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法案
美国萨班斯法案简介
美国萨班斯法案简介萨班斯法案是一部涉及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改革的重要法律。
由于该法案在颁布时没有提出具体的适用豁免条件,这就意味着目前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包括在美国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外国注册而于美国上市的公司,都必须遵守该法案。
2002年,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了不少修订,在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该法案对美国商业界影响巨大,以致于美国总统布什在签署萨班斯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
从表面来看,它的初衷并不激进:即提高经理对股东的责任,并由此解决人们在丑闻发生之后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任危机。
然而,法案的方法却很偏激,而其中的404条款也因其严厉性和高昂的执行成本饱受争议。
萨班斯法案摘要萨班斯法案第一章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 法案101节:组建、管理条款* 法案102节:在委员会注册* 法案103节:审计、质量控制和独立性准则及规定* 法案104节:对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 法案105节:调查和惩戒程序* 法案106节:外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法案107节:SEC对委员会的监管* 法案108节:会计准则* 法案109节:资金萨班斯法案第二章审计师的独立性* 法案201节:审计师执业范围之外的业务* 法案202节:事前许可* 法案203节:负责审计合伙人的轮换* 法案204节:审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法案205节:保持一致性的修订* 法案206节:利益的冲突* 法案207节:关于强制轮换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 法案208节:对SEC的授权* 法案209节:州级管理当局的考虑萨班斯法案第三章公司的责任* 法案301节: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 法案302节: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 法案303节:对审计不正当的影响* 法案304节:没收奖金及收益* 法案305节:对公司官员及董事的处罚* 法案306节:禁止在养老基金的管制期内进行内部交易* 法案307节:关于律师职业责任的规定* 法案308节:投资者公平基金萨班斯法案第四章强化财务信息披露* 法案401节:定期报告中的披露* 法案402节:强化利益冲突的信息披露* 法案403节:同管理层和主要股东有关的经济业务的披露* 法案404节: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法案405节:例外情形* 法案406节:高级财务管理人员的道德守则* 法案407节:同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有关的信息披露* 法案408节:加强定期信息披露的复核* 法案409节:实时信息披露萨班斯法案第五章利益冲突的分析* 法案501节:如何管理执业证券分析师及证券交易所萨班斯法案第六章委员会的组成及其权利* 法案601节:财政拨款方面的权利* 法案602节:SEC的执业许可权* 法案603节:联邦法院规定的市场禁入权* 法案604节: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商的从业资格萨班斯法案第七章研究及报告* 法案701节:审计总署对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行为的研究及报告* 法案702节:SEC对评级机构的研究及报告* 法案703节:关于违法者和违法行为的研究和报告* 法案704节:执法行为研究* 法案705节:投资银行研究萨班斯法案第八章公司欺诈及其刑事责任* 法案801节:小标题* 法案802节: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 法案803节:违反证券欺诈法不能免除债务* 法案804节:证券欺诈的限制性条款* 法案805节:对联邦判决指南关于妨碍司法公正和广义欺诈犯罪的回顾* 法案806节:保护提供欺诈证据的公众公司的雇员* 法案807节:公众公司欺骗股东的刑事责任萨班斯法案第九章强化白领刑事责任* 法案901节:小标题* 法案902节:企图和阴谋进行欺诈犯罪活动* 法案903节:邮件及电传欺诈的刑事责任* 法案904节:违反美国《1974年退休雇员收入保障法》的刑事责任* 法案905节:修改关于白领犯罪行为的判决指南* 法案906节: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萨班斯法案第十章公司纳税申报表* 法案1001节:参议院要求考虑公司首席执行官签署纳税申报表萨班斯法案第十一章公司欺诈责任* 法案1101节:小标题* 法案1102节:篡改记录或者阻止官方调查* 法案1103节:SEC的暂时冻结权* 法案1104节:联邦判决指南的修改* 法案1105节:SEC有权禁止有关人士担任公司官员或者董事* 法案1106节:按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加重刑事责任* 法案1107节:对举报人打击报复其中404条款明确规定了管理层应承担设立和维持一个应有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职责,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中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都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作出评价,注册会计师还必须对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影响1. 萨班斯法案简介嘿,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在金融圈里可是如雷贯耳的名字——萨班斯法案。
你可能会想,这是什么法案,听上去好像跟古代的某种神秘仪式有关呢!实际上,这个法案叫做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而且名字还真有点长。
它诞生于2002年,主要是为了应对企业财务舞弊问题的。
那时候,安然公司和世通公司这些“大牌”企业的财务丑闻可把大家都吓坏了,于是相关部门决定采取行动,搞了这么一部法案,目的就是为了让企业更透明,防止那些玩弄数据的小伎俩。
2. 法案的主要内容2.1 信息披露萨班斯法案最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就是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得详细披露一切。
比如,你的财务报表不仅要清楚,还得有那么一份让人明白的报告,解释清楚钱去哪儿了。
换句话说,这就像是在说:“大家都得知道你的钱包里到底有多少真金白银,不要给我搞个神秘的小把戏!”2.2 责任追究接下来,咱们要聊聊责任追究的部分。
以前那些公司高管就像是“太上皇”,一手遮天,做啥都没事。
但萨班斯法案来了之后,高管们可就得小心了。
如果财务报表上有问题,他们可得为此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老板们得坐实自己的“烂摊子”,不再可以甩锅给别人了。
毕竟,不想被追责的那种感觉,真是太揪心了!3. 萨班斯法案的影响3.1 企业治理这个法案的出台可真是让企业治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以前那些乱七八糟的财务操作,现在都得有规有矩。
企业为了避免麻烦,不得不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更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换句话说,企业的财务管理像是被打了“防火墙”,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大家都知道,有时候,未雨绸缪总是好过临渴掘井的。
3.2 投资者信心对于投资者来说,这个法案可是个大救星。
它让投资者能够更放心地把钱投出去,不用担心企业会像个“魔术师”一样玩弄财务数据。
而且,有了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投资者也能知道,如果公司搞什么花招,咱们的投资是有保障的。
论《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论《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各国之间的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地进行着相互学习和借鉴。
其中,美国《萨班斯法案》作为全球公认的金融监管法律的代表作之一,不仅对美国的金融市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也对其他国家的金融监管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主要介绍《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萨班斯法案》是美国2002年通过的一项重要的金融监管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了公共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简称PCAOB),PCAOB是独立的非政府机构,负责监督和审计上市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制定审计准则和监管规则。
PCAOB的成立,使得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更加透明、真实、可靠。
2. 加强了公司治理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增加了独立董事的比例,减少了公司高管对董事会的控制权。
3. 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公开披露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
4. 对公司高管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更加严格的法律责任规定,要求高管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进行真实和客观的审计。
5. 对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加强了证券监管机构的执法力度,提高了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 提高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我国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存在着质量不高、信息披露不足等问题。
因此,可以借鉴《萨班斯法案》的经验,建立独立的会计监管机构,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审计监管,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可靠性。
2. 加强公司治理的监管我国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着股权分散、董事会效能低下等问题。
可以借鉴《萨班斯法案》的经验,要求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减少公司高管对董事会的控制权,加强公司治理的监管。
萨班斯法案解释
