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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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5•【字号】衢政办发〔2015〕36号•【施行日期】2015.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及当前实际,特制订了《衢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5日衢州市“十三五”规划编制重点工作分工抓落实方案一、规划框架体系及工作分工为确保规划的有效、管用、能落地,积极探索建立涵盖“课题、战略、专项、工程”四个层面的“十三五”规划的框架体系,以“管用”为标准,力求在编制方法上有创新,在中观规划上有突破,在项目转化上有实效。

(一)开展一批课题研究。

把衢州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基本思路作为中长期课题,重点研究事关全局的战略性问题,以课题研究强化规划导向,借助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和省发改规划院的力量,开展开放借智式研究,放到国家战略和长三角背景下审视衢州发展,谋划“十三五”战略,研究起草规划《纲要》。

牵头领导:赵建林。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二)深化四个空间战略研究。

通过空间战略研究,明确四个层面的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和建设时序等,促进中心城市集聚和紧凑型城市发展。

1.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战略研究。

牵头领导:毛建民。

责任部门:市规划局。

2.市区主体空间战略研究。

牵头领导:朱建华。

责任部门:市农办。

3.市域一体空间战略研究课题。

牵头领导:赵建林。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4.四省边际综合交通战略研究。

牵头领导:汤飞帆。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三)梳理推进十大专项规划。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6.10•【字号】衢政发[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的通知(衢政发〔2007〕3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七年六月十日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行动纲要(2007-2010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工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工业经济高起点、特色化、跨越式发展,现就实施衢州市“工业提升”工程,制订本行动纲要。

一、充分认识“工业提升”工程的丰富内涵(一)“工业提升”工程的本质。

“工业提升”工程是我市进入工业化中期后,转变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实施“工业提升”工程,本质上要求树立高起点、特色化、跨越式发展的新理念,坚持走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路子,确立产业集群培育的新目标,实现衢州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业提升”工程的原则。

坚持量质并举,在保证质的基础上加速量的扩张;坚持优化增量和提升存量相结合,把提高项目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互动发展,建立和完善产业集群的支撑体系;坚持实施“工业提升”工程与提高部门服务能力联动推进,不断提高新时期各级政府引领工业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工业提升”工程的目标。

以410产业发展为基础,培育销售收入超200亿元的产业集群2个,包括以衢化片区为主平台的氟硅制造业产业集群,以东港片区为主平台的工程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同时推动一批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和提升,培育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5个,超10亿元的产业集群10个,在做强做大“衢州制造”的基础上,实现由“衢州制造”向“衢州创造”的转变。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5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5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53号)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11日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城市建设管理十大专项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坊门街规范提升专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谋利”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统筹谋划、挖掘特色,规范引导、提升层次”的工作原则,着力强规范、促提升、聚人气、促繁荣,打造集商业与休闲为一体、充满文化气息和个性特色的商业步行街区,使坊门街逐步成为一张具有衢州特色的城市名片。

二、规范提升范围坊门街规范提升工程范围北起道前街路口,南至大南门城墙;道前街路口由坊门街向东西两侧延伸各30米;中河沿路口由坊门街向东西两侧延伸各50米;蛟池街路口由坊门街向东延伸30米,向西延伸至童家巷。

包括坊门街步行街和杭州湾广场、致远广场、立马广场等三个特色广场,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

三、规范提升内容按照“市民化、市场化、有序化”的总要求,通过对坊门街沿街建筑立面整治、广告店招规范整治;对老旧破损的特色景观、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在街道中间增设若干个货亭和休息位,街道入口、周围、相关广场等地增设体现坊门街特色的指示牌、示意图和停车设施等;对经营业态进行政策引导;调整部分场所功能定位,从根本上解决坊门街沿街建筑立面污损陈旧、广告店招风格凌乱、解决经营业态杂乱、功能性广场定位不准等问题,逐步提升坊门街管理档次和经营业态,真正实现坊门街经营管理的良性发展。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21•【字号】衢政办发[2007]27号•【施行日期】200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通知(衢政办发〔2007〕27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广泛深入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和“投资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升行政效能,逐步统一规范全市行政服务网络体系,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浙江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浙政办发〔2004〕85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中心的设立凡与衢州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但由于场地或技术原因暂不能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市级部门单独设立的行政审批或便民服务的办事大厅,原则上应成为中心的分中心。

