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厂从低适用税率偷税案例及分析
情境二案例:白酒行业稽查案例分析.
稽查案例分析-- 某酒业销售公司税收违法案一、企业基本情况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是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业公司)的控股公司,属于同一酒业集团的下属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主营YJ品牌粮食白酒的销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公司在外地设立五个主要的销售分支机构,均在当地属地管理,单独纳税。
公司仓库与酒业公司同址,没有另设仓储部门。
2002年主营业务收入4.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000万元,应交增值税2310万元,均已入库,增值税税收负担率5.13%,总体税负率10.1%。
在2003年白酒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中,某市国税稽查局对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2002年度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查处,案件详细过程如下:二、查前分析白酒行业多年来一直是供大于需,长期处于买方市场。
各酒类经营企业为了能在白酒市场上多占一点市场份额,可谓是挖空心思,使出浑身解数。
首先,在销售策略方面,逐步由过去的设置区域总代理、分公司改变成为投资培养品牌经销商、实行酒店终端式销售、注重终端维护的“小渠道”销售模式,销售渠道重心下移已经成为众多白酒企业理性的选择。
为此,酒类销售公司一方面大力培养自己的嫡系经销商,为其提供资金、货物、宣传等多方面支持,希望取得促销垄断权;另一方面,极力维护白酒市场价格,甚至不惜承担巨额让利支出,在销售利润分成上一让再让,折扣政策千变万化。
其次,酒类销售公司利用其与酒厂之间的特殊关系,在货款资金、产品内部移库、结算价格、利润分成等多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关联交易痕迹,目的是寻求最大限度的避税。
再次,酒类销售公司的促销费用巨大,为了转移促销费用,销售公司往往会按照销售规模收取一定的价外费用,通过推行成品白酒有奖促销来缓解流动资金的周转困难,以上是酒类经销企业所共同面临的现状。
在生产经营上大多采取“低档白酒占领市场、中档白酒消化成本、高档白酒实现蠃利”和实行酒店终端销售的营销策略。
三、检查方法检查人员针对行业特点和现状,初步确定了检查方向和重点,拟订了详实周密的检查方案。
偷税漏税案例
偷税漏税案例近年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持续加强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加强税收征管,有效提升了税收的合规性和纳税人的自觉性。
以下是一起实际案例,介绍了一家公司偷税漏税的手法及其受到的惩罚。
该案发生在省会城市,一家名为“春华酒店有限公司”的大型酒店被税务部门怀疑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利用虚假发票和隐藏收入等手段,违法逃避缴纳应纳税款。
首先,该公司通过伪造或购买虚假发票方式,虚增进项税额。
他们与一些明知其行为却为了谋取私利的企业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支持对方开具虚假发票,并将该虚假发票计入其进项税额。
这种手法使该公司虚增了大量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款。
另外,该公司通过隐瞒部分收入的方式,逃避了应交纳税的责任。
他们利用员工的信任,将部分收入转移至员工个人账户,未纳入企业的收入范畴,以减少应纳税款。
同时,该公司还故意滞后向税务部门报送销售数据,使税务部门无法及时了解该公司的真实销售情况。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规定,该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补缴漏税款,并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滞纳金。
对于违法逃避缴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此案例中,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涉事员工被处以罚款,并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同时,该公司还被责令整改,并接受税务部门监督。
此案例中,春华酒店有限公司的偷税漏税行为影响到了国家税收秩序和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加强税收征管力度,维护税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打击了偷税漏税行为。
此案的曝光也起到了以案释法、警示效果,提醒了其他企业和个人,不得触犯税收法律底线,同时也向那些企图逃避纳税的人们宣告了一种警示,即一旦被发现,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总之,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打击偷税漏税行为,是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要工作之一、这也需要广大纳税人的自觉遵守税收法律,维护税收的合规性,共同为建设法治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贡献。
滥用税收协定规避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