一.萨班斯法案背景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
美国商业周刊说:“这场金融灾难的影响远远不是一家大公司破产,这是一场大规模的腐败。
”文章指出“投资者的信心是我们整个经济成功的关键”,安然事件“从根本上动摇了我们的信念”。
美国证管会前主任——雷维特说:“美国资本市场的基础已被毁坏”。
此后丑闻不断,规模也履创新高,这些丑闻均牵涉上市公司管理层的欺诈行为,使投资者对公司治理制度的有效性产生怀疑,中介机构缺乏规避利益冲突的机制,使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独立性产生怀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没有及时发现和披露欺诈行为,使投资者对监管市场的能力产生怀疑,特别是2001年6月的世界通信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美国企业财务造假案一览安然:2001 年年底,安然公司虚报近6 亿美元的盈余和掩盖10 亿多美元的巨额债务问题暴露。
12 月2 日,安然公司向纽约破产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创下美国历史上最大宗的公司破产案纪录。
安然公司曾是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气交易商和最大的电力交易商,鼎盛时期其年收入达1000 亿美元,在美国公司500 强中名列第七。
安达信:安然破产案曝光后,作为安然审计公司的安达信也被拖下了水。
2002年3 月14 日,美国司法部以" 妨碍司法" 为由,对安达信提起刑事诉讼,从而开创了美国历史上第一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刑事调查的案例。
经裁决,安达信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家被判"有罪" 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美林证券:5 月21 日,美林因发布不实分析误导投资者面临法律制裁,后认罚1 亿美元私了,以使自己免遭起诉。
美林公司在与纽约州地方总检察官达成的协议中,除了同意支付 1 亿美元罚金之外,还将发表一份公开道歉书,并进行公司内部改革。
随后,美国检察官对其它一些美国著名的大型证券公司进行调查,并发去了传票,这些公司中包括高盛、摩根·斯坦利、索罗门美邦、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贝尔斯登以及UBS 潘韦伯证券等。
萨班斯法案
200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17票赞成对4票反对通过由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的会计改革法案——《2002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
为了吸引受重挫的投资信心,2002年7月25日美国众议院以423票赞成、3票反对,参议院以99票全票赞成的高效率迅速通过此议案。
这一议案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投票表决通过后,由布什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署成为正式法律,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执行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加强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特别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及大幅增强了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大幅加重了对公司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经费拨款,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预算以及职能。
其中,萨班斯法案中有两个条款需要在美上市的公司或准备赴美上市的企业特别留意:其一,302条款——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责任:萨班斯法案302条款2002年9月生效,规定美国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财务总监(CFO)在其年度和中期财务报表中必须签名并认证,其财务报表完全符合萨班斯法案中有关规定,并不含有任何不真实的并导致其财务报表误导公众的重大错误或遗漏。
如果将来发现有问题,CEO或CFO个人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这个302条款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同样适用。
然而,实际操作上如何把握,国有控股的在美上市的大企业老总如何面对由萨班斯法案带来的大量法律诉讼,将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其二,404条款——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师对于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责任:萨班斯法案404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层和公共审计师,每年在年报中就公司产生财务报告的内控系统分别作出评价和报告,还要求外部公共审计师对于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论《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论《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随着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速,国际贸易的规模和频率也不断增长,贸易法律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萨班斯法案是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的一项法案,旨在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公司内部造假行为。
本文将探讨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一、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1. 会计监管机构的设立萨班斯法案规定成立会计监管机构——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负责监督公众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确保其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PCAOB由五名成员组成,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任命,其成员必须是会计、审计、财务或法律领域的专家。
2. 公司内部控制萨班斯法案要求公众公司必须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公司高管必须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向外界公开披露评估结果。
3.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萨班斯法案要求公司董事会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负责,并确保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董事会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制度。
4. 报告透明度萨班斯法案要求公众公司必须向外界公开披露其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估结果、高管薪酬等信息。
同时,公司必须向外界公开披露其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
二、对我国的借鉴意义1. 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是财务报告的核心机构,其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至关重要。
因此,我国应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建立独立的会计监管机构,确保其独立性和公正性。
2.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对薄弱,造成了财务造假等问题的发生。
因此,我国企业应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其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加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国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监督和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我国公司董事会应加强其对财务报告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准确性和真实性。
萨班斯法案
萨班斯法案
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也称为SOX法案,是美国国会于2002年通过的一项法律,其目的是加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公司治理的监管,以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行为的侵害。
萨班斯法案是针对2001年爆发的安然(Enron)和世通(WorldCom)等大型企业财务丑闻而制定的。
该法案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对其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有直接责任,要求公司领导层签署并对报表的内容负责。
此外,法案还对独立审计机构的角色和责任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萨班斯法案还规定了一系列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的要求,包括: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同时为客户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加强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和权力;加强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等等。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规的惩罚措施,以及对公司高管和董事会违反法规的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
萨班斯法案的实施对美国的上市公司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加强了公司的财务透明度和内部控制,并提升了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
然而,也有人认为这项法案对中小企业和外国公司来说过于繁琐,对企业的运营成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萨班斯法案1
