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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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汽车产品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表2 导线公称截面积及对应最小拉力
导线公称截面积,mm2
0.30
0.50
0.85
1.00
1.50
2.00
2.50
3.00
4.00
5.00
6.00
最小拉力,N
4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60
30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60
500
4.6.3 端子与导线压接处的横截面应符合QC/T 29106的要求。
4.7 电线束的包扎
JB/T 6313.1 电工铜编织线 一般规定
JB/T 6313.2 电工铜编织线 斜纹编织线
JB/T 6313.3 电工铜编织线 直纹编织线
JB/T 8139 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电线)
QB/T 2443 钢卷尺
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4 汽车用低压电线的颜色
QC/T 29010 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4.8 端子与电线之间的电压降
端子和电线之间的电压降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
表3 端子与电线之间的电压降
导线截面积,mm2
试验电流,A
电压降,mV
导线截面积,mm2
试验电流,A
电压降,mV
0.50
5
3
3.00
35
18
0.85
10
5
4.00
35
18
1.00
15
8
5.00
40
20
1.50
20
11
6.00
40
≤20
2.00
30

QCT29106-2004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T29106-2004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T 29106-2004 (2004-02-10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9106-1992前 言本标准是QC/T 29106-19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的修订版本。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以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同行业的企业标准为主要参考对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C/T29106-1992。

本标准与QC/T 2910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引用标准GB/T 13527.2、HG 2196、QB/T 2423和QC/T 238。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干区"、"湿区"、"刺破连接",并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增加了压接接点横断面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导体标称截面积规格和与其对应的拉力值。

——增加了密封塞压接的技术要求。

——对电线束的使用环境温度、耐高低温性能、耐湿热性能、耐振动性能、耐盐雾性能及对应的试验方法作了修改。

——增加了耐温度变化性能要求。

——将耐油性能要求改为耐工业溶剂性能要求。

——出厂检验增加了"接点防水"、"无焊料焊接接点撕裂力"、"密封塞压接"项目的检验。

——对型式检验产品的抽样方法、编组、检验项目和检验顺序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姜树森、张杰、钱程。

QC/T 29106-2004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Q-FTA036—2005汽车产品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FTA036—2005汽车产品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6 检验规则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定期检验、型式检验和本公司进货检验。
6.1 出厂检验
6.1.1 电线束须经分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QC/T 29013 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
QC/T 29106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FT A095 汽车产品电连接技术条件
Q/FT B102 车辆产品零部件追溯性标识规定
3定义
本标准采用QC/T 29106规定的术语。
4 技术要求
4.1 电线束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与技术文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本标准由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电器所负责解释。
汽车产品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用低压电线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各类汽车、低速货车(包括拖拉机变型运输机,下同)电气设备之间电路连接用的低压电线束(含单根线)(以下简称“电线束”)。
5.4 电压降试验
5.4.1 按图1及图2所示,在接线片夹住导线端头与其后面75 mm导线处(剥去绝缘层挂锡)的两点之间测量电压降。扣除75 mm长的导线电压降后即为导线与接头间的电压降。每台电线束应检测5根不同规格的导线接头,应符合4.8的规定。
220V12V
图1 测量电路
75 mm75 mm
图2 电压测量点
——贮存要求更加具体;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按国家标准要求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所规定的检验规则是一项基本要求,各类检验具体实施时允许与本标准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但其抽样方法、判定原则、检验项目至少不得低于本标准检验规则的相应规定。对于本公司暂时不具备检测能力的检验项目,应要求供方每次送货时提供其有效的出厂检验报告。

QCT 29106-2004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T 29106-2004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T 29106-2004(2004-02-10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9106-1992前言本标准是QC/T 29106-19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的修订版本。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以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同行业的企业标准为主要参考对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C/T29106-1992。

本标准与QC/T 2910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引用标准GB/T 13527.2、HG 2196、QB/T 2423和QC/T 238。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干区"、"湿区"、"刺破连接",并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增加了压接接点横断面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导体标称截面积规格和与其对应的拉力值。

——增加了密封塞压接的技术要求。

——对电线束的使用环境温度、耐高低温性能、耐湿热性能、耐振动性能、耐盐雾性能及对应的试验方法作了修改。

——增加了耐温度变化性能要求。

——将耐油性能要求改为耐工业溶剂性能要求。

——出厂检验增加了"接点防水"、"无焊料焊接接点撕裂力"、"密封塞压接"项目的检验。

——对型式检验产品的抽样方法、编组、检验项目和检验顺序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姜树森、张杰、钱程。

