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4
【会计实操经验】最全最实务:差旅费报销涉税处理(含税前扣除、进项税额抵扣、个税及账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最全最实务:差旅费报销涉税处理(含税前扣除、进项税额抵扣、个税及账务处理) 差旅费票据及涉税处理1.出差费用员工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属于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费用,如员工垫付费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报销,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符合生产经营常规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符合三个基本原则: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
真实性是税前扣除的首要原则,要求纳税人提供证明支出确属实际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
也就是说,实报实销或者按照企业标准实报实销的出差费用,需要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前扣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差旅费补助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补助是对员工的额外现金补助,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不需要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2012年4月11日在线就所得税相关政策答疑的回答中涉及个人所得税有: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一定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员工的差旅费补助不需要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前扣除,核算纳入的工资薪金核算,不超过当地标准不缴纳个税。
各地有各地的标准,比如广西有标准,河南没有标准,即全额缴纳合并到工资里缴纳个税。
差旅费进项税额抵扣1.差旅费内容是否能抵扣(1)交通费(出差途中的车票、船票、机票等),不能抵扣;(2)行旅托运费和订票手续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一般情况下行旅托运费很难取得专票;(3)车辆使用费(公车):油费(专票)、过路过桥费(普票)、停车费(专票,基本上不可能)、保险费(专票)、修理费(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4)车辆使用费(私车,建议签合同和代开发票):私车租赁费(不能代开专票,不能抵扣)、保险费不能抵扣,其他油费(专票)、过路过桥费(普票)、停车费(专票,基本上不可能)、保险费(专票)、租赁过程中修理费(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5)住宿费,取得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6)餐饮费,即使取得取得专票,也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建议取得普通发票;(7)补助、补贴:误差补助、交通补贴,没有取得票价,不可抵扣进项税额;(8)租车的费用,分两种情况:第一种:出差中,从租车公司租赁载客汽车一辆,自己驾驶,属于公司购进的是经营租赁服务,只是将经营租赁服务用于载客行为,但并未“购进”旅客运输服务,且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其相关进项税可以抵扣。
【老会计经验】视同销售业务涉税会计处理总结
【老会计经验】视同销售业务涉税会计处理总结关于视同销售业务,目前尚未有一个明确的解释。
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这样的事项:将自产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职工奖励、捐赠、利润分配、抵债、进行非货币资产交换等。
这一方面减少了企业的货物,另一方面这些事项都不是典型意义上的销售行为。
对此类事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许多的争论,因此,暂时将其称为视同销售。
笔者认为,所谓视同销售,就是作为业务本身不是销售,但纳税时按照税法的规定要视同正常销售一样计算纳税,视同销售是税法概念,而不是会计概念。
各税种对视同销售的规定不完全一致,税收中的视同销售有流转税与所得税之分,两者之间不可相互适用。
如增值税法规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不一定就要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要看所得税法规有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
本文仅就视同销售业务问题在增值税与所得税上的处理进行分析。
其他的流转税类同增值税。
一、税收上对视同销售的规定因为视同销售在各税种之间的差异性和不可相互适用性难以把握,因此在实务中对税收法规的解读就尤为重要,现整理归纳如下。
(一)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上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指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视同销售在所得税上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事业单位不应忽视的几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名单上没有列举的收费项 目一律应征收营业税 。
等。 实际上, 随着我国整个行政 事业体制
改 革 的不 断 深 入 , 政 单 位 与 事 业 单 位 行
之 间、 不同事 业 单 位之 间的职 能 划分 更 加
对教 育劳务 、 医疗机 构收入、 广播电视收入等部 门
的收入 有具体的征免税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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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政部门拨付 事业经 费的单位. 身业务 范围内 本
对税法的了解 、 对涉税 业务如何处理却
知之 甚少 , 些 行 政 事 业 单 位 甚 至因此 有 发生 了偷 漏 税 款 事 实, 节 严 重 的 还 承 情
使用的房产免征 房产税。 为了鼓励事业单位经济 自
收入来源、 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等方面都
有 着 很 大 的不 同。 别 是 在 涉 及 纳 税 事 特 项上 , 政 事 业 单 位 普 遍 认 识 模 糊, 法 行 税
观念 不 强, 误 认 为“ 经 费 来源 主 要 是 错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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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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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体系。 从本 质上看, 它们是以政府 为核 标准的收费收入以及以各 种名义 收取的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变卖或抵偿债务
心的 公 共 管 理 部 门, 供 公 共 产 品, 负 赞 助 费、 校 费 等 收入 ; 营 利性 医疗 机 等 等。 于这 些收 入 , 政 事 业单 位 往 往 提 担 择 非 对 行
照预 算和 经 费 领 报关 系从 财 政 部 门或 上
按 规定代扣代 缴个人 所得税 。
级机 关收到的各 项拨款, 是其 收入的主 要来源, 是开展各项业 务活动的保 障, 应 在取 得各 类收款 凭证 时, 记入 “ 入 经 拨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业务涉税会计处理浅析
于 20 0 7年 1 2月 开始 进行 二期 建设 . 于 2 0 并 0 8年 4月 5日
取 得 第 2期 的 预 售 许 可 证 , 同 时 开 始 进 行 二 期 的 预 售 . 截 至 20 0 8年 8月 二 期 房 源 销 售 完 毕 并 取 得 预 售 收 入 3 0 30 0 万 元 。鉴 于 第 1 2期 的 销 售 情 况 , 公 司 决 定 于 2 0 、 M 0 8年 1 0 月 开 始 建 设 第 3期 , 并 于 2 0 0 9年 2月 取 得 第 3期 预 售 许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是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和 从 经 营 的 企 业 . 地 产 通 常 以 土 地 、 筑 物 及 房 地 合 一 等 三 房 建 种 形 态 存 在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具 有 高 投 人 、 风 险 、 高 同报 周 期 长 、 合 性 强 、 联 效 应 大 等 特 征 , 售 方 式 一 般 包 括 现 综 关 销
例: C市 M 房 地 产 开 发 企 业 ,具 有 二 级 开 发 资 质 ,0 7 2 0 年 2月 新 开 工 建 设 S楼 盘 , 项 目 占地 面 积 9 该 0亩 ( 6 0 约 00 0
平 米 ) 规 划 许 可 建 筑 面 积 为 2 00 0平 米 , l , 0 0 共 3栋 高 层
