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民工集体谈判权的价值与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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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
• 集体谈判权是工人及其工会组织的基本权利之一。集体谈判制度是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工人斗争和工人 组织发展的结果。早在19世纪60年代~70年代,西方国家工人为了改变自己的处境,开展了一系列维权活 动,并首先在英国和德国等国产生了部分产业工会与雇主的集体谈判和签订集体合同活动。19世纪末和20 世纪初,随着工会地位进一步合法化及和工会组织的壮大,集体谈判活动有了新的发展。德、法、美和瑞 典等国先后颁布实行了有关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的法规,从而进一步推动了集体谈判活动的法制化和规范 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集体谈判活动在一些国家有了更大的发展。特别是国际劳工组织在1949年通过的 《组织权利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98号公约)和 1951年通过的关于集体协议建议书(91号建议书)等重 要文件,对集体谈判制度在各国的普遍实行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 2、政府调控作用
• 把集体谈判看作是行业管理的一种方式,其主要目的是建立管理方行使权力的规则,因而在集 体协一种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工会与管理方关系的程序性规则。这样,虽然管理职能仍有管理方 行使,但工会作为劳动者代表,与管理方共享了企业的最高管理权。
• 3、决策功能
• 此功能强调了工会和企业间的相互依赖关系,认为劳资双方应通过集体谈判联合起来,使冲突 制度化,用共同的利益协调产生的分歧。并且承认,那些努力为企业工作的劳动者,应该有权 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尤其当这些决策对他们会产生某种影响时,更应当赋予工会代表 他们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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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金 秀
集体谈判
INTRODUCTION OR COMPANY
B RAND
Introduction
集体谈判是指劳方集体性地通过工会, 与资方谈判雇佣条件,而资方必须参 与,而谈判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其 目的是希望劳资双方能够在一个较平 等的情况下订立雇佣条件,以保障劳 方应有的权益。而集体谈判权就是一 些国家及地区赋予劳工的一种权利。

集体谈判权研究

集体谈判权研究

集体谈判权研究集体谈判权研究摘要:2012年4月23日,经过3轮谈判、5轮协商、大大小小100多场会议,《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正式出炉。

该合同成为截至目前我国涉及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武汉模式引发全国轰动,也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供了一个可供探讨的范本。

以武汉餐饮业工资集体专项合同为例,对集体谈判权展开论述和研究,分析我国在集体谈判权的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劳动者;集体谈判权;工会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00154021 集体谈判权概述1.1 集体谈判与集体谈判权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可把集体谈判可定义为:用人单位与其所属的职工依法组成代表团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险福利、休息休假等标准为签订集体合同而进行谈判的活动。

因此,建立在集体谈判基础上的集体谈判权是指劳动者为维护自己的利益,通过工会或其代表与雇主或其代表就劳动条件进行谈判和协商,并最终达成集体合同的权利。

1.2 集体谈判权的特征(1)集体谈判权主体的特定性。

集体谈判的主体包括劳方主体和资方主体。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说明我国劳动者集体谈判权不是通过个人单独行使,而是由工会或者推举的代表行使权利;用人单位则可以自己行使集体谈判权也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组成企业组织共同行使。

(2)集体谈判权的目的特定性。

集体谈判权的直接目的是劳动者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方面为单个劳动合同制定一个最低标准,达到限制用人单位的目的。

集体谈判权的根本目的是将企业的外部性内部化,推动劳资合作,以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协调。

从长远看,集体谈判权的保障对劳资双方都是有利的,一方面劳动者得到了高于劳动法的劳动标准和工资等的利益,另一方面激发了劳动者的热情,减少了劳动者怠工、罢工等事件,降低了企业的成本,保证了企业生产的稳定持续进行。

集体谈判制度浅议

集体谈判制度浅议

集体谈判制度浅议作者:刘雪梅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6年第21期[提要] 集体谈判制度被认为是缓解劳资矛盾最有效的途径。

本文通过简单陈述集体谈判的发展过程,根据目前我国这方面面临的问题,结合经济转型时期的背景,从政府和劳动者自身两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集体谈判;推进过程;面临的问题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自2012年开始,GDP增速告别了10%的时代,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开始回落,处于“三期叠加”的特定阶段,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

新常态下,包括产业结构调整在内的经济结构转型是必然。

产业结构调整肯定会造成劳动力需求的改变,同时由于劳动力供需结构不匹配、政府政策和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进一步加重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的局面。

庞大的劳动力供给和有限的、技术要求更高的就业机会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显了“强资本、弱劳动”的局面,而这一局面使得处理好劳资之间的利益平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经济结构转型背景下的重要议题。

截至2015年底,全国就业人员达到77,451万人,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72.1万件,同比上升10.4%。

