精)
(四)监狱类型划分的管理学依据
依据管理学确立的监狱类型划分标准有: 1.管理层级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分为中央政
府管理的监狱和地方政府管理的监狱。如美 国的联邦监狱和各州监狱等。 2.管理严厉程度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分为严 格管理监狱、普通管理监狱、从宽管理监狱。
island.
It is a government building that has a prison in the basement. This is where many famous people were jailed before meeting their death on the guillotine
(五)监狱类型划分的社会学依据
依据社会学确立的监狱类型划分标准有: 1.封闭程度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分为封闭式
监狱、半开放式监狱和开放式监狱。 2.社会化程度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分为社会
化程度低的监狱和社会化程度高的监狱。
放射形监狱(宾州监狱)
Old Prison Museum
(Yellowstone was the World‘s first National park, and is the 2nd largest in the US. )
4.俄罗斯监狱的主要类型
俄罗斯的监狱分为监狱、劳动改造营、劳动 教养营等类型。
其中劳动改造营按照管理的严格程度标
准又分为普通管束的劳动改造营、加强管束
的劳动改造营、严格管束的劳动改造营、特
别管束的劳动改造营等类型和劳动改造村。
劳动教养营也按照管理的严格程度分为普
通管束的劳动教养营和加强管束的劳动教养 营等类型。
分为关押男性罪犯的监狱和关押女性罪犯 的监狱(又称女子监狱)。
监狱管理制度大全
监狱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监狱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和人权,保护罪犯的教育和改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狱管理制度是国家对监狱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基本法规,是监狱执行人员和服刑人员之间的法律规范。
第三条监狱管理制度遵循依法、公正、文明、和人道的原则,保证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促进罪犯的教育和改造。
第四条监狱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狱的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
第二章监狱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监狱是依法设立的专门进行刑事犯罪人员教育和改造的机关,主要负责监管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改造、保证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
第六条监狱的职责包括:(一)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判决和裁定,对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二)开展各种教育和改造工作,帮助服刑人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积极参加社会的建设;(三)保障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四)加强对监狱内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监狱工作的合法和有效。
第七条监狱的领导机构是监狱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监狱的管理和运作,包括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八条监狱分为高级监狱、中级监狱和普通监狱,根据监狱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
高级监狱主要负责监管重刑罪犯,中级监狱主要负责监管中刑罪犯,普通监狱主要负责监管轻刑罪犯。
第九条监狱设立监狱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监狱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包括管理监狱内部的秩序,实施教育改造工作,保障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
第十条监狱设立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监狱内部医疗保健和卫生工作,包括对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和治疗,保证服刑人员的基本健康权利。
第十一条监狱设立劳动教育机构,主要负责监狱内部的劳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服刑人员学习和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其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第十二条监狱根据需要设立其他机构,以适应不同类型罪犯的特殊需求。
第三章监狱的管理和教育改造第十三条监狱的管理和教育改造工作必须依法进行,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狱制度的要求,确保服刑人员的基本权利。
第一章监狱与监狱学1-1
第八章 受刑人處遇技術 8-1
壹、心理分析療法/8-2 貳、個人中心療法/8-3 參、團體處遇技術/8-5 肆、心理劇/8-8 伍、行為治療法/8-9 陸、內觀法/8-11 柒、溝通分析療法/8-14 捌、認知─行為處遇法/8-17 玖、現實療法/8-18