分中心名称统一定为“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统一设置咨询、办事、收费窗口,形成完整的服务系统,其设立、撤销须经市政府同意。

根据上述要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及市开发区管委会等设立的6个专业办事大厅,作为市行政服务中心第一批分中心,分别统一定名为“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分中心”、“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车辆服务分中心”、“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分中心”、“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国税分中心”、“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分中心”、“衢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

二、分中心的职责分中心应当坚持“高效、便民、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遵循合法与公正、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原则,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18•【字号】衢政办发[2013]182号•【施行日期】2013.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18日衢州市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机制为加大推进我市工业有效投资力度,加快工业投资项目建设步伐,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建立完善组织领导和部门联络机制调整完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衢州市工业有效投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工作在衢州市工业有效投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工投办,成员名单见附件1),市工投办设在市经信委。

由市工投办牵头,市经信委、市统计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衢州海关、市人行、市国税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建立日常联络制度。

市经信委负责提供当期备案(核准)项目情况,市统计局负责提供统计在库项目情况,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负责提供技改项目落地情况,衢州海关负责提供进口设备情况,市人行负责提供项目贷款情况,市国税局负责提供设备进项税抵扣情况,市规划局负责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情况,市住建局负责提供施工许可证和房产证办理情况。

各部门于每季度末20日前将相关工业企业和项目信息报至市工投办,由工投办会同市经信委、市统计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等部门核实项目信息,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各有关部门反馈。

二、建立部门服务工业项目长效机制市本级的重点工业项目,由市直有关部门一对一进行服务(见附件2)。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衢州市区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衢州市区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衢州市区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2.07•【字号】衢政办发[2007]17号•【施行日期】2007.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衢州市区菜场建设和改造提升工作的意见(衢政办发〔2007〕17号)为方便市民日常生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改善市容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菜场标准化建设、加快菜场改造提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菜场建设、改造提升的基本原则(一)坚持“为民、便民、惠民”原则;(二)坚持“谁主办、谁收益、谁改造”原则;(三)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审核、统一验收”原则;(四)坚持“政府推动、分级负责、分步改造”原则。

二、菜场建设、改造提升的范围、规范和目标自2007年始3年内,对在市区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含老城片、花园岗片、衢化片、城东片)规划建设的菜场,按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592-2005《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实施标准化改造提升。

新建菜场按《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三、菜场建设、改造提升的规划和设计要求(一)编制完善市区菜场改造建设规划,依照规划进行建设和改造,通过实施规划促进菜场培育和提升。

不符合改造规划的既有小菜场可以逐步改为不设畜禽宰杀销售点的净菜店、超市菜店。

对城市新区(指衢江新城区、西区、高新园区、开发区)新建菜场要按市区菜场布局规划和菜场申办程序严格报批。

菜场规划用地不得改变用途、移作它用,菜场周边要适当控制规划建设商业用房。

(二)新建菜场依照菜场规划和《规范》设计要求,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在公开出让条件中明确设置按《规范》建设菜场的要求;菜场用地和营业用房不得分割出让。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7•【字号】衢政办发[2013]148号•【施行日期】2013.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17日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关注,新一届中央政府部署的一些重要工作,都对加强相关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我省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2号),现就当前我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如下安排:一、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管,推进项目联审联批,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工商登记审批等方面,及时公开取消、下放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

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包括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

建立和开放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数据库和专家库,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共享。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域产业基金组建方案和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域产业基金组建方案和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域产业基金组建方案和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20•【字号】衢政办发〔2019〕37号•【施行日期】2019.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区域产业基金组建方案和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衢政办发〔2019〕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区域产业基金组建方案》和《衢州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20日衢州市区域产业基金组建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推进我市美丽经济幸福产业,数字经济智慧产业发展,现就统筹整合全市政府产业基金,理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体制,组建衢州市区域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区域基金,下设科创、智慧、幸福三大政府产业基金),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提出以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一)组建区域基金。