仲裁机构期末未结案件数达到4.1万件,同比上升14.1%。

表1表明,2011年当期劳动争议案件受理数为589,244件,2014年上升到715,163件,劳动争议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调整劳资关系成为了刻不容缓的任务,集体谈判制度则是调节两者矛盾的一个有效途径。

(表1)一、集体谈判的发展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的描述,集体谈判这一原则是确保雇主和工人有一个平等对话协商的权力,并且保证协商结果是公平平等的。

集体谈判允许协商双方建立一个公平的雇佣关系并且避免代价高昂的劳资纠纷。

谈判的主要内容是关于工作条件、雇主和工人的关系以及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的关系,这是西方社会化解劳资冲突最重要的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谈判”和“个人谈判”是有区别的,前者是签订集体协议,解决的是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劳动关系中的集体谈判

劳动关系中的集体谈判

劳动关系中的集体谈判劳动关系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涉及到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等方面的问题。

在这个关系中,集体谈判起着重要的作用。

集体谈判是雇主和雇员之间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和制定劳动政策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探讨劳动关系中的集体谈判的意义、原则和挑战。

首先,集体谈判在劳动关系中的意义不可忽视。

它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平等协商的机制,通过谈判达成共识,既满足了雇主的经济利益,也保障了雇员的权益。

集体谈判有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通过谈判,雇主可以了解雇员的需求和诉求,从而制定更合理的劳动政策。

同时,雇员也能通过集体谈判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诉求,提高其工作条件和待遇。

因此,集体谈判是维护雇主与雇员权益的重要机制。

其次,集体谈判应遵循一些原则。

首先,平等原则是集体谈判的基础。

雇主和雇员在谈判中应平等对待,相互尊重,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其次,诚实守信原则是集体谈判的基本要求。

双方应当真实地提供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歪曲事实。

再次,协商一致原则是集体谈判的目标。

双方应通过协商寻求共同利益,达成一致意见。

最后,公开透明原则是集体谈判的基本要求。

谈判过程应对外公开,并及时向雇员通报谈判结果。

然而,集体谈判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谈判双方的力量对比可能不平衡。

雇主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而雇员可能相对弱势。

这导致在谈判中,雇主更容易获得有利条件,而雇员的利益可能受到忽视。

其次,谈判过程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雇主通常掌握更多的信息,而雇员可能对雇主的信息了解不足。

这使得雇员在谈判中难以获取公平的待遇。

再次,集体谈判的结果可能无法满足所有雇员的需求。

不同雇员对待遇和条件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使得谈判结果无法完全满足每个人的期望。

为了克服这些挑战,可以采取一些措施。

首先,加强雇员的组织能力是关键。

雇员可以通过建立工会等组织形式,提高自己的议价能力。

其次,提高谈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谈判过程应公开透明,确保雇员能够了解谈判进展和结果。

工人在公司举行的集体谈判中获得了更好的待遇

工人在公司举行的集体谈判中获得了更好的待遇

工人在公司举行的集体谈判中获得了更好的待遇导言:集体谈判是劳动关系中一种重要的协商方式,旨在保护工人权益和提高工作条件。

近期,某公司的工人通过集体谈判取得了更好的待遇,这一成果表明了工人集体行动的重要性,也为其他公司员工争取更好待遇提供了启示。

一、集体谈判背景及动机该公司的工人在面对工作条件恶劣、工资收入不公、福利待遇不完善等问题时,选择了集体谈判这一方式。

他们希望通过集体行动,促使公司管理层重视并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整体待遇水平。

二、集体谈判过程1. 工人组织成立工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工人们积极行动,成立了一家独立工会。

工会负责代表工人,与公司管理层进行谈判,争取合理的改善条件与待遇。

2. 谈判筹备阶段:工会与公司管理层展开对话,并确定谈判议程。

工会通过调查研究、收集数据等方式,对工人的关切和要求进行分析,为谈判提供有力依据。

3. 谈判过程:双方通过多次谈判交流,就工人的待遇水平、工时安排、健康保险、住房补贴等诸多问题展开协商。

工会负责代表工人表达要求,排列利益主张,公司管理层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案。

4. 达成协议:在谈判的过程中,双方逐渐接近共识,并达成了一份两全其美的协议。

该公司同意提高工人的工资水平,完善福利待遇,同时也提出了更加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以适应员工的需求。

三、集体谈判成果1. 工资水平提升:通过集体谈判,工人成功争取到了更高的工资水平。

公司增加了基本工资,并提高了加班及绩效奖金的标准。

这不仅为工人们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也激励了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工作。

2. 福利待遇完善:公司同意改善工人的福利待遇,增加了年假天数和带薪病假天数,为工人们提供了更多的休息和照顾。

此外,公司还加大了对员工的培训和发展力度,提高了员工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

3. 工作时间灵活:为了满足工人的需求,公司同意对工作时间进行灵活调整。

工人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工作时间,更好地平衡工作和生活,提高工作效率。

集体谈判——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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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谈判第八章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第一节集体谈判概述一、集体谈判概念集体谈判是指工人通过自己的组织或代表与相应的雇主或雇主组织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谈判的行为。

