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高校请销假管理制度规定
高校请销假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学校师生的请销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健康和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所属的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在籍师生。
第三条请假是指师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工作或学习而提出的申请。
销假是指请假期间师生提前返校参加工作或学习。
第四条请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请销假管理应该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滥用、乱用、不按制度进行。
第二章请假的种类第六条请假的种类主要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假期等。
第七条病假是指因身体不适不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时间。
第八条事假是指因私事不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时间。
第九条婚假是指因结婚而请假的时间。
第十条产假是指女职工因生育而请假的时间。
第十一条丧假是指因家人丧亲而请假的时间。
第十二条国家法定节假日请假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落实。
第三章请假的程序及要求第十三条学校规定的请假时间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填写和审批。
第十四条请假申请应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具体联系方式等。
第十五条请假申请应提前(具体时间)天提交,经领导审批后方可准假。
第十六条销假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报备,未按时报备者,视为旷课处理。
第十七条请假期间请假人不得从事与请假事由无关的工作或活动。
第四章请销假的审批第十八条请假审批应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学生请假应经班主任和本人签字,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教职工请假应经主管领导或学校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请假审批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请假人。
第五章请销假后的处理第二十二条销假后请假人应主动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并根据教学计划参加学习或工作。
第二十三条未按时销假或擅自销假的,请假人,应按规定进行处分。
第二十四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应积极配合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健康状况监测及资料报备工作。
第六章异议处理第二十五条若请假人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四篇)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是指教职工在需要休假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并经过批准后获得休假的权利。
而销假则是指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向学校提交销假手续,确认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请假时限:规定教职工可请假的最长时限,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假期的性质作出规定。
2. 请假申请程序:规定教职工请假的申请途径和提交材料的要求,通常要求教职工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3. 请假审批流程:规定请假申请经过哪些审批程序,一般会包括教务处、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审批。
4. 销假手续:规定教职工请假结束后的销假手续,一般为教职工向学校提交销假申请表。
5. 请假原因和证明材料:规定教职工请假时需要提供的原因和相应的证明材料,通常会包括病假、事假等不同类型的请假原因。
6. 请假的权益和义务:明确教职工请假期间享有的权益和需要承担的义务,比如享受工资待遇、遵守学校纪律等。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对于学校管理和教职工自身的规范都具有重要意义。
学校可以通过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教职工的请假时间,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教职工也可以通过请销假制度,合理安排休假时间,保证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二)是指教职工在工作期间请假、销假的一项政策性规定。
该制度的设立旨在保障教职工的休假权益,提高工作效能,促进教育教学的稳定和质量的提升。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原则1.请销假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教职工依法享受休假权益。
2.教职工的请、销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3.教职工在请、销假过程中应遵循真实、合理的原则。
4.学校将建立假期管理制度,对教职工的请销假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二、请假事由及程序1.请假事由:教职工在工作期间需要请假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病假、事假、产假、丧假等。
请假事由需要属实,并提供相关材料作为证明。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一、教师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到教导处履行销假手续条,若未及时履行销假手续,在原有请假天数上多记一天假。
二、教师有事必须请假,半天假(上、下午定义为半天,跨越上下午的为一天)向教导处请,并自行调课(向教导处交请假条并登记代课的教师后方可离校),写清具体时间段,一周内请半天假超过两次的,超一次扣5元;一天假向分管副校长请,两天假、三天假向校长请,不准自行调课,教导处统一派课,离校时向教导处交假条,假条上必须有分管副校长或校长的签字,一天扣30元。
另外连续请假未超过10天的除去双休日记为请假天数,连续请假超过10天未超过20天的(星期六、日记入请假天数),一个月内累计请假加请假期间双休日超过20天的扣700元,不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
教师如有旷课,旷一节扣10元、旷半天扣30元、旷一天扣日工资。
三、产假、婚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部门的规定执行。
四、请假人在校内请假留请假条;未在校请假,以短信形式请。
五、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学期考核定为不合格。
(请假中若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扣取一月绩效。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一、教职工请病、事假均应具假条,向学校报告,经批准后,在教导处登记,假条存于教导处备案。
二、事假:1、每个教职工每月的事假控制数为1天。
不累计计算。
2、预发性事假凭借假条(需调课的凭调课表)请假,批准后方能离岗。
如果调课未落实不予批假;如果调课后(以调课双方签字为准)又无人上课,则按实际节数处理接受者。
3、突发性事件:家人或受委托人凭借假条到学校请假,批准之时起生效,1天以内的事假需调课的代课费自付,凡事假1天/月以内,学校不予扣减津贴,超事假扣60元/天。
这种情况下,学校安排教师代课,代课费由学校统一支付10元/节。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3篇)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管理工作,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学的教职工,请假和销假。
第三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请假和销假应当依据实际情况,注重合理性,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第五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征求上级领导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和销假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请假原因和销假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请假和销假的时限应遵循及时、畅通的原则,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手续。
第八条教职工因疾病请假的,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病假证明,病假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如需续假,应提供医院出具的续假证明。
第九条教职工因事假请假的,应提供合理的请假事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事假最长不超过5天。
第十条教职工因产假请假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医院开具的产检单、妇幼保健院开具的请假证明等材料。