滥用税收协定规避企业所得税案例分析税收协定是各国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旨在解决双重征税和避免税收逃避的问题。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逃避高税收,滥用税收协定,利用其中的漏洞规避企业所得税。
本文将以一些具体案例为例,深入分析滥用税收协定规避企业所得税的行为。
案例一:跨国公司利用税收协定合理切割业务在某国A,公司X是一个跨国公司,拥有子公司Y。
公司Y位于某国B,而某国A的企业所得税率较高。
为了减低公司X的整体税负,他们利用税收协定中关于分公司和母公司的规定,将公司Y设置为分公司,将公司X设置为母公司。
由于分公司并不需要支付企业所得税,公司X通过这种方式成功降低了所得税的负担。
这一案例中,公司X滥用了税收协定中关于分公司和母公司的规定,将真正的主体公司设置为分公司,从而获得了税收上的优势。
这种行为既违背了税收协定的初衷,也剥夺了国家应有的税收收入。
案例二:跨国公司利用假外商投资企业避税在某国C,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了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公司Z想要避免在某国C支付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于是他们将公司A设立为一个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到某国C。
然而,公司A实际上是由公司Z管理和控制的,公司Z通过设立假外商投资企业,成功地规避了高税率。
这一案例中,公司Z利用了税收协定中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低税率的规定,将其设立为假外商投资企业,既控制了企业的经营和利润分配,又避免了高税率的支付。
这种滥用税收协定的行为,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损失。
案例三: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公司B是一家在某国D有高税率的企业。
为了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公司B通过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的手段来规避高税收。
他们将知识产权、技术服务等转移到一个低税率地区的子公司,将利润主要在低税率地区产生,以此来减少在某国D的企业所得税。
这一案例中,公司B滥用了税收协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将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从而有效降低了企业所得税。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收入,也扭曲了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
“_以数治税”_背景下税收风险案例分析——以X_酒业有限公司为例
警值 20%ꎮ 2021 年与 2020 年相比全年营业外支
出变动率较大ꎬ 可能存在行政罚款或资产损失等
针对 X 酒业有限公司存在的 10 个风险点ꎬ 税
查ꎬ 最终确定风险点ꎮ
五、 约谈举证
风险点 1: 本年度公司产品销售构成中ꎬ 中
低端白酒占 60%ꎬ 导致增值税应纳税额偏低ꎮ 另
外ꎬ 由于市场上农产品季节性较强ꎬ 在收获季节
开始多批次、 大量的购进粮食ꎬ 进项税额抵扣金
额较大ꎬ 导致本期增值税税负较低ꎮ 税务人员认
量的购进粮食ꎮ 税务人员认为农产品不应长期囤
本的可能ꎮ
降ꎬ 猜想可能是原材料发生损失导致ꎮ 于是要求
业有限公司招聘残疾人员就业ꎬ 存在虚增人工成
8. 2021 年营业外支出变动率 = (3 055 777 94-
2 273 762 14) / 2 273 762 14 = 34 39%ꎬ 超过 预
额抵扣凭证来源广ꎬ 增值税监管难度大ꎬ 存在虚
开收购发票、 抬高收购价格以增加进项税额抵扣
的可能ꎮ
2. 白酒企业为降低税负ꎬ 会设立独立核算的
销售公司ꎬ 先将白酒以较低价格卖给销售公司ꎬ
再由销售公司按正常价格对外销售
[2]
ꎮ 但白酒企
数据资源ꎬ 通过构建风险预警指标ꎬ 对企业进行
精准监管 [3] ꎮ 表 2 是对同地区、 同规模酒类行业
5. 消费税税负率偏低
7. 所得税税收贡献率
当期消费税额 / 当期消费税销售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 当期营业收入
9. 租赁费发生额与租赁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差异额偏高
98%
10%
5%
20%
10. 建筑物价值增加ꎬ 房产税金额无变动
税务稽察案例——啤酒隐匿收入偷税案分析
啤酒隐匿收入偷税案分析本案特点:本案的检查人员面对纳税人财务治理的混乱状况,和相关账务资料的缺失,通过对同行业投入产出率的分析比对发觉疑点,以货物结转环节作为切入点,对销售开单、仓储提货、经销商收货等诸环节进行检查,并采取从核查其“出货单”等最基础资料入手,找出问题并取得冲破,同时对发觉的疑点充分运用书证、人证、物证等形成予以确认,最终查实纳税人隐匿销售收入的违法事实,其办案思路和方式均有必然的借鉴意义。
一、案件背景情形(一)案件来源2005年6月10日,某省国家税务局稽察局(以下简称稽察局)接到国家税务总局稽察局转来举报信息,反映P市某啤酒(以下简称啤酒公司)2001年至2004年共购进麦芽万吨,以每吨麦芽可生产8吨啤酒计算与其实际经营情形极不相符,存在虚假作账、隐瞒销售收入的重大偷税嫌疑。
(二)纳税人大体情形啤酒公司于1989年12月1日开业投产并办理税务记录,法定代表人黄某,出资人陈某,出资额亿元,属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1994年1月1日被认定为增值税一样纳税人。
啤酒公司开业即与德国T公司合作生产啤酒,于1999年关止合作关系。
其后,一直生产自有品牌,并零星受托加工其他品牌啤酒。