QC/T 29106-2004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qc t 29106-2019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doc

qc t 29106-2019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doc

qc t 29106-2019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前言本标准是QC/T29106-19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旳修订版本。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以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同行业旳企业标准为要紧参考对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C/T29106-1992。

本标准与QC/T29106-1992相比,要紧变化如下:——增加了引用标准GB/T13527.2、HG2196、QB/T2423和QC/T238。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干区”、“湿区”、“刺破连接”,并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相应旳规定。

——增加了压接接点横断面旳技术要求。

——增加了导体标称截面积规格和与其对应旳拉力值。

——增加了密封塞压接旳技术要求。

——对电线束旳使用环境温度、耐高低温性能、耐湿热性能、耐振动性能、耐盐雾性能及对应旳试验方法作了修改。

——增加了耐温度变化性能要求。

——将耐油性能要求改为耐工业溶剂性能要求。

——出厂检验增加了“接点防水”、“无焊料焊接接点撕裂力”、“密封塞压接”项目旳检验。

——对型式检验产品旳抽样方法、编组、检验项目和检验顺序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要紧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姜树森、张杰、钱程。

QC/T29106-2004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旳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那么、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旳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旳条款通过本标准旳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旳条款。

凡是注日期旳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旳修改单(不包括勘误旳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鼓舞依照本标准达成协议旳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旳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旳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2003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旳逐批检验抽样打算GB11121汽油机油GB17930车用无铅汽油GB/T13527.2软聚氯乙烯管(电线绝缘用)HG/T2196机动车辆用橡胶材料JB/T6313.1电工铜编织线一般规定JB/T6313.2电工铜编织线斜纹编织线JB/T6313.3电工铜编织线直纹编织线JB/T8139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电线)JJG4钢卷尺QB/T2423聚氯乙烯(PVC)电气绝缘压敏胶粘带QC/T238汽车零部件旳储存和保管QC/T413-2002汽车电气设备差不多技术条件QC/T414汽车用低压电线旳颜色QC/T417.1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汽车部分)QC/T417.3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3部分:单线片式插接件旳尺寸和专门要求QC/T417.4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4部分:多线片式插接件旳尺寸和专门要求QC/T417.5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5部分:用于单线和多线插接器旳圆柱式插接件旳尺寸和专门要求QCn29010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29013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纳以下及QC/T417.1中旳定义。

QC T 29106-2004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 T 29106-2004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T 29106-2004(2004-02-10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9106-1992前言本标准是QC/T 29106-19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的修订版本。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以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同行业的企业标准为主要参考对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C/T29106-1992。

本标准与QC/T 2910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引用标准GB/T 13527.2、HG 2196、QB/T 2423和QC/T 238。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干区"、"湿区"、"刺破连接",并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增加了压接接点横断面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导体标称截面积规格和与其对应的拉力值。

——增加了密封塞压接的技术要求。

——对电线束的使用环境温度、耐高低温性能、耐湿热性能、耐振动性能、耐盐雾性能及对应的试验方法作了修改。

——增加了耐温度变化性能要求。

——将耐油性能要求改为耐工业溶剂性能要求。

——出厂检验增加了"接点防水"、"无焊料焊接接点撕裂力"、"密封塞压接"项目的检验。

——对型式检验产品的抽样方法、编组、检验项目和检验顺序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姜树森、张杰、钱程。

QC/T 29106-2004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是指安装在汽车中,用于传输低压电信号和电力的线束系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汽车用低压电线束的技术条件:
1. 电线材料:
-电线应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高质量、耐久的绝缘材料,如聚氯乙烯(PVC)或交联聚乙烯(XLPE)等。

-绝缘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耐磨损性和抗化学腐蚀性。

2. 导体规格:
-导体应采用导电性能良好的铜材质,确保电流传输效率高。

-根据所需电流及负载要求,确定合适的导体截面积和线径。

3. 绝缘层厚度:
-绝缘层的厚度应根据电线的额定电压和环境条件来确定,以确保防止电线短路或绝缘击穿。

4. 温度等级:
-电线束应符合特定温度等级要求,以保证在不同工
作环境下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常见的温度等级包括80℃、105℃和125℃等。