第二章请假规定第十一条教职工请病假、事假,应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递交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递交请假申请时应将请假表格填写完整,经直属上级签字后方可递交。
第十二条除非特殊原因需要请长假,否则教职工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教职工提前申请请假时,应在请假前找到自己的替班教师,并向所在部门提出换班申请。
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按照所在部门的安排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正常进行。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长假时,应填写请假单,并由直属上级以及人事部门审核后方可批准。
第三章销假规定第十六条教职工销假应按照请假的日期和销假事由流程办理。
第十七条教职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销假手续,递交销假申请,并注明销假事由。
第十八条教职工请病假结束后,须提供治疗期间医院的医疗证明和复诊证明。
第十九条教职工销假应及时报备所在部门,并由直属上级审核签字后方可办理。
请销假制度8篇
请销假制度8篇请销假制度篇一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规范教职工请销假制度的规定》结合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校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1、任何教师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认真填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事后要及时销假。
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考勤汇总要以书面请假为准。
二、请假程序1、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2、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排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3、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
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
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4、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5、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6、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7、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五、考勤绩效工资奖惩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师考勤奖,金额按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
1、漏签到、签退一次扣0.5元。
2、溜堂、上课迟到及早退、开会迟到及早退、旷班每次扣2元。
3、集备无故缺勤一次扣5元。
4、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20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学校教师请假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请假销假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教师请假销假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简便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请假程序第四条教师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第五条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第六条教师请假需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请假证明材料包括:(一)因事请假:提供请假事由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因病请假: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三)其他特殊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请假审批通过后,教师应按批准的请假时间离校。
第三章销假程序第八条教师请假期满,应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九条教师销假需填写《教师销假登记表》,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教师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销假。
第十一条教师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的,应提前向原审批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续假手续。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教师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按以下规定处理:(一)未请假擅自离校,按旷工处理。
(二)未按时销假,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三)伪造请假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教师请假销假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希望全体教师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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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请销假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师请假、销假应遵循诚实守信、合法合规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章请假类型第四条教师请假分为以下类型:(一)事假:因个人原因需请假,如婚假、丧假、产假等。
(二)病假:因疾病原因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三)公伤假:因公受伤需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公伤证明。
(四)调休假: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同意调休的假期。
(五)其他假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的其他假期。
第三章请假程序第五条教师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教师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六条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如下:(一)事假:一般不超过3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3天,由校长审批。
(二)病假:一般不超过1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1周,由校长审批。
(三)公伤假:一般不超过1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超过1周,由校长审批。
(四)调休假:由校长审批。
(五)其他假期:由校长审批。
第七条教师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时间到期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请假。
第八条教师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学校汇报请假期间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第四章销假程序第九条教师请假期满后,应按时返校,向所在部门负责人销假。
第十条教师销假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公伤证明等。
第十一条教师销假后,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销假情况报学校领导备案。
第五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二条教师请假、销假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擅自离校等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教师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未按时销假,将按旷工处理,并按学校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四条教师在请假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5篇)
中学教职员工请假制度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学校制度,促使所有教职员工能严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经校务会研究,特修定请假制度。
一、教职工考勤请假说明1.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请假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考勤具体如下:(1)行政班子、后勤教学辅助人员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指纹考勤。
