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公证制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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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证与律师制度范本

最新公证与律师制度范本
4、公证员办理某些公证时,必须深入实际,调 查研究。
(三)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原则
1 自愿公证:凡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必须公证 的事项都不得强迫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 织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2 法定公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 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四)公证员亲自公证原则
3、有权任命公证员的机关是( )。 A. 司法部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 政部门
C. 州、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D. 县、区(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 门
五、公证员职务的免除 1)丧失中国国籍。
2 年满65周岁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 务。
3 自愿辞去公证员职务。 4 被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思考:谁有权免去公证员的职务?
3、公证的证明对象 1 法律行为,如委托、赠与、遗嘱、合同
2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如出生、死亡、无刑 事犯罪记录、婚姻状况等
3 文书,如债权文书、公司章程、商标文书 、专利文书
4、公证的目的:对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 性予以证明;
5、公证的主体:公证机构 6、公证的提起:当事人的申请
第二节 公证的基本原则
一、公证基本原则的概念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
是公证活动的前提、基础和依据。 意义:充分体现我国公证制度的性质、任务、
职能和活动的规律,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 员实施公正行为的法律准绳
二、公证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遵守法律原则,又称合法原则
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内容、形式和程 序都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
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公证与律师制度 名词解释

公证与律师制度 名词解释

法律行为公证: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有关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的事实性与合法性的活动。

律师见证: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其亲眼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业务活动。

法律援助: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制度。

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

公证: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提存公证:公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债务人为债权人利益交付的债之标的物进行保管,待法定条件出现时交付给债权人的证明活动。

提存:是指债务已届清偿期,债务人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债之标的物时,债务人将标的物提交给法定的提存机关而消灭债的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

保管: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遗属或其他有关法律意义的财产、物品、文书,如结婚证书、产权证书、毕业证书等,代为保管,防止丢失或损坏的活动。

非诉讼法律事务:无争议法律事务,或者是已经发生的纠纷,但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直接协商、调解或提请仲裁解决的法律事务。

律师的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应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范围和限度。

公证员协会: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专利文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对专利所有人或者申请人的专利,专利权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向国外申请专利或者进行专利权诉讼所用的有关具有法律意义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司法证明的活动。

辩护权:是指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

代书:是指律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以委托人的名义,依据法律代替委托人书写诉讼文书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书的一项业务活动。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

00259_自考_公证与律师制度_律师识记领会律师制度是指各国立法机关通过法律对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资格条件、执业范围、行业规范等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公证制度是指国家授权的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律事实及文书证明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并加盖公证章的制度。

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作为法律服务领域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法治、保护公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律师的识记是指律师在学习和实践过程中对法律知识的记忆和掌握。

律师需要掌握法律法规、判例和司法解释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将其运用到实际案件中去。

律师的识记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律师需要识记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律师进行法律服务的基本依据,律师应该熟悉并记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便在实践中能够准确地应用。

例如,律师要了解刑法、民法、行政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便能够为当事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辩护。

其次,律师需要识记判例和司法解释。

判例是指法院在实际案件处理中形成的具有指导意义的判决结果,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解释的文件。

律师需要学习和掌握相关的判例和司法解释,以便能够了解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法律适用原则。

再次,律师还需要识记相关的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

律师行业有其自身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律师需要了解并记忆相关的规范,以便在实践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保证自己的执业行为合法合规。

律师的领会是指律师对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律师不仅要掌握各种法律知识,还需要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首先,律师需要领会法律条文的含义和精神。

法律条文是法律服务的基本依据,律师需要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并能够把握其中的法律原则和逻辑关系。

其次,律师需要领会法律制度和法律适用的具体操作。

法律制度是指法律条文的有机组合和统一体系,律师需要领会各项法律制度的设计意图和运行机制,以便能够在实践中正确应用。

再次,律师还需要领会法院判决和裁定的理由和依据。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与公证制度

1.论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该遵守的法律要求。

律师执业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它是由我国律师制度的本质和律师工作的特点决定的。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原则:①遵守宪法和法律;律师法第3条第1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指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全部执业活动。

