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社会论”批判
“治水社会论”批判
"治水社会论"批判作者:秦晖发布日期:2007-03-01"不治水,照样要专制":我国数十年"魏特夫批判"的结论从"治水社会"中产生"东方专制主义"本是欧洲人"东方观"中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
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从孟德斯鸠到黑格尔都或多或少地表达过这类看法。
在左派思想谱系中,这种"偏见"也是从马克思、普列汉诺夫直到列宁、托洛茨基都一脉相承的。
但是从学术上系统论证这种观点、并把它发展成一套完整的史学理论的,无疑还是首推"异端马克思主义者"卡尔·魏特夫。
魏特夫与马克思一样出身德国犹太人而认同左派激进理念,他早年曾是德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因对斯大林持异议,而被德共革除教门,此后在希特勒掀起的第一波排犹浪潮中又被抓进集中营,但当时还未发明奥斯威辛式的"最后解决",他因此幸免于难,后来移民美国。
魏特夫早在德共中就是一名左派汉学家,曾在苏联刊物上发表过研究文章,到美国后他很快成为声名鹊起的大家,长期在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大学主持中国史研究。
他与一些中外汉学家(其中有后来在国内知名的冯家升、王毓铨等教授)合作研究,后来写出影响很大的名著《东方专制主义》。
此书以马克思当年关于古代亚细亚专制国家的论述为出发点,旁征博引地力图证明中国古代专制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统治者对东方大河流域"治水社会"所负有的特殊公共服务责任--组织、兴修与维护大型水利工程,保障用水秩序与水事公正,以保证亚细亚式的灌溉农业文明得以延续。
虽然"东方专制"的提法在马克思主义、尤其是普列汉诺夫开创的俄国马克思主义中素有传统,但斯大林掌权后这种提法被认为有影射现实之嫌,遂被指为"托派观点"而遭禁。
治水的哲学思考
治水的哲学思考治水的哲学思考文章作者:李佩成来源:水能载舟网[字体:大中小]阅读权限:游客身份消耗会员点数:0添加时间:2006-04-06 10:21:10哲学就是认识论,正确的认识是正确决策的基础。
战略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
要防止重大失误,做出正确的决策,就要从哲学的层面上研究和认识问题,包括治水问题,这就是本文的目的。
本文由以下八个方面对治水的哲学加以论述:(一)水的同一性和循环转化规律是治水应当遵循的基本规律。
要与时俱进,实现“多维治水”。
辩证法的最基本规律,便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联接,互相包含,互相贯通,而又根据一定的条件在互相转化。
这种对立面的转化,基于对立面的同一性,水作为世界上最重的物质,也符合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因此,认识事物,把握事物,引导事物发展,趋利避害的人类活动,都必须自觉地运用辩证法,运用对立统一规律,人类的水事活动也是这样,不要随意提口号、定政策,我行我素,否则便会遭到事与愿违的报复。
人类不合理的水事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忽视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转化,一味的引用地面水灌溉,就会引起地下水位上升,招致大面积土壤盐渍化。
省内外、国内外不乏其例。
2、盲目过量的开采地下水,又会引起地下水位大幅下降,在雨水不足缺乏补给来源的地方,就会使湖涸河干、树死草亡,甚至使自然景观发生重大变化,严重者可以招致良田变沙漠;在滨海地区还会招引海水入侵,在另一些地区又会诱发地陷地裂等地质灾害。
3、在一些河段过量的堵截引水,会造成其下游的干枯少水,并能使地下水补给断源,水位大幅度下降,破坏区域性正常的水循环过程,引起不良后果,甚至生态灾难。
4、至于在同一条河上,同一个水源地内,各修各的坝,各打各的井,上下左右不顾,你争我夺致使堤成库干,上涝下旱的例子更为不少。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从根本上分析是人们忽视了地面水、地下水和天上水的同一性,忽视了水的转化规律,从而自以为是的盲目行动的结果。
【doc】治水政治与淮河下游地区的社会冲突(1579—1949)
治水政治与淮河下游地区的社会冲突(1579—1949)【地域文化研究】2011.5第ss卷哲学社会科学版囊墨墨露蜀墨墓蓥蚕盔富墨主持人语:作为一名淮人,我常想,影响淮域社会文化变迁的基本要素是什么?马克思认为,在小农社会,"行政权力支配社会".这个观点无疑是上述问题的最佳答案.我向来不相信封建专制统治者会代表小农的利益,他们所做的"善行"无非是害怕水能覆舟而已.我同样不相信专制统治者会代表地主阶级的利益,按照马克思的表述,中国社会的地主是不能成为一个阶级的.常有学子问我:"专制统治者到底代表谁的利益?"我的回答是:"他们只代表自己的利益."如果像马克思分析资本那样,剥除"玫瑰的颜色",可以说,封建专制统治者本质上是自私,贪婪,无耻的化身.牺牲大众的利益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是其共性.而牺牲"局部"利益,以服从大局,更是千年不易的堂皇借口.专制的本质是制造并维护社会的不公平,这些事务又需要大量的官吏去加以实施.孟德斯鸠指出:"一个政府,如果没有做不正义的事情的爪牙,便不致成为一个不正义的政府.但要这些爪牙不给自己捞一把是不可能的."因此,专制国家普遍存在着掌握政府权力的强大的利益集团.这些集团在维护专制政体的前提下,往往竭泽而渔式地搜刮民脂民膏.这些集团与最高统治者唇齿相依,也按权力大小分享各种利益.也许,京畿之外的许多地区都有"被牺牲"之感,但淮域的被牺牲之痛深嵌入骨!这个地区不是被牺牲了数年,数十年,而是被牺牲了数百年,乃至近千年!明清两代,淮域以贫瘠的人口和土地,撑持着中央政府"三大政"(漕务,河务,盐务)的主要或极大部份.淮域乃国家命脉之所系,淮域却几乎耗尽了自己的命脉!于我而言,淮域是情感上难以割舍的故土.每想到淮地,就会从心间涌出苏轼的词句:"波声拍枕长淮晓,隙月窥人小.无情汴水自东流.只载一船离恨向西州."但故乡情感从来不是历史认知的福音.在此,非常感谢天津师大曹志敏老师以超然的心态来看待影响淮域的一些重要因素.因此,本栏目两篇文章的作者系以不同的人生体验思索同样的事情. 秋风又起.秋风对长淮似有特别的眷意.石孝友词云:"淮水阔,楚山长.恨难量.不道愁离人独夜,更天凉."天凉是做学问的好辰光,唯愿淮域研究能够火热起来.主持人:马俊亚,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教授.611SocialScienceV o1.335,2011治水政治与淮河下游地区的社会冲突(1579—1949)马俊亚,(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2.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江苏南京210093)摘要:明清之际,中央政府为了维护漕运这一"大局",把黄河移到了苏北地区,并数百年如一日地在极不适合修筑大水库的淮河下游地区兴建了一座巨型水库洪泽湖,把这一整个地区视为"局部利益"牺牲掉.因此,明清在这个地区的治水,基本上与农业生产无关,与这个地区的民生无关,而是服从于政治需要,并给这一地区带来了更多的灾祸.关键词:治水政治;淮河;洪泽湖中图分类号:K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444(2011)05-0612.10明清以来,中央政府在淮河下游地区每年均要投入数百万乃至千万两白银的治河经费.一些主持河务的官员(如潘季驯,靳辅,陈潢,张鹏翮等)更被誉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治水专家,但这个地区的水灾却不减反增.其因就是这些治水活动主要是政治挂帅,而非为民生服务淮河下游的大型水利工程以明中后期为最.弘治八年(1495),明臣筑黄陵冈长堤,逼黄河全流人淮.事实上把黄河中下游的灾祸移到了淮河下游地区,使这一地区的水灾倍增."河涨多在盛夏,淮涨多在深秋.奔腾浩瀚,东溃西决."llIl隆庆五年(1571),漕臣王宗沐修筑高加堰,自武家墩至石家庄计3O里…F.万历七年(1579),潘季驯主持的黄淮治水工程竣工.为了加强清水对黄河泥沙的冲力,潘季驯大筑高家堰,逼迫全部淮水以趋清口,这就是治黄史上着名的"蓄清刷黄","刷黄济运"之策潘季驯的成就获得了学者的赞扬.郑肇经认为:"季驯天才卓越,推究阃奥,发人所未发,成一代之殊勋,神禹以来,一人而已."J沈怡则称其治黄为"中国河工史上最光辉的一页"J.张含英认为"束水攻沙"一说"是人民群众实践的结果.不过潘季驯又有所发展,并进而运用于下游河道的治理"_4J.还有的学者认为:"潘季驯束水攻沙,以水治水的思想不但在这次河道治理中了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使许多人梦寐以求的黄淮安流的愿望变成了现实.''[5]这次大工后,短期内似乎具有一定的效果,泥沙的冲刷能力极大地得以提高,1194—1578年,黄河下游三角洲陆地每年平均向海洋延伸33米,1579—1591年猛增为年均1540米.此后,延伸的速度变慢,在1592--1855年,仍维持每年110_500米的速度ll6l6.但黄,淮,运的灾祸却从未见少.这次大工中,其长60余里(10878丈),底宽8—15丈,顶宽2__6丈,高1丈二三尺的高家堰更是备受泗州人的诟议J.