(2)政治学习、周前例会由校长室负责考勤。
(3)教师上课情况由教务处组织考勤。
(4)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由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负责考勤。
(5)其他会议由牵头人负责考勤。
3.考勤情况一周统计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
4.请假在先,准假在后。
未经核准而先行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的、谎报请假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5.事假满后确需续假的,应重新申请,前后时间连接的,按连续时间计算;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恢复工作后不足二个月又重新请假的,前后连接计算为连续病假时间。
对不履行续假手续而超假不归的,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6.全年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不得参加当年评优评先和晋职;全年病假时间超过六个月,不计算工龄。
二、请假内容及待遇(一)产假1、产假(1)产假假期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____天。
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____天产假之内;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____天计算。
难产的增加产假____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产假____天。
(2)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卡上工资照发,享受校内期末绩效奖(末等级),节日福利照发,但不享受指纹考勤费。
(3)女教师若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超过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说明:产假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而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已经领取《一孩生育光荣证》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教育局备案审批,经批准,可给一至六个月的哺乳假。
(卡上工资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不享受学校绩效工资,节日福利照发。
小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小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1. 前言教职工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地承担工作,是保障小学教育高效开展的重要保证。
为了合理管理请假和销假流程,有效提高教职工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小学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
2. 请假申请流程2.1 请假流程概述教职工在需要请假时,需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1.提前填写《小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包括请假类型、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信息。
2.将填写完整的请假申请表交给所在部门主管或行政办公室。
3.部门主管或行政办公室审核请假申请,如符合条件,签字确认。
4.部门主管或行政办公室将请假申请表上交给校领导备案,并进行审批。
5.校领导审批通过后,签字确认请假申请表。
6.行政办公室将已审批通过的请假申请通知教职工。
2.2 请假类型小学教职工请假分为有薪假和无薪假两种类型。
1.有薪假:包括年假、病假、事假。
–年假:教职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连续假期,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而定。
–病假:教职工患病无法上班时,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天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事假:教职工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如婚假、产假等,事假天数根据具体情况和部门批准而定。
2.无薪假:指教职工在无薪假期内不享受薪资待遇的请假类型,如长期休假、在职研修等。
2.3 请假时间教职工请假时间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申请,并注明请假开始时间和预计结束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与部门主管或行政办公室沟通,并获得同意后方可请假。
3. 请假审批原则3.1 请假审批程序小学教职工请假审批程序如下:1.行政办公室受理请假申请后,负责组织审核。
2.行政办公室根据教职工的请假类型、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进行审核,确保请假符合规定。
3.行政办公室将审核结果报告校领导,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请假。
4.批准请假后,行政办公室将审核结果通知教职工。
3.2 请假审批原则教职工请假审批原则如下:1.公休日请假:教职工如需在公休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或行政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7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7篇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篇1一、学校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时间:__下班时间:__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校,按时下班。
二、迟到、早退、旷工的含义1.所谓迟到是指上午上班时间后、下午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后到校。
2.所谓早退是指下班时间前离校。
3.所谓旷工是指不请假不到校上班上课或请示没有得到批准不到校上班以及强行离校的或先斩后奏的(特殊情况除外)。
三、考勤具体办法1.学年考勤与年考评直接挂钩,每月考勤总分为12分。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或提前下课每一次扣0.1分累计超过10次每多一次扣1分,旷课1节扣1.5分。
3.进修学习不扣分,事例一节扣0.1分,病假一节扣0.05分。
4.本人没课,半天不到校上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5分(记入旷工积分)旷勤一天扣三分。
5.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的给予批评教育,迟到1节的要自觉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因有事需要外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
履行学校规定的不扣分,未履行规定的扣1分以上。
6.如果不请假私自离校,学校临时开会、开展活动、检查或干其它工作,本人不在责任自负,扣1分(记入旷工积分)。
7.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互相换课未出现空堂的不扣分。
8.因有其它紧急特殊情况,学校制定临时考勤办法,期满后仍按本制度执行。
9.婚丧事假1周不扣分。
10.例会考勤按本人上课同等对待,例会点名不到者为迟到,例会不准中退、早退。
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11.学校组织的临时会议履行请假手续的不扣分。
12.教师考勤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学年末考勤汇总记入考评档案。
13.举办各类活动或会议,主持人要把考勤情况报主管领导,隐瞒事实,责任由主持人承担,按旷勤处理。
四、请销假制度1、教职工有事要请假,在请假期间内有教研、学习、检查等活动的应先向组织会议或活动的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后执行,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
2、有事需要和别人换课的,自己和别人调换好并将调换的基本情况写明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并要有记录。
2024年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_教师请假销假制度条例教师请假销假制度篇1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院良好的教学、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请销假手续与准假权限一、请销假手续教职工的各种假期(事、病、探亲、婚、产、计划生育、丧葬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凡需请假的工作人员均须本人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病假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部门按照审批权限予以受理。
经批准后,本人和所在部门必须安排好工作,方可离岗。
假满回岗应及时向准假部门销假,未销假的均作超假处理,并及时报告人事处。
二、准假权限中层副职、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请事假3天以内或病假1周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事假超过3天或病假超过1周的,由部门及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事假超过1周或病假超过1个月的,由院长办公会批准。