在我国,宪法和法律是我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障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力工具。

因此,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更是律师的义务。

律师在执业中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②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原则;与其他行业一样,律师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本行业独有的职业道德,并制定了自己的执业纪律,这也是律师在执业中必须严格遵守的。

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所有法律工作者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都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

我国律师法第3条第2款规定:“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是指律师在办理所有法律事务时,都要实事求是,忠实于事实真相。

这就要求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阅案卷,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查明事物的本来面目,弄清事实和情节,并以此为根据来办理各种法律事务或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另一方面,还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不能迎合委托人、屈服于外部干涉而歪曲事实真相为当事人谋取非法利益。

以法律为准绳,是指律师在各项业务活动中,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忠于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法律莱办理法律事务或者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对于律师来讲,既要遵守实体法,又要遵守程序法,既要严格适用法律条文,又要尊重立法原意,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作为自己的根本任务和崇高目标,绝不允许随心所欲,规避法律,曲解法律,甚至公然违反法律,破坏法律的尊严。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一、公证制度
1、什么是公证?
公证是国家依法设立的专门机构,监督审查当事人在社会关系中发生的事项,确定其真实性,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公证有公证书、公证牌、公证合同、公证认证声明等。

2、公证的作用
(1)为当事人提供客观证据,降低纠纷的发生率;
(2)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纠纷发生的损失;
(3)保护受公证文书影响的第三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
(4)提供有力的司法证据。

三、律师制度
1、什么是律师?
律师是国家认可的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法律服务工作中负责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咨询、代理诉讼、代理仲裁等服务。

2、律师的作用
(1)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3)代理当事人办理司法诉讼和仲裁案件;
(4)协助司法机关办理案件;
(5)参加法律教育和法律宣传工作。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与公证制度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第一章律师制度概述第一节律师制度的概念、特征一、律师制度的概念它是国家关于规范律师资格申请与取得、律师性质与任务、权利和义务及律师活动原则、组织结构、管理体制、法律责任、业务范围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律师制度的特征1、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前提2、以促进民主法治为目的3、以提供法律服务为核心内容4、以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自然人为主体三、律师与军队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1、军队律师:为军队提供法律服务,其律师资格的取得和权利、义务及行为准则,适用《律师法》的规定。

2、公职律师:指取得历史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持有公职律师执业证,供职于政府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

3、公司律师: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经所在公司同意,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节律师制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历史演进(一)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萌芽(二)西方国家律师制度的产生(三)西欧封建时期的律师制度(四)资本主义时期的律师制度二、中国律师制度的历史演进(一)我国古代律师制度的探源1、中国古代代理诉讼现象2、中国古代讼师的代书活动(二)清末从西方引进律师制度(三)旧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1、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2、北洋军阀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1912年北洋政府《律师暂行章程》,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

3、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律师制度(四)新中国律师制度1、1950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建立时期2、1957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取消时期3、1978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时期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4、1984年开始的新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时期1986年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第三节中国大陆律师制度的成效回眸与存在问题一、中国大陆律师制度的成效回眸1、律师队伍不断壮大,人员素质水平不断提高2、服务领域拓宽,职业功能升华3、法律服务初步进入市场化、规模化和国际化轨道4、确立了“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加强律师的地位和作用二、中国大陆律师制度的存在问题1、中国律师制度在整个社会建设中尚缺少应有的政治地位2、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良莠不齐3、律师的职业地位偏低4、律师事务所缺乏科学管理体制5、律师执业环境的不友好6、律师制度在设计时存在缺陷,表现为入口不严,出口不畅,监管程序不顺。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在公证制度中,律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律师可以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1.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

在公证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面临一些法律问题或疑虑,律师可以为他们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建议,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

2. 代表当事人参加公证活动。

在一些公证活动中,当事人可能无法亲自到场,律师可以代表他们参加公证活动,并在公证书上签字或盖章。

3. 对公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律师可以对公证书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并保证公证书上的签名和盖章是真实有效的。

4. 对公证活动中的争议进行调解。

在一些公证活动中,可能会出现争议或纠纷,律师可以作为调解人,协助当事人解决争议,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进一步的纠纷和损失。