高家堰原为东汉广陵太守陈登始筑,堰下有阜收稿日期:2011-04-07基金项目: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江南地域文化的历史演进"(10&ZD069);2011年度江苏省教育厅重点研究课题"江苏地域文化的历史演进与现代发展"(2011ZDIXM014);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一10-0458).作者简介:马俊亚(1966一),男,江苏沐阳人,博士,安徽大学特聘教授,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中心教授,台湾政治大学客座教授,主要从事中国近现代社会经济史,区域社会生态史研究.6】2陵等湖,三国,唐时在此有修堤工程,但这些工程主要是灌溉工程J1.明初,平江伯陈遍修筑过此堰,目的在于"阻障淮水,使不得东入漕渠以灌下河田地"l9j.而潘季驯所筑的高家堰,完全阻断了淮河,截去了整个淮河下游,并在极不适合修筑大水库的平原地区,兴建起了规模越来越大的一座巨型水库洪泽湖,并很快成为中国五大淡水湖之一.淮安学者范成泰正确指出了洪泽湖"是人工建造的水库,不是由海湾形成的泻湖"l_J.潘季驯主持的大工完成的次年(1580),泗州进士,原湖广参议常三省上书,驳斥潘季驯的治河理论,要求决放高家堰lll_".潘季驯认为,高家堰与运河漕道的关系极为密切,绝不能决放,一旦决堤,则淮水东[,高邮,宝应一带运河必然横溃四决,阻梗运道.而黄河人海口则全赖淮,黄两股水流合力冲刷;若决高堰,仅剩黄水一股,难以冲刷黄河带来的泥沙,海口必然淤塞.若如此,则海口以上的黄河随时随地均可决堤,运河河道必然阻塞【¨]. 实际上,有的学者以世纪为单位对近500年淮河中游凹地水灾所作的分析表明,修筑高家堰至黄河在1855年改道期间,水灾的频率明显地增加了.未修高家堰的l5世纪,水灾仅有4次,修筑高家堰的16,17世纪分别达22,23 次,18世纪更达35次n.从夏代至民国年间,黄河共迁徙46次,其中在明代迁徙15次, 清代14次【J.高家堰修筑整整100年后,让泗州城永沉湖底的洪水,更为常,潘之争作出了最终裁决.泗州始设于北周大象二年(580),州治初在宿预(今宿迁),唐开元二十三年(735)移I临淮_l.唐诗中有"云湿淮南树,笳吹泗上楼"[14]卷18:2下之句.陆畅《夜到泗州酬崔使君》云:"徐城洪尽到淮头,月里山河见泗州.闻道泗滨清庙磬,雅声今在谢家楼."¨5lJ唐人李绅的《入泗门》写道:"淮河一派清淮接,堤草芦花万里秋.烟树苍茫分楚泽,海云明灭见扬州."[14]卷18:4上说明泗州在唐代是通向淮扬的交通要道.唐时流传着民谣:"只闻有泗州和尚,不见有五县天子."《泗州志》称:泗州"扼淮徐之门户,通兖豫之舟车.虽原平野旷之区,而风水结聚,自然昌明.东南一大都会也"[11]卷"形胜":174.被水淹沉的泗州城原筑于宋,有东西二城,明初合二为一,用砖石修筑,城周长9华里302011.5第ss卷哲学社会科学版囊臣墨霍窭墨蚕蚕骞匿蚕墨步,城墙高3丈5尺[]卷:".城内有城门五座,州署,城隍庙,文庙学宫,泗州营卫署,大圣寺,灵瑞塔,演武厅等.由于地当"江淮要冲,南北孔道",城内修有伏龙,翅龙,汴泗,永宁,天梯等桥,"至于衢阊整饬,栋宇毗连,百货之所集,人才之所钟,视今日(指晚清——引者注)当加倍"[]卷2:.高家堰修成后,被洪水淹浸成了泗州人民生活的重要内容.一般说来,供蓄水用的水库多建在山谷中;如三面临山,只要在谷口修一道坝堰即可,这样就不会造成大面积的土地被淹.由于淮河中游地区地势极为平坦,河流落差极小,筑堰蓄水所淹的面积极其巨大,泗州等地随时都面临灭顶之灾.如高家堰重修成的当年, "淮水溢,平地高三丈"…l9F.万历十九年(1591),泗州大水,城中水深达3尺,"居民沉溺十九"ll上.从1579--1680年的约1个世纪中,泗州城平均7.2年被洪水淹没一次lJ.至于潘季驯的治河方略,尽管从开始时就不断地受到人们的质疑,但长期以来却被治河者奉为圭臬.康熙元年(1662),四年(1665),五年(1666),九年(1670),十一年(1672),十五年(1676),泗州均遭大水淹没,受灾非常频繁["].尽管如此,清代最着名的治河专家靳辅仍然认为:"水势分而河流缓,流缓则沙停,沙停则底垫,以致河道日坏."[18]216基本上秉承了潘对黄河成灾原因的认识.他们治河的方法也基本一致,靳辅指出:"黄河之水从来裹沙而行,水合则流急而沙随水去,水分则流缓而水漫沙停.沙随水去则河身El深,而百川皆有所归. 沙停水漫则河底日高,而旁溢无所底止.故黄河之水全赖各处清水并力助刷,始能奔趋归海而无滞也."【J21677年,靳辅治河,大修高家堰,南抵翟家坝,北迄烂泥浅,并大辟清口,挑引河四五道J1.康熙十九年(1680),泗州城终于7:k沉湖底.可以说,靳辅主持的这次河工是泗州沉没的直接原因.据《清史稿》载:"自明末清口久淤,旧黄河堤决,黄流夺淮,水倒灌人泗,州境时有水患.至清康熙十九年,城遂圮陷于湖."lj泗州方志记载这次沉城的经过为:1680年夏,"淮大溢,城内水数丈"[11]:H.当时,淮河上游山水大发,下游由于高家堰的阻拦,水流高出外堤数尺,淮水最终冲垮城墙城门,将泗州城没入水底,"州城之文武衙门,仓库沉没水613圈墨豳墨圈墨墨豳sociSciencev.335,2Oll 中"[]卷:.泗州之沉,充分证明潘季驯所说的泗州"霖淫水涨,久当自消"的信念是错误的,由此看出他的治河后果具有重大的负面影响.直到乾隆四十二年(1777),朝廷才批准裁虹为泗,虹县的版图民赋,全部并于泗州,而把虹县县城作为新的泗州州城l¨l36l.尽管更换了州治,百万生灵挣扎于洪水之中,但泗州仍处于洪水的围迫之中.到后来,连新州城虹泗也再次沉人洪泽湖底.从潘季驯的本意来看,修筑高家堰,自然不是为了把水患引向泗州.就当时人们的认识能力而言,也不可能预想到其后一个世纪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泗州水患逐渐加剧,一代接一代的河臣仍不思更改,基本上一成不变地继承了潘的治水方略.这种不以泗州为重的思维极为明显.可以说,泗州之沉,完全是官僚意志所致.我们将要分析,水淹泗州实质上是明清统治者为了维持其核心利益而牺牲"局部利益"的结果.冀朝鼎指出:"灌溉的运河,陂塘,排泄设施和水灾控制工程,以及人工开挖的河道,大多是作为与政治密切相关的公共工程来修筑的. 它们被好几个朝代作为社会和政治斗争中重要的政治筹码和强大的武器来运用.这些公共工程的目的和发展基本不是出于人道的考虑,而是出于自然和历史的条件,以及出于统治阶级的政治目的."潘季驯在与常三省的争论中,可谓全胜而归,这是因为潘所持的理由是保运保漕,是明代公认的"大局".史称:"蓄清以敌黄,乃转漕大政."[]私:上而常上书的目的则是为了保护泗州一地,他所列举的泗州城乡被淹惨状,对于泗州人而言,无疑是生死存亡之事,但与维持京师及北部边境的粮食供应,保障国家的正常秩序这一核心利益相比,是极不相称的,只能属"局部利益".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大局,这是中国传统政治所注定的.另一方面,泗州在明代有着政治上的特别意义.治北13里的杨家墩,是朱元璋的祖父,曾祖和高祖的衣冠冢所在地,也是朱元璋在其母陈氏腹中受孕之地,即明祖陵之所在,有明一代成为当时政治上的圣地[H1~2:32下.工部的奏疏中写道:"泗州祖陵系我国家根本重地,王气614所钟,命脉所系.实圣子神孙亿万世无疆之丕基也."[]:17下治水者首先必须考虑的是泗州明祖陵的安全问题,保护明祖陵不受水淹是每位河臣所必须面对的头等政治大事.潘季驯对此非常明白,他曾写道:"三祖陵寝,万年根本之地,百祥肇始之区,委的事体重大."l2j他在高家堰南端专门留有减水坝,以保护祖陵.1592年5月8日,勘河给事中张贞观给万历皇帝的奏折,清楚地说明了明代治水者的治河原则:"祖陵为国家根本,即运道民生,莫与较重."[23]卷64: 明臣议事时,防治洪水所应考虑的各事项次序为:"陵寝,国计,民生."[23]卷64:工部在一份奏疏中特别强调:"祖陵水患为第一义,次之运道, 又次之民生."I21]:14下在治水实践中,明臣均奉行这一原则,战战兢兢,认真周到,不遗余力地营建维护明祖陵这一政治工程,而对与千百万百姓生命财产,生产生活相关的工程,却常常忽略不管.而洪水这样的灾患又绝非局部治理所能收效.因此,尽管河臣们不断牺牲其他许多地区的利益,对祖陵的关护无微不至,但却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祖陵所受的威胁.这种治理方法是典型的"一隅之利,全局之祸也;一时之利,百世之祸也".1595年6月3日,因泗州祖陵水患愈演愈烈,万历帝下旨将总河舒应龙革职为民;相关官员如陈洪烈,刘宏宝,"降极边方杂职"[.]糊:42.9月4日,以科臣勘河失护祖陵罪,勒令原浙江巡抚常居敬闲住[]@64:.到万历后期,明朝君臣为了保护运道和陵寝,更是明目张胆地放弃对民生的关怀.1604年初,工科都给事中侯庆远疏称:"洳河成而治河之工可以徐图,但不病漕与陵,则任其所之.''[]卷:崇祯年间(1628—1644),由于水患更加严重,明代君臣对祖陵的关护愈加急切,而对民生方面的关注则更少.1633年5月29日,大理寺左寺丞吴姓,翰林院编修夏日湖等人反对开高家堰三闸的合疏中,首先担心的就是祖陵的风水[.]卷:,其次关注的则是漕粮运输问题,高宝漕堤受损,"运船牵挽无路,则数百万粮,何由而达京师?"[]卷:再次,洪水淹没两淮地区,"各盐场尽被濞没,煮海无策,则百余万盐课,其问诸水滨乎?"最后,明臣们也意识到了洪水会吞没数百万百姓的生命财产,但这绝非对百姓本身的人道关怀,甚至没有统治者常见的重视黎庶之类的应有套话,而是关注"数百万粮税,谁为供输乎?"[z3]卷:由此可见,明代最高统治者从来就没有奉行过"民为邦本"的理念,而是时时刻刻警觉任何有损其"龙脉"的鸡毛蒜皮之事.至于长期牺牲像淮河下游这样一个地区百姓的生命财产来维持其统治,也就不足为怪了.到清代,统治者不再关注明祖陵的安危,少了许多意识形态方面令人生畏的禁区和不可触及的原则,并注重解决危害民生的水患,以获得政治上的稳定.这也是清代盛世比前代显得可贵的地方.