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
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建立全面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的部署,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绩效目标是建设项目库、编制部门预算、实施绩效监控、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一)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包括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在一定期限内对本部门正常运转的预期保障程度。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统筹考虑,不单独编制。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使用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包括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和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使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二)按照时效性划分,包括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中长期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资金在跨度多年的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年度绩效目标是指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资金在一个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三条绩效目标管理是指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和应用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绩效目标管理对象是纳入自治区本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第五条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本级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按其职能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建立分工明确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一)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和指导自治区本级部门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标;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自治区本级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以下简称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二)自治区本级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的预算资金绩效目标的编制、申报、审核和汇总,组织实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组织、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绩效目标的编制和审核,并批复绩效目标;组织、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负责绩效目标的公开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表3
2020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属性
卫生健康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单位
上年延续性项目
项目期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信息中 心
2020年-2022年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730
其中:财政拨款
730
其他资金
0
绩效目 标
注册系统”、“直属公立医院“成本核算预算数据监管平台”系统”、“宁夏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 决策系统”、“宁夏12320系统”、“预约挂号”信息系统运维招标工作,完成17个系统全年运维。“ 宁夏区域卫生云平台”、“宁夏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宁夏生育登记系
统”、“宁夏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宁夏省院合作一期”、“120急救网络一体化系统”、“儿童免
2020年17个系统完成招标工作,支付682万元,完成19个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支付48万元。2020年
完成“宁夏区域卫生云平台”、“宁夏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系统”、“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宁夏生育
登记系统”、“宁夏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宁夏省院合作一期”、“120急救网络一体化系统”、“
儿童免疫规划系统”、“中医协同应用系统”、“居民健康卡系统”、“统计直报系统”、“医生护士
信息系统运维费用
684万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系统
46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信影响指标 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较稳定 满意
疫规划系统”、“中医协同应用系统”、“居民健康卡系统”、“医生护士注册系统”、“宁夏卫生健
康网站”、“宁夏卫生健康委OA系统”、“宁夏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宁夏12320系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字号】内政办发〔2016〕136号•【施行日期】2016.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3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1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由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组成。
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部门”是指与自治区财政厅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本办法所称“项目单位”是指直接负责项目申请并组织项目实施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中央财政下达由自治区本级部门确定具体项目并在自治区本级列支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比照本办法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指由自治区本级部门直接实施,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并在自治区本级列支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第五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5.05•【字号】•【施行日期】201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参与各方切实强化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配置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财政厅制订了《自治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19年5月5日自治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支出责任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决策部署,引导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参与各方切实强化绩效理念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源配置效益,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根据《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92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财预〔2018〕15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内政办发[2010]101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0.12.24【实施日期】2011.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10〕101号 2010年12月24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监管,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自治区本级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是指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和管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商品或劳务提供者,下同)或用款单位账户。
第五条使用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的项目单位(包括预算单位和非预算单位,下同)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不改变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预算执行主体和会计核算主体。
第六条自治区财政厅是管理政府投资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自治区本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负责办理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并监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支付原则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必须坚持按项目支出预算、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各种资金来源同比例到位的原则实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8.07•【字号】•【施行日期】2014.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将《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2.自治区本级财政项目申报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2014年8月7日附件1: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分配行为,强化支出管理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与自治区财政厅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第四条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预算、全面完整的原则;(二)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三)细化预算,落实责任的原则;(四)跟踪监督、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第五条自治区本级部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依据(一)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必须安排的项目;(三)中央要求地方必须给予配套安排的项目;(四)部门行政工作和事业发展需要必须安排的经常性项目;(五)有明确的项目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论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2•【字号】内政办发[2007]119号•【施行日期】2007.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07〕11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管理的意见》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治区本级部门,是指与自治区财政厅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考核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自治区各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目的,是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考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第五条绩效考评的范围,为纳入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包括自治区本级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资金、预算执行中追加的资金、与中央配套实施的项目资金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进行绩效考评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绩效考评的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