从注重杠杆撬动向注重政策引导转变,从分散投资向聚焦聚力转变,从投资偏重市场化项目向政府关注领域转变,从单一部门运作向部门通力合作转变。

通过组建区域基金,聚焦战略取向,突出政策引领,扶持重点产业,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意图。

(二)理顺管理机制。

组建主题基金和定向基金,建立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流程,发挥各县(市、区)和主管部门的作用,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提升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水平和管理效能,共同推进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和管理。

(三)强化风险管控。

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从项目端、资金端、人员端全维度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控制理念贯穿区域基金组建、投资到投后管理的全过程。

(四)提升运作能力。

通过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的倾斜、扶持,激励衢州市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投公司)做强做优,不断提高政府产业基金运作水平和管理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目标。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2•【字号】衢政办发〔2018〕95号•【施行日期】2018.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行动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2日衢州市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决策部署,加快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64号)和《中共衢州市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乡村大花园建设的指导意见》(衢委发〔2018〕3号)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按照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的总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并重、试点先行与全面推进并举、目标实现与制度创新并行,全市域整建制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业绿化、农村美化、农民转化,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现代农业产业优势,把美丽环境转化为美丽经济,与全省同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重重落地,实施现代生态农业“1158”工程,即以“乡村大花园”为引领,以“农业绿色发展示范市”为主抓手,同步开展“美丽田园建设+放心农业示范+智慧农业示范+三产融合示范+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五大创建,按照产业融合的理念、“互联网+”的思维和标准化的要求,着力构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力争通过3年努力,实现绿色产业更加兴旺、绿色产品更加丰富、绿色环境更加宜居、绿色机制更加健全的目标,把衢州打造成国内一流的放心农产品供应地、乡村休闲旅游目的地、农业绿色发展创新地,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提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衢州经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05•【字号】衢政办发[2014]61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衢政办发〔2014〕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5日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和省“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市场主体提升发展,着力构建起“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市场主体升级通道,现就开展衢州市“个转企提质扩面暨长效机制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场主体提升发展”和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省“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的决策部署,在全市“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一个中心、两大战役”,按照“该转尽转、持续推进,量质结合、以质为先,注重长效、转入常态”的原则,持续深入推进“个转企”工作,为干好“四件大事”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积极作为。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一)提升“个转企”工作质量。

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

2014年起,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公司制企业的比重不低于50%。

重点引导已转为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通过开放股权、合作参股、合并提升等方式扩大规模,组建公司制企业,实现“二次转型”。

到2014年底,全市累计完成的“个转企”企业转为公司制企业比重达到30%以上。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11•【字号】衢政办发[2011]70号•【施行日期】2011.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衢政办发〔2011〕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重点项目各项工作,对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服务,落实责任,增强项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省开展的“围绕重大决策、推进重大项目”专项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主抓手,明确责任,提升服务,创新机制,强化督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以“三大千亿工程”为龙头的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

确保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以上,完成投资509亿元(见附件1)。

(二)重点实施项目建设目标。

1.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全年共安排重点实施项目183个,总投资725.7亿元,确保完成当年计划投资147.6亿元,比上年增长20%以上(见附件2)。

2.已批项目抓开工。

全年确保新开工项目100个以上,比上年增长25%。

3.在建项目抓完工。

确保全年竣工投产(运)项目达到55个,比上年增长10%。

(三)重大前期项目推进目标。

全力推进110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前期推进有实质性进展、年内能开工的项目力争开工”的要求,努力完成年度目标计划(见附件3)。

(四)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目标任务。

全年共安排重点工业投资项目183个,总投资3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7亿元(见附件4)。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04•【字号】衢政办发〔2015〕88号•【施行日期】2015.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15〕88号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4日衢州市本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两年计划(2015—2017年)为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关于加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重点市县有关工作的意见》(浙文协发〔2015〕2号)要求,制定为期2年的衢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计划。

一、总体目标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切实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

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新建市、区文化馆和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一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有线网络双向化覆盖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显著提升。

力争通过2年的努力,使衢州市柯城、衢江两区基本达到省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保障城乡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二、主要任务(一)制定完善文化发展规划。