但反对加筑高家堰的泗州士绅,也从此失去了护卫明祖陵这一政治制高点, 泗州成了必然被牺牲的地区.尽管像康熙这样的"圣主"处处宣称以民生为重,实际上,清中央政府仍把运道安全视为无与伦比的最高利益.清代河臣对淮河下游灾患的成因非常清楚.1679年,靳辅疏日:"当淮流循禹故道之时,淮流安澜直下,此地未闻水患.迨黄流南徙夺淮,淮流不能畅注,于是壅遏四漫.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河西低洼之区,尽成泽国者六百余年矣."¨26j但有清一代,漕运仍是国家必须顾全的大局.张伯行指出:"国家之大事在漕,而漕运之利惟赖河."¨27l1679年11月30日,康熙在乾清门与部院各衙门官员讨论靳辅治河问题时,工部尚书马喇同意靳辅动支款项的请求,理由是"黄河淤塞,有妨运道".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象枢本不同意靳的请求,但"恐将来漕运有阻,则咎归会议诸臣",不敢明确表示反对.户部尚书伊桑阿也认为若不治理黄河,"运道恐致有阻".康熙本人因这个请求关系到漕运,"自应从其所请"【.因此,清代对黄河的治理,主要是为了维护漕运.张伯行指出:"河水若不能畅流,漕船亦不能远至."lJ为了维持运河航道的畅通,每年在漕运开始前和进行时,均要闭闸蓄水,而此时上游淮水支干各河来量极大,无法宣泄,使得整个淮河中游成为滞洪区,只能任其淹没洪泽湖以西的凤阳,泗州,颍州等地区.有时因为人为的原因,漕运往往拖延至开秋.漕船不能按时过淮,运河闸坝只能蓄水相待,更加剧了淮河中游地区的水患.清中期以后,迫于内忧外患,政治日渐腐2011.533卷哲学社会科学版簟露薹露翻蜀墨篓雪譬鍪雪囝败,"腹部黄河,淮河,长江三大流域,几无岁不灾,而其灾害程度,复与年俱增".清朝的治河又回复到以保运为最高原则的传统政治思维上来,淮河下游的民生问题再次成为国家利益的牺牲品.清代常有大员义正辞严地指责"地方官但知收割,不顾河工;即沿河居民,亦但保目前"[].其实,漕,河方面的官员又何尝不是只顾漕运,不顾地方百姓的利益呢?"是以每当启放四坝,互起纷争,俨如敌国,此皆不知大局者之所为也."[.]556在这些官员们的眼中,千百万百姓的身家性命均是小事,只有漕运才属"大局".1826年夏,洪泽湖水大涨.琦善等启三河闸坝,拦湖坝等,以及扬河,扬粮两厅境内归江归海各坝.据8月2日江苏巡抚陶澍奏:各坝泄放之水,直达高,宝诸湖,后又将车逻,南关, 中新等4坝启放,高宝地区"田亩房舍,均归巨浸……田间水深五六尺,至一丈不等,庐,墓尽在水中……民间扶老携幼,纷纷迁避高阜,露处乏食"[]勰.有人作《开坝行》纪其事:"今年稻好尚未收,洪湖水长日夜流.治河使者计无奈,五坝不开堤要坏.车逻开尚可,昭关坝开淹杀我.昨日文书来,六月三十申时开.一尺二尺水头缩,千家万家夫老哭."l弱J在这次泄洪事件中,高官大吏们最为关注的是保护运河和洪泽湖大堤.而最高统治者最为关心的则是保证漕粮的运输,对淹没民间田庐则并不顾及.8月3日,道光皇帝的上谕中称:"御黄坝业经两年不开,本年粮船,必须全数回空,来年重运,必当照常行走.既据该督(指琦善一一引者注)等会筹定义,道将厅营皆以为减坝可行,此时即应坚持定见,及早办理,毋再游移观望.时届立秋,漕船回空瞬至,倘启坝自缓,空船归次少迟,尚无大碍.若竟迁延贻误,将来漕船不能回空,并误明春重运,朕惟琦善,张井,潘锡恩三人是问,决不宽贷."_32_在以保住乌纱帽为主要目的的官员们的眼中,百姓的利益永远没有"大局"重要,是以河臣们有着充分合理的"借口"来做损害百姓的事[32].黄河北徙之后,淮河下游治水问题已不再成为中央政府层级的核心问题,而是成了地方性事务.到了民国前期,中央政府无意负担淮河下游地区的治水费用,而是由地方政府筹集, 治水事务每况愈下,只能作些小修小补的工程. 615墨墨固墨圆圈墨Socia-sci一335,2011如张謇曾倡上,中,下导淮三策,地方政府只能采行费用最少的下策,以至于水患始终无法根除lMJ巧.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河务与民生仍没有引起政府足够的重视,甚至不能像清朝中期那样对河务常常有统一的管理与规划.为了迟滞日军的进攻,淮河流域再次成为中央政府的牺牲品.1938年6月6Et至9日,政府军新八师炸开河南郑县花园口大堤,豫,皖,苏3省44县成为黄泛区.在花园口决堤后8年多的泛滥中,死亡人口达89万,并迫使1200万人口流离失所3.花园口决堤,使黄河再次夺淮行水,"寝有图复明初南徙局势"l.即使远在淮河下游的江苏省,"水祸将视咸丰河徙以前为尤烈".这是因为河道已与前大不相同,"前此河行归徐,上有分减,下有通路,犹可尽人力为之防范.今则取道颍,凤,将溢于洪泽,高,宝诸湖"lljl】.明后期至清时,洪泽湖藉淮蓄水刷黄.在皖人看来,"淮扬之人资其保障,而泗反病".理所当然的是,皖人"遂归咎堰,纷纷聚讼.至国[清]初,犹未已"[]卷2:.上游宿州,虹县,泗州,凤阳等地,年年遭遇水灾.但当时河臣均沿袭潘季驯的理论,对此否认,"谓洪湖盛涨,诸邑先被其灾,减洪泽,仍于上游无补"[11]卷2:.事实上,高家堰的加筑,不但极大增加了洪泽湖上游地区的水患,而且在堰东的淮,海,扬等地上空悬了一把随时下落,每年必落的利剑. 谚云:"决高堰,淮,扬不见面","倒蒋坝,淹天下",均是形容大堤的高度危险性.赵秉节在《导淮辨》中指出:"高堰石工,向系陡立,一经风浪,则撞击易于坍卸."[]..这验证了淮海地区的民谚:"日费斗金,不敌西风一浪."b38j因此,高家堰不但没有给淮,海,扬等地区以安全保障,反而使这些地区与洪泽湖以西地区一样, 随时遭受灭顶之灾.并且,这种灾害来得比湖西地区更加突然,更难防范.有清一代,高家堰以东地区,"黄水之屡决屡塞,犹议补苴.而淮水愈塞愈决,迄少乐岁"l3.洪泽湖堤的溃决几成司空见惯之事,"一决于武家墩,再决于高良涧,三决于高家堰,四决于古沟坝,五决于余家坝,六决于十三堡"l.1575—1855年,洪泽湖大堤决口140次_4U_.这些决口造成的死616。
社会批判理论对我国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启示
社会批判理论对我国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启示*延明,苏百义摘要: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作为法兰克福学派早期的代表人物,他们的社会批判理论已成为20世纪最深刻的理论形态之一,其不仅深刻论述了人类在科技进步中遇到的现实矛盾,也引申出了矛盾背后的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人类哲学基础的混乱。
他们分别从否定的辩证法、批判的社会理论、启蒙辩证法三个层面对人所面临的现实生存境遇进行批判性研究,这个研究过程有机地包含着对人与自然关系等一系列生态问题的讨论。
从否定的辩证法得到批判的哲学基础,从而提醒人类反思自身“理所当然”的理论前提,杜绝绝对一体化的理性科学;从批判的社会理论中提醒人类建立起以实践为基础的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强调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创造本性的力量;从启蒙辩证法层面批判了西方自古希腊以来的理性主义泛滥倾向,反对人对自然界的控制和操纵,从而反对人对自然的人类中心主义意识。
随着主要矛盾发生的深刻变化,我国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而霍克海默与阿多诺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具有的前瞻性思考无疑值得我们深入挖掘,这对我们及时更新建设生态文明的指导理念、完成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建设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生态文明;社会批判理论;技术理性批判;人与自然关系;生态问题;霍克海默;阿多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国外的理论、概念、话语、方法,要有分析、有鉴别,适用的就拿过来用,不适用的就不要生搬硬套。
”①霍克海默与阿多诺作为社会批判理论的先驱,其批判思想中包含的同一性哲学批判、盲目理性批判、技术理性批判思想分别从三个维度对科技快速发展对人与自然关系带来的变化和影响进行了分析,站在了哲学的高度对造成这种社会现状的大众心理、社会哲学基础进行批判,这给我们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借鉴思想。
*收稿日期:2017-12-20基金项目:2017年山东省教育厅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微时代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硕士研究生绿色教育创新研究”(SDYY17084)作者简介:延明,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苏百义,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治水的哲学思考
治水的哲学思考哲学在这里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就是作者崇尚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以下简称哲学或辩证法)。
哲学应当是助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科学,它在指导宏观决策方面特别有用。