律师在公证制度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还可以代表当事人参加公证活动,审查公证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及调解公证活动中的争议。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机构在办理保管公证时,应审查哪些事项:(1)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保管标的物是否真实、合法。

(4)申请人是否是标的物的合法持有人。

(5)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申请保管的目的、动机是否有保管的必要。

公证员的职业道德: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二、爱岗敬业、规范服务三、加强修养、提高素质四、清正廉洁、同业互助申请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机构提交哪些材料:(1)身份证明。

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理人应提交代理权证明;其他代理须提交有代理资格的证明。

(3)需要公证的文书。

如合同书、遗嘱书、毕业证书等。

(4)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如房产证。

(5)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资料。

\试述公证复查程序。

公证复查程序,是指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据此进行审查所适用的程序。

公证复查程序的适用范围:(1)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即公证书证明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证书证明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2)公证书有其他错误,如文字错误、表述不准确等。

(3)在办理过程中违反程序规定、缺乏必要手续。

公证复查在程序上有启动、审查、处理内容。

(1)公证复查程序是由申请人申请开始的。

申请人申请应具备三个要件:①提出复查的主体只能是公证当事人或者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②申请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③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

(2)审查。

公证机构接到申请人的复查申请后,应当指派原承办公证员以外的公证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以及公证书是否存在错误进行审查。

(3)处理。

公证机构经过审查后,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维持公证书、撤销公证书、补正公证书和收回原公证书重新出具公证书的处理。

律师的权利主要有:(1)律师的人身权;(2)查阅案卷权;(3)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员会见和通信的权利;(4)适时得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的权利;(5)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的权利;(6)代行上诉权;(7)拒绝辩护、代理权等。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提供各种法律服务。根据规模和业务类型, 律师事务所可分为大型综合性、中型专业性、小型律师事务所等。
律师协会
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行业组织,负责维护律师的权益、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 平、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律师协会还提供各种培训、交流机会,帮助 律师提升业务水平。
挑战
同时,律师行业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法律服务市场竞争 日益激烈,对律师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以 及律师职业的监管和规范越来越严格等。
公证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方向
改革
公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保障当事人合 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未 来,公证制度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公证机构的规 范化建设,提高公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进公 证服务的便民化和多元化。
公证业务中的律师角色
01 02
提供法律咨询
在公证业务中,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客户了解公证的 法律意义和程序,协助客户准备公证所需材料,并解答客户的法律问 题。
代理申请公证
律师可以代理客户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协助客户填写公证申请表, 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给公证机构。
03
监督公证过程
在公证业务中,律师可以监督公证过程,确保公证程序的合法性和公
律师的业务范围和职业道德
业务范围
律师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诉讼案件、起草合同、提供法律咨 询、参与企业法律顾问等。律师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 法律环境。
职业道德
律师的职业道德要求严格,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客户隐私、尽职尽责。如果 违反职业道德,可能会受到行业处罚,甚至被吊销执业资格。

律师与公证制度范文

律师与公证制度范文

律师与公证制度范文
其次,律师作为代理人,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和仲裁。

当事人在面临
法律纠纷时,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诉讼或仲裁。

律师在此过程中会帮助
当事人收集证据、整理法律依据、准备法律文件、进行法律辩护等,以最
大程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的参与有助于提升诉讼和仲裁的公
正性和公平性,避免当事人在面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对手时,因为法律素
养不足而处于劣势地位。

公证制度作为一种法律行为,起到规范和保护当事人意思表达的作用。

在一些特定的法律事务中,需要当事人确认和证明一些事实或行为。

这些
法律事务包括财产交易、遗嘱和遗产分配、婚姻和离婚等。

公证人作为公
证活动的执法人员,在公证活动中会核实当事人身份,确认他们的意思表达,并将其记录在公证书中。

公证书具有证明事实的效力,可作为证据使用。

公正的公证制度保证了当事人的意思真实和合法性,有利于维护社会
秩序和公信力。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法:国家立法机关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履行职责,预防纠纷,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证律师制度:规范公证证明活动以及进行公证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以及其他公证参与人办理公证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指公证活动的前提、基础和依据,体现了公证活动的性质、任务、职能和活动规律,是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实施公证行为的法律准绳。