集体合同也称团体协约,是集体谈判双方代表之间签订的、关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问题的书面协议。

二、集体谈判的一般特点首先,集体谈判集体合同制度承认劳动关系的双方在谈判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是平等的。

其次,集体谈判制度体现了劳动关系调整中的劳资自治。

通过集体谈判签订的集体合同,是一种劳资自治的契约形式。

三、集体谈判的功能与作用首先,集体谈判是工人的基本权利,也称劳动基本权。

在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运行调整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劳工权利问题。

劳动关系中的所有问题都与劳工权利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劳动者的权利包含许多内容,贯穿于劳动关系的各个具体环节之中,如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和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提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而劳动基本权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影响劳动关系运行的整个过程的重要权利,包括结社权、集体谈判权、罢工权等。

劳动基本权是使劳动者各项具体权利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

第二,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资关系调整的基本形式。

企业劳动关系的双方,在企业的生产劳动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是完全不同的,劳动者和企业管理方的关系是管理和被管理、指挥和被指挥的关系,这种行政管理关系,是一种隶属关系。

这种关系导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很难做到事实上的平等。

加之从整个社会来看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影响,往往会出现一边倒的情况。

企业方的强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

现实中,不公平的、甚至是违法的劳动合同并不罕见。

面对这种状况,劳动者个人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通过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管理方进行集体谈判签订集体合同,可以借助工人团体的力量,弥补劳动者个人在劳动关系运做过程中的弱势状况,使双方力量获得法律上的平等,从而平衡劳动关系双方的实力。

集体谈判方案

集体谈判方案

集体谈判方案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愈发激烈,工会组织在维护工人权益上的作用也变得尤为重要。

集体谈判是工会组织和企业之间解决工人福利、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劳资关系的重要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重点介绍集体谈判方案。

集体谈判方案的定义集体谈判方案是工会组织代表工人和雇主在劳资关系方面达成协议的过程。

它是通过谈判、讨论、协调解决工人和雇主之间因劳资冲突而产生的问题,并最终签署一项协议。

集体谈判方案是一种制度化的、经过许多程序的协商,旨在为工人争取更好的福利待遇。

集体谈判方案是一种和平协商的方式,旨在避免劳资关系上的冲突。

集体谈判方案的步骤1. 准备阶段在集体谈判方案的准备阶段,双方需要了解彼此的立场、利益、需求、要求等。

工会的代表需要与工人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点,而企业的代表需要了解到企业的经济能力、市场情况等。

在准备阶段,还需要制定方案的目标和策略。

2. 谈判阶段在谈判阶段,双方就议题进行讨论、协商和权衡利弊。

在会谈中,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交换信息,在具体问题上进行讨论、提出对策,并逐步接近共识。

谈判期间,双方需要讨论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薪水福利、工作时间、人员招聘、劳动保护、纪律处分等。

3. 协议起草阶段在双方就各项议题达成共识后,需要起草一份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双方达成的共识。

在起草协议的过程中,应该在法律上得到保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4. 协议签署和实施阶段在审核和批准协议后,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就协议进行签署,并逐步完成协议内容的实施。

如果协议的实施出现了问题,双方应该及时进行协商,并妥善解决问题。

集体谈判方案的优缺点优点1.集体谈判方案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劳资关系上的争议,避免劳资冲突的发生。

2.集体谈判方案有利于维护工人的利益,提升工人的福利待遇。

3.集体谈判方案有助于企业和工会之间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缺点1.集体谈判方案对于管理人员和企业来说,可能需要付出较高的精力和时间成本,影响企业的日常经营。

劳动中的集体谈判与协商

劳动中的集体谈判与协商

劳动中的集体谈判与协商在劳动领域,集体谈判与协商是劳资关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劳动和谐关系的有效途径。

本文将从集体谈判与协商的定义、意义、流程和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集体谈判与协商的定义集体谈判与协商是指劳方和资方代表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围绕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等涉及劳动者权益的事项进行互相沟通、协商达成共识的过程。

它是一种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劳资矛盾、维护劳动和谐关系的制度安排。

二、集体谈判与协商的意义1. 平等博弈:集体谈判与协商为劳方提供了与雇主平等博弈、讨价还价的机会,使劳动者在工作条件和待遇方面发挥更大的话语权。

2. 维护劳动权益:通过集体谈判与协商,劳方能够以集体的力量争取更好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实现劳动权益的保障。

3. 促进劳资和谐:集体谈判与协商能够缓解劳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建立起相对平衡的劳资关系,促进劳资和谐发展。