因为哲学可以从更高层面上分析决策的思维方式、总体部署、方针政策等是否符合客观条件,是否真有道理!在水问题震撼全球,各种见解众说纷纭,各种对策争相现身之际,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对水害的防治及水的科学管理等,从哲学层面对其加以观察和分析研究,无疑是十分有益的。
1 水的同一性和循环转化规律是治水应当铭记的基本规律辩证法的最基本规律,便是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矛盾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联接,互相包含,互相贯通,而又根据一定的条件在互相转化①②。
这种对立面的转化,基于对立面的同一性,水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物质,也是服从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因此,认识事物,把握事物,引导事物发展,趋利避害的人类活动,都必须自觉地运用辩证法,运用对立统一规律,人类的水事活动也是这样,不要随意提口号、定政策,我行我素,否则便会遭到事与愿违的报复。
试举几例:(1)忽视地面水与地下水的转化,一味的引用地面水灌溉,就会引起地下水位上升,招致大面积土壤盐渍化。
省内外、国内外不乏其例。
(2)盲目过量的开采地下水,又会引起地下水位大幅下降,从而在雨水不足缺乏补充来源的地方,就会使湖涸河干、树死草亡,甚至使自然景观发生重大变化,严重者可以招致良田变沙漠,在滨海地区还会招引海水入侵,在另一些地区又会诱发地陷地裂等地质灾害。
(3)在一些河段过量的堵截引水,造成其下游的干枯少水,并能使地下水补给断源,水位大幅度下降,破坏区域性正常的水循环过程,引起不良后果,甚至生态灾难。
(4)至于在同一条河上,同一个水源地内,各修各的坝,各打各的井,上下左右不顾,你争我夺致使堤成库干,上涝下旱的例子更为不少。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现象呢?从根本上分析是人们忽视了地面水、地下水和天上水的同一性,忽视了水的转化规律,而自以为是的盲目行动。
秦晖:“治水社会论”批判
“治水社会论”批判秦晖作者简介:秦晖,1953年12月生,现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1981年作为中国文革后首批硕士毕业于兰州大学,80年代初主要研究农民史(土地制度史与农民战争史),80年代后期转向研究经济史(主要为古代商品经济史及中外比较经济史)。
90年代致力于结合历史研究与现实研究,在结合社会调查与历史文献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学,包括狭义农民学(对农民、农业与农村社区的研究)与广义农民学(农民国家、农业文明与传统社会及其演进、改革与现代化的研究)。
他主持了一系列乡村调查,主编了《农民学丛书》首批六本。
“既不治水,也不专制”:对魏特夫的另一种批判事实上,魏特夫的理论由于其先多依靠称引马克思,其后又过于指向现实,因而作为历史解释的确缺乏说服力,即便在西方学术界也是批评者众多。
例如美国学者艾博华以降水农业、河湖淤积地农业的地位,以及水利事业中众多的私人水利工程的存在批评古代中国“治水社会”论,日本学者木村正雄则以传统中国旱地农业面积及其供养的人口比例来证伪魏特夫理论。
魏特夫本人在中国史中最专长的是辽史,其说于辽代史实也多所称引,而他的现实影射对象则主要是苏联。
但游牧民族建立的辽与从无灌溉农业传统的俄罗斯恰恰最难说是什么“治水社会”。
再者,气候史的研究证明古代中国不仅南方多雨,在几个主要强大王朝时期北方也比今天更温暖湿润,橘、竹、荔枝等喜温湿作物当时的分布界都比今天更靠北。
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季风气候降雨多在春夏的作物生长期,而欧洲的海洋性气候与地中海式气候却相反,那里是冬湿夏干,降水虽不少但却与作物生长期不符,气候宜人但并不很宜农。
所以典型的降雨农业与其说在欧洲,不如说恰恰是在中国。
更有甚者,晚近的研究表明连埃及这样的灌溉农业文明,其古代的水利灌溉也一直是地方性的,而不是全国统一规划、管理、组织的。
“专制为治水,治水需专制”之说连埃及的史实都不符,更别说中国了。
这当然不是说我们的先人不重视或不善于治水。
读东方专制主义
读《东方专制主义》(2007-12-10 14:27:39)转载标签:学习公社有这样一个现象,某一著作,得到的批评越多,说明它越有价值,或者有其理论价值,或者有其实践影响。
当然,这种影响,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还有一个现象,某一著作,得到的批判越多,也说明它越有价值,或者有其理论价值,或者有其实践影响。
这种影响,则肯定是好的,或者是不坏的。
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就是这样一本著作。
它得到的批评很多,批判也很多。
先说批判。
这里所谓“批判”,是指某一国家政权组织的“批评”。
《东方专制主义》首先遭到苏联官方的严厉批判。
苏联理论家在1930年宣称:不论“纯粹的真理”是什么,东方社会和“功能性的”官僚统治机构的概念在政治上是不能容许有的,讥讽地承认他们的反对是出于政治利益而非科学上的考虑;1950年,苏联研究东方问题的领袖人物认为他们最重要的成就是“摧毁了臭名远扬的‘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
但正如魏特夫所指出,在苏联,任何真正的关于社会科学的学术研究都不可能。
几年之后,斯大林死了,这一理论又被苏联官方拣了起来,成为他们批判更东方的中国的武器。
那么与其相应,《东方专制主义》开始遭到中国官方的集中炮轰。
为什么苏联官方和中国官方如此重视这个理论呢?这说明了什么?只有一个说明,说明它们害怕这一理论,因为这一理论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很强的解释力。
那么我们以《东方专制主义》这本书为例,进一步看看这一理论究竟说了什么。
英国法理学家哈特说,我们如果要有意义的谈一个学说,我们必须“确保我们所要考虑和批评的这个学说能以其最有力的形式表现出来”,但不幸的是,人们常常不能自觉地限制自己的主观侵略性。
以我的有限所见,论者常常不能给《东方专制主义》一个“最有力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不考虑这一学说的自我限制,而是径自把这一学说推到极致,然后再展开自己的批评。
如果一个严肃的学说有它的核心观点和自我界限,那么我们必须把讨论局限在这里,如果想要讨论有效和有益的话。
哲学层面上的治水观浅议
T作来讲 同样也是如此。
水利 工 程项 目的建设 来 自人类
生存和社会发展 需要 , 而水利 T作 者 有 责任根据社会需 求提 出具体 、 合理 的项 目建 议 。项 目建议 被政 府采 纳 了 ,才可能进 行后续设计 与建设 , 我 们才能继续“ 事可做 ” 有 这种从社会
实践 中发现 、 挖掘 、 归纳 和预测需求 ,
以创 造性 思维 构思 并 明确提 出某 项 水 1 程建 设项 F合理 建议 的能 力就 二 1
然的 内在联系 , 即司马迁所倡导 的 亦
“ 天人之 际, 究 通古今之变 ” 治学 主 的 旨, 治水史与社会 发展 史是息息相 关
Hale Waihona Puke 的。 是提 I问题 的能 力。 n 江苏水利现代化
建设 提 【 的实 现 由 程 水利 向 资源 L j ;
上是统一的。
水利 工程 技术 活动具 有 社会 性
特点 。 水利工程 的建设首先来 自 社会 需求 几千年来人类的治水活动就是
在利用有利条件 、改造 不利条件 , 不 断解 决人 类社会 与水 土资 源的矛 盾 斗争 中逐步演进 的。同时 , 利建设 水
虑社会 各种政 治 、 经济 、 境 、 态 、 环 生
爱 因斯坦说 过 : 提 出一个 问题 “
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 更重 要。因为解 决 问题 也许 仅 仅是 一个 数学上 或 实
验上的技能而 已 .而提 出新 的问题 ,
干什 么工作都 会给 你方 向 、给你思
路、 给你办法。 ” 如果我 们 以哲 学 的观 点对 治水 活动进行一番审视就会发现 , 我们所 进行 的现代水 利事业 是人 类改 造 客 观世界的活动 ,从认识论上来讲 , 实
[转载]“上善治水”与“上善若水”的辩证分析
[转载]“上善治水”与“上善若水”的辩证分析目前,社会上人们似乎对老子“上善治水”的教育理念颇多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究竟是“上善治水”还是“上善若水”,一个“治”和一个“若”成了人们难解难破的哑谜。
治:《说文》古水名,音chi。
《辞源》(1)管理,疏理。
《论语》“仲叔圉治宾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
”如治学、治经等。
(2)惩处。
《史记·李斯传》》“赵高治斯,榜掠千余。
”(3)与“乱”相对。
《易经系辞》“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又引申为治水、治下、治理、治化、治平、治世,治兵等,指整治、修治、治理事物之意;治生、治行,《管子》“治行为上,爵列为下。
”指治理人的操守行为;治命,《左传·宣十五年》“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
”治体、治安等均为治理人的身体内和身体外一切事物、事理之意。
若:《说文》“若,择菜也。
”《玉篇》“杜若,香草。
”《辞源》(1)选择。
(2)顺从。
《书经》“钦若昊天。
”(3)好像。
《书经》“若火之燎于原。
”(4)如此,这样。
汝。
假如,如果等义。
(5)若水:古水名。
有若许、若干、若何等均表示好像、如是之意。