二、检查进程与检查方式(一)检查预案1.检查组结合举报线索查阅纳税征管资料,了解了纳税人的大体情形:1999年起,啤酒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恶化,资金紧缺,2000年初因严峻欠债被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
2001年啤酒公司销售啤酒25396吨,申报消费税559万元,申报销售收入4087万元,申报增值税154万元,增值税税负%;2002年销售啤酒31028吨,申报消费税685万元,申报销售收入5748万元,申报增值税144万元,增值税税负%;2003年销售啤酒24944吨,申报消费税551万元,申报销售收入4496万元,申报增值税42万元,增值税税负%;2004年销售啤酒19233吨,申报消费税428万元,申报销售收入5513万元,申报增值税74万元,增值税税负%。
(一组)案例分析—— 有的放矢抓“硕鼠”,双管齐下取铁证
有的放矢抓“硕鼠”,双管齐下取铁证-----记吴江稽查局检查XX酿造公司偷税案始末背景情况:据统计,吴江地区黄酒制造企业36户,大部分在铜青桃地区,其中除了**、**几家规模较大规模的黄酒企业,他们凭借地缘、价格和经营方式灵活等优势,占有县城镇及广大农村广阔市场,拥有较大销售份额和固定的消费群体,政府部门还把地产酒指定为政府接待用酒,使得吴江黄酒业近年来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当地政府视为发展地方经济和增加财政收入的财源项目,属政府招商引资鼓励发展产业和保护企业。
但是,黄酒行业“竞争”也随之愈演愈烈,小型酒厂为了生存和谋取非法利润,抱着侥幸心理,采取各种手段逃避税务机关管理,企图通过偷税、假冒侵权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来谋取高额利益,致使偷逃税收现象普遍存在,针对黄酒行业偷税的严重形势,加强其税收征管,刻不容缓。
一、案件来源吴江市国税稽查局于2008年10月起对辖区内部分黄酒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我们检查股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于2008年10月15日起对吴江市XX酿造有限公司2007年度的纳税义务履行情况实施专项检查。
二、涉案企业基本情况吴江市XX酿造有限公司是我市铜罗镇一家私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黄酒、白酒的酿造,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征收,该企业2007年度正常申报销售收入5944348.61元,入库增值税173010.67元,增值税负担率2.91%,入库消费税544080元,缴纳地方各税180638.71元。
三、检查过程及检查方法(一)、检查预案1、检查组查阅纳税人纳税征管资料,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2003-2005年销售收入为300万元至500万元,呈逐年递增,2006年销售收入604.6万元,但是该企业2007年销售收入为594.4万元,虽然与06年度差距不大,但与吴江黄酒业近年来蓬勃发展之势极不吻合,检查组认为申报明显异常。
2、确定检查重点。
根据静态资料分析,检查组初步确定了从原材料购进、生产工艺流程、经销商网络,特别是企业是否存在帐外经营为重点的检查方案。
酒类企业消费税常用避税方式及税务风险——以白酒为例
酒类企业消费税常用避税方式及税务风险——以白酒为例编者按:本文仅针对白酒行业的特殊性,就其消费税问题展开分析,一般企业存在的共性税务问题此文未予以分析。
研究发现,白酒企业消费税采取的避税方法一般较为合理,税务风险较小。
对于潜在可能存在较大税务风险的操作手段,如利用假委托加工业务进行避税的方式可能存在,但笔者认为基于白酒行业的特殊性,品牌酒业可以利用价格需求弹性调高价格转嫁税负,大型白酒企业利益驱动较小,这种行为并不会大规模的出现。
现就白酒企业消费税政策及主要的避税方式予以分析,以飨读者。
一、白酒消费税基本政策白酒企业生产销售白酒课征消费税源于1994年,经过多次调整和改革后,目前为止,白酒适用的消费税税收政策主要有:(一)白酒消费税基本政策我国对白酒从生产到最终零售实施单一环节征税,即设在生产或委托加工或进口环节,而在之后的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不再征税。
为了限制价格低廉的白酒生产和销售,我国于2001年5月起,《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调整对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办法,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
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09号),指出了关于酒类生产企业利用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规避消费税问题;关于粮食白酒的适用税率问题;关于“品牌使用费”征税问题等。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附件: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二)关于委托加工的征税政策对于白酒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白酒的行为,目前我国税法将其视为生产白酒的另外一种形式,也进行征税,但征税政策与自产销售有所不同。
白酒行业涉税风险分析
一、白酒行业税收政策调整过程及生产工艺流程、涉税业务(一)、税收政策调整过程1994年以前,省级税务机关对税率有一定的调整权。
1985年以前粮食白酒的税率定为60%,个别地区规定交给商业部门收购的定为40%税率,“三精一水”兑制的定为30%税率。
1985年将白酒的工商税改为产品税,税率为50%,其中用议价粮酿制的减按30%税率征收。
同时,各省为维护酒类企业白酒的生产,由全额征税改为扣包装征税,一般每吨粮食白酒扣除400元左右,优质酒扣的更多。