中层正职请事假超过1天或病假超过3天,报党委组织部并经主管领导和党政正职同意后,到人事处办理请假手续。
婚假、探亲假、丧假均由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计划生育假由所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休假手续,需延长假期者按准假管理权限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条请假一、病假(一)教职工因病无法正常出勤的,可根据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因患急病或在外地患病,可就近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应及时向单位请假,返回工作岗位一周内应凭医疗机构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病假期间待遇1.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
2.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
3.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自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4篇
教师请假销假制度4篇System of asking for leave and canceling leave for teachers教师请假销假制度4篇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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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2.审批权限: 职工请事假半天需经年级主任同意,由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一天以上(市内外)本人需填写请假单,逐级签字后报校长审批,并将请假单上报人事部门备案。
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即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后方可离校。
3.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虚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各级领导必须严格按请假的审批权限执行。
职工必须遵守请销假制度,及时办理请销假手续。
请销假制度_教师请销假制度二、病假1.职工病假必须持有正规医院或卫生所病假诊断书。
卫生所一次三天诊断书有效,连续三次仍不能上班工作的,应及时转到上一级医院就诊,由就诊医院出诊断有效。
2.除急病患者外,休假前原则上由职工本人将诊断书交到部门主任后,随考勤交人事部门备案,如诊断书不及时上报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三篇)
学校教师请假最新制度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保障教学、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____市____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1、每位教职工要自觉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坚持工作,半天以内(无课老师)向年级组长请假;一至三天要持请假条向主管副校长请假;三天以上要持请假条向校长请假。
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假满返校要及时到校长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有课的老师要安排好自己请假时间段内的课(原则上:一天以内自己调课,一天以上代课先由备课组解决,如解决有困难,再报年级组,教务处,主管校长)。
所有调课和代课都必须报教务处存档(班主任同时报教育处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请假程序:先到年级组或行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条,分别由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校领导签字,再将假条交回办公室备查。
2、学校实行坐班制。
每位教职员工应当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早上:所有行政人员、年级主任、班主任、上早自习的老师8:10到校,其他人员8:50前到校。
下午:4:30离校。
中途考勤由相关部门抽查)。
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教学研究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
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离校者,须及时向年级组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3、病假。
一般病假要提前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要及时电话告知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最好能把课安排好,如有困难应及时通知年级主任和教务处),待病愈后补上请假手续。
病假要有医生诊断书或医院证明。
4、产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孕妇按规定做产前检查(须提供产前检查证明)。
女教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单胎顺产,享受产假为九十天;多胎的,每多一胎增加十五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原则上产前休假不超过十五天(计入产假)。
产假期满需续假的,按事假对待。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则寒暑假休假时间顺延。
学校职工请、销假制度
学校职工请、销假制度一、请假规定1.教职工因事、因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请假,应事先按照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时,应说明请假事由、期限和起止时间,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3.请假手续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二、销假程序1.请假结束后,教职工应及时向请假审批人销假,并办理销假手续。
2.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销假,应提前向请假审批人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三、审批权限1.请假审批权限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执行,具体规定可查阅相关文件。
2.请假审批人应根据请假事由、期限和起止时间等因素,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四、请假时长1.请假时长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学校规定确定,具体请假时长可查阅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2.长期请假需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病假要求1.病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2.病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事假规定1.事假应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申请,并按照审批权限报经批准。
2.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婚假、产假等假期1.婚假、产假等假期应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婚假、产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缺勤处理1.教职工缺勤应根据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如扣发工资、岗位调整等。
2.长期缺勤或严重违反学校规定的教职工,可能面临解聘或开除等处理。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
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
可以根据各个学校或地区的具体规章制度来确定。
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教职工请假、销假规定:
1. 请假种类:教职工请假可以分为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种类。
2. 请假手续:教职工请假前需向所在学校或部门请假,提前一定时间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3. 请假时限:一般规定教职工的请假时限,例如每次事假不超过3天,连续病假不超过15天等。
4. 请假期限:根据请假原因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请假期限,比如产假通常为工龄和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天数。
5. 销假手续: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完全恢复后,需向学校或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销假申请表进行销假手续。
