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导游法律法规 第十三章: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知识重点
旅游管理规章制度
旅游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管理,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从事旅游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旅游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
第二章旅游经营者管理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条旅游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从事虚假宣传、强制交易、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为游客提供安全、卫生、舒适的旅游服务设施和环境。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并公布旅游服务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旅游从业人员管理第十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第十一条导游人员应当取得导游证,并按照规定从事导游活动。
导游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
第十二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游客告知旅游安全注意事项,提醒游客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旅游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旅游景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对危险区域和游乐设施进行安全防护和监测。
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旅游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游客保险事项。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简介旅游安全是保障旅游者的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维护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
本文将介绍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的相关内容。
法规制度概述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层面的规章制度。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基础,为旅游安全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方向;地方层面的规章制度则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旅游安全进行更具体、更具体的规范和管理。
下面将分别介绍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法规制度。
国家层面法规制度国家层面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旅行社管理法规: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旅行社的基本条件、运作规范和责任义务,以及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的权益保障关系。
旅行社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线路信息,并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旅游从业人员管理法规:该法规主要对旅游从业者的资格条件、考核考核、行业准入、执业规范等进行规范,确保旅游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保障旅游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旅游投诉处理法规: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旅游投诉的受理、处理和争议解决程序,以保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权益。
旅游者可以根据法规规定的投诉渠道和方式,对旅游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旅游景区管理法规:该法规主要规定了旅游景区的基本条件、园区安全管理措施和游客服务措施等。
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地方层面规章制度地方层面的旅游安全管理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旅游资源特点,制定并实施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应当包括旅游目的地的安全环境评估、应急救援预案、游客安全警示标识等内容,确保旅游目的地的安全。
2.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旅游交通状况和需求,制定并实施旅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篇)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指旅游行业中针对旅游活动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
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旨在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推动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旅游项目评估和风险管理:对各类旅游项目进行评估和分类,明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景区安全管理:明确景区的开放时间、游客容量和安全区域划定,加强对景区设施的维护和巡查,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
3. 旅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旅游车辆的安全要求,要求司机具备相关驾驶证照和驾驶经验,并制定严格的驾驶时间和安全行车规范。
4. 旅游住宿安全管理:明确各类旅游住宿设施的安全标准和管理要求,包括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5. 旅游活动引导和监督:明确旅游活动的行为规范,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守法旅游,组织对旅游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6. 应急救援管理:明确旅游活动中遇到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流程和责任分工,为游客提供紧急救援电话和救援设施。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各相关部门、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共同努力。
通过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加强管理监督,可以提高旅游活动的安全性和服务质量,增强游客的信心和满意度,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保障游客、导游和旅行社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旅游服务的旅行社、导游和相关人员,包括旅游包车、旅游住宿等各项服务。
第三条旅行社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导游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有效避免不安全行为和应对突发情况。
第五条导游在旅游过程中应当保证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禁私自扩大行程或增加风险项目。
第六条旅游包车服务应配备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带、消防设备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和应对旅游风险和危险事件,旅游企业和机构所建立的一套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旅游企业和机构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为安全管理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
2. 安全监管制度:建立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旅游企业和机构的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类旅游企业和机构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
3. 安全培训制度:建立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制度,包括旅游安全知识、紧急事故应急处理等培训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建立旅游风险评估制度,包括对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旅游服务设施等进行风险评估,及时预警和防范潜在的旅游安全风险。
5. 应急预案制度:建立旅游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包括紧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理流程、事故报告和处置程序等,确保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6. 安全监控设备和技术应用制度:建立安全监控设备和技术应用制度,包括视频监控、安全报警、GPS定位等技术手段,提高对旅游过程中安全的监控和管理能力。
7. 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建立针对旅游风险和危险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包括景区安全设施建设、交通安全管理、旅游车辆管理等,提高旅游过程中的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建立和落实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旅游事故和安全事件的发生,提高旅游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旅游安全法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旅游活动安全,预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三、旅游安全责任(一)旅游经营者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旅游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旅游活动安全。
2.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对旅游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提高旅游者的安全意识。
4. 制定旅游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6. 对旅游者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二)旅游者1. 遵守旅游安全法律法规,服从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管理。
2. 配合旅游经营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
3. 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旅游经营者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四、旅游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培训制度1. 旅游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 旅游经营者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二)安全检查制度1. 旅游经营者应定期对旅游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2. 旅游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安全应急预案制度1. 旅游经营者应根据旅游活动特点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旅游应急预案。
2. 旅游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报告制度1. 旅游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安全报告制度,对旅游安全事故及时报告。
2. 旅游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五、旅游安全监管(一)政府监管1.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监管,督促旅游经营者落实安全责任。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旅游企业或旅游地区为保障游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管理制度和规范。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安全管理部门、领导和员工的责任分工,以及安全问题的报告和处理流程。
