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_公司法
公司法第3章
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以公司资本是否全部由发起人 认购为依据。
1. 发起设立
是指公司发行的资本全部由发起人自行认购,不向发 起人以外的任何人募集。也称“简单设立”或“单纯 设立”。又称 “共同设立”或“同时设立”。
程序简便、设立时间短、费用低
发起人责任重
适合于中小公司
设立中:设立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 营活动和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公司一旦不能成 立,因设立公司而负的债务,由设立人负责连 带偿还。
成立后:设立人身份转换,设立行为转变为公 司法人的行为,设立债务转化成为公司法人的 债务。
请思考:设立中的公司法律地位如何确定? 内外部关系(设立人之间的关系、设立人 与设立人以外的与之进行交易的人的关系) 如何处理?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由谁承担?
带有较重的国家干预的色彩。--“行政之特权”
法律理念:设立公司可能增加债权人的风险,政府的责任 就是要通过制度上的硬约束,尽可能排除不符合条件的公 司的成立,从而减少市场的风险和债权人可能的损失。
4.准则主义(principle of formation by statute)--19世纪后
设立登记—取得设立效力、公示效果。
由设立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设立人之间、设立人与未来公司之间、设立
人与第三人之间。
※2. 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
(1)发生时间不同 设立: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是公司成立的必经程序,
表现为过程/段。 成立:完成公司设立行为,是公司设立的最终目的,表
现为结果/点。
我国公司立法的发展变化:
1993年公司法:第23条(有限公司50-10万)、78条(股 份公司1000万)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 二、公司的种类
一、公司的概念
1. 概念 所谓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 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 法律特征 (1)公司是企业(见图2-1)。
图2-1 公司与企业的关系
一、公司的概念
2. 法律特征 (2)公司是企业法人(见图2-2)。 (3)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见 图2-3)。
(三)设立登记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见图2-10)。
图2-10 公司设立登记的过程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 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 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确认(见图2-11)。
我国法律承认公司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公司作为一个社会组织体, 其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不 存在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情况。另 外,公司的行为能力必须通过其机关来进行, 公司机关以公司名义实施的行为就是公司本身 的行为。
二、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 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二、公司的种类
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否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为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9)。
图2-9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
第二节 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四、股东权 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议瑕疵的救济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公司的种类
以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股或从属关系为 标准划分的公司种类(见图2-6)。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PPT课件
通过; ❖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六)有公司住所。
一般有限 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 责任公司
发起设立 的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 东认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股东 实缴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 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 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万;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 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 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 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10万;一次足额缴纳。
❖ 1)股东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 ❖ 直接投票:对每一个侯选董事或监事逐项
表决。 ❖ 累积投票: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 ❖ 2)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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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资格限制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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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的分类
❖ 1、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 2、母公司、子公司 ❖ 3、总公司(本公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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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 一、设立条件 ❖ 二、设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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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条件
❖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 (五)有公司住所。
课件《国际商法(本科)》第三章 公司法
(三)股东(大)会的表决
股东对公司实施一定程度的控制,传统的做法是在股东大 会上进行表决。因此,股东们以什么方式来进行表决, 就构成了股东对公司行使间接控制权的关键。 例如,美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主要有 直接投票(straight voting)、累积投票(accumulative voting)、 分类投票(class voting)、偶尔投票(contingent voting)、不 按比例投票(disproportional voting)五种。究竟各个公司 在何种情况下应用何种表决方式,除了公司法有所限制 外,一般都由公司章程予以规定。 我国《公司法》第43条明确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 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正确答案』D
•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分公司的特征。 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 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 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例题·单选题】关于分公司和子公司,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分公司和子公司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 B.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子公司不具备法人
第三章 公司法
第一节 公司与公司法概述
• 一、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一)公司的概念 ➢公司是依照(各国的)公司法所组成
并登记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 人。 ➢法定性 营利性 法人资格
➢
(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 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经济组织 • 2.由法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形成并对公司
承担有限责任 • 3.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 (1)独立的财产权 • (2)独立地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 (3)具有永久存续性
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本公司 承担的分支机构。 • 2.相对分公司而言,公司称为本公司或总公 司。
《公司法》全文
《公司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登记第三章有限货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四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会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六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转让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八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九章公司债券第十章公司财务、会计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第十二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三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第十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对公司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第八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法—概述(新版)PPT课件全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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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资本出资期限
允许股东首次缴付注册资本的20 %,但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 后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
以在5年内缴足;
实缴资 本与认 缴资本
问题:一些不诚信的股东不按照当初的承诺 及时足额交纳出资,如承诺缴纳一百万,按照 规定缴纳二十万元公司就成立,那八十万元却 一直不缴付,怎么办?