从上面的注解我们可以看出:帛书校注本《老子·德道经》中的“上善治水”和通行本《道德经》中的“上善若水”,在本义上和理念上都存在着根本的差别。
a、帛书甲本《老子》是最接近老子本义的著作,它是汉文帝十二年(公元前168年)以前的写本,比敦煌本、楚简本都要早,而且这些版本均是德篇在前,道篇在后的顺序,揭示了老子淳德归道的本义,是最能体现老子思想的真本。
《老子·德道经》是忠实地整理、校订帛书甲本《老子》的基础上,参证乙本、楚简本、敦煌本及通行本,而校注的符合老子原貌的真本,为区别于其它版本,故称《老子·德道经》。
对于“治水”还是“若水”问题,帛书甲本《老子》第五十二章为“上善治水”,乙本为“上善如水”,通行本《道德经》为“上善若水”。
所以,为了体现老子的本义,《老子·德道经》坚决地恢复了“上善治水”的原貌,将老子“上善治水”的教育思想大白于世,大白于天下,使老子最具有民族特色、迥异于整个西方教育理论的天人合一教育方法服务于民、服务于社会,使《老子·德道经》重新发挥它治身、治国的重大作用。
治水臆谈.doc
治水臆谈作者:马俊亚来源:《历史学家茶座》2009年第03期尧舜之时,鲧禹治水,一败一成,鲧殛禹立。
历来史家皆归咎于个人因素。
其实,鲧系群臣四岳所荐,而禹仅系舜个人擢举(《史记·夏本纪》)。
为何通过民主程序产生的人反而不如领导者主观内定的呢?《山海经》云,鲧治水采取的是堵(堙)的办法。
据说鲧治水时偷了天帝的息壤,用来堵水的息壤可以随水而涨。
众所周知,洪水是没有止境的,如果天帝不收回息壤的话,恐怕鲧的堤堰总有一天要高过天宫院墙了。
说鲧不像其子禹那样知疏导之益处,显然不近情理。
鲧被众人选中,既没有往自己身上射上两粒子弹,也不是把大伙招集起来按按表决器作个样子,那可是凭自己在治水方面的真本事、硬功夫。
眼睛雪亮的群众所选出的鲧难道连童孺尽知的治水常识也不懂吗?笔者以为,鲧弃疏用堵,不是不知其害处,而是迫不得已,囿于体制的束缚,他根本无法采用最好的治水方法;也可以说,是当时“不适合的体制”甚至是“不好的体制”把一位极为称职的治水专家变得如此不智。
从后人治水的实践中,我们知道,治水永远都要不得不牺牲一些局部的利益,以维护大局,就像《龙江颂》中的龙江村那样。
看看后世的治水,几乎每一条河流的流向、湖川的泄水,均关系到不同地区百姓的性命财产。
更不用说确定滞洪区、蓄洪区、行洪区等更大的利益取舍了。
对水的规划,必须有一个权威的领导者。
公元前651年,涉及黄河水规划的葵丘之盟,就是春秋五霸之首齐桓公召集诸侯所作,规定不得修筑有碍邻国的水利。
战国时,最高领导被架空,各诸侯国在黄河两岸经常自顾自地筑堤,严重地威胁了他国的安全。
有些国家更以水代兵,故意祸害他国。
山东各国,各造堤防,天旱争夺水利,天涝放水淹没邻国。
至于民间,因水而筑堤自保所造成的后果,正如清两江总督据张之洞所奏:“民不堪其患,则筑梗以邻为壑,械斗戕生,积年相寻,命案至不可枚举。
”在中国传统社会,由洪水而引发的命案,如恒河沙数。
据《东方杂志》所载,清末,因由宿迁入洪泽湖约40里水道淤塞,这条河道正好从桃源经过,“每值春秋水涨之际,桃源(宿邻邑)之北乡农民,必因决水,与宿之南乡农民互斗,惨无人理。
治水与社会发展论文:弘扬水文化之人水和谐
弘扬水文化之人水和谐水是生命之源。
自古以来,人类傍水而居,依水而存,有水则兴,无水则亡。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命脉,治水历来是兴国安邦的大事,中华民族在长期的治水实践中,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也创造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形成了独特而丰富的水文化。
中华民族几千年悠久灿烂的文明史,也可以说是一部除水害、兴水利的治水史。
水,以其原始宇宙学的精髓内涵已渗入人类文化思想的意识深层,在慢慢的历史长河中,伴随着人类对自然的认知的深化,已经演变成为一种精神,也就是一种文化。
中华水文化积千年之精华,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的沃土之中,反映了人类社会各个时代和各个时期一定人群对自然生态水环境的认识程度,以及其思想观念、思维模式、指导原则和行为方式等,它不仅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是中华民族治水智慧和治水精神的结晶,是全人类文化的瑰宝。
从传说中的女娲补天到现实中的大禹治水,从李冰父子修建的都江堰到今天的三峡、小浪底水利枢纽,无不闪耀着水文化的光辉。
中华水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绵延不绝,它既来源于人们的治水实践,又超前于人们的治水实践,在治水实践中不断演进和升华,并对促进治水实践具有强大的反哺作用,以其巨大的向心力、凝聚力、渗透力,辐射力、导向力、冲击力、创造力,引领、推动水利事业不断发展,它是人类文明得以存续、传播和绵延的动力,是建设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及促进治水实践活动的灵魂和导航,也是事关水利事业成败和兴衰的命脉。
文化决定观念,观念决定态度,态度决定行动。
水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人们对水事活动的理生思考,是反映水事活动的社会意识,它直接触及人们的灵魂,浸润着人们的心田,对人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道德情操、精神意志、智慧能力等诸方面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自己的意识和价值观,也就是人水观。
人水观的发展是生产力发展和文明进步的产物,在传统农业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有限,对自然界充满敬畏,人类处于水支配人的阶段,形成了人顺应水的人水观;在工业社会,随着生产力发展,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人的主体意识急剧膨胀,形成了人征服水的人水观;在现代社会,人们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形成了人水和谐相处的人水观。
治水文化对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影响
治水文化对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治水文化逐渐形成,并深深扎根于中国的文化中。
在过去的几千年中,中国的治水技术和年轻的农业社会耕作的经验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提高,治水问题已成为备受关注的问题。
因此,治水文化对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治水文化的历史背景对于中国的治水文化,我们不能不提夏朝时期“大禹治水”的故事。
这个传说称,大禹利用年轻所积累的农业经验来治理河流,以便为农民创造更好的环境,提高产量。
在治水过程中,大禹访问和咨询了当地的农民,收集了大量的信息和技术,最后成功地解决了洪水问题。
这个故事不仅是中国治水文化的开篇,也树立了一种智慧和团结的文化精神。
在历经几个朝代的演变后,中国的治水文化从一个简单的技术变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这个体系涵盖了从规划概念到实际工程的所有方面。
它包括了中国的地理特点和气候条件,以及改变流域生态环境和降低灾害风险的工程实践。
治水文化对社会的影响治水文化在中国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治水文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治水文化促进了当地农民的合作和信任。
治水过程中,农民需要互相帮助和紧密合作,以协调他们的行动和最终达成目标。
其次,治水文化加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社区里的每个居民都要参与到治水的活动中,以确保整个社区的安全和稳定。
这种各尽所能,共同建设的精神在中国的治水文化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治水文化对经济的影响中国的治水文化不仅对社会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对经济有着触及人心的影响。
首先,在农业社会中,治水技术及其实践对农业的生产效率具有重要的影响。
治水可以在洪灾和旱灾之间有效地调节水分,以确保农作物的良好生长环境。
其次,治水实践还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进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通过开垦土地和增加其产量实现了最终的目标。
同时,治水成为城市化改造中的重要环节,为城市化的稳步进展提供了动力。
中国古代的治水与水利农业文明评魏特夫的“治水专制主义”论
在远古的中国大地上,人类与洪水的斗争从未停止。治水文明作为中国史前文 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的历史、文化、经济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次 演示将对中国史前治水文明的起源、发展及影响进行初步探讨。