三、集体谈判与协商的流程1. 准备阶段:劳方组织代表,并提前收集资料、调查民意,明确自己的谈判要求和目标。

2. 提出谈判请求:劳方将谈判请求书提交给雇主,明确谈判事项、目的和代表团队。

3. 谈判议程确定:双方就谈判议程进行协商,明确谈判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

4. 谈判过程:双方代表开展谈判,各自表达立场、交换意见,通过协商与讨价还价逐步达成共识。

5. 达成协议:当双方在谈判过程中达成一致意见,就具体事项形成书面协议,并签署合同。

6. 协议履行和监督:双方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四、案例分析某公司的员工代表团队向雇主提出谈判请求,要求提高工资水平和改善工作环境。

经过多次谈判,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公司同意提高员工的薪资待遇,并承诺投入更多资源改善工作条件。

协议生效后,公司按时支付了提高后的工资,并购置了新设备改善工作环境。

员工对公司的积极回应表示满意,劳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结论集体谈判与协商是促进劳资和谐的重要方式,它能够平等博弈、维护劳动权益,并通过对话与协商解决劳资矛盾。

浅析农民工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浅析农民工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

浅析农民工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摘要]近几年来,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由于其工作条件差、流动性强、失业率高等问题,农民工的权益普遍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本文通过阐述农民工的现状,鼓励建立农民工集体谈判机制,增强农民工的谈判力,以此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农民工集体谈判集体合同Analysis of migrant workers to 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collective contractsXu Yan (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 Beijing 102206)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migrant workers has become a huge can not be ignored the special social groups, and has aroused wide attention from all sectors of society. Because of their poor working conditions, liquidity, high unemployment problem, the general lack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should be protected.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status of migrant workers, encourag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mechanisms for migrant workers to collective bargaining, and increase their bargaining power of workers so a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Keywords: migrant workers collective bargaining collective contracts 我国和从90年代开始,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潮水般地涌向沿海地区和城市,汇成浩浩荡荡的“民工潮”。

劳动关系和集体谈判

劳动关系和集体谈判

劳动关系和集体谈判劳动关系与集体谈判是当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概念。

劳动关系可以理解为工人与雇主之间的互动和交流,而集体谈判则是劳方与资方之间为了达成共识而进行的具体行为。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劳动关系与集体谈判的概念、特点以及它们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首先,劳动关系是指工人与雇主之间的互动和关系。

劳动关系涉及到雇佣关系的规范和管理,涵盖了工人的权益、工资、工时、劳动条件等方面的问题。

劳动关系的核心是保护工人的权益和利益,确保工人能够获得公平的待遇和合理的劳动条件。

同时,劳动关系也涉及到雇主的权益和责任,雇主在雇佣和管理员工过程中需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劳动关系的特点之一是不平等性。

在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中,存在着实际和潜在的权力差距。

雇主作为资方,通常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权力,而工人则相对弱势。

这种不平等性可能导致工人受到不公正对待,例如低工资、长工时、恶劣工作条件等。

因此,保护工人的权益和利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是非常重要的。

集体谈判是劳方与资方为了达成共识而进行的一种行为形式。

集体谈判通常由工会或劳工组织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之间进行。

它是劳动关系中工人一方通过集体行动来争取自身权益的一种途径。

集体谈判的目的是通过协商和磋商来达成合理的劳动条件和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劳动关系中的公正和平等。

集体谈判的核心是工会的力量和作用。

工会是代表工人利益的组织,通过集体行动和协调来维护工人的权益。

集体谈判的特点之一是平等博弈。

在谈判过程中,工会和雇主相对平等,彼此拥有谈判和协商的权利。

工会通过集体行动来增加自身的谈判力量,如罢工、示威等,来推动谈判的进展和达成目标。

双方在谈判中必须遵循基本的协商原则和道德准则,保持诚信和尊重。

集体谈判是一种相对和谐和平等的劳资关系形式,能够促进工人权益的保护和社会的稳定。

劳动关系与集体谈判对社会和经济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首先,劳动关系的平衡和公正是确保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的基础。

建立农民集体谈判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几点思考

建立农民集体谈判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几点思考

()建立农民集体谈判机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思考我国的农民工数量大,分布于各种行业之中。

对于民工欠薪现象,国家已经采取或正在采取许多法律的和行政手段企图改变这种局面,却困难重重。

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农民工集体谈判机制,以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可以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及各种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的加以遏制。

(一)应该重视建立农民工集体组织。

我国的农民工只有群体,没有集体,这是一大特点。

每一个行业农民工的集合,大多是靠一些包工头来组织的,致使很多民工群体具有地域性特点,甚至许多农民工群体中还有血缘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等等。

