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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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47号HNPR—2009—01040)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七日湖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为保证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下简称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保障全省中小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工程实施目标:对全省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提高综合防灾能力,使其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洪水、火灾、雷击等灾害的安全要求。

工程实施任务:从2009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全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采矿沉陷区、洪涝灾害易发地区、山体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存在安全隐患的中小学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或迁移避险,提高综合防灾能力。

其他地区,按抗震加固、综合防灾的要求,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校舍,消除安全隐患。

同时,建立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学校建设提供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在全面摸清中小学校舍现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教育发展水平,结合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合格学校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科学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总体规划,同时,按轻重缓急,合理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分步骤、有计划地实施加固改造和迁建。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
中小学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基础,其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018年,教育部制定了新的中小学建设标准,
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需求,为中小学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首先,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明确了教学设施的要求。

校园环境的优美与舒适
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至关重要。

因此,新标准要求学校建设要有合理的布局和美观的环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场馆等教学设施也要按照标准规划和建设,以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其次,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强调了教学设备的配备。

现代教育需要先进的教
学设备来支持教学活动,新标准规定学校要配备先进的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设备、体育器材等,以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此外,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还注重了师资队伍建设。

优秀的教师是教育事业
的基石,新标准要求学校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注重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另外,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还关注了学校管理和安全保障。

学校管理的规范
和安全的保障是学校建设的重要内容,新标准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总的来说,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的出台,为中小学的建设提供了更为明确的
指导,为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学校和教育部门应当认真贯彻实施新标准,确保中小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为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

湖南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概

湖南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概

湖南省中小学规范化实验室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贯彻执行《教育部中小学理科实验室装备规范》,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强省战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教育装备水平,推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湘教发〔2007 ] 3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案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范。

一、实验室建设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达到部颁《装备规范》的基本要求。

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中小学校实验室建设达到部颁《装备规范》“规划建议”的要求。

(一)实验室范围: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小学科学科目。

(二)实验室数量:中学注:①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参照表中4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每增加12个班((4个平行班),理、化、生实验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 间。

③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和新课程规范对实验教案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间数,留有一定余量。

小学注:①学校规模小于12个班的参照表中2个平行班的数据指标执行。

②学校规模大于48个班的,以48个班的数据指标为基准,每增加12个班(2个平行班),科学教室及其附属用房各增加1间:③新建实验楼及整体搬迁的学校在实验室规划上,应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模和新课程规范对实验教案的要求,适当增加实验室间数,留有一定余量。

(三)实验室面积实验室包括学生使用的实验室、仪器室(含各类标本室)、准备室和实验教师(实验员)办公室等配套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科教楼、实验室,实验室使用面积达到下列规范:中学单位:m2小学单位:m2(四)实验室通用要求1.平面设计要求为:学生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 5m,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小于30度: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小于1. 2m,与前面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1m。

2.中小学实验室演示台均要求供电到位,设有220V的二孔、三孔插座若干。

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2018年)

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2018年)

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2018年)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教育厅2018.05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编制依据 (1)1.2总体要求 (1)1.3总体目标 (1)第二章前期规划与总体布局 (2)2.1学校设点布局 (2)2.2学校选址 (2)2.3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及其他 (3) 2.4学校规划设计 (5)第三章主要用房和技术指标 (6)3.1主要用房及分期建设 (6)3.2主要用房面积指标 (6)第四章学校主要建筑技术 (13)4.1装配式建筑 (13)4.2给水排水专业 (17)4.3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9)4.4电气专业 (21)4.5智能化专业 (24)4.6室内装饰装修 (30)4.7园林景观 (36)4.8造价专业 (40)第五章绿色建筑设计 (43)5.1一般规定 (43)5.2室外环境 (43)5.3节能与能源利用 (44)5.4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5)5.5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6)5.6选配内容 (47)第六章工程验收 (48)6.1一般规定 (48)6.2建筑工程 (48)6.3装配式建筑 (49)6.4给水排水专业 (51)6.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2)6.6电气专业 (53)6.7室内装饰装修 (54)6.8园林景观 (56)6.9绿色建筑 (58)第七章学校运营与管理 (63)7.1内部运营与管理 (63)7.2设施设备使用指南 (65)第一章总则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积极实施教育强国战略,提高中小学建设水平,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合理确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设美丽、绿色、智慧的现代化校园,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湖南省新建普通中小学(指小学和初级中学,不含高级中学,本指南中的中学指初级中学)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改建和扩建学校可参考执行。