1992年税收征管法颁布后,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集中的中央(国务院),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对白酒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17%,实际税负为8%左右,合计33%,大体与原议价粮白酒30%税率相同,但不准扣除包装,价外费用也开始征税,粮食白酒净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实际要高于33%,但允许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抵扣在上一生产环节已纳的消费税。
1995年10月18日,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1998年3月4日,财税[1998]45号文件和2006年5月1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2001年5月11日,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原按25%、15%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斤(500克)征收0.5元的定额消费税,同时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抵扣上一生产环节已纳消费税的政策。
2002年8月26日,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提出了酒厂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要求各地按《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的计税价格调整方法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计税收入额,补缴消费税。
同时提出对“品牌使用费”征税问题2006年3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调整为20%.粮食白酒降5%、薯类白酒提高5%.(二)、白酒生产1、白酒的主要生产方法(1)酿制:通过发酵、蒸馏生产原浆白酒。
经典涉税案例解析
经典涉税案例解析摘要:一、引言二、经典涉税案例介绍1.案例一:企业增值税逃税案2.案例二:个人所得税逃税案3.案例三:进出口税收违规案三、案例分析1.税收法律法规解析2.税务机关查处过程及方法3.涉案主体法律后果四、税收合规建议1.企业税收合规策略2.个人税收合规意识3.政府部门监管措施五、结语正文:【引言】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企业应尽的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企业和个人违反税收法规,企图逃税。
本文将介绍几则经典涉税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深入分析,以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收合规意识。
【经典涉税案例介绍】1.案例一:企业增值税逃税案某企业为降低税收成本,采取虚假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等手段,涉嫌增值税逃税。
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企业账务处理不规范,存在虚假发票、虚假进项等问题。
最终,企业被罚款,相关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2.案例二:个人所得税逃税案一名高收入个体工商户,通过虚假申报、抵扣虚假进项等手段,逃避个人所得税。
税务机关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收检查时,发现其税收违法行为。
最终,该个体工商户被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案例三:进出口税收违规案某进出口企业为降低税收成本,采用低报价格、隐瞒收入等手段,涉嫌走私。
海关在对企业进行查验时,发现货物价格与申报价格严重不符。
最终,企业被罚款,相关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分析】1.税收法律法规解析本文涉及的案例均为企业或个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税收。
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
2.税务机关查处过程及方法税务机关和海关在查处涉税案件时,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线索排查、实地调查等手段,揭示涉案企业或个人的违法行为。
3.涉案主体法律后果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刑事责任等。
【税收合规建议】1.企业税收合规策略企业应加强税收合规意识,开展税收知识培训,确保员工了解税收法律法规。
偷税漏税案例
偷税漏税案例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或者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下面我们来看一些关于偷税漏税的案例。
案例一,虚报成本案。
某公司为了逃避缴纳所得税,采取虚报成本的手段,将实际利润减少,从而减少了应纳税额。
该公司在购买原材料、生产成本等方面进行虚报,大幅度降低了利润额度,以此来规避纳税义务。
最终,该公司被税务机关查处,被追缴欠税款,并处以高额罚款。
案例二,偷税漏税案。
某商贩在经营过程中,采取隐瞒销售收入、虚开发票等手段,逃避纳税义务。
该商贩通过私下交易、隐瞒收入等方式,大幅度减少了应纳税款额度。
最终,该商贩被税务机关依法处理,追缴欠税款,并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偷税漏税集团案。