合法原则,是指公证机构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形式、内容、取得方式及公证程序,都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公共利益。

回避原则,公证员在公证活动中不能办理与本人、配偶及他们的近亲属有厉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公证,以防止因不公证而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

保密原则,公证机构机器公证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处的委托、邀请或因植物需要而接触公证证明事务的人,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泄露,负有保密义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协会,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依据章程开展活动,对公证机构、公证员的职业活动进行监督。

公证书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定效力的证明文书。

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活动结果,是公证效力和作用的集中体现证据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所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

公证职业区域,是指各公证机构之间在不同的区域内办理公证业务的分工和权限。

公证,是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行使证明权的活动,具有社会公信力,因此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应当保证公证对象的真实、合法。

公证法律责任,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在办理公证业务时违反与公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违反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给公证当事人及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律师与公证制度

律师与公证制度

简答一、律师执业的资格条件和限制性规定(一)资格条件1、国籍条件,即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目前尚不能在我国取得律师资格;2、政治条件,即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业务条件,即必须经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

(二)限制性规定1、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

2、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二、律师的业务范围1、担任法律顾问2、民事诉讼代理3、行政诉讼代理4、刑事法律帮助5、刑事辩护6、刑事诉讼代理7、申诉代理8、仲裁代理9、非诉讼法律事务10、法律咨询11、代书三、律师的执业职责1、不得在2个或2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

2、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进行独立的职业思考与判断,认真、负责。

3、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律师在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某一案件作出某种判断时,应向委托人表明作出的判断仅是个人意见。

4、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仅应当考虑法律,还可以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委托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5、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庄重、耐心、有礼貌地对待委托人、证人、司法人员和相关人员。

6、在执业活动中不得从事,或者协助、诱使他人从事以下行为:(1)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行为;(2)欺骗、欺诈的行为;(3)妨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的行为;(4)明示或暗示具有某种能力,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改变既定意见的行为;(5)协助或怂恿司法、行政人员或仲裁人员进行违反法律的行为。

7、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

8、曾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离任后未满2年,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四、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责任(一)律师纪律处分的种类1、训诫2、通报批评3、公开谴责4、取消会员资格。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6_真题-无答案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6_真题-无答案

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6(总分85,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公证利害关系人是指与______有法律或者事实上的利害关系而参与公证的主体。

A.公证纠纷 B.公证事项 C.公证矛盾 D.公证当事人2.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的依据是______A.当事人的申请 B.证明材料 C.事实和法律 D.国家政策3.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A.5 B.10 C.15 D.304. 2000年7月后,国家对公证业实行______的管理办法,是各国的通行做法,反映了公证行业的一般规律。

A.行政管理 B.行业管理 C.许可管理 D.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5. 公证书只能由具备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______,才符合法律规定。

A.签字 B.加盖签名章 C.签字或加盖签名章 D.签字并加盖签名章6. 下列申请中,符合公证申请人条件的是______A.张某申请将与其弟共有的遗产办理个人财产公证 B.王某受表弟某丙委托为丙办理收养公证 C.孙某接受领导委托代其办理房屋买卖公证 D.李某,9周岁,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将个人取得的遗产捐助残疾人的公证7. 当事人、公证证明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寻求何种救济途径?______A.复核 B.复议 C.复查 D.上诉8. 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的种类?______A.继承 B.委托、声明 C.同居关系 D.拍卖9. 对于出生公证,公证机构一般只对在______出生的事实予以证明。

A.我国大陆地区 B.我国国内 C.公证机构所在地 D.公证机构执业区域内10. 律师法律制度以______为宗旨。

A.国家法律的确认 B.规范律师及与其相关主体 C.提供法律服务 D.促进依法治国和保障公民权利11. 在侦查阶段,受到讯问或者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依据下列哪种情况,要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______A.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案件事实与现实不符,要求律师调查取证 B.要求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件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C.在被讯问或者拘留时受到刑讯逼供,要求代为向有关机关控告 D.如何规避法律制裁,要求律师给予指导12.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律师的法定义务?______A.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B.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为当事人保守秘密 C.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D.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13. 下列有关《律师法》的规定,错误的是______A.《律师法》第19条规定,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B.修订的《律师法》正式将个人律师事务所规定为一种重要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C.《律师法》第51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2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D.修订的《律师法》保留了合作律师事务所这一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14. 根据我国《律师法》第19条的规定,成立______年以上并具有______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公正与律师制度

