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税法
税法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法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 的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 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 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 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为收入总额。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
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 2.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为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2)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 实现。 5.利息收入 (1)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 确认收入的实现。 (2)其中包含国债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 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 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 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8. 接受捐赠收入 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 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 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五章 关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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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暂定税率和关税配额税率:暂 定税率优先于优惠税率和最惠国 税率,按普通税率征税的进口货 物不适用暂定税率。
❖现行税则对小麦、豆油等10种 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产品实 行关税配额管理。
❖例2:按我国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只要出 口1美元的出口额,国家就要给这个出口 企业几美分的补贴,但进口国就认为这 样不合理,就要征反补贴关税,把这部 分由于补贴降下来的成本再提上去,以 保护本国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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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率的运用 ❖1.进出口货物,应当按照纳税义务人申
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
❖ C.特惠税率:适用原产于与我国订有特殊优 惠关税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 D.普通税率:适用原产于上述以外的其他国 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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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从量税:目前我国对原油、部分鸡产 品、啤酒、胶卷进口分别以重量、容量、 面积计征从量税。
❖B.复合税: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关 税,我国目前对录像机、放像机、摄像 机、数字相机、摄录一体机实行复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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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课征关税的目的为标准分为 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1.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 指以增加一国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 的关税。
❖2.保护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经济发 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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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关税的计征方式为标准分为从价 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 滑准税和配额关税
海关总署2012年第16号(关于对原产于印
税法 第5章 企业所得税课后习题答案
企业所得税复习思考题1对2.错3.对4.对5.错6.对7.对8.错9.对10.对I1对12.错13.对14.对15.错四、名词解释: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并调节其收益水平的一个关键性税种,体现了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3)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五、简述题1.企业所得税的改革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什么?答: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统一税法,公平税负,规范国家和企业分配方式,理顺分配关系,强化企业所得税调控经济和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促进整个国家经济运行机制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完善,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了以下的原则:(1)统一税法,公平税负,有利于企业竞争; (2)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调控; (3)有利于下一步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4)简化税制,便于征管,易于操作。
2 .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纳对象。
在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简称"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法-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与缴纳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l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它属于特定目的税,是国家为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而采取的一项税收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城建税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一)具有附加税性质。
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二)具有特定目的。
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城建税为开发建设新兴城市,扩展,改造旧城市,发展城市公用事业,以及维护公共设施等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使城市的维护建设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体现了对受益者课税,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
第二节税率城建税的税率,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之间的比率。
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一)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二)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三)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城建税的适用税率,应当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但是,对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第一种情况: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第二种情况: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注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和计算的内容,虽然在政策内容上具有独立性,但是在具体计算上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章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平均分值为5分,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更容易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混合出综合题型。
2011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了“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2.增加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优惠规定3.节之间合并调整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有四个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4)征收范围较广。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一、纳税义务人城建税的纳税人是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没有覆盖到的特殊环节——各类纳税人的进口环节不缴纳城建税。
二、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的基本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为地区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
具体规定是: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例题·单选题】甲生产企业地处市区,2010年5月缴纳增值税28万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乙企业代收消费税15万元。
税法
税法的结构
税法构成要素
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的比例或征 收额度。它是计算税额的尺度。 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
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税法的结构
税法构成要素
税率
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 规定一个比率征收的税制。(体现横向公平)
单一比例税率(例所得税中采用)
一个税种只规定一个税率
税目 一、交通运 输业 二、建筑业 三、金融保 险业 四、邮电通 信业 五、文化体 育业 六、娱乐业 七、服务业 八、转让无 形资产 九、销售不 动产
征收范围
税率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 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3% 装卸搬运 3%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及其他工程作业 5% 3% 3% 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 球 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 旅游业、仓储业、 租赁业 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商 标权、 著作权、商誉 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20% 5% 5% 5%
第二节
税法的原则
1、税收法定主义原则 (1)课税要素法定主义 (2)课税要素明确主义 (3)合法性原则 (4)程序保障原则 2、税收公平主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3、贯彻执行国家政策的原则
第三节 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确认和调整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 以及征税主体内部各主体之间发生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税 收体制关系的过程中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税收关系是税收法律关系的经济基础。 特征: 特征: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特殊性。 2)税收法律关系由国家单方面的意志所决定。 3)税收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性。 4)税收法律关系内容具有统一性。
第五章 城建税法、教育费附加 《税法》ppt