中国史前治水文明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当时,由于气候变化、地形 等原因,洪水频发,给人类生存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应对这一挑战,人们开 始修建堤坝、沟渠等水利工程,以保护家园和农作物。这一时期的治水方式主 要采取疏导、围堵等手段,体现了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适应。
3、农田改造:通过兴修水利、改良土壤等措施,古代农民改造农田,提高了 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例如,关中农民利用郑国渠灌溉农田,使得关中平原成 为旱涝保收的粮仓。
魏特夫的“治水专制主义”论
魏特夫在其著作《东方专制主义》中提出,中国古代治水与专制主义之间存在 密切。他认为,治水需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实现大规模的水利工程建 设。因此,专制主义政权应运而生,以强制手段推行治水政策,进而实现对广 大农民的控制和剥削。
概述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治水历史的国家。自古以来,治水与水利农业文明的发展 密切相关。从大禹治水到都江堰、郑国渠等古代水利工程的兴建,治水活动在 促进农业发展、保障经济繁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治水的重要性
治水对古代农业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治水有助于保障农业用水的 稳定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例如,都江堰工程通过分水引水,实现了成都平 原的灌溉,使成都平原成为“天府之国”。其次,治水也有助于防止水旱灾害, 降低农业风险。例如,郑国渠采用独特的灌溉体系,使得关中平原成为旱涝保 收的粮仓。
水利农业文明的特点
古代水利农业文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业结构调整:根据地理环境和水资源状况,古代农民因地制宜地调整农 业结构,形成了多元化的农业模式。例如,太湖流域的圩田模式,利用堤防将 低洼地区围起来作为农田,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
为何说中华文明的内核是治水
为何说中华文明的内核是治水前些天在一个评论区和别人争论的时候忽然得到了启发。
事情是这样的:有人发了几张图片,说中国古代华北平原乃至江淮平原都是一片汪洋大海。
因为我对历史和地理都比较感兴趣,按照地理常识来讲,自有人类文明不过几千年时间,对于地理纪年来讲简直不值一提,我印象中自从中华文明有记载以来,也就是黄河动不动就改道,洞庭湖和鄱阳湖因为围湖造田而缩水,渤海和黄海的海岸线因为黄河冲积向外略有扩张,其他地貌形态似乎没什么变化。
历代黄河改道示意图为了严谨起见,我专门去搜了百科,果然华北平原至少在几百万年前就已经形成了,后来我看发这个帖子以及评论捧臭脚的好像都是缺乏基本的地理常识、喜爱附庸风雅的一群人,就不搭理他们了。
但是我自己随着这个问题去想了想,以前困扰我很多年的问题却突然灵光一现,所有线索串联,全都说通了。
以前我总是困惑:明明华北平原(主体在现今河北省,还包括河南、山东、江苏、安徽部分地区)面积更广大,也没有黄河不时泛滥成灾,但是中华文明最初的起源地却局限在在黄河流域的洛阳——郑州——开封一线较为狭长的地带。
这究竟是为什么?华夏文明可考历史始于夏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了解史前时代的平原地区是什么样的一个状况。
地球上现存最接近原始平原形态的是南美洲巴西的亚马逊平原,那是一片原始森林➕沼泽➕河流的区域,原始人类在这里很难生存。
原始森林的土著人在这种原始条件下要想发展出农耕文明,必须要先用刀耕火种的方式,把原始丛林烧掉,把沼泽水排掉,修整土地再播种,还要防备各种蛇鼠虫蚁和其他动物的骚扰,艰难的环境会让人类更加倾向于渔猎而非农耕。
但在中华文明的腹地——黄河中下游平原,情况则有所不同。
黄河中上游的黄土高原沉积的厚厚黄土,被间歇性的黄河泛滥冲向下游,原本由北向南穿过黄土高原的黄河,在风陵古渡转过一个夸张的转弯后向东奔涌而去,借着地势突然的下降,经常像万马奔腾一般,以雷霆万钧之势冲向现今河南省境内的洛阳——郑州——开封一线,也就是古代所说的中原地区,黄河水裹挟着泥沙,所到之处树木倒伐、沼泽漫溢,等大水退去,大地上只剩下漫漫黄泥。
古人有什么不同的治水思想
古代治河发展经历了障(垒土挡水)、疏(宣泄河水)、堤防、分流及束水攻沙等多个过程。
在四千多年前的尧舜时代,中国连年大雨,洪水茫茫一片,中华民族陷入空前深重的灾难之中。
最后,经过部落联盟议事会议的推荐,禹承其父业,继续治理洪水。
他联合了共工氏、伯益和后稷等许多部落,吸取了他父亲治水失败的教训,改变单纯的筑堤堵水办法,而采用疏导的策略。
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制服了洪水,人们才得以纷纷从高地回到平原之上。
接着,禹又带领人们开凿沟渠,引水灌溉,发展农业,化水害为水利,奠定了中华民族发展的基业。
西汉后期,黄河决口频繁,哀帝召集治河人才议事。
大臣贾让提出治理黄河的系统见解,分为上、中、下三个方案,后世称为“贾让治河三策”,见于《汉书‧沟洫志》。
贾让首先提出治水的基本思想是不与水争地。
接着阐述了三个方案的具体内容。
上策是:开辟今天的河北省西部广大地区为蓄滞洪区。
蓄滞洪区的移民安置费用,以几年的修堤费用即可补偿。
贾让认为这样就能从根本上消除水患。
中策是:开辟分洪河道下入漳河,并开渠建闸,以便引黄河水作灌溉之用。
至于下策则是加固堤防,维持河道现状。
但是堤防难免岁修岁坏,结果往往会劳民伤财。
贾让治河三策是现存最早的一篇全面阐述治河思想的重要文献。
它以人类社会发展及自然和谐为宗旨,对后世影响很大。
西汉末年大司马史张戎(长安人,生卒不详)是提出水力挟沙说的第一人。
他指黄河是何等浑浊,一石水中就有六斗泥,“水性就下,行疾,则自刮除;成空而稍深。
”意思是水自高处流向低处,流得快了,泥沙随之而去,河道自然愈冲愈深。
这是最先从动力学的角度来解释河道冲淤的特性。
由此张戎提出:应减少上游引水,集中河道水量,以水冲沙,则“水道自利,无溢决之害矣”。
明嘉靖间,四任总理河道的潘季驯(1512—1595年)在他治理黄河的生涯中,开始将堤防作为攻沙武器付诸实践。
潘季驯设计了缕堤、遥堤、格堤和减水坝共同组成的堤防体系:缕堤临水,紧依中常水位的滩地修筑,以缕堤束水攻沙;遥堤建在远离河槽二三里的河漫滩上,可容纳较多洪水;水再多则可以从设在遥堤上的减水坝泄走;遥堤和缕堤之间是格堤,用以拦挡从缕堤溢出的洪水,并促使泥沙沉积,使堤防得到加固。
“治水社会”和中国社会——兼评K·A·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
“治水社会”和中国社会——兼评KA魏特夫的《东方专制
主义》
刘修明
【期刊名称】《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
【年(卷),期】1993(000)004
【摘要】本文以中国古代史籍中有关地理、气候等历史记载为依据,认为魏特夫在《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所提出的“治水农业”不符合中国古代社会的史实,他的东方“治水社会功能导致专制社会”的立论在事实上和理论上也都是站不住脚的。
作者认为,造成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深层原因,是以中国古代社会的宗族社会组织和结构为内因,以抵御外敌和北方游牧民族的长期侵扰为外因,二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文章还就如何历史地评价中央集权制在中国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特征以及中固历史发展道路的模式等问题,进行了论述。
【总页数】9页(P166-174)
【作者】刘修明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0
【相关文献】
1.极权政治研究:从西方到东方的视界转换——魏特夫《东方专制主义》的扩展解读 [J], 任剑涛
2.治水社会:被东方专制主义遮蔽的社会治水——基于"深度中国调查"的案例总结[J], 郝亚光
3.评魏特夫的“治水国家”说 [J], 李琪
4.水利灌溉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影响──兼析魏特夫“治水──专制主义”理论[J], 姚伟钧
5.亚细亚生产方式与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辨析[J], 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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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治水中的传统哲学理念及其应用
中国古代治水中的传统哲学理念及其应用【摘要】中国古代治水中的传统哲学理念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道家思想强调顺势而为,提倡“无为而治”,在治水中注重顺应自然规律,灵活应对。
儒家思想则注重规范和秩序,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倡导集体智慧与团结合作。
阴阳五行理论则为治水提供了理论基础,指导着调节水土关系,保持生态平衡。
气运风水理念强调气场流动,对水流动路径和水体质量的控制起着重要作用。