5. 阻燃性能:
-为确保在汽车发生火灾时电线束不会加剧火势,电线束应具有良好的阻燃性能。

-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低烟无卤(LSZH)材料可用于提高电线束的阻燃性能。

6. 抗振动和耐久性:
-由于汽车运行中存在振动和冲击,电线束应具备良好的抗振动和耐久性,以保持稳定的电信号传输和使用寿命。

7. 标识和色彩:
-电线束上应有清晰易读的标识,包括电线规格、颜色代码和制造商信息等。

-不同功能的电线可以使用不同的颜色代码,便于安装和维护。

请注意,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技术条件,实际汽车用低压电线束的技术条件可能因所在地区、汽车制造商的
要求和特定应用而有所不同。

建议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详细的技术要求和测试,以确保电线束的质量和符合使用要求。

QJQ4002.5-2010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JQ4002.5-2010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适用范围: 所有车型
标题: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编号 Q/JQ 4002.5-2010
第4页 共 40 页
3 术语及定义
3.1 干线 main stem 电线束中两根或两根以上电线包扎在一起的部分(如图 1 所示)。
3.2 支线 lateral 电线束中电线的末端没有包扎的部分或单根电线(如图 1 所示)。
3.3 分支点 embranchment point 电线束中干线与干线或干线与支线中心线的交点(如图 l 所示)。
3.4 接点 juncture 电线与电线的连接点(如图 1 所示)。
3.5 端子 terminal 插接件和接头的统称。
3.6 干区 desiccation bound 安装在驾驶室、乘员室、行李舱内等部位的电线束不需做特殊防水防护处理的区域。
3.7 湿区 damp bound 除干区以外,电线束需做特殊防水防护处理的区域。
3.8 刺破连接 SKT 端子将电线绝缘层刺破与电线导体相接,达到良好的电接触并具有一定抗拉力的连
接方式。
图1 3.9 插接件 connector
插头和插座的统称。
适用范围: 所有车型
标题: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4.2.3 接点之间距离应≥20mm,接点与分支点之间距离应≥50mm。
4.2.4 电线与端子连接处需装绝缘套管时,绝缘套管长度应≥20mm。
4.2.5 波纹管及保护套管到插接件尾部的尺寸应≤30mm,插接件尾部未包扎线束的尺寸
应≤20mm。
4.2.5 电线束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 1 规定。
电线束基本尺寸 L≤200
适用范围: 所有车型

汽车线束行业标准

汽车线束行业标准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11121汽油机油GB 17930 车用无铅汽油GB/T 13527.2 软聚氯乙烯管(电线绝缘用)HG 2196 机动车辆用橡胶材料JB/T 6313.1 电工铜编织线第一部分一般规定JB/T 6313.2 电工铜编织线第二部分斜纹编织线JB/T 6313.3 电工铜编织线第三部分直纹编织线JB/T 8139 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电线)JJG 4 钢卷尺QB/T 2423 聚氯乙烯(PVC)电气绝缘用压敏胶粘带QC/T 238 汽车零部件的储存和保管QC/T 413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T 414 汽车用低压电线颜色QC/T 417.1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一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汽车部分)QC/T 417.3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三部分单线片式插接件的尺寸和特殊要求QC/T 417.4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四部分多线片式插接件的尺寸和特殊要求QC/T 417.5车用电线束插接器第五部分用于单线和多线插接器的圆柱式插接件尺寸和特殊要求QCn 29010 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 29013 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及QC/T417.1中的定义。

3.1 干线如图1所示电线束中两根或两根以上电线包扎在一起的部分。

3.2 支线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如图1所示电线束中电线的末端没有包扎的部分或单根电线。

3.3 分支点如图1所示电线束中干线与干线或干线与支线中心线的交点。

QC T 29106-2004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 T 29106-2004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C/T 29106-2004(2004-02-10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9106-1992前言本标准是QC/T 29106-19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的修订版本。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以德国、法国、韩国等国家同行业的企业标准为主要参考对象。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C/T29106-1992。

本标准与QC/T 29106-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引用标准GB/T 13527.2、HG 2196、QB/T 2423和QC/T 238。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干区"、"湿区"、"刺破连接",并在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相应的规定。

——增加了压接接点横断面的技术要求。

——增加了导体标称截面积规格和与其对应的拉力值。

——增加了密封塞压接的技术要求。

——对电线束的使用环境温度、耐高低温性能、耐湿热性能、耐振动性能、耐盐雾性能及对应的试验方法作了修改。

——增加了耐温度变化性能要求。

——将耐油性能要求改为耐工业溶剂性能要求。

——出厂检验增加了"接点防水"、"无焊料焊接接点撕裂力"、"密封塞压接"项目的检验。

——对型式检验产品的抽样方法、编组、检验项目和检验顺序作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姜树森、张杰、钱程。