第九章 特殊人犯處遇 9-1
壹、女性受刑人處遇對策/9-2 貳、累再犯受刑人處遇對策/9-7 參、竊盜受刑人處遇對策/9-10 肆、長期刑受刑人處遇對策/9-13 伍、幫派受刑人處遇對策/9-19 陸、身心障礙人犯處遇對策/9-21 柒、高齡受刑人處遇對策/9-25 捌、智能障礙受刑人處遇對策/9-28 玖、愛滋病受刑人處遇對策/9-29 拾、慢性精神病受刑人處遇對策/9-35 拾壹、外籍收容人處遇對策/9-36 拾貳、特殊背景收容人處遇對策/9-37
時代分期 監 獄 的 意 義 古時之「牢獄」,目的僅在羈押被告防止脫逃以等候審 古代監獄 判。 此時監獄乃執行自由刑之場所,公法上的人與物組成之 近代監獄 營造物。 學者主張,現代監獄以教育刑思想為主,有下列八大功 能:【鼓 健 技 更 生 制 隔 化】 鼓勵自新(鼓):累進處遇與假釋制度,鼓勵受刑人 自新。 增進健康(健):禁菸酒、提供飲食、光線、空氣與 運動等。 技能訓練(技):以作業陶冶身心、養成勤勞習慣、 授與技能。 更生保護(更):出獄後透過直接、間接及暫時保護 現代監獄 協助更生。 增加生產(生):勞作金可供使用、被害補償、減輕 國庫負擔。 限制自由(制):以自由刑取代身體刑,係文明進步 之刑罰。 隔離社會(隔):防止受刑人惡性侵害社會,以防衛 社會秩序。 化除惡性(化):教育刑思想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於 社會生活。 1970 年代,「矯治無效論」盛行及「慢性犯罪人」發 現及對應報思想推崇,促使刑罰步入強調公平正義的「 正義模式」,其主要觀點如下: 主張犯罪是基於自由意志、理性選擇。 正義模式 強調刑罰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監 獄 倡導定期刑,廢除不定期刑。 認監獄乃執行刑罰之場所,非矯治教育場所。 建立自願性之矯正處遇,揚棄不切實際的矯治思想。 強調犯罪乃基於自由意志,為古典學派思想之復活。
监狱学基础理论
六、其他一些依据
依据安全程度划分:高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低度戒备监狱 依据组织罪犯的生产项目:工业型的监狱;农业型的监狱;从事第
三产业的监狱。 地理位置:城市的监狱;农村的监狱。 押犯人数:大型监狱;中型监狱;小型监狱。 押犯民族:多数民族的监狱;少数民族的监狱。 涉及战争罪犯:关押军事犯的普通刑事犯。
认识监狱(四) 著名监狱
●我国的上饶集中营(国民党的监狱) ●闻名于世的上饶集中营,是国民党1941年1月初发动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之
后,同年3月在江西上饶周田、茅家岭、李村、七峰岩等地设立的一座规模 庞大的法西斯式人间地狱。这里当时监狱四周架设起铁丝网,负责管理的 是军统康泽系特务。第三战区特务团调遣一个加强排担任看守,监狱门外 有荷枪实弹的卫兵日夜站岗。主要囚禁皖南事变中谈判被扣的新四军军长 叶挺和弹尽粮绝被俘的新四军排以上干部,还有部分从东南各省地方以上 抓来的共产党员和其它爱国进步人士,共700余人。这些爱国志士在狱中秘 密党组织的领导下,同凶残的国民党特务进行了英勇的斗争,并成功地举行了 著名的茅家岭暴动和赤石暴动,谱写了一曲曲气贯长虹的无产阶级正气歌。 ●渣滓洞集中营(国民党的监狱) ●抚顺战犯管理所(日本战犯管理所) ●秦城监狱(公安部管理) ●燕城监狱(司法部直属)
第二节 监狱的功能
(一)惩罚功能
使罪犯感到痛苦 安抚被害人 预防再犯罪
(二)改造功能
转化犯罪思想 使罪犯再社会化 减少重新犯罪
(三)防卫功能
一般预防:社会一般人(潜在犯罪人) 特殊预防:犯罪者本人
第三节 监狱的演变
一、监狱的产生 二、监狱的发展 三、监狱的消亡
第三章 监狱的类型、模式和制度
二、监狱的主要模式
监狱学基础
第一节一,监狱的产生监狱的产生是随着(阶级)的变化需要而变化的,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监狱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产生而产生的。
二,监狱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监狱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主管部门是(司法部)三,监狱的特征不同国家监狱具有的(基本特征)不会改变(1)阶级性-根本属性(2)惩罚性-固有属性(3)封闭性第二节一,监狱的性质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构成的一个组成部分监狱只对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罪犯的刑罚执行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狱,其本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机关的性质不会随着阶级斗争的形势的变化、罪犯构成的变化而变化的。
(国家的性质)决定监狱的性质二,监狱的任务我国监狱的任务是对罪犯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
惩罚体现的是罪犯的(否定性评价)和对罪犯的(正义报应)。
监狱的首要任务是(实施惩罚)。
我国监狱改造的基本目标是将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改造的意义,可有效的提高监狱的行刑效力,降低重新犯罪率,有利于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的。
第三节现代化文明监狱1994年提出肖扬四化(规范化)(文明化)(效率化)(科技化)。
现代化文明监狱指具有中国特色的,拥有先进设备设施和科学的管理制度的社会主义刑罚执行机关。
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特征1,科学--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改造手段2、进步3、人道-注重罪犯身心健康、保障罪犯合法权利、尊重罪犯人格。