德治水理念的传承与应用则体现了人文关怀与责任意识,强调政治与道德的统一。
这些传统哲学理念对现代水利工程提供了宝贵的启示,促使我们结合传统智慧,推动现代水利事业的发展,建议在实践中注重德治水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利用气运风水等传统理念,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中国古代治水、传统哲学理念、道家思想、儒家思想、阴阳五行、气运风水、德治水理念、现代水利工程、水利事业发展、启示、建议。
1. 引言1.1 中国古代治水的重要性中国古代治水的重要性无法被忽视。
在古代社会,人们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制约下,水患是一种极为常见的自然灾害,往往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
古人在面对水患时,不得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古代治水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更是一种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古代治水工程的建设和改善不仅仅是一项技术任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文化传承。
通过治水工程的建设,人们不仅可以保障农田灌溉和居民生活用水的需求,还可以调节江河湖泊的水位,防止水患的发生。
古代治水工程的建设也是一种智慧的结晶,反映了古人对自然界规律的认知和对生态环境的尊重。
中国古代治水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更体现在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的传承中。
1.2 传统哲学理念在治水中的应用中国古代治水中的传统哲学理念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解决水患和灌溉方面。
传统哲学理念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追求自然规律的顺应和尊重。
治水辩证法
治水辩证法李国英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及反映它们的命题中都包含着辩证法因素,作为人类大规模实践活动的治水行为更是如此。
从秦代李冰主持修建都江堰到东汉王景提出“宽河行洪”,从明代潘季驯倡导“束水攻沙”到近代李仪祉比较全面的治水方略,无一不凝结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当代乃至将来的治水实践仍然应该而且必须遵循唯物辩证法。
一、治水应牢固树立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观在我国治水历史上,最初有过“堵”与“疏”两种策略。
史前的鲧用“堵”的方法治水,遭到失败。
大禹从中得到警示,改用“疏”的方法,取得成功。
然而,后来的治水者渐渐发现,一味疏导并非完全奏效,“堵”和“疏”须因地而为,不可偏废。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人与环境的关系日趋紧张,我们今天所面临的治水问题再也无法简单地用“堵”和“疏”加以解决,它已成为一个将自然环境、技术科学和经济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在唯物辩证法看来,事物都是作为系统而存在的,即任何事物都是由其内部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着的要素按一定的方式所组成,并同其周围环境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着的统一体。
当今时代的治水者必须牢固树立起唯物辩证法的系统观,通过正确认识和处理治水系统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不同层次的系统之间的关系、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实现治水系统整体的最佳功能。
在庞大而复杂的治水系统中,包含着若干方面、若干层次的系统。
一般说来,任何一个治水系统至少应包括工程系统和非工程系统两大系统。
工程系统是“点”、“线”、“面”三要素的有机结合。
“点”,就是在各级河道上修建的控制性水库或水库群。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共修建了8.6万座水库,在历次洪水中,防洪部门充分利用水库拦蓄洪水,削减洪峰,为战胜洪水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实践证明,水库工程对洪水的适时调节控制,往往可使我们在抗洪斗争中掌握一定的主动权。
如在抗御1998年长江大洪水第六次洪峰时,隔河岩、葛洲坝等水库通过拦洪削峰,降低了沙市水位0.4m左右;汉江丹江口水库最大入库流量18300m3/s,最大下泄流量仅1280m3/s,削减洪峰93%,避免了武汉附近杜家台等分洪区分洪,大大减轻了武汉市防守的压力。
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治水国家”
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治水国家”王熙中摘要:魏特夫将治水视为古代中国专制主义政治权力产生和强化的唯一前提,认为中国在“治水文明”中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治水国家”结构,并通过治水强度的增强达到的专制主义超强的自我延续。
然而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动态变化的视角下,所谓“治水国家”的权力起源具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强国家、弱社會”的单一国家结构不足以解释中国传统社会复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国家权力的强化也具有更为复杂的逻辑。
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在不同时期与不同治水领域具有不同的优势,需要制度化、规范化二者关系,发挥各自的作用。
关键词:治水国家;国家权力;国家结构;治水强度;国家与社会一、引言中华民族的治水活动持续世世代代,司马迁在《史记·河渠书》中记载的大禹——中国治水第一人治理黄河和长江的伟大实践。
治水贯穿了整个中华文明史,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水利农业文化,从根本意义上可以说,中华古文明就是水利农业文明[1]。
水利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着极为重大的影响,由于中国古代社会以农业为主导经济,农业又以治水为前提,“善治国者必先治水”,治水又关系到国家政权的建立、维护与王朝兴衰、更替。
中国古代治水的社会功能的发挥与传统政治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密不可分,魏特夫直接将治水的社会功能与专制主义社会体制等同起来[2],将世界文明划分为“治水文明”和“非治水文明”,并将中国纳入“治水国家”的范畴,认为“治水文明”国家的本质特性就是“东方专制主义”,“治水国家”的形成必然伴随“东方专制主义”的出现。
治水社会理论作为解释中国传统社会治水活动的重要理论,魏特夫用“治水国家”是否能涵盖中国传统社会复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华水利农业文明是物质文化生产与精神文化生产交融的复合文明,是否属于魏特夫提出的“治水文明”范畴?二、文献综述关于中国传统社会治水活动的研究存在截然对立的两种解释模型。
第一种是以魏特夫为代表的“治水社会”理论,认为治水是导致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形成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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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社会论”批判作者:秦晖发布日期:2007-03-01“不治水,照样要专制”:我国数十年“魏特夫批判”的结论从“治水社会”中产生“东方专制主义”本是欧洲人“东方观”中一种源远流长的传统。
从亚里士多德到亚当·斯密,从孟德斯鸠到黑格尔都或多或少地表达过这类看法。
在左派思想谱系中,这种“偏见”也是从马克思、普列汉诺夫直到列宁、托洛茨基都一脉相承的。
但是从学术上系统论证这种观点、并把它发展成一套完整的史学理论的,无疑还是首推“异端马克思主义者”卡尔·魏特夫。
魏特夫与马克思一样出身德国犹太人而认同左派激进理念,他早年曾是德国共产党中央委员,因对斯大林持异议,而被德共革除教门,此后在希特勒掀起的第一波排犹浪潮中又被抓进集中营,但当时还未发明奥斯威辛式的“最后解决”,他因此幸免于难,后来移民美国。
魏特夫早在德共中就是一名左派汉学家,曾在苏联刊物上发表过研究文章,到美国后他很快成为声名鹊起的大家,长期在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大学主持中国史研究。