某集团公司通过设置多个虚假的公司账户,进行虚假交易、虚开发票等手段,大规模逃避纳税义务。
该集团公司通过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进行偷税漏税,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最终,该集团公司被税务机关依法处理,追缴欠税款,并处以严厉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偷税漏税跨国案。
某跨国企业通过跨国转移定价、虚假报关等手段,逃避了在各国应缴纳的税款。
该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通过转移利润、虚假报关等手段,大幅度减少了在各国的应纳税款额度。
最终,该跨国企业被各国税务机关依法处理,追缴欠税款,并处以高额罚款。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偷税漏税行为的严重性以及其对国家税收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危害。
税务部门将加大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惩不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纳税人也应增强纳税意识,自觉遵守税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发展。
偷税漏税案例
偷税漏税案例偷税漏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故意隐瞒应纳税款或者虚报减免税款,以逃避税务监管和缴纳税款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关于偷税漏税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案例一,某公司偷税漏税。
某公司在纳税申报过程中,为了减少应纳税款,采取了虚报成本、隐瞒收入等手段。
经税务部门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额偷税漏税行为,涉及税款数额巨大。
最终,该公司被税务部门依法追缴税款,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一案例表明,企业偷税漏税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损害了自身的声誉和发展前景。
案例二,个体户虚报减免税款。
某个体户在纳税申报中,采取了虚报减免税款的手段,以减少应纳税款的目的。
然而,税务部门通过核查发现,该个体户的减免税款存在虚假情况,涉嫌偷税漏税行为。
最终,该个体户被追缴税款,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个体户也不能以为偷税漏税行为不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应该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
案例三,跨境偷税漏税行为。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企业为了逃避跨境税收监管,采取了偷税漏税的手段。
他们可能通过虚报出口商品的数量、隐瞒进口商品的价值等方式,以减少应纳税款。
然而,跨境偷税漏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国际贸易秩序。
因此,各国税务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境偷税漏税行为,维护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
以上案例表明,偷税漏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对个人和企业都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
因此,我们每个纳税人都应自觉遵守税法,诚信纳税,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总之,偷税漏税行为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也是一种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行为。
我们应该增强纳税意识,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税收秩序,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消费税案例评析
消费税案例评析消费税案例评析某市某酿酒厂是年纳增值税、消费税过千万元的国有骨干企业,主要产品为白酒、酒精及饮料。
1999年10月初,市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在审查其纳税申报时,发现纳税情况异常,特别是消费税应纳税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很大。
10月21日,征收分局派员对其该年1月至9月份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产品销售明细帐发现各类应征消费税产品依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与申报数额一致,但酒精的产品销售收入达2158万元,与1998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
增幅较大。
对此,企业财务人员解释说:今年以来,酿酒厂进行了产品结构调整,减少了白酒产量,扩大了酒精生产规模,由于酒精消费税税率较低,所以在总的应税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应纳消费税额却减少了。