• 1.法案的制订过程:匆忙 • 2.法案本身:重点突出、逻辑混乱 • 3.法案的实施效果:初步检验
法案评价
• 政府适度管制是必需的 • 期待萨班斯法案良好的市场执行效果 • 过高的法律风险也会造成一些特殊现 象
启示
2002年6月,全球最大的复印机制造商-施乐公司的会计造假。
按照美国国会网站
对SOX法案的介绍, 国会参众两院最终 通过,先后有6个版 本。
中国的萨班斯法案
• 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 监会、保监会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 配套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被称为中国的”萨班斯法案”。这标志 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 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也为中国 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指明了方向。
萨班斯法案的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所有在美国上市的 公司,包括在美国注册的上市 公司和在外国注册而于美国上 市的公司,都必须遵循萨班斯 法案。
萨班斯法案的由来
• 1.2001年12月,当时全球最大能源公司-安然公司 (2000年世界500强第7位)的会计造假
2.2002年6日,当时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世界通信 公司的会计造假
SOX法案共分11章 1~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
8~11章:主要是提高对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 事责任
除上述两个部分外,法案第七章要求相关部门在 SOX法案正式生效后的指定日期内(一般都在6个月 至9个月)提交若干份研究报告
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
萨班斯法案第404条
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 1、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要求公司年报中包括一份“内 部控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指出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保持一套完整的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程序所负有的责任; (2)包含管理层在财务年度期末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 部控制体系及程序的有效性的评估。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受托的上市公司审计师应按照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对审核约定所发布或采用的准则就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 的评估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SOX 塞班斯法案
➢ COSO(USA) ➢ COCO(CANADA) ➢ CADBURY(UK) ➢ KING(SOUTHAFRICA)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SOX与IT控制
▪ 规避风险、完善内部控制是SOX法案的核心诉求,而IT控 制是内部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随着企业信息化建设的 推进和深入,企业的日常业务运作已经越来越依赖于IT系 统的运行,许多上市企业的核心业务都依赖IT系统 。这 提升了IT部门在公司中的地位,同时也意味着要承担更大 的责任
and forms, but people at every level of an organization. ➢ Internal control can be expected to provide only reasonable assurance,
not absolute assurance, to an entity’s management and board. ➢ Internal control is geared to the achievement of objectives in one or
SOX简介
▪ SOX法案核心之处在于,保证企业为编制和记录财务信 息而制定的内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从而改善公司透明度 和创造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
▪ SOX法案包括 50 多个条款,每一条款都有各自的遵从 日期。有些已经生效,有些还在制订中
▪ SOX 的目的在于促进企业责任感(302条款),完善内 部控制(404条款),加强信息向公众的披露(409条 款)、提高财务报告和审计的质量及透明度,并对违反证 券法律和其它法规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及加重其刑事责任 (906条款)
旨在恢复公众对证券的信任改善公司管理提升商业道德实践以及增加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完整性它适用于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登记了股票并具有7500万美元以上的市值的所有企业包括在美国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外国注册在美国上市的公司?sarbanesoxleyact被称为企业内控管理紧箍咒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萨班斯法案代表了一个新的资本市场监管时代的到来是sox简介?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在美国上市的海外公司最晚必须在2006年7月15日之前实现sox法案合规上市企业需要从2006年财政年度开始遵从sox法案也就是说他们在发表他们2006年财政年度报告的时候同时要出具内控的报告而且审计师要对他们内部控制有效性在2006年财政年度做审计工作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来说他们正面临着紧迫的sox法案合规的任务2006年7月15日之前这些公司必须通过sox法案内部控制测试报告
萨班斯法案中文版全文
美国萨班斯法案──────────────────────────────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
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了不少修订,在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目录萨班斯法案摘要萨班斯法案一、萨班斯法案正文目录二、萨班斯法案正文三、萨班斯法案关于SEC的规定及执行四、萨班斯法案有关定义萨班斯法案摘要萨班斯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职业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PCAOB-Public Corporation Accounting Observation Breaur)负责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法案规定:(一)PCAOB拥有注册、检查、调查和处罚权限,保持独立运作,自主制定预算和进行人员管理,不应作为美国政府的部门或机构,遵从哥伦比亚非赢利公司法,其成员、雇员及所属机构不应视为联邦政府的官员、职员或机构。
(二)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对PCAOB实施监督。
PCAOB由5名专职委员组成,由SEC与美国财政部长和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商议任命,任期5年。
5名委员应熟悉财务知识,其中可以有2名是或曾经是执业注册会计师,其余3名必须是代表公众利益的非会计专业人士。
(三)要求执行或参与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向PCAOB 注册登记。
PCAOB将向登记会计师事务所收取“注册费”和“年费”,以满足其运转的经费需要。
(四)PCAOB有权制定或采纳有关会计师职业团体建议的审计与相关鉴证准则、质量控制准则以及职业道德准则等。
萨班斯法案
萨班斯法案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
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了不少修订,在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萨班斯法案第一章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法案101节:组建、管理条款*法案102节:在委员会注册*法案103节:审计、质量控制和独立性准则及规定*法案104节:对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法案105节:调查和惩戒程序*法案106节:外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法案107节:SEC对委员会的监管*法案108节:会计准则*法案109节:资金萨班斯法案第二章审计师的独立性*法案201节:审计师执业范围之外的业务*法案202节:事前许可*法案203节:负责审计合伙人的轮换*法案204节:审计师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法案205节:保持一致性的修订*法案206节:利益的冲突*法案207节:关于强制轮换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法案208节:对SEC的授权*法案209节:州级管理当局的考虑萨班斯法案第三章公司的责任*法案301节: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法案302节: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法案303节:对审计不正当的影响*法案304节:没收奖金及收益*法案305节:对公司官员及董事的处罚*法案306节:禁止在养老基金的管制期内进行内部交易*法案307节:关于律师职业责任的规定*法案308节:投资者公平基金萨班斯法案第五章利益冲突的分析*法案501节:如何管理执业证券分析师及证券交易所萨班斯法案第六章委员会的组成及其权利*法案601节:财政拨款方面的权利*法案602节:SEC的执业许可权*法案603节:联邦法院规定的市场禁入权*法案604节:证券经纪人和交易商的从业资格萨班斯法案第七章研究及报告*法案701节:审计总署对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行为的研究及报告*法案702节:SEC对评级机构的研究及报告*法案703节:关于违法者和违法行为的研究和报告*法案704节:执法行为研究*法案705节:投资银行研究萨班斯法案第八章公司欺诈及其刑事责任法案801节:小标题*法案802节:篡改文件的刑事责任*法案803节:违反证券欺诈法不能免除债务*法案804节:证券欺诈的限制性条款*法案805节:对联邦判决指南关于妨碍司法公正和广义欺诈犯罪的回顾*法案806节:保护提供欺诈证据的公众公司的雇员*法案807节:公众公司欺骗股东的刑事责任萨班斯法案第九章强化白领刑事责任*法案901节:小标题*法案902节:企图和阴谋进行欺诈犯罪活动*法案903节:邮件及电传欺诈的刑事责任*法案904节:违反美国《1974年退休雇员收入保障法》的刑事责任*法案905节:修改关于白领犯罪行为的判决指南*法案906节: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萨班斯法案第十章公司纳税申报表●法案1001节:参议院要求考虑公司首席执行官签署纳税申报表●萨班斯法案第十一章公司欺诈责任*法案1101节:小标题*法案1102节:篡改记录或者阻止官方调查*法案1103节:SEC的暂时冻结权*法案1104节:联邦判决指南的修改*法案1105节:SEC有权禁止有关人士担任公司官员或者董事*法案1106节:按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加重刑事责任*法案1107节: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萨班斯法案有关定义萨班斯法案有关定义(a) 总则——本法案中术语的定义如下:(1) 适当的州级监管机构——“适当的州级监管机构”指有关州级机关或其他有权颁发州级会计从业许可证和规范州级会计实务的机构,这些机关或机构有权管理州内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