如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
特许经. 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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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意志的体现,由投资者制定并签署 是设立公司的必备法律文件 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是公司内部管理和对外经济交往的基本法律
依据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具有一定的法定性。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事的报酬事项; 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 告; 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作出决议; 8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 、修改公司章程;
• 〖问题〗
• 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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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决〗
• 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利棉纺厂和星海公司、宏利 公司签订的棉布购销合同合法有效,星海公司为 独立法人,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宏利公司为兴 盛集团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由兴盛集团承担。兴盛集团与张某在承包协议中 规定的“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张某负责”条款, 对外无法律效力。
经济法(第三章)——公司法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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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一 节 公 司 法 概 述
一、公司的概念: 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 财产对外承担责任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二、公司的沿革 •由合伙-----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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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二 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三)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共同 点 1、两种类型的投资者均为一个自 然人,全资控股和国有独资公司都 不是一人公司 2、都是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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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资企业与一人公司的不同点 • 1、从法律主体上
独资企业无法人资格
一经设立就具有法人资格 没注册资本,没自己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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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二 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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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五、股东会 (一)股东 1、股东的出资 2、股东的权利叫股权,股权分为自益 权和共益权 • 3、股东的义务主要是出资义务、出资 填补义务和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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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二 节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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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会 1、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 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务。 2、股东会的职权 3、股东会议事和表决程序 ① 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以后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②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 ③ 股东会表决程序一般事项过半数,重大事项 2/3以上多数通过 ④ 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不是绝 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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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司法
第 一 节 公 司 法 概 述 三、公司制度的优势与缺陷 优势 1、减少投资者的风险 2、有利于社会资本的集中 3、经营管理科学化 缺陷 1、组建困难,组织成本较高 2、政府限制较多 3、保密性差 4、税负较重
经济法 第三章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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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一,财务会计报告制度 二,收益分配制度 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2)提取公积金 (3)支付股利.有限责任公司收益的分配 规定在《公司法》第35条规定 公积金的用途 ,《公司法》第169条第2款 三,审计制度 《公司法》第177条 ,63条
第七节 公司债券
一,发行主体 所有公司都有发行债券的资格. 二,发行条件 1. 1.净资产额,有限公司最少6000万,股份公司最 6000 少3000万 . 3000 2.发行总规模,累计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 3.公司发行债券要经过核准. 4.可转换为股票的债券的发行. 三,公司债券的转让
(四)监事会
1.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法》第52条规定: 2.监事任期及监事会主席: 《公司法》第53条规定: 3.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第54条规定: 4.监事会的召开 :
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一) 概念: (二)五大防范措施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 2,设立数额的限制 3,身份示明 4,强制审计 5,举证责任到置
第八节公司的变更, 第八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一,公司组织形式的转换 新《公司法》既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 限公司,也允许从股份有限公司转换为有限责 任公司. 二,公司的合并 1,公司的合并分为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 2,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法》第174条 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 由合并后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和 转让
(一)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 1.发行价格 第128条 2.分类:普通股和优先股 3.新股的发行 《公司法》第134-137条
(二)股份转让