血缘关系曾经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的生活起着决定性作用。

随着现代社会生产的发展,血缘关系关系的地位和作用不断让位于地缘关系和业缘关系,但血缘关系在社会上仍然发挥着重要功能。

在我国广大农村,家族、宗族关系仍十分浓厚,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群体,一旦凝聚起来,其力量是相当大的。

当有共同血缘关系的农民工共同进城打工时,往往会集合在一起,形成具有血缘关系特征的农民工群体。

地缘关系是指以地理位置为联结纽带,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共同生活、活动而交往产生的人际关系。

如同乡关系、邻里关系。

人类社会早期的地缘关系和血缘关系是相互渗透的,同乡、邻里往往是同宗、同姓,地域上的远近反映了血缘上的远近。

现代社会形成新的开放型的地缘关系,虽然减弱了过去那种封闭的特性,但从同一地方走出的农民工的地缘性关系仍然具有相当的凝聚力。

要想建立起农民工集体组织,就应该充分利用农民工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特点,把这种自然的群体,组合比较稳定的现代农民工集体组织,是十分重要的。

(二)组建具有行业性特征的行业分工会,专门为农民工集体服务,使农民工形成新的产业工人集体组织。

农民工脱离了农业生产,实际上已经成为产业工人,只是很多社会管理者还没有承认这个现实。

产业工人依靠集体协作性劳动,共同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才能创造社会价值。

从()这个角度来讲,进城打工的农民,已经形成了初步的产业工人的集体意识。

从“民工荒”看我国的集体谈判制度

从“民工荒”看我国的集体谈判制度

从“民工荒”看我国的集体谈判制度摘要:今年春节过后,珠三角乃至长三角部分地区再次出现了“民工荒”,许多制造业工厂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开工,而实际上我国的劳动力仍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这种现象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单个劳动者实施的静态“集体谈判权”的集中表现。

在诸多的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已经被证明是协调劳资双方关系的最有效手段,所以在我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集体协商制度并发挥其作用便十分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民工荒集体谈判缺陷与完善一、“民工荒”与集体谈判的内在联系2004年以来,在我国曾经是“民工潮”风起云涌的珠三角出现了前所未闻的民工短缺,之后长三角地区的江苏、浙江和上海甚至中西部地区也相继出现了“民工荒”。

实际上近几年我国的劳动力需求总量并未增加,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导致大量农民工放弃到沿海城市打工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沿海地区多年来的低工资和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太弱而迫使农民工回流。

农民工自发集体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推动劳动条件和标准的提高某种层面上可以看成是我国当前社会状况下集体谈判制度缺失的被动表现。

实际上,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可以就工资等福利待遇与企业主进行协商。

由此而见,我国的集体谈判制度的矛盾就显现出来:从农民工看,单个劳动者过低的劳动待遇和劳动条件与需要他们通过团结方式与企业进行集体谈判来提高,另一方面也有集体谈判实施的法律制度保障。

可集体谈判所要达到的最终效果却是由农民工离开打工城市而引发的“民工荒”带来的。

这种现象应该引发人们的思考,因为这种被动的规则并不像法律一样是一种长期有效的机制,它受制于许多情况,在现阶段的表现就是经济的回暖导致对工人的大量需求,此外媒体大篇幅报道加上政府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如果没有这些条件,那么农民工的“用脚投票”也不一定会起到实质性的作用,甚至有可能引发其他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状况。

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与员工权益保障

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与员工权益保障

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与员工权益保障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是一种劳资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的方式,旨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本文将从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的重要性、谈判流程、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的重要性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对于员工权益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通过谈判可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享有合理待遇和福利。

工会代表员工的利益,通过与雇主协商达成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时安排等方面的协议,为员工争取更有利的劳动条件。

其次,集体谈判还可以加强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双方关系的和谐发展。

通过集体谈判,雇主可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关切,及时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增加员工参与公司决策的机会,提高员工对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谈判流程1. 选举工会代表:工会代表必须由员工自行选举产生,代表员工参与谈判和维护自身权益。

选举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员工的利益。

2. 提出谈判要求:工会代表根据员工的需求和关切,提出合理、具体的谈判要求。

要求应该基于法律的规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确保提出的诉求具有可行性。

3. 开展谈判:工会代表和雇主代表共同参与谈判,通过平等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开展对话,寻求共同利益最大化的办法。

4. 达成共识:通过多轮谈判,工会代表和雇主达成共同认可的协议。

协议应明确各项具体要求和双方的责任义务,并在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三、员工权益保障工会协议劳动集体谈判为员工权益保障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首先,通过集体谈判可以确保员工的基本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双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济状况、员工的工作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员工的薪资和福利待遇,避免过低的工资和不合理的福利待遇。

其次,集体谈判可以规定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员工的工作与生活平衡。

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合理的工作时长和加班制度,避免员工过度加班和长时间工作对身体健康的影响。