2.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旅游设施、交通工具和旅游线路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和工具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安全培训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包括应急措施、自救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4. 安全预警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及时获得旅游目的地或线路的安全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和评估,确保游客的安全。
5. 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责任和处理流程,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6. 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安全监督机制,定期对旅游企业或旅游地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 安全宣传制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游客和员工普及旅游安全知识,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8. 安全记录制度:建立安全记录档案,记录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和处理过程,并进行分析总结,为以后的安全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提高旅游安全水平,保障游客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提升旅游企业或旅游地区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旅游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旅游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其安全运行。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应当立即进行整改或者停止使用。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旅游者进行安全告知,包括旅游活动中的风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等。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旅游者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旅游者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旅游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旅游者投诉,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旅游安全监管第十二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监管,定期对旅游经营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三条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和提示。
旅游法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法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旅游行业安全管理行为,营造旅游安全环境,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导游、酒店、景区、交通运输企业等旅游行业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行为。
第三条旅游行业相关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旅游活动安全。
第四条旅游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计划。
第五条旅游行业相关单位应当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旅游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并解决安全隐患,保障旅游活动的安全。
第七条旅游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旅游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旅游安全。
第二章旅行社安全管理第九条旅行社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合规检测和评估,确保旅游者的安全。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遵守合同,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对外包的导游、酒店、交通等服务提供商进行认真筛选、合作,确保其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妥善保存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和旅游活动相关数据。
第三章导游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导游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
第十五条导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了解常见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导游应当严格执行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七条导游应当配合旅行社、公安机关等部门对旅游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管。
第四章酒店安全管理第十八条酒店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安全设施和设备。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一、总则为保障游客在旅游活动中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企业、景区及旅游从业人员。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旅游企业应把游客安全放在首位,加强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2. 责任分明,责任到人。
旅游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旅游企业应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制度(1)旅游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岗前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检查制度(1)旅游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3. 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旅游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事故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等。
4. 应急救援制度(1)旅游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
(2)旅游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1)旅游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对因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安全措施1. 旅行社(1)为游客提供合法、合规的旅游产品,确保行程安全。
(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为游客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交通工具、住宿、餐饮等服务。
2. 景区(1)完善景区基础设施,确保游客游览安全。
(2)加强景区安全管理,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3. 交通工具(1)确保交通工具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 餐饮、住宿(1)餐饮、住宿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卫生条件,确保游客饮食安全。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活动的安全,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旅游活动和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旅游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四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培训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安全意识,遵守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法规。
第六条本单位将组织并定期进行旅游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
第七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旅游安全培训,否则不得从事与旅游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旅游活动的安全管理第八条在组织旅游活动前,相关责任人必须对目的地的安全环境进行评估,并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
第九条旅游活动期间,责任人必须加强对游客的安全管理,指导游客安全参观、游玩,并确保游客不违反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条在旅游活动中,禁止从业人员与游客发生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禁止利用职务之便危害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旅游事故的处置和报告第十一条发生旅游事故后,从业人员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并参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旅游事故产生的损失必须及时进行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本单位将定期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和相关安全法规的从业人员,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对导致重大旅游事故的责任人,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进行严肃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如有需要,可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经讨论审议并签署,具有法律效力。
(正文结束)。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保障旅游行业的安全和信誉,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旅游服务行为,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旅游服务经营者和从业者,包括旅行社、导游、酒店、景区等。
第二章安全责任体系一、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确定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旅游服务从业者应当接受安全培训,了解安全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导游责任保险等相关保险,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一、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制定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工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二、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从业者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三、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目的地的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
第四章旅游服务安全管理一、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二、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基本权益和安全。
三、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导游等从业者的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遏制不良竞争行为。
四、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解决游客的投诉和纠纷。
第五章应急处理和救援一、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提供旅游救援和应急医疗服务,保障游客的生命安全。
二、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协调旅游目的地管理机构、公安、消防等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旅游服务经营者应当开展安全风险预警和善后评估,及时纠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章安全监督和检查一、旅游目的地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旅游服务经营者和从业者的安全监督。