萨班斯法案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评估整体控制 的有效性,确 定应改进的地 方并建立监督 系统
管理层 出具 内部控 制 报告
规章制度 • 董事会及各委员会的章程 • 企业风险政策 • 员工招聘守则 • 企业采购政策 • 会计及财务管理守则
42
公司层面的内控─控制活动 理解内 部控制 的概念
32
COSO内控框架 ➢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sation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为内控 开发了一个全面的框架
➢ 这个内控框架是唯一被美国证监会确认为完整 、全面和不偏依的内控框架
➢ 构建内部控制须分两个层面: •公司层面 •流程、交易及资讯科技应用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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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理制定绩效评估与激励机制 • “如果你发现精明的员工做出蠢 事,你应意识到这可能是因为他 们受到公司的绩效与激励机制的 诱导而产生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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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立规范和健全的财务报告系统 • 财务报告系统必须有能力为企业提 供及时、准确和具高分析性的财务 资料,以帮助管理层管理业务和赢 取股东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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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层面的内控─风险评估
理解内 部控制 的概念
组织项 目小组 进行评 估
评估公 司层面 的控制
理解并分别评估 程序、交易及应 用层面的风险
评估整体控制 的有效性,确 定应改进的地 方并建立监督 系统
管理层 出具 内部控 制 报告
• 企业是否拥有既定的程序以确定、评估和度量 影响企业达标的风险? 先进的内审部门? 风险管理部门? 全面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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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评价的内部控制包括: ❖ 对形成、记录、处理和调节账户余额、
交易的分类和披露以及财务报表的相关 认定的控制。 ❖ 对形成和处理非常规交易和非系统化交 易的控制; ❖ 对防止、确认和发现舞弊的控制。
会计实务:萨班斯法案及SOX合规工作简介
萨班斯法案及SOX合规工作简介萨班斯法案是一部2002年由美国颁布的旨在提高在美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的一部法案。
它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所以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我们通常简称为SOX。
一、法案颁布的背景2001年10月16日,安然公司公布第三季度财务状况,宣布公司亏损总计达到6.18亿美元。
2001年11月8日,安然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文件,承认做了假账,从1997年到2001年间共虚报利润5.86亿美元,并且未将巨额债务入账。
2002年6月25日,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世界通信发表声明,承认自2001年初至2002年第一季度,通过将大量费用支出计入资本支出的手法,共虚增收入38亿美元,虚增利润16亿多美元。
2002年6月、7月,复印机巨头施乐、全球第三大制药公司默克相继被曝巨额财务造假丑闻。
一时间,美国上市公司的信誉一落千丈,投资者信心饱受打击,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重振美国股市,美国于2002年颁布了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由于其由奥克斯利与萨班斯联合提出,所以通常被称为萨班斯法案。
二、法案的目标及主要条款(针对上市公司)从法案本身及其背景可以看出,萨班斯法案的主要目标包括:增加对上市公司管理的职责,改善公司的治理,从而促进投资者恢复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其中:对公司层面的目标包括:1、所有报告准确且没有重大遗漏;2、所有应该在信息披露工作中应该被考虑的事项都已与管理层进行充分、及时的沟通;3、所有交易都按照会计准则及美国证券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被记录、总结和报告;4、存在实物资产与会计记录的比较;5、资产安全有保证。
对流程的目标(认定)包括:完整性、存在于发生(包括授权)、估价与计量(包括准确性)、分类、对会计记录(资产)权限的控制。
法案共分十一章,但是对于上市公司及管理层来说,真正重要的条款(或者说具有重要的分量的条款)主要包括下面几条:第302节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该条款要求公司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向证交会提交经确认的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并就一下事项作出保证:(1)签字的官员已审阅过该报告;(2)该官员认为报告中不存在重大的错报、漏报;(3)该官员认为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该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及该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
SOX(萨班斯)法案详文
行业发展研究资料(№.2003-4)美国萨班斯法案──────────────────────────────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
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了不少修订,在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为便于相关领域的研究,中注协组织翻译了萨班斯法案。
为方便阅读,译本前编写了摘要;另外,译本对章节顺序作了必要的调整,特予说明。
译文定稿前,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研究室编译的相关文献,谨致谢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目录萨班斯法案摘要萨班斯法案一、萨班斯法案正文目录二、萨班斯法案正文三、萨班斯法案关于SEC的规定及执行四、萨班斯法案有关定义萨班斯法案摘要萨班斯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职业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PCAOB)负责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法案规定:(一)PCAOB拥有注册、检查、调查和处罚权限,保持独立运作,自主制定预算和进行人员管理,不应作为美国政府的部门或机构,遵从哥伦比亚非赢利公司法,其成员、雇员及所属机构不应视为联邦政府的官员、职员或机构。
(二)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对PCAOB实施监督。
PCAOB由5名专职委员组成,由SEC与美国财政部长和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商议任命,任期5年。
5名委员应熟悉财务知识,其中可以有2名是或曾经是执业注册会计师,其余3名必须是代表公众利益的非会计专业人士。
萨班斯法案
《萨班斯法案》简介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美国公司会计丑闻不断,规模也"屡创新高",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Congress report, 2002).美国立法机构-根据安然有限公司、世界通讯公司等财务欺诈事件破产暴露出来的公司和证券监管问题,2002年6月18日,美国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17票赞成对4票反对,通过由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Committee on Financial Services)主席奥克斯利(Mike Oxley)联合提出的会计改革法案——《2002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
这一议案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投票表决通过后,由布什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署成为正式法律,称为《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法案的第一句话就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美国总统布什在签署"SOX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SOX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伙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限定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雇员等来提高SEC的执法能力.第8至第11章主要是提高对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比如,针对安达信销毁安然审计档案事件,专门制订相关法律,规定了销毁审计档案最高可判10年监禁,在联邦调查及破产事件中销毁档案最高可判20年监禁;为强化公司高管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要求公司高管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宣誓,并就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分别设定了10年或20年的刑事责任.总之,《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克概括为:设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执行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加强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特别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及大幅增强了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大幅加重了对公司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经费拨款,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预算以及职能。