劳动中的工会组织与集体谈判

劳动中的工会组织与集体谈判

劳动中的工会组织与集体谈判在劳动领域,工会组织和集体谈判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工会组织作为劳动者的代表,致力于维护员工权益和改善工作条件。

而集体谈判则是工会与雇主之间就劳动合同、工资福利等问题进行协商和达成共识的重要机制。

一、工会组织的作用工会是一种由劳动者自愿组建的组织,旨在保护和促进劳动者的利益。

工会组织通过集体行动来实现员工福利的改善,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增长、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工作环境安全、福利待遇提升等。

首先,工会组织为劳动者提供了一个集体谈判的平台。

通过与雇主展开谈判,工会能够代表员工争取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待遇。

工会会员通常通过集体行动来增加他们的谈判能力,例如罢工、示威等手段,以引起雇主的重视并迫使其做出让步。

其次,工会组织扮演着监督者的角色。

他们密切关注雇主的行为,确保其遵守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如果雇主违反了劳动法规,工会可以为受影响的员工提供法律支持,并通过法律手段追求雇主的责任。

此外,工会还提供了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以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从而增加他们在职场的竞争力。

工会组织通常也会为会员提供职业发展支持、职业规划咨询等服务,以帮助他们实现个人职业目标。

二、集体谈判的重要性集体谈判是工会与雇主之间进行协商的重要方式,旨在就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问题达成共识。

通过集体谈判,工会能够有效维护员工利益,实现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

首先,集体谈判可以提高员工的议价能力。

相较于个体谈判,集体谈判赋予了工会更强大的议价能力,工会代表全体员工进行谈判,他们能够集中资源和力量,与雇主进行平等协商。

这样一来,工会能够争取到更好的工资增长、工作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其次,集体谈判有助于减少劳资纠纷。

通过协商和妥协,雇主和工会能够就涉及劳动合同、工作条件等问题达成共识,避免因意见分歧而引发的潜在纠纷。

集体谈判能够为雇主和工会之间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以平等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最后,集体谈判可以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及面临的问题摘要:集体谈判制度是劳动力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是维护雇员利益,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机制。

但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集体谈判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并且由于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在推行的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加,说明了我国的协调机制并没有发挥必要的作用。

集体谈判制度在我国的推行和发展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与困难。

关键词:集体谈判;工会;集体合同集体谈判(Collective Bargaining),又称为集体协商,是劳资关系中的核心问题之一。

集体谈判是指资方和雇员代表借助谈判,旨在达成覆盖某一雇员群体的协议,以决定就业条件与待遇,协调雇佣关系的一种方法。

通常以组织起来的工人即工会为一方,以联合起来的雇主如雇主协会为一方,围绕工资、就业保障、其他待遇(如加班费标准、带薪休假、医疗补助、失业津贴、退休金等)、工作条件(如工作日长度、劳动强度、工作环境、安全保障)等展开的集体讨价还价。

达成双方都能接受且愿意遵守的集体协议,是集体谈判的最终目的。

集体谈判过程是工人和工会、雇主和雇主协会、双方协调协商、相互妥协的过程,而谈判所形成的集体协议是双方“共同意志”的体现。

一、西方集体谈判制度的功能及发展趋势集体谈判制度产生于工业革命时期,由于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而导致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形成劳动力的买方市场,单个劳动者难以通过个别谈判与雇主抗衡,维护自身的利益,因而形成劳动者组成的群体性组织,并开始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劳动力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劳动力市场的有效运行,要依赖市场主体力量的相互平衡和制约,依赖于建立规范的程序规则。

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一般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使得单个劳动者难以与相对强大的雇主相抗衡,难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集体谈判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劳动者的个人意愿通过劳动者团体表现出来,由团体代表劳动者个人同雇主交涉,这有助于克服个体的弱势,增强劳动者一方的力量,使劳动力市场双方的力量趋于平衡。

我国集体谈判权发展分析(一)

我国集体谈判权发展分析(一)

我国集体谈判权发展分析(一)〔摘要〕集体谈判权作为集体劳权通常是由劳动者集体享有,并由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来行使的权利,是集体劳权的核心权利。

集体谈判权是通过集体谈判制度来实现和保障的。

我国集体谈判权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多问题,我们必须从多方面加以重视。

〔关键词〕集体谈判权;立法;工会;保障集体谈判权是劳动者集体权利的中心权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争取自己权利的手段和方式,我们应当尤为关注。

但是,我国劳动者集体谈判权的实现存在着很多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对造成这些情况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我国集体谈判权相关立法方面我国集体谈判权相关立法简单、立法层次低。

20世纪后,随着公众观念和社会公共政策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市场经济国家接受了运用法律手段确立集体谈判制度的做法,将集体谈判权作为工业民主权的形式写进法律条文。