6. 违规请假:如果教职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请假原因不真实等情况,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请注意,具体的请假、销假规定会因学校、地区和相关法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为了准确了解您所在学校或机构的规定,建议您参考相关规章制度或咨询学校或部门的人事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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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请销假制度简报
一、背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我校特制定《学校请销假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规范学校请销假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二、制度内容1. 请假审批权限(1)学生请假:学生请假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班主任审批后报年级组长备案。
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报德育处审批。
(2)教职工请假:教职工请假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人事处备案。
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报校长审批。
2. 请假手续(1)学生请假需提供请假条、请假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
(2)教职工请假需提供请假条、请假原因及相关证明材料。
3. 请假时间(1)学生请假时间:学生请假需在请假当天的第一节课前向班主任提交请假条。
(2)教职工请假时间:教职工请假需在请假当天的第一节课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请假条。
4. 销假手续(1)学生销假:学生销假需在请假结束后,向班主任提交销假条。
(2)教职工销假:教职工销假需在请假结束后,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销假条。
5. 违规处理(1)学生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的,将按旷课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或未按时销假的,将按旷工处理,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三、制度实施1. 加强宣传:学校通过班会、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对《学校请销假制度》进行宣传,提高师生对请销假工作的认识。
2. 落实责任: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请销假工作的管理,确保请销假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定期检查:学校不定期对请销假工作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四、总结《学校请销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规范学校请销假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希望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制度,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我校将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和谐、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小学请消假制度(7篇)
小学请消假制度1.任何教职工有事必须事先请假,自己调好课,并安排好分管工作,填写好调课单及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要及时销假.2.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者,必须事前电话请假,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再向分管领导汇报,事后再补填请假条,教导处负责汇总,每月公示一次.二、请销假规定1.教师因公出差,须自行调好课,可视为出勤.2.教师的婚假为____天、产假____天、直系亲属丧假____天,请假时按有关规定办理.3.凡因病请假者,需带本人县级以上医院出据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有关证明,按程序层层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4.教师在学校开展重大活动或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时,原则上不要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并按双倍计算.5.教师请假一节以上都须填写请假条,半天内由教导主任签字审批,____天以内由校长批准,____天以内由中心校校长批准,____天以上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校长和总校长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批准。
三、考勤方法1.考勤采取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2.全体教师按时规范签到.四、考勤量化奖惩1.病事假累计少于____个月考勤按此执行,超过两个月的按教育局文件执行,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直接定为合格二。
如有加班任务另行核实,酌情加分2.上班期间,每天按八节课计算.六、其他1.教导处负责每月汇总公示,上报校长室,并折算计入教师综合量化评估,还将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2.本规定由教导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____年____月小学请消假制度(二)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____系统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____系统出勤考核及请销假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在岗公务员(工勤)、事业编干部、借用的工作人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全体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坚持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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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一」学校学生请假制度一、请假条由政教处统一发放到班主任处,请假均需要先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填写完毕,经班主任批准,方可请假。
二、因故不能自己来请假或来不及请假的,回校第一天马上到班主任处签字补假。
三、学生事假应持有家长证明书,病假应持医疗单位证明。
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三天内由政教处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
四、各班考勤员必须记录每天上课、自修和其他集体活动的出勤情况。
周五下午将考勤表送交政教处,周一早上领取。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二」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强化劳动纪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对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1、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
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
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
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
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执行。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三」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晋升学历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薪酬标准不变。
二、事假、病假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时间在一星期以内的,由本人写假条经校长批准。
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请假超一星期的由校长批准,再回教育局审批。
2.教职工因病请假,3天以内具假条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具请假条报请校长批准。
3.事假、病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4.正常事假、病假教师每天扣40元(或每节课10元),全部补给代课教师。
5.教师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30%的绩效考核工资。
三、法定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假按上级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医院证明和经有权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