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标准领导班子平均年龄(50)岁以下监狱人民警察大专以上要求占全体的(75%)在监狱人民警察中法律、监狱管理、教育、心理专业人缘达到(40%)管理罪犯的基层经历配备比例不低于在押犯人的数量的(8%)每年监狱警察培训不少于(10)天培训经费不低于警察标准工资总额的(1.5%)专、兼职狱侦警察的人数不低于在押犯人总人数的(3%)破案率达到(95%)成年罪犯教学时间每年不少于(500)课时16-18周岁的罪犯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000)课时。
监狱的类型
二、监狱的基本制度
(一)西方国家监狱的行刑制度
1、独居制:认为罪犯的改恶从善,必须 在严格的独居下才能成功。 2、沉默制:为了避免罪犯之间的相互感 染。 3、累进处遇:将罪犯的自由刑划分为几个 阶段,确定相应处遇。
◆理解监狱的模式这一概念需要把握以 下几点: 下几点:
(一)监狱的模式体现着一定的行刑理念和 行刑目的。 (二)监狱的模式由国家的法律形式加以确 定。 (三)监狱的模式决定着监狱行刑的成效。 (四)不同监狱模式之间可以相互借鉴。
二、监狱的主要模式
(一)主要模式概述
1、教育模式:以教育刑论为其理论基础 2、康复模式:以实证犯罪学派为其理论基础 3、重新回归模式: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罪犯 中的作用 4、惩罚模式:强调刑罚的严厉性 5、改造模式: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 改造罪犯理论学说
第三章 监狱的类型、模式和制度 监狱的类型、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论述监狱的类型、 本章主要论述监狱的类型、模式和制 度,目的是帮助了解监狱类型划分的依 监狱模式的特点, 据,监狱模式的特点,监狱的基本制 更好的掌握我国监狱的类型、 度,更好的掌握我国监狱的类型、模式 和制度的基本内容。 和制度的基本内容。
教学重点和难点
★中外监狱模式与制度的比较研究
第一节
监狱的类型
一、监狱类型的概念
监狱类型是指在一定的行刑目的指导 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对监狱所做的分 类。
监狱类型这一概念包括以下含义:
(一)监狱的类型是在一定的行刑目的指导 下对监狱所做的分类 (二)监狱的类型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监狱 所做的分类 (三)监狱类型的发展变化是社会进步的体 现
《监狱学基础理论》课程标准
《监狱学基础理论》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监狱学基础理论》是国内司法警官院校刑事执行(监狱管理)专业的专业基础主干课程。
它以古今中外监狱现象与制度的基本概念与一般原理为教学内容,在刑事执行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理论性、综合性等显著特征。
表1:主干课程性质二、教学目标专业能力:具备对于监狱制度运作与罪犯行刑处遇的主要问题进行认识和分析的能力。
方法能力:具备归纳和总结监狱行刑过程各种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或方案的能力。
社会能力:具备根据监狱社会的组织特点,进行综合管理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表2:教学内容一览表(不含考试)四、学习情境设计说明及其描述1、学习情境设计说明根据本课程的性质与特点,学习情境设计应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借助实地考察、影视观摩、案例分析等情境载体,通过设置核心教学单元,将“监狱、罪犯、行刑”三大内容的要点与难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与训练,从而提高学生对于监狱现象与制度的认知程度,保证为后续学习打下“必须、够用”的专业基础。
2、学习情境描述五、教学安排本课程采用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教材《监狱学基础理论》(郭明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教学安排参见下表:教材教学安排表六、课程考核本课程本着强化能力、注重过程考核的原则,拟对考核方式进行改革,实行过程考核和期末考核并重、实训考核和理论考核各占一半的考核方式。
具体如下:1、加大平时环节所占比重,注重过程考核,将学生的课堂表现、参与程度、平时作业等项目列为考核指标,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
2、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
由于是基础类课程,卷面考试仍占有不小的比重,重点考查实务知识和方法的运用。
罪犯个别教育
第一章罪犯个别教育的概念就是指在法律与政策的指引下,在严格管理的环境中,监狱警察针对罪犯个别、特殊、具体的问题,运用个别接触与个别谈话的方式,对罪犯进行单独教育的一种方法。
它的构成要件是:主体:监狱警察.在个别教育构成中,监狱警察是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是实践者。
客体:关押在监狱的罪犯。
在罪犯个别教育中,他们是实践对象,受教育者。
主体要件:教育的内容和方法。
教育内容是以政策、法制教育为主的思想、文化、技术等教育,它是构成教育的一切要素的总和,是教育存在的基础,它的发展变化决定教育形式也或迟或早地随着发展变化。
因此,教育的内容在罪犯个别教育中起着支柱的作用.教育的方法主要有个别谈话和个别接触等.罪犯个别教育的方法是个别教育顺利实施的保证,它必须服从特定的教育内容,并为教育内容服务的。
客体要件:罪犯中个别的,特殊的的问题性质及程度等。
罪犯个别教育是针对罪犯中个别、特殊的问题而实施教育,因此首先要把准罪犯特色的问题,认真分析和研究特殊问题的性质、程度等,才能达到针对性强,教育效果好的目的。
以上四个要素相互依赖,互相渗透,协调一致,同时又各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而相互区别,综合构成罪犯个别教育系统工程.在罪犯个别教育实践中,要求民警充分发挥和调动罪犯本身的自我改造积极性,认真了解罪犯存在的个别的、特殊的问题的性质和程度,把握者针对性的个别教育的内容和善于运用个别教育的方法,使罪犯个别教育构成的四大要件方向一致,行成合力,同向前进,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罪犯个别教育系统工程的优化水平。