条件 , 当收 到预 售 款 时 应 确认 为 负债 , 预 售 房 屋 竣 工并 等 交付 给 购 买方 时 , 确 认 收 入 。 即收 到 期 房 房 款时 , 记 再 借 “ 银行 存 款 ” 目 , 记 “ 科 贷 预收 账 款 ” 目 ; 屋 竣工 并 交 付 科 房
增值 税清 算报 告 , 项 目清算 土 地增 值税 款 为 15 0万元 该 0
【审计实操经验】会计分录异常是查找涉税问题的切入点
【审计实操经验】会计分录异常是查找涉税问题的切入点会计分录是账务处理中对某项经济业务应借、应贷账户及金额的记录,反映了经济业务内容及相关账户增减变动情况。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论何种经济业务,都要在登记账户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每种经济业务所对应的会计分录一般都有其规定的做法,如收到股东投入的股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而所谓不正常的会计分录,则是指对一项经济业务所做的会计分录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或有违经济业务常理。
如会计分录缺乏原始凭证支撑,对应收、应付款、预收、预付款及收入、成本、费用进行未加解释的调整,会计分录借贷方不平衡或账户不对应,临近会计期末编制明显异常的会计分录等。
某些情况下,出现不正常的会计分录是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所致,但很多情况下则是财务人员有意识地对某项(或多项、或某一类)经济业务进行异常处理的表现,这些现象的背后很可能隐藏涉税问题。
不正常的会计分录是查找涉税问题的一个切入点。
案例一:借贷方账户对应不正常的会计分录检查人员在对一家餐饮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企业2010年某张记账凭证上显示这样的会计分录:借记“现金5000”、“营业收入500”,贷记“预收账款——贵宾卡5500”。
类似的记账凭证有很多。
这是一个很蹊跷的会计分录。
借、贷方分别为营业收入和预收账款,既然是预收款,为什么还要冲减收入呢?该单位财务人员解释道,这是为客户办理贵宾卡的业务。
酒店为鼓励客户办卡,规定一次办5000元以上贵宾卡,赠10%的金额(5000元以下为普通卡,无优惠),即缴款5000元可办5500元面值的贵宾卡,缴款10000元可办11000元面值的贵宾卡,依此类推。
收款办卡时,按收到的款项开具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优惠额度。
实际消费结账时,据实刷卡扣除。
如客户用餐后账单是1000元,交现金1000元,刷贵宾卡同样按1000元扣除。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幢楼房转让 , 该楼房建于19 年 , 9 8 当时造价 10 0 万元 , 无偿取得土
地使用权 。 如果按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 建造 同样的房子需要60 0 万 元, 该房子 为7 成新 , 已按50 0 万元出售 , 并支付 了营业税 、 城建税及
Hale Waihona Puke 事项上 , 行政事业单位普遍认识模糊 , 很多单位认 为其经费来源主
用, 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各级财政部 门应 当成立相应 的组织机
构, 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的组织与指导 , 并拨出 专项经费 , 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成一个 良好的外部环境的形成 。
() 2 进一步促进资金使用效率。 为事业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 内部控 制创造 一个 良好 的内外环境 , 以降低 “ 用 串通舞弊 ”“ 、人为错误 ” 、 “ 职能越权” “ 、制度滞 后” 内部会计控制本身的局 限性 , 等 提高事业 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 良好 的控制环境一般包括 以下内容 : 单 位 负责人对 内部会计控制 的支持和重视 , 组织机构健全 , 职责权限 分 工明确 , 职责权 限设置合理 。 控制环境 良好能保证 资金使用 内部
和事 业 单 位 使 用 的公 车 , 都要 按 规 定 缴 纳 车 船税 。
( 行政事业单位处置不动产的会计 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 因 一)
各 种 原 因 对不 需 用 的不 动 产 进行 处 置 时 ,除 按 规 定缴 纳销 售 不 动 产 营业 税 、 建 税 及 教 育 费 附加 外 , 应 缴 纳 土 地 增值 税 。 城 还
税 额 = 25× 0 4 75 = 5 5 万元 ) 5 . 3 %一 .×0 1. ( 7
何处理却知之甚少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甚至因此发生 了偷漏税款 事实 , 情节 严重 的还 承担 了法 律责任 。 现结合实务 , 谈谈 行政事业 单位 的几个相关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
企业自产自用产品的涉税会计处理技巧
企业自产自用产品的涉税会计处理技巧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集资、广告样品、职工奖励福利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
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
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是按成本转账。
会计处理如下: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关科目,借记“在建工程”等,贷记“库存商品”。
《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并据以计算缴纳各种税费。
对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征税而无销售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销售额: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企业将自产自用的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应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税金额,借记“在建工程”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按税收规定需要缴纳所得税的,还应将该项经济业务视同销售应获得的利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据以缴纳所得税,借记“在建工程”等,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举例如下:某企业xx年2月8日,辅助生产车间为本企业一专项工程特制一台专用机床,经核实其实际生产成本为万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3200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32000.会计人员自查2月份账证资料发现,2月份生产成本中所耗外购材料等扣除项目金额占整个生产成本比例为65%,采购材料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未视同销售,工程成本少计销项税额5984元[32000××17%].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其产品的销售价格,应参照同期同类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税法》课程标准
《税法》课程标准课程名称:税法总学时数:80 (理论课学时数:64 实践课学时数:16)适用专业:会计电算化1课程概述课程的性质本课程是高职高专会计类专业学生必修的专业基础课,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法对国民经济起看越来越重要的宏观调控作用和稳定保障作用。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也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熟悉和掌握税法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具体包括:税法基本原理、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关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资源类税法、财产和行为类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这些理论知识及政策法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情况,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做出理性的分析,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定位本课程是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
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岗位所必需的税务登记、税金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会计处理等相关的税收知识和技能。