萨班斯法案
安然事件后,美国总统布什发表讲话,严厉谴责安 然公司及其高管的不法造假行为,并反思政府对公 司管理及财务舞弊的失察。为了重树投资者对股市 的信心,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以绝对多数 票通过《萨班斯法案》四天后,布什总统在白宫签 署法案,使其正式生效。
《萨班斯法案》中与内控有关的条款
302
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中提供 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 计师都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 统作出评价 注册会计师还必须对公司管 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部系统结 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 意见
404条款
1,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要求公司年报中包括一份“内部 控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指出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保持一套完整的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程序所负有的责任; (2)包含管理层在财务年度期末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 控制体系及程序的有效性的评估。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受托的上市公司审计师应按照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对审核约定所发布或采用的准则就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评 估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萨班斯法案》简介
《萨班斯法案》 出台历史背景
《萨班斯法案》中有 关内控的条款
《萨班斯法案》其全称为《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 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是美国国会针对安然、 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而出台的。2002年,由参议 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和奥克斯利联合提出, 也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 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做出大幅修订,在公司 治理、会计职业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 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
管理主管在内的企业管理层, 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按季度和年度就以下事项发表声 明: (1)对建立和维护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负责。 (2)设计了所需的内部控制,以保证这些官员能知道该 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信息,尤其是报告期内的重 大信息。 (3)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任何变更都已得到恰 当的披露,这里的变更指最近一个会计季度已经产生,或者 合理预期将对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变 更。
萨班斯法案
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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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下咨询部门脱离母公司成立 独立的咨询机构
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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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信息披露
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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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信息披露
安然等公司因提供虚假财务信息,使投资者 损失惨重,财务信息披露的纽带作用及其影 响可见一斑。法案对如何强化企业财务信息 的披露作了许多严格而具体的规定,目的是 尽可能地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及时 性。
证券的公司所披露的定期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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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萨班斯法案404条款
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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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班斯法案404条款
404条款:内部控制的管理评估。法案明确了管理层对与 财务报表及与其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的责任,并 要求管理层对此发表书面声明。旨在通过加大控制力度来 加重上市公司决策人的责任。美国政府已强制性地要求所 有公开交易公司必须于2005年底满足本部分的要求,与财 务报告一起提供内部控制的年度管理报告 (CEO和CFO必 须签署书面声明)。
(2)涉及公司管理层和主要股东的交易的披露。 (3)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及其注册会计师报告的披露。
精选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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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透明度和及时性
(4)公司高级财务人员道德守则遵守情况的披露。 (5)审计委员会中财务专家信息的披露。 (6)财务信息的迅速而实时的向公众披露。 (7)证券交易委员会应当经常而且系统地复核公开发行精选课件 Nhomakorabea15
审计独立性的强化非审计服务 业务的限制
(1)限制注册会计师业务范围,不得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 (2)所有审计服务和非审计服务都必须得到事先批准; (3)建立审计合伙人定期强制轮换制; (4)建立审计委员会报告制度; (5)建立注册会计师回避制度,避免利益冲突; (6)研究会计师事务所强制轮换制度,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
萨班斯法案-介绍
萨班斯法案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公司丑闻不断,规模也"屡创新高",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美国)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心"(Congress repor t, 2002).为了改变这一局面,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萨班斯法案》(以下简称SOX法案),该法案的另一个名称是"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法案的第一句话就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美国总统布什在签署"SOX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但由于该法案刚刚通过不久,其执行也不到两年,现在就来评价该法案的成败得失,为时尚早.但是,了解该法案的通过背景以及该法案制订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对我们正确认识,把握该法案,从而理性地看待我国资本市场的相关事件以及相应的对策问题,不无裨益.一,法案的形成过程按照美国国会网站对SOX法案的介绍,该法案最初于2002年2月14日提交给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Committee on Financial Services),到7月25日国会参众两院最终通过,先后有6个版本,它们分别是:2月14日, 4月22日,4月24日,7月15日,7月24日,7月25日,我们现在看到的是7月25日的最后版本.2002年2月14日提交到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的版本,包括13章,主要内容集中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管,如:成立一个管制机构,监督注册会计师的运行;对该管制机构的运行给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禁止公司官员,董事等相关人员对审计实务施加不当影响;加快财务披露的速度,包括对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的电子披露;禁止在退休和养老金冻结期间(blackout periods)内部人的交易;责成SEC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设定最低检查期,并在指定的日期内提交对分析师的利益冲突,公司治理实务,执行(enforcement actions),信贷评级机构等的专项研究报告.与最终通过的版本相比,第一稿较温和,不仅没有最终定稿所包括的各项严厉的刑事责任要求,而且,对会计职业监管相对较宽松.当然,这与该法案起草时间短有一定的关系,因为,2001年12月2日安然申请破产保护,第一稿正式提交的日期为2002年2月14日,这中间还包括一个月的国会休会期(2001年12月21日至2002年1月2 2日).此外,当时世界通信等事件尚未爆发,社会舆论对企业管理层的态度还没有根本转变.从对美国国会网站的检索情况看,安然公司2001年12月2日申请破产保护,美国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2001年12月12日就安然事件举行第一次听证会,讨论安然倒闭对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影响,作为专家证人出席听证会的有SEC首席会计师,安达信的首席执行官等4人.