1.1编制依据本指南依据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期对教育发展要求:“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及国家、省市相关的标准规范。

湖南级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湖南级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湖南省市县级“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指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2018年5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关于空间规划改革、“多规合一”的安排部署,指导我省各市(州)、县(市)开展“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促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建设,为“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数据建库、成果管理、应用开发及管理运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 建设要求2.1 建设目标近期目标是通过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做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相一致,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交互,实现项目协同审批,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中期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资源的全面感知、全面整合、全面协同,提高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

远期集成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其中,近期建设目标具体为:全域现状数字化:摸清城乡发展现状,汇集相关部门数据,以基础地理信息为底图,叠加人口、土地、建筑、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城市运行等数据,制作全域数字化现状图,并建立更新机制。

空间管控精准化:统一空间参考、数据基础、差异协调规则,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精确划定各类空间管制分区、控制线,优化空间格局和功能布局,加强资源要素的精准配置,提升空间治理能力。

项目审批协同化:实现信息共享、项目生成、空间协调、协同审批,各职能部门相关审批业务在线协同运行,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提高政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实施监督动态化:辅助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基于规划核心指标,建立评估考核模型,支持开展规划实施“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是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基础上提出来的,分别从环境建设、资源建设、师资建设、课题研究组织管理、工作成效等六个方面提出了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的31项具体指标,其中加“*”号的网络化环境,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校长培训、教学软件和课题研究六项指标为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的必备条件。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试验学校建设标准》主要作为我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评价与确认的重要依据,评价得分80分以下或六项必备条件中一项没有达到的中小学校可认定为不合格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

《湖南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建设标准》解释权在湖南省教育厅电教办,实施过程中知道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向湖南省教育厅电教办反映。

一、主要指标A环境建设(24分)A1网络化环境*(4分)A2计算机教室*(4分) A3多媒体教室*(3分) A4教学软件制作室(3分) A5电子阅览室(2分) A6闭路电视系统(2分)A7语音实验室(2分)A8常规媒体设备(2分) A9学校管理系统(2分)B资源建设(22分)B1教学软件*(5分)B2安全防范(3分) B3音像教材(3分) B4投影教材(3分)B5软件开发(6分)B6教育教研刊物(2分)C师资建设(14分)C1校长培训*(3分)C2信息技术培训(4分) C3课题研究培训(4分)C4教育理论培训(3分)D课题研究*(14分)D1参与面(4分)D2价值性(6分) D3可行性(4分)E组织管理(8分)E1组织机构(2分)E2工作计划(2分) E3规章制度(2分)E4经费保障(2分)F工作成效(18分)F1课题成果(5分) F2使用率(4分)F3教研教改成绩(4分)F4课堂效果(3分) F5示范作用(2分)二、具体要求•上一篇文章: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系列学习(二)。

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就近入学的原则,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与城乡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规划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具体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有关工作。

第四条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教育部门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

因公共利益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报批和备案。

镇规划、乡规划应当包括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内容。

第五条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综合考虑本行政区域规划居住的人口容量、分布以及交通、环境和城镇化进程等因素。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服务半径、数量和规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统计等部门科学测算本行政区域内每千人口的入学、入园人数,作为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依据。

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应当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

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中;规划建设八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普通高中。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发布时间:2005-6-6 来源:湖北技术装备装站国家计委发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第一节校址选择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

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

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

湖南省中小学建设指南一、引言二、建设目标1.提高教育质量:通过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