立足区域文化资源优势,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乡镇(街道)文化站和村级(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按照“全覆盖、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促公平”的原则,科学制定本地区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市区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旧厂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旧厂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旧厂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衢政办发[2013]142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旧厂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衢政办发〔2013〕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旧厂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9月30日衢州市旧厂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根据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和《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厂区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衢政发〔2013〕4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衢州市旧厂区改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一、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旧厂区改造,基本完成区域内低效传统产业的提升改造和污染严重企业的搬迁,完成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以上。

其中:2013年完成工作机构组建、政策制订、旧厂区现状调查、三年行动工作计划编制,并完成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2014年、2015年完成旧厂区改造建筑面积210万平方米以上,基本完成旧厂区改造任务,并建立常态化改造利用机制。

各县(市、区)和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市西区管委会改造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改造重点范围旧厂区改造是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异地置换、退二优二、协商收回、收购储备(退二进三)、改建翻建(美化整治)等方式开展改造,科学盘活合理利用低效土地,优化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改善区域环境面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下列旧厂区列入重点改造范围:城乡规划确定的“退二进三”产业用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生产、环保要求等的工业用地,包括临江、临水、临居住区等影响生态环境的企业用地;建设用地利用强度明显低于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指标标准的企业用地;经市、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认定为要列入的其他建设用地等。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6•【字号】衢政发[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衢政发〔2013〕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两地三城”、加快“两个崛起”,实现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举全市之力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努力实现衢州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明确要求(一)充分认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性。

抓发展必须抓项目,抓项目的关键在于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关系到未来一个时期的投资,关系到发展的后劲,是一项战略性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从前期抓起的理念,在全市范围形成“大抓前期、抓大前期”的共识和氛围,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摆上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重要工作位置,从对一个地区未来发展、长远发展负责的高度出发,抓好、抓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二)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大战役”,加强重大工业项目、重大城市建设项目和重大旅游项目的前期工作。

要根据中长期发展要求,加强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

要顺应国家、省里的发展导向和产业政策,重点谋划一批能够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能够进入国家、省重点建设盘子的项目,在政策、资金和土地指标上争取更大支持。

要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热点,重点谋划一批能够吸引央企、跨国公司、上市公司以及大型民营企业来衢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二、规划引导,计划管理(三)高度重视规划引导。

要确立规划是项目工作“大前期”的理念,形成“以思路带规划、以规划带项目、以项目带资金”的前期工作链。

深化细化“十二五”规划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各专项规划,将规划成果转化为项目。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06•【字号】衢政办发[2009]74号•【施行日期】2009.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09〕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六日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十二五”时期是积极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提出新的发展要求的五年,也是我市努力实现现代化“三步走”战略目标最为关键的五年。

科学制定《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全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为切实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务实与创新相结合,努力制定一个既充分符合我市区域实际、又具有较强指导性和操作性的纲领性文件,为实现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好基础。

(二)总体要求。

1.前期研究上要突出战略性和前瞻性。

前期研究是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直接影响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选题上要针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问题,通过多领域、多要素、多角度的综合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16•【字号】衢政办发〔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18—2022)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衢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18—2022)》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6日衢州市政府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18—2022)为加快推进数字衢州建设,促进衢州成为大湾区的战略节点、大花园的核心景区、大通道的浙西门户、大都市区的绿色卫城,以《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方案》为指导,根据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和《衢州市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衢政办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战略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决策部署,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总牵引,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新引擎,着力推进政府工作流程整合,着力促进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着力探索政府数字化转型的新平台、新机制和新模式,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基层治理最优城市,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贡献智慧力量,为数字浙江建设提供衢州标准、衢州方案、衢州样本。

(二)发展目标。

通过3至5年努力,构建覆盖全市、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数字政府,全面完成省政府数字化转型试点市任务,率先建成“掌上办事、掌上办公”城市,成为全省数字化转型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实现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政府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服务便捷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力提升我市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水平。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重大课题重大前期项目分工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重大课题重大前期项目分工抓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重大课题重大前期项目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衢政办发[2016]14号【发布部门】衢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3.29【实施日期】2016.03.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本级重大课题重大前期项目分工抓落实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六届人大八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本级重大课题重大前期项目分工抓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一、精心组织,倒排计划。