课程设计思路本课程标准的总体设计思路:采用“每个税种为一个项目”的教学模式,采用倒推的方法,以实用、够用为原则,紧紧围绕完成纳税申报的需要来选择课程内容;变知识本位为能力本位,以项目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为依据,设定岗位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变书本知识的传授为实际操作技术与能力的培养,以主要税种纳税申报典型案例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课程基本目标通过以项目为单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税金计算、税务会计处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解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完成本专业相关岗位的工作任务。
1、基本知识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现行税制概况。
(2)理解主要税种的含义及征税范围。
(3)掌握主要税种应纳税金的计算方法。
(4)熟悉税务会计处理中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和账簿的登记方法。
2022 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以及答案
2022 年《涉税服务实务》真题以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题,每题1.5 分,共30 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属于专业税务顾问服务范围的是()。
A.办理税务注销B. 专项税务咨询服务C. 代理涉税争议D.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2.关于注销税务登记的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应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B.纳税人被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被吊销之日起60 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C.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管局办理注销登记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D.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3.税务机关在纳税评估时发现纳税人的下列行为,需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是()。
A.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缴纳税款B. 纳税申报表填写错误或明显计算错误C. 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D.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逃避纳税的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 年1 月购进货物同时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A.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抵扣凭证B.由销售方的税务机关出具已缴纳税款凭证作为抵扣凭证C.由销售方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抵扣凭证D.可凭购进货物的运输凭证、付款凭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抵扣凭证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 分以上不满90 分的,其纳税信用级别是()。
A.B 级B.A 级C.C 级D.M 级6.纳税人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改用于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下列税法符合规定的是()。
A.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B.已经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不得更改用途C.纳税人自行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已抵扣的税款D.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上级税务机关核实情况并调整用途7.下列不属于正确鉴别发票方法的是()。
注会考试专讲:委托代销商品涉税会计处理
1.概述对于委托代销⽅式销售区分下⾯两种⽅式: ⼀种是收取⼿续费⽅式的代销:在收到代销清单的时候确认收⼊。
⼀种是视同买断⽅式销售。
视同买断就是形式上和买断类似,但是销售协议中规定了可以退货,那么其实就成了代销的另⼀种形式:代销⽅⾃主定价。
⾄于买断⽅式其实就是实质上的正常的购销处理了,并不属于买断⽅式。
所以教材上的对于视同买断区分是否具有退货条件的说法完全属于多余。
考⽣实际上在判断的时候就关注是否具有退货条件就可以了,这是重点。
2.处理概述 代销商品两种情况: ①在视同买断代销⽅式的情况下,如果符合销售商品收⼊确认条件时,委托⽅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
但若受托⽅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或受托⽅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补偿,那么委托⽅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委托⽅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
②在收取⼿续费⽅式下,委托⽅于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
发出商品时通过“发出商品”科⽬核算,收到代销清单后结转成本。
3.涉税会计处理 例题1:正保公司与A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批。
根据代销协议,A公司视同买断⽅式购⼊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A公司⾃⾏决定销售价格。
解析:买断⽅式销售商品的应该在商品发出的时候确认收⼊的实现: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 如果本题是附带退货条件的: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4.经典例题正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为增值税⼀般纳税⼈,适⽤的增值税率为17%。
该公司2007年12⽉份发⽣如下业务(销售价款均为不含税价): 1、12⽉3⽇,与C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批。
根据代销协议,C公司代销商品实际售价的10%收取⼿续费。
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60万元。
总账会计的岗位职责
总账会计的岗位职责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总账会计的岗位职责:
职责一:日常账务的处理工作
1、对出纳移交的各类单据,进行分类和分工。
2、审核各凭证金额是否与附件金额相等。
3、审核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是否相符。
4、审核银行水单和业务发生额是否相等,审核相关费用金额和发票金额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查明原因,做附注。
5、对财务助理日常遇到的难题进行专业化指导。
7、月底负责结转各项期间费用及损益类科目,并据实账。
8、按财务经理要求组织汇总各项财务数据,对各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数据。
9、为会计审计工作提供各明细账情况表及相关审计资料。
职责二:日常财务的管理工作
1、负责设置企业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薄。
2、审核各类费用类报销单据,按费用核算制度分类核算。
3、计提相关费用。
不得漏记,多记。
4、进行业务账和总账,明细账和总账的对账,确保账账相符。
5、进行银行明细账与余额的对账,确保账实相符。
职责三:涉税业务的处理
1、审核增值税的进项,销项发票是否合理合法。
2、对各类附加税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工作
3、月底要进行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与税务系统的对账,确保销项金额,税额,进项税额和税务系统数据相等。
4、做好税务筹划,控制税负率的范围。
职责四、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
1、对审核无误并过账的凭证,打印,并粘贴上相应的原始单据上。
2、月末整理归档凭证,报表及各类明细账、总账。
职责五、期末对账及差错差异的处理。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第21讲_增值税会计核算(4)
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3.“销项税额”专栏(1)核算内容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丁字型账户【提示】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应用红字登记。
【例题·简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销售给乙公司一批产品全部被退回,销售价款10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3万元。