绩效考评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自治区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4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4
90%(含)以上计4分;
80%(含)-90%,计3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95%
4
12
履职效益
10
经济效益
10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促进文化市场经济稳定、持续增长,
永州市文化市场秩序良好,执法队伍思想稳定,服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4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6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5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在规定时限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5
产出及效率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8
“三公经费”控制率
7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6.7/“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24)×100%=30%
7
政府采购执行率
6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2019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doc
2019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一)、主要职责为政府机关办公与干部生活提供后勤服务。
机关办公服务,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管理、机关会议室服务、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服务、机关设备服务、机关后勤生活服务、职工餐饮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二)、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70人。
现有在职在编人员64人,退休18人,合同制工人56人。
局长1人,副局长2人,纪委书记1人,内设科室14个。
其中:1个局长室、2个副局长室、1个纪委书记室、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餐饮科、节能科、市民中心、网球馆、保卫科、设备科、服务管理科、1110热线。
二、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内容李沧区本级单位数量1个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总体情况说明(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收入预算为8047.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47.88万元,占100%。
2019年支出预算为8047.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91.93万元,占13.57%;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0.01万元,占0.87%;专项经费支出6885.94万元,占85.56%。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047.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3.45万元,减少12.97%。
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调整工资增加的工资支出及增人增加支出;二是减少了李沧区图书馆档案馆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既无收入也无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052元。
比2018年减少77784元,减少11.11%。
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办公费64人(三类部门)192000元;差旅费1+63人239400+19000元;培训费64人64000元;公务招待费10408元;单位电话通讯费14部70000元,其中:1个局长室、1个副局长室、1个纪委书记室、11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综合科、餐饮科、节能科、市民中心、网球馆、保卫科、设备科、服务管理科、1110热线、);办公费设备购置费64人32000元;维修维护费64人6400元;交通费,3辆车(局长用车、办公用车、食堂购海鲜购菜皮卡车)109800元;其他费用82人90200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6.07.04•【字号】内财预规〔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预规〔2016〕5号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16年7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本级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作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
第五条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原则:(一)综合预算原则。
统筹考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度结转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自有收入等,合理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二)优先保障原则。
财力安排应当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保证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履行基本职能。
(三)定员定额管理为主原则。
基本支出预算的核定,原则上采用定员定额的管理方法,不宜采用定额标准核定的特殊项目可采用单项核定的方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7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70号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预算绩效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8〕191号)规定,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新财预〔2019〕34号),由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单位负责自2019年2月起,按月对本部门单位年度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监控。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一、规范填报监控信息(一)严格按绩效目标开展监控。
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已随预算报自治区人大审议,随部门预算同步批复到部门单位,未经审批不得自行进行调整。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绩效监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既定的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内容和指标值,开展监控工作,真实反映工作实绩。
(二)完整填报监控报表。
《绩效监控表》中所有内容(除明确标明不用填报外)均为必填项,全程参与后期的审核、打分。
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填报《绩效监控表》时,应认真核对,确保无缺项漏项。
(三)正确计算核心指标。
《绩效监控表》中“预算执行率”和“总体完成率”两项为核心指标,并提供了明确的计算公式。
自治区本级部门单位填报上述两项指标时,应严格按公式正确计算,避免因工作疏漏导致监控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偏差。
(四)准确填报“指标完成值”。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财预〔2020〕10 号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
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种方式。
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公正。
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
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
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
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激励约束。
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公开透明。
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三)部门职责相关规定;(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五)预算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六)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七)本级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八)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
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 项目总目标
所在单位的财产安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年度 绩效目标
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与 所在单位的财产安全,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级目标 二级目标
三级目标
数量目标
项目完成率
质量目标
项目完成质量 达标率
产出目标 时效目标
项目开展及时 性
… 成本目标
…
……
…
…
经济效益目标 … …
确保不发生安 社会效益目标
全生产事故
效果目标 环境效益目标 … …
可持续目标 长效管理制度
… ……
…
满意度目标 影响力目标
……
群众满意度
… …
目标值 100% 100% 及时
附件1-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项目总体情况)
填报单位(盖章)
( 2019 年)
新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管理所(安监所)
项目名称
安全隐患整治
项目类别 一次性项目 □
经常性项目
■
金额单位:万元 中期预算试点项目 □
项目负责人:胡艳辉
联系人:应菁文
联系电话:62206187
起始日期: 项目概况
2019 年 1 月
(2019 年)
制度保障
文件名称
具体措施
保障阶段
项目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
根据区安监局 、区消防支队 、区建 管委等部门各类安全生产治理要求 立项和计划阶段 ■ 开展工作
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公开
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公开2019年,是我县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实的一年。
为了加强县级财政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工作基础逐步夯实,评价范围稳步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我县就推进全面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做了重大尝试,将此项工作做到了实处。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督促规范性文件的落实。
对各单位加强培训指导,形成绩效管理的意识形态。
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以政府、部门预算编制为契机,坚持“无绩效不立项、绩效目标不细化不立项”原则,组织部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设立及申报;参照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对绩效目标的要求,对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与审核。
二是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试点。