公正与律师制度

公正与律师制度第一篇:公正与律师制度1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2公证业务辖区是指公证机构受理公证业务的地域范围,可以不与行政区域性相一致,一个行政区域可以设几个公证业务辖区,也可以将几个行政区域划定为一个公证业务辖区。

3公证的地域管辖是按一定的地域划分公证处之间办理公证事务的权限,即各公证处在以地域为标准划分公证事务的权限上的分工。

4公证管辖是指公证机构之间办理公证事务的分工和权限。

5公证的确定管辖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的直辖市、省辖市公证处与该市所辖区、县公证处之间的管辖权限划分。

6终止公证是指公证申请受理后,在办证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事由致使公证事项不能继承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时,而作出决定停止公证程序。

7拒绝公证是指公证申请受理后,在办证过程中,发现证明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由,而拒绝办理公证的行为。

8公证人的职业责任是指公证员协会对违反职业道德及其他行为规则的行为,依照协会章程或有关规定而实施的惩戒,是行业自自律的一种表现形式。

9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拍卖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活动。

10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证明的活动。

11提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债务人为债权人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进行保管,待法定条件出现时交付给债权人的证明活动。

12公证调解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针对经过公证证明的事实,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的活动。

13公证复议是指公证处的本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的程序,对公证处或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公证活动决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查,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14公证申诉是指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对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和有关公证的决定不服,向司法行政机关提请复核,并由受理机关做出决定的活动。

律师与公证制度论文

律师与公证制度论文

律师与公证制度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律师与公证制度的研究和探讨,旨在探究律师和公证制度在法律和司法体系中的作用和重要性。

首先,本文介绍了律师和公证制度的背景和起源,并指出了它们在法治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然后,文中分析了律师和公证制度在法律服务、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接下来,论文讨论了律师和公证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差异,并提出了发展律师和公证制度的建议。

最后,本文总结了律师和公证制度的优势和挑战,并对未来的发展做出了展望。

1. 引言律师和公证制度作为司法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维护法律公正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角色。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负责代表当事人进行辩护和维护其合法权益。

而公证制度则以公证员为中心,提供公证和鉴定服务,确保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本文旨在探讨律师和公证制度在法律和司法体系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并对其发展提出建议。

2. 律师制度的背景和起源律师制度源于古代罗马和英国法系,被广泛应用于现代司法体系中。

律师代表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制度的出现可以追溯到公平正义的追求,旨在确保每个人都能得到公正的审判和法律保护。

2.1 律师的角色和职责律师在法律服务中起着核心作用。

他们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咨询、起草文件、参与诉讼等活动。

律师还负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其争取最公正的裁决结果。

2.2 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是律师制度的基石。

律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包括保护客户的利益、维护司法公正、保守客户的秘密等。

律师职业道德的高标准要求确保律师行为的合法性和诚信性。

3. 公证制度的背景和起源公证制度起源于古代希腊和罗马法系,用于保护合同和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公证员作为公证制度的核心,具有法律和证明文件的合法性的权威性。

3.1 公证制度的职责和职能公证制度主要负责公正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公证员通过签署、盖章和证明文件的方式,确保合同、遗嘱和其他法律文件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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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2、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代理

(1)自诉案件的范围 第一、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暴力干涉 婚姻自由罪,虐待家庭成员罪,侮辱诽谤罪等。 第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轻 伤害案件,重婚罪,遗弃罪、破坏现役军人婚姻 罪等。第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 己人身、财产权利上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 任的案件。
证据辩护:证据不足辩护,既可以是定罪 证据不足,也可以是量刑的证据不足。
程序辩护:核心是申请刑事法庭对各种官 方的诉讼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法庭辩论


