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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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增值税
【发文字号】桂地税发[2008]34号
【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8.03.12
【实施日期】2008.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
则》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8]34号2008年3月12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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