第二章罪犯个别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罪犯个别教育学是监狱法学体系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是教育改造学派生出来的分支学科之一,它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由于个别教育在改造罪犯实践中的主导地位所决定的。
一、罪犯个别教育是执行刑罚的重要内容刑罚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及其统治秩序的一种法律手段,只适用于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的犯罪分子,在剥削阶级刑罚理论中,对适用刑罚的目的有各种主张,如报应刑主义、目的刑主义、折衷报应主义与目的刑主义的折衷主义等,但是都掩盖不住刑罚的最终目的,是打击广大劳动群众,以维护其阶级统治.而我国刑罚目的是打击反抗和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人,惩罚和改造罪犯,以维护社会秩序,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罪犯劳动改造学
罪犯劳动改造学指导绪论选择题1、劳动是指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通过支出和消耗精力,作用和改变自然物,创造必要的社会财富的(有目的的活动)。
2、罪犯劳动改造学的学科地位是(监狱科学的主干学科)。
3、犯罪劳动改造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办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指导思想,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指导思想,坚持为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的知道思想)。
4、罪犯劳动改造学的任务是(罪犯劳动改造学要为劳动改造实践提供精神武器,罪犯劳动改造学要为提高罪犯劳动改造的效能服务,罪犯劳动改造学要不断完善学科理论体系)。
5、罪犯劳动改造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有计划地依法强制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服刑罪犯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实践,以促使其不断转变(思想观念的活动,发展能力的活动,增强体质的活动)。
6、罪犯劳动改造学的常用研究方法有(调查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综合研究法,抽象与概括法,实践检验研究法)。
简答题1、罪犯劳动改造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什么?罪犯劳动改造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1)研究罪犯劳动改造的科学性(2)研究罪犯劳动改造的规律性(3)研究罪犯劳动改造的时效性2、罪犯劳动改造学研究任务是什么?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研究任务是:(1)为罪犯劳动改造实践提供精神武器(2)为提高罪犯劳动改造的效能服务(3)不断完善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的学科理论体系3、罪犯劳动改造学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罪犯劳动改造学的指导思想是:(1)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指导思想(2)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指导思想(3)坚持为国家长治久安服务的指导思想4、罪犯劳动改造学的研究方法是什么?罪犯劳动改造学的具体研究方法有:(1)调查研究法(2)经验总结研究法(3)综合研究法(4)抽象与概括法(5)实践检验研究法等5、犯罪劳动的含义是什么?所谓罪犯劳动改造,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通过有计划地依法强制组织和知道有劳动能力的服刑罪犯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实践,以促进其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发展能力,增强体质的活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监狱法实践当中的有关问题
(1)《监狱法》第二条 规定:“监狱是国
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 刑、有期徒刑的罪犯, 在监狱内执行刑罚”。 第十五条 第二款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 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 执行。
(2)关于罪犯监外执行的批准程序和权利问
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 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
(3)关于对判处死缓和无期犯的怀 孕或处于哺乳期的女犯收监的问题
《监狱法》17条规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