国会于2002年1月下旬复会后,2月4日,5日又召集两次听证会,2月14日正式提交第一稿,自2月14日起,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就该法案先后进行了多次听证会,到4月22日列入Union Calendar, Calendar No. 247,并根据听证情况进行了第一次较系统地修订.4月22日的第二稿与第一稿相比,篇幅增加了将近一倍,主要变化是对公众监督组织(Public Regulatory Organization, PRO)的人员组成,经费来源与独立性,具体运行等的规定更加细致,增加了要求SEC对公司高管在重新编制财务报表之前六个月销售公司证券所得部分进行审定并强迫其交出相应利得;具体讨论了对安然和安达信主要责任人的可能法律行为及其所得的处理;要求美国总审计署(GAO)对投资银行和财务顾问在安然,环球通讯(Global Crossing)失败事件中的作用,特别是投资银行从事的纯粹帮助企业操纵现金流以掩盖其真实财务状况的行为;要求美国律师协会(A merican Bar Association)对其职业行为示范规则(Model Rule of Professi onal Conduct)以及SEC的规则展开研究,讨论相应职业道德指南是否有效地指导律师行为并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第二稿提交后,众议院的讨论非常激烈,4月24日当天共提交了5份正式的修改意见,涉及:部分术语(A001),要求PRO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从来没有获取过会计资格(A002),责成SEC对审计公开上市公司的事务所要求其不低于一半的收入来自审计(A003),成立一个联邦审计局以从事证券法所要求的财务报表审计(A004),对PRO的具体运行进行讨论与限定(A005).上述修正案只有前两个获得通过,后三个都未能通过.在经过正式讨论后,国会责成工作人员进行修订,从而完成了第三稿.第三稿与第二稿相比,变化不大,主要调整就是PRO成员的组成上,从原来的两个非会计人士,三个会计人士,改为一个从未接触过会计,两个最近两年未执业,其他就是一些遣词用句上的调整.美国国会关于该法案的记录表明,从4月25日提交给参议院"银行,住房与城市事务委员会"讨论,之后直到7月15日,这之间没有关于该法案讨论,修订的记录.但实际上,参议院同期也在进行相应的立法行动.比如,参议院"银行,住房与城市事务委员会"自2月12日至3月20日,共举行了十次听证会,讨论安然,安达信事件的原因,影响与对策.其中,2月14日的听证会邀请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秘书长,主席等就会计准则的表现形式以及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等问题作证.3月8日,参议员Dodd提交了有关重建投资者对会计行业信任的法案,该法案基本思路与众议院所提交的H3673相似,但增加了有关会计与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等提议.6月25日,参议院"银行,住房和城市事务委员会"主席Sarbanes报告有关"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2002法案",该法案的书面文本于7月3日正式提交给参议院,7月8至15日的讨论中,共收到122份补充或修正提案,最终于7月15日在参议院以97对0票高票通过,最终通过的提案名称为"公司与犯罪舞弊责任2002法案"或"强化白领犯罪惩罚2002法案",但参议院同时将该法案与众议院提交的HR 3673进行合并,成为7月15日的修改稿(第五稿).按照相关资料的介绍,当民主党参议员Sarbanes早在6月18日宣布将提交一份关于"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时,参议院内部的意见并不统一,共和党资深议员Gramm不支持该提案.有评论认为,如果不能取得Gramm的支持,估计该提案2002年内都无法获得通过.但6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一些事件,对该提案产生重大影响.其中,影响最大的是2002年6月25日公布的世界通信(WorldCom)38亿美元假账事件.如果说,安然,环球电讯等公司丑闻令美国社会震惊,那么,世界通信赤裸裸的假账令美国社会愤怒.6月26日,布什总统承诺要推进对世界通信事件的调查,并将相关人员"绳之以法", 7月9日,布什总统专程到华尔街发表演讲,宣布成立由司法部副总检察长(Deputy Attorney General)为主席的"公司舞弊惩治工作组",加大对公司高管人员涉及舞弊问题的刑事责任.同时,布什也要求国会在7月底休会前能够提交让其签字生效的法案.这一切,都促成了参议院最后快速通过对S2673的审议,并将其并入HR 3673.这样,修正后的草案篇幅又增加了一倍多,内容也发生了较大变化,从原来的18章压缩为10章,删除了对有关投资银行,律师等的讨论,将S2673的内容与第四稿的内容进行合并,如第8章"公司及舞弊罪的责任"(Corporate and Criminal Fraud Accountability),第9章"严惩白领犯罪" (White-collar crime penalty enhancements)都是直接来自S2673;将原先数章讨论的内容如对审计行为的不当影响,非法证券收入的测定与没收,内部人交易等并入"公司责任"(corporate responsibility)一章;正式确定监管会计职业的权威机构名称为"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 unting Oversight Board),并对该机构的具体运作加以限定.本次修订稿基本确立了SOX法案最终版本的基调.7月17日,参议院任命了由Sarbanes等9名参议员作为该项法案的主要评议人(conferee),负责与众议院进行沟通,进行后续的修订.众议院同时也在采取相应的行动.7月15日,众议员Sensenbrenner提交了一份关于强化公司高管层舞弊责任的议案,16日获得众议院高票通过,通过的名称为"公司舞弊责任2002法案"(Corporate Fraud Accountability Act of 2002),并同时提交参议院司法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the Judici ary)进行讨论.该法案最终也并入HR 3673,成为最终法案的第11章.7月17日,由参议院修改的法案被返回给众议院.不知是出于对众议院荣誉的维持,还是出于对自身荣誉的维护,Oxley要求全体众议员一致否决参议院的修改,并专门举行一个会议(a conference).当天的辩论结果是:将法案提交会议讨论,同时,任命了以Oxley为召集人的10位评议人.此外,众议院还就该法案的一些具体章节(如306,904,108,109等)任命了专门的成员作为评议人,要求对这些部分给出具体的修改意见.由于美国总统布什多次要求国会加快立法进程,并要求国会在8月份休会前能够提交一份最终法案让总统签署,因此,国会参众两院都在尽快协调双方之间的差距.自19日起,众议院的相关成员与参议院的会议成员举行会议,对相互分歧进行辩论,并于24日完成了对法案的修改.7月25日,该修正稿以高票分别在参众两院通过,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字,SOX Act正式成为美国的一项法律.二,SOX法案的主要内容最后修订完稿的SOX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 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伙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对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进行限定以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雇员等来提高SEC的执法能力.第8至第11章主要是提高对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比如,针对安达信销毁安然审计档案事件,专门制订相关法律,规定了销毁审计档案最高可判10年监禁,在联邦调查及破产事件中销毁档案最高可判20年监禁;为强化公司高管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要求公司高管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宣誓,并就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分别设定了10年或20年的刑事责任.除上述两个部分外,法案第七章要求相关部门在SOX法案正式生效后的指定日期内(一般都在6个月至9个月)提交若干份研究报告,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信贷评级机构,市场违规者,(法律的)执行,投资银行等研究报告,以供相关执行机构参考,并作为未来立法的参照.按照法案的要求,这些报告都已经完成.美国2001年至2002年度所爆发的各项公司丑闻事件中,企业管理层无疑应当负有最主要的责任,因而,SOX法案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明确公司管理层责任(如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评估等),尤其是对股东所承担的受托责任,同时,加大对公司管理层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企业会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人员在这些事件中的负面作用,不容否定,比如,安然通过复杂的"特殊目的主体"安排,虚构利润,隐瞒债务,而世界通讯则是赤裸裸的假账,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成为SOX法案的另一个主要内容,法案的要求包括:建立一个独立机构来监管上市公司审计,审计师定期轮换,全面修订会计准则,制订关于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标准,要求管理层及时评估内部控制,更及时的财务报告,对审计时提供咨询服务进行限制等.并且,从全部法案的次序安排来看,这些内容排在前三章,而篇幅也超过2/3.因而,SOX法案更像一个会计改革法案.该法案前后被用过多个名称,其中之一就是"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三,SOX法案:中期评估由于SOX法案的正式生效是2002年7月30日,到2004年初也不足两年.应当说,该法案的影响尚未充分发挥,因此,现在就评价该法案及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为时尚早.下面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法案制订本身以及该法案的短期影响.(一)法案的制订过程:匆忙诚如上述,2001年12月2日安然公司申请破产保护;2002年1月10日,安达信公开承认销毁了与安然审计有关的档案.很快,安然公司丑闻转化为会计丑闻.安达信成为人们谈论的焦点.由于2002年事关中期选举,有效利用公司丑闻事件所产生的"机会",是政治家的必然选择.因此,从国会众议院,参议院,到美国总统,都尽力显示他们对公司丑闻事件的重视程度,并力图向公众表明他们在努力工作,以求解决相关问题.比如,在SOX法案最后提交投票表决的讨论会上,参议员Gramm(该项法案的主要反对者)认为,美国奇特的政治制度决定了:一旦社会上发生重大事件,尽管议员们并不一定知道答案,也不一定了解很多情况,但选民们都期望议员要有所行动.在SOX法案最终通过之前,参众两院两个委员会先后提交的相关法案就有十多起.特别是由于世界通讯巨额假账丑闻爆出,"(美国)政治风暴急剧上升,道·琼斯指数跳水,大家都普遍认为国会应当有所行动,并且越快越好.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几个原来已经提交讨论的议案被拼接起来,成为SOX法案"(Perino, 2002).在法案制订过程介绍部分也提及,美国总统布什对该法案也非常关注,他本人为了改变外交和战争总统形象,塑造一个重视并擅长国内事务和经济问题的新形象,以利其未来竞选连任,还专门推出一个关于美国公司责任的专题"运动",从2002年1月10发表讲话要求改革养老金的规定以及公司披露的准则起,不断推出有关公司责任的讲话与呼吁,包括世界通讯丑闻后立即表示要彻底调查.在SO X法案制订过程中,布什总统还多次催促,要求国会尽快提交草案让其签字,并明确表示要求国会在7月底休会前,一定要送交草案.美国国会参众两院在最后就该法案准备投票前的辩论中,很多人都反复提到这一点.最终通过的SO X法案,也被媒体批评为一种"本能的"反应(knee-jerk reaction).换言之,它很难说是一种深思熟虑的产物.(二)法案本身:重点突出,逻辑混乱中国有句古话:慢工出细活.