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
推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发展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效能
推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发展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效能发布时间:2021-05-31T11:05:04.773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30期作者:丛容[导读]山东省荷泽市消防救援支队山东菏泽 274000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的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提高公共消防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也是转变政府监管职能、提高消防管理效能的重要方面。
消防体制改革期间,对消防技术服务的管理也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但还存在一定问题。
此文就如何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解决存在的问题,从制度建设、管理方法、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发展对策。
一、在菏执业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现状及主要问题目前,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上登记的在菏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41家,其中,从事消防设施维保检测业务的机构41家、从事消防安全评估业务的机构22家,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保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业务的机构22家。
主要问题如下(一)部分机构违规从业,法律意识淡薄。
2020年12月份,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家查隐患专项行动,成立检查组,对全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及执业行为进行了核查,并将结果进行了公开,核查中发现,在菏执业的维保检测机构达标率仅有37.5%,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达标率为0%。
主要体现为:有的机构营业执照范围不包含消防技术服务内容;有的仪器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未配备与执业密切相关的烟气模拟软件、延期分析仪等;有的质量管理体系管控不严,存在技术负责人代签字、补签字,甚至维保报告结论避重就轻的现象;个别单位还存在“出工不出力”、“不到现场查看、只交合格报告”、甚至出具虚假、失实报告的问题。
(二)从业人员缺口过大、服务质量不高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包括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相应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一般操作人员。
消防维保招标评标办法及标准
消防维保招标评标办法及标准一、评标办法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2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以记名方式独立评定打分,汇总各评委对各投标人的评分,取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等,则投标报价低者列前。
若投标报价也相同时,则技术得分高者列前。
若技术得分也相同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应当重新招标;在投标文件评审的各个阶段,当有效投标人只有2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是否具有竞争性,并出具书面意见,如果具有竞争性,则评标继续进行;如果不具有竞争性或只有1家,则应当重新招标。
1.4评标委员会发现准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二、评标委员会2.1招标人依据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招标结果确定之前依法保密。
2.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只对初步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和比较。
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开标后的任何补充声明、修正的方案。
三、评标程序3.1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1资格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
符合性审查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对投标文件逐一进行评审。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有任意一项审查结论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附表3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的要求,对照投标文件的应答进行比较,判定其偏差性质和程度,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分值范围内自行评分。
当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当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摘要:伴随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发展,现阶段相关从业人员数量有了显著增加,该机构中的工作人员职业素养也开始稳步提升。
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与价值充分发挥出来,能有效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工作成效,同时也能缓解所属政府管辖的消防部门工作压力。
本文对当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与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对策与看法,希望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问题;对策引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为中间服务组织,其举动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但由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起步时间较短,再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还存在管理、培训等多方面的问题,导致该机构的价值无法充分发挥出来。
对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自律制度,加强自我管理,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
与此同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也应不断健全自身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培训并储备人才等措施,进一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为社会提供真实有效的技术信息,从而实现稳步长远发展的目标。
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一)缺少健全的科学评价管理体系从本质上来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一种市场经济产物,与所属政府的消防单位有本质上的区别,该服务机构更偏向经济效益,因此,在建立初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方面就存在很多问题,并不具备规范性。
很多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只是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注册,组织了几个销售人员并租赁了办公场地就进行了营业。
而对于需要这方面服务的企业单位而言,这种结构过于简单的组织,显然无法满足其需求,同时也不符合该行业服务标准。
此外,我国目前还并不存在相关评定标准,很多机构的工作并不规范,存在形式化的问题,最终导致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社会上公信力很差。
甚至部分机构尚未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教育、基础设施与相关设备校准工作都存在问题,长此以往,该领域自然会走向凋零。
(二)缺少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为社会性服务机构,应落实行业自律,规范自身行业行为,开展行业服务,进而建设优良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为社会稳定住处一份贡献。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涉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维修、改造、验收及技术指导等管理服务。
第二条管理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消防法》、《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1.服务机构应当有完整的管理制度,规范消防技术服务行为。
2.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资金保障,保证服务能力满足需求。
3.服务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服务合同、技术文件和服务资料等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4.服务机构应当保障服务质量,遵循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确保服务满足需求,并及时为用户提供服务。
5.服务机构应当强化安全意识,排除安全隐患,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服务机构应当积极投入消防技术研究,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消防技术创新。
第三条服务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1.勘察服务:提供建筑物消防安全评估、重点场所安全检查等服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设计服务:负责提供建筑消防设计方案,确保方案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施工服务:按照建筑消防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和监理,并严格按照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验收。
4.检测服务:进行消防设施定期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5.维修服务: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改造服务:对现有设施进行改进和升级,使其满足当下安全要求。
7.验收服务:提供消防设施验收服务,并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验收。
8.技术指导服务:对用户提供消防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指导,提升用户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条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1.服务机构应当合法获取技术资料和信息。
2.服务机构应当保证技术方案的独特性和创新性,防止抄袭和盗用他人技术成果。
