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工作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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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眉府函[2017]66号
【发布部门】眉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05
【实施日期】2017.06.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眉府函[2017]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第四届政府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5日眉山市农村医学生定向招收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匮乏问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破解分级诊疗难题,我市拟从2017年起开展定向招收培养农村医学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工作。
为做好定向生的招收、培养、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乡(镇)卫生院129个。
乡(镇)卫生院人员年龄、学历、职称等结构不合理,空编率偏高,人才招不进、留不住现象十分突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已不能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分级诊疗的要求。
具备相应学历和过硬专业技术水平的卫生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二、培养方式
从2017年起,连续3年在雅安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以下统称委托培养院校)定向培养高职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每年培养100名左右。
定向生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用在全市乡(镇)卫生院从事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考核招聘,所需编制在我市乡(镇)卫生院空编总数中解决。
实施3年后再根据乡(镇)空编情况确定是否继续培养。
三、培养对象
定向招收培养期间,全省范围内参加当年国家统一招生考试,被委托培养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申请与县(区)卫生计生局签订定向就业服务协议的医学类专业学生。
定向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招收眉山籍生源。
四、招收程序
委托培养院校在当年已录取的医学类专业学生中公布培养招收计划,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与县(区)卫生计生局签订定向就业服务协议,并承诺毕业后到乡
(镇)卫生院服务6年,方可招收为定向生。
委托培养院校根据学生志愿和成绩,对符合招收条件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发放通知书。
五、教学培养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培养需求,明确专业培养质量要求,并对委托培养院校承担定向培养情况进行考核。
委托培养院校除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时数外,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农村全科医生培养要求进行理论、临床技能、公共卫生技能的培训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