第一节 城建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简 称“二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二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 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负有缴纳“二税”的单位和个人。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 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四、申报与缴纳 纳费人申报缴纳“两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1.教育费附加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 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两税”的,不征收教育费附加;对出口产品退 还“两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教育费附加。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纳费人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纳费人为负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单 位和个人。 国务院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统称“外资企业”)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统一为2%。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违反“ 两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但 纳税人在被查补增值税和消费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教育费 附加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实行“免、抵、退”企业,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 增值税税额应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2.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六、申报与缴纳 1.纳税环节
城建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二税”的环节,纳税人只要发 生“二税”的纳税义务,就要在同样的环节分别计算缴纳城建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五节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处理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五节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处理[单选题]1.中国公民王先生在甲公司工作了2年,2019年1月与甲公司解除聘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50(江南博哥)000元。
甲公司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40000元。
王先生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0B.750C.900D.105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王先生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000-40000×3)×3%=900(元)。
点赞(0)解除聘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超过上年平均工资3倍部分,适用年综合税率表,不合并综合所得,单独计算。
[单选题]2.王蒙2020年12月取得150000元全年奖,当月工资28000元,当月各项扣除合计为9000元。
对于全年奖,王蒙选择按年终一次性奖金办法单独计算纳税,全年奖应纳个税()元。
A.13080B.15000C.28590D.3000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商数=150000/12=125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应纳税额=150000×20%-1410=28590(元)。
[单选题]3.下列关于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除另有规定外,员工取得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时不缴纳个税B.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C.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
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D.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税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是因个人在证券二级市场上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节征收管理
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节征收管理[单选题]1.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该规(江南博哥)定的期限是()。
A.次月10日内B.次月15日内C.代扣代缴的7日内D.代扣代缴的15日内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单选题]4.美国人迈克在中国无住所而且也不居住,2021年3月到中国某企业举办讲座,获得劳务报酬收入80000元。
中国企业在支付劳务报酬时应该代扣代缴个税()元。
A.3880B.6190C.15240D.1860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应纳税所得额=80000×80%=64000(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7160元,应代扣代缴税额=64000×35%-7160=15240(元)。
本题和上题结合起来,各位学员需要注意对居民纳税人的预扣预缴和对非居民纳税人的代扣代缴是不同的。
[单选题]5.关于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依据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B.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C.按规定可以在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而未实际扣除的,可以在次年6月30日前申请补扣D.可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扣除专项附加后的余额代扣税款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A;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选项C:非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而未实际扣除的,可以参照“居民个人在分类所得中应扣未扣公益捐赠支出追补扣除规定”处理。
选项D:非居民个人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单选题]6.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下列处理中,表述正确的是()A.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B.可以在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C.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在以后年度中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D.未足额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得再扣除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ABD: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高频考点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单选题]1.某居民个人为独生子女,2020年扣除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后共取得税前工资收入10万元、劳务报酬1万元、稿酬1万元。
该纳税人有上小学的孩子(江南博哥)一名,夫妻约定子女教育支出全额由其扣除,其父母健在且均已年满60岁。
该居民个人当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528B.600C.625D.710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税前工资+10000×(1-20%)劳务报酬收入额+10000×(1-20%)×70%稿酬收入额-60000年基本费用-1000×12全年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2000×12全年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7600(元)全年应纳税额=17600×3%=528(元)。
[单选题]3.王某于2020年初购买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20年度上半年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20年12月份实施,随后王某转让了上述股票,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
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元。
A.300B.600C.1500D.3000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10000÷10×3×1×50%×20%=300(元)。
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点评】本题考核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的政策。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05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主要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分为三类,具体情况见下表: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1.基本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
2.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划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通用的做法,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居民个人——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判定居民身份的两个标准:住所;境内居住天数【注意】判定纳税义务时计算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
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提示】由于一国两制和税收管辖权的缘故,我国现行税法中关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二、征税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奖金是指所有具有工资性质的奖金,免税奖金的范围在税法中另有规定。
【提示】工资、薪金所得建立在取得收入者与支付单位之间存在任职受雇关系上。
【注意辨析】考生要辨析下列五方面的差异:1.辨析劳动分红与股份分红。
劳动分红属于劳动所得,列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份分红属于资本利得,列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辨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
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七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 申报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 比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 地点相同。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四节 城建税的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其减免规定与 “三税”的减免息息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1)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 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 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也可同时退库。 (3)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 (4) 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 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 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五、城建税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不仅包 括城市、县城、建制镇、而且包括了广大农村。 也就是说,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 税的地方,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属于其征税 法的范围。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二节 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城建税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三 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 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以及个体户及其他个人。值得注意的是,对外 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 “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 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强化提分-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13页)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考情分析本章为历年《税法》考试的重点章,考试中以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问答题命题,分值一般在10分左右。
鉴于《个人所得税法》在2018年8月31日修订、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所以2019年本章教材内容近90%重新编写。