乙公司尚未支付该笔货款,已根据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作出甲公司该笔业务的账务处理。
【答案】借:主营业务收入100贷:应收账款11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红字登记)(2)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账务处理: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账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提示】若外购货物发生用途改变用于集体福利,账务处理:①购入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②改变用途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例题·单选题】2020年5月,某家电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其生产的空气加湿器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成本20000元,市场不含税价格50000元。
下列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A.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26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600B.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6500贷:主营业务成本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C.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650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0D.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2600贷:主营业务成本2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答案】C【解析】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应视同销售,会计确认收入,同时确认销项税额=50000×13%=6500(元)。
行政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探析
按现行 市场价 格计算 ,建造 同样 的房子需 要6 0 0 万元 ,该 房子为7 新, 已按5 0 元出售 ,并支付 了营业税 、城建 成 0万 税及 教育 费 附加 5 0 % 5 0 % (% 3 ) 2 . 7 元 。 0 X 5 + 0 ×5 X 7 +% = 7 5#
其应交 纳土地增 值税 计算过 程为 : ( )评估价 格= 0 1 60 X 7% 4 0 万 元) ( )允许 扣除 的税金 2 . 万元 ; ( ) 0=2 ( ; 2 75 3
增值税 。
例1 :某 事 业 单 位 的 一 幢 楼 房 转 让 , 该 楼 房 建 于 1 9 年 ,当时造 价 10 98 0 万元 ,无偿取 得土地 使用权 。如 果
租给 甲公 司,合 同书约定年租 金为1 0 0 ,租赁 期为 1 。 40元 年
该房产 的土地使用证 书登记面积6 平方 米,该地段适用 的城 0 镇 土地 使用税 的年税额 为2 元/ 0 平方 米 , “ 市维护 建设税 城
5 .黑龙 江省 齐齐哈 尔市齐翔建 工集 团中翔建 筑工 程有 限公 司,黑龙 江 齐 齐哈 尔 1 1 0 ) 0 60 摘 要 :本文作者 紧密结合 工作 实际 ,就行政 事业 单位经 常遇到 的四个相 关涉税业 务的会 计处 理 问题 ,进行 了实例探 究 与 分析 ,对创优 当前相 关工作 有一 定借 鉴和指导 意 义。 关键 词 :行 政事业 单位 ;涉税 业 务;会 计处理 ;实例
为:
扣 除项 目金额合 计= 2+ 7 5 4 7 5 万元) ( )增值额 402.=4. ( ; 4 =0—4.=25万 元 ) ( ) 增 值 率 =25 4. × 50 4 7 5 5 . ( ; 5 5 . ÷4 7 5 10 = 17 % (6 应 纳 税 额 = 2 5 0 4 7 5 0% 1 . 3 ; ) 5 . X 3 %- 4 . X
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
( 工程领用物 资 2 ) 借: 在建工程 20 0 00 贷: 工程物资 2 00 00 () 3 工程 领用原材料 借: 在建工程 3 0 00 贷: 原材料 3 0 00 需要注意的是 , 新增固定资产属 于不得抵扣范 围, 不动产 或非生 若 如 产经营用 固定资产 , 则领用外购生产用原材料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贷 ‘ 应 交税费一应 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出) 。 ” 领用 自产产品应视 同销售 , 计算应 交增值税 , 贷记“ 应交税费 一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2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会 计处理 、 文章所述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可抵扣的项 目,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 额 中抵扣 。己抵扣或 已记入进项税 额的固定资产发生上述情形酌, 进项税 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 应作进项税 额转 出。 为避 免重复征税, 纳税人应 在 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固定 资产净值 ×适用税率。 当固定资产改变原用途,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 目、 免征增值税项 目、 集 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或发生非正常损失时, 已抵扣的进项税 额应 转出。借 记“ 在建 工程 ”“ 付职 工薪酬 ”“ 处理财产损溢 ” 、应 、待 等科 目, 贷记“ 固定 资 产 ”“ 、应交税费一 应交增值税 ( 进项税额转 出) 。当固定资产 出现报废 、 ” 毁 损 时, 已抵扣 的进项 税额应转 出 借 记“ 固定资产清 理”“ 、 累计折 旧” 等科 目, 贷记“ 固定资产 ” 应 交税 费一应交增值税 ( 、 “ 进项税额转 出) 。 ” 当固定资 产盘亏时, 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转 出。 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一 待处理固定 资产损溢 ”“ 、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等科 目, 贷记“ 固定 资产 ”“ 、应
委托代销商品增值税涉税账务处理
细则》 以下简称 “ ( 实施细则”规定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 , ) “ 为 收到代销单位 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 者部分货款 的当天 。未 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 的, 为发 出代销货物满 10天的当天” 8 。对会
计上暂时不 能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而税法上应确认纳税义务发生 时如何 进行账务处理 ,以及在委托代销最终全部或部分不能确认 销售收入时 , 已交的增值税款如何进行处理 , 现行准则及会计教材 均没有 给出参照性的账务处理方 法 ; 而在实务中 , 根据合 同双方的
制度解读 IO IYI T RP A I N LC E RE TO P N T
委托代销商品增值税涉税账务处理
江 苏牧 羊集 团有限公 司 黄 国俊 湖 北汉川市财政局 曾慧芳
对于企业在 委托代销方式下的销售收入 ,会计上是 以收到受
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 此时 , 委托方 和受托方之间的此类代销商 品 交易 , 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 , 符合商 品销 售收入确认条件 ,委托方应 在发 出商 品时确认相关商品的销售收 入。假设 根据协议 约定 , 本次代销方式为上述 的买断式代销 , 乙公
( 目编 号:K 一 0 8 2 3 ) 项 S L 2 0 - 5 4 阶段性研 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来源于丙公 司的股利在 A国已交所得税 2万元小 于抵免 限 额 25万元 , . 故该部分股利在 A 国已交的所得税 可以全 额扣 除 , 实
际抵 免 金 额 为 2万 元 ,抵 免 后 只 需 再 补 缴 我 国企 业 所 得 税 0 . 5万
元 。来源于丁公司的股利在 B国 已交所得税 6 万元大于抵免限额
5万元 , 故该 部分股利在 B国已交的所得税只能扣除 5万元 , 即实
行政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税会处理
纳税类行政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税会处理杨启刚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 [2018]21号文)要求,自2019年1月1FI起,政府会计准则制 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
其中行政事业 单位涉增值税业务的会计处理,在现行《政府会计制度》中予 以明确,新设会计科0“应交增值税”来核算。