2019年,我们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9年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会上选取住建局等10个单位开展全面预算绩效工作试点。
对选取的10个单位,指导填写“部门支出整体绩效目标表”、“县本级安排部门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县本级安排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三张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表。
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单位进一步理清了本单位的全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也对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的设置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
2020年,该项工作将配合预算的下达,在全县各镇、各部门全面开展。
三是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进展顺利。
我县通过各项目单位自荐,各业务主管股室审核,最终选取20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提升财政支出的效益。
对于选取的20个重点项目,各单位填写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全文及附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建立项目(政策)立项评估决策机制,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方案的通知》(桂财办(2019)9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应在新申请安排财政资金支持重大政策和项目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战略规划、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项目申报依据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论证。
第三条事前评估旨在建立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即自治区财政厅或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运用事前评估方式,对项目(政策)预算进行评估论证,按照相关审核流程批准立项、并进入项目库管理的决策程序和制度安排。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对新申请安排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的事前评估及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涉及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专项领域对事前评估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第五条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一)国家相关法律、法棚口规章制度;(二)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四)预算部门和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六条事前评估的主要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事前评估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等为依据,评估主体应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评估,形成的评估意见应符合客观、公正的要求。
利益相关方不得影响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年初预算与执
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 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央专款)总和 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根据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
果进行考核
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
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 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
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
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
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
得分 1
1 1 2 3 不存在 不存在 4 3 3 4 3 3 不存在 2
金)*分值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
的一致性
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 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
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
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扣0.5分,直至扣完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
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2
部门职责履行结果(10分)
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 根据县政府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换算
项目绩效目标表
评审与培训经费 实施单位 项目期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 可培训与教育培训中心 3年 60万 60万
二级指标 班次 人数 天数 数量指标 人数增长率 课程数量 教学模式创新数量
三级指标
指标值 6次 940人 18天 0% 36次 0
产 参与率 出 指 质量指标 覆盖率 标 合格率 计划按期完成率 时效指标
无无Βιβλιοθήκη 满 服务对象 学员满意度 意 满意度指 度 标 指 标
获得被审查企业和培训学员的高度认 可,项目实施后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大 幅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学员 专业知识技能提高,提高了工作效 率,节省了成本。获得企业及培训学
附件
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项目属性 项目资金 (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教育培训类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绩 效 目标1:通过对全区生产企业资质的全方面、全时效的评审,实现全区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目标2:通过再教育培训提高 目 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争取达到零失误、快效率的评审效果。 标
100% 100% 100% 100%
成本指标 成本指标
60万
绩 效 指 标
…… 经济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获得被审查企业和培训学员的高度认 可,项目实施后企业安全防范意识大 幅度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培训学员 专业知识技能提高,提高了工作效 率,节省了成本。 无
社会影响力 社会效益 指标 效 益 指 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 响指标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绩效评价报告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3.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是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4.是否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是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5.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是
达到目标值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项目绩效目标合规性
(5分)
部门(单位)年度申报项目绩效目标是否严格按照要求完整填制,是否明确、细化和合理。用以反映部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的合规性情况。
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公用经费。
≤100%
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增加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公务卡 使用率 (1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使用公务卡报销金额与公务卡报销金额、现金提取金额之和的比率,用以使用公务卡相关规定程度。
2
2.部门预决算支出差异率=(部门决算支出数-部门预算支出数)/部门预算支出数×100% 部门预算支出数以当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准。
-20%--20%
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偏离目标值0.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2
一般性支出
压缩率
(2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与上年度预算安排一般性支出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压缩一般性支出的努力程度。
3
达到目标值得1分,未达到目标值的每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
政府采购
执行率 (1分)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革宁夏区委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革宁夏区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六、部门收支总表七、部门收入总表八、部门支出总表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民革宁夏区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一、主要职能民革宁夏区委会是自治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调研、建言献策的民主党派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类型为行政单位,组织机构类型为机关法人,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参政议政处。
本年机构无变动。
无事业单位。
民革宁夏区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单位:万元45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单位:万元6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789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单位:万元10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单位:万元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单位:万元七、部门收入总表部门收入总表单位:万元八、部门支出总表部门支出总表单位:万元民革宁夏区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关于民革宁夏区委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民革宁夏区委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40.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0.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40.73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8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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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目标公开
2019年自治区政府预算草案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参照《预算法》预算批复和公开的有关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原文化厅办公室)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予以公开。
附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2019年3月5日
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