各责任单位要精心组织,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制定具体的调研方案,倒排时间,按计划推进,确保调研课题高效开展,高质量完成。

二、重视开头,集思广益。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衢州实际,重视开头,把准方向。

要通过组织酝酿会、研讨会以及学习考察等形式,深入研究,广泛讨论,集思广益,涉及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三、加强沟通,务求实效。

要坚持课题与规划相衔接,做好与“十三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对接,加强与省级部门与县(市、区)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支持,以课题带政策、带项目,通过课题的研究形成一批政策体系、项目体系,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实效性。

四、定期汇总,按时上报。

各课题组要按照调研课题的安排,认真有序地开展调研工作,工作计划及进展按月报送市发改委,并抄报市政府督查室,课题成果要专题向市长办公会议报告。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9日市本级重大课题重大前期项目分工抓落实方案一、人口集聚导向下的新型城镇化路径、政策研究牵头领导:赵建林、毛建民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统计局、公安局、农办、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人力社保局、经信委、教育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公积金中心等主要任务:分析把握省内、市内及周边的现状,把握人口集聚规律。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01•【字号】衢政办发[2014]26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衢政办发〔2014〕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2014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下达给你们,请按计划组织实施。

2014年,全市安排重点建设项目形象进度计划328项,总投资1483亿元,当年计划投资386.6亿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00项,总投资1496亿元;重点工业项目投资计划293项,总投资475.39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77.39亿元。

2014年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之年,是推进“一个中心、两大战役”,干好“四件大事”的攻坚之年,做好项目工作尤为重要。

各地、各部门要深化山区科学发展试验区建设,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以“大干项目、干大项目”为抓手,深化重点项目“互看互学”活动,创新项目前期工作机制,加大项目协调、交办问责力度,有效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确保今年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为加快“四个一”建设,再创衢州绿色发展新优势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完善项目生成和前期推进机制,制订重点项目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确保全面完成2014年年度投资计划和形象进度计划,树立项目推进实施的典范;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时帮助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实施环境;要加大征地拆迁工作力度,做到政策宣传到位、标准到位、补偿到位,及时化解矛盾并做好稳定工作,同时在用地、供水、供电、供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努力保障无障碍施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资金归集工作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3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资金归集工作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33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资金归集工作的通知正文:----------------------------------------------------------------------------------------------------------------------------------------------------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性资金归集工作的通知衢政办发〔2016〕33号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为深入实施新《预算法》,构建与全口径预算管理相适应的预算执行机制,加大政府性存量资金盘活统筹力度,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16年5月底前将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开设的确定应归集的银行账户资金统一归集至政府性资金结算平台进行集中管理,形成“资金池”效应,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与效益。

账户资金归集范围为各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含食堂、工会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含党费、团费、工会、基本建设、学费过渡等)、一般存款账户等所有账户资金,资金归集后不改变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分配权和核算权。

市财政局下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以下简称支付中心)负责政府性资金结算平台的日常运作,支付中心应在相关商业银行开设资金归集专用账户,建立专用的资金结算管控系统,将结算平台、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连接成一个结算体系,对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实时归集、支付、清算、核算,确保资金结算平台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政府性资金归集工作是进一步盘活政府性存量资金,推进政府性资金集中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拖延、拒绝、阻扰资金归集工作;市财政局要及时做好账户清理和资金归集工作,并督促支付中心加强资金结算平台建设,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存量资金管理;市人行、市银监局以及各相关商业银行要配合做好账户的开设、撤销和资金归集工作;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督办,对逾期未完成资金归集的单位将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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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衢政办发[2011]70号
【发布部门】衢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11
【实施日期】2011.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衢州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重点项目各项工作,对顺利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至关重要。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服务,落实责任,增强项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全省开展的“围绕重大决策、推进重大项目”专项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的主抓手,明确责任,提升服务,创新机制,强化督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力推进以“三大千亿工程”为龙头的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

确保2011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以上,完成投资509亿元(见附件1)。

(二)重点实施项目建设目标。

1.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全年共安排重点实施项目183个,总投资725.7亿元,确保完成当年计划投资147.6亿元,比上年增长20%以上(见附件2)。