自己婴儿的妇女,不予收监”;19条规定: “罪犯不得携带子女在监内服刑”。 《解释》353条、《刑事诉讼法》214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怀孕或哺乳 期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诉讼法规定 的监外执行条件的,可以暂予监外执 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 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以暂予监外执行”。
条件:
《监狱法》: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刑事诉讼法》:“不致危害社会”。
(一)从制定主体来看,监狱法是由拥有不同立法
权限的主体所制定的,因此监狱法是由不同效力层 次法律所形成的一个法律体系。 (二)从监狱法的调整范围来看,它是以监狱行刑 活动为中心而展开的。 (三)从监狱法所调整的内容看,它主要调整监狱、 罪犯两个主体的行为,另外围绕监狱行刑活动还要 涉及到公、检、法、武警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社 会团体、社会组织以及个人。
第二阶段:1990年8月至1994年10月,国务
院法制局审议、上报。在此期间,国务院法 制局又经近4年的调研、论证,于1994年9月 以《监狱法(草案)》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同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常 委会审议。
第三阶段:1994年10月至12月,全国人大常
委会审议、通过。1994年12月29日,第八届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至此,历时8年零9 个月的监狱立法活动,最终以中国第一部监 狱法典的颁布实施而宣告结束。共7章,78
合的刑事政策是制定监狱法的政策依据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尤其是监狱工 作实践是制定监狱法的实践依据。
二、监狱法的立法原则
(一)法治统一的原则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稳定性与连续性相结合的原则
(四)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配套法规:
1954年9月7日,《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
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 1957年1月24日,《关于加强劳改单位卫 生工作领导的联合指示》。 1957年1月29日,《关于对犯人使用戒具的 规定》。 1962年12月4日,《劳动改造管教队工作细 则》。
2、1982年2月18日,《监狱、劳改队管教
《刑法》第86条第3款的规定是“应当依照
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 刑期。” ——命令性规范。
2、《监狱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不协调 (1)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和条件问题 对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于被判处
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监内服刑的罪犯,符合刑事
题 《监狱法》26条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由 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 狱管理机关批准。批准机关应当将批准的暂 予执行决定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并抄送人民检察院”。两院一部的《罪犯保 外就医执行办法》7条规定监狱决定保外就医 需要首先“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 见”。
关予以监督。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期间有违反法 律、行政法规 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 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 以向 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 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 核裁 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 送交监狱收监。” ——授权性规范。
(1)有些条文不够细化; (2)有些条文不符合实际;
(3)有些条文与基本法相悖
(4)有些问题看得不准,把握不住;
(5)有些新经验新做法需要上升为法条。
3、是完善刑事法律体系的需要
(1)以刑事实体法、刑事程序法和监狱法为
核心的刑事执行法“三大支柱”出现了“两 粗一细”的病态。 (2)条文少,可操作性差 ; 比《条例》多1条,比《细则》少59条。 (3)“规格”低,效能差; 成为“监狱的法”和“管监狱的法”。
3、监狱的行刑活动是国家刑事司法与执行的
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与刑事侦查、刑事检查、 刑事审判构成了完整的刑事司法和执法活动 体系。
三、监狱法的特征
1、人民性 2、改造性
3、科学性
4、说理性
第二节
监狱法的制定依据和立 法原则
一、监狱法的制定依据
(一)宪法是制定监狱法的法律依据 (二)以改造罪犯为宗旨,惩罚与改造相结
法》。 1982年3月23日,《关于少年犯管教所收押、 收容范围的通知》。
1983年5月5日,《关于犯人刑满释放后落
户和安置的联合通知》。 1984年3月24日,《关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和 被羁押的人的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 1985年6月11日,《关于加强对劳改、劳教 人员文化、技术教育的通知》。