3.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3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遵循市场配置的发展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政许可不设数量限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建立完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信用状况和考评结果,实施奖惩和淘汰机制.第二章资质申请第五条申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社会组织应符合《规定》要求的资质条件,并通过消防行业自律管理系统提交单位信息、人员信息和设备信息。
第六条网上填报资料提交后,应根据申请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类别,向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从业人员名录及其身份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五)场所权属证明复印件,主要仪器、设备、设施清单。
(六)有关质量管理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申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级资质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一级资质的,还应当提供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活动的名目.第八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续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交《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续期申请表》(附件2)。
第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或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十日内向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提交《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变更/补发申请表》(附件3)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或申请补发。
浅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析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发表时间:2016-09-18T16:06:32.493Z 来源:《工程建设标准化》2016年7月总第212期作者:丁冬[导读]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适应经济市场化以及政府职能社会化的产物。
(鄂尔多斯市公安消防支队,内蒙古,鄂尔多斯,017000)【摘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适应经济市场化以及政府职能社会化的产物,其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目前消防监督管理警力不足的情况。
本人结合工作实际,就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问题;对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适应经济市场化以及政府职能社会化的产物,其出现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目前消防监督管理警力不足的情况。
自从《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我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正逐渐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但是由于目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尚处于职能转变的过渡时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还需要公安消防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法律、技术等各方面来加以管理和引导,帮助其逐步走上标准化、制度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为了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积极推动社会专业力量来参与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工作来提高社会消防管理水平,于2014年11月将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十七站撤销并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129号令)的审批通过了大批临时资质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258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其中:临时一级的社会消防服务机构有13家,临时二级的社会消防服务机构有105家,临时三级的社会消防服务机构有140家。
大力培育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防技术服务工作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对解决消防人员警力不足、消防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挥着重要作用。
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完善全省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消防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社会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构建消防安全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消防安全领域守信行为、失信行为的界定及信息归集、公开、应用等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省级、市级、县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积极联合相关行业部门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做好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及时的原则,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二章消防安全领域信用行为信息归集第五条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信用管理的对象(以下简称信用主体)为:(一)社会单位(场所)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相关人员;(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三)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四)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五)消防产品认证、鉴定、检验机构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六)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建筑(场所)使用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七)其他依法负有消防安全责任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域守信行为信息是指信用主体符合消防救援机构认定的良好信息,包括:(一)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五年内未发生火灾事故且无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经专业机构评定消防安全风险等级低的;(二)因消防工作,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表彰或通报表扬的;(三)消防工作经验被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消防救援机构以现场会形式推广的;(四)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突出贡献,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五)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消防救援机构认为可以认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良好信息。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黄冷雨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黄冷雨发布时间:2021-08-25T06:44:28.852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21年11期作者:黄冷雨薛可平[导读] 培育和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既是落实深化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的变革,也是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加快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消防市场体系的需求。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环境,对于提升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整改火灾隐患问题、提升社会单位火灾抗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对策建议黄冷雨薛可平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福建福州 350000摘要:培育和发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既是落实深化消防执法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的变革,也是转变政府行政职能,加快形成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消防市场体系的需求。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营造良好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市场环境,对于提升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整改火灾隐患问题、提升社会单位火灾抗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服务机构;改革;监督;管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现状1.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多年以来,我国一直注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努力净化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消防技术服务失信行为,不断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成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评审专家库,并每半年组织专家对全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
同时,积极实施“互联网+”行动战略,研发并全面应用"消防技术服务行业自律管理系统”,配套出台《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颁布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及保养技术规程》DB65/T4069,《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测评定规程》DB65/T3253两部地方标准规范,努力实现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全流程管控。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评分表