QC/T 29106-2004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106-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引用标准GB 484车用汽油GB 485 QB汽油机润滑油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祥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9328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电线)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ZB T35 002汽车用低压电线的颜色ZB T36 003汽车用片式插接件QCn 29009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QCn 29010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 29012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 29013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JB 2572铜编织线JJG 4钢卷尺3 术语3.1 干线电线束中两根或两根以上电线包扎在一起的部分。

3.2 支线电线束中电线的末端没有包扎的部分或单根电线。

3.3 分支点电线束中干线与干线或干线与支线中心线的交点。

3.4 接点电线与电线的连接点。

3.5 端子接插件和接头的统称。

4 技术要求4.1 电线束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线束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干线和保护套管长度不小于100mm,并为10的倍数,如100、110、120mm 等。

4.2.2 支线长度不小于50mm。

4.2.3 接点之间,接点与分支点之间距离不小于20mm。

4.2.4 电线与端子连接处的绝缘套管长为20±5mm。

4.2.5 电线束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4.3 电线与端子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4.3.1 电线束中电线颜色应优先采用ZB T35002中规定的颜色。

4.3.2 接头应符合QCn 29010和QCn 29013的规定。

汽车低压线束要求和测试技术条件

汽车低压线束要求和测试技术条件

汽车低压线束要求和测试技术条件
汽车低压线束是指车辆中用于传输低电压信号与电力的线束系统。

其要求和测试技术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电气性能要求:低压线束的电气性能要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包括电阻、电容、电压、电流等参数的要求。

测试技术条件包括使用合适的测试设备进行电阻、电容、电压、电流等参数的测量,并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对比。

2. 机械性能要求:低压线束的机械性能要能够满足车辆运行中的振动、温度变化等环境要求。

测试技术条件包括使用合适的设备进行振动测试、温度变化测试等,以评估线束的机械性能。

3. 绝缘性能要求:低压线束的绝缘性能要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线束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不发生电气短路等问题。

测试技术条件包括使用绝缘测试仪进行绝缘电阻测试、介电强度测试等。

4. 环境适应性要求:低压线束要能够适应不同的环境条件,如高温、低温、潮湿等。

测试技术条件包括使用温度箱等设备进行高温、低温、潮湿等环境适应性测试。

5. 可靠性要求:低压线束在车辆使用寿命内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不应发生断裂、接触不良等问题。

测试技术条件包括使用拉力测试机进行线束的拉力测试,使用接触电阻测试仪进行接触电阻测试等。

通过以上测试,可以确保低压线束的质量和性能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保证车辆的安全和可靠性。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通用技术条件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通用技术条件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通用技术条件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是汽车电气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电力传输、信号传递和控制功能。

为了确保汽车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的通用技术条件。

一、导线材料要求汽车用低压电线束的导线材料应采用优质的铜材料,以确保电流传输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导线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和耐腐蚀性能,以应对恶劣的工作环境。

二、绝缘材料要求低压电线束的绝缘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能够有效防止电流泄漏和短路。

常用的绝缘材料有聚氯乙烯(PVC)、交联聚乙烯(XLPE)等,选择合适的绝缘材料要考虑到工作温度、耐候性和耐磨性等因素。

三、外皮材料要求汽车用低压电线束的外皮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耐油性,能够抵御外界环境的侵蚀和物理损坏。

常用的外皮材料有聚氯乙烯(PVC)、聚氨酯(PU)等,选择合适的外皮材料要考虑到工作环境的特殊要求。

四、线束结构要求低压电线束应具备良好的线束结构,能够方便安装和维修。

线束内的导线应按照电气系统的布局进行合理的排列和分组,避免导线之间的交叉干扰和短路现象。

同时,线束的长度和形状也要根据汽车的布置和空间要求进行合理设计。

五、标识要求为了方便安装和维修,低压电线束上应标注清晰的标识,包括导线编号、颜色、功能等信息。

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用户能够准确识别和操作。

六、测试要求低压电线束应经过严格的测试和检测,以确保质量和性能符合技术要求。

测试内容包括导线的电阻、绝缘电阻、耐压等,同时还要进行可靠性测试,模拟各种工作环境和负载条件下的使用情况。

七、环境要求汽车用低压电线束要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的工作环境,包括高温、低温、潮湿、震动等。