新《政府会计 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中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 业务会计处理给予了明确规范。
本文针对已执行新《政府会 计制度》且增值税业务不经常发生的非一般纳税人单位涉税 业务的会计、税务处理进行分析、梳理和归纳,以期立体地、完整地呈现行政事业单位涉税业务的会计、税务处理现状。
―、常见的问题分析问题一:行政事业单位可以是增值税纳税人吗?回答是肯定的。
现行最新修改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 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 值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一切从事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劳 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 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也就是说,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进口货物、提供劳务、销售 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行政事业单位负有增值税的纳税 义务,须遵循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问题二:小规模纳税人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增值税业务 一定要交税吗?回答是不一定。
理由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9]13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 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季度销 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 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 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 免征增值税=已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行政事 业单位,应当可以享受以上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涉税会计分录大全
税务会计分录大全为了准确反映纳税人各时期各种地方税费的计缴情况,统一、规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我们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有关税收征管规定,并参考有关专业人士意见,结合本地区经常发生的实际会计业务,编写了这套《税务会计指引》,纳税人应在发生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时,按本税务会计指引进行记帐和核算。
会计科目纳税人应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有关地方税收涉税事项核算的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置以下会计科目:科目编号科目名称2171 应交税金217103 应交营业税217105 应交资源税217106 应交企业所得税217107 应交土地增值税217108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7109 应交房产税2171010 应交土地使用税2171011 应交车船使用税2171012 应交个人所得税2176 其他应交款217601 应交教育费附加217602 应交文化事业建设基金217603 应交堤围防护费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5701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主要有以下容: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二、非主营业务收入或非经常性的经营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三、企业所得税税务会计处理四、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五、代扣代缴税款的税务会计处理六、其他地方税的税务会计处理七、屠宰税的税务会计处理八、其他税务会计处理问题一、主营业务收入的税务会计处理主营业务,是指纳税人主要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旅游、饮食、服务等行业为本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以及以开采、生产、经营资源税应税产品为主要经营项目的业务。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在取得上述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缴纳的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基金等。
企业兼营上述业务,会计处理是单独核算兼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其发生的有关税费,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进行税务会计处理。
酒类生产企业涉税账务处理
酒类生产企业涉税账务处理酒类生产企业由于其消费税征税环节复合计税等特点,给实务操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现结合案例做一简要分析;案例宏富公司是从事各种酒类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6月发生以下业务:1进口某外国品牌啤酒400吨,假设每吨到岸价格为2000元,啤酒的关税税率为15%,啤酒的消费税税额为220元/吨;解析:关税完税价格=400×2000=800000元应纳关税=800000×18%=120000元应纳消费税=400×220=88000元应纳增值税=800000+120000+88000×17%=171560元请注意:进口从量定额征税的应税消费品,必须先计算出应纳消费税后才能计算应纳增值税,这是与从价征税消费品的不同;会计处理:由于进口货物在海关交税,与提贷联系在一起,即交税后方能提货;为了简化核算,关税、消费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账户,直接贷记“银行存款”账户;若特殊情况下,先提贷后交税时,可以通过“应交税费”账户;假设上述货款及相关税费已用银行存折支付;借:原材料/库存商品1008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1560贷:银行存款11795602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粮食50万斤,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20万元,运费发票上列明:支付运输费用1万元,装卸费万元,运输途中管理不善损失2000斤;解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0×13%+10000×7%×500000-2000÷500000=元粮食的采购成本=200000+10000+4000-=元酒厂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粮食,可以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所支付的运费可以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保险费和装卸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途中的非正常损失造成了增值税链条的中断,其进项税不得抵扣;会计处理: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140003领用上述粮食发往外地加工成粮食白酒50吨,对方收取加工费5万元,受托方垫付辅助材料2万元,均收到专用发票,受托方无同类产品售价;解析: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50000+20000×17%=11900元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50000+20000+50×2000×÷1-20%=元代收代缴消费税=×20%+50×2000×=元3根据消费税相关细则规定,委托加工收回的11类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但是粮食白酒不属于可以抵扣的应税消费品之列,所以,无论委托加工收回的粮食白酒是直接销售,还是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其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应直接计入委托加工成本中,不可以抵扣消费税;4会计处理:借: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70000+消费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贷:银行存款4将以上委托加工收回的白酒其中的20吨,在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上加价10%对外销售不含增值税,款已收到;解析: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税,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零售金银首饰环节缴纳;以上委