为了弄清情况,税务人员又对产品帐进行了检查,白酒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1%,酒精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8%,增长幅度不大。
企业生产的食用酒精全部计入:“产成品?D?D 食用酒精”帐户。
1999年1月至9月份结转食用酒精销售成本102万元,结转工业酒精及医用酒精销售成本996万元,合计结转酒精销售成本1098万元,与酒精产品销售收入明显不符。
由此推断,企业存在混淆酒类产品销售与酒精产品销售的问题。
税务人员对该厂门市部在内的8个购货单位16份销货发票进行外调,发现开给本厂门市部的两份大额发票记帐联与发票联产品名称不符,记帐联为“食用酒精”,发票联为“粮食白酒”。
再核对这两笔业务的核算情况,发现“产品销售收入?D?D食用酒精”帐页后面单设一项页,户名为“门市部”,只登记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未登记单价及单位成本。
该企业混淆产品销售收入、逃避纳税的问题终于查清。
销售明细帐的“门市部”户记载1999年1月至10月份食用酒精销售收入537万元,实际为粮食白酒销售收入,共少计消费税107.4万元。
[解析]:对纳税人税目税率的审查,要针对产品品种多、税率不一的实际,注意对产品投入、产出及销售情况的对比分析,从中寻找疑点,再通过必要的检查,外调有关凭证将问题落实清楚。
行业税收风险分析(酒类生产)
三、白酒制造业主要风险
5.收取价外费用少计消费税风险
主要表现形式: 将收取运费、延期付款利息等直接计入往来或 其他收入,未按规定计消费税。 加强管理的措施: 了解款项来源方、应付款对象与本企业关系, 核实该业务是否与销售货物相关,提请消除风 险。
四、白酒制造企业案例
6.是否存在核定农副产品增值税进项扣除 率偏高的风险。
三、白酒行业
二、白酒行业指标
(六)酒糟产出比
当期酒糟产量=当期原材料耗用量×酒糟产出比率 当期原材料耗用量=期初库存数量+当期购进数量期末库存数量 问题值=评估期酒糟产量-账面酒糟产生数量 )
按照既定的酒糟产出比率,计算当期应产出的酒糟数量 ,并与当期纳税人账面数量进行核对,以此确定是否存在 人为提高产品成本,多抵进项税额的问题。同时,可以据 此确定销售酒糟(免税产品)的进项税额转出比率,查找 纳税人是否存在少转进项税额的问题。
三、白酒行业
二、白酒行业指标
(四)原酒(或酒精)勾兑成品酒
根据评估期原酒(或酒精)产量和领用量, 按度数进行归集测算出成品酒产量,测算出账 列数与评估数的差异,分析企业是否存在账外 经营或隐匿成品酒产销量,少申报收入等问题 。 此模型在实际使用中,也可以根据成品酒数 量反推原酒数量,从而判断其纳税申报是否真 实。
全省重点行业大企业专业 化税收管理办法介绍 (白酒行业)
2014年3月
三、白酒行业
主要内容:
(一)行业特点
(二)行业分析指标及数据采集表
(三)白酒制造业主要风险点及控管 要点
(四)白酒制造企业案例
三、白酒行业
一、行业特点
白酒行业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影响白酒产品出酒率的因素众多。
消费税案例(消费税)
消费税案例(消费税)【案例简介】深圳市江醇酿酒厂是年纳增值税、消费税过千万元的国有骨干企业,主要产品为白酒、酒精及饮料。
1995年10月初,市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在审查其纳税申报时,发现纳税情况异常,特别是消费税应纳税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很大。
10月2 1日,征收分局派员对其该年1月至9月份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检查产品销售明细账,发现各类应征消费税产品依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与申报数额一致,但酒精的产品销售收入达2158万元,与1994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增幅较大。
对此,企业财务人员解释说,今年以来,酿酒厂进行了产品结构调整,减少了白酒产量,扩大了酒精生产规模,由于酒精消费税税率较低,所以在总的应税收入增长的情况下,应纳消费税额却减少了。
为了弄清情况,税务人员又对产品账进行了检查,白酒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 1%,酒精产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3.8%,增长幅度不大。
企业生产的食用酒精全部计入产成品——食用酒精“账户,1995年1月至9月份结转食用酒精销售成本102万元,结转工业酒精及医用酒精销售成本996万元,合计结转酒精销售成本1098万元,与酒精产品销售收入明显不符。
由此推断,企业存在混淆酒类产品销售与酒精产品销售的问题。
税务人员对包括该厂门市部在内的8个购货单位16份销货发票进行外调,发现开给本厂门市部的两份大额发票记账联与发票联产品名称不符,记账联为“食用酒精”,发票联为“粮食白酒”。
再核对这两笔业务的核算情况,发现“产品销售收入——食用酒精”账页后面单设一账页,户名为“门市部”,只登记产品销售数量、销售金额,未登记单价及单位成本。
该企业混淆产品销售收入、逃避纳税的问题终于查清。
销售明细账的“门市部”户记载1995年1月至10月份食用酒精销售收人537万元,实际为粮食白酒销售收入,共少计消费税107.4万元。
【案例分析】对纳税人税目税率的审查,要针对产品品种多、税率不一的实际,注意对产品投入、产出及销售情况的对比分析,从中寻找疑点,再通过必要的检查,外调有关凭证,将问题落实清楚。
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环节消费税纳税筹划
02
制定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流程,规范涉税业务操作,降低税
务风险。
建立内部信息传递和沟通机制,确保税务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03
,提高决策效率。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和素质提升