因此,在设计和选择材料时要考虑到这些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确保电线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汽车用低压电线束通用技术条件的制定,旨在确保汽车电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通过对导线材料、绝缘材料、外皮材料、线束结构、标识要求、测试要求和环境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可以提高汽车用低压电线束的质量和性能,满足汽车行驶过程中的各种需求和要求。

汽车线束行业标准

汽车线束行业标准

汽车线束⾏业标准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适⽤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技术要求、试验⽅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储存。

本标准适⽤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电线束(含单根线)。

2引⽤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通过在本标准中引⽤⽽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本标准出版时所⽰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本标准的各⽅应探讨使⽤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于连续批的检查)GB 11121汽油机油GB 17930 车⽤⽆铅汽油GB/T 13527.2 软聚氯⼄烯管(电线绝缘⽤)HG 2196 机动车辆⽤橡胶材料JB/T 6313.1 电⼯铜编织线第⼀部分⼀般规定JB/T 6313.2 电⼯铜编织线第⼆部分斜纹编织线JB/T 6313.3 电⼯铜编织线第三部分直纹编织线JB/T 8139 公路车辆⽤低压电缆(电线)JJG 4 钢卷尺QB/T 2423 聚氯⼄烯(PVC)电⽓绝缘⽤压敏胶粘带QC/T 238 汽车零部件的储存和保管QC/T 413 汽车电⽓设备基本技术条件QC/T 414 汽车⽤低压电线颜⾊QC/T 417.1车⽤电线束插接器第⼀部分定义、试验⽅法和⼀般性能要求(汽车部分)QC/T 417.3车⽤电线束插接器第三部分单线⽚式插接件的尺⼨和特殊要求QC/T 417.4车⽤电线束插接器第四部分多线⽚式插接件的尺⼨和特殊要求QC/T 417.5车⽤电线束插接器第五部分⽤于单线和多线插接器的圆柱式插接件尺⼨和特殊要求QCn 29010 汽车⽤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和技术要求QCn 29013 汽车⽤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和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下列及QC/T417.1中的定义。

3.1 ⼲线如图1所⽰电线束中两根或两根以上电线包扎在⼀起的部分。

3.2 ⽀线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如图1所⽰电线束中电线的末端没有包扎的部分或单根电线。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

QJLY J7110446B-2012汽车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秘密级>编 制: 蒋人喜校 对: 赵禹 周永华审 核: 吴刚审 定: 陈文强标准化: 伍永会批 准: 韦兴民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前 言本标准替代了Q/JLY J7110446A-2011《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本标准与Q/JLY J7110446A-2011的主要差异为:——修改了4.2.5电线束基本尺寸极限偏差表1中支线极限偏差的尺寸;——修改了4.4.5端子与电线连接其拉力值表2中导体公称截面积以及和其对应的拉力;——修改了4.4.7端子与电线连接处的电压降的规定;——增加了4.20 电线束中使用双绞线,屏蔽线的要求;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电子电器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 赵 禹、周永华、蒋人喜、陈 潞。

本标准于2012年9月20日发布,2012年9月30日实施。

本标准所替代的标准版本更替情况为:——Q/JLY J7110446A-2011(2011年11月20日第一次修订)——Q/JLY J711301-2008(2008年9月10日首次发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和保管。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11121 汽油机油GB 17930 车用汽油 HG/T 2196-2004 汽车用橡胶材料分类系统 JB/T 6313.1-2011 电工铜编织线 一般规定 JB/T 6313.2-2011 电工铜编织线 斜纹编织线 JB/T 6313.3-2011 电工铜编织线 直纹编织线 JB/T 8139-1999 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电线) JJG 4-1999 钢卷尺 QC/T 238-1997 汽车零部件储存和保管 QC/T 413-2002 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 QC/T 414-1999 汽车用低压电线颜色QC/T 417.1-2001 车用电线束插接器 第1部分:定义、试验方法和一般性能要求(汽车部分)QC/T 730-2005 汽车用薄壁绝缘低压电线 QC/T 29010-1991 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T 29013-1991 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JLY J711175-2009 车内非金属件气味等级限值技术条件Q/JLY J7110195A-2010 汽车电线束插接器技术条件Q/JLY J7110335A-2011 汽车非金属材料阻燃性限值要求及试验方法Q/JLY J7110538A-2012 车内非金属材料气味性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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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29106-92汽车用低压电线束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用低压电线束(以下简称电线束)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标称电压低于50V的各种汽车用电线束(含单根线)。