2.促进教育公平: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的支持力度,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优质教育资源。

3.建设现代化学校: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学校的信息化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三、基本原则1.教育优先:把教育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首位,使教育发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2.创新:推动教育体制机制,激发学校的内生动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资源平衡: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解决学校之间的资源差距,使教育公平得到实现。

4.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四、建设内容1.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工作,增加培训机会,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有效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

2.改善学校硬件设施: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学校的教学设施和学生宿舍条件,确保学生能够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中成长。

3.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的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文化自信和品德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4.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学校的信息化建设,建设现代化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和电子阅览室,提高学校的信息化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五、重点任务1.农村学校建设: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学校的师资配备、硬件设施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2.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3.学科建设: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学科水平,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具有综合素质的学生。

4.校园安全保障: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六、总结。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解读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解读

《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解读作者:《规范》编制项目组来源:《中国电化教育》2018年第10期摘要:2018年4月,教育部正式发布《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规范》旨在为全国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提供指导性的标准和要求,有序、快速地推进数字校园的高质量建设与应用,促进实现《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的发展目标。

该文从项目背景、编制思路、结构与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四个方面对《规范》的指导思想、核心内容与时代意义进行解读与分析。

关键词:教育信息化2.0;数字校园;“互联网+”;融合创新;规范解读2018年4月13日,教育部颁布《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三全两高一大”的发展目标,即“教师应用覆盖全体教师,学生应用覆盖全体适龄学生,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教师信息化应用水平普遍提高、师生信息素养普遍提高”“建立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标志着我国教育信息化的发展核心目标从“三通两平台”转向“三全两高一大”。

为了实现“数字校园建设覆盖全体学校”的目标,启动实施数字校园规范普及计划,4月16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为落实数字校园规范普及计划指明了方向。

为了更好地统一社会各界对《规范》的认识,加快中小学数字校园建设,该文从背景、思路、主要内容及特征等方面对《规范》进行解读。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多种方式接人互联网”。

《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把数字校园建设列为重要工作,明确提出“制订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基本标准,推动全国中小学数字校园达标建设”。

同年,教育部“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将“绿色数字化校园建设”列为中小学试点工作的重点内容,第一批在中小学校确立了351个试点单位,其中有47个单位选择了以数字校园或数字化校园为主题的试点项目,占13.4%,是试点内容分类中占比较高的内容一。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中小学教育是国家未来的希望,学校的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教学质量。

2018年,国家出台了新的中小学建设标准,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本文将对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学校的基本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学校应当配备先进的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满足不同学科的教学需求。

此外,学校还应当建立健全的体育设施,包括运动场、体育馆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体育锻炼条件。

这些基本设施的建设,将有利于提高学校的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其次,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学校的教学环境提出了要求。

学校应当注重校园环境的美化和绿化工作,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通过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再次,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学校的管理体制提出了规范要求。

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合力。

通过规范的管理体制,可以提高学校的教学效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最后,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学校的教学质量提出了要求。

学校应当注重课程建设,设计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

此外,学校还应当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通过提高教学质量,可以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明确了学校建设的各项要求,包括基本设施、教学环境、管理体制和教学质量等方面。

学校应当按照标准要求,加强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

希望全社会和相关部门能够共同关注学校建设,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做出更大的努力。

湖南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标准()

湖南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标准()

附件2:湖南省中小学生均占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说明: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附件3 :湖南省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说明: 1.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寄宿制学校学生生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生均食堂建筑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附件4: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用地标准单位:平方米/生注:1、该指标包括20%的寄宿生,当寄宿生超过该比例时,超过部分按6平方米/生增加相应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建筑用地及运动场面积。

2、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厂用地、自行车存放(1平方米/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附件5:湖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生指标按5平方米/生计算。