1.股份转让实行自由转让的原则,但是为了保护 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要受到以下限制: (1)转让场所的限制 第139条 (2)发起人转让的限制 第142条 (3)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股份的转让的 3 限制 第142条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 制 第142条第2款 (5)记名股转让 第140条第2款 (6)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限制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2.股份发行
《公司法》规定,股份发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同股同权的原则。具 体应该做到:①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 公开披露。②同股同价。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价格应当相同。③同 股同权。
公司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做出决议:①新股种类及数额; ②新股发行价格;③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④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 数额。
2.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 做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3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3.公司不依照《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如数补足应当提取的金额,可以对公司 处以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ppt课件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职权由股东行使, 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 于公司。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 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法
P50
公司
以投资额 为限
上市公司
按信用基础划分:人合(经营活动,以人的信用为基础) 资合 (以资本聚合为基础) 兼合(兼有信用和资本 )
按体系关系分: (类似代理以充分实现行为能力) P51 母 子 公司 控制-依附关系 可根据投资、协议 控制、支配 , 母子两人 子具有法人资格 自行担责。 总 分公司 管辖-隶属关系 人财物在上 设的分支机构。总分一人, 分公司不具法人资格,总公司负全责 有3个以上的 可后缀
新公司法案例343 扬州路灯
议事表决 除章程另有规定外 实行 股权(资本)多数决制 ,但 重大事项必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以总表决权
为基数)
召集程序
提前15天
记录 签名 判解24 北京邮政 P168 169 170 176
董事会(执行董事) 特征 :基于信任委托关系 股东选举 股东会的执行机构 一般由主要股东组成, 对股东会负责 任期三年 职权:行使下列职:执行、制订、决定内部 47条 109条 (两类公司同时适用) P59 组成 :人数:有限3-13 (散要散) 股份5-19 有国有因素的公司,应有职工代表 选举产生 象征全民 其他公司也可以有职工代表 小公司(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设一名执行董事 (法人代表) 议事方式、表决 : 议事方式 表决程序除规定外,依章程 董事长召集、主持,实行一人一票 (人头主义) P59
设立条件:三个要件 人、财 行为, P53 (一)人数限制 可法人投资 五十个以下 (二) 有注册资本要求 全体股东登记时认缴 最低限额3万(评估资本) ,可分期缴付,但首期出资额不 得低于3万..也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20% ,其余可2年内分期 缴付(折中资本制,类似按揭 有利于公民办实业) 出资方式: 可货币、非货币(债券股票),外币 ,知识 产权,土地使用权,但货币金额不低于资本的30% (三)共同章程(驱动程序 对内有约束力 可变更) 健全机构
第三章 公司法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50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 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设立过程 公司名称预准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发起人缴纳出资且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 明 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 的代理人申请公司设立登记 公告成立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 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 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 币30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 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 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公司的特征 公司不同于其他企业组织,也不同于其他社 会组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 司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企业法 人 •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 3.公司是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的社 团法人 • 4.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法人资格
首先,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
(2)优先权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 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 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 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自治优先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 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 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公司法
思考3-3
【思考3-3】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生产服装的有限责任
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草案有关要点如下:公司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出资40万元,其中货币10万元,专利技 术30万元,首次出资3万元,其余出资于公司成立后8个月内缴付; 乙出资30万元,其中设备作价15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10万元, 劳务作价5万元,均为公司成立后1年内缴付;丙出资30万元,其 中货币15万元,设备作价10万元,商标作价5万元,除货币首次 缴付外,其余出资于公司成立后3年内缴付。试分析该章程草案有 无不妥之处。 【解析3-3】首次出资额只有18万元,低于注册资本的20%;货 币出资额只有25万元,低于注册资本的30%;乙以劳务出资不合 法,公司不允许以劳务出资;丙的出资期限超过了2年,股东出资 必须在2年内缴付,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付。
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组织。
我国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法律特征:
营利性(公司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法人性(公司必须依法成立,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合法性
公司的种类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在50人以下,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司承担责任。
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股东人数有限制;(上限为50人) 股东仅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 公司不能发行股票;