二、旅游目的地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旅游产品和服务予以下架或禁止销售。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旅游行业的安全,维护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旅游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旅游企业,包括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
第三条旅游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位,确保旅游行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其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旅游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旅游安全的组织和管理第一条旅游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旅游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安全岗位,配备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三条旅游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第四条旅游企业应当定期对旅游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五条旅游企业应当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三章旅游服务的安全管理第一条旅游企业应当确保旅游产品的质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提供低质低价的旅游产品。
第二条旅游企业应当明确旅游行程安排、活动时间和活动地点等,并告知旅游者有关旅游安全事项和注意事项。
第三条旅游企业应当配备合格的导游和领队,确保旅游团队的顺利进行和旅游者的安全。
第四条旅游企业应当对旅游饭店、景区等合作单位进行评估,确保其安全管理到位。
第五条旅游企业应当加强对旅游者的服务和监督,在旅游活动期间及时解决旅游者的投诉和问题。
第四章旅游安全的监督和处罚第一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督,发现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二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旅游企业,政府部门可以采取扣减资质、暂停营业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三条旅游企业对旅游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旅游者对旅游企业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政府部门投诉和举报,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旅游经营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旅游经营单位、旅游从业人员和旅游者。
第三条旅游安全管理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责任制度,提高旅游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旅游安全责任,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供安全设施和服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章旅游安全责任第五条旅游经营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明确旅游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旅游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旅游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旅游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旅游安全知识,提高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旅游者有权了解旅游活动中的安全风险,有权要求旅游经营单位提供安全保障。
第三章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旅游安全管理机构、旅游安全责任制、旅游安全教育培训、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等制度。
第十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旅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旅游安全保障第十二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和服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提示和告知,告知旅游者旅游活动中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旅游者档案,对旅游者的个人信息、旅游活动记录等进行管理。
第五章旅游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旅游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旅游_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预防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旅游活动,包括旅行社、景区、旅游住宿、旅游交通等旅游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旅游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督促旅游服务提供者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旅游安全责任,包括:(一)旅行社:负责旅游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实施,确保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景区:负责景区内的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三)旅游住宿:负责提供安全的住宿环境,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四)旅游交通:负责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七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二)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好;(三)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四)旅游服务提供者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第八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积极配合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九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
第十条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旅游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旅游主管部门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旅游服务提供者未履行安全责任的,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旅游安全规章制度
旅游安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旅游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旅游安全责任1. 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旅游安全责任。
2. 旅游经营者应当对游客进行旅游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旅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旅游设施的安全运行。
4. 旅游经营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旅游安全服务1. 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不得从事危及游客安全的旅游活动。
2. 旅游经营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不得误导游客。
3. 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游客提供必要的旅游安全设施和服务,如急救药品、消防器材等。
4. 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游客提供安全警示和提示,如天气预报、交通管制等。
四、旅游安全事故处理1. 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救助受伤人员,疏散游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2. 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依法进行,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予以处理。
3. 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公布,并向游客和社会公众通报。
五、旅游安全监管1.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监管,对旅游经营者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其落实旅游安全责任。
2.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对旅游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旅游安全违法行为。
3.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旅游安全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旅游安全信息,提醒游客注意旅游安全。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旅游经营者,由旅游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旅游安全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旅游安全事故的受害者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七、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交通工具、旅游景点等旅游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旅游活动安全、有序、文明。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旅游活动安全。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对旅游活动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旅游产品、旅游服务、旅游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第六条旅游饭店应当对客房、餐饮、娱乐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第七条旅游交通工具运营单位应当对车辆、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安全运行。
第八条旅游景点应当对游览区域、游乐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游览环境安全。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旅游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旅游者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救生设备、消防器材、安全标志等。
第十一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第十二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旅游者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旅游活动中的高风险项目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报告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对受伤旅游者进行紧急救治,并妥善处理医疗费用。
第十七条旅游服务提供者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规范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旅行社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包括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等。
三、安全责任1. 旅行社对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负主体责任,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2. 旅行社负责人对本旅行社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 旅游活动中的导游、领队、司机等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游客安全负直接责任。
