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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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对商品在销售过程中作明确的标识,并在需要时对商品质量实现可追溯性。

二、范围

适用于采购及销售过程中商品的标识和追溯。

三、职责

( 一 ) 质量管理部应按要求建立标识和记录以便追溯商品的采购和销售的全过程。

( 二 ) 营销部负责建立和保存销售商品相关记录,做到必要时可追溯到客户。

( 三 ) 仓库负责对贮存商品进行标识,做到可追溯性记录。

四、概述 ( 一 ) 商品的标识方法:

1 、商品的标识方法是用《货位卡》进行标识的。货位卡上应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供货商名称、数量、进货日期等内容。合格的商品用绿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待检的商品或用户因某种原因返回公司的商品用黄色《货位卡》作标识,隔离存放。不合格的商品用红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并隔离放置。

2 、对用户因某种原因返回公司的商品,除用黄色的货位卡作标识外,还应建立《退换货台帐》进行管理。

( 二 ) 商品的可追溯性:

1 、追溯线路图 :

2 、在进货检验中发生不合格,可追溯到进货日期和供应商。

3 、已销售商品可根据《销售商品台帐》记录追溯到购买者或使用单位。

4 、用户退回商品可根据《退换货申请单》和《退换货台帐》追溯到供应商和生产批次。

( 三 ) 当进货检验发生不合格及顾客反馈信息时,由质量管理部负责追溯。 ( 四 ) 商品的标识应是位于醒目的位置。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商品 ,

不允许

入库销售。

( 五 ) 各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标识管理和可追溯性的记录。

五、记录

合格的商品《货位卡》( 绿色 )

不合格的商品《货位卡》 ( 红色 )

待检商品《货位卡》 ( 黄色 )

《销售商品台帐》

《退换货申请单》

《退换货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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