由于集体劳动关系反映了劳动者作为群体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很多国家立法上对调整集体劳动关系都比较重视,在很多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法中,最重要的就是对集体关系的调整,制定了专门单行法。

如德国的集体协议法,就是德国劳动法最为重要和最为复杂的。

而目前,我国的劳动法仅有几个条文规范集体合同。

我国《劳动法》仅简单勾画了集体协议制度的基本轮廓和框架,难以为集体谈判权的实践提供足够、有效的法律支持。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但是,《劳动法》没有规定如何进行集体谈判,即没有保障集体谈判的条款。

并且对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在法律条款中的表述是采取可为性的规定,使用的词汇是“可以”,当事人可以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不为一定的行为,并非是强制性条款,而是选择性条款,同时也缺乏必要的罚则,实际上具有劳资双方自治的含义。

这种规定,如果在劳资双方力量对比相对平衡,或者劳动者有罢工权作为后盾支持,如英国或德国,是可以实行的。

论集体谈判权的开题报告

论集体谈判权的开题报告

论集体谈判权的开题报告
题目:论集体谈判权
选题背景: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

在这种关系中,集体谈判成为了劳资关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集体谈判可以促进劳资间的和谐关系,并且可以帮助双方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

通过谈判,劳资双方可以协商出一系列的福利和薪酬待遇,从而达到互利共赢的目的。

在各个国家的法律中,也都规定了劳工的集体谈判权,但是这个权利在不同的国家中,拥有各自的不同特点。

因此,通过对不同国家的集体谈判权的研究,可以增加我们对于集体谈判权的了解,并且可以为其在未来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研究目的:
本论文旨在通过对各个国家的相关法律和实践经验的探讨,对于集体谈判权的本质和功能进行深入的研究。

在此基础上,对于集体谈判权的未来发展进行一定的展望和探讨。

为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和集体谈判的推进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参考。

研究内容与方法:
1. 集体谈判权的概念和本质;
2. 各国家集体谈判权的法律规定及其特点分析;
3. 集体谈判权的实践经验案例分析;
4. 集体谈判权的存在问题及其未来发展趋势的探讨;
本研究将采取文献研究、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对于集体谈判权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探讨。

预期成果与意义:
通过对于各个国家的集体谈判权进行深度的研究和探讨,可以为推进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理论和实际上的参考。