公司的股份一般不能任意转让;
公司的设立程序简便。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 立的,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 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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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法的概念和特征 • (一)公司法的概念 •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 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有限公司 ; • 广义的公司法是指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 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 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 共同组成的公司; •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 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本,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公司。这种公 司的主要特点是: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 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对公司享有权利;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任何人均可通过购买公司股 票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票一般可以随意转让; 公司的的经营管理一般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股 东一般不参与管理;公司必须将财务账目及年度 报告各政府主管机关、股东及公众公开。
• (二)公司法的特征 • (1)公司法是一种组织法。规定公司的设 立条件和程序、公司的组织机构以及公司组 织的变更、消灭的条件和程序; • (2)公司法是一种行为法。规定公司的行 为活动(如买卖、加工承销、运输等一般性 的行为) ; • (3)公司法是一种以强制性规范较多的法 律;
第一节 公司法的概述
• 一 、公司的概念 • (一)公司的定义 •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从严格意义上讲, 公司是指即依照法律规定,由股东出资设立 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 公司一般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 思考:A是B公司股东,花费30W购买10W股份, 现在A欠C40W,C可以如何行使债权,找谁还 钱? • 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 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 如上市公司。
(二)公司的特征 • 1、依法设立(必须) • 公司是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法人资格与经营资 格的取得都需要得到国家的承认,符合法律规定的 条件,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 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 2、以营利为目的 • 股东出资组建公司的目的在于通过公司的经营活 动获取利润,营利性则成为公司的重要要素,并以 此区别于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法人、以行政管理为 目的的国家机关。以从事行政管理为目的和主要活 动内容的公司不应称为公司,因它不是严格意义的 公司。
3.按照公司的从属关系,公司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 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对外独立承担 责任。 • 分公司是本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开设的,没有法人 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责任是由本公司来承担的。 在业务范围上,分公司不会超过总公司。只能在总 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 • 思考 A公司是母公司公司资产100W.B公司是子公司, 公司资产80W.现A公司负债120W,可否执行B公司财 产?反过来? 4.按照公司之间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可以把公司分 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
• 3、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 • 由股东的投资行为设立,股东投资行为 开成的权行是股权。股权是一种独立的特殊 权利,不同于经营权等物权、不同于债权。 • 4、独立的法人 • 公司须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从事经营活动 的基础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我国公司法 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 司是企业法人。”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 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的条件。
• (三)公司的种类 •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 分为四类: •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 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 思考:无限连带的含义 •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 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 司的主要特点有:股东人数一般有限制;不得公开 发行股票、债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股份一般不 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 的财产情况及账目一般不需公开。
• 母公司与子公司是相对而言的。 • 子公司是法人企业,有自己内部健全的组织机构, 对外独立开展业务。
• 例.下列所作的关于公司的各种分类中,哪一 种是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的分类? ( ) • A.总公司与分公司 • B.母公司与子公司 • C.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 D.封闭式公司与开放式公司
• 2.按照公司在成立时的信用基础不同,可以把公 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两合公司。 •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都不是人合性质 的。但是中国存在人合企业,如普通合伙企业。 • 无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资合公司,尤其是股份有限 公司中的上市公司,是最为典型的资合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法本身的设计来讲,公 司章程没有做出特殊安排的,属于两合性质的, 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如果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 性质强调股东自己的信用、合作,则是以人合为 主兼具资合性的公司。 •
• 案例:某有限责任公司由ABC三股东共同投资成立, 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其中法人股东A 以经营场 地和设备作价出资30万元人民币.BC两个自然人股东 各出资10万元人民币.公司由BC负责经营.公司成立 后不久,因市场疲软以及经营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导 致公司欠下60多万元的巨额债务,并在实际上陷入停 产的状态.债权人因此纷纷登门讨债.BC两个自然人 股东因躲债去向不明,于是所有的债权人都盯住法人 股东A索债,而A 声称公司主要由BC2股东经营,自己 也是受害者,目前无偿还债务能力.在索债不成的情 况下,所有债权人联名将A推上被告席,诉请法院判决 A 偿还公司所欠债权人的全部债务.问:根据公司法的 一般原理,此案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