2 引用标准GB 484车用汽油GB 485 QB汽油机润滑油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祥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 9328公路车辆用低压电缆(电线)ZB T35 001汽车电气设备基本技术条件ZB T35 002汽车用低压电线的颜色ZB T36 003汽车用片式插接件QCn 29009汽车用电线接头技术条件QCn 29010汽车用低压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 29012汽车用圆柱式电线插接件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QCn 29013汽车用蓄电池电线接头型式、尺寸和技术要求JB 2572铜编织线JJG 4钢卷尺3 术语3.1 干线电线束中两根或两根以上电线包扎在一起的部分。

3.2 支线电线束中电线的末端没有包扎的部分或单根电线。

3.3 分支点电线束中干线与干线或干线与支线中心线的交点。

3.4 接点电线与电线的连接点。

3.5 端子接插件和接头的统称。

4 技术要求4.1 电线束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2 电线束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 干线和保护套管长度不小于100mm,并为10的倍数,如100、110、120mm 等。

4.2.2 支线长度不小于50mm。

4.2.3 接点之间,接点与分支点之间距离不小于20mm。

4.2.4 电线与端子连接处的绝缘套管长为20±5mm。

4.2.5 电线束基本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4.3 电线与端子应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4.3.1 电线束中电线颜色应优先采用ZB T35002中规定的颜色。

4.3.2 接头应符合QCn 29010和QCn 29013的规定。

4.3.3 片式插接件应符合ZB T36003的要求。

圆柱式插接件应符合QCn29012的规定。

4.3.4 电线应符合GB 9328的规定。

铜编织线应符合JB 2572的规定。

4.4 端子与电线连接应优先采用压接方法,并符合下列要求。

4.4.1 采用压接方法时,端子应分别压紧在导体和绝缘层上,导体不应压断。

4.4.2 采用压接方法的端子与导体压接处的横断面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4.4.3 采用钎焊的方法时,不允许使用腐蚀性钎剂。

焊点应光滑,无漏焊、未钎透、钎剂夹杂等缺陷。

4.4.4 端子与电线连接应牢固,在规定的拉力下不损伤和脱开,其拉力值应不小于表2规定。

4.4.5 端子与电线之间的电压降应不大于表3规定。

4.5 接点应符合下列要求:4.5.1 采用压接方法时,接点表面绝缘应良好,导体不应压断。

4.5.2 采用钎焊方法时,不允许使用腐蚀性钎剂。

接点应光滑,表面绝缘良好,无漏焊、未钎透、钎剂夹杂等缺陷。

4.5.3 接点应牢固,在规定的拉力下不损伤和脱开,其拉力值应不小于表2规定。

4.6 电线束采用绝缘物包扎时,应紧密、均匀、不松散;采用保护套管时,无移位和影响电线束弯曲现象。

4.7 电线束中电线与端子连接处的绝缘套管应紧套在连接部位上,无脱开、移位现象。

4.8 电线束中电线及零件应正确装配,不应有错位现象,端子在护套中应到位,不应滑出。

4.9 电线束中线路导通率为100%,无短路、错路现象。

4.10 电线束使用环境温度为一25~70℃,经高、低温试验后应符合4.6、4.9条规定。

4.11 电线束经ZB T 35001中3.4条规定的湿热试验后,应符合4.6、4.9条规定。

4.12 电线束经ZB T 35001中3.5条规定的盐雾试验后,应符合4.9条规定。

4.13 电线束经频率为50Hz,加速度为9.8m/s2的振动试验后,应符合第4.4.4、4.5.3、4.6、4.7、4.9条的规定。

4.14 电线束经耐油试验后,应符合4.6、4.9条规定。

5 试验方法5.1 在具体试验方法中,如无其它规定时,试验在下述条件下进行:a.环境温度: 18~28℃;b.空气相对湿度: 45%~75%;c.大气压力: 86~106kPa。