与之相对应,赶工只能是粗糙.将之用于SOX 法案,虽然有点夸张,但总体应是恰当的.如上所述,SOX法案是一种情绪下的产物:美国社会普遍对公司高管的腐败行为感到愤怒.比如,2002年7月25日,Adelphia公司的前首席执行官J ohn Rigas被公开逮捕.按照媒体的报道,J. Rigas的律师曾经与司法部协商,要求让J. Rigas去司法部指定的地点"报到",但司法部拒绝了这一要求,J. Ri gas也以78岁高龄成为美国近20年来第一起"戴手铐游街"的公司高管.美国司法部的副总检察长,布什总统任命的"公司舞弊惩治工作组"负责人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公司高管(非法占有公司财产)与普通的市井小偷并无两样,(公开逮捕他们)是惩治公司犯罪行为的一种恰当方式.正因为如此,SOX法案的一个重点就是强化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比如,SOX法案第9 06节"财务报告的责任"规定,公司高管明知财务报告存在虚假内容而宣誓,可判罚款500万美元或/和最高20年监禁.SOX法案的另一个重点就是加强对会计职业的监管,这一背景在前面已经提及,这里不再重复.SOX法案本身的内在逻辑混乱,体现在多个方面.首先,该法案是若干个法案拼接的产物,比如,第8,9章来自原S2673,第11章来自原HR5118,同时,还吸收了S2004的部分内容.由于最终的SOX法案是若干个法案的拼接与综合,其内容与表述上存在重复,是一种必然现象.特别是有关公司高管和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部分,分别散见于第8,9和11章.也就是说,同一份文告先后有三个部分讨论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话题,重复不可避免,个别地方出现自我不一致,也有规定与现行法律不一致.此外,关于公司高管对财务报告真实性的责任,第302节的表述与第906节的表述也不完全一致.(三)法案的实施效果:初步检验由于SOX法案实施时间很短,对其进行检验,缺少必要的观察值和观察区间,任何检验只能是初步的.诚如上述,SOX法案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责任,以保护公众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免受公司高管及相关机构的侵害,其内在逻辑思路是:提高公众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可以有效地保护公众公司投资者的利益;而强化公司高管的财务报告责任,提供外部审计的独立性等,将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的质量.SOX法案给出的很多内容与规定都是与此相关的.究竟SOX法案是否提高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将有待未来的市场来检验.在相关的文献中,没有找到太多的检验文献.Cohen et al (2003)针对SOX法案颁布前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进行检验.他们首先收集美国公司1987年至2001年第二季度之前(安然事件于当年10月份开始引爆)公司盈余管理的数据,数据表明:公司盈余管理不断上升.然后,他们又收集了SOX法案通过之后的相关数据(2002年第三季度至2 003年第二季度),发现盈余管理出现明显下降,会计信息质量明显上升.SOX法案第2章专门讨论审计独立性,并提出若干措施,其中之一是禁止会计师事务所向同一个客户既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咨询服务.Lai (2003)的研究发现,SOX法案实施之后,审计师更愿意提供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且,公司报告利润中盈余管理的程度降低.他的发现支持SOX法案提高审计独立性的推断.Li et al (2003)的检验采取不同的视角.他们对SOX法案及其相关事件进行分析,选择了20个相关的事件日.他们认为,由于SOX法案的中心内容之一就是强化审计委员会,限制盈余管理(提高信息质量).如果市场能够充分预期SOX法案的影响,那么,那些盈余管理较高,审计委员会独立性较差的上市公司,其市场反应应当与盈余管理较少,审计委员会独立性较强的上市公司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他们的经验结果不能显著地支持其推论.作者最后认为,S OX法案的通过,只不过是对市场上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加大的会计舞弊事件的本能反应,它所包含的内容更多地是政治家的口号与煽动,而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改革(more rhetoric than reform).四,有关争论有关SOX法案的争论,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对会计职业所存在的问题,究竟应当由政府监管还是由市场自身来解决;第二,加大公司高管与会计职业的法律责任,无疑是应当的,但是,法律责任究竟应当有多大过高的法律责任是否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会计职业产生负面影响市场竞争抑或政府监管,是经济学所关注的一个核心话题.赞成市场竞争的经济学家包括科斯(R. Coase),斯蒂格勒(G. Stigler),弗里德曼(M. Freed man)等.尽管各自的理论并不完全一致,但他们都普遍认为充分竞争的市场本身能够自动达到均衡,比如科斯有关交易成本与企业规模的理论,就隐含了市场能够自动达到最佳企业规模的思想;斯蒂格勒有关政府管制的研究表明,政府管制并没有提高效率,却增大了社会运行的成本.他还专门研究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作用;弗里德曼同样也是自由市场理论的忠实支持者,他认为,私有企业经营失败的结局是破产和倒闭,而政府经营企业的失败,不是破产和倒闭,而是扩张(Sullum, 2002).他的这一思想被用来反对"9·11"之后美国政府准备资助航空业的提案,认为这种救助不能解决问题.美国现任总统布什在2004年1月的国情咨文中在宣传其减税政策时也认为:美国人民比政府能够更有效地使用资源.在企业经济学领域,阿尔钦(A·Alchian)所提出的经济学达尔文主义, 简森(M·Jensen)等所提出的代理理论,都包含了市场有效且市场机制能够自动实现最佳均衡安排或结果.但是,周期性的市场危机事件表明,市场会失效.而资本市场,现代社会的新闻机制等,在相当程度上放大了市场失效的社会影响,从而加深了人们对市场失效的"记忆".因此,市场危机事件成为政府介入的最好"借口".1929-1933年经济危机产生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本次安然等系列公司危机事件以及安达信审计失败,催生了一个独立机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这些机构运行都需要相应的费用,无论这种费用的来源如何,最终都成为社会成本,加大了经济运行的费用.SOX法案第109节就规定:那些使用到会计准则及被PCAOB监管的公司,都应当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政府管制是否能够纠正市场失效,仍然是一个存有争议的话题,但是,政府管制的一些负面效应却是人所共知的.比如,在SOX法案讨论过程中,参议员Gramm就认为,政府或许干预过度了.他认为,成立PCAOB或许是必要的,但政府具体限定PCAOB的职责与工作,可能存在问题,因为,PCAOB是由相关专家组成,他们比国会议员对该问题有更大的发言权.另外,他对SOX法案本身也不无担心,他认为,一旦由国会通过一项法律,如果应用中发现不当,再来修改将费时费力,其经济后果难以估量.他以金融领域的一个法规(Glass-St eagall)为例,认为该项法规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应当修改,但直到1999年才被修订.最后,他还担心:由于该法案将适用16 254家公众公司,并不是每个公司都象通用汽车那样的规模,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审计师向其客户提供咨询服务,会加大中小企业的成本.他举例说:一家在NASDAQ上市的规模不大的公司,其CEO是工程技术背景,对会计一无所知;现在公司需要招聘会计负责人,他本来可以让其审计师帮助面试并判断某人是否合格.按照新的法案,他只能重新找另外一个机构帮助完成这项工作,企业的成本必然会上升.G ramm担心的另外一个问题是:PCAOB掌握了一部分人——会计从业人员的谋生权利,他们可以吊销会计从业人员的谋生权利,这种权利一旦被滥用,其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应当设定一些措施,防止这种权利被滥用.SOX法案的另外一个特色就是加大公司高管及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在美国这样一个以判例法为主体的法律框架内,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就已经开始用成文法的体例对资本市场进行约束.但SOX法案前所未有地将公司高管和会计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用成文法的方式明确加以限定,比如,给公司高管人员处以最高20年监禁,最高500万美元的罚款等(第906节).以往的经验证明,法律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提高会计职业质量(K othari, Lys and Watts, 1988).但是,过高的法律风险,也会造成一种特殊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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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班斯法案出台2001年11月下旬,美国最大的能源企业安然由于各种丑闻事件的爆发而宣告破产。
安然公司的破产并非偶然,公司治理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出现的严重问题是其根本原因所在。
首先,我们从安然的故事中看到了一个缺乏责任的董事会。
如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肯莱利用个人的影响通过巨额资助竞选。
此外,公司与董事利益相互交织互相利用安然公司签订了多份与独立董事的咨询服务和产品销售的业务合同,还向独立董事任职的非盈利机构大量捐款。
这种利益交织的情况下独立董事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形同虚设。
在缺乏监督和制约的条件下,公司就会被个人操纵和利用成为内部人牟取个人利益的手段。
另一个扮演着不光彩角色的是安达信公司。
安达信从20世纪80年代中开始承担安然的外部审计业务到90年代又承担了其内部审计业务。
这样,安达信一手为安然作帐,用另一手为其查帐。
他们既没审计出安然虚报盈利,也没发现其巨额债务,年年出具合格的审计意见。
事情并不是被误导和蒙骗那么简单,关键在于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当会计师事务所为同一个客户同时提供审计和咨询两种服务时,其审计的独立性就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包括安然在内的一系列公司假账丑闻的发生,已经不是个别公司的问题,而是美国公司制度的缺陷。
这个缺陷主要表现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平衡和外部监督的缺失。
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于2002年7月30日正式出台。
它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宗旨,对惩治公司财务欺诈、规范企业行为和加强资本市场监管等方面做出了更加严厉、更加全面的规定。
萨班斯法案内容SOX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第8至第11章主要是提高对公司高管及白领犯罪的刑事责任。
该法案有三个方面备受关注:一是建立一个由5个成员组成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市审计服务进行监管;二是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造假予以重罚。