托加工收回的20吨白酒,已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了消费税,则销售环节不再重复缴纳消费税;而增值税则是道道征税,以保证增值税链条的连续性;应纳增值税=×1+10%×20÷50×17%=元5酒厂将自己生产的粮食白酒与药酒共10吨组成礼品套装出售给某商场,总售价50万元不含增值税;随货销售的包装物不舍税价为10万元,假设包装物单独计价;收取包装物押金万元;向商场收取的“品牌使用费”万元;解析:1酒厂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即以上礼品套装全部销售额应按白酒的税率20%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而不能用药酒10%的税率;2对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押金,应在收取时即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还原计算;3对于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或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500000+100000+46800÷+35100÷×20%+10×2000×=144000元应纳增值税=500000+100000+46800÷+35100÷×17%=670000×17%=100元会计处理:1收取押金时借:银行存款785900贷:主营业务收入630000500000+100000+35100÷其他应付款――押金4000046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36000其他应付款800046800÷×2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440008酒厂将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果酒5万元发给职工做福利,假设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自产的2吨粮食白酒换取原材料,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税金为万元,酒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1万元,税金为万元银行存款万元,收到自产白酒的成本价为8万元;此类粮食白酒最高不含税售价为15万元;解析:1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五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如果纳税人的货物是购买的,该行为只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无需视同销售;此处果酒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没有取得防伪税控发票,购进时没有抵扣进项税,此处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2果酒在购进环节已经缴纳消费税,发放环节不再征消费税;3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的,以最高销售价格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其他情况按照同类商品的售价或加权平均价;增值税则按售价或加权平均价,此时会出现增值税计税依据与消费税不同的情形;白酒应纳消费税=150000×20%+2×2000×=32000元白酒销项税额=110000×17%=18700元,购进材料进项税额=17000元4会计处理:借:应付职工薪酬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注:购进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增值税不做视同销售处理,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本例是在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购进时没有抵扣进项税,所以此处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7用自产白酒换取生产资料,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会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银行存款11700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8700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贷:库存商品80000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2000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20007、2009年7凡该企业购进原材料等货物,产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出口自产薯类白酒20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5万元,为便于计算,假设本月无内销收入,薯类白酒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解析:1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应税消费品时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可不计算应交消费税,无需进行消费税账务处理;2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借:原材料10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贷:银行存款11700002产品外销时,免征本销售环节的销项税:借:应收账款2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5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00×17%-15%=4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00004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不予抵扣和退税的金额=0-17+5-4=18万元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8万元;勿需作会计分录;5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00×15%=30万元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8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0万元,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18万元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0-18=12万元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8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2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000006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80000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180000租赁房屋没有发票是否可以入账我公司给管理人员租了房子住,房主是个人,不能开发票给我公司,我公司和房主有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发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房屋租赁合同来做账呢如果这样做账,税务局会不会同意我公司的租赁费进费用呢广西南宁贾瑞★在线专家:作为企业的租金支出,未取得发票,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财务人员假如根据白条入账,会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税务机关可以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不可以扣除的,需要做纳税调整;上述行为,可以通过代开方式取得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规定,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您单位和房东个人协商,由房东按规定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取得代开发票后,您单位可以据此入账;签订预售合同取得的预收款能否作为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的基数我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开发一座楼盘,产品尚未完工,我单位按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客户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取得预售款项,我单位将其记人预收账款账户,但是,税务机构认为这部分款项应该确认收入,计算其所得税,请问,这是预收款,确认收入有根据呢假如确认为收入,能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的计算基数吗北京市陈婷婷★在线专家:税务机构根据您单位的情况,确