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 行税务知识培训,提 高税务意识和风险意 识。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职 业道德教育,提高责 任心和诚信度。
鼓励财务人员参加税 务师、注册会计师等 专业资格考试,提升 专业水平。
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生产规 模和产量,避免产能过剩导致税负增加。
延期纳税策略应用及注意事项
合理利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01
在销售过程中,通过赊销和分期收款等方式,延缓纳税时间,
从而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注意延期纳税的合规性
02
在应用延期纳税策略时,要确保符合税法规定,避免触犯法律
红线。
法规遵从风险
加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确保纳 税筹划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防范税务风险。
地方政府政策差异
针对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差异, 企业需要制定灵活的纳税筹划方 案,以充分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 策。
新技术应用在据分析
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市场、 政策和企业经营数据进行 分析,为纳税筹划提供有 力支持。
云计算平台
利用云计算平台实现税务 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 高纳税筹划效率和准确性 。
人工智能辅助决策
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对纳税 筹划方案进行智能优化和 决策支持,提升企业税务 管理水平。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业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税收政策。
03
合理利用税收协定避免双重征税
对于跨国经营的企业来说,可以利用国际税收协定来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企业逃税案例
企业逃税案例
企业逃税是指企业为了逃避税收而采取各种手段规避税款的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企业逃税案例屡见不鲜,给国家税收带来了严重损失,也损害了税收公平和社会公平。
下面我们就来看几个企业逃税的案例。
首先,某化工企业通过虚报成本、账外经营等手段,规避了大量应纳税款。
该
企业在购销合同中虚报成本,将实际利润转移至他人名下,以达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同时,该企业还存在账外经营行为,通过与供应商私下交易、未开具发票等方式规避纳税。
这些行为导致该企业逃税数额巨大,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其次,某餐饮连锁企业采取了偷漏税、弄虚作假等手段逃税。
该企业存在多份
账簿,分别向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报送,以掩盖实际经营收入和利润。
同时,该企业还通过虚构支出、虚报成本等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数额。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其他餐饮企业造成了不正当竞争。
最后,某互联网企业通过跨境偷逃税款,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该企业将
部分利润转移至境外子公司名下,以减少纳税额。
同时,该企业还通过虚构跨境交易、偷漏关税等手段,规避了应纳税款。
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也损害了国际税收秩序,影响了国际经济合作。
综上所述,企业逃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
公平竞争环境。
国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企业应当遵守税法,诚信纳税,共同维护税收公平和社会公平。
同时,税务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惩企业逃税行为,确保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只有这样,才能建设一个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啤酒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解析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文集策划 乐税网啤酒企业税收筹划的案例解析【标 签】啤酒企业,消费税,增值税,所得税【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来 源】 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说过:“世界上只有两件事情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税收”。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依法纳税和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企业经营目标必然要求企业积极研究涉税业务,恰当履行纳税义务,实现纳税成本最低、税收负担最轻、涉税风险为零的目标。
作为高税赋的啤酒企业,税收筹划理所当然走进管理层的视线。