分则,67条。第二章至第六章是关于监狱设
置和行刑管理的具体的规范体系,是解决具 体刑罚执行的标准,这五章的篇目分别按行 刑体制、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行刑 的特殊对象划分,具体为监狱、刑罚执行、 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 造等章节,较为完整地概括了行刑的全部过 程。 第七章为附则,1条。规定了《监狱法》施行 的日期。
改或立功表现之外,还必须具备“认真遵守 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的条件,而《监狱法》 却无这方面的规定,从而影响了两部法律之 间的衔接。 (3)《监狱法》第59条规定:“罪犯在服 刑期间故意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这与 《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相冲突”。 ……
(4)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
《监狱法》第33条 规定:“被假释的罪犯由公安机
(2)从生产关系方面来说,统治阶级属于
在生产关系中处于支配地位以及接受最大 利益的阶级,因而反映法的统治阶级意志 必须符合统治阶级赖以生存的生产关系的 基本要求。 (3)从监狱法的内容和形式来看,监狱法 的本质所体现的国家意志,正是社会主义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基本要求,亦即化消 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 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监狱法》:第二十四条 “监狱在执行刑罚
过程中,根据罪犯的申诉,认为判决可能有 错误的,应当 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处理,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 监狱提请处理意见 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将处理 结果通知监狱。”
《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监狱和其他
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 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 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一、新中国的监狱立法概览
1、1954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改造条例》。九章,77条。它对监管改造罪 犯的各个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用法律的形式 将党的劳动改造的方针、政策条文化、定型 化;这是新中国第一部比较完备的劳改法规, 也是新中国最早颁布的刑事法规之一,为我 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积累 了经验
《刑诉法》:第222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
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 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 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 后一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 出最终裁定。 (1)是抗诉还是纠正意见? (2)是5天还是20天?
(6)关于罪犯申诉的规定:
四、《监狱法》的完善与充实
(一)《监狱法》完善与充实的缘由
1、是协调与其它法律、法规关系的需要。
95年2月28日《人民警察法》
79年——97年《刑诉法》 164——225条 79年——97年《刑法》 192——452条
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
2、是监狱工作司法实践的需要
1、《监狱法》与《刑法》的不协调 (1)如赦免制度:《刑法》规定了赦免制度
(大赦和特赦),对于特赦罪犯应依法释放, 而《监狱法》对释放的规定仅限于罪犯服刑 期满,对于特赦犯的释放根本没有涉及,这 不能不说是立法的一个漏洞,应予以补充。 1959年开始实际施行。
(2)如减刑制度,《刑法》规定除了确有悔
条。
(二)监狱法颁行的价值
1、《监狱法》的颁行,是建国40多年来监
狱工作成就的结晶,从而规范了监狱的执 法活动。 2、《监狱法》的颁行,完善了我国的刑事 法律体系,进一步健全了社会主义民主与 法制。 3、 《监狱法》的颁行,有利于刑罚的准确 执行。
4、 《监狱法》的颁行,有利于促进罪犯的
1990年8月13日,《关于计分考核奖惩罪犯
的通知》。 1990年11月6日,《监管改造环境规范》和 《罪犯改造行为规范》。 1991年9月10日,《劳改、劳教工作干警行 为准则》。
二、《监狱法》的制定与颁行 (一)《监狱法》的制定
第一阶段:1986年3月至1990年8月,司 法部组织调研、起草。 1986年3月8日成立 劳改法起草工作小组,在分赴全国各地调 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 稿,于1990年以《监管改造罪犯法(送审 稿)》报送国务院法制局。
改造。 5、《监狱法》的颁行,有利于加强国际司法 交流与合作,适应国际人权斗争的需要。
附则三 部分。 第一章,总则,10条。规定监狱法 指导思想、任务、刑罚权归属、行刑 目的、监狱基本职能、行刑手段、监 狱人民警察职权、罪犯权利义务以及 监狱经费保障、监狱管辖等涉及行刑 基本原理和一般规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