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但应扣除保险给付。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
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五、请假管理1.请假流程①具备请假条;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⑤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行政办公室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学校校长报告,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假按月统计,每月公布教师请假情况。
4.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5.旷课一节扣30元,旷课一天扣90元。
6.公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7.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
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四」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
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
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
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五」一、请假类型1、事假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教师应尽量把个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确因具体事情调整不开的,可请事假。
2、病假:确因身体不适需住院或在家治疗的,凭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3、婚假、产假、丧假的请假,期限按上级文件执行;4、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师需要请假的(如自学考试、职称晋升等),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假期。
二、请假手续5、教师请假需办理书面手续,安排好功课,填写“阳雅镇小教师请假单”。
6、请假不超过一天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分管校长批准;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由校长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报教育局批准。
7、教师请假期满要向准假部门办理销假手续;请假期满需要继续请假的要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要求8、教师请假理由要真实充分,准假部门负责人要合理使用准假权限,不准越权准假。
9、教师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超假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下应先电话请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内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四、调课要求10、当天确实需要换课的教师,要到教导处填写调课单,经被调课教师签字、教导处批准,才能离校。
如果私自调课,双方各扣10元处理。
11、制度未尽事项视具体情况参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校委会。
1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六」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学生考勤制度(一)考勤范围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办法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
2、宿舍考勤由宿务老师负责,第二天上报德育处。
3、晚自习由值班老师负责,当天上报当天行政值班人员。
二、请假制度(一)请假规则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随意请假,因生病等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作旷课处理。
2、无论请假时间长短,必须履行请假程序。
(二)准假权限和报批程序1、除特发紧急情况外,请假一律由班主任审批。
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离校、离班,或离开学校规定时间、范围行动的均作旷课处理。
学生请假离校班主任均需与家长联系确认。
2、请假超过3天(含3天),班主任在第三天上报年级工作组长,并与家长再次联系确认。
3、学生请假需书面化,班主任在请假条上签字,注明日期。
4、走读生离校需将请假条交门卫;住宿生请假需向宿舍管理人员出示请假条,宿管人员登记,离开学校交门卫。
5、住宿生和参加晚自习的走读生请假,班主任同意后,班主任应告知当天晚自习值班的行政人员,以备查验。
学生晚自习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申请,特殊情况,由年级值班老师审批,年级值班老师负责告知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家长确认并回复年级值班老师。
(三)销假请假期满,如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和家长联系问明情况,并告知年级工作组长、宿舍和晚自习行政值班人员。
(四)旷课处理1、每天早读课时,班主任到班巡视,发现学生早读课上课后仍未到校就应立即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有特殊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2、班主任应及时与旷课同学的家长联系,并将有关情况报年级工作组。
3、对旷课同学,德育处根据《学生手册》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学校教职工请假销假制度「篇七」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者的组织纪律性,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重新拟定以下教师请假暂行条例,望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以往所发的文件与此有抵触的,以此文为准。
一、事假:1、教师事假原则上每学期最多四天,全年八天,如遇特殊情况,确实要超假者,由单位核实后,教师应办理好请假手续,并自聘好代课教师(规定的假期代课教师由本人自行调整后,将调课单附请假条后交校长审批,超过规定假期的代课金由个人自负,学校安排代课教师,代课费每节10元),所有假期均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2、教师凡未按请假报批程序办理好请假手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到期未办理续假而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病假:1、教师因病不能出勤的,可以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7天以内的应由公立医院出具病假证明,课程与代课金个人自己负责(特殊重病住院除外)。
变相请病假,如经查实按旷工处理,并责令作书面检查。
7天以上不足一个月的,由医院证明,一个月以上的由县级医院证明。
到教育局办理请假手续,学校负责安排代课与支付代课金。
2、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发[198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3、经查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工作的,应由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5、休息治疗病假,代课金由本人负责。
6、不论事假、病假、法定假者必须按报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各类请假由本人填写好请假审批表,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表一式三份)。
三、旷课:教师连续旷工7—14天,全年累计旷工15天,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学校辞退,连续旷工超过30天,全年累计超过90天的,学校必须上报自动离职手续。
四、其他法定假期规定:1、教职工的探亲假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探亲,其他时间不予安排,若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探亲的,由教育局领导审批。
教职工除寒暑假之外,请探亲假的,只发给本人的基本工资。
2、产假:(1)、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者假期15—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者,假期42天。
(2)、没有晚婚晚育正常分娩者,假期90天;有办理结婚证和生育服务证,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135—180天,夫妻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一周的照顾假。
(3)、晚育剖宫产,假期105天;以上三种类型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全额发给,计划外怀孕流产者,不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4)、怀孕期间的女教职工,确有困难的,经县级医院证明确有疾病可按有关规定批假15—30天;生育假满后确有困难的,可请哺乳假,按请假审批权限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