公司CEO和CFO必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宣誓,如果提供不真实的财务报表,将会面临10到20年的监禁,以及100万到500万美元的罚款,按刑期而论,财务报表造假的严重性和持枪抢劫相当;三是公认萨班斯法案中最严苛、最复杂、执行成本最高的404条款,该条款规定,在美上市企业必须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监督五个部分。
内部控制活动的记录不仅要细化到诸如产品付款时间之类的细节,而且对重大缺陷都必须予以披露。
该法案的产生将使得中国内地在美上市企业受到以下冲击: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冲击是,中国企业在美上市的维持成本将大幅飙升。
根据国际CFO组织对美国321家本土上市企业的调查,这些企业在第一年实施萨班斯法案404条款的平均成本超过460万美元,包括35000小时的内部人工投入,以及130万美元的软件费用、外部顾问费用和额外审计费用。
著名的通用电气公司为此花了3000万美元来完善自己的内部控制系统。
因此相关机构预测,中国内地在美上市企业仅在第一年内执行萨班斯法案的费用就将高达两亿美元。
第二,以萨班斯法案为依据,针对中国在美上市公司的集体诉讼案件数量极有可能攀升。
迄今为止,已经有中国人寿、中航油、UT斯达康、前程无忧网、空中网、网易、中华网等中国企业被美国投资者提起集体诉讼。
这些企业的一些行为被投资者认为违背了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
一旦萨班斯法案开始实施,投资者除了继续在证券法或证券交易法的框架下对中国企业提起诉讼外,还能同时在萨班斯法案的框架下对中国企业提起诉讼,一方面中国企业被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和败诉的可能性将会增大;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一旦被判败诉,相应的赔偿额将会大幅上升。
作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该如何来应对这一新法案?流程管控在诸多繁杂工作中,流程梳理无疑是第一步。
萨班斯法案中“404条款”要求每个公司都要将公司任何一个岗位的职务、职责描述得一目了然,还要保证在对交易进行财务记录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
在央企传统管理模式中,由于不重视流程,交易和决策过程往往缺少记录,一些决策甚至考拍脑袋进行。
在这样一种模式下,要想适应萨班斯法案,必将引起企业整体控管流程的重组,人员岗位职责的改变。
因此,对于企业内部流程梳理、加强财务投资监管、协调内部资源分配、提高管理透明度等方面都将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对于中国移动这样的大型企业来说,如果要真正实施萨班斯法案的话,将涉及涵盖企业经营、IT系统控制、投融资管理、财务监控、法律法规监督等13个大类、38个细项。
为了配合整个项目的实施,中国移动从流程入手,从公司总部到试点省级公司均成立了专项运营小组,挑选出大量的专业人员专门负责整个项目试点工作,并且引入毕马威公司作为执行顾问,对试点工作以及未来的全面正式运营提供指导和规范。
明确母子集团各职责自权限以及各项工作的运作流程,是开展内部管控体系建设的基础。
中国移动从组织流程梳理入手,首先明确自身战略定位以及为了完成这个战略所需集团的职责权限。
通过流程的梳理,一方面,明确了母子公司在职责方面的各自权限,另一方面则明确了企业的整个业务流程,为后续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以及风险管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改革内部控制体系适应萨班斯法案要求,改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制度化生存提出了更高更严更细的要求,也预示着在美上市的中国企业将要展开新一轮的管理变革。
在这方面,作为世界500强在美上市的中国石化早已采取实际行动“备考”萨班斯法案。
中国石化的准备工作就是在流程梳理之后,以编制内控制度,建立统一的内控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主线开展的。
通过成立内控手册编制领导小组,组建由各个部门参加的7个专业小组负责编制内控制度,并要求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近年来,中国石化适应国际化发展和《中国石化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全面推进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加强以应对萨班斯法案为主要内容的内控体系建设,并使之成为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中国石化制度体系遵循中国石化的法律形态、组织形态和管理形态,将传统的管理模式与现代国际惯例、法规相结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营业绩,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为目标,以股份公司颁发的《内部控制手册》为主要内容,建立统一规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使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成为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包容性很强的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时相互联系、相互监督的管理体系,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防范风险所采取的管理措施。
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是建立严格的内部制衡机制,特别是内部会计控制,设计合理有效的组织机构和职务分工,实施岗位责任分明的标准化业务处理程序。
中国石化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形成较为系统的既互相制约又具有纵横交错关系的统一整体,确保各部门和各岗位均能按特定的目标相互协调地发挥作用,最终实现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中国石化内部控制体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合规性原则。
合规性是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股份公司上市地(上海、香港、纽约、伦敦)证券监管机构有关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二是全面性与系统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涉及中国石化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其内部监管和控制贯穿于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并涉及全体员工。
中国石化每一个员工既是内部控制的主体,又是内部控制的客体;既要对其负责的作业实施控制,又要受到其他人员或制度的监督与制约。
三是内部牵制及不相容原则。
内部牵制是指在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以及各岗位之间所建立的互相验证、互相制约的关系,属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特征是将有关责任进行分配,使单独的一个人或一个部门对任何一项或多项经济业务没有完全的处理权,必须经过不相容的其他部门或人员的验证、核对和制约。
四是权责明确、奖惩结合原则。
根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能与性质,明确各部门及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并赋予相应的权限,制定操作规则和处理程序,确定追求、查处责任的措施与奖惩办法等,使权有所属,责有所归,利有所享,避免发生越权或互相推诿的现象。
五是成本效益原则。
在内部控制活动中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就是要力争以最少的控制或最低管理成本获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要实行有选择的控制;要努力降低控制成本,尽量精简机构和人员,改进控制方法和手段,提高效率。
六是可操作性原则。
内部控制必须符合中国石化实际,无论是业务流程控制点的设置,还是授权项目权限的确定,都要考虑实际管理工作中是否可行,保证其可操作性。
七是包容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是依据中国石化现行各项管理制度,为控制风险而编制的一系列业务流程控制体系,内容涵盖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监督检查等方方面面。
内部控制制度力求避免与其他制度相矛盾,尽可能包容不同企业现有的内控制度。
对确实脱离实际的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应及时修改、完善,并以《内部控制手册》规定为准。
八是信息反馈原则。
确定与控制工作有关的人员在信息传递中的任务与责任,规定信息的传递程序、收集方法和时间要求等事项,建立严密的记录、报告等信息反馈系统。
中国石化每年统一组织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综合检查。
依据《内部控制手册》,对各单位适用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根据适用的每个控制点分值,量化各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结果。
实施内控制度是减少风险、避免损失、规范企业管理的重大措施,各企业都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改进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继续大力完善内部控制,努力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推行内控的自觉性。
要清醒地认识到实施内控既是依法治企,规避风险,规范企业管理的要求,也是遵守国内外资本市场法则的必然要求。
通过推行内控制度,能有效解决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弥补基层企业管理方面的漏洞,最终使企业管理从“人治”过渡到“法治”上来;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自内控实施以来,企业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要看到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作风不踏实,身子沉不下去,贯彻总部指示不认真等。
这些问题不加以解决就会影响全局。
特别是当前原油价格高企,炼油、化工板块面临巨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必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依靠内控手段,严控投资,化解困境;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内控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十分重视,保证执行内控不走样,同时要加强领导协调、培训检查、同步监督和推进内控的基础工作。
2005年6月20日至7月20日,中国石化组织了15个检查组,对65家企业在内控制度中流程控制和权限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分别量化评价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