他与一些中外汉学家(其中有后来在国内知名的冯家升、王毓铨等教授)合作研究,后来写出影响很大的名著《东方专制主义》。
此书以马克思当年关于古代亚细亚专制国家的论述为出发点,旁征博引地力图证明中国古代专制国家的权力来源于统治者对东方大河流域“治水社会”所负有的特殊公共服务责任——组织、兴修与维护大型水利工程,保障用水秩序与水事公正,以保证亚细亚式的灌溉农业文明得以延续。
虽然“东方专制”的提法在马克思主义、尤其是普列汉诺夫开创的俄国马克思主义中素有传统,但斯大林掌权后这种提法被认为有影射现实之嫌,遂被指为“托派观点”而遭禁。
斯大林死后由于“托派”威胁已不存在而苏式体制似已稳定,虽然魏特夫本人因涉及现实的“冷战”仍被敌视,但在史学中类似观点作为学术问题在苏联已解禁。
然而当时中苏已分裂,“亚细亚专制”又被认为是苏联人影射中国。
因此魏特夫此书及此前的类似观点虽早在1930年代就传入中国,但在几十年间由于被认为有“反共”、“托派”和“西方人贬斥东方的殖民偏见”三重罪孽而长期受批判,并随政治气候的演变先后出现三波大批判浪潮:1930年代的“社会史论战”为第一波,这种观点作为“托派主张”被批判;文革后重开“古史分期”及“亚细亚生产方式”讨论时有第二波,这种观点作为“西方偏见”被批判; 1989年《东方专制主义》中译本刚问世即在当时的特殊政治气候下被禁止发行,随即结合批《河殇》又出现第三波,该书被指为“反动”而受批判。
这一波持续数年,“组织文章”上百篇,并于1990和1994年先后在北京与上海举行了两次高规格的批魏专题研讨会,声势之大为前两波所未有。
然而有趣的是:对于古代中国存在强大专制权力这一点,前后三波批判中的无数文章基本上都没有提出反驳。
除了一些人着力论述古代专制不仅东方独有,魏氏特别强调“东方”专制是基于西方偏见外,大量文章主要是针对“治水社会”论进行证伪。
论者一曰中国的季风气候不同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与中东的大陆性干旱气候,上古农业要么靠天吃饭,要么有排无灌,后来北方形成雨水型旱作农业,南方是高湿丰水区的稻作农业,都与西亚北非那种沙漠包围中完全依靠工程措施引河灌溉的绿洲式农业根本相异。
二曰中国古代王权成长的夏商周时代并无国家级大型水利的建设,战国秦汉虽然确实出现了郑国渠、都江堰等工程,但汉以后这种大型灌溉工程反而极少见,唐宋明清都是专制政治,但决非“治水”使然。
三曰中国古代专制者发动的水工通常以漕运、润陵等为主,往往截水供舟,禁民引溉,因漕害农,甚至专制官僚还常常以权谋私在渠上设碾牟利、兴苑自娱,造成弃水祸农。
而漕运本身也主要是政权自我维持用的调拨运输与军事运输,而非民间商运,即便从以贸促农的角度看也并非农业之利。
四曰唐宋以后政府不仅水工有限,水事管理职能也萎缩,主要灌区的用水分配、水权纠纷等都依靠民间自治来解决……等等。
“无责治水、有权剥民”的专制体制?尤其是第三波大批判毕竟时代不同,批判者并未限于大骂“反动”,而是表示“即使像魏特夫,也还是应承认他是一位学者,一位汉学家,他对中国问题是花了功夫的”。
因此主要批判文章还是颇多学术性。
在为总结此波批判成果而编辑的《评魏特夫的<东方专制主义>》一书中共收录了19位当时国内史学领军人物所写的15篇文章,加前言、附论共17篇,其中没有一篇否认中国古代或“古代东方”存在“专制主义”,但篇篇都否认中国存在“治水社会”。
仅从如下章节标题就可见一斑:“水力文明、水力社会、水力国家、水力专制主义等东方专制主义之批判”、“‘治水社会’——历史的虚构”、“《周礼》中有所谓‘分配灌溉用水’的‘专职官吏’吗?”、“古代中国不是‘治水社会’”、“驳魏特夫的‘治水工程-灌溉农业’国家起源论”、“驳魏特夫‘治水工程—国家—东方专制主义’三位一体的东方专制主义起源论”、“魏特夫‘治水社会’国家起源论错误的根源”等等。
这些文章几乎都倾向于反对夸大水利工程、主要是灌溉工程对中国古代农业的重要性,只有一篇文章提到“中华水利文明”是“举世无双的农本文明,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基床”。
但该文也否认这种“水利文明”是靠中央集权专制体制来运作的,并强调“中国古代掌水官署”通常连中央直属机构(如三省六部)都不是,而只是某一部门的下属,“不仅不是国家机构的全部,而且不属国家权力中枢”,其事为“诸事之末”,其人亦“列卿之最末者”。
这些文章大都指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体是雨水农业而非灌溉农业,灌溉工程基本是地方事务而非中央统筹,“秦始皇组织筑长城、辟驰道,就是没有组织全国性水利工程”。
而另一方面,专制主义之说固然“抓住了中国封建政体特点”,魏特夫关于强国家下的民间私有财产“软弱性”之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不言自明”的,但这些都是各民族历史上曾经有过,“不独东方如此,西方也是如此”……而关于专制主义的成因,多数人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规律论归结为“国家权力产生及其强化的经济必然性”之类普适的解释,个别强调中国特殊性的,则归结为古代中国“宗族社会”的家长、族长制传统,总之与治水无关。
应当说这些文章的确有效地颠覆了魏氏的“治水社会”论,尤其是证伪了那种把中国与埃及、西亚型灌溉社会相提并论的谬说。
但是讽刺的是:由于这些论证都在刻意说明古代中国专制者并未如埃及、两河流域诸王权那样承担治水的公共服务责任,却并未证明中国统治者的专制权力比后者更小更可制约,于是,这些本意在于谴责魏氏贬抑中国的论说,听起来倒更像是责怪魏特夫的“亲华(而不是贬华)偏见”,更像是斥责其过于美化——而不是丑化了传统中国皇权。
也是,这个西方书呆子虽然号称汉学家,毕竟习惯于权责对应的宪政思维方式,无法理解有权无责的制度。
魏特夫脑袋中已经先有了一个国家权力建基于社会的授予并以承担社会责任为前提的“契约国家”观念,因而一讲专制就要寻找它的“责任根据”。
他怎么能理解“不治水,照样要专制”?在魏氏书中至少从历史角度讲,中国的传统专制还是合理的、权责相符的:非强权不足以“治水”,非“治水”不能活民。
魏特夫关于中国“治水社会”的第一个例证就是大禹治水而为王。
而我们的批判者则指出“禹治水的神话是战国以后才有的”,“孔子不言禹治水”,《论语》只说“禹稷躬稼而有天下”。
的确,如果善意地理解,在魏特夫的模式中中国统治者还真有点大禹式的“治水公仆”形象。
而如今这些统治者却被中国人自己论证为无责治水、有权剥民,不兴水利,只贻吏患,成了只勒索不服务的坏蛋了!“既不治水,也不专制”:对魏特夫的另一种批判事实上,魏特夫的理论由于其先多依靠称引马克思,其后又过于指向现实,因而作为历史解释的确缺乏说服力,即便在西方学术界也是批评者众多。
例如美国学者艾博华以降水农业、河湖淤积地农业的地位,以及水利事业中众多的私人水利工程的存在批评古代中国“治水社会”论,日本学者木村正雄则以传统中国旱地农业面积及其供养的人口比例来证伪魏特夫理论。
魏特夫本人在中国史中最专长的是辽史,其说于辽代史实也多所称引,而他的现实影射对象则主要是苏联。
但游牧民族建立的辽与从无灌溉农业传统的俄罗斯恰恰最难说是什么“治水社会”。
再者,气候史的研究证明古代中国不仅南方多雨,在几个主要强大王朝时期北方也比今天更温暖湿润,橘、竹、荔枝等喜温湿作物当时的分布界都比今天更靠北。
更重要的是:中国的季风气候降雨多在春夏的作物生长期,而欧洲的海洋性气候与地中海式气候却相反,那里是冬湿夏干,降水虽不少但却与作物生长期不符,气候宜人但并不很宜农。
所以典型的降雨农业与其说在欧洲,不如说恰恰是在中国。
更有甚者,晚近的研究表明连埃及这样的灌溉农业文明,其古代的水利灌溉也一直是地方性的,而不是全国统一规划、管理、组织的。
“专制为治水,治水需专制”之说连埃及的史实都不符,更别说中国了。
这当然不是说我们的先人不重视或不善于治水。
传统中国农业文明在水利领域的成就是突出的,但中央集权专制国家的大一统体制到底起了什么作用的确值得怀疑。
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教授陈启云就指出,古代的鸿沟、邗沟、芍陂、都江堰、郑国渠、漳河渠等著名水利工程都完成于春秋战国诸侯时代,秦汉统一后并无更好的成绩。
综观历史,我国华中、华南、四川的农业及水利在三国、南朝、晚唐及明末、清末均取得长足发展,而当时的中央朝廷不是已经崩溃,就是正在滑坡。
近年来中法两国多名学者组成的一个团队对晋陕水利社会史的研究也表明,当地水利事业在传统上主要是民间社会、而不是官府兴办的。
更有甚者:人们发现所谓“强盛王朝”往往反而是水利衰败时期。
以关中平原论,秦统一前建成的郑国渠系灌溉约400万亩,但统一后2000多年里这个成就再未达到。
汉代白渠灌区就不断萎缩,一直骤减至4万亩。
而号称盛世的唐代,最高也才恢复到约100万亩,唐宋之际又衰减至20万亩。
倒是北宋这个传统上认为并不“强大”的王朝修建了丰利渠系,灌区曾达200万亩,为郑国渠之后的最高。
但不久又趋衰败,元帝国据说是我国历史上“最强”,版图也最大,但关中灌区却缩减为80-90万亩,不及北宋盛时之半。
而且很快又进一步衰败,明代是号称“治隆唐宋”的又一个强大王朝,但关中的广惠渠灌区,最盛时仅恢复到80万亩,到晚明更衰减至 7.5万亩。
“我大清”如今在电视上简直是有君皆圣,天纵英明,然而在水利方面即使最盛期也无所作为,关中的引泾灌溉一蹶不振,到所谓“康乾盛世”的 1737年后完全中断,龙洞渠改引泾为引泉,灌溉仅3万亩。
直到民国李仪祉修建泾惠渠,才重新恢复引泾,灌田66万亩。
耐人寻味的是:这一进展却是在杨虎城主陕、南京政府无法控制的半割据状态下取得的。
事实上,我国古代虽有西门豹、李冰、郑国等名垂青史的水利专家,但专制体制下官僚责任对上不对下,希意承旨瞎指挥,好搞不讲实效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也是其来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