2、学生宿舍和食堂建筑面积以学校的寄宿生人数确定。

3、用房包括厕所、浴室、开水房、锅炉房、配电间、教工单身宿舍等,其中教工单身宿舍按居住面积8平方米/人标准配置,各校可根据职工实际人数确定。

4、汽车库、单车棚各校视实际情况安排,单车棚按1平方米/辆计。

5、学校规模与列表不一致时,可套用表中相近规模的面积指标。

附件6:初中实验室、功能教室及辅助用房面积和间数每班50人为参考设计的,班额大于48班,每增加12个班,理、化、生用房、附属用房增加一套。

2、新建、扩建、改造的实验室,功能室使用面积为96M2,旧实验室、功能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少于75M2。

完小科学教室、功能教室、辅助用房面积和间数注:1、“面积与间数”的指标,是以学校的建设规模和班额(平行班2、3、4、5、6、7、8),每班人数45人参考设计的,学校规模每增加2个平行班时,其用房、辅助用房加一套。

2、新建、扩建、改造的实验室、功能教室使用面积为86M2,旧科学教室、功能教室面积不少于68M2。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

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中小学作为学生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更是需要不断更新和提高。

2018年,中小学建设标准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更新,以适应当今社会的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首先,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校园基础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校园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各项建筑设施都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建设标准,保证学生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此外,校园内的绿化、道路、停车场等也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设计,为学生提供一个宜居的校园环境。

其次,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教学设备和教学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教室内的桌椅、多媒体设备、实验仪器等都需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保证学生在良好的设备条件下进行学习。

同时,图书馆、实验室、体育馆等教学场所也需要配备齐全,满足学生的学习和锻炼需求。

另外,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校园安全和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学生在校园内的安全。

校园周边的交通、消防、食品安全等也需要得到有效的保障,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此外,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还对校园文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学校需要注重校园文化的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校园内的文化活动、社团组织、艺术教育等也需要得到有效的支持和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综上所述,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对校园基础设施、教学设备、校园安全和保障、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学校和相关部门需要认真贯彻执行这些标准,不断完善和提高学校的建设水平,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学建设标准2018将会为我国的教育事业带来新的发展和进步。

中小学建设标准

中小学建设标准

一、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一)学校选址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

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

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湖南省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及计分办法

湖南省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及计分办法

湖南省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及计分办法1、师生比:达标计12分,每少0.002扣1)县城初中:0.063(1:16)县城小学:0.048(1:21)农村初中:0.056(1:18)农村小学:0.043(1:23)2、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标计8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5分中小学教师合格率:100%3、生均校园面积:达标计12分,每少1平方米扣1分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生学校类别学校规模中心城区学校生均占地面积中心城区以外地区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合格基本合格合格基本合格小学≤12班- - 22.00 20.00 12班18.10 10.16 18.79 17.90 18班14.81 8.64 17.57 14.60 24班12.59 7.41 15.45 12.60 30班11.11 6.67 14.68 11.97初级中学12班18.00 15.74 19.20 18.81 18班16.67 14.44 17.78 17.24 24班15.00 14.08 17.30 15.12 30班14.25 13.00 16.44 13.31九年一贯制学校18班16.82 11.78 19.24 17.09 27班15.47 10.71 17.65 15.54 36班12.56 9.79 16.11 13.50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4、生均校舍面积:达标计10分,每少1平方米扣2分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生学校类别学校规模合格基本合格小学≤12班7.4 4.8 12班 6.6 4.3 18班 5.8 4.0 24班 5.4 3.8 30班 5.2 3.7初级中学12班7.9 6.4 18班7.1 5.8 24班 6.7 5.6 30班 6.4 5.1九年一贯制学校18班 6.5 5.4 27班 5.8 4.8 36班 5.6 5.0在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湖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DBJ xxxxx-20xx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 (23)2学校建设规模、项目及用房构成 (24)2.1学校规模 (24)2.2项目及用房构成 (24)3技术指标 (30)3.1 用地技术指标 (30)3.2 建筑用房技术指标 (30)4学校选址、规划与总体布局 (31)4.1 学校设点布局 (31)4.2 学校选址 (31)4.3 学校规划设计 (31)5主要技术标准 (33)5.1 一般规定 (33)5.3 建筑与设施设备 (33)1 总则1.0.1为促进湖南省中校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化教育,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湖南省中学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改善湖南省中学教学环境,促进教育进步,在充分考虑湖南省的地方差异的基础上,总体遵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湖南省城镇普通中学建设标准》。