4. 游客应遵守旅游安全规定,配合旅行社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培训与教育(1)旅行社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旅行社应向游客提供安全须知,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事项。
2. 安全检查与预防(1)旅行社应定期对旅游车辆、住宿设施、景区景点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旅行社应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对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旅行社应制定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置。
3. 保险与救援(1)旅行社应依法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保障游客权益。
(2)旅行社应与专业的救援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游客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援。
4. 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旅行社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
(2)旅行社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妥善处理游客的赔偿事宜。
五、安全责任追究1. 旅行社未履行安全责任,导致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旅行社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造成游客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游客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旅行社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旅游安全规章制度细则
旅游安全规章制度细则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旅游安全问题也愈发凸显,对于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旅游安全规章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探讨旅游安全规章制度的细则,以确保旅游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一、旅游目的地安全管理1. 景区管理:景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全巡逻、应急救援等措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及时修复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2. 酒店管理:酒店要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安全工作。
酒店客房应装备烟雾报警器、紧急疏散路线指示牌等安全设施,严禁住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入住。
3. 交通安全:旅行社应对游客的交通工具进行严格筛选,确保正规、合法、安全。
游客及时掌握交通出行信息,注意交通法规和安全守则,确保自身交通安全。
二、游客安全教育1. 应急知识:旅行社应对游客进行应急教育,包括火灾疏散、地震逃生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游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自我保护意识:游客应当具备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擅自离团、离场,遵守景区的规定和安排,保护个人财物安全。
3. 旅行团安全要求:旅行社应向游客介绍旅行团的安全要求,游客应服从导游的管理和指导,不得违反规定,以确保整个团队的安全。
三、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处理1. 应急预案: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逃生路线等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救援和疏散游客。
2. 救援队伍:旅游景区应配备专业的急救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接收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救援速度和效果。
3. 信息发布: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单位应及时向游客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包括事故原因、应急救援措施等,以维护游客的权益和安全。
四、旅游安全监督管理1. 监督机构:成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和管理,确保旅游行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 处罚措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但拒不改正的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等单位,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扣减信用等,以维护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以保障游客和旅游从业者的安全为目的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1. 安全责任与管理: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包括旅行社、导游、酒店、景区等,以及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利。
2. 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安全检查和评估:要求定期对旅游设施、交通工具、酒店等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4.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旅游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疾病、天气、交通事故等,确保及时应对和救援。
5. 领导与协调机构:设立旅游安全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各方的安全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危机。
6. 安全记录和报告: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记录和报告,及时掌握旅游安全状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
7. 安全宣传和提醒:加强旅游安全宣传和提醒工作,向游客发布安全提示,提醒他们注意旅游安全,防范风险。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实际上每个地区和旅游企业都可能有一些具体的细化和补充。
旅游安全管理制
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游客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企业组织内的旅游活动安全有序进行,保障员工、客户和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利益。
适用于全部企业员工和被授权参加旅游活动的人员。
第二条定义1.旅游活动:指以娱乐、休闲或教育为目的,组织员工或客户参观旅游景点、进行户外活动或参加旅游项目的行为。
2.职能部门:指负责企业安全管理的部门,在本规章制度中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第二章旅游活动前期准备第三条旅游活动计划和引导1.全部旅游活动由职能部门负责订立,包含活动目的、时间布置、路线选择、景点选取、留宿布置、食品安全等内容。
2.活动计划需提前至少两周提交给职能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旅游活动。
第四条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1.职能部门需对旅游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
2.安全措施包含但不限于:订立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供应必需的急救药品、布置专业导游等。
第五条参加资格和报名程序1.参加旅游活动的员工应满足相关资格要求,并遵守企业的纪律和规定。
2.员工需依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职能部门报名参加旅游活动,未经报名不得参加。
第六条安全教育和培训1.职能部门负责对参加旅游活动的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应急处理和安全防备知识。
2.员工需参加职能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凡未参加者不得参加旅游活动。
第三章旅游活动实施第七条活动组织和领导1.每次旅游活动应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
2.负责人需确保旅游活动依照计划进行,保障参加者的安全和权益。
第八条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参加旅游活动的员工应听从负责人的指挥和布置。
2.在活动过程中,员工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不得从事不安全行为。
第九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在旅游活动中如遇突发事件,负责人应立刻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报告职能部门。
2.职能部门需提前订立应急预案,并引导负责人和参加者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条旅游活动记录和总结1.每次旅游活动结束后,负责人需填写活动记录,包含活动过程、安全情况、问题反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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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方针:
旅游安全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基层为主的原则”。
旅游安全管理机构负有下列职责:
1.指导,监督,检查本地区旅游企业,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的情况。
2.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3.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验收工作。
4.监督,检查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保险制度。
5.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6.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7.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事故的处理。
事故等级划分:
轻微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轻伤,或者经济损失在1万元人民币之内者。
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伤,或者经济损失在1万元人民币至10万元人民币者。
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者旅游者重伤致残,或经济损失在10万元人民币至100万元人民币者。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一般者。
事故处理程序:
1.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
2.会同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
4.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5.对特大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大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特大事故的处理程序:
1.立即将所发生特大事故的情况,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和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
2.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以上部门。
3.按规定写特大事故的报告内容。
4.事故发生后,采取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外国旅游者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
1.立即通过外事管理部门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和组团
单位。
2.为前来了解,处理事故的外国使,领馆人员和组团单位及伤亡者家属提供方便。
3.有关部门协调,为国际急救组织前来参与对在国外投保的旅游者的伤亡处理提供方便。
4.对在华死亡的外国旅游者严格按照外交部|《外国人在华死亡后才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外国人在华死亡的处理程序:
1.死亡分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
2.通知外国使,领馆及死者家属。
3.尸体解剖。
4.出具证明。
5.对遗体进行处理。
6.骨灰和尸体运输出境。
7.死者遗物的清点和处理。
8.写出《死亡善后处理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