主要考点列示【考点1】居民与非居民个人判定两个标准之一为居民个人:(1)住所;(2)居住时间:1个纳税年度累计满183天【考点2】应税所得项目:共九项综合所得4项:工薪;劳务;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分类所得5项:经营;财产租赁;利息、股息、红利;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如中奖、房屋赠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等)。
【考点3】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综合所得;经营所得2.比例税率(预扣率)20%:(1)4个税目: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2)3个税目预缴:劳务报酬(有加成)、稿酬、特许权(预扣率)【考点4】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1.7个税目有扣除;2个税目无扣除2.综合所得扣除费用扣除及3.每次收入的确定4.公益捐赠:限额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30%)【特别强调】变化的“综合所得”2.年终,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额-60000元-社保、住房公积金费用-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示】全年收入中:劳务、特许权使用费按收入的80%并入;稿酬按收入的56%并入,工薪100%并入。
【考点6】应纳税额的特殊计算:2019教材中53个特殊问题,如: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提前内退一次性补贴;年金个人所得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沪港通机制下个税政策;递延纳税的情形等。
【考点7】税收优惠(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33项)(二)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3项)【考点8】征收管理,重点是缴纳方式:(一)自行申报纳税:事项(7项)、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4种)、经营所得。
第五章税法黄金考点
考点:征税范围1.下列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有()。
A.甲公司会计张三利用每周末到乙事务所做业余审计助理的兼职所得B.李四出差取得的规定标准的差旅费津贴C.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王五在本单位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D.某公司总经理赵六兼任本公司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所得【答案】CD【解析】选项CD:都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选项A:张三兼职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选项B: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范围2.下列各项中,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A.劳动分红B.独生子女补贴C.差旅费津贴D.超过规定标准的误餐费【答案】AD【解析】BC选项不列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3.下列各项中,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外部董事的董事费收入B.个人业余兼职收入C.某高校在职教师为某企业讲课取得的收入D.个人举办盆景展取得的收入【答案】ABCD【解析】选项ABCD都属于劳务报酬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或奖励,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A.雇员兼任本公司董事取得董事费收入B.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C.非雇员获得免费旅游业绩奖励D.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答案】BC【解析】选项AD: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5.下列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入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B.在就职单位取得的加班收入C.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答案】C【解析】选项A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D:属于“偶然所得”。
6.下列属于稿酬所得的项目是()。
A.记者在本单位刊物发表文章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报酬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书画家出席笔会现场书写作画的出场费收入【答案】C【解析】A选项属于工资、薪金所得;B选项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选项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注册会计师-税法-强化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强化练习题-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单选题]1.以下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B.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C.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江南博哥)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D.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选项A、B、C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掌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知识点。
[单选题]2.下列补贴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范围的是()。
A.独生子女补贴B.劳动分红C.托儿补助费D.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等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外国来华留学生,领取的生活津贴费、奖学金等。
掌握“工资、薪金所得”知识点。
[单选题]3.下列所得,应按“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工资薪金所得B.经营所得C.财产租赁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居民个人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掌握“工资、薪金所得”知识点。
[单选题]4.中国公民李某进行兼职,取得工程设计收入20000元,从中拿出5000元,直接捐赠给了农村义务教育,李某就该笔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0B.1400C.3200D.380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直接捐赠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该笔收入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20%=3200(元)。
掌握“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知识点。
[单选题]5.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确定为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是()。
A.在境外开办教育培训取得的所得B.拥有的专利在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C.从境外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D.将境内房产转让给外国人取得的所得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3)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4)转让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5)从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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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
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法律预先规 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或方式。
特征: 1.强制性;
2.无偿性;
3.固定性。
二、税收的种类
1. 流转税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关税
(1)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的持有人;
(2)各种运输工具上服务人员入境时携带自用物品的持有人; (3)馈赠物品以及以其他方式入境物品的所有人; (4)进口个人邮件的收货人。
关税的完税价格,是指为计算应纳关税税额而由海关审核 确定的进出口货物的价格。 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价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关税是指对进出境的货物或物品由海关负责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特点: 1.征收对象限于进出境的货物或物品。 2.在货物或物品进出关境的环节一次性征收。 3.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4.具有涉外性。
关税的纳税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是关税的纳税人,接受委 托办理有关进出口货物手续的代理人负有代纳关税义务。 对非贸易物品的纳税人:
5.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二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消费税
概念: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 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资源税
(1)资源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二节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调整对象
1.税收经济关系 2.税收权限关系 3.税收程序关系
三、税收法律关系
第三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主体 二、征税对象 三、税目 四、税率
1.比例税率 2.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
征税对象: 应税所得=年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额 缴纳: =应税所得×税率 按年计算,分月分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
缴,年度终了5个月内汇算清缴。)
(二)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 2000 税率: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所得税额=应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为: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应纳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二、所得税法
(一)企业所得税
是对在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所
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税率: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5%
最基本要素
3.定额税率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减税免税
八、法律责任
九、纳税争议的解决
第四节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
一、流转税法
(一)增值税 1.纳税主体
2.税率
3.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增值税额=当起销项税额-当前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4.减税免税
2.劳务报酬所得
应税所得=一次所得-800(或者20%) 应纳税额=应税所得×20%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财产租赁所得
6.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 7.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其他所得
(三)营业税
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
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营业税税目税率表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 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三、财产和行为税法
(1)房产税 (2)契税 (3)车船税 (4)印花税
四、特定目的税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耕地占用税 (4)车辆购置税 (5)土地增值税 (6)烟叶税
五、资源税法
(1)资源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
2 .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
3.财产和行为税
(1)房产税
(2)契税 (3)车船税
(4)印花税
4.特定目的税
(1)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耕地占用税 (4)车辆购置税
(5)土地增值税
(6)烟叶税
第五节 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概述 二、税务管理
1.税务登记 2.账簿、凭证管理 3.纳税申报
三、税款征收
四、税务检查
五、法律责任
1.偷税及其法律责任 2.欠税及其法律责任 3.骗税及其法律责任 4.抗税及其法律责任 5.其他法律责任
六、税务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