1.0.3 学校建设必须确保安全适用、美观耐久。

学校建筑作为教育的载体,其在选址、建筑质量、周边环境上宜是城市乡村区域内的高标准。

学校建设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根据学校特点、城市规划要求和周边环境情况做好规划设计。

学校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

学校的规划和建设应具有超前性,保证可持续发展,教学用房应该多样化发展,一室多用,向教学空间丰富多方向转变以适用灵活多变的教学模式。

学校建设必须满足学校建筑用地、绿化用地和体育活动用地的需求,学校建设应向多样化、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校园发展。

1.0.4 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经当地教育及相关部门的批准,可因地制宜对建设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2 学校建设规模、项目及用房构成2.1学校规模2.1.1普通中学的建设规模与学校办学规模密切相关,学校办学规模不同,其建设规模也不同。

学校的建设规模由必配校舍用房的建筑面积和选配校舍用房的建筑面积构成。

湖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参考指南

湖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参考指南

湖南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参考指南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湖南省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2年)》,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学条件建设,为学校配备教学仪器设备提供参考,特制定本指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南旨在规范和指导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湖南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

第三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应遵循安全适用、质量可靠、绿色环保、经济实用的原则。

第二章配备要求第四条教学仪器设备应满足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标准的需要,与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相适应。

第五条应重视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为学生提供信息化学习环境。

第六条应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统筹配备教学仪器设备。

第七条应注重教学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及时淘汰陈旧、能耗高、污染重的设备。

第三章配备标准第八条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为基本配备标准和理想配备标准。

第九条基本配备标准是满足基本教学需求的最低限度,理想配备标准是优化教育教学条件的较高要求。

第十条教学仪器设备基本配备标准和理想配备标准的具体内容,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并发布。

第四章经费保障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按照事权划分,落实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所需经费。

第十二条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资助学等方式,支持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建立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配备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学校应合理使用和维护教学仪器设备,延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指南由湖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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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主要用房和技术指标.................................................................................................................... 6 3.1 主要用房及分期建设................................................................................................................... 6 3.2 主要用房面积指标....................................................................................................................... 6
第六章 工程验收...................................................................................................................................... 48 6.1 一般规定..................................................................................................................................... 48 6.2 建筑工程..................................................................................................................................... 48 6.3 装配式建筑................................................................................................................................. 49 6.4 给水排水专业............................................................................................................................. 51 6.5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2 6.6 电气专业..................................................................................................................................... 53 6.7 室内装饰装修............................................................................................................................. 54 6.8 园林景观..................................................................................................................................... 56 6.9 绿色建筑..................................................................................................................................... 58
第二章 前期规划与总体布局.................................................................................................................... 2 2.1 学校设点布局............................................................................................................................... 2 2.2 学校选址....................................................................................................................................... 2 2.3 学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及其他....................................................................................3 2.4 学校规划设计................................................................................................................................ 5
第五章 绿色建筑设计.............................................................................................................................. 43 5.1 一般规定..................................................................................................................................... 43 5.2 室外环境..................................................................................................................................... 43 5.3 节能与能源利用......................................................................................................................... 44 5.4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45 5.5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46 5.6 选配内容..................................................................................................................................... 47
第四章 学校主要建筑技术...................................................................................................................... 13 4.1 装配式建筑................................................................................................................................. 13 4.2 给水排水专业............................................................................................................................. 17 4.3 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9 4.4 电气专业..................................................................................................................................... 21 4.5 智能化专业................................................................................................................................. 24 4.6 室内装饰装修............................................................................................................................. 30 4.7 园林景观..................................................................................................................................... 36 4.8 造价专业.....................................................................................................................................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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