2.已批项目抓开工。

全年确保新开工项目100个以上,比上年增长25%。

3.在建项目抓完工。

确保全年竣工投产(运)项目达到55个,比上年增长10%。

(三)重大前期项目推进目标。

全力推进110个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围绕“前期推进有实质性进展、年内能开工的项目力争开工”的要求,努力完成年度目标计划(见附件3)。

(四)重点工业投资项目目标任务。

全年共安排重点工业投资项目183个,总投资32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8.7亿元(见附件4)。

(五)重大项目有序推进。

一是谋划一批重大项目。

开展2011年谋划重大项目活动,谋划一批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社会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争取有一部分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布局和时序,积极培育我市“十二五”时期新的投资增长点。

二是强化重大项目推进。

制订重大项目分工抓落实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三是强化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重点项目计划指标,全市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万亩,争取有20个以
上项目新增2012年省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与资金互动的信息平台,强化银企对接,促进金融机构加大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

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煤、电、油、运等各类要素保障,提高要素资源的使用效率。

(六)提升项目工作服务水平。

要把服务项目、推进项目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逐项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分工和责任,强化项目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为体现各个时段的侧重点和着力点,加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实效性,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抓重大项目开工阶段(1~8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2011年衢州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业投资项目计划》(衢政办发〔2011〕31号)进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组织精干力量,切实做好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资金筹措、招标投标等开工前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同时,每个季度都要排出一批新开工项目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

第二阶段:抓重大项目推进阶段(5~9月)。

召开全市重点项目工作会议,贯彻落实2011年全省“三个千亿”工程暨重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分析我市投资和重点项目推进中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部署全年重点项目工作。

加快推进183个重点实施项目、110个重大前期项目及183个重点工业项目的前期工作。

根据国家、省“十二五”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要求,重点疏理一批“十二五”开局之年计划实施的重大项目,做深、做细各项前期推进工作,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

第三阶段:抓重大项目攻坚阶段(6~10月)。

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推动一批重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通过调查研究,重点摸排杭新景高速公路、九景衢铁路、下张铁路货场搬迁、市区快速通道、500千伏夏金输变电工程、河道整
治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年产50MWP太阳能电池、华友钴业产业基地等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通过联合办公等有效措施和办法,协调解决一批实质性难题,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推进实施。

第四阶段:抓竣工、促投产阶段(10~12月)。

2011年全市计划安排竣工投产重点项目55个,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竣工项目按期完成,及早发挥效益。

要把项目推进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贯穿到项目工作的全过程,并加强工作总结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则,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创新措施和办法,加强督查,确保顺利完成全年投资和项目建设计划。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迈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时期,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黄金期和高峰期。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性工作机制。

各级发改、经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认真组织、指导和协调好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及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信息,把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全力以赴抓好全年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二)落实责任,抓紧实施。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今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突出重点,制订推进方案,按照项目的实施主体、责任部门及进度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分解到位、跟踪督查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和质量意识,赶时间,抢进度,重质量,促完工,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上下联动,增强合力。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合,增强合力。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实施的行业指导工作,发改、经信、财政、国土、住
建、规划、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努力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四)强化督查,提升动力。

各级、政府督查室、重点办、前期办、稽察办等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特别是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要进行分析、汇总、反馈,做到定期督查、通报。

按照“续建项目抓完工、新建项目抓开工、未开工项目抓前期”的要求,深入项目一线了解情况,摸清影响工程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重点工程建设督查活动,跟踪落实重大项目协调问题的解决,加大督办力度,并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考核,对完成情况不好的项目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和各项目业主单位要主动与新闻单位和社会媒体加强沟通联系,结合全市重点项目提升年活动的开展,加强对项目建设一线的新闻宣传报道,挖掘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合力推进“十二五”时期“三大千亿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2.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3.重大前期项目目标任务分解表
4.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1
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亿元、%
全市446.8550914.0
其中市本级83.1794.8114.0柯城区41.2146.9814.0衢江区47.9254.6314.0龙游县81.0692.4114.0江山市91.15103.9114.0常山县63.3772.2414.0开化县38.9744.4314.0
附件2
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单位:个、万元、%
市本级
74
47 13 47585
82
806527
54.66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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