表1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评分表评分类型评分子项评分细则评分方式从业条件(40分)企业资格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文件,不满足从业条件要求的,本次评定总分为0分。
初始分值由“贵州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积分信用管理平台”根据上传资料自动生成;年度专项检查进行分值复核。
平台赋分。
法人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不满足从业条件要求的,本次评定总分为0分。
场所权属证明,不满足从业条件要求的,本次评定总分为0分。
场所、仪器要求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不满足从业条件要求的,本次评定总分为0分。
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设备配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要求。
不满足从业要求的,本次评定总分为0分。
机构人员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两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一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不满足从业条件要求的,本次评定总分为0分。
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只从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受此限制。
不满足从业条件要求的,本次评定总分为0分。
质量管理体系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从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需有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XX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满足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是指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以及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做好相关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满足相应的从业条件并公开信息,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第五条消防救援机构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关信息,记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过程,发布执业、诚信和监督管理信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第六条鼓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通过XX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平台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第七条已满足从业条件并公开信息的省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本省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应当主动接受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监督及社会单位评价。
第八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从事下列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可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修和保养活动;(二)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可以开展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以及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咨询活动。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得从事消防设计、消防设施施工、消防产品经营等与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业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3篇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概述随着消防意识的不断提高,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因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发布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规定》首先明确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概念和范围,其中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评估等多个方面。
针对不同的服务类型,规定了不同的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服务标准等。
其次,《规定》强调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包括机构的资质要求、人员资质要求、服务质量控制要求等。
同时,规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客户秘密、不得损害客户利益等。
最后,《规定》明确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监管责任和措施,规定了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机制,同时也规定了处罚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惩处措施。
总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消防安全,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的发展,建立良好的行业秩序。
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认真履行规定,为社会提供更加专业、高效、安全的消防技术服务。
第二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要求非常明确,以下是具体的内容:一、资质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取得消防工程设计或消防检测或消防设施维保等相关专项资质,并在要求的区域内进行业务活动。
此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
二、人员资质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条件,且应受过相应的岗前培训和职业教育。
此外,消防工程技术人员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和考核。
三、服务质量控制要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明确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服务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性。
同时,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市级消防安全信用评价标准
11
刑事拘留
近三年单位法人、消防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刑事拘留的,每人次扣100分
-100
12
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不合格
近一年被消防救援机构监督检查不合格
-15
的,每次扣15分
13
消防安全投诉举报核
查属实
近一年被投诉举报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经
核查属实的,每次扣15分
-15
14
单位当前被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扣450分,且评价赋分时所有加分指标不予加分
-450
21
公共信用
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当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扣30分
-30
22
异常经营名录
单位被当前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扣20
分
-20
23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单位被当前被列入非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
-50
体名单的,扣50分
-30/-40/-50
减分指标
(减至
450分为
止)
款金额大于18500元且不大于36500元的,每次扣40分;大于36500元的,每次扣50分
9
停止使用和停产停业
近三年被消防救援机构停止使用电气线
路、燃气线路等的,每次扣30分;停产停
业的,每次扣100分
-30/-100
10
行政拘留
近三年单位法人、消防责任人、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被行政拘留的,每人次扣50分
XX
序
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赋分规则
赋分值
1
加分指标
(加至
150分为
止)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对策探析
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对策探析摘要:伴随经济的发展,我国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大到大型商场、CBD,小到街边的小型餐饮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对于这些场所非常重要。
在时代发展的洪流中,消防机构由过去的单一管理方式逐渐向多元化的监督管理转变。
因此,要不断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消防安全意识,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消防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对策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获得了长足进步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发展迅速。
面对社会的高速发展,消防压力也随之增大。
因此,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监管,尤其是要加强和优化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才能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性,从而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一、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一)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能有效提升消防安全指数,减少消防隐患,从而更好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关键力量,他们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可以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为,提高其服务质量[1]。
另外,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有助于促进消防行业健康发展。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消防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康有序发展对于整个消防行业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利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发展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作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力量,其服务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机构管理不规范就目前部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运营而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机构管理不规范是当前消防安全领域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不规范,会直接导致消防监管不力,为消防安全埋下隐患。