5.2 电线束尺寸用符合JJG 4规定的钢卷尺检测。

5.3 电线束外观用目测法检查应符合4.4.1、4.4.3、4.5.1、4.5.2、4.6、4.7、4.8条。

5.4 电线与端子及接点的拉力用示值相对误差不大于1%的拉力试验机检测,拉力试验机夹头的位移速度为25~100mm/min。

5.5 端子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检验按下述方法进行。

5.5.1 试样制做将受检样品按图2所示位置(应避开端子的加强筋)截断后,把与电线连接的部分固定在树脂类物质中,试样横断面应无影响观察的缺陷。

5.5.2 试样检验将做好的试样用显微镜放大至少20倍,按附录A要求对照检验,必要时拍摄有标尺的照片。

5.5.3 检验数量按每条电线束端子总数的10%计算,但不得少于6个,如果端子总数不足6个。

则全检。

5.6 端子与电线之间电压降试验按QCn 29009中的电压降试验方法进行。

5.7 线路导通及短路、错路在专用检验台上进行。

5.8 低温和高温试验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5.8.1 将电线束放入从室温开始的低温箱内,降温到-25±2℃时保持2h后取出,全部绕在金属圆棒上(圆棒直径应不大于5条电线束最大外径之和),电线束要在从箱内取出2min之内卷绕完毕,然后进行检查。

5.8.2 将电线束放入从室温开始的高温箱内,升温到70±2℃时保持2h后,取出检查。

5.9 湿热试验按ZB T35001中4.5条规定进行。

5.10 盐雾试验按ZB T35001中4.6条规定进行。

5.11 振动试验将电线束模拟安装状态在振动试验台上振动8h,进行检查。

5.12 电线束耐油试验,应将有包扎物的电线束绕在金属圆棒上(圆棒直径应不大于6条电线束最大外径之和),将其分别浸入温度为120±5℃的HQB一10润滑油(GB 485)及温度为20±5℃的90号汽油(GB 484)内各浸泡48h。

浸入油内时,其支线应露出油面。

浸泡后取出,放置1h后进行检查。

6 检验规则6.1 电线束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或标记。

6.2 电线束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3 出厂检验按表4规定。

6.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而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成批或大量生产的产品每两年不少于一次;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5 进行型式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共抽6条,先按出厂检项目检验,合格后等分成两组。

每组电线束的检验顺序和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规定。

6.6 产品的型式检验必须全部合格。

如有一个项目不合格时,允许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产品,就该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

如仍不合格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7 用户有权按GB 2828规定进行验收,验收时采用:a.抽样方案:一次正常检查抽样方案b.检查水平:一般检查水平Ⅱc.合格质量水平: AQL6.57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7.1 标志7.1.1 电线束应附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志。

7.1.2 产品标志的内容如下:a.产品名称;b.型号或适用车型;c.制造厂名或商标;d.制造日期。

7.2 包装7.2.1 同一包装箱内应装入同一种类、同一型号的电线束,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包装。

7.2.2 包装箱应牢固,每箱总质量一般不超过50kg。

7.2.3 包装箱内应有出厂合格证或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内容如下:a.产品名称及型号;b.检查日期;c.检查员签章;d.制造厂名称。

7.2.4 包装箱表面应有清晰的标志,内容如下:a.收货单位名称或地址;b.产品名称及型号;c.包装数量;d.包装箱尺寸;e.总质量、净质量;f.制造厂名称及商标;g.“防潮”“小心轻放”标志及字样。

7.3 运输电线束在各种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潮湿,抛摔和压伤,应文明装卸,并符合有关运输规定。

7.4 贮存电线束在贮存过程中,不得受潮、重压、碰撞,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物质和有机溶剂。

附录A端子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的要求(补充件)A1 端子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应符合下列要求A1.1 如图Al所示,所有导体的断面应呈不规则多边形,导体与端子压接部位之间应无明显的缝隙。

端子压接的卷曲部分a、b必须相接,且应包住全部导体。

横断面上的端子卷曲部分和内部导体分布应基本对称。

A1.2 如图A2所示,端子压接卷曲部分a、b端部距底部c的距离d,不小于单根导体直径的1/2。

A1.3 如图A3所示,横断面底部的毛刺长度a应不超过端子压接后的厚度c;毛刺宽度b应不超过符子压接后c的1/2。

A2 端子与导体压接处横断面不允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缺陷A2.1 如图A4所示,端子卷曲部分a、b之间有缝隙。

A2.2 如图A5所示,端子卷曲的端部a或b与端子其它部位相接。

A2.3 如图A6所示,横断面上端子压接部位出现裂纹a。

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市灯泡电线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玉德、汤曼如、方兴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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