认为收入是有依据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您单位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预售合同取得的预收款,税法上应该确认为收入;虽然确认为收入,但是,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却不是直接将预售的这部分收入并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这是因为,预售房屋只是期房预售,房地产尚未完工,其对应的计税成本是无法准确确定的;所以,31号文第九条明确,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既然上述文件明确将房地产预售取得的预收账款确认为所得税上的“收入”,那么,将其作为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基数应该是符合规定的;虽然总局没有以文件形式明确能否作为计算基数,但是,有的地方税务机构针对此类实际发生的业务,对这个收入可以作为招待费和广告费、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比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京国税发200992号文的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因此,悠单位符合规定的预售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用的计算基数;非金融企业借贷的债权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我公司为卷烟公司,两年前借给某关系企业3000万元闲置资金,有合同,约定年利率为11%,该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现在申请破产,我单位该笔借款共收取利息580万元,本金预计收回无望,这部分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吗河南省章柯★在线专家:资金借贷,是我国的特殊行业,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审批;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更相借贷融资业务;”您单位进行资金借贷业务,是否取得人民银行认可的资质假如取得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资质,则从事资金借贷就是正常经营业务,因此产生的借款未收回,是正常的经营活动形成的债权,这个债权形成的损失可以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假如没有取得人民银行批准的经营资质,则从事资金借贷就是非正常经营业务,因此产生的借款未收回,是“非经营活动”形成的“债权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不得确认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您单位的上述业务,需要根据资质进行判定是否允许扣除;个人股权转让如何界定售价明显偏低我们老板5年前和朋友合伙投资了一家化工贸易公司,现在,由于身体原因,准备将股份全部转让给其好朋友王某,该公司原初始投资为160万元,老板投资现金80万元,另外两个朋友投资现金80万元;现在,化工公司净资产已经达600万元;因为是多年的好朋友,老板以原投资成本作为转让价格,老板是否需要缴纳个税广东省李明华★任线专家:首先,老板转让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这是财产转让,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就转让所得依法计算征收个税;其次,从上述您提供的信息看,老板以成本价格转让股权,造成无转让所得,这是税法不允许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对转让股权价格“明显偏低”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和具体规定;27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这里的原则就是“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该公告同时赋予税务机构一定的“特权”: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那么,因为是多年的好朋友,以成本价格转让,是否构成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呢27号公告的第二条第一款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1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2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3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4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5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您老板的公司经过多年经营,现在净资产迟600万元,按股权比例计算,您老板的股权现在市价应该是300万元;根据上述第一款的第2小点,是售价明显偏低;我们知道,售价明显偏低也不是不允许,在有“正当理由”的前提下,税法也是允许的;何为“正当理由”,该公告第二条继续明确如下:1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2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3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4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仔细比照,您老板上述的转让,所投资企业既没有连续亏损,也没有涉及国家政策调整、更无法定继承关系或赡养关系,所以,不构成“正当理由”;据此,上述成本价转让会受到税务机构的质疑,被认定为售价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最终您单位老总假如不按公平交易价格调整转让价格,会被税务机构依法采用规定的核定方法进行调整计税;如何理解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这两个费用财政部发布了统一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也就是财综201098号文,我现在很迷糊,我们不是已经征收了教育费附加了吗而且就是解决地方教育事业的专用基金;能做个比较分析吗最后能举个实际的案例帮我理解吗乌鲁木齐孙浩★在线专家:98号文中的“地方教育附加”,和我们一直执行的教育费附加是两个不同的费用;相同地方在以下两点:1目的相同,都是为了给教育筹集资金,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地方教育附加是,财政部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规范和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筹资渠道,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发文明确的政策;而教育费附加是,1986年4月28日国发198650号文件发布,1990年6月7日国务院令第60号修改发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也是为贯彻落实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2计税依据相同,都以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为计算依据;不同地方在以下两点:1发布的部门不同,自然效力不同;地方教育附加是财政部发布;而教育费附加是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发布的效力高于财政部发布的效力;2征收标准不同;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为2‰为了方便您准确理解地方教育附加,特意撰写下文供您参考学习:北京某服装有限公司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际缴纳“三税”税额100万元,根据上述规定,该公司应缴3%的教育费附加,计5万元;同时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计2万元;合计应交附加5万元;企业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5万元,贷记:应交税费5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万元,上交时,借记:应交税费5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3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万元,贷记:银行存款5万元;我国期货市场套利形式在我国期货市场上,可运用哪几种套利交易形式北京市刘志强◎专家:期货套利交易按表现形式可以分为不同交割地点、不同交割时间和不同交割商品三种模式;与此相对应,形成了跨市套利、跨期套利和跨品种套利三种最基本的套利类型;一、跨市套利跨市套利是在不同市场之间进行的套利交易行为;当同一期贷商品合约在两个或者更多市场进行交易时,由于区域间的地理差别等因素,各商品合约间存在一定的固有价差关系;但由于两个市场的供求影响因素、市场环境及交易规则等方面不完全一致,价格的传导存在滞后甚至失真的情况,因此固有价差水平会出现偏离;跨市套利正是利用市场失衡时机,在某个市场买入或卖出某一交割月份桌种商品合约的同时,在另一个市场卖出或买入同一交割月份的同种商品合约,以对冲或交割方式结束交易的一种操作方式;这种套利可以