一、 啤酒企业税收筹划的原则及特点 税收筹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等财务运作进行前期筹划,既能消除不合理的税收负担,又能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的活动。
因此税收筹划的首要原则是合法,结果应是增大企业的财务成果。
在具体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全面系统,并随着相关税收法规的调整而适时更新。
啤酒企业税收主要源自三部分,一是消费税,二是增值税,三是所得税。
特别是在消费税和增值税上,国家还出台了专门针对啤酒行业的税收法规。
啤酒企业的主导产品虽然属于高税负产品,但也有一定税收筹划空间。
现结合啤酒企业特点,研究这“三大税种”在税收筹划上的一些具体作法。
二、 啤酒企业税收筹划的方法及运用 做好啤酒企业的税收筹划首先要求我们系统掌握与啤酒行业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全面熟悉啤酒企业的业务流程和会计核算,深入分析税收筹划的空间。
经济业务一旦发生,往往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再进行筹划为时已晚。
运筹帷幄之中,方能决胜于千里之外,税收筹划方案必须具有前瞻性。
因为税收政策颁布在前,我们可以准确预见一项经济业务所导致的税收结果。
这就要求我们在不影响企业经营的情况下重整业务流程,从而达到节税效果。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予以阐述。
1、巧用临界点税率变化来定价。
某啤酒企业推出一种新品啤酒,成本为1100元/吨,有两个定价方案,A方案拟将吨酒销价定为3029元/吨,B方案拟将吨酒销价定为2999元/吨。
华康酒业集团公司税收困局的案例分析
目录一、案例背景分析 (2)二、问题的识别与解决 (2)(一)企业税收需要具备的条件 (2)(二)从企业战略层面看,税收筹划扮演的角色 (3)(三)白酒行业常见的税收困惑 (3)(四)华康酒水销售公司面临的问题和达到既降低计税基础又稳定市场价格双重目标的解决办法 (4)(五)如何看待华康企业集团内生产企业和销售公司间的固定资产租赁问题 (5)(六)税收筹划的总体性原则在华康集团的体现 (6)三、总结与建议 (6)华康酒业集团公司税收困局的分析报告一、案例背景分析本案例主要背景为华康酒业集团虽然没有出现偷税漏税行为,但是被税务局指出其关联交易做的过火,影响了税务局对于消费税等税目的征收,税务局局长希望华康酒业集团能提高其实业公司对酒水公司的销售价格。
但是站在华康酒业集团的角度,这会大大增加公司的资金压力,该公司的谢经理也因此一筹莫展。
二、问题的识别与解决在本案例中为了解决华康酒业集团公司所面临的税收困局,我们小组成员结合课堂上老师的提示进行了分析讨论,初步确定该公司所面临的问题均与税收筹划密切相关。
结合白酒行业以及华康集团自身情况,我们发现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问题:1、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需要具备哪些条件?2、从企业战略层面看,税收筹划扮演何种角色?3、白酒行业常见的税收困惑有哪些?4、华康酒水销售公司该怎么做才能达到既降低计税基础又能稳定市场价格的双重目标?5、如何正确看待华康企业集团内生产企业和销售公司间的固定资产租赁问题?6、税收筹划的总体性原则在华康集团是如何体现的?本小组成员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初步得到了上述问题的答案(一)企业税收需要具备的条件1. 企业规模和收入规模较大如果企业的经营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纳税筹划的空间很小,那么此时进行纳税筹划的费用可能要大于筹划的收益,也就没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
2. 企业资产便于流动企业资产流动性越强,纳税筹划法案就越灵活机动。
3. 纳税人具备丰富的税法知识纳税筹划是以合法为前提,税法规定的内容非常复杂又经常修改,纳税人想要有效地运用纳税筹划策略,就要对税法知识和企业自身状况非常了解,或者聘请专业的税收筹划顾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税法知识是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
酒厂从低适用税率偷税案例及分析
一、案情
n区国税局稽查局于1998年6月对s县酒厂1997年1月至1998年5月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一)检查方法
税务稽查人员主要检查了、消费税的纳税情况,审核了企业的全部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及有关资料,并针对制酒企业的行业特点,对该企业各类酒的消费税税率的适用和原料购进,即直接向农民收购粮食和辅料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通过对企业全年酒的产量、平均出成率、粮食购进量、粮食耗用量等指标的估算对比,对销货单位及个人的外部取证调查,发现了企业存在的问题。
(二)主要违法事实
1.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44份、运输发票(项目填写不全、无法划分运费和杂费)4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不详,又无加盖销货方财务专用章的销货清单明细)2份,抵扣进项税额104981.2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57号)和《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的规定,对该厂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运输发票不予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