1、有针对性,要针对指控的主要证据进行 辩驳。 2、抓住公诉人的错误逻辑,适当引导,并 由此用他自己的理论导出无罪或罪轻的结 论。
3、适当时机的“退一步讲”。 4、善于“察言观色”,要懂法官的表情, 适当时加重解释,或一言带过。 5、不要制作完整的“辩护词”,但要有完 整的辩护提纲,法庭辩论要随机应变,看 辩护词“照本宣科”式辩论不足取。

3、了解委托人的要求及提出该要求的依据 或理由。 4、确定委托阶段及拟收费数额。

5、办理受案审批、登记、委托手续及收费。
6、根据委托的阶段,及时开展相应的工作。

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 诉、一审、二审、申诉各阶段分别办理委 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 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 人有罪;
(二)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 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 1、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 为是犯罪; 2、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 3、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
第三,其他国家机关不受理不立案,或者已经 立案,后消案。 律师应当随时关注案件的进展。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律师代理



成立条件: 第一、以刑事诉讼为前提 第二、被告人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失。 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三、具有赔偿请求权人在刑事诉讼过程 中向司法机关提出了损害的诉讼请求。 律师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 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无多大区别。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 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 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 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业务

一、刑事辩护业务。二、刑事诉讼中的律 师代理业务。三、刑事申诉业务
一、刑事辩护业务

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 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 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 的诉讼行为。
审判前注意事项

遇到被告人和你说案件以外的事情,应立 即打断,并告诉其我们只谈论与本案有关 的事情。
审判阶段的律师业务





确定辩护观点:无罪辩护 罪轻辩护 缓刑 辩护 法定情节:责任年龄、自首、立功、精神智力状 况、从犯、预备犯、 实体辩护:未遂、中止、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酌定情节:认罪态度、主观恶性、 退赃情况、犯罪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社会 影响、 初犯、 一贯表现等。
律师的业务范围
一 业务范围(《律师法》第25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 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 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 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 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 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 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 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亲情会见

三、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材料
四、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五、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审判前注意事项



应当就有关问题向法院主办法官提出自己 的意见。 不要过份相信被告人的陈述,否则会很被 动。 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不要受被告 人家属的干扰,要相信自己的法律判断, 且律师会见被害人及近亲属应经司法机关 批准。
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业务

1、公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 公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被 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在 法律规定的授权范围内,以代理人的身份 参加诉讼,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的诉 讼活动。
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在法 庭审理中与公诉人同属于控诉方,应当与公 诉人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维护被害人的合 法权益。 被害人在诉讼中的主要任务在于向法庭陈述 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
审判前注意事项

要问证人的问题也不能告诉家属。让家属 找证人的联系方式提供给法院。


案件卷宗不能给被告人看,法律虽没有明 确规定,但实践中法院、检察院一直认为 被告人不能看卷,学者界认为被告人可以 阅。 案件卷宗同样也不能给被告人家属看,直 至开庭审判被告人的卷宗都不能给家属看, 属国家秘密。
律师进行刑事辩护的意义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职责及作用。
地位:双重性。即独立性和对被告人一定的依 附性。
刑事辩护的一般程序
1、了解案情,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应的资料, 如逮捕通知书等。
2、了解诉讼程序阶段,即嫌疑人或被告人当前是在 侦查阶段还是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 (一)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 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二)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 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 人保存;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 1、即使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递交委托手续, 律师事务所函件等,嫌疑人被拘押的,向有关 部门办理会见手续。
2、会见嫌疑人。主要内容有:了解案件;为嫌 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嫌疑被 逮捕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业务

一、接受委托 二、会见和通信
自诉案件的特点 第一,自诉案件的起诉权,由受害公民自行 行使。 第二,自诉案件由法院直接受理。 第三,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和解、和允许撤 诉。 第四,自诉案件可以提起的反诉。反诉成立 后,应将案件合并审理。
律师在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一、自诉案件必须事实基本清楚,证据 基本具备才能接受委托。(对比刑事案件的 办理) 第二、调查取证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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