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上进行,也可以在异地交易所之间进行,其中也包括国内交易所与国外交易所之间;目前国内比较盛行的跨市套利主要有:LME金属铜、铝、锌期货与上期所金属期货跨市套利、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T+D与上期所黄金期贷跨市套利、GBOT大豆期货与大商所大豆期货跨市套利等等;由于涉及到两个或多个市场,跨市场套利一般对于资金的要求比较高;市场上从事跨市场套利的交易方主要为生产商,消费商、贸易商及一些实力雄厚的民间大资金;在价差合适的时候这些企业或机构可以利用自身在采购分销渠道及资金面上的优势,通过跨市套利来降低生产成本或获取价差变动收益;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深度和广度的增加,大量跨市套利资金的活跃对国内外商品价格的影响力也在增强;二、跨期套利跨期套利是利用同一品种不同到期月份期贷合约的价差变化,进行买入一个期货合约,同时卖出另一个期贷合约,当价差扩大或缩小到一定幅度而同时将两个合约平仓来获利的操作模式;通常情况下,同品种不同到期日合约价格具有较强的相关性,一般都是同涨同跌;但由于不同合约间季节性供需差异及资金偏好差异等因素影响,其价格并不完全相关,由此导致价差不断发生变化;跨期套利就是通过跟踪并预测这种价差变化来获取利润;当预期近期价格将要走强的时候,买近抛远,即所谓的正向套利;当预期近期的价格将要走弱的时候,抛近买远,即所谓的反向套利;而在某一商品期货系列合约中,认为中间交割月份合约价格与两边交割月份的合约价格之间的相关关系出现差异时,建立两个方向相反、共享居中交割月份合约的跨期套利组合,即所谓的蝶式套利;跨期套利因其选择面广泛每个期货品种合约间都可能存在跨期套利机会、套利机会出现频率高、可操作性强而成为目前国内期货市场最重要的套利方式;从现阶段跨期套利参与主体来看,主要以中小投资者和没有现货背景的机构投资者为主;但在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的不断扩容、期货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各类型企业参与到期赁市场并运用期货工具为企业经营发展保驾护航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而抓住时机适当参与跨期套利,也可以成为企业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及降低经营成本的一种手段;三、跨品种套利跨品种套利是指利用两种不同的,但相互关联的商品之间的合约价格差异进行套利交易,即买入某一交割月份某种商品合约,同时卖出另一相同交割月份、相互关联的商品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将这两种合约对冲平仓获利;跨品种套利的主导思想是手找两种或多种不同但具有一定相关性的商品间的相对稳定关系差值、比值或其它,在其脱离正常轨道时采取相关反向操作以获取利润;根据套利商品之间的关系,跨品种套利可分为相关商品套利和产业链跨商品套利两种类型;前者主要是利用具有较高相关性的商品之问走势强弱对比关系差异所进行的套利活动,如螺纹钢和线材套利、豆油和棕榈油套利及小麦和玉米套刺等;后者主要是利用产业链中上下游产品相对价格的波动机会来进行套利,如大豆、豆粕和豆油之间的套利;因涉及到两种商品,跨品种套利的风险往往会被放大;一般情况下,投资者需要对两种商品的基本面进行综合分析后才能确定是否具有套利机会,故跨品种奢利对投资者个人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现实中,产业客户对跨品种套利鲜有问津,而私募公司或投投资公司对这种套利却是乐此不疲;如何读懂理财产品说明书近期加息预期下,股市震荡,很多人都转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我们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天津市王彬◎专家:购买银行产品首先就要读懂理财产品说明书;完整的理财合同由产品合约和理财产品说明书组成;一般来讲,产品合约在真正购买时才能看到,因此,理财产品说明书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金融产品带有一定的专业性,说明书上的措辞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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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业务的会计处理——第四章
单项选择题(共6题)
1 企业外购未税矿产品,用于生产产品的,对于外购未税矿产品时,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方应该计入()科目中核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原材料
主营业务成本
2 某工厂转让一栋造价550万元的旧办公楼,转让收入为700万,已提折旧300万元。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该楼的重置成本价为10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6成,则应纳土地增值税()万元。
30
140
120
50
3 一般纳税人自产应税资源用于捐赠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库存商品
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贷:库存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库存商品
4 某纳税人本期以自产液体盐50000吨和外购液体盐10000吨(每吨已缴纳资源税2元)加工固体盐12000吨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万元。
已知固体盐税额为每吨10元,该纳税人本期应缴纳资源税()万元。
10
16
20
12
5 企业出售办公楼,按税法规定应交土地增值税1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10万元
借:固定资产1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10万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10万元
借:管理费用10万元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10万元
6 企业外购未税矿产品,用于生产产品的,对于外购未税矿产品时,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借方应该计入()科目中核算。
营业税金及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原材料
主营业务成本
判断题(共2题)
1 资源税核算时,应设置“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其对应的科目是“主营业务成本”。
()
错误
2 非主营房地产企业在转让房地产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计提土地增值税时,一般业务的会计处理为借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贷方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
正确
多选题(共3题)
1 非主营房地产企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全选
当该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后进行清算收到返回多交的土地增值税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待该房地产营业收入实现时,按规定计提土地增值税时借:经营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开发的房地产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而取得收入的,按规定预缴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取得时连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在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借:固定资产清理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2 企业收购未税的矿产品的会计处理为()。
对收购未税矿产品计提代收资源税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企业缴纳代收的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银行存款
对收购未税矿产品计提代收资源税时借:原材料(代扣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收购未税的矿产品时借:原材料(不含税收购价)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3 下列选项中,企业用外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全选企业购进液体盐时借:原材料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用外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对外销售时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资源税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计算抵扣的外购液体盐已纳资源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贷: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