(二)机构工作人员专业素养较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人员专业素养低下也是影响监管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4.26•【字号】京人社事业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2〕10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城市运行局,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拓展应急专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提升首都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工程技术系列开设应急专业。
现将《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4月26日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评价试行办法为进一步拓展应急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升首都城市管理能力,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建设,根据《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北京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中从事应急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层级设置和专业方向(一)层级设置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纳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二)专业方向北京市应急专业职称包括安全工程、应急工程、消防工程三个细分专业。
1.安全工程专业包括安全技术、职业健康两个方向:(1)安全技术:包括安全科学技术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查、监测、检验、咨询评价与评估认证;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与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技术文件的制订、修订等技术工作。
济南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办法
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自律建设,规范行业经营自律行为,创建公平诚信有序的行业发展环境。
根据国家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借鉴其它行业诚信自律建设的经验,结合我市消防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济南市注册登记,从事建筑消防工程安装施工企业、消防产品生产企业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单位,均可参加济南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
第三条济南市消防协会组织的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每年组织一次。
评审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审内容和条件第四条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的评审内容包括:企业信誉、技术能力、经营管理、企业管理、质量管理等5个方面,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标准》(附表1)。
第五条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的条件:(一)申评企业为济南市消防协会会员单位;(二)申评企业注册地为济南市区域内消防企业;(三)在山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无不良行为纪录;(四)年度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不能参加评审。
1、企业违规经营,扰乱消防行业经营秩序,有不良行为记录的;2、企业因发生质量事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3、企业负责人或注册人员存在行贿受贿、违法行为的;4、企业违背合同法,因欠薪、欠债而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5、参加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申报资料第六条申评企业参加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的评审。
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将参加评审的申报资料报送济南市消防协会。
第七条申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申报表》(见附件2);(二)《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评审标准》自评得分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报表所填内容应真实可靠,填写准确完整并盖章。
申报资料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行政章。
第四章动态监管第八条“济南市消防行业诚信消防企业”实行信誉动态管理,每两年年审一次。
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
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2.16施行日期2012.04.01文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主题类别消防管理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2011年12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纪恒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管理,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资质,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包括消防设施检测机构、消防安全监测机构、消防设施维护机构、消防技术咨询机构、火灾事故协查机构、消防产品检验机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等。
本规定所称消防技术服务执业人员,是指具有消防技术服务能力和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中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教育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做好有关消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设定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资质,在资质范围内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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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标准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初始分100分,记分周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年度周期。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取得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分支机构资格,每个年度内可获得100分初始分,记分周期从资质证书领取之日起计算。
区外进疆的一级或临时一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在完成消防行业自律系统注册后,可获得100分初始分,记分周期从注册完成之日起计算。
一、良好行为记分标准
(一)科技创新
1、消防工程邻域相关的科技进步奖(最高加4分)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每项加4分,二等奖每项加2分,三等奖每项加1分;
(2)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2分、1分、0.5分。
2、消防工程邻域相关的专利(最高加2分)
企业发明专利,每项加0.5分。
3、消防工程邻域相关标准制定(最高加2分)
(1)参编国家或行业标准,每一项加1分;
(2)参编省地方标准,每一项加0.5分。
(二)外埠市场开拓
1、设立分支机构(最高加2分)
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每一个加1分。
2、消防安全评估(最高加2分)
在外省承担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大型活动消防安全评估、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等活动,每项加0.5分。
(三)奖励(最高加6分)
1、承担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竣工检测的建设工程获鲁班奖,每个项目加4分。
2、承担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竣工检测的建设工程获天山奖,每个项目加2分。
3、承担特殊消防设计方案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竣工检测的建设工程获优质消防工程天山奖,每个项目加1分。
(四)表彰(最高加6分)
1、受到国务院表彰,每次加4分;
2、受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每次加2分;
3、受到地州市党委、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表彰,每次加1分;
4、被新疆消防协会评选为年度优秀会员单位的,每次加0.5分。
二、不良行为记分标准
(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违法行为或者情形之一的,一次扣20分:
1、出具虚假消防安全技术文件的(指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文件的行为,既包括伪造证明文件,也包括出具形
式合法而内容虚假的文件);
2、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3、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
4、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5、消防设施竣工检测中,将不合格的消防设施综合评定为合格的。
(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违法行为或者情形之一的,一次扣15分:
1、经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完好有效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
2、在受委托的消防安全评估范围内,单位或者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发现并提出整改意见的;
3、承揽的维保项目,未按照维保计划开展维保业务的;
4、未在《消防行业自律管理系统》中如实登记执业项目真实情况,未通过该系统出具执业报告的。
5、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在改正期间继续从事相应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违法行为或者情形之一的,一次扣10分:
1、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
2、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