本研究的结果不仅可以增进我们对于集体谈判权的了解,也可以为评估各国集体谈判体系的优劣提供参考。

同时,本研究也可以促进各国在劳资关系中的互相学习和交流,从而推进全球劳资关系的协调发展。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同辉五金加工制品厂
文件编号:SA-001
版本号:1.0
页数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
标题: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
日期:2012-3
1、总则
公司尊重并保护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确保公司活动符合当地法规和SA8000标准的要求。
2、职责
人事部经理负责建立并维持有效的申诉和投诉程序,协助工人组建“工友会”,支持工人选举工人代表。
4、相关文件
员工代表选举控制程序
投诉程序
3、控制要点
公司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必要时,提供适当的资源协助员工达到这一目的。
公司支持工人代表独立开展活动而不受到任何歧视或打击报复。
公司建立与工人代表定期对话的制度,至少每季度安排一次对话会,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建立并维持申诉和投诉程序,调查和处理员工的意见和投诉,并将结果通报给工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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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同疆 1 农
农业 经 济
2 1/ o21
论 农 民 工 集 体 谈 判 权 的价 值 与 创 建
◎李精振
摘 要 :集体谈判是指 劳方集体性地 透过工会 ,与 资方谈 判雇佣条件 ,而资方必须参与 ,而谈判 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
其 目的是 希望劳资双方能够在一个较平等 的情 况下订 立雇佣 条件 ,以保 障以农民工为代 表的劳方应有的权 益。而集体谈判权 就是一 些国家及 地 区赋予劳工的一种权利 。市场 经济条件 下 ,赋 予农 民工为代表 的劳动者集体谈 判权是保 障农 民工利益 的有
二、工会 在 集体 谈判 中的作 用 的自治权主要是指法律所赋予的在劳资关系的范围内确 定内部 规 则 、处理 内部事务的权利 。集 体谈判权作为 劳资关系 自治 工会在世界各国的产生和发展 ,都是基于保护劳动者的直 权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权利 : 接需求 。在 市场 经济条件下 ,劳 动关系中的劳动者相对于雇
义更直接 、更具体。
体 ,即组建工会 ,以团体的力量与资方进行博弈 ,才可能实现 劳资双 方的均衡 。 l 工会在签订集体合 同中的作用 集体谈判是 西方 国家在劳动关系领域里普遍承认的制度 , 其 目的在于规定劳动条件 ,保护工人利益 ,协调劳动关系。因 集体谈判而达成的协议称为集体协议或团体协议。团体协议制 度是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机制 ,也是工会维权的 重要手 段。通常的情况是 由组织起来的一方即工会与雇主一 方 ,围绕工资 、 就业保障、其他待遇 、 工作条件等展开讨价还 价, 达成双方能够接受并愿意遵守的集体协议。集体谈判的主 体有三方,即工会、 雇主和政府。我国 《 工会法》第 6 条第二 款规定了集体协商制度 “ 工会通过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 协 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 。这为工会参与集体 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这种制度类似于西方的
l 资立法权 劳 主 ,一般处于弱者地位 ,单个劳动者不足以与雇主抗衡 ,在劳 集体合 同是一 种具 有规范 劳资双 方行为 的效力 的契约 。 动力供大于求的场合 ,其弱势地位更是明显 。根据博弈论 的观
去国民法典》 规定 :依法订立的契约 , 对于缔约双方当事人 点 ,只有 当博弈的诸方力量均衡 时 ,才能达成较为公平的结 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为合 同的本质是合意 ,而法律是赋 果 。而在劳 资双方之间 ,资方有 资本 优势 ,而劳方可谓 “ 人
基准法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之 间建立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契 约关系 ,起到了对双 方权利义务立规立约的作用。 2 对等介入权 劳动者通过工会享有劳资自治权之前 ,由于资方拥有经济 上的优势 ,对劳资关系事务的处理成了雇 主的特权和专利 。由 于个别劳动关系具有人身 陛和隶属 的特点 ,劳动者一旦签订 劳动合 同便不再拥有签约前与雇主对等的事实地位 ,雇 主为使 用劳动力对劳动者i 亍 直接支配 ,企业的劳动关系更直接地表 现 为企业的管理关系。而集体谈判权改变 了这种状态 , 这一权 利使劳动者以对等的身份介入了以往资产者所独 占的领域 。在 此需要说明的是 , 之所以我们采用对等介入权 ,而不是平等介 入权 ,主要是因为在劳动法学者们看来 ,对等特指在某个等级 或某一方面双方权利的相等,而平等泛指权利相等 , 对等的含
予 当事人的意志以法律效果。那 么,在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上 多”却不可谓 “ 势众 ” ,没有组织起来} 劳动者依然是弱势群 更是这样 ,由于合同的内容是在国家劳动标准的严格规定下制 体 。这种失衡状态不仅导致资方对劳方控制 、盘剥的可能 ,政 定的,所以 ,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 ,有效的集体合 同不但 府及其有关部门也可能在经济 目 、地方利益 、部门利益的驱 标 将 国家劳动标准具体化 ,而且大多是在更高的标准上执行劳动 动下 ,自觉或不 自觉地偏 向资方。故而 ,劳动者只有结威团

8 — 3
【 民嗣 惩 l 农 。
集体谈判制度 。 2 工会在集体合同订立阶段的作用
农业 经 济
2 劳动关系的法制化与民主化
பைடு நூலக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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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 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签订集体合 同。 集体合 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 从这款规定看 ,工会与单位订立集体合 同包括 两步程序 :一是 工会与单位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集体合同。二是工会将这 个草案提交给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自此集体合
利武 器。
关键词 :集体谈判权
工会组织
劳资关 系


集体 谈 判权 的含 义与基本 特征
3 劳资共决权
在劳资关系的事务上由劳资双方共同决定的权利即劳资共 集体谈判权是指劳动者集体为保障自己的利益 , 通过工会 或者其代表与雇主就劳动和就业条件i 协商谈判 ,并签订集 决权 ,其主要体现 在劳动者的集体谈判中。集体谈判使得劳资 亍 体合同的权利 。集体谈判权是伴随着集体劳动关系 的发展而由 关系事务从 由雇主一方决定转为劳资双方共 同决定。共决权作 91 法律所确立 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为了抗衡 资本 的强势地位 , 为一种 立法 上 的概 念是 l5 年提 出的 ,这一 年德 国颁布 了 关于劳动者在矿山企业钢铁企业的监事会和理事会 中共同决 克服个别劳动关系条件下劳动契约的附属 ,发达 国家纷纷建 《 。17 9 6年联邦德国又颁布了 《 考动者 共同决定 , 立了以保护劳动者基本权为中心的劳动法制度 ,确立了以生存 定的法往 即 供 决 。这些 法律 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拥有共决权 。集体 权为基础的劳动权 ,并构建了以团结权 、集体谈判权和争议权 谈判之所以含有共决权的内容 ,是因为生存权与财产权是相互 为基础的集体劳动权利体系。 集 体谈 判权是在集体劳动权 中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权利 。 对抗 、相互制衡的。共决权是劳动者的生存权和 资方财产权的 劳动者的集体谈判权实际上是一种劳资关系 自治